原住民身分法修正公聽會:平埔族群正名與權益爭議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8-04-26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召開「原住民身分法修正草案」第4場公聽會,聚焦平埔族群自我認同、正名權益及民族權利保障等議題。與會代表及學者專家就行政院版本增設「平埔原住民」身分別,以及是否應另設專屬委員會、權利範圍、資源分配、行政執行等面向提出多元觀點與爭議,最終期望儘速完成公聽會程序並加速法案審查。
討論事項一
「原住民身分法修正草案」公聽會 (第4場)
核心議題
本次公聽會主要針對「原住民身分法修正草案」進行討論,核心議題聚焦於平埔族群的自我認同、正名權益如何在法制上落實與保障,以及其民族權利(包含語言、文化、政治參與等)的範圍與行使方式,並探討納入現有原住民族體系後的行政配套與潛在影響。
相關爭議
- 單獨立法或現行法修正:對平埔族群應單獨立專法或在原住民身分法中修正存在不同意見,部分學者認為行政院版本是「二加一」的排除,背叛了廢除山原、平原差別的理想。
- 行政院版本對權利範圍的「另以法律定之」:有委員質疑其執行複雜性,可能需修訂數百個法令,並擔心平埔族群可能成為「次等原住民」或有名無實。
- 是否設立專屬委員會:部分族群代表不贊成另設專屬委員會,建議擴充原民會組織;但有委員和學者強烈建議設立獨立的「平埔族群委員會」以提升行政效率並避免傷害現有原住民。
- 平埔族群認同標準與人數膨脹:有委員質疑行政院版本「只要認同就是平埔族」的認定標準過於寬鬆,可能導致人數大幅增加,難以服眾且窒礙難行,主張應有客觀依據。
- 資源排擠與現有原住民的衝擊:有委員擔心平埔族群納入將使原民會行政業務繁雜,並可能傷害原有原住民權益,建議應考慮行政一體性。
- 與現有原住民族的互動與認同:有委員指出平埔族群與現有16個原住民族缺乏接觸與了解,認為應真心誠意交好朋友。
- 政治參與的分配:有委員指出政治參與是現有平地原住民最敏感的部分,建議應另外設計平埔族群的政治參與機會,在不影響現有山原、平原名額下進行。
立法委員發言
楊鎮浯 立法委員
- 主持公聽會,強調讓各界聲音充分討論,沒有特定立場。
- 將匯集各方意見作為審查「原住民身分法」的重要參考。
- 將花蓮及台東兩場座談會意見一併提供委員參考。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支持平埔族群爭取正名與法律地位保障。
- 質疑行政院版本「只要認同就是平埔族」的認定標準過於寬鬆,可能導致人數大幅增加,主張應訂定客觀依據及標準作業程序。
- 指出平埔族群與現有16個原住民族缺乏接觸與了解,應真心誠意交好朋友,並曾未拜會原住民立委。
- 建議行政院儘快訂出平埔族群認同的作業程序及相關機制。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指出行政院版本增設「平埔原住民」將使打破山原、平原區分永遠不可能。
- 質疑「平埔原住民之民族權利,另以法律定之」的執行複雜性,可能需修訂數百個法令,並擔心平埔族群成為「次等原住民」。
- 認為應思考是否成立「平埔族群委員會」,比客委會更有必要,並可參考新住民基本法模式。
- 提醒法案通過後執行才是問題,行政機關運作困難,現有原住民權益恐受衝擊。
- 建議下次公聽會邀請更多原鄉原住民表達聲音。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承認平埔族應是原住民大家庭一份子。
- 建議將平埔族群定位為「第三民族」,即在山地原住民與平地原住民之外的「平埔原住民」。
- 認為平埔族群應與現有原住民同享交通、水利、醫療等權益,但在政治參與上應另外設計,以不影響現有原住民名額為原則。
- 強調定義平埔族群的複雜性,以及後續相關法律修正的龐大工程。
相關人員回應
乃俊廷 中部平埔族群聯盟
- 強調平埔族群面臨歷史記憶斷裂,追尋認同過程曲折,但文化傳承有文字紀錄可循。
- 主張平埔族群無庸置疑屬於臺灣原住民,理應受到憲法保障,民族權利應包含政治參與等事項。
- 反對另設平埔族群委員會,認為若承認原住民身分就不應區隔。
- 主張平埔族群加入能壯大原住民整體力量,符合修復式正義,不應錯失重要時機。
- 強調平埔族群爭取的是應有的資格,而非獨佔權益。
楊俊陞理事長 臺南市蕭壠社北頭洋發展協會
- 因日據時期戶籍註記「熟」而尋根,希望平地原住民可登記,自身亦可。
- 支持行政院版本增訂平埔原住民為原住民身分別,認為此法源對身分認同至關重要。
- 不贊成設立專屬「平埔族群委員會」,建議原民會擴充組織、人力及預算,必要時增設任務編組。
- 呼籲國民黨團如期完成第5次公聽會,以利法案審查,期望在有生之年見證平埔原住民列為台灣原住民。
潘英傑理事長 南投縣巴宰族群文化協會
- 強調巴宰族母語並未滅亡,部落仍有母語老師,並有教育部教材及中研院字典等豐富資源。
- 指出巴宰族文學創作在教育部比賽中屢次獲獎,證明其語言文化的存在與努力,但曾因非法定原住民身分被封殺。
- 表達為爭取法定原住民身分,多次田野調查送件卻屢遭駁回的無奈。
- 期望政府、立委與學者能正面看待平埔族群議題,並給予支持而非阻擋。
- 主張平埔族群之權利義務應與其他族群一樣公平,不應特別設定限制。
林碧霞Afas Falah委員 總統府原轉會
- 透過事例說明原鄉原住民對平埔族群回家的「三條線」問號,強調心理因素的處理是重點。
- 支持平埔族群正名,但認為應考慮行政一體性,建議設立獨立的「平埔原住民族委員會」以避免行政業務過於繁雜。
- 指出現行憲法存在四個錯置,包括語言不通、族群階層認知差異、族群為增人數導致原住民放棄身份、以及平地原住民投票給非本族等問題。
- 呼籲下次公聽會應多邀請原鄉原住民表達聲音,以更細緻地處理問題,避免台灣社會增加爭吵。
羅超藤委員 台灣基督長老教會西拉雅教會聯誼會
- 表達參與正名運動25年來的感動與感謝,期望能在本會期完成修法。
- 認為法案通過難免有雜音,但可透過委員和官員協調調和,促進族親團結和社會和諧。
- 支持行政院版本因其可行性較高,並拜託立委調和各方意見,促成法案通過。
- 感謝楊委員召開公聽會,並向孔委員為過去缺乏互動致歉,承諾未來會加強拜會與溝通。
- 期望林俊憲委員版本能在修正案通過後一年內完成,共同創造歷史。
林勝義負責人 凱達格蘭三貂社祭祀公業
- 回顧近30年平埔族運動歷史,曾與山地同胞共同努力爭取權益。
- 提出3項訴求:支持行政院版本、請國民黨黨團讓第5場公聽會下週完成、今年6月前完成「原住民身分法修正草案」審議。
- 強調凱達格蘭族雖語言傳統有所流失,但文化歷史已出土,語言復育無困難,並曾是台灣開拓史上的無名英雄。
- 引用聯合國權利宣言,主張原住民族享有自我認同權,且凱達格蘭ATIC在聯合國有註冊。
- 呼籲重視平埔族議題,為台灣建構共同文化平台,並建議調閱歷史文獻了解凱達格蘭族貢獻。
施正鋒教授 國立東華大學民族事務與發展學系
- 認為爭取的不應只是正名,更應是認同、身分與權利,且認同應是相互的。
- 批評民進黨執政後立場轉變,認為行政院版本「二加一」是排除平埔族群,背叛了廢除山原、平原差別的理想。
- 主張時代力量版本堅持廢除山原、平原差別,更符合理想。
- 質疑政府以資源排擠、漢化太深作為權利排除理由,指出原住民權利是既有的,不應被賦予。
- 認為民進黨只玩半套,將平埔族群「客家委員會化」,只給文化與金錢,卻不給實質權利。
- 提醒政府不應利用軍公教、退休族群來取悅年輕人,這會造成社會撕裂。
尤天鳴Kapi助理教授 大葉大學
- 強調政院版本中「其民族權利,另以法律定之」的重要性,提醒若僅有身分而無族群識別工作,未來恐有名無實。
- 認為平埔族人進入原住民族體系後,現行法令架構可能不符需求,需要新的法令適應。
- 指出原民會下設平埔事務處存在邏輯弔詭,建議將平埔事務層級拉高成為「平埔事務委員會」,讓懂平埔族的人處理事務。
- 建議成立平埔族委員會與原住民族委員會互為側翼,共同爭取權益。
- 強調平埔族群問題是轉型正義問題,不應讓族人爭執,並呼籲持續民族識別工作、聚落認定及內部共識形塑。
- 建議在身分法空窗期可思考另定「平埔族群權益保障暫行條例」。
相關後續
- 與會者的寶貴意見將被歸納、整理成冊,送交立法院全體委員參考,並提供給所有出席者。
- 花蓮及台東兩場座談會的相關意見,也將一併提供給其他委員了解。
- 期望儘速召開第5場公聽會,並期望能在4月底完成所有公聽會程序,以利法案審查。
- 期望能在今年6月以前將「原住民身分法修正草案」審議完成。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74601
- 卷/期/冊
- 107/46/1
- 發布日期
- 2018-05-23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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