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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人退撫制度改革公聽會:聚焦改革爭議、基金財務與國安影響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日期:2018-05-02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召開軍人退撫制度公聽會,廣泛討論現行制度、基金營運與改革對國防政策的衝擊。會議中,多位學者專家及立法委員對改革的溯及既往、基金破產說、滾動式調整條款、以及對軍心士氣的影響提出質疑與反對意見。政府官員則回應改革旨在照顧基層、確保基金永續,並承諾將部分爭議點納入後續研議與爭取。主席要求相關部會首長出席後續公聽會,並提交所需資料。

討論事項一

我國軍人退撫制度之沿革、現況與未來發展方向公聽會 (討論提綱)

核心議題

  • 本次公聽會主要就我國軍人退撫制度的現況、與各國制度的優劣比較、未來應調整方向,以及軍人退撫基金的營運現況、限制與未來調整方向進行討論。
  • 同時也探討軍人退撫制度改革對我國防政策可能造成的影響與衝擊。

相關爭議

  • 改革溯及既往與政府誠信:多位發言者質疑改革溯及既往違反信賴保護原則,認為政府背棄對軍人的承諾,損害國家誠信與法制基礎。
  • 退撫基金財務狀況與破產說:部分發言者質疑政府宣稱的基金破產說,認為國家財政並無困窘,基金問題源於政府管理不善、未及時撥補及歷次裁軍,而非退伍軍人造成。
  • 改革對軍心士氣及國防戰力的影響:多位委員及專家學者指出,改革導致軍心不穩、士氣低落,將嚴重衝擊募兵制、後備動員能力及國家安全。
  • 第 39 條「滾動式調整」條款:許多人反對第 39 條允許政府依財政狀況調整退休俸的規定,認為這給予政府過大權力,缺乏穩定性與保障,形同空白支票。
  • 18% 優惠存款的取消:發言者認為取消 18% 優惠存款對年邁、低階且競爭力低的退伍軍人影響甚鉅,且政府應承擔其歷史責任,不應將責任轉嫁。
  • 溝通不足與倉促實施:委員們批評政府溝通不足、主管機關首長未出席公聽會,且軍人年改版本預計 6 月中通過卻要求 7 月 1 日實施,準備期過短,質疑為政治考量而非理性改革。
  • 軍人職業特殊性未受充分考量:多位發言者強調軍人職業的特殊性(如高危險、無加班費、服役年限限制、無法組工會),認為改革未充分考量這些特點,導致不公平。

立法委員發言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指出軍人年改制度外界仍多有不了解,希望藉由公聽會廣泛討論,讓外界了解軍人退撫制度,以利未來審查工作。
  • 要求國防部嚴部長及退輔會邱主委務必出席明天召開的第三場公聽會,以表示對軍人年改的重視。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強烈譴責國防部部長及退輔會主委未出席公聽會,認為他們不盡責且公聽會淪為走過場。
  • 主張國民黨的年改版本是「現役先行,退役暫緩」,因退役軍人樣態多元且具爭議。
  • 質疑國防部精算報告的公正性與獨立性,認為其數據前後不一且有「射箭畫靶」之嫌,要求提出第三方簽證精算報告。
  • 要求民進黨將「30 年不變」寫入第 39 條,以保障現役及退伍軍人的權益。

許淑華 立法委員

  • 批評民進黨將軍公教污名化為「貪婪老賊」,假正義之名行懲罰之實,對軍公教充滿敵意。
  • 質疑軍改方案中所得替代率上限 90% 對中低階軍官「看得到吃不到」,並指出第 34 條再任職務薪資上限與樓地板數額不符。
  • 反對第 46 條分 10 年調降 18% 優存差額且第 11 年才發還本金的規定,認為這是對軍人的二度傷害。
  • 強調第 39 條滾動式修正將導致國軍對國家信任感流失,影響忠誠度。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認為軍公教警消年改造成社會動盪和分裂,執政黨應負最大責任,並預警硬推將帶來苦果。
  • 建議若要追求公平公義,應讓全民福利制度一致,採用勞動基準法一體適用於軍公教警消勞。
  • 質疑部隊年輕化、朝九晚五、加班費、一例一休、特休、全時戰備及下班兼差等問題,要求國防部和三軍統帥回答。
  • 強調年金改革應還給人民公平公義,不應污衊軍人為「米蟲」或「爽領高薪」,應讓人民自由選擇是否投入軍職。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批評民進黨年改是「對人不對事」,將軍公教視為黨國餘孽,用污名化言詞摧毀人格。
  • 質疑蔡政府年金改革缺乏人口計畫等配套措施,認為改革將加劇少子化危機,並非真正解決財務問題,而是包裝政治目的。
  • 指出美國軍人退撫制度服役滿 40 年可領全薪,並有就業輔導、進修補助及優先錄用等優待措施,相比之下我國制度相形見絀。
  • 呼籲蔡政府放下定見,與退伍軍人敞開心胸溝通,客觀理性思考,不要讓政治凌駕專業。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強烈要求主管機關首長(部長、主委)務必出席公聽會,否則公聽會無效,質疑政府所謂的溝通只是過水。
  • 質疑退輔會關於受影響軍人普查資料的真實性與完整性,要求提供詳細的家戶衝擊評估資料。
  • 批評軍人年改版本預計 6 月中通過卻要求 7 月 1 日實施,準備期僅約 2 週,質疑政府不尊重立法院程序,是「行政權在強暴立法權」。
  • 指出行政院版本第 29 條有關提撥率可直接調整的設計,跳過立法院的審議權,違反憲法財產權的國會保留事項。

李彥秀 立法委員

  • 質疑軍改精算報告的透明度與邏輯,認為若 30 年後能省下 1 兆 3,000 多億元,則第 39 條滾動式修正條款顯得多餘。
  • 批評政府不敢讓軍、公、教、警、消、勞的年金改革同步上路,質疑其中存在政治算計。
  • 指出行政院版本在育嬰留職停薪制度設計、子女教育補助、以及月退俸者再任公職限制等方面存在不合理之處。
  • 擔憂 6 月中通過、7 月 1 日上路,僅 2 週時間重新處分和計算退休金,質疑準備是否充分,並認為此為民進黨粗暴執政的心態。

相關人員回應

歐錫富 研究員 國防安全研究院

  • 比較我國與美、英、日、韓、新等國軍人待遇與退伍制度,指出我國待遇相對不完整,但若以購買力平價計算,台灣軍人待遇和退俸可接受。
  • 提及中共成立退役軍人事業部主要為維穩,因過去退役軍人保障多頭馬車導致無人管理,國軍待遇比共軍好很多。
  • 傾向接受行政院版本的軍人年改方案,認為國軍現職待遇及退撫待遇雖非理想但可接受。

吳斯懷 前副司令 陸軍司令部

  • 認為軍人退撫制度改革若造成軍心士氣不穩,將影響國家安全,尤其現役與退役軍人對國家安全的貢獻不應被抹煞。
  • 質疑國防部與退輔會關於受影響人數的數據差異,要求提供未除役且受影響的校官與士官人數,以評估對後備動員的衝擊。
  • 主張「現役先行、退役暫緩」的改革原則,認為已退役軍人樣態複雜,不應「一刀切」處理。
  • 批評第 39 條滾動式調整原理潛藏政府「開空白支票」的風險,質疑其矛盾性。
  • 公開呼籲蔡英文總統、賴清德院長聲明國軍捍衛中華民國,不為台獨而戰,以凝聚軍心。

葉宜生 前處長 國防部人事參謀次長室

  • 嚴正聲明軍人職業特殊性,強調軍人以生命捍衛中華民國,改革必須承擔前朝責任,而非藉政治手法賴帳。
  • 批評民進黨政府年金改革「鋸箭補鍋」,分化、戕害軍人三信心,破壞法制基礎,認為這是國家安全迅速崩解的根本原因。
  • 質疑政府以「潛藏負債」及「基金破產」為謊言,操弄民粹,將法定給付責任轉嫁給軍公教,忽略國際評比台灣經濟實力。
  • 指出延長服役年限對建軍產生負面影響,如晉升管道競爭加劇、期別倒置,且無助於「長留久用」。
  • 建議國民黨委員應嚴格要求刪除第 39 條,避免政府藉此「無法無天」。
  • 質疑第 42 條離婚配偶請求權、第 46 條 18% 優存分年還本等條文的合理性與執行問題。
  • 建議考量回歸恩給制、恢復軍保年金制,並將榮民權益保障法制化,否則退輔會無存在必要。

嚴家興 先生 陸軍軍官學校第45期代表

  • 以自身因公傷殘導致雙眼全盲的經歷,說明退伍後生活困境,強調退休俸是安享晚年的保障,但政府補助受限於軍人退伍身份。
  • 感謝退輔會及前長官的關懷與協助,但指出國防部公文回應不實,且將因公受傷人員補助推遲至「未來財政好轉」是不負責任。
  • 呼籲政府秉持誠信,不毀約,公平公正對待退伍軍人,重視弱勢族群及家庭的生存權。
  • 替民國 85 年以前退伍的軍中聘僱人員發聲,指出他們因舊制領取少數退休金,甚至未達國民年金標準,希望國防部能多加考慮。

潘東豫 副教授 中國科技大學資訊經營系

  • 認為我國在制定法律時,採取「以法、政治領導專業」是錯誤方向,應學習美國從管理面建立制度再立法。
  • 質疑公聽會討論提綱的設定,認為退撫制度與國家財政有關,不應單純歸屬國防部,且基金虧損應檢討營運者。
  • 強調軍人退撫制度改革對國防政策有極大影響,批評政府將問題模糊焦點,一刀砍向退伍軍人是錯誤的基礎。
  • 建議應從國家綜合國力角度著手,以跨部會功能解決問題,而非將退撫制度政治化。
  • 呼籲執政黨推動總統制或內閣制改革,裁減行政院部會以節省經費,並以寬容文化取代政治鬥爭。

王明芳 前副局長 國防部主計局

  • 質疑政府年金改革的公平性,指出勞保基金財務最糟卻不改,且調高現職人員退休給與標準,顯示改革有特殊目的。
  • 認為政府對因精進案被迫離職人員未保障其樓地板,卻保障未來退休者,存在矛盾。
  • 指出軍校年資採計問題,認為 87 年 6 月 5 日以前退伍者軍校年資未併計,與修法溯及既往原則衝突。
  • 警告現職人員,砍退休金以圖利現職人員可能涉及刑法第 131 條圖利罪及國家賠償法責任。
  • 批評政府背棄信賴保護原則,並將其入法,預警第 39 條可能導致現職人員未來退休金隨時被調低。
  • 質疑軍人年改急於 7 月 1 日實施是為了年底縣市長選舉票源,而非理性協調,恐影響國家戰力與安全。

車家萱 先生 武陵農場退休解說員

  • 贊成退伍軍人最低保障額樓地板為 3 萬 8,990 元,月退俸計算採 55 加 2% 的方案。
  • 主張保留 18% 優存,不溯及既往,認為其屬法定給與,溯及既往恐涉侵占或圖利,且軍人 18% 支出佔比不高。
  • 堅決反對政院版第 39 條滾動式修法,認為浮動式調整將產生不安因素,要求立法委員訴諸文字,確保 30 年不改或降低時須經立法院同意。
  • 希望離婚配偶也能申請分配退休金權利。
  • 建議軍人年改可先行修法通過,至於後備、退伍軍人部分因有爭議,可再後審。

黃重昌 主任 台北中正區後備軍人輔導中心

  • 強調軍人對國家安全的重要性與特殊性,如同地球的大氣層,保護著所有人民與發展,其價值是無價的。
  • 認為將軍人價值誤導到價格上是傷感,國防安全不能用價格衡量,應給予軍人最高尊重、禮遇與優惠保障。
  • 呼籲國軍弟兄將此視為「國難」,面對未來,體恤大局;政府應秉持耐心與誠意,重建國軍信任、士氣。
  • 希望媒體能正面報導,引導國人了解並重視軍人年改問題,以平和理性方式解決。

曹國賢 退休總教官 聖約翰科技大學

  • 陳述退伍軍人兩年來所受委屈,批評政府污衊軍人為「米蟲」、「貪婪」,卻不了解軍人職業的特殊性(如憲法賦予死亡義務、無勞基法保障、無失業給付)。
  • 回顧國家苦難時期(如中美斷交)軍人堅守崗位,卻在晚年被羞辱,認為政府應忠誠照顧軍人後半生。
  • 指出退伍基金短絀主因是國防政策改變、大量裁軍導致繳納者少、支領者多,且人事費用回歸國庫,基金虧損卻由退伍軍人承擔,有失公允。
  • 質疑為何政務官及公營行庫的 18% 或高所得替代率未檢討,勞保基金破產卻未審,而軍人年改急於 7 月 1 日處理,認為政府背信賴帳。
  • 強調退伍軍人追求權利與義務對等的公平,認為政府背信是年改最根本問題,將「一黨專政」包裝為「完全執政」令人體悟。

董道興 博士 振興醫院教學研究部

  • 以退伍軍人眷屬及現役軍人親屬的雙重身份,感謝軍人無私奉獻、恪遵職責,捍衛台海安全,讓後輩得以安身立命。
  • 強調軍人職業是高危險的「專業」,而非一般職業,且聚少離多、24 小時待命,期待改革方案能給予實質協助與真正尊重。
  • 建議相關單位加強退伍軍人的職業訓練,以維護其尊嚴並協助就業,共謀退後發展。
  • 呼籲政府除了照顧現役軍人,也要給退伍袍澤最妥善說明與尊重,讓軍人無論現役或退伍都保有榮譽心與責任感。

張富安 理事長兼法令代表 陸軍專科學校校友總會

  • 質疑軍人 24 小時值勤卻只給 8 小時薪資,未給加班費,認為行政院長怠忽職責,違反憲法人人平等、人身自由保障、工作權、生存權和財產權。
  • 主張軍人薪資應比照美、英、日、法等國實施 8 小時上班制。
  • 要求行政院長應比照 228 事件等補償辦法,歸還積欠軍人的加班費,並納入服役條例草案第 49 條。
  • 建議第 34 條第三項再任公職薪資計算標準應改為最低 3 萬 8,900 元,並建議第 26 條第二項退撫年資未滿 1 年的畸零數應改為未滿 6 個月以 6 個月計算,滿 6 個月以 1 年計算。
  • 再次呼籲重新檢討 18% 優惠存款利息問題。

傅政榮 處長 國防部資源規劃司人力資源處

  • 說明「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是軍人專法,規範服役、退伍、給與、遺族照顧及基金運作。
  • 指出去年 106 年 11 月 10 日將校、尉級服役年限延長 2 年,旨在增長俸率,照顧基層短年資人員,使 86 年後任官者退後所得實質提升。
  • 表示國防部問卷調查顯示 94% 現役官兵支持此制度,認為可穩定士氣、維繫戰力。
  • 承認改革對部分高階(8,218 人,其中約 2,000 多人實際受損)會造成損失,但高階幹部基於照顧低階袍澤情誼可接受。
  • 強調軍人年改規劃與財務分析已進行 2 年,子法同步研擬,力求無縫接軌。
  • 說明第 39 條滾動式調整及第 42 條至 44 條離婚配偶請求權、第 46 條 18% 分年調整等條文,表示國防部會在逐條審查時充分反應意見並爭取。
  • 澄清軍人保險在 86 年後已不能放優存,改為現金給付,並於 105 年成立監理會,由國防部監督台灣銀行操作,避免重蹈退撫基金覆轍。

陳美惠 系主任 國防大學財務管理學系

  • 說明本次改革方案規劃每年由政府挹注基金 100 億元,為期 10 年,並非將缺口完全轉嫁退役軍人。
  • 指出短役期人員退伍金將從基金支付轉由退輔會編列預算支付。
  • 表示軍改將提撥率從 12% 提高到 18%,有助於改善基金不足問題。
  • 說明精算以 4% 投報率設定,並採俸給混合制度,打破恩給制與儲金制框架,由政府與基金共同承擔,以達損益平衡。
  • 強調財務分析歷時 2 年,精算版本超過百個,參數設定依據國軍可掌控資料,絕非先畫靶再射箭。

呂嘉凱 副主任委員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

  • 承諾輔導會將全力協助嚴家興先生的就醫服務。
  • 提供吳斯懷將軍所詢數據:目前未除役且受影響的校官有 2 萬 9,605 人,尉官有 151 人。
  • 說明輔導會資料庫有榮民家庭人數、子女、婚姻狀況等資料,但缺乏房屋貸款、家庭支撐者、教育資源需求等涉及個資的普查資料,將來普查會謹慎處理。
  • 強調輔導條例有時不具法律依據反而更具彈性,例如就養給與會依國家財政調整;輔導會將持續精進就養、就醫、就學、就業等服務工作。
  • 表示訪視工作一直在進行,但要在短時間內完成大規模普查有難度,因礙於人力與預算限制。

楊順正 專門委員 銓敍部退撫司

  • 釐清公務人員退休俸調整將與現職待遇脫鉤,未來調整依人口結構、基金營運、國家財政等因素,由考試院與行政院會同調整。
  • 說明若公務人員退休金調整低於 5% 需報立法院,以保障權益。
  • 指出離婚配偶請求權在公務人員退撫法審查時提出,細則有規範,但實務問題需待 7 月 1 日新制實施後才能研議解決。
  • 強調公務人員保險與退撫基金不同,公保準備金由公保監理委員會監督台灣銀行投資運用,每月開會進行監督。

陳信吉 主任教官 國防大學管理學院

  • 說明本次年金改革的財務配套包含四項財源挹注措施,目標是在 109 年前讓基金本金達到一定水位,避免本金枯竭後的反效果。
  • 指出基金永續經營需合理投報率及適度本金規模,改革後將採「類恩給制」,打破舊制年資與新制年資限制,由基金與政府預算按比例共同支付。
  • 解釋第 39 條滾動式修正隱含財務精算假設,當本金規模變動時,可調整政府與基金的支付比例,以平衡財政與基金永續。
  • 回應第 6 次精算報告資料已是 4、5 年前,誤差較高,且退役人員繳費方式複雜,可能導致實質減俸,故未採用該方式。

鄭瓊華 專門委員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給與福利處

  • 說明軍人待遇設計原則由國防部統籌研議後報行政院核議,因軍人服役特性與一般軍公教有別。
  • 指出軍人待遇結構已陸續核增勤務加給、各項慰助金與加給項目,延長工時的加給應已反映在各項勤務給與中。
  • 表示細部規劃仍需由國防部就軍人特性研討後,再報行政院核議。

相關後續

  • 主席要求國防部嚴部長及退輔會邱主委務必出席明天召開的第三場公聽會。
  • 退輔會承諾將全力協助嚴家興先生的就醫服務。
  • 退輔會將提供未除役且受影響的校官與尉官人數資料。
  • 主席要求國防部在禮拜五前提交第三方簽證的精算報告,作為審查依據。
  • 國防部承諾會後將研議軍人未給予加班費的問題,並報請行政院審查。
  • 主席要求退輔會於禮拜五前提交關於受影響退伍軍人的普查資料。

原始資料

公報
1074601
卷/期/冊
107/46/1
發布日期
2018-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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