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促轉會委員提名審查:聚焦適任性、職權範圍與歷史真相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18-04-25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行政院函送之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委員提名名單,主要討論被提名人的適任性、對黃世銘案的立場、促轉會的職權範圍與工作重點。委員們就問卷回覆延遲、提名程序、清除威權象徵、平復司法不法、原住民族轉型正義等議題進行質詢,行政院秘書長及被提名人則就相關質疑與規劃進行答覆,部分爭議將於隔日會議繼續討論。

討論事項一

繼續併案審查「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核心議題

繼續審查數個委員提案之刑事訴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大體討論完畢,另定期繼續審查。

討論事項二

審查「行政院函送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委員提名名單」案

核心議題

  • 審查促進轉型正義委員會(促轉會)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及委員共9位被提名人的資格與適任性,並討論促轉會未來在開放政治檔案、清除威權象徵、平復司法不法等方面的規劃與挑戰。
  • 會議亦聚焦於轉型正義的範圍界定、真相調查與社會和解的關係,以及與其他相關機關的協調問題。

相關爭議

  • 行政院延遲轉發時代力量黨團的問卷給被提名人,壓縮其回覆時間,引發對行政院處理程序及對獨立機關尊重的質疑。
  • 促轉會委員提名程序中,實際徵詢被提名人的層級與單位(總統府副秘書長而非行政院長)與法規規定提名權在行政院長之間的落差。
  • 被提名人黃煌雄在擔任監委期間對前檢察總長黃世銘彈劾案的投票立場,以及其書面說明是否足以釐清外界疑慮,涉及監委秘密投票原則與社會對真相知情權的衝突。
  • 馬英九總統學生時期「職業學生」身分及其相關行為是否應納入促轉會的真相調查與責任追究範圍。
  • 促轉會工作範圍(1945年至1992年)是否應擴大納入日治時期原住民族土地被掠奪的歷史不義,以及山地管制與清查等問題。
  • 國幣上的蔣中正頭像及以「中正」為校名的學校是否屬於威權象徵,以及更換或更改的必要性、可行性與所需成本。
  • 促轉會推動轉型正義時,應將「和解」置於「真相調查與究責」之後,避免過早強調和解而掩蓋真相或對受害者造成不公。
  • 被提名人張天欽的書面資料被質疑有抄襲花亦芬及吳乃德老師文章之嫌,引發著作權及誠信問題。

立法委員發言

徐永明 立法委員

  • 質疑行政院延遲轉發問卷給被提名人,壓縮回覆時間,並認為行政院不應干預獨立機關。
  • 質疑促轉會提名程序由總統府副秘書長徵詢,而非行政院長,與法規不符。
  • 詢問黃煌雄被提名人對黃世銘案的立場,以及若其介入彈劾案是否仍適任促轉會主委。
  • 要求促轉會應調查馬英九在學生時代擔任職業學生並報效黨國的行為。
  • 質疑若院長不關心、總統府惡搞,促轉會是否在糊弄全民。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強調立法院行使同意權應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規定,促轉會為二級機關,委員會審查後送全院投票。
  • 詢問黃煌雄被提名人對促轉條例設定1945年至1992年時間範圍的看法,並認同其對威權時期正常化的處理方向。
  • 提醒促轉會政治檔案選擇的重要性,並認同清除威權象徵應透過對話凝聚共識。
  • 表達對平復司法不法工作能否有效處理的擔憂,並強調促轉會需彌合加害人與被害人之間的認知差距。
  • 提醒促轉會作為二級機關,應有效整合與協調黨產會、國家人權博物館等相關機關,共同推動轉型正義。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認同李俊俋委員關於職權行使法的意見,並強調國會改革承諾下,人事同意權應實質審查,包含問卷回覆。
  • 再次質疑行政院延遲轉發問卷給被提名人,導致回覆時間受壓迫。
  • 追問黃煌雄被提名人對黃世銘案的投票立場,並引用媒體報導質疑其當時的行為。
  • 提出應追究馬英九在海外擔任職業學生,蒐集情報、恐嚇留學生並將其列入黑名單的責任。
  • 質疑張天欽被提名人提交的書面資料涉嫌抄襲花亦芬及吳乃德老師的文章,違反著作權法。
  • 要求黃煌雄被提名人提出陳水扁是「不知節制權力濫用者」的三個具體事證,並解釋「馬英九找回台灣傳統的核心價值」的意涵。

柯建銘 立法委員

  • 認為問卷回覆非法律規定,尊重被提名人選擇,並強調立法院應依現行《立法院職權行使法》進行同意權審查。
  • 說明支持黃煌雄被提名人擔任主委的原因,包括其對黃世銘案的關切、對促轉條例的投入、以及個人長期在不義遺址辦公的歷史感。
  • 強調轉型正義的重點在於憲政秩序的回復、政治檔案公開、不義遺址處理及司法平復,而非個人攻擊。
  • 期勉促轉會委員應具備使命感,並提醒黃煌雄應重視《政治檔案法》草案的討論與推動。

鍾孔炤 立法委員

  • 強調轉型正義的重要性在於還原歷史真相、追究加害者責任、清除威權象徵,以保障基本人權。
  • 詢問政治檔案公開與個資法之間潛在的爭議,並關切促轉會如何處理此問題。
  • 肯定被提名人張天欽勇於承擔重責,並建議促轉會可書面提請行政院長責成相關機關配合辦理,面對不配合情況。

周春米 立法委員

  • 詢問黃煌雄與葉虹靈被提名人,促轉會未來在處理歷史事實(如二二八、白色恐怖重大事件)與司法不法(個案)時,將著重於哪些部分。
  • 請教具有律師背景的張天欽與尤伯祥被提名人,促轉條例第14條的調查手段(如調查、勘驗)與目的之間,如何兼顧合法性、比例原則及避免對人民造成壓力。
  • 詢問彭仁郁被提名人對中正紀念堂轉型的具體看法與規劃,並期待促轉會能有具體作為。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追問黃煌雄被提名人對黃世銘彈劾案的立場,並質疑其以書面說明迴避直接回答。
  • 質疑監委陳師孟專打辦綠不辦藍法官的做法是否適當,並詢問黃煌雄對此的態度。
  • 質疑促轉會委員未能按時回覆公民團體問卷,是否輕視公民社會監督。
  • 強調促轉會執行職務應客觀公平,避免政黨色彩與尖銳性格,以促進社會和解而非挑起衝突。

林昶佐 立法委員

  • 肯定黃煌雄過去對台籍老兵及白色恐怖案件的貢獻,但擔憂促轉會過度強調「和解」可能導致真相調查與究責失焦。
  • 強調「真相、公義、和解」三者應有節奏,真相與究責是和解的基礎,不能為和解而掩蓋真相。
  • 引用彭仁郁被提名人的觀點,認為促轉會不應限縮和解與不和解的二元對立,以免妨害真相調查與公民道德判斷力。

林為洲 立法委員

  • 為黃煌雄被提名人辯護,指出監察委員彈劾採秘密投票,公開投票內容可能違法。
  • 質疑將馬英九總統列為轉型正義調查對象,可能會製造更多社會對立。
  • 詢問所有被提名人,國幣上的蔣中正頭像以及以「中正」為校名的學校是否為威權象徵,以及是否支持更換或更改。
  • 提醒促轉會應審慎思考國家資源如何運用,以達成真相大白、保存不義遺址、清除威權象徵及促進族群和諧等目標。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引述尤伯祥律師的觀點,強調司法系統在威權統治中的加害者角色,以及轉型正義對司法系統誠實面對過往的重要性。
  • 指出轉型正義是艱難且昂貴的工程,社會需共同面對過去的縱容與沉默,不能以價格衡量正義。
  • 表達對被提名人願意承擔此沉重任務的敬佩,並期許他們能與社會充分對話,挑戰社會中廉價的寬恕價值。

高金素梅 立法委員

  • 肯定被提名人多數無黨籍,期許他們能本於良知與智慧、專業風骨行事,排除政黨惡鬥。
  • 質疑促轉條例定義的威權統治時期(1945年8月15日至1992年11月6日)是否應包含日治時期,特別是1945年8月15日至10月25日日本殖民政權仍在臺灣的期間。
  • 提出民國54年起實施的山地管制與山地清查,造成原住民族發展落後與人權剝奪,應納入促轉會真相調查範圍。
  • 質疑日本在臺建置的「忠魂碑」是否為不義遺址,應還原歷史真相並教育大眾。

李彥秀 立法委員

  • 詢問黃煌雄被提名人如何建立公民信任,面對社會對其個人及促轉會的質疑與批評。
  • 詢問張天欽被提名人對促轉條例第6條司法平復、補償與賠償的看法,並指出相關法條的矛盾與困難。
  • 再次詢問國幣上蔣中正總統圖像及以「中正」為校名的學校是否為威權象徵,以及是否需要更換或更改。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質疑促轉條例刻意排除原住民族轉型正義,特別是1947年臺灣省土地權利清理辦法導致原住民族土地被收歸國有,違反憲法與憲政秩序。
  • 要求黃煌雄被提名人正視此問題,並承諾未來擔任主委後將其納入促轉會的研究與處理課題,甚至推動修法。

相關人員回應

卓榮泰 行政院秘書長

  • 說明促轉會委員提名依《促進轉型正義條例》辦理,委員具專業學識與經驗,並符合政黨與性別比例規定。
  • 說明9位被提名人中,8人無雙重國籍,彭仁郁具法國國籍並具結將於到職前放棄。
  • 回應行政院於4月13日送出人事案後,在4月20日前已將問卷轉交所有被提名人,並無延誤。
  • 強調促轉會是獨立二級機關,行政院不宜給予統一命令或要求,應尊重被提名人獨立性與回覆問卷的自主性。

黃煌雄 促轉會主委被提名人

  • 表示已準備書面資料,完整說明外界關切的「支持馬英九連任」及「黃世銘案」兩大議題,以示對立法院的尊重。
  • 回應對黃世銘案的投票立場,表示監察院彈劾案採秘密投票,不宜在此簡短口頭說明,但書面資料有完整交代。
  • 承諾會將馬英九職業學生案納入促轉會考量,並根據檔案發現釐清責任。
  • 拒絕直接回答陳水扁是否為「不知節制權力濫用者」及馬英九如何「找回台灣傳統核心價值」的具體事證,認為此類對照提問不符合科學討論。
  • 承認曾就胡佛先生「檢察一體包括總統」的社論與監委進行爭論,但強調監察院彈劾流程。
  • 承諾會將原住民族的山地管制與山地清查問題納入研究課題。
  • 重申促轉會的期許為「真相、公義、和解」六字,並強調先發掘真相、釐清責任,再追求和解,不會跳過究責過程。
  • 強調促轉會成員將秉持客觀、中性的態度,努力面對真相、釐清責任、伸張公義、追求和解。
  • 表示擔任促轉會主委是「人生的意外」,將以「服社會責任役」的心情,與團隊全力以赴,並期待各界鞭策指教。
  • 同意促轉會工作應尊重《促轉條例》的法案規定,並認同威權時期國家應正常化,找出歷史真相。
  • 說明促轉會未來工作將聚焦於開放政治檔案(如軍情局、後備司令部檔案)、清除威權象徵(以真相為前提,透過對話凝聚共識)、平復司法不法(擬定具體程序辦法,處理未處理的補償案件),並與相關機關有效整合連繫。

張天欽 促轉會副主委被提名人

  • 表示其書面資料約9成反映其想法,並願意為所寫或同意的部分負責。
  • 回應黃國昌委員關於書面資料抄襲的質疑,表示若接受他人見解,會將其納入,並認為著作權保護的是概念而非單純文字,但黃委員認為其行為已違反著作權法。
  • 說明促轉條例第14條賦予促轉會兼具準司法機關性質,調查權力應比一般行政調查更具寬廣空間,但仍需遵守正當法律程序。
  • 表示促轉會工作時間短、資料量大,但科技可克服,關鍵在於如何在短時間內克服70%或80%的問題。
  • 承認促轉條例第6條關於司法平復、補償與賠償的條文存在矛盾與困難,認為二二八及白色恐怖補償條例已涵蓋部分內容,可能需要請求立法院修法或另提新法案處理。
  • 認為國幣蔣中正頭像等問題不能用單純的「Yes or No」回答,因為其涉及複雜性。

楊翠 促轉會委員被提名人

  • 表示是由人權博物館推薦,並經總統府副秘書長姚人多徵詢擔任委員。

葉虹靈 促轉會委員被提名人

  • 表示行政院接受各方推薦,包括人權博物館陳館長及學者專家,並經總統府副秘書長徵詢。
  • 認為促轉會應完成一份國家報告,由國家向人民交代過去的錯誤、彌補方式與預防再犯,需呈現體制性拼圖,見樹也見林,說明加害結構及變遷,並輔以重大事件個案補充。

彭仁郁 促轉會委員被提名人

  • 表示第一時間接到人權博物館陳館長電話,第二時間與總統府副秘書長姚人多見面。
  • 說明參與文化部中正紀念堂轉型諮詢小組期間,希望帶動公民討論與參與。
  • 提出未來擔任促轉委員後,將主責不當黨產運用規劃部門,規劃成立政治暴力創傷療癒中心、持續公共論壇,並結合不當黨產資源全面展開討論。

尤伯祥 促轉會委員被提名人

  • 表示是由行政院羅秉成政務委員徵詢擔任委員。
  • 同意促轉會作為二級單位,行使公權力須踐行正當法律程序,遵守憲法與行政程序法,並在個案中注意比例原則。
  • 認同段宜康委員關於正義無價的見解,並強調司法人員與執法者應有良知,為選擇負責,不能以依法行政為擺脫道德責任的藉口。

許雪姬 促轉會委員被提名人

  • 表示是由黃煌雄主任委員及姚人多先生徵詢擔任委員。

花亦芬 促轉會委員被提名人

  • 表示有多個管道徵詢,包括林正主委、羅秉成政務委員、姚副秘書長及劉建忻副秘書長。

高天惠Eleng Tjaljimaraw 促轉會委員被提名人

  • 同意鄭天財委員提出的1947年臺灣省土地權利清理辦法導致原住民族土地被收歸國有是不公不義,必須處理,因原住民土地流失從日本時期持續至今。

相關後續

  • 主席裁示黃煌雄被提名人提供的書面資料將印發給所有委員,供研讀後再進行第二輪詢問。
  • 主席宣布因場外暴力衝突,會議將延長至當日晚間,並於隔日上午9時繼續,地點改為紅樓302會議室,將開放第二輪質詢,不再登記,委員可依現場簽到順序發言。
  • 行政院同仁被要求引導各被提名人走安全通道,並安排隔日一致行動,以確保安全。

原始資料

公報
1074802
卷/期/冊
107/48/2
發布日期
2018-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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