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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修正案審查:聚焦創新轉型與土地活化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18-05-02

LawTrace 法律歷程:科學園區設置管理條例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及「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修正草案。前者經討論後併案提請院會協商;後者則聚焦於科學園區去工業化、擴大引進創新研發事業、提升土地利用效率、強化園區管理與新創扶植等議題。多位立法委員就修法方向、具體執行、園區閒置問題、人才外流、資安防護及中興新村發展等提出質詢,科技部則就相關政策目標與執行細節進行說明。會議最終決議部分法案送院會討論,另一部分則於詢答完畢後,將於休息後繼續逐條審議。

討論事項一

審查「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第五條、第七條及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含委員提案)

核心議題

本次議程主要審查行政院及多位立法委員所提之「文化創意產業發展法」修正草案,進行詢答及逐條審查,旨在修訂相關條文。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丁曉菁 文化部政務次長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

相關後續

  • 行政院提案及委員張廖萬堅、蕭美琴、許智傑、陳賴素美等所提共5案,審查完竣後須交由黨團協商,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討論。
  • 第三條維持現行條文,不予修正。
  • 第五條、第七條及第三十條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 委員蔣乃辛、吳志揚、賴瑞隆等所提共3案,審查完竣後須交由黨團協商,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討論,其中第十條之一、第十四條之一、第二十六條及第二十六條之一均保留送院會處理。
  • 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 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討論事項二

審查「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修正草案」案 (含委員提案)

核心議題

  • 本次議程核心討論「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修正草案,旨在將園區定位從「科學工業」轉變為「科學園區」,擴大引進多元創新研發事業,提升土地資源利用效率,並強化園區管理規範。
  • 主要議題涵蓋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的活化與居民安置、科學園區的資安防護、人才培育與流失問題、園區空間規劃與設計思維的創新,以及特色醫療與農業科技的整合發展。

相關爭議

  • 「去工業化」修法方向的實際影響:委員質疑僅拿掉「工業」文字,實際對產業結構與吸引非工業廠商的效益。
  • 「高級技術」的認定標準:委員認為定義模糊,恐影響園區引進高階技術產業的明確性。
  • 新創產業園區間的競爭與區隔:質疑科技部與其他部會(如經濟部)在推動新創園區上是否存在資源重複與競爭。
  • 水電有效供應與管制:委員關切高耗水電園區對當地居民及農業灌溉用水的影響,要求說明管制的精進程度。
  • 園區退場機制與租約終止期限:委員質疑將欠租終止租約期限從民法規定的2年縮短至4個月,是否過度侵犯廠商合法權益。
  • 科學園區土地閒置與活化成效:委員指出部分園區(如宜蘭、二林、中興、銅鑼)土地閒置率高,質疑修法後能否有效解決問題,以及對新創產業的吸引力。
  • 科學園區空間規劃與設計思維:委員批評現有園區建築缺乏創新與人性化設計,建議導入如Apple Park、Google園區的開放性與生態整合概念,並鬆綁採購法規以鼓勵優良設計。

立法委員發言

許淑華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科學工業園區設置管理條例第十二條及第十六條,以符合中興新村現況,解決老舊建築修繕、文資保護與住戶安置問題。
  • 主張放寬宿舍申請標準,讓文史工作者及社區關懷團體也能申請進駐,以保障精省前已住戶的權益。
  • 關切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的整體發展長期延宕,政府缺乏主體性規劃,要求行政院及科技部積極處理宿舍問題並提出具體時程與規劃方向。

洪慈庸 立法委員

  • 質疑修法「去工業化」及「彈性化」對現況的實際影響,並詢問園區內非工業廠商的比例及未來產業結構的預期變化。
  • 要求科技部明確定義「高級技術」,避免模糊不清。
  • 關切科技部在推動新創園區時,與各部會現有新創園區是否存在競爭關係。
  • 質疑園區水電「有效」供應與管制的具體定義,並關切高耗水電產業對當地居民及農業用水的影響。
  • 詢問園區廠商退場機制中,「未依經營計畫經營」的認定與檢視頻率,以及欠租4個月終止租約的實際執行狀況。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質疑科學園區是否能成為「獨角獸與牠們的產地」,並指出目前科技部評選的酷科技新創多不在科技園區內。
  • 強調修法應作為平台,促進新創與臺灣既有硬體產業連結,開創新一批新創產業。
  • 關切現有科學園區土地利用率高,詢問新創產業進駐的空間規劃,是新設園區還是既有園區轉型。
  • 提醒科技部在放寬育成中心期限等母法修正後,相關子法規(如創新創業輔導培育作業要點)應同步放寬與處理。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 肯定科技部修法放寬進駐限制及配合產創條例修法,解決閒置土地問題的用心。
  • 質疑修法後能否真正解決科學園區土地閒置問題,以及新創產業是否會優先選擇進駐這些園區。
  • 關切園區空間規劃如何配合新創產業需求,而非仍維持工業型態配置。
  • 指出宜蘭、二林、中興、銅鑼等園區閒置原因各異(如縣府限制、環評、文資保護等),詢問修法後將如何解決這些特定問題。
  • 建議科技部應評估修法後的預期效益,包含吸引多少新創廠商進駐及解決多少閒置土地。

柯志恩 立法委員

  • 質疑科學工業園區改名為科學園區,若缺乏相關支援系統,是否不足以吸引新創產業,並詢問與經濟部工業園區的區隔。
  • 關切將民法規定的2年欠租終止租約縮短為4個月,是否過度侵犯廠商權益,並要求科技部盤點未充分利用土地的廠商。
  • 指出宜蘭園區閒置率高,是設計時未考慮相關因素所致,科技部應再思考解決方案。
  • 詢問建教合作改為產學合作的意義,以及科技部如何利用其龐大專題研究資料庫促進產學合作。
  • 質疑科技部長陳良基在台大兼職獨董及專利申請的程序,以及行政職務人員兼職的相關規定。
  • 批評教育部退回台大校長遴選案破壞學術自由與大學自治,並關切台大校長空缺對人才、學術、產業的影響。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肯定科技部舉辦資安攻防戰,但關切臺灣科技產業面臨的中國高薪挖角與關鍵技術竊取問題。
  • 詢問科技部是否研擬推動「敏感科學技術保護法」,以因應人才流失與技術竊取。
  • 指出科學園區行動精靈app 1.0及2.0成效不彰、下載使用率低,要求科技部檢討問題。
  • 關切新創產業、軟體產業進駐科學園區可能排擠現有用地,並提醒科技部應優先提供優惠措施吸引新產業進駐閒置園區。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強調科學園區應從科技製造轉為創新研發,並借鑒以色列經驗。
  • 指出臺灣科研預算投入與學術影響力存在落差,如電腦科學論文發表量高但影響力不足,農業科學投入少但成就斐然。
  • 分析國發基金在生技產業的投資效益,指出新藥產業營收不高且稅後盈餘為負,學名藥與醫材表現搶眼。
  • 建議科技部作為國家科研預算主導者,應盤點研發資源,加強優勢領域,建立新的產官學合作形態,並強化與經濟部、國發會的橫向聯繫,打造具國際競爭力的創新研發國家隊。
  • 建議安排專題報告,探討如何借鑒以色列經驗,加強跨部會橫向聯繫,以實現科學園區轉型為國家訓練中心。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強調學術自由與大學自治應被捍衛,並質疑教育部退回台大校長遴選案破壞學術自由。
  • 關切台大校長空缺對人才、學術及產業發展的負面影響。
  • 肯定修法放寬園區進駐限制,但指出條文未見輔導現有產業轉型升級的措施。
  • 建議科技部在條文中增加鼓勵及輔導現有產業轉型升級的條文,使修法更具意義,避免僅擴大園區土地徵收。

李麗芬 立法委員

  • 支持科技部修法版本,將園區從科學工業轉型為涵蓋研發的科學園區。
  • 關切宜蘭園區(6%出租率)及中興園區(不到5成出租率)的發展,詢問科技部是否有特別規劃。
  • 指出中興園區智慧驛站參觀人次低,建議檢討預約方式與親近性,並希望科技部作為中科管理局的後盾。
  • 贊同在園區設置幼兒園甚至托嬰中心,以對職業婦女更友善,並希望科技部評估現有工業區納入幼兒照顧設施的可能性。
  • 指出清華大學在科技部廢除研究助理酬金參考表後,反而降低研究助理薪資,違反部長承諾,要求科技部追查並採取措施。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肯定科學園區修正條例旨在鬆綁法規、導入創新思維,從傳統工業製造轉型為鼓勵新創、微型、多元的新型態產業。
  • 批評臺灣科學園區的廠辦空間規劃仍停留在40年前開發中國家思維,缺乏人性化設計。
  • 借鑒Apple Park和Google園區的開放、生態、人性化設計理念,挑戰臺灣科學園區應打破傳統圍牆,融入城市治理,成為開放給公眾的知識園區。
  • 指出民間自建廠房(如巨大機械、聯電)在設計與綠建築方面已超越政府自辦工程,建議鬆綁採購法規,導入最有利標,鼓勵優良建築團隊參與園區空間翻轉。
  • 強調科學園區應從內部支持系統轉化為尋求外部鏈結與合作資源系統,並從中央化思維走向地方最佳化,將生產、生活、生態整合於園區中。
  • 呼籲科技部長陳良基在創新筆記中納入科學園區空間思維的翻轉,從製造業思維升級為知識型創新產業。

蔡培慧 立法委員

  • 詢問科技部長對科學園區下一個40年的模式規劃與創造,強調人才培育的重要性。
  • 指出臺灣教育體系多奠基於既有科學知識,建議需培養能發想、突破、建立不同生活經驗的人力,以促進突破性串接而非僅模式更新。
  • 強調科學園區不應僅帶動就業與地價,而應與民生、地方產業、地方教育及交通結合,提升職能並擴大外溢效應。
  • 關切二林園區為供電調度而設置的高壓電塔對環境的破壞,建議整合區域水力發電並改變高壓電塔的傳載模式。
  • 指出農科連結不足,建議科技部與農委會合作,將無人機應用、大數據、區塊鏈等科技整合至育苗、生產、產業鏈及銷售端,提升農業科研能力。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建議科普專車活動應更豐富、名額擴大,並走進偏鄉,讓更多學生能「玩科學」。
  • 關切中國企業監控員工腦波的新聞,詢問科技部長的看法,並擔憂台商可能成為監控對象。
  • 指出近年來各級政府遭組織性駭客攻擊事件頻繁且層級提升,顯示資安問題嚴重性。
  • 強調科學園區作為臺灣經濟命脈,資料遭竊將嚴重影響國家科技發展,呼籲在修法中納入資安防護,並研擬「敏感科技保護法」。
  • 認為企業難以抵抗龐大惡意攻擊,政府應透過專法提供協助,強化攻防線。

陳宜民 立法委員

  • 肯定科技部派駐專員至以色列推動新創事業合作。
  • 詢問此次修法是否放寬讓軟體公司也能進駐科學園區。
  • 關切高雄科學園區(路竹)腹地不足,詢問科技部對橋頭新市鎮作為高雄園區二期的規劃進度,並強調高雄地區豐沛的人才資源與捷運交通優勢。
  • 呼籲科技部在園區選址時,考量地區發展、資源分配及周邊支援,支持高雄入選新園區。

邱泰源 立法委員

  • 質疑新竹科學園區「特色醫療」的初衷與目的(服務、研究或科技新發展),並關切其場域擴展問題。
  • 擔憂特色醫療最終可能演變成類似「自由經濟區」的模式,影響當地醫療資源,並造成資源爆滿。
  • 要求科技部釐清台大生醫園區的前瞻科技研發與特色醫療如何結合,避免「一灘死水」或各醫院搶地盤的亂象。
  • 建議園區管理局應與當地民眾溝通,讓民眾了解健康醫療型態,並考量當地居民的醫療需求,做到敦親睦鄰。

吳焜裕 立法委員

  • 詢問未來科學園區放寬企業進駐後,如何明確定義「高級產業」服務業、軟體業等創新產業的進駐標準。
  • 關切新竹、台中等熱門園區空間有限,詢問科技部將如何開發新園區或引導產業進駐南部、不熱門園區。
  • 詢問彰化二林園區目前招商狀況,以及對精密機械、機器人、智慧製造等產業的吸引力。
  • 關切進駐科學園區廠商提撥研發經費的比例是否確實掌握,以及研發與日常生產活動的會計科目區分困難。
  • 建議科學園區納入循環經濟概念,考慮允許具有稀有金屬回收技術的廠商進駐建廠。
  • 建議審議科學園區進駐廠商的審議委員資格應有更明確的界定。
  • 詢問新竹地區的科學園區與生物科學園區能否整合,以及醫療器材產業是否可進駐科學園區。

陳學聖 立法委員

  • 書面質詢指出敬鵬大火教訓,建議科技部應檢討科學園區救災防護,擴大管制危險物品清單,並要求雇主主動通報危險物品、協助搜救,提升廠商消防訓練責任,落實聯合防災演練。

相關人員回應

陳良基 科技部部長

  • 本次修法旨在「去工業化」與「彈性化」,將「科學工業園區」改為「科學園區」,擴大引進多元創新研發事業,鬆綁育成期限,刪除硬體設備限制,並強化土地利用、建立強制拍賣機制。
  • 承認「高級技術」的定義在中文翻譯上可能模糊,但學術界有明確的英文定義(frontier, cutting edge),審查時會邀專業人士依營運計畫書檢視。
  • 說明科技部與國發會、經濟部等部會在新創推動上已做好區隔與協調,科技部主要加強科技硬體與系統整合服務的結合。
  • 表示園區水電「有效」管制將導入智慧儲能、智慧能源管理系統等新科技觀念,作為節電措施的模範。
  • 說明園區退場機制會依廠商營運計畫書檢視,若營運狀況與計畫差異大才會處置,且每季會從營業額報告做管控;欠租4個月終止租約是參考其他部會法規(如農業科技園區、加工出口區)並經磋商。
  • 承認宜蘭園區因地理位置與產業優勢不符導致閒置率高,但銅鑼園區開發完成後進駐速度正常,不擔心。
  • 指出新創產業不需大廠房,將在竹科等聚集區域布建軟體大樓或創新標準大樓,利用現有廠房轉型,促進人際交流與創意發想。
  • 同意科學園區應盤點研發資源,加強優勢領域,並與經濟部、國發會定期討論,盤點過去投入效益,將部分經費投入AI等領域。
  • 表示科技部鼓勵學術發展自由化,但教育部退回台大校長遴選案為教育部權責,科技部無權干涉。
  • 說明科技部推動產學合作計畫及產學聯盟,將科技研發帶動產業升級,並會輔導無法跟上科技腳步的廠商轉型,每年約有6%廠商退場轉型。
  • 承諾會追查清華大學降低研究助理薪資問題,基本薪資不能低於當時標準,並將執行修正後的辦法,對未改善學校刪減計畫補助費。
  • 認同科學園區空間規劃應導入設計思維,工程會也鼓勵採最有利標,但強調採購制度是關鍵,需努力克服最有利標可能的問題。
  • 說明科技部已在以色列設置科技組,並將持續推動資安防護,與法務部合作嚇阻技術竊取,評估推動「敏感科學技術保護法」的必要性。
  • 表示中興新村高等研究園區的活化規劃由行政院主導,科技部配合,方向是文化聚落保存與活化運用,將考量長照等需求,但具體時程尚未確定。
  • 確認修法後將放寬讓軟體公司等多元科技創新產業進駐園區。
  • 說明高雄橋頭新市鎮作為高雄園區二期已組成選組委員會,正進行政策環評,委員會支持且期待高雄入選,將先進行環差擴張現有園區。
  • 承諾會再查證新竹科學園區特色醫療的規劃與目的,強調應以科研前瞻研發為主,並會與衛福部確認,避免影響當地醫療資源。
  • 說明科學園區廠商投入研發經費比一般廠商高3倍以上,且有明確定義可做為研發抵免,財政部會協助審定。
  • 表示循環經濟是推動主軸之一,廠商如具金屬回收技術且符合資格,可進駐園區,審議委員皆為學者專家,具專業判定能力。
  • 確認竹北生醫園區及南科已有許多醫療器材產業進駐,這部分沒有問題。

陳銘煌 科技部中科管理局局長

  • 說明中科目前沒有廠商欠租超過4個月的情況。
  • 表示中興新村宿舍問題目前小組充分討論中,未來可能重新規劃,現階段維持現狀,訴訟程序暫緩。

王永壯 科技部竹科管理局局長

  • 說明竹科目前欠租超過兩年的廠商約有4家,會進行催繳或請其離開。
  • 表示特色醫療是生醫產業創新推動方案主軸之一,由科技會報、衛福部及科技部共同規劃推動,竹科提供場域,仍有空間可供利用。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 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 會議休息半小時用餐,之後繼續進行逐條審議。

原始資料

公報
1075101
卷/期/冊
107/51/1
發布日期
2018-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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