藻礁生態、空污與財團法人預算審查:多項爭議未解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18-05-03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針對觀塘工業區開發對大潭藻礁生態影響、能源開發與空污議題進行專題報告與質詢,並審查多個政府捐助財團法人107年度預算案。會議聚焦於藻礁保育、廢棄物處理、醫療評鑑、長照薪資及財團法人運作透明度等,委員提出多項質疑與建議,部分臨時提案未通過,多數議題待相關部會進一步研議與書面答復。
討論事項一
邀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經濟部及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就「觀塘工業區開發對大潭藻礁生態系統可能影響與因應、能源開發與天然環境如何共榮共存及如何有效降低電廠空污」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專題報告與質詢主要探討觀塘工業區開發案對大潭藻礁生態的潛在影響,以及如何在能源開發與環境保護之間取得平衡,並有效降低電廠空氣污染。
- 會議也觸及離島廢棄物處理、煤灰處置及固定污染源排放等環保議題,以及相關財團法人之運作與預算審查。
相關爭議
- 藻礁生態資料不足與開發爭議:多數學者指出中油提出的藻礁生態現況資料不足,難以判斷是否開發,部分委員要求待農委會完成生態調查與保育計畫後才能繼續審查環差案。
- 第三天然氣接收站選址:委員質疑中油興建第三天然氣接收站可能嚴重破壞藻礁生態,提議評估將其設置於台北港港區或啟動第二條輸氣管線計畫。
- 政府承諾與開發決策:委員引用蔡英文總統「藻礁永存」承諾及鄭文燦市長對藻礁重要性的發言,質疑政府現今開發政策與承諾相悖,要求中油應改為異地建站。
- 澎湖垃圾堆置問題:委員指出澎湖有 3,000 多噸垃圾露天堆置,批評中央政府對離島垃圾處理缺乏明確政策,要求環保署立即投入資源處理。
- 彰濱工業區煤灰污染:環團監測數據顯示彰濱工業區地下水重金屬超標,委員要求環保署指令經濟部與台電使用不透水、不透灰帆布處置煤灰,並定期監測水土污染。
- 固定污染源管制:委員質疑環保署在空污防治上偏重移動污染源,對麥寮、和平電廠等固定污染源的高排放量處理不足,並對麥電 2025 年轉型燃氣電廠的承諾真實性存疑。
- 南投垃圾處理與補助:南投縣垃圾堆置量已達 38,000 噸,委員質疑環保署在要求地方減量的同時,卻減少轉運補助,變相懲罰配合中央停建焚化爐的縣市,並要求中央在底渣處理比例上應具主導性。
立法委員發言
陳宜民 立法委員
- 提案建請開發單位評估將第三天然氣接收站設置於台北港港區,並能否啟動第二條輸氣管線計畫評估。
- 質疑環保署三個基金會提供的書面資料缺乏重點,有搪塞之嫌,但肯定董事長口頭報告內容。
- 關切衛福部所屬財團法人預算編列不當,例如預算與決算數差異大,以及部分董事長領取退休金、出席費標準不一等問題,要求改善。
- 質疑國家衛生研究院的學術審查重點與衛福部政策的連結性,並建議其應加強對重返 WHA 及全球衛生事務的參與研究。
- 質詢醫策會評鑑項目未涵蓋精神病療養院隔離病房需求,導致龍發堂事件中病人轉院困難,呼籲評鑑應全面關照病患權益及專科醫院特殊需求。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環保署應待農委會完成桃園藻礁生態調查與保育計畫後,才能繼續審查「興建第三天然氣接收站環差案」,避免資料不足導致誤判。
- 書面質詢關切深澳電廠重啟對北部地區空污及民眾健康的影響,要求衛福部比照雲林許厝分校遷校案辦理專家會議與空污評估。
- 書面質詢政府少子化政策進度緩慢且預算縮減,要求衛福部說明未來預算規劃及兒少專責單位研議期程與意見徵詢管道。
許淑華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待農委會「大潭藻礁區生態研究」報告出來並獲社會共識後,再來研議觀塘工業區是否進行開發工程。
- 提案要求中油所提天然氣第三接收站「迴避藻礁方案」應改為「異地建站」,以避免生態浩劫並實現蔡總統「藻礁永存」承諾。
- 質疑衛福部針對 70 歲以上診所負責人醫師的考評公文有年齡歧視,恐影響偏鄉醫療,建議修正文字表達。
- 質詢環保署對南投縣垃圾堆置問題處理緩慢,並批評環保署對地方政府垃圾減量未達標即取消轉運補助的政策,要求中央在底渣處理上具主導性並提供具體時程表。
蔣萬安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待農委會「大潭藻礁區生態研究」報告出來並獲社會共識後,再來研議觀塘工業區是否進行開發工程。
- 提案要求中油所提天然氣第三接收站「迴避藻礁方案」應改為「異地建站」,以避免生態浩劫並實現蔡總統「藻礁永存」承諾。
- 質疑衛福部突然要求居家照服員最低月薪 32,000 元,造成長照機構措手不及,未事先充分溝通,且長照資訊平台仍難以使用,要求政府提供務實協助並改進系統。
- 關切長照 2.0 新制導致被照顧者自付額大幅增加,要求衛福部儘速了解並解決此問題。
林靜儀 立法委員
- 質疑醫策會醫院評鑑未能有效落實國家分級醫療制度,且對護理師勞動權益、住院醫師工時管理等重要議題評鑑分數占比過低,導致醫院行為扭曲。
- 批評醫策會評鑑未能有效查核醫院造假行為,建議可運用勞檢資料作為評鑑依據,並對母嬰親善評鑑對醫護人員與產婦造成不友善負擔表達不滿。
- 對醫策會提案凍結預算,要求其在評鑑條文、分數及方法上做出實質修正,以反映分級醫療、急診壅塞、護理師班表等問題。
陳曼麗 立法委員
- 支持長照人員最低薪資 32,000 元,但要求衛福部妥善處置,確保居服單位能持續經營並吸引人力。
- 關切護理師人力短缺及勞動權益問題,建議衛福部增加公費生培養,並要求護理職場爭議通報平台應公開處理結果,讓「惡老闆」承擔風險。
- 質疑病理發展基金會資訊公開不足及用人費用超支問題,要求衛福部督促其資訊揭露並合理調整預算。
- 關切環保署所屬基金會執行長薪酬差距過大問題,要求環保署了解合理給付標準並加強督導。
楊曜 立法委員
- 質疑醫策會後勤行政費用不降反升,與行政院節能減碳要求相違背,要求衛福部節省經費。
- 關切賑災基金會災害防救溝通平台執行率低,且 921 網路博物館網站未更新,要求提高執行率並說明官網與博物館網站差異。
- 嚴正關切澎湖 3,000 多噸垃圾露天堆置問題,要求環保署立即投入人力與經費打包處理,並批評中央缺乏離島垃圾處理政策,要求署長親自處理並提出具體方案。
吳焜裕 立法委員
- 建議國家衛生研究院應直接修改組織法,明確其為衛福部智庫,以系統性、科學性方式研擬國家衛生福利政策,並強化風險評估機制。
- 質疑國健署 PM2.5 健康效應研究的實用性,認為應加強基礎研究以了解致病機制,而非僅重複發現新效應。
- 批評食藥署在毒理學家認證課程及劣質油品危害物質檢測技術開發研究上投入過多經費卻成效不彰,建議應學習國際經驗,建立完整風險評估機制。
- 強調醫療器材產業潛力高於新藥產業,建議國衛院應學習工研院,鼓勵研究人員創業,將研究成果商品化,以創造資金並促進產業發展。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支持衛福部保障居家照服員月薪最低 32,000 元政策,但關切居服單位是否能及時準備,要求衛福部明確上路時間、輔導方案及補助措施,確保政策落實。
- 強調政府應在 6 個月緩衝期內務實協助居服單位,讓他們心悅誠服地配合新制度,以留住並吸引更多照服員。
吳玉琴 立法委員
- 建議國家衛生研究院轉型為國家衛生福利研究院,並成立社會福利及人口方面相關研究單位,以彌補中央專責研究機構的不足,並做政策性、長遠性的研究。
- 建議衛福部與環保署盤點所屬財團法人,若使命已達成或規模過小,可考慮依《財團法人法》合併,以提升效率。
- 關切醫策會監測系統資訊公開規劃,特別是護病比相關數據,希望透過系統了解護理人員勞動條件是否改善,並質疑衛福部對違法情事稽查的困難性。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質詢衛福部對永久難以恢復的身心障礙者,換發新證是否仍需強制重新鑑定,批評行政機關擴權通知民眾皆須重新鑑定,要求衛福部明確表示此為權利非義務,且換證可服務到家。
- 質疑環保署在空污防治上偏重移動污染源,對麥寮、和平電廠等固定污染源處理不足,要求提出具體報告說明如何處理固定污染源及鼓勵麥電轉型燃氣電廠的政策。
- 批評麥寮電廠去年承諾不再使用石油焦卻仍使用,質疑其 2025 年轉型燃氣電廠的承諾真實性,要求環保署對其行為給予「鞭子」制裁。
陳瑩 立法委員
- 提醒環保署長應信守承諾,解決南庄雞糞當有機肥導致蒼蠅孳生問題。
- 質疑醫院評鑑在醫療糾紛處理上的不足,批評部分醫院處理態度敷衍,且原住民醫療糾紛比例偏高,建議將醫療糾紛案件數納入評鑑指標。
- 對醫策會評鑑時間拉長至 4 年且不通過比例僅 1% 表示不滿,認為評鑑未能精實提升醫療品質,反而像消化預算,建議將評鑑不通過門檻拉高至 10%。
- 強調生命無價,呼籲衛福部正視醫療糾紛中弱勢病患的權益,並提出改善計畫,特別是關懷小組的成立與訓練以及除錯機制的建立。
邱泰源 立法委員
- 關切國家衛生研究院經費短絀及人事費問題,建議應通盤考量並給予員工最大支持,包括免費使用宿舍。
- 建議國衛院應重啟對醫療人力、勞基法變化及醫療體系轉型的研究,從 hospital-based 轉向 community care 及 self-care,以因應實際需求。
- 肯定醫策會對社區醫療與家庭醫學制度建立的貢獻,並建議未來應加強落實對醫療末期照顧的推動。
- 關切醫策會離職率高及人力斷層問題,建議審查預算時應討論此議題。
相關人員回應
李應元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
- 對於藻礁生態資料不足,表示會責成業務單位處理,但未承諾暫停環差審查。
- 回應煤灰處置問題,表示已公告為應追蹤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產品,經濟部也修正管理辦法加強管理;將責請業務單位處理不透水、不透灰帆布問題,並將由環檢所針對環團數據進行複測。
- 回應澎湖垃圾堆置問題,承諾全力協助,將以打包、環境整理、MBT 及 RDF 等多元方式處理,並將提供經費、人力與技術支持,短期計畫將儘速核准,並親自前往澎湖了解。
- 回應固定污染源問題,強調已提高空污費針對固定污染源,並稱麥電轉型燃氣電廠是經濟部督導的能源供應部分,環保署將依環評承諾督查處理;將研究污染防治設備及投資抵減等棒子與蘿蔔並用策略。
- 回應南庄雞糞污染問題,表示將了解並努力推動雞糞經快速發酵處理後再作肥料,避免環境問題。
- 回應南投垃圾問題,表示會全力協助南投縣處理,已介紹廠商、追蹤招標,並協調鄰近縣市協助,承諾會將南投垃圾處理時程表送至委員辦公室,並積極協調底渣回運比例。
曾文生 經濟部政務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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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吉仲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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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榮進 內政部營建署副署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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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劭良 交通部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執行副總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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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益祥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專門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潘忠政 搶救大潭藻礁行動聯盟召集人
無相關發言紀錄
李碧恬 桃園在地聯盟常務理事
無相關發言紀錄
葉光芃 財團法人彰化基督教醫院醫師
無相關發言紀錄
陳時中 衛福部部長
- 回應董事長退休金問題,表示名目上董事長為委任非聘僱,法制上無退休金規定,並認為自肥不妥,但薪資部分依董事會章程決定,經審查無離譜則備查。
- 回應國衛院研究重點,表示與衛福部科技組有研商,重點漸往轉譯醫學發展,並強調國衛院與衛福部配合度漸高。
- 回應 WHA 參與,表示未來會與國衛院合作,讓世界了解台灣在 Global health 上的專長。
- 回應長照人員薪資問題,表示已與居服單位溝通,薪資 32,000 元為基礎計算支付基準,並給予 3 至 6 個月緩衝期,承諾對小規模、偏遠地區單位提供全職薪水補助,確保照服員基本照顧。
- 回應護理職場爭議通報平台,表示 2 月起開辦匿名或具名檢舉,輔導期後將依法轉勞工局或衛生局處理,但認為公布案例有助提高警覺性。
- 回應病理發展基金會用人費用超支,解釋主要為基層員工績效獎金,管理階層退職金則不滿意且不同意,並指出該基金會有營運績效及社會功能。
- 回應 70 歲以上醫師考評公文,表示為內部訪查重點,旨在保障病人權益,防範借牌,並非年齡歧視,將改進溝通技巧。
- 回應國衛院轉型國家衛生福利研究院的建議,表示衛福部政策研究機構較少,國衛院是主要智庫,未來若經費人力寬裕可考慮擴展功能,並將在 3 個月內開始討論在國衛院內成立社會或人口學研究組織。
- 回應財團法人合併盤點建議,表示將再檢視,但涉及歷史感情與任務,需審慎考量。
- 回應護病比監測與資訊公開,表示醫策會正規劃資訊公開,健保署每月公布護理人員登錄資訊,強調違法情事可透過爭議平台通報處理。
- 回應身心障礙者永久手冊換證問題,明確表示 96 年 7 月 11 日前持有永久效期手冊者,換證不強制重新鑑定,可服務到家,重新鑑定為權利非義務,第二波換證也將沿用此作法。
- 回應醫療糾紛案件數納入評鑑指標建議,認為不恰當,應納入除錯機制而非打分數,以免阻礙訊息揭露與改進。
- 回應評鑑時間拉長與不通過比例,解釋評鑑目的在演練而非僅打分數,持續性監測指標與日常化填報可促使醫院進步,並強調台灣醫療水準優良,不應設定過高不通過比例。
- 承諾將要求關懷小組的成立及教育訓練,並將除錯機制建立的完善與否納入未來評鑑考量,以改善醫病關係。
梁賡義 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院長
- 回應經費短絀主要因折舊造成,並指出加薪 3% 導致近 1 億元經費挪用為人事費,財團法人人事費歸屬科技經費,每年被統刪會受影響。
- 回應國外專家學者審查問題,表示會向召集人說明衛福部政策重點,但強調國衛院精神是配合衛福部政策。
林啓禎 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董事長
- 回應國家最重要的醫療政策是改善台灣醫療環境,整合醫學中心至診所力量,推動照顧居民健康。
- 承認現行評鑑條文未直接顯示是否配合分級醫療,但未來將滾動式修正,把分級醫療、急診塞爆、護理師勞動權益等納入加強重點。
- 表示將朝評鑑日常化、持續性指標方向努力,並加強評鑑委員訓練以防止造假,可利用勞檢資料。
- 承認母嬰親善評鑑在執行細節上值得改善,已在檢討修正中,但未直接回應委員對其不友善的批評。
- 回應醫療糾紛案件數,表示統計數據顯示逐年下降,但未直接回應是否反映醫療品質提升,並表示監測系統資訊公開規劃中。
吳肇卿 財團法人鄒濟勳醫學研究發展基金會執行長
- 報告基金會經費主要來自本金孳生利息約 136 萬元,主要用於資助醫學專題講座(如中華醫學會)及活動,推廣醫學知識與政策。
- 舉例說明曾舉辦 B、C 肝肝炎給付政策研討會,嘉惠數十萬病人,減少肝癌發生率與死亡率。
- 報告捐助電子耳及贊助三家榮總作為研究合作平台,整合臨床試驗資料庫。
陳昭姿 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董事長
- 報告主要業務為藥害救濟、醫療事故救濟及藥物安全業務,藥害救濟已進行 20 年,目標是讓受害者獲得救助並維護產業界發展。
- 強調積極提供資訊,推動事先預防,減少藥害發生,並辦理生育事故及麻醉事故救濟,降低訴訟外醫療糾紛。
- 指出經費主要來自研究計畫,若無委辦計畫則無經費,希望未來在醫療事故救濟上貢獻更多經驗,迅速化解爭議。
張景森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董事長
- 報告基金會成立目的為統合民間力量,協助天災受災地區賑災與重建,補政府不足之處,資金主要來自 921 震災善款。
- 說明主要工作內容包括死亡、失蹤、重傷慰助,安遷、租屋、重建協助,貧困病患醫療救濟,失依兒童青少年老人身心障礙者扶育養護,受災戶子女就學獎助學金等。
- 強調建立災害防救溝通平台,協調民間組織參與救災,擴大整合力量,並說明專案賑助工作如八仙塵爆、莫蘭蒂颱風災後重建等。
簡慧娟 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執行長
- 報告基金會以促進婦女權益為主要目的,作為政府與民間政策溝通平台,107 年度業務重點包括婦女權益政策研議、法令研議(如 CEDAW 國際審查)、計畫研議(如性別主流化人才庫)、重大工作諮詢(如婦女議題溝通平台)、議題研究(如婦女創業)、措施宣導(如民間婦女團體培力)、國際事務參與(如 NGO 的 CSW 論壇、APEC 婦女經濟會議)。
- 說明 107 年度總收入與總支出均編列 4,622 萬元。
陳寶民 財團法人惠眾醫療救濟基金會執行長
- 報告基金會於民國 66 年由台北榮總籌組成立,之後無政府補助,經費來源為外界捐款、基金孳息、發票中獎所得及榮總員工愛心捐款。
- 說明基金會宗旨為配合台北榮總醫療社會工作,運用外界捐款救助貧困病患,使其獲得適當醫療救濟及照顧,特別是針對台北榮總及其 7 家分院的貧苦病患。
- 強調基金會自 105 年起所有資料皆公布於網頁,包含年度預算與決算資料,已達資訊充分揭露要求。
江宏 醫療財團法人病理發展基金會董事長
- 報告台北病理中心於民國 71 年成立,由台北市政府與瑠公水利會各出資 3 億元,經費來源自給自足,主要業務為接受委託從事病理檢驗、技術研究推廣及疾病預防。
- 強調新生兒篩檢為國家指定 3 家中心之一,也辦理醫療機構病理和醫技相關訓練。
- 指出成立 30 多年來業務成長快速,總盈餘增加近 9 億元,歸因於用人精簡與業務成長,人均產值加倍。
- 說明去年預算重點在配合精準醫學發展分子病理檢驗,需增加 3 位專業醫檢師,並增添次世代定序儀器、UPLC 等高端儀器,以發展與國際接軌、高品質的中心實驗室。
高純琇 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執行長
- 報告工作計畫主要根據章程,包括受託新醫藥品及生物製劑之技術審查、協助新藥品上市前相關試驗規劃及其他醫藥品查驗相關業務。
- 說明任務在協助衛福部辦理審查業務,建立與國際接軌且符合國情的審查機制,提升醫藥品查驗品質與效率,確保醫藥品安全。
- 強調提供醫藥品研發法規諮詢,協助評估科研計畫合適性,並優化臨床試驗制度,建置早期臨床試驗法規科學研發策略。
- 說明其他業務包括協助經濟部業界科專計畫審議提供藥物法規諮詢,並提供健保相關醫療科技評估,支持健保藥品支付決策。
劉嘉琪 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副執行長
- 報告中心於民國 91 年由衛福部捐助成立,宗旨為推廣器官捐贈,建置資料庫,促進器官有效運用。
- 說明 107 年度工作重點包括針對醫護人員提供心臟停止死亡後器官捐贈教育訓練與 SOP,製作教學教材,並持續推動活體腎臟配對交換移植作業。
- 表示中心登錄系統功能將於 7 月 1 日完備並開始執行,也將配合 HIV+ 病人法規通過進行相關配合作業,以提升器官捐贈人數。
- 說明將國內醫院組織成北、中、南、東四個器官勸募網絡,積極推廣勸募;眼庫已推動 5 年,與美國 SightLife 簽訂合作備忘錄,目標通過眼庫認證。
蘇金鳳 財團法人環境資源研究發展基金會董事長
- 報告基金會由環保署於 82 年 6 月捐助 500 萬元成立,曾面臨虧損,106 年度決算達 6,500 萬元,預計 107 年得標計畫有 10 個,計畫人員約 20 位。
- 希望日後能轉型為行政法人,作為環資部智庫,並以 NGO 組織參與國際合作。
- 說明業務重點包括推動友善環境祭祀(少燒、少香、少金、少炮)、惜食計畫減少食物廢棄物,以及推動清潔家園(提升廁所文化、美質環境、企業認養公廁)。
- 強調推動水環境前瞻計畫(爭取中區河川監測、沼渣糞尿轉生質肥料評估、生活污水減量),循環經濟與永續物料管理(塑膠資源循環模式),與工研院等合作廢棄物創新計畫。
- 報告進行國際合作,協助環保署與美國 EPA 推動環教、清淨空氣、土地污染、電子廢棄物回收、汞蒸氣監測及 7-SEAS 合作,並推動至東南亞國家。
駱尚廉 財團法人環境與發展基金會董事長
- 報告基金會 21 年前由工研院捐助 500 萬元成立,主要推動環保標章制度、法規與驗證規範,並在國際環保標章聯盟佔重要席位。
- 說明在國內逐步推動循環經濟、資源再生利用、綠色產品推廣,協助各縣市推動低碳城市、節約用水電、廚餘及農業廢棄物資源化等工作。
- 強調近年重要工作是協助產業用水效能提升,獲得工業局 3 年持續計畫,輔導廠商節約用水,並積極參與國際合作,將水與能源、糧食鏈結(FEW nexus)。
- 說明協助化學局規劃國內毒性化學品管理策略方針與行動方案,並希望未來環資部成立後,基金會在污泥、廢棄物、資源回收方面能發揮更大作用。
林三加 財團法人環境權保障基金會董事長
- 說明基金會成立緣由是中科三期訴訟案件和解產生,被告科技部編列 3,000 萬元捐助,並自 105 年起每年捐助 500 萬元。
- 報告工作方向為跨領域協助社區民眾,落實奧爾胡斯公約精神,推動資訊公開、民眾參與及司法救濟,並採取法扶資源網絡概念提供扶助。
- 強調重點放在非訟部分,協助居民了解問題、與政府溝通,建立良好平台,並培訓律師及環境青年,促使社區民眾權利覺醒。
- 列舉 106 年至今協助案件,包括淡江大橋環評案、中科三期二階環評案、雲林六輕四期擴建計畫案、社子島開發計畫環評案、台東知本光電案等,並與 NGO 團體協助處理農地違法工廠等事宜。
詹順貴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副署長
- 回應環保署所屬基金會執行長薪酬差距問題,表示行政院有核定給付原則,並考量基金會成立時間與業務量差異,原則上只要符合行政院範疇即尊重董事會決定,但會注意合理性。
陳宗良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副執行長
- 回應災害防救溝通平台執行率與功能,說明 app 已於 2 年前結束,平台主要目的非供民眾使用,而是協調公私部門間的 NGO 組織,提供正確資訊,並在政府指揮下發揮效率。
- 解釋平台與消防署等官方系統有所分工,透過平台將官方資訊傳遞給 NGO 組織,例如收容安置、物資需求等,以整合救災資源。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 2 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 通過臨時提案 1 案:建請開發單位進行 2 項評估,包括是否能將第三天然氣接收站設置於台北港港區,以及能否啟動第二條輸氣管線計畫評估。
- 臨時提案 3 案經舉手表決,均未通過,內容包括要求環保署應待農委會生態調查與保育計畫提出後才能繼續審查「興建第三天然氣接收站環差案」;要求待農委會研究報告出來並獲社會共識後,再來研議觀塘工業區是否進行開發工程;以及要求中油天然氣第三接收站「迴避藻礁方案」應改為「異地建站」。
- 委員新增提案請於明日下班前交到委員會來。
- 衛福部將針對身心障礙者永久效期手冊換證問題,於第二波換證時沿用第一波作法,不強制重新鑑定,鑑定為權利非義務,並服務到家,若要更改等級才需重新鑑定。
- 衛福部將在 3 個月內開始討論在國家衛生研究院內成立專責研究社會或相關人口學的組織,包括定位、研究題目及量能等議題。
- 衛福部將提供一份評鑑結果報告至立法院,說明醫院評鑑通過與降等情況。
- 環保署將於 10 天內到澎湖了解垃圾堆置問題,並會請總隊和南投縣政府就垃圾處理量討論後,再把時間表送到委員辦公室。
- 環保署將針對固定污染源排放問題,提出具體報告說明如何處理及因應麥電轉型燃氣電廠一事。
討論事項二
審查行政院函送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等 13 家財團法人 107 年度工作計書及收支預算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審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與衛生福利部所屬共 13 家財團法人 107 年度工作計畫及收支預算案,各財團法人針對其業務重點與預算編列進行報告。
- 討論聚焦於財團法人運作的透明度、經費使用效益、人事薪酬合理性,以及其業務與政府政策的配合度,特別是國家衛生研究院作為衛福部智庫的角色、醫院評鑑的有效性、長照薪資政策的落實,以及環保基金會的轉型與國際合作。
相關爭議
- 財團法人預算編列與透明度:委員質疑部分財團法人預算編列與決算數差異過大,資料提供缺乏重點,資訊公開不足,且部分董事長領取退休金、出席費標準不一,要求衛福部改善並加強規範。
- 國家衛生研究院定位與研究方向:委員建議國衛院應明確為衛福部智庫,並加強政策評估、全球衛生事務及轉譯醫學研究,而非過度偏重基礎醫學,同時關切其經費短絀與人事費問題。
- 醫策會評鑑效益與改革:委員質疑醫策會醫院評鑑未能有效落實分級醫療、護理師勞權、住院醫師工時等,且對造假行為查核不足,評鑑不通過比例過低,建議應提升評鑑精實度與約束力,並將醫療糾紛處理態度納入評鑑。
- 長照人員薪資政策落實:衛福部宣布居家照服員最低月薪 32,000 元,引發居服單位反彈,質疑政策溝通不足、換約問題及經營困難,要求政府提供務實協助與補助。
- 離島垃圾處理與中央政策:委員關切澎湖垃圾堆置,批評中央對離島垃圾處理缺乏明確中長期政策,導致地方政府困境,要求環保署立即處理並提出具體方案。
- 固定污染源管制與能源轉型:委員質疑環保署對麥寮、和平電廠等固定污染源處理不足,對其轉型燃氣電廠的承諾真實性存疑,要求政府對配合能源轉型的企業應有獎懲措施。
- 身心障礙者換證爭議:衛福部對永久難以恢復的身心障礙者換發新證,被質疑強制重新鑑定,恐影響權益,要求明確此為權利非義務,並提供服務到家。
立法委員發言
陳宜民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福部所屬財團法人預算編列不當,例如預算與決算數差異大,以及部分董事長領取退休金、出席費標準不一等問題,要求改善。
- 質疑國家衛生研究院的學術審查重點與衛福部政策的連結性,並建議其應加強對重返 WHA 及全球衛生事務的參與研究。
- 質詢醫策會評鑑項目未涵蓋精神病療養院隔離病房需求,導致龍發堂事件中病人轉院困難,呼籲評鑑應全面關照病患權益及專科醫院特殊需求。
林靜儀 立法委員
- 質疑醫策會醫院評鑑未能有效落實國家分級醫療制度,且對護理師勞動權益、住院醫師工時管理等重要議題評鑑分數占比過低,導致醫院行為扭曲。
- 批評醫策會評鑑未能有效查核醫院造假行為,建議可運用勞檢資料作為評鑑依據,並對母嬰親善評鑑對醫護人員與產婦造成不友善負擔表達不滿。
- 對醫策會提案凍結預算,要求其在評鑑條文、分數及方法上做出實質修正,以反映分級醫療、急診壅塞、護理師班表等問題。
陳曼麗 立法委員
- 支持長照人員最低薪資 32,000 元,但要求衛福部妥善處置,確保居服單位能持續經營並吸引人力。
- 關切護理師人力短缺及勞動權益問題,建議衛福部增加公費生培養,並要求護理職場爭議通報平台應公開處理結果,讓「惡老闆」承擔風險。
- 質疑病理發展基金會資訊公開不足及用人費用超支問題,要求衛福部督促其資訊揭露並合理調整預算。
- 關切環保署所屬基金會執行長薪酬差距過大問題,要求環保署了解合理給付標準並加強督導。
楊曜 立法委員
- 質疑醫策會後勤行政費用不降反升,與行政院節能減碳要求相違背,要求衛福部節省經費。
- 關切賑災基金會災害防救溝通平台執行率低,且 921 網路博物館網站未更新,要求提高執行率並說明官網與博物館網站差異。
吳焜裕 立法委員
- 建議國家衛生研究院應直接修改組織法,明確其為衛福部智庫,以系統性、科學性方式研擬國家衛生福利政策,並強化風險評估機制。
- 質疑國健署 PM2.5 健康效應研究的實用性,認為應加強基礎研究以了解致病機制,而非僅重複發現新效應。
- 批評食藥署在毒理學家認證課程及劣質油品危害物質檢測技術開發研究上投入過多經費卻成效不彰,建議應學習國際經驗,建立完整風險評估機制。
- 強調醫療器材產業潛力高於新藥產業,建議國衛院應學習工研院,鼓勵研究人員創業,將研究成果商品化,以創造資金並促進產業發展。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支持衛福部保障居家照服員月薪最低 32,000 元政策,但關切居服單位是否能及時準備,要求衛福部明確上路時間、輔導方案及補助措施,確保政策落實。
- 強調政府應在 6 個月緩衝期內務實協助居服單位,讓他們心悅誠服地配合新制度,以留住並吸引更多照服員。
蔣萬安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福部突然要求居家照服員最低月薪 32,000 元,造成長照機構措手不及,未事先充分溝通,且長照資訊平台仍難以使用,要求政府提供務實協助並改進系統。
- 關切長照 2.0 新制導致被照顧者自付額大幅增加,要求衛福部儘速了解並解決此問題。
許淑華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福部針對 70 歲以上診所負責人醫師的考評公文有年齡歧視,恐影響偏鄉醫療,建議修正文字表達。
吳玉琴 立法委員
- 建議國家衛生研究院轉型為國家衛生福利研究院,並成立社會福利及人口方面相關研究單位,以彌補中央專責研究機構的不足,並做政策性、長遠性的研究。
- 建議衛福部與環保署盤點所屬財團法人,若使命已達成或規模過小,可考慮依《財團法人法》合併,以提升效率。
- 關切醫策會監測系統資訊公開規劃,特別是護病比相關數據,希望透過系統了解護理人員勞動條件是否改善,並質疑衛福部對違法情事稽查的困難性。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福部對永久難以恢復的身心障礙者,換發新證是否仍需強制重新鑑定,批評行政機關擴權通知民眾皆須重新鑑定,要求衛福部明確表示此為權利非義務,且換證可服務到家。
陳瑩 立法委員
- 質疑醫院評鑑在醫療糾紛處理上的不足,批評部分醫院處理態度敷衍,且原住民醫療糾紛比例偏高,建議將醫療糾紛案件數納入評鑑指標。
- 對醫策會評鑑時間拉長至 4 年且不通過比例僅 1% 表示不滿,認為評鑑未能精實提升醫療品質,反而像消化預算,建議將評鑑不通過門檻拉高至 10%。
- 強調生命無價,呼籲衛福部正視醫療糾紛中弱勢病患的權益,並提出改善計畫,特別是關懷小組的成立與訓練以及除錯機制的建立。
邱泰源 立法委員
- 關切國家衛生研究院經費短絀及人事費問題,建議應通盤考量並給予員工最大支持,包括免費使用宿舍。
- 建議國衛院應重啟對醫療人力、勞基法變化及醫療體系轉型的研究,從 hospital-based 轉向 community care 及 self-care,以因應實際需求。
- 肯定醫策會對社區醫療與家庭醫學制度建立的貢獻,並建議未來應加強落實對醫療末期照顧的推動。
- 關切醫策會離職率高及人力斷層問題,建議審查預算時應討論此議題。
相關人員回應
陳時中 衛福部部長
- 回應董事長退休金問題,表示名目上董事長為委任非聘僱,法制上無退休金規定,並認為自肥不妥,但薪資部分依董事會章程決定,經審查無離譜則備查。
- 回應國衛院研究重點,表示與衛福部科技組有研商,重點漸往轉譯醫學發展,並強調國衛院與衛福部配合度漸高。
- 回應 WHA 參與,表示未來會與國衛院合作,讓世界了解台灣在 Global health 上的專長。
- 回應長照人員薪資問題,表示已與居服單位溝通,薪資 32,000 元為基礎計算支付基準,並給予 3 至 6 個月緩衝期,承諾對小規模、偏遠地區單位提供全職薪水補助,確保照服員基本照顧。
- 回應護理職場爭議通報平台,表示 2 月起開辦匿名或具名檢舉,輔導期後將依法轉勞工局或衛生局處理,但認為公布案例有助提高警覺性。
- 回應病理發展基金會用人費用超支,解釋主要為基層員工績效獎金,管理階層退職金則不滿意且不同意,並指出該基金會有營運績效及社會功能。
- 回應 70 歲以上醫師考評公文,表示為內部訪查重點,旨在保障病人權益,防範借牌,並非年齡歧視,將改進溝通技巧。
- 回應國衛院轉型國家衛生福利研究院的建議,表示衛福部政策研究機構較少,國衛院是主要智庫,未來若經費人力寬裕可考慮擴展功能,並將在 3 個月內開始討論在國衛院內成立社會或人口學研究組織。
- 回應財團法人合併盤點建議,表示將再檢視,但涉及歷史感情與任務,需審慎考量。
- 回應護病比監測與資訊公開,表示醫策會正規劃資訊公開,健保署每月公布護理人員登錄資訊,強調違法情事可透過爭議平台通報處理。
- 回應身心障礙者永久效期手冊換證問題,明確表示 96 年 7 月 11 日前持有永久效期手冊者,換證不強制重新鑑定,鑑定為權利非義務,第二波換證也將沿用此作法。
- 回應醫療糾紛案件數納入評鑑指標建議,認為不恰當,應納入除錯機制而非打分數,以免阻礙訊息揭露與改進。
- 回應評鑑時間拉長與不通過比例,解釋評鑑目的在演練而非僅打分數,持續性監測指標與日常化填報可促使醫院進步,並強調台灣醫療水準優良,不應設定過高不通過比例。
- 承諾將要求關懷小組的成立及教育訓練,並將除錯機制建立的完善與否納入未來評鑑考量,以改善醫病關係。
梁賡義 財團法人國家衛生研究院院長
- 回應經費短絀主要因折舊造成,並指出加薪 3% 導致近 1 億元經費挪用為人事費,財團法人人事費歸屬科技經費,每年被統刪會受影響。
- 回應國外專家學者審查問題,表示會向召集人說明衛福部政策重點,但強調國衛院精神是配合衛福部政策。
林啓禎 財團法人醫院評鑑暨醫療品質策進會董事長
- 回應國家最重要的醫療政策是改善台灣醫療環境,整合醫學中心至診所力量,推動照顧居民健康。
- 承認現行評鑑條文未直接顯示是否配合分級醫療,但未來將滾動式修正,把分級醫療、急診塞爆、護理師勞動權益等納入加強重點。
- 表示將朝評鑑日常化、持續性指標方向努力,並加強評鑑委員訓練以防止造假,可利用勞檢資料。
- 承認母嬰親善評鑑在執行細節上值得改善,已在檢討修正中,但未直接回應委員對其不友善的批評。
- 回應醫療糾紛案件數,表示統計數據顯示逐年下降,但未直接回應是否反映醫療品質提升,並表示監測系統資訊公開規劃中。
吳肇卿 財團法人鄒濟勳醫學研究發展基金會執行長
- 報告基金會經費主要來自本金孳生利息約 136 萬元,主要用於資助醫學專題講座(如中華醫學會)及活動,推廣醫學知識與政策。
- 舉例說明曾舉辦 B、C 肝肝炎給付政策研討會,嘉惠數十萬病人,減少肝癌發生率與死亡率。
- 報告捐助電子耳及贊助三家榮總作為研究合作平台,整合臨床試驗資料庫。
陳昭姿 財團法人藥害救濟基金會董事長
- 報告主要業務為藥害救濟、醫療事故救濟及藥物安全業務,藥害救濟已進行 20 年,目標是讓受害者獲得救助並維護產業界發展。
- 強調積極提供資訊,推動事先預防,減少藥害發生,並辦理生育事故及麻醉事故救濟,降低訴訟外醫療糾紛。
- 指出經費主要來自研究計畫,若無委辦計畫則無經費,希望未來在醫療事故救濟上貢獻更多經驗,迅速化解爭議。
張景森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董事長
- 報告基金會成立目的為統合民間力量,協助天災受災地區賑災與重建,補政府不足之處,資金主要來自 921 震災善款。
- 說明主要工作內容包括死亡、失蹤、重傷慰助,安遷、租屋、重建協助,貧困病患醫療救濟,失依兒童青少年老人身心障礙者扶育養護,受災戶子女就學獎助學金等。
- 強調建立災害防救溝通平台,協調民間組織參與救災,擴大整合力量,並說明專案賑助工作如八仙塵爆、莫蘭蒂颱風災後重建等。
簡慧娟 財團法人婦女權益促進發展基金會執行長
- 報告基金會以促進婦女權益為主要目的,作為政府與民間政策溝通平台,107 年度業務重點包括婦女權益政策研議、法令研議(如 CEDAW 國際審查)、計畫研議(如性別主流化人才庫)、重大工作諮詢(如婦女議題溝通平台)、議題研究(如婦女創業)、措施宣導(如民間婦女團體培力)、國際事務參與(如 NGO 的 CSW 論壇、APEC 婦女經濟會議)。
- 說明 107 年度總收入與總支出均編列 4,622 萬元。
陳寶民 財團法人惠眾醫療救濟基金會執行長
- 報告基金會於民國 66 年由台北榮總籌組成立,之後無政府補助,經費來源為外界捐款、基金孳息、發票中獎所得及榮總員工愛心捐款。
- 說明基金會宗旨為配合台北榮總醫療社會工作,運用外界捐款救助貧困病患,使其獲得適當醫療救濟及照顧,特別是針對台北榮總及其 7 家分院的貧苦病患。
- 強調基金會自 105 年起所有資料皆公布於網頁,包含年度預算與決算資料,已達資訊充分揭露要求。
江宏 醫療財團法人病理發展基金會董事長
- 報告台北病理中心於民國 71 年成立,由台北市政府與瑠公水利會各出資 3 億元,經費來源自給自足,主要業務為接受委託從事病理檢驗、技術研究推廣及疾病預防。
- 強調新生兒篩檢為國家指定 3 家中心之一,也辦理醫療機構病理和醫技相關訓練。
- 指出成立 30 多年來業務成長快速,總盈餘增加近 9 億元,歸因於用人精簡與業務成長,人均產值加倍。
- 說明去年預算重點在配合精準醫學發展分子病理檢驗,需增加 3 位專業醫檢師,並增添次世代定序儀器、UPLC 等高端儀器,以發展與國際接軌、高品質的中心實驗室。
高純琇 財團法人醫藥品查驗中心執行長
- 報告工作計畫主要根據章程,包括受託新醫藥品及生物製劑之技術審查、協助新藥品上市前相關試驗規劃及其他醫藥品查驗相關業務。
- 說明任務在協助衛福部辦理審查業務,建立與國際接軌且符合國情的審查機制,提升醫藥品查驗品質與效率,確保醫藥品安全。
- 強調提供醫藥品研發法規諮詢,協助評估科研計畫合適性,並優化臨床試驗制度,建置早期臨床試驗法規科學研發策略。
- 說明其他業務包括協助經濟部業界科專計畫審議提供藥物法規諮詢,並提供健保相關醫療科技評估,支持健保藥品支付決策。
劉嘉琪 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副執行長
- 報告中心於民國 91 年由衛福部捐助成立,宗旨為推廣器官捐贈,建置資料庫,促進器官有效運用。
- 說明 107 年度工作重點包括針對醫護人員提供心臟停止死亡後器官捐贈教育訓練與 SOP,製作教學教材,並持續推動活體腎臟配對交換移植作業。
- 表示中心登錄系統功能將於 7 月 1 日完備並開始執行,也將配合 HIV+ 病人法規通過進行相關配合作業,以提升器官捐贈人數。
- 說明將國內醫院組織成北、中、南、東四個器官勸募網絡,積極推廣勸募;眼庫已推動 5 年,與美國 SightLife 簽訂合作備忘錄,目標通過眼庫認證。
蘇金鳳 財團法人環境資源研究發展基金會董事長
- 報告基金會由環保署於 82 年 6 月捐助 500 萬元成立,曾面臨虧損,106 年度決算達 6,500 萬元,預計 107 年得標計畫有 10 個,計畫人員約 20 位。
- 希望日後能轉型為行政法人,作為環資部智庫,並以 NGO 組織參與國際合作。
- 說明業務重點包括推動友善環境祭祀(少燒、少香、少金、少炮)、惜食計畫減少食物廢棄物,以及推動清潔家園(提升廁所文化、美質環境、企業認養公廁)。
- 強調推動水環境前瞻計畫(爭取中區河川監測、沼渣糞尿轉生質肥料評估、生活污水減量),循環經濟與永續物料管理(塑膠資源循環模式),與工研院等合作廢棄物創新計畫。
- 報告進行國際合作,協助環保署與美國 EPA 推動環教、清淨空氣、土地污染、電子廢棄物回收、汞蒸氣監測及 7-SEAS 合作,並推動至東南亞國家。
駱尚廉 財團法人環境與發展基金會董事長
- 報告基金會 21 年前由工研院捐助 500 萬元成立,主要推動環保標章制度、法規與驗證規範,並在國際環保標章聯盟佔重要席位。
- 說明在國內逐步推動循環經濟、資源再生利用、綠色產品推廣,協助各縣市推動低碳城市、節約用水電、廚餘及農業廢棄物資源化等工作。
- 強調近年重要工作是協助產業用水效能提升,獲得工業局 3 年持續計畫,輔導廠商節約用水,並積極參與國際合作,將水與能源、糧食鏈結(FEW nexus)。
- 說明協助化學局規劃國內毒性化學品管理策略方針與行動方案,並希望未來環資部成立後,基金會在污泥、廢棄物、資源回收方面能發揮更大作用。
林三加 財團法人環境權保障基金會董事長
- 說明基金會成立緣由是中科三期訴訟案件和解產生,被告科技部編列 3,000 萬元捐助,並自 105 年起每年捐助 500 萬元。
- 報告工作方向為跨領域協助社區民眾,落實奧爾胡斯公約精神,推動資訊公開、民眾參與及司法救濟,並採取法扶資源網絡概念提供扶助。
- 強調重點放在非訟部分,協助居民了解問題、與政府溝通,建立良好平台,並培訓律師及環境青年,促使社區民眾權利覺醒。
- 列舉 106 年至今協助案件,包括淡江大橋環評案、中科三期二階環評案、雲林六輕四期擴建計畫案、社子島開發計畫環評案、台東知本光電案等,並與 NGO 團體協助處理農地違法工廠等事宜。
詹順貴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副署長
- 回應環保署所屬基金會執行長薪酬差距問題,表示行政院有核定給付原則,並考量基金會成立時間與業務量差異,原則上只要符合行政院範疇即尊重董事會決定,但會注意合理性。
陳宗良 財團法人賑災基金會副執行長
- 回應災害防救溝通平台執行率與功能,說明 app 已於 2 年前結束,平台主要目的非供民眾使用,而是協調公私部門間的 NGO 組織,提供正確資訊,並在政府指揮下發揮效率。
- 解釋平台與消防署等官方系統有所分工,透過平台將官方資訊傳遞給 NGO 組織,例如收容安置、物資需求等,以整合救災資源。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 2 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 委員新增提案請於明日下班前交到委員會來。
- 衛福部將針對身心障礙者永久效期手冊換證問題,於第二波換證時沿用第一波作法,不強制重新鑑定,鑑定為權利非義務,並服務到家,若要更改等級才需重新鑑定。
- 衛福部將在 3 個月內開始討論在國家衛生研究院內成立專責研究社會或相關人口學的組織,包括定位、研究題目及量能等議題。
- 衛福部將提供一份評鑑結果報告至立法院,說明醫院評鑑通過與降等情況。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75202
- 卷/期/冊
- 107/52/2
- 發布日期
- 2018-05-31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