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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軍人年金改革草案:聚焦財務永續與權益保障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日期:2018-05-07

LawTrace 法律歷程: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審查「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正草案」,主要討論軍人退撫基金的財務永續性、改革對現役及退役軍人權益的衝擊,以及各版本(行政院、親民黨、國民黨)的差異。會議聚焦於18%優存、起支俸率、再任職務限制、及改革溝通等爭議,行政院強調改革必要性與對軍人照顧,在野黨則質疑改革的合理性及精算報告的準確性。會議期間也通過多項臨時提案,並要求相關部會提交報告。

討論事項一

邀請國防部及退輔會報告「行政院版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正草案對未來我國軍人退撫制度之評估與衝擊」 (報告事項第二案)

核心議題

  • 本次報告與質詢主要圍繞行政院版「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正草案」,評估其對未來軍人退撫制度的財務影響與衝擊,以確保基金永續經營,並兼顧現役及退役軍人權益。
  • 核心議題涵蓋退撫基金的財務缺口、18%優惠存款的調整、起支俸率與年增率的計算、退伍軍人再任職務的限制,以及年金改革的溝通與社會共識建立。

相關爭議

  • 精算報告準確性與可信度:多位委員質疑國防部所提財務影響評估報告的數據與假設(如平均餘命、投資報酬率),認為其過於草率且可能高估改革效益,甚至存在計算錯誤。
  • 18%優惠存款去留與調整方式:行政院版本主張分10年逐年調降並歸還本金,在野黨(國民黨)版本則傾向法制化保留18%或要求第1年即歸還本金,認為政府承諾反覆。
  • 信賴保護原則與溯及既往:在野黨主張對已退役軍人應適用信賴保護原則不溯及既往,而執政黨則引用大法官釋字第717號解釋,強調改革基於公益性與必要性,並指出過去制度的不公平性。
  • 退伍軍人再任職務限制:委員質疑修正草案中限制退伍軍人轉任私校任教若月薪超過一定門檻則須暫停領取退休俸,認為此舉限制了退伍軍人的工作權,與輔導再就業的精神相違背。
  • 改革對軍心士氣與募兵制的影響:部分委員擔憂年金改革會造成軍心動搖、影響招募意願,認為政府未充分照顧軍人權益,並質疑現役軍人對改革方案的高度滿意度。
  • 改革時程與配套措施:委員關切改革方案能否如期於7月1日上路,質疑相關資訊系統、子法規及配套措施(如子女教育補助、就業輔導)的準備狀況,認為籌備期過短可能導致錯誤。
  • 軍人年改與勞工年改不同步:在野黨委員批評政府只針對軍、公、教進行年金改革,卻擱置勞工年金改革,認為這是「假改革、真鬥爭」,缺乏公平性與一致性。

立法委員發言

周陳秀霞 立法委員

  • 批評政府對軍人年改的宣傳邏輯矛盾,混淆視聽,不應以清算、鬥爭方式處理。
  • 強調軍人職業特殊性,退撫制度應單獨設計,不宜比照公教勞。
  • 提出親民黨團修法重點:85年以前退伍軍人不應受年改影響;應明訂未來30年內退休俸不得再調降;強化基金管理並明定法定收益數;軍人退休俸樓地板應以少尉一級本俸乘以2計算。

李彥秀 立法委員

  • 質疑年改法案的審查是「過場」,最終將以多數暴力通過,批評公聽會與協商無實質修正空間。
  • 關切若法案6月20日三讀,國防部與退輔會是否有能力在7月1日上路前完成所有精算、子法與行政處分調整。
  • 建議重新設計上校以上退役者子女教育補助費,考慮階梯式調整,並爭取因公傷殘眷屬請領標準的調整。
  • 反對限制退伍軍人轉任國營事業或政府轉投資公司,認為這與輔導轉職精神相違背。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強調軍人年改目的是為基金永續經營、從優照顧國軍、促進招募、穩定現役及安撫退員。
  • 指出國防部與退輔會共同主導並草擬年改版本,且經民調顯示現役國軍對「55加2」版本有高度共識與滿意度。
  • 提出改革後退撫基金將從未來30年缺口1.2兆元轉為剩餘1,233億元,顯示改革的必要性。
  • 建議國防部與退輔會應擴大並加強溝通,讓現役、退役及社會大眾充分了解改革內容,以避免誤解。

呂孫綾 立法委員

  • 肯定退輔會自2016年起透過座談會、專線電話、懶人包及記者會等多種形式與退伍官兵進行溝通,並蒐集大量意見。
  • 認為指責退輔會沒有溝通的說法不公平,並建議退輔會持續加強宣傳,確保資訊透明。

林昶佐 立法委員

  • 強調軍人年改的溯及既往符合大法官釋字第717號解釋的公益性與必要性,因基金面臨財政無法負擔的數學問題。
  • 指出2006年公教改革時軍人未同步改革,因此這次改革對2006年以前退役者影響較大,但他們已比其他人晚了12年才改革,應向其說明清楚。
  • 建議上將、中將以上者的俸率上限可從90%調整至80%,以拉近與中階者的距離,並讓社會觀感更佳。

羅致政 立法委員

  • 質疑國防部與退輔會未事先閱讀國民黨團提出的年改版本,僅捍衛自身版本。
  • 批評國民黨版本保留18%優存並法制化,以及主張「現役先行、退役不動」的原則,認為其邏輯不通且無法解決年金破產問題。
  • 指出國民黨版本將實施日期改為行政院命令定之,可能導致比行政院版本更快實施,與其批評政府倉促的態度矛盾。

黃偉哲 立法委員

  • 關切國防部開放士官轉任軍官後,其年資計算與退休資格的影響,特別是中役期軍官5年即可依個人意願退伍。
  • 質疑恢復上校以上退役者子女教育補助費的合理性,認為其應與社會大眾對話,提出更充分的理由。
  • 建議重新思考修正草案第34條限制退伍軍人轉任私立學校任教的規定,認為公部門與私校性質不同,應考量更廣泛的私人機構就業情況。

王定宇 立法委員

  • 強調軍人年金改革的迫切性,因退撫基金將於2020年用罄,且過去86年以後服役者退休所得替代率偏低,造成困境。
  • 澄清「38,990元」是保障線而非所有人都降到此線,退休俸仍依年資與百分比計算。
  • 指出為降低對已退或舊制者的衝擊,已退者或服役滿20年者均俸仍以「最後一個月」計算,而非五分之一均俸。
  • 說明起支俸率從40%提高到55%,年增率2%,將服役年限調整到40年,對中、短年資者有顯著改善。
  • 澄清即使受影響,退休俸也是分10年逐年調降,而非一次性大幅減少。
  • 強調「一次補償金」並未取消,只是改變領取方式,且轉職條件與門檻未變,外界謠言不實。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批評國防部長嚴德發未出席其主持的公聽會,認為其對在野黨不尊重且缺乏同理心。
  • 質疑國防部與退輔會原先提出的年改版本被年改會副召集人林萬億推翻,卻仍支持行政院版本,立場不堅定。
  • 指出國防部送交年改會的版本中,退休本俸計算基準原為36個月,而非行政院版所採的最後五分之一年資,且質疑精算報告的蓋章是「橡皮圖章」。
  • 重申反對限制軍人轉職私校的規定,認為此舉本末倒置,影響退伍軍人再就業權益。
  • 批評18%優存本金歸還承諾反覆,從第1年歸還改為分10年調降,認為政府有權無責,讓現役軍人情何以堪。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強調軍人年改是為基金永續經營、避免破產,並非民進黨執政才開始主張,而是馬英九前總統時期即提出。
  • 澄清18%優存若第1年歸還本金,則無利息可言,行政院版本採分10年調降較為緩和。
  • 指出政府承諾對基金撥補,包括每年撥100億元給退輔會10年、退撫基金4%利息、中轉役期退伍金由輔導會支付等,顯示政府負擔比重更高。
  • 呼籲朝野不分黨派,共同支持行政院版本的軍人年改方案,認為其比現行制度優渥,有利於軍人權益保障。

蔡適應 立法委員

  • 關切國軍禁用中國手機的執行成效,建議對中低階主官管使用公務門號的手機也應有所要求,避免資通安全風險。
  • 解釋信賴保護原則應指退伍當下領取的退伍俸,而非未來薪資調漲也隨同調整,指出過去軍公教加薪連退役者也受惠並不合理。
  • 批評民國84年軍人服役條例改革(起支俸率40%、35年達70%)對現役軍人不公,指出當時主事者金恩慶現反對現行版本,邏輯矛盾。
  • 強調現行版本將起支俸率調整至55%、90%,旨在給予現役軍人尊嚴照顧,並有助募兵制推動。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質疑國防部軍改財務影響評估報告的準確性,指出逢甲大學精算師複核發現少算1,628億元的一次性支出,且報告存在多項錯誤(如投資報酬率設定)。
  • 關切年改通過後,國防部、退輔會、台銀及退撫基金的發放資訊系統能否在7月1日前如期完成,對此表示高度存疑,並要求相關單位負責。
  • 提出對配合精實、精粹、精進案提早退役的軍人,其權益保障不足,建議應有不同的補償措施。
  • 擔憂軍改可能造成國軍軍心動搖,並詢問國防部長是否願意為「台獨」而戰,部長回應「忠於國家、忠於人民」。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批評政府只對軍、公、教年金改革,卻不敢處理勞工年金,認為是「假改革、真鬥爭」,造成社會不公與對立。
  • 反對修正草案第34條限制退伍軍人轉任私校任職的規定,認為此舉剝奪了退伍軍人(特別是中壯年、需養家者)的再就業機會,與增加青年從軍誘因的目標相悖。
  • 指出軍人因各軍階服役年限限制,難以達到「留得越久、年金越好」的目標,建議政府應讓已退役人員適用現行制度,並採雙軌並行方式以消弭不平衡。
  • 呼籲國防部與退輔會作為軍人最高長官,應堅定立場,為軍人爭取最大權益,否則將導致國軍離心離德。

鄭天財 Sra Kacaw 立法委員

  • 強調軍人選擇從軍是基於政府法律的承諾,基金破產應歸咎於政府責任,而非退伍軍人,因政府政策(如裁軍)及未足額挹注導致基金缺口。
  • 批評國防部財務影響評估報告誤導社會大眾,在比較新舊制度時,大幅高估新制度的政府挹注金額,導致基金缺口數據不實。
  • 引用大法官釋字第589號信賴保護原則,質疑為每年僅節省120億元而犧牲軍人重大權益的合理性。
  • 要求國防部與退輔會回去審閱公聽會及在野黨意見,在逐條審查時應勇敢為退伍軍人權益發聲。

柯志恩 立法委員

  • 指出軍人對於基金問題為何由他們承擔責任有心理關卡,認為是政府提撥不足的責任,而非軍人。
  • 質疑「55加2」方案對因組織精簡提早退役的上校級軍官實質影響不大,因18%優存仍被砍,表面提升實則無感。
  • 強調美國軍改不溯及既往,質疑台灣為何不能比照辦理,並指出適用純舊制(民國86年前)的5萬多名平均78歲退伍軍人,其心理關卡與無形價值受損。
  • 擔憂新的提撥率提高與起薪給付提升,可能惡化基金財務,並對政府30年無慮的保證存疑,認為5年滾動式檢討意味著承諾不穩固。
  • 呼籲國防部與退輔會應明確回應軍人心理關卡,在條文溝通時給予明確回應,以避免紛擾。

陳宜民 立法委員

  • 質疑國防部委外辦理的精算認證案僅花3天、90萬元完成,且報告僅19頁,認為是「浪費公帑」且「草率」製作,並非真正的精算報告。
  • 指出認證報告中關於國民平均餘命的假設(85歲)有明顯錯誤,遠高於實際國人平均餘命,可能導致高估改革效益,進而多砍軍人年金。
  • 批評國防部錯誤的報告卻「將錯就錯」,將影響數萬退伍軍人權益,連碩士論文都不及格,要求應詳細、慢慢地做精算報告。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向「八百壯士」表達最高敬意,批評政府以拒馬對待這些為國家犧牲奉獻的軍人,並冠以「米蟲、貪婪」罵名,認為政府不應帶頭詆毀軍人。
  • 引用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9項,強調國家應尊重軍人貢獻並保障其退役後就學、就業、就醫、就養權益。
  • 質疑政府為每年節省40億元(1.2兆元除以30年)而侮辱軍人,認為政府應守信用,不應輕易背信毀諾,這會影響國家的戰力與台海安定。
  • 呼籲政府不應「有事軍人幹,沒事幹軍人」,更不能「殉職的是英雄,活下來的是米蟲」,強調軍人爭取的是榮譽與尊嚴,而非金錢。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質疑國防部長嚴德發聲稱現役軍人94%贊成改革的數據,並批評退輔會主委邱國正對退役軍人贊成比例為「一半一半」的說法缺乏系統性調查。
  • 指出國防部報告稱基金可維持30年穩健運作,卻不敢將此承諾入法(第59條仍為5年滾動檢討),認為這是「唬弄」現役軍人。
  • 批評提撥率提高至18%仍不足以達到損益平衡(需達33%),認為此舉是「保證虧錢」,且政府不敢保證未來不再調整。
  • 質疑年改對已退役且適用純新制者(如少校級士官)的「溯及既往」原則不公,認為砍的部分溯及既往,增加的部分卻不溯及,是「騙局」。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分享退伍軍人魏志明的從軍感言,強調軍人為國犧牲奉獻,不應被冠上「貪婪」罵名,呼籲部長和主委應永遠站在退伍軍人這邊思考。
  • 質疑國防大學管理學院財管系主任陳美惠僅用3天時間認證精算報告,認為以其專業背景判斷這是不可能的,且報告中多處建議修改代表可能有錯。
  • 批評政府為每年節省40億元(30年節省1,200億元)而「侮辱」退伍軍人,認為這些錢政府可以擠出來,但軍人的「精神戰力」一旦被羞辱,將變成零。
  • 提醒部長和主委不應為短暫的官位而「昧著良心」羞辱軍人,應思考軍人的無形價值。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質疑軍改方案中基金獲利4%、招募滿額、政府按時提撥等3個基本條件的達成可能性,認為募兵制在少子化下難以招募足夠員額,且獲利目標難以保證。
  • 指出新的制度僅估算30年,且19年後基金已開始遞減,質疑政府不敢保證未來30年不破產,且對未來招募無效,可能只圖利現有制度設計者及近期退役人員。
  • 批評軍改將退役人員的錢撥補給現役人員,與社會主義無異,認為若要加薪應由政府編列預算,而非挪用退役金。
  • 呼籲政府應訂定落日條款,用1到2年時間充分討論,找出更好的方法,並讓所有軍公教警消的退休福利制度一致化,避免對立與分裂。

許毓仁 立法委員

  • 詢問國防部針對軍改陳抗所做的溝通動作,以及對本週逐條討論期間若陳抗團體動作過大,是否希望包裹保留送院會協商的態度。
  • 關切立法院秘書長考慮投入鎮暴部隊維安,詢問部長看法,並要求部長承諾捍衛國軍權益、呼籲珍惜生命,避免流血衝突。
  • 提醒部長注意美國在處理軍改時特別謹慎,避免對岸趁機分化,詢問國防部有無掌握中共趁機繞台或演習的相關情資。

相關人員回應

嚴德發 國防部部長

  • 本次修正草案採全條文修正,由5章49條增訂至61條,重點在調整退除給與計算、18%優存差額分年調整、訂定最低保障金額、轉再任職務薪資規範、基金挹注及制度監控。
  • 本條例通過後,有利募兵制推動、鼓勵現役長留久用、提振軍隊士氣及照顧退伍袍澤生活,達成軍人退撫基金永續經營效益。
  • 回應年改相關作業,國防部已完成系統參數建置,且參數可隨時修正,不影響母法推動,14個子法也同步準備中。
  • 支持退輔會主委關於上校以上退役者子女教育補助費的意見,認為應利用各種機會向人事行政總處提供建議。
  • 不認同軍人年改是「清算鬥爭」的說法,強調改革是為彌補年金缺口,勢在必行。
  • 表示在部隊視導時,現役14萬79名官兵幾乎都非常滿意「55加2」的行政院版本,因其待遇更好。
  • 澄清退伍軍人轉職條件並無改變,外界謠言不實,薪資門檻與舊制相同。
  • 表示行政院版本基於信賴保護原則,政府負擔70%退俸支出,並挹注基金1,000億元,並未棄軍人於不顧。
  • 承認2013年馬英九前總統時期即指出軍人退撫基金將於2019年破產,本次改革是為解決財務危機。
  • 澄清「38,990元」是最低保障線,非所有人都降到此線,退休俸仍按年資與百分比計算。
  • 說明即使會少領,也是分10年逐年調降,而非一次性減少,緩衝衝擊。
  • 確認「一次補償金」並未取消,只是改變領取方式,加發一次退伍金也保留。
  • 重申國軍是中華民國的國軍,行政中立,忠於國家、忠於人民,不會為「台獨」而戰。
  • 承諾會盡力捍衛國軍官兵權益,並呼籲陳抗民眾理性溝通,注意生命安全。
  • 表示已掌握對岸可能趁機分化的情況,會隨時掌握並進行相關報告。

邱國正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

  • 回應年金已面臨崩潰狀況,為彌補缺口,年金改革勢在必行,目標是維持財政永續經營30年。
  • 不認同軍人年改是「清算鬥爭」,強調改革是為了永續經營、從優照顧國軍。
  • 說明退輔會自2016年6月起,透過座談會、榮民懇談會、專線電話、專門櫃台等形式與退伍袍澤進行溝通,並蒐集數千項意見供年改會與國防部參考。
  • 表示溝通持續進行,並將常見問題製作成「懶人包」提供正確資訊,將透過榮光周刊及網路加強宣傳。
  • 針對「溯及既往」問題,向退伍袍澤說明改革基於公益性,且已是經過溝通協調後的版本,若有其他問題可循釋憲等程序。
  • 澄清國民黨版本「現役先行、退役不動」的主張,認為現役與退役應統一適用一個版本,且年金改革原因之一即為18%優存。
  • 同意退休俸主要為「養家」而非「養老」,並重申「33,140元」的轉職限制是原規定,本次修正並無改變。
  • 表示雖有退役軍人不滿,但也有相當比例的人願意支持行政院版本,會持續溝通。

劉靖中 國防部資源規劃司代理司長

  • 說明「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正草案的政策目標是確保國家安全、有利募兵制推動、鼓勵現役長留久用、提振軍隊士氣及照顧退伍袍澤生活經濟保障,達成軍人退撫基金永續經營。
  • 說明本次全條文修正計61條,重點包括增列用詞定義、停役事由、退伍事由、年資合併計算、退除給與計算基準修正、基金撥繳規定、再任職務停發規定、遺屬年金條件、離婚配偶權利、優惠存款規定、基金挹注措施、年金制度監控及施行日期等。
  • 評估本次修正無須增加員額,但可透過調高提撥費率、中短役期退伍金改由輔導會支應、18%優存差息補貼挹注、政府專案挹注等措施,使基金財務維持30年穩健運作,累計賸餘1,233億元。

陳國勝 國防部主計局局長

  • 說明若無改革,軍人退撫基金將於2020年用罄,未來30年財務缺口高達1兆2,113億元。
  • 指出改革後,透過4,343億元財源挹注、退俸提撥比例、4%投資報酬率等配套措施,未來30年基金將有1,233億元剩餘。
  • 解釋提撥率將每年提高1%,分6年調至18%,可增加基金收入約1,241億元。
  • 說明中、短役期退伍金改由輔導會預算支應,未來30年約474億元,政府分10年挹注基金1,000億元。
  • 說明基金缺口擴大主因是軍人役期短、離退早,以及歷次組織精簡造成「繳的人少、領的人多」,政府過去挹注不足。

陳美惠 國防大學管理學院財管系主任

  • 說明基金投資報酬率4%是根據公務人員退撫基金設定值,並經第三方精算師認證其合理性。
  • 澄清國防部提交的是「財務影響評估報告」,並透過精算師進行「認證」,而非精算報告本身。
  • 說明財務影響評估報告已製作2年,90萬元費用主要是用於驗證報告內容,而非僅為19頁的認證報告。
  • 回應委員對平均餘命假設的質疑,表示報告是根據國軍手中資料估算,男性軍人平均餘命約84歲,符合實際死亡年齡。

傅正誠 國防部人事參謀次長室次長

  • 說明士官轉軍官是中役期軍官的來源,轉任軍官後服役5年即可依個人意願退伍,且之前的年資照計,可領取月退俸。
  • 澄清86年適用純新制人員已退役,無服役事實,無法重新計算為55加2%,因其法定規定為服役滿20年40%,每年增加2%,不存在溯及問題。

王德本 退輔會退除給付處處長

  • 說明退輔會自2016年6月至2018年3月,除召開座談會、懇談會外,並在19個縣市榮服處開設專線與櫃台,蒐集數千項意見送交年改會與國防部參考。
  • 說明溝通對象包括地區性退伍軍人團體(如陸軍官校校友會)及各社團代表。
  • 確認已退役軍人均俸計算方式仍以「最後一個月」為標準,未改變為五分之一均俸。
  • 說明純舊制(民國86年以前)適用者約5萬多人,平均年齡約78歲。
  • 回應發放資訊系統問題,表示台銀正在處理,退輔會配合作業,完成時間需視修法進度而定,但相關準備工作已在進行中。

劉瑜 國防部通信電子資訊參謀次長室次長

  • 說明中國手機後門程式問題存在於手機本身,而非SIM卡中。
  • 表示國防部已全面禁用中國手機,公務用手機不可能使用中國製,個人用手機也不會使用。
  • 說明公務手機僅提供手機,重要軍職同時提供SIM卡與手機,中低階主官管則只提供SIM卡。

林春美 銓敘部退撫司副司長

  • 表示年改會的決議是軍、公、教一致實施,希望可以同步進行。

王嬌琪 臺灣銀行國內營運部研究員

  • 表示台銀正積極與國防部和退輔會討論發放資訊系統細節,原則上可以配合其機制,目前架構配合公教架構進行。

相關後續

  • 委員所提口頭及書面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本會各委員並副知本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 委員林德福及黃昭順等2人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高雄二高村舊址活化案,國防部應會同文化部、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及高雄市政府召開相關會議,並於2個月內提出完整規劃、預算編列及執行期程報告。
  • 高雄市彌陀區「漯底山自然公園」軍事遺址研究案,國防部應邀集文化部、高雄市政府相關單位,於3個月內提出完整報告。
  • 國防部「軍職人員年金改革財務影響評估報告」退回重擬並找第三方公正精算單位製作軍人退撫基金精算報告的臨時提案,經記名表決不通過。
  • 國防部應於最近1期奮鬥月刊刊登原住民族歲時祭儀假相關規定,並於莒光園地安排多元文化教育內容,輔導官兵瞭解歲時祭儀重要性,今後增印大兵手記亦應標註相關規定。
  • 關於「陸海空軍軍官士官服役條例修正草案」的討論事項,主席提醒委員如有修正動議,請儘速在明天下班(17時30分)前提供,以利議事人員彙整。
  • 本日會議已登記質詢委員除不在場委員外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 委員王育敏、王惠美、江啟臣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單位以書面於2週內答復。

原始資料

公報
1075501
卷/期/冊
107/55/1
發布日期
2018-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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