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消年功俸與待遇福利改革審查:聚焦基層權益、勤務安全及年改衝擊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8-05-09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內政兩委員會聯席審查總統提名最高檢察總長江惠民案,並重點討論「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二十二條附表一修正草案」。會議核心聚焦於提高基層警消人員年功俸點、檢討勤務過勞與加給、強化執勤安全與撫卹制度,以及年金改革對警消權益的影響。多位委員提出不同俸點調整版本,行政部門則就財政衝擊、制度邏輯及實質效益提出說明。最終決議通過召委段宜康等提案的修正動議,並將全案交付黨團協商,要求行政部門提供各版本評估報告。
討論事項一
審查「總統咨請本院同意江惠民為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案
核心議題
審查總統提名江惠民為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的人事同意權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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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發言
吳志揚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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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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趙正宇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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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春米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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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德福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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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俊俋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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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昭順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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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宗熠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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鍾孔炤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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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碧玲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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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毓仁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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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琪銘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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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為洲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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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銘宗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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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世芳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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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美女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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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宜康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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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宏陸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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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天財 Sra.Kacaw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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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易餘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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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智傑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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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彥秀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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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olas Yotaka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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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惠民 最高法院檢察署檢察總長被提名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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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明堂 法務部政務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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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問完畢,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
- 本案不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段宜康召集委員出席說明。
- 委員詢問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及本聯席會。
討論事項二
審查「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二十二條附表一修正草案」案
核心議題
- 本次修正草案旨在提高警正四階以下基層警消人員的最高年功俸額,以提升士氣、彌補職務晉升不易的不足,並吸引優秀人才留任。
- 會議亦廣泛討論警消人員的勤務過勞、危險加給、執勤安全環境、人事制度改革及年金改革對其權益的影響。
相關爭議
- 年功俸調整幅度與範圍:提案人段宜康等建議將警正四階以下年功俸從500點提高至525點,並提出修正動議將警正三階提高至550點。其他委員則提出從更低階的俸點(如警佐三階三級150點)開始全面調升,認為段宜康版本對新進或資淺員警幫助有限,有「看得到吃不到」之疑慮。
- 與年金改革的關聯及實質效益:有委員質疑此次調整對即將退休的資深員警幫助不大,且可能造成延退效應,並批評此為執政黨的「選舉牛肉政策」。行政部門則強調此舉能實質增加退休所得。
- 與考績獎金的銜接問題:劉世芳委員指出,年功俸已達500點的員警,在修法第一年可能因晉級而減少考績獎金,造成權益短期受損,要求行政部門研議配套方案。
- 財政負擔與地方政府能力:內政部估計段宜康版本每年增加約7億元公務預算,公保增加1億元,退撫基金支出逐年累加至10億元。但其他委員提出的全面調升版本則未提供詳細評估,引起對財政衝擊的疑慮,並擔心地方政府財政能力不一導致同工不同酬。
- 勤務過勞與加給問題:多位委員質疑警消人員長時間超勤工作(每月超過100小時上限),但超勤加班費有天花板,且各縣市發放標準不一,導致超時部分僅能補休或記嘉獎,未能獲得實質補償。
- 執勤安全與勤務內容:委員們強調,除了薪資,更應關注警消執勤安全環境的建構,包括逕行舉發與攔停舉發的平衡、消防勤務實施要點的法制化、警察教育訓練改革、績效管理制度、跨部會協調改善道路交通安全、因公殉職撫卹制度等,而非僅靠調高俸點。
- 人事制度的邏輯性與公平性:銓敘部及部分委員質疑其他修正動議可能破壞文官俸表結構的邏輯性,導致低階領得比高階多,或影響人員轉任的對應關係,強調警消俸給已較公務員高,若再全面調升恐加劇失衡。
立法委員發言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說明提案動機為因應公教年金新制對警消薪資結構影響,及減輕地方政府財政負擔。
- 提議將警正四階以下年功俸上限從500點提高到525點,並提出修正動議將警正三階的525點提高到550點,以維持階級薪資差異。
- 強調此案為具體可行方案,可彌補年金改革對警消的影響,並期望不分黨派共同支持。
- 指出軍人年改與警消狀況不同,不應簡單比照,且警消工作危勞應以多種方式補償。
趙正宇 立法委員
- 質疑段宜康版本對基層員警「看得到吃不到」,因需22年才能達到最高俸額,實質幫助有限。
- 建議內政部應將警正四階以下年功俸一次性調整,確保基層普遍受惠,而非僅調整資深員警。
- 要求提高消防人員危險加給,並應全國一致實施,而非僅限部分財政狀況較好的縣市試辦。
- 建議內政部應檢討警正三階以上俸點是否也應調升,並釐清內外勤加給的合理性。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支持提高年功俸至525點,認為方向正確且能增加退休金。
- 要求行政部門提供明確數據,讓基層員警了解政策效益,消除對延後領取年終獎金的疑慮。
- 建議內政部邀集相關部會,檢討行政法規中不必要的警察陪同勤務,以減輕基層員警負擔。
吳志揚 立法委員
- 質疑段宜康版本對新進警員需20年才適用,認為大部分基層看得到吃不到,無法實質鼓勵。
- 與鄭天財委員、親民黨黨團提出修正動議,希望從最基層開始加10點,整體提升待遇以激勵士氣。
- 強調警消工作危險性高,現行因公受傷或死亡撫卹(如植物人每月僅1萬元)嚴重不足,要求改善。
- 呼籲政府應充實警消人力裝備,檢討待遇福利及退撫制度,保障警消無後顧之憂。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同意提高最高俸點天花板,但關切消防人力不足(全國平均1比1,600人,新北達1比1,800人)問題。
- 質疑消防員過長工時(勤二休一,月工時高達360至480小時)違反國際人權公約標準,且僅透過行政規則「消防勤務實施要點」容許,要求法制化。
- 建議消防署應立專法「消防人員人事條例」,並設定工作時數上限,以保障消防弟兄基本權利。
- 強調超勤加班費上限100小時,超出部分僅記嘉獎或補休不合理,要求改善補償機制。
鄭天財 Sra.Kacaw 立法委員
- 質疑段宜康版本對新進警佐人員需24年才能達到525點,是「看得到、吃不到」,故提出修正動議從最基層開始全面調高俸額。
- 指出警消因公傷亡人數高,但退休金(3萬3,140元)與軍人(3萬8,990元)差距大,加班費(163元/時)甚至低於勞工。
- 建議警消退休撫卹制度應另在「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中規定,賦予內政部主導權,而非納入「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導致提早退休卻大幅減發退休金。
- 要求內政部、警政署、消防署及行政院相關機關支持其全面調高基層俸額的修正動議。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強調警消工作辛苦,應解決基層人力不足及高危險長工時問題,而非僅討論年金。
- 指出增加基本薪俸或各種加給是改善現役警消薪資的兩種方式,但加給涉及地方預算,易造成各縣市金額不一。
- 支持段宜康提案,認為將俸點從500提高到525能立即讓2萬8,000名卡關的基層警消受益,並使未來晉升者也能受益,是解決問題最有效的方式。
- 反駁將警消年金比照軍人年改的說法,認為重點應放在保障現役警消的工作環境和待遇。
鍾孔炤 立法委員
- 全力支持段宜康提案將基層人員俸點從500拉高到525,認為是對基層人員的巨大鼓舞。
- 指出政策宣導不足導致基層誤解調整後會取消考績獎金,要求部長及署長加強說明,讓員警了解長期效益更優。
- 建議政府應持續滾動式討論各類加給(如勤務加給、地域加給),檢討其由地方政府支付導致的地區差異,並考慮增設大夜班輪值加給。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質疑內政部在軍改陳抗時臨時提出此修正案,認為是「補破網」動作,但未能全面解決問題。
- 指出警消勤務狀況一國多制(如勤一休二、勤一休一、勤二休一),且各縣市意外險保障不一,要求中央政府應統一處理保險部分。
- 批評警察人事法令「人治化」,調動制度缺乏人性化考量,建議應參考《勞動基準法》調動五原則,考量員警家庭生活利益。
- 支持從最基礎俸點開始增加,而非僅調整最高年功俸,以避免基層員警「看得到吃不到」的感受。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支持此次修法,認為是11年後再次調整中階和基層警員待遇,能讓80%以上警消受惠。
- 關切年功俸已達500點的2萬8,000名基層員警,在修法第一年可能因晉級而減少考績獎金,要求行政部門協調銓敘部、主計總處研議配套方案,保障其權益。
- 要求內政部在1至2個月內回覆空窗期解決方案。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質疑現行年改方案未能一勞永逸,並關切警消勤務風險保障不足的問題。
- 支持調薪以改善警力、減少警察風險並提升勤務意願。
- 質疑內政部修正「警察人員人事條例施行細則第十七條」因公殉職定義,是否在年改過程中配合修改而損害因公殉職人員權益。
- 指出因公殉職人員的子女教育和家庭負擔問題,認為年改不應一視同仁,應對其家屬給予特殊區隔照顧。
洪宗熠 立法委員
- 支持年功俸從500調整到525,以及增列國道警察危險加給。
- 指出警勤加給已近30年未調整,要求內政部及警政署研究調整。
- 支持50歲以上員警免服深夜勤政策,但建議應考慮給予輪值大夜班的員警加給。
周春米 立法委員
- 強調警消工作具高度危險性,應在提高俸給的同時,優先建構安全的執勤環境。
- 質疑警政署在國道警察殉職後,未及時全面檢討交通違規稽查方式,要求加速提出逕行舉發與攔停舉發的平衡、硬體設置及科技執法等具體辦法。
- 關注大法官釋字第760號解釋後,特考錄取但無警察教育學歷人員的訓練與派任問題,要求內政部與銓敘部說明進度。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指出民間司改國是會議決議,建議內政部設立警察教育訓練委員會,引入外部專家,改革警察教育制度,提升執法品質,以應對日益增多的陳抗事件。
- 要求政府檢討警察績效管理制度,避免員警為績效而賣命執勤,並建議成立警察專案與績效管理委員會,引入專家共同設計。
- 強調在科技發達時代,應多運用科技執法,減少警察肉身追捕違規者的風險。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支持將年功俸從500提高至525,認為80%以上警消人員將受惠。
- 關心離鄉背景北上服務的警消住宿問題,建議將社會住宅納入照顧警消的方向。
- 指出消防人員適用警察人事法規的陳舊問題,要求修正《內政部消防署組織條例》,明確消防人員應適用「警察人員人事條例」。
- 強調應補足消防人力缺額,並設定消防人員與市民人口數的目標比例,逐年降低。
許毓仁 立法委員
- 質疑軍改陳抗期間,立法院周邊部署1,200名警力是否過度,恐激化群眾情緒。
- 關切警力過勞現象及士氣問題,要求警政署長親自慰問第一線員警。
- 質疑拒馬和蛇籠圍堵範圍過廣,影響民眾正常生活,要求檢討警戒區劃定原則。
Kolas Yotaka 立法委員
- 要求警政署說明4月25日陳抗脫序行為(毆打記者、攻擊執法人員、流竄至醫院)導致今日大範圍警力部署的原因及維安尺度。
- 支持此次警察人員人事條例附表修正,認為能提高中低階警佐俸額,反駁「看得到吃不到」的說法。
- 質疑考試院考試委員蔡良文「基層警察薪水比其他機關科室科長還要高」的說法,認為不應以此看待警消待遇。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支持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俸點修正案。
- 建議政府應改變警消教育觀念,教導防禦性執勤,先衡量能力再救援,並應向全民宣導正確的緊急救難認知。
- 批評台灣演習「演很大、習很小」,建議參考先進國家不定期舉行演習的方式,以提升實質防護能力。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支持此次修正案,認為能提升基層員警待遇,平衡年改效應,並增加退休所得。
- 質疑外勤人員超勤津貼100小時上限不合理,要求警政署檢討,並應核實發放加班費,而非僅記功嘉獎或補休。
- 指出勞動部解釋主管用Line交辦業務應算加班,要求警政署考量將此精神納入警員加班時數計算。
徐委員榛蔚 立法委員
- 支持調高俸點,認為能造福2萬8,000名俸點已到頂的基層警員。
- 強調警消人力不足,基本訓練時間長,工作具危險性,應補足人力。
- 要求中央政府應讓全國警消人員都能領到100小時、1萬7,000元的超勤加班津貼,避免同工不同酬。
- 建議警消退休所得替代率應比照軍人調整至55%。
- 指出花蓮地區警消配備、設備及設施應更新,並建議在東部設置搜救訓練基地,以利就近培訓與演練。
相關人員回應
葉俊榮 內政部部長
- 感謝委員對本部業務支持,並贊同修正草案將警正四階以下年功俸從500元提高至525元,月支數額由4萬1,645元提高至4萬3,015元,認為能提升士氣、吸引人才。
- 表示消防危險加給試辦將延長,並會持續推動。
- 說明提高年功俸能讓2萬8,000名基層警消立即受益,長期則有6萬4,000人適用,且能增加退休所得。
- 承諾會加強向基層員警及社會大眾說明政策效益,消除對政策的疑慮。
- 表示整體警察勤務繁雜,正在盤點檢討,已取消家戶訪查,將持續調整勤務內容。
- 認同警消勤務危險勞累,應多方補償,並表示內政部正全面檢討警消職務內涵、執勤環境、安全及權益。
- 指出軍改陳抗期間的警力部署是動態調整,基於情資判斷,並強調社會應諒解警察執勤的困難。
- 同意設立警察教育訓練委員會,並將更寬廣地看待警察制度改革,而非僅限於司改會議決議。
- 承諾將與交通部共同檢討國道執法方式,包括科技執法、硬體設置等,以確保執勤安全。
- 認同警消人員應具備防禦性執勤觀念,並將結合教育系統加強訓練。
- 承諾將努力改善演習不夠到位、不夠真誠的問題,強調民眾與企業也應共同參與。
- 表示會協調銓敘部、主計總處等單位,研議配套方案,以避免制度轉換期間警消人員權益損失。
- 承諾會盡力在1週內完成各修正動議版本的評估報告。
陳家欽 內政部警政署署長
- 說明年功俸調整後,員警若考績甲等,可晉升至525點,但可能延後1年領取年終獎金,長期而言晉升到525點會增加更多所得。
- 表示警政署已盤點檢討警察勤務,如取消家戶訪查。
- 說明軍改陳抗期間,立法院周邊部署約1,200名警力,主要來自保一、保四、保五及新北市支援,並採輪替制以避免過勞。
- 強調警力部署是根據陳抗狀況和情資判斷,而非單純警力與人數比例,並表示會持續慰問第一線員警。
- 說明4月25日陳抗人士行為脫序,毆打記者、攻擊執法人員、流竄至兒童醫院,導致警方需架設阻絕器材以避免衝突。
- 表示警勤加給已20多年未調整,目前正在盤點研議中。
- 說明50歲以上員警可免服深夜勤,但因警力部署差異,各縣市執行狀況不一,並表示會研議輪值大夜班加給。
- 說明超勤加班費超出100小時上限的部分,主要以補休處理,若無法補休則給予記功或嘉獎等行政獎勵。
- 指出警察工作性質特殊,有時需24小時待命,具權責制性質,難以完全比照勞工計算加班費。
- 表示警政署已通盤檢討專案績效,將重點放在民眾關切的犯罪問題,並廢除其他小評比。
陳文龍 內政部消防署署長
- 說明消防署有在研擬消防人員人事專法,目前草案還在與其他部會協調中。
- 表示花蓮地區人力不足時需聯合其他分隊調度。
陳紹元 銓敘部特審司司長
- 說明年功俸已達500點的基層員警(約2萬8,000人),在調整至525點後,第一年考績晉級將領取1.5個月考績獎金,較原先的2個月少半個月,但第二年即可恢復。
- 指出警察待遇結構與一般公務員不同,除本俸、專業加給、職務加給外,還有警勤加給與超勤津貼,整體俸級已較公務員高2至3級。
- 說明文官俸表結構鼓勵久任,若從低階俸點全面調高,將破壞職務序列表的邏輯性與對應關係,影響人員轉任。
- 估算段宜康版本每年增加公保支出約1億元,退撫基金支出逐年累加至10億元。
- 認為警消俸給已較公務員失衡,若再不斷往上加,將使結構更混亂。
相關後續
- 通過委員段宜康等56人擬具「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二十二條附表一修正草案」案之修正動議第1案。
- 通過附帶決議一項,修正為「為維護基層警察人員權益,爰建請內政部邀集有關部會會商,並於修法三讀通過後2個月內向本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內政委員會提出報告」。
- 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
- 本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召集委員段宜康說明。
- 行政單位(內政部、銓敘部及行政院)需於1週內提出各修正動議版本的評估數字及影響人數報告,供黨團協商參考。
- 委員質詢時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以書面答復者,請相關機關儘速送交個別委員會及本會。
- 委員許智傑、林為洲及蔡適應等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75701
- 卷/期/冊
- 107/57/1
- 發布日期
- 2018-06-11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