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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健康保險條例修正草案審查:聚焦職災保險與農民權益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18-05-10

LawTrace 法律歷程:醫療事故預防及爭議處理法、農民健康保險條例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審查「農民健康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核心議題為增訂農民職業災害保險,討論重點涵蓋試辦模式、保費負擔比例、職災認定範圍(先傷後病)、農民資格認定及現行農保財務虧損等。行政院與多位立委提出不同版本與質詢,最終多數條文照行政院版本通過,並附帶決議要求主管機關檢討費率與補助比例。

討論事項一

審查「農民健康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含行政院及委員提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行政院及多位立法委員所提之「農民健康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核心為增訂農民職業災害保險,旨在完善農民社會安全保障,提供職業傷害補償及醫療給付。
  • 討論內容涵蓋農民職災保險的試辦範圍、保費分擔機制、給付項目(初期排除職業病)、農民資格認定(含高齡農民、新住民、爭議土地農民)及現行農保長期財務虧損問題。

相關爭議

  • **試辦與直接實施爭議:** 行政院版本採「試辦」模式,農委會解釋因缺乏完整統計數據,需先試辦 3 至 5 年(目標縮短至 1 至 2 年)以收集資料;部分立委如蔣萬安則主張應直接「開辦」以盡快全面保障農民。
  • **職災認定範圍:** 行政院版本採「先傷後病」原則,初期僅涵蓋職業傷害,排除職業病。陳瑩等多位立委質疑此舉將遺漏農民常見的長期累積性職業病(如農藥中毒、白內障、肌肉骨骼疾病),認為保障不完整且不公平。
  • **保費負擔比例:** 行政院建議農民自付 60%、政府補助 40%(中央與地方再分攤),並比照國民年金及勞保。劉建國委員則主張應比照現行農保,農民自付 30%、政府補助 70%,認為可提高農民參與意願。
  • **農民資格認定:** 吳焜裕、鄭天財、江啟臣、許淑華等多位立委質疑現行農民資格認定標準模糊且不公,特別是對於受僱農民、原住民保留地農民、土地爭議農民及新住民等,可能導致實際從農者無法納保。
  • **現行農保財務虧損:** 蔣萬安等多位立委指出農保已累積虧損逾 1,000 億元,每年仍虧損約 36 至 37 億元,質疑在推動新保險業務時如何解決財務失衡問題。
  • **職業病資料缺乏:** 農委會坦承缺乏農業職業病統計資料,導致職災保險初期無法納入職業病,但多位立委建議應積極運用現有醫療資料庫進行研究與數據建立。
  • **老農權益保障:** 張麗善委員反映部分年邁農民因土地變動而喪失農保資格,導致死亡時無法領取喪葬給付,呼籲農委會檢討並以人性化方式保障老農權益。

立法委員發言

張麗善 立法委員

  • 提案增訂農民職業災害保險,強調現行農保缺乏職災給付,農民工作風險高。
  • 主張新職災保險不應增加農民保費負擔(維持每月 78 元),並擴大涵蓋所有 116 萬農保會員。
  • 呼籲建立台灣自己的職災數據,而非僅參考日本資料。
  • 要求農委會檢討民國 78 年前已加入農保的老農,因年邁賣地後喪失資格,導致死亡無法領取喪葬給付的不公問題。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建議農民職災保險的保費負擔比例應比照現行農保(農民負擔 30%,政府補助 70%),以提高農民加入意願。
  • 質疑試辦計畫在認定高齡農民職業傷害(如退化性關節炎)的困難度,以及農民在田間發生職災的證明問題。
  • 建議政府不應為德不卒,推動試辦應讓農民負擔降到最低。

蔣萬安 立法委員

  • 肯定增訂農民職災保險,但質疑行政院版本採「試辦」而非「直接辦理」的原因,要求明確試辦期限(建議縮短至 3 年)。
  • 關切農保長期累積虧損逾 1,000 億元的問題,要求農委會提出更積極的財務改善方案(如結合國民年金退休制度)。
  • 建議在職災發生前加強農村職業安全教育與宣導,提升農民自我保護意識。

陳曼麗 立法委員

  • 關心農民職災認定、就醫流程及給付方式的具體規劃,要求系統應更明確化並加強宣導。
  • 同意縮短試辦期間,希望德政能儘快全面上路。
  • 提醒農民無雇主,資料補送等實務流程應考量農民特性,並關注高齡農民職災認定的寬嚴度。

林靜儀 立法委員

  • 質疑內政部新住民發展基金在健保費補助與社會救助計畫的統計數據與衛福部不符,要求釐清並勾稽資料。
  • 關切新住民在取得中華民國身分證前從事農業工作,若發生職災如何獲得保障,要求農委會與內政部共同研議。

吳玉琴 立法委員

  • 支持農保職災,但質疑農保財務失衡(福利多於保險),要求職災保險應符合量能負擔、收支平衡原則。
  • 詢問農保職災費率 0.23% 的設定依據,並關心職災類型(傷害與身障)的區分與認定。
  • 期待農保未來能與國民年金整合,建立完整的農民退休制度。
  • 詢問勞動部關於勞保職災單獨立法的進度,以及農民職災保險是否可能整併。

吳焜裕 立法委員

  • 質疑農民職災保險中「農民」的定義不清楚,特別是受僱於他人代噴農藥者是否能納保。
  • 質疑職災保險排除「疾病」的合理性,認為「傷害」、「疾病」、「失能」的定義與區分在農業情境下很難判斷(如農藥中毒的立即性與延遲性)。
  • 強調職業病認定需職業醫學專業協助,建議農委會與學界合作建立農業職災判斷標準及加強研究教育。

陳宜民 立法委員

  • 質疑「米絞」老闆是否符合農民資格,要求明確定義「農民」及「農業生產行為」。
  • 建議將職業災害保險定義納入「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二條,並應有農作農檢制度。
  • 指出老農津貼每年 550 億元的龐大支出,要求農委會提出農保年金化時間表。
  • 關切開放東南亞青壯年來台打工務農,如何防範行蹤不明外勞問題,並重申外籍人士因國籍限制無法加入農保。

許淑華 立法委員

  • 指出農業工作風險高,但台灣缺乏完整農業從業人口統計數據,導致農民身分認定困難。
  • 關切南投縣台大實驗林地承租農民因換約問題喪失農保資格,以及林業用地農民無法領取天然災害補助的不公。
  • 要求農委會檢討並解決南投縣土地問題,並確保新住民在取得國籍前於農業職災保險方面獲得照顧。

陳瑩 立法委員

  • 質疑職災保險「先傷後病」原則,認為排除職業病將導致農工與農民保障不公,且遺漏農業常見職業病。
  • 舉例說明毒蛇咬傷可能因歸類為「病」而無法獲職災保障,認為規劃不合理。
  • 關切原住民採集野菜等農業行為的認定問題,希望農委會制定政策時能更方便原住民取得資格。

黃秀芳 立法委員

  • 詢問農地污染農民農保資格以函釋處理與直接入法的保障是否相同,並關切彰化受污染農地整治進度。
  • 建議農委會應加強農民職災預防與安全教育訓練,並與農藥行合作宣導自我防護。

楊曜 立法委員

  • 指出職災保險試辦成功關鍵在於保費與保障範圍,建議保費金額低可考慮再調降,並加強保障範圍宣導。
  • 質疑熱衰竭應屬「傷」或「病」的認定,建議明確化。
  • 提醒農委會長期以來對農民職災預防宣導不足,應盡快加強。

鍾孔炤 立法委員

  • 指出農委會規劃職災險排除職業病是因統計資料不完整,但職業病認定困難(如腰酸背痛)仍是挑戰。
  • 關切農保與實際從農人數的巨大落差(116 萬農保 vs. 55 萬實際從農),以及職災保險的財源問題。
  • 質疑條文中多處「準用前面條例」或「授權訂定辦法」有空白授權之嫌。
  • 詢問農民在非自有農田工作發生職災,若無勞保如何獲得保障。
  • 主張應建立一套一體適用的職業災害保險法,涵蓋所有職域勞動者。

周春米 立法委員

  • 釐清條文名稱「農民職業災害」與實際試辦範圍「職業傷害」的差異。
  • 透過案例詢問(耕耘機意外、颱風棚架壓死、農藥急性中毒、角膜割傷)確認職災認定與給付項目。
  • 強調農民職災保險應與勞工職災保險法接軌,最終目標是建立單一職業災害專法。
  • 肯定農委會推動職災保險,但提醒時間緊迫,應加速實施。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質疑台灣農林漁牧勞保職災給付件數極低,是因無職災還是認定嚴格。
  • 再次質疑「先傷後病」原則,認為農民長期從農,職業病應比職業傷害更普遍。
  • 詢問農委會對職災保險的預期照顧人數、期程規劃,並關切假日農夫或魚目混珠者納保問題。
  • 肯定職災保險,但強調職業病才是農民真正所需,籲請加速規劃與接軌。

鄭天財 Sra Kacaw 立法委員

  • 針對原住民保留地「他項權利」的認定問題,主張應比照私有土地,以利原住民農民申請農會會員及農保資格。
  • 引用行政院及內政部過去解釋,強調原住民保留地雖為他項權利,但實質上應等同私有地。
  • 要求農委會與原民會、內政部召開協調會,以解釋方式解決原住民保留地農民的農保資格問題。

蔡培慧 立法委員

  • 要求職災保險試辦後應提高投保級距,不應僅限於 10,200 元,並可參照勞保級距。
  • 強調職災保險應加速開辦,並解決職業病認定問題。
  • 建議在建立職業病數據時,可運用國衛院及健保等現有醫療資料庫進行分析,而非僅依賴試辦期間資料。
  • 肯定職災保險是社會安全網的重要一環,但仍有許多細節需努力。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提出新社白毛台地區農地所有權爭議案例,導致農民無法承租土地及保有農保資格,要求農委會與原民會協調解決,並恢復里長證明作為權宜措施。
  • 關切兼職農業勞工(有勞保)發生職災的處理方式,以及兩種保險的連動性。
  • 指出農業保險(如高接梨)投保率低(不到 1%)且保險公司虧損,要求擴大涵蓋範圍(納入甜柿、香菇等),並改善勘災理賠技術問題(如落果現勘困難)。

徐志榮 立法委員

  • 詢問農民每月需多繳保費金額(14 元)、中央政府每年多負擔金額(最高 1.5 億元)、財務評估報告及費率訂定時程(預計 0.23%)。
  • 確認職災保險業務仍由勞保局辦理,並關切開辦業務費(約 1 億元)來源。
  • 質詢北農總經理吳音寧的適任性,包括調薪與退休準備金不足、公器私用等爭議,要求農委會說明其績效與政策配合度。

邱泰源 立法委員

  • 建議農委會與醫療專業人員討論職災認定切割問題,並參考勞保職災與健保銜接的經驗,以節省健保經費。
  • 質疑職災保險無年齡限制對財務的影響,擔心高齡農民即便不從事危險工作也可能因便宜保費而大量投保,增加給付壓力。
  • 詢問台灣農民職災死亡率是否高於勞工,要求農委會掌握相關資料,並強調試辦應引起社會關注與學術研究,而非僅為測試政策。

徐榛蔚 立法委員

  • 確認農民職災保險無年齡限制,高齡農民因熱衰竭等職業傷害可獲給付。
  • 建議擴大農業保險品項,將花蓮的文旦柚、香蕉、玉米等納入,並考慮香蕉收入保險。
  • 關切青年農民、退休軍公教人員等未納入農保職災的群體,呼籲加速推動職業災害專法以全面保障。
  • 強調職災保險「先傷後病」的認定應清晰明確,避免「看得到用不到」,並以白內障、隱翅蟲咬傷為例詢問認定標準。

相關人員回應

陳吉仲 農委會副主任委員

  • 說明農民職災保險規劃採「先傷後病」試辦,優先處理職業傷害,因缺乏完整統計資料;試辦期間預計 3 至 5 年(目標縮短至 1 至 2 年)。
  • 表示職災保險採自願性加保,保費設計為農民負擔 60%、政府補助 40%(每月約 14 元),預估政府每年最高補助 1.5 億元,並參考國民年金及勞保費率。
  • 承諾未來將提高投保級距,並將農保與國民年金退休制度結合,以解決農保長期虧損問題。
  • 澄清農民職災保險與農保會計獨立、給付不重複領取,且會動態調整費率以維持收支平衡。
  • 強調職災保險推動目的之一是加強農民職業安全教育,避免職業傷害。
  • 回應職業傷害認定容易(如噴農藥中毒、熱衰竭、動物植物傷害),但職業病因資料不足暫不納入,未來試辦成功後會納入。
  • 承諾會與勞動部、衛福部、醫療專業單位合作,盤點細節,建立職災認定標準,並運用現有醫療資料庫。
  • 說明農民資格認定將秉持「實際從農」原則,並積極解決河川地、原住民保留地等爭議土地農民的納保問題。
  • 回應外籍打工者因國籍限制無法加入農保,應加入勞保職災保險。
  • 回應北農總經理吳音寧績效問題,肯定其任內農產品價格提高農民收益,但政策配合度(如食安、冷鏈體系)有待加強。
  • 強調農委會將全面盤點原住民生產環境要件,以利其取得農民及農保資格。
  • 承諾將加速規劃農保年金化時間表,並積極推動農業保險品項擴大(含文旦柚、香蕉等)。

邱昌嶽 內政部次長

  • 說明現行農保缺乏職災給付,農業機械化導致職災增多,辦理職災保險可增進農民安全及經濟補償。
  • 指出新住民發展基金主要針對婚姻移民,一年約 3 億元,用於急難救助、健保費補助等,並承諾會後提供詳細資料。
  • 表示新住民普查將於明年初完成,並承諾若地方政府財力不足,中央基金會全力協助新住民社會救助案件。

劉耆誠 勞動部勞保局副局長

  • 說明農民透過職業工會可加入勞保職災保險,但非強制性。
  • 回應勞保職災單獨立法已納入勞動部政策規劃範圍,但進度不便代表說明。
  • 表示勞保局為配合農民職災保險開辦,已增加約 50 多名人手。
  • 說明會利用試辦期間收集職業病相關資料,以利後續納入。

張國明 勞動部職安署副組長

  • 說明職業災害在職安法中有定義,通常是急性的立即性傷害。
  • 對於自營作業者或小農僱用代噴農藥者是否納保,建議由勞保局說明。

相關後續

  • 農民健康保險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五案經審查完竣,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本案時由邱召集委員泰源補充說明,不需交由黨團協商。
  • 「農民健康保險條例」第二條、第三條、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第四十條之一至之四、第五章之一章名、第四十四條之一、第四十四條之二、第四十五條、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一條條文均照行政院版本通過。
  • 第四十四條之三條文修正為「本職災保險所需經費與年度結餘如有虧損,準用第四十三條及第四十四條規定辦理之。」後通過。
  • 附帶決議第一案(蔡培慧等提案,關於農民職災保險不得以年齡上限排除資格)修正後通過。
  • 附帶決議第二案(吳焜裕等提案,要求主管機關一年內提出符合法律保留之農民職災保險完整條文,以利三年後正式開辦)通過。
  • 附帶決議(劉建國等提案,要求農民職災保險試辦 1 年後,若未達農保投保人數 20%,主管機關應檢討投保費率及投保補助比例)通過。

原始資料

公報
1075801
卷/期/冊
107/58/1
發布日期
2018-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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