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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委員會審查預算凍結案、社會企業與專利師法修正草案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18-05-24

LawTrace 法律歷程:社會企業發展條例、專利師法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本日會議處理多項經濟部及公平交易委員會預算凍結案,並審查「社會企業發展條例草案」及「專利師法修正草案」。會議中,委員們就社會企業的定義、主管機關、資金運用及立法必要性,以及專利師法中對身心障礙者的歧視性條款等議題進行深入討論。多項預算凍結案經協商後部分解凍或要求提出專案報告,專利師法修正草案則順利通過,而社會企業發展條例草案則另訂期審查。

討論事項一

處理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經濟部及所屬主管預算凍結案計14案 (報告事項第一案)

核心議題

審查經濟部及所屬單位(商業司、投資業務處、工業局、國際貿易局、標準檢驗局、中小企業處、加工出口區管理處、中央地質調查所、能源局)共14項預算凍結案的書面報告,以決定是否同意動支相關預算。

相關爭議

  • 預算解凍時機:孔文吉委員質疑在年度未過半時即處理預算解凍過早,認為應待下半年再議。
  • 個別預算爭議:孔文吉委員對標準檢驗局、中小企業處、中央地質調查所、能源局的預算凍結案表示異議,要求保留。

立法委員發言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對多項預算凍結案(第8、9、11、13、14案)表示異議,要求保留。
  • 質疑在年度未過半時即處理預算解凍過早。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經濟部及所屬主管預算凍結案中,第1至7案、第10案、第12案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
  • 第8案、第9案、第11案、第13案、第14案經協商後均同意動支,提報院會,惟廖國棟 立法委員、孔文吉 立法委員、陳超明 立法委員聲明不同意。

討論事項二

處理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公平交易委員會主管預算凍結案計1案 (報告事項第二案)

核心議題

審查公平交易委員會「產業調查經濟分析及資訊管理」預算凍結5%的書面報告,以決定是否同意動支。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對第3案「投資審議」的部分有異議,但主席指出該案已通過。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公平交易委員會主管預算凍結案同意動支,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三

審查「社會企業發展條例草案」案 (討論事項第一案)

核心議題

  • 討論社會企業發展的法制化,包括明確社會企業定義、解決金融服務匱乏、市場支持度不足、人才教育需求及政府多頭馬車等問題,並探討如何建立支持社會企業茁壯的生態系。
  • 檢視政府推動社會創新的現況與措施,包含跨部會協調、社會創新實驗中心運作、行動巡迴座談、社會創新行動方案規劃等,並評估現行政策與未來立法的可行性與方向。

相關爭議

  • 立法必要性與時機:委員余宛如強調立法能解決社會企業挑戰並擴大影響力,而國發會及經濟部則傾向「先行政後立法」,以完善友善發展環境為主。
  • 主管機關歸屬與協調機制:委員質疑國發會對社會企業議題不熟悉,且政府部門間「多頭馬車」導致政策協調和資源整合不足,國發會則表示政務委員層級已有平台協調,經濟部為幕僚單位。
  • 資金運用成效:國發基金匡列10億元投資社企卻未能有效撥出資金,顯示現行金融服務對社會企業支持不足。
  • 社會企業定義與規範:委員關切法律明確定義社會企業是否會抑制創新創業,並擔憂「魚目混珠」現象,經濟部則擔心過早定義會阻礙多元發展。
  • 政府輔導模式與規模:委員尤美女建議複製政府輔導中小企業模式,提供一條龍服務與擴大採購支持,政府則表示現有政策工具已在運用,但規模仍小。
  • 社會影響力債券認知:國發會副主委對「社會影響力債券」一詞不熟悉,引發委員對政府對社會企業金融服務重視不足的質疑。
  • 政府部門對偏鄉社會企業的關注:委員廖國棟、孔文吉指出政府對偏鄉及原鄉的社會企業發展關注不足,資源分配不均。

立法委員發言

余宛如 立法委員

  • 感謝主席安排審查社會企業發展條例,認為對台灣發展至關重大。
  • 指出社會企業面臨金融服務匱乏、市場支持度不足、人才教育需求、政府多頭馬車等挑戰,強調立法必要性。
  • 建議透過法案打造生態系,參考國際標準如有限分紅、資產鎖定,並希望政府帶頭進行社會影響力採購。
  • 建議成立社企基金(非補助性質,而是金融服務與教育投入),強化中間組織,並由行政院高層級(如國發會)協調。
  • 認為拒絕此法案是拒絕台灣一個可能的未來。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關心地方創生與城鄉發展,認為交通建設若不跟上,地方創生僅是口號。
  • 強調政策應讓老百姓有感,而非僅數據漂亮。
  • 質疑高鐵南延、高捷南延及高屏第二快速道路等交通建設進度緩慢,影響地方發展。

鄭運鵬 立法委員

  • 關切台電跳電問題,認為電的部分操之在己,不應出包。
  • 質疑台電資訊公開混亂,數據不一,影響國人對其信心。
  • 對於工商業用戶需量管理措施,認為應長期經營而非臨時通知,並應讓勞工受惠。
  • 指出台電需量管理政策為應對極少數情況,缺乏長期節電規劃。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反對經濟部商業司解凍案,因公司法修正案爭議。
  • 反對礦務局解凍案,因礦業法修法對原住民諮商同意權意見保留,且礦務局執法不力。
  • 對水利署九河局處理花蓮秀林鄉民有部落海堤問題不滿,認為其態度反覆。
  • 對能源局風力發電執行面問題表示擔憂。
  • 認為農委會農村再生計畫忽視原住民地區,導致原住民農村發展停滯。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質疑主計總處公布的勞工平均薪資數據不合理,認為政府粉飾太平,忽視低薪問題。
  • 關切礦業法修法中原基法諮商同意權的落實,要求礦務局明確支持。
  • 詢問工業局農地工廠處理新想法及執行時程,強調工業局應堅定立場。
  • 抱怨水利署對偏鄉服務不足,要求提供前瞻預算執行狀況。
  • 關心能源局地熱發展模式,強調應整合各方意見,並質疑離岸風力國產化政策初期被排除,要求加強國產化支持。

蘇治芬 立法委員

  • 質疑台塑六輕承諾興建跨隔離水道大橋遲遲未兌現,工業局未能有效監督。
  • 指出該橋樑對分散台塑六輕大型貨運車流、解決地方交通壅塞問題的重要性。
  • 要求工業局就橋樑興建的設計費、預算書圖及具體時程給予明確答覆。
  • 建議若興建,應設計為緊鄰台灣海峽的斜張大橋,提升地方景觀。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質疑民進黨執政兩年經濟發展表現不佳,指出台灣GDP成長率低於國際平均,且消費者物價指數偏高。
  • 關切國際油價上漲對電價的影響,擔憂電價持續累積成本,選後可能大幅調漲。
  • 指出實質薪資長期停滯,要求經濟部提出具體促進產業轉型措施,並質疑「五缺」問題未改善。
  • 要求經濟部次長保證今年夏天不缺電、不限電,但次長未明確承諾。

周陳秀霞 立法委員

  • 建議台灣推動微型信貸,並支持儲蓄互助社發展,強調其對偏鄉民眾的幫助。
  • 質疑國發會對社會企業相關議題(如互助社發展、社會影響力債券)不熟悉。
  • 關切社會企業發展條例中淨利投入社會目的的監督管理及主管機關問題。
  • 擔憂高中生赴大陸留學潮對台灣的影響,質疑政府執政能力導致年輕人缺乏信心。
  • 對台灣經濟情勢持悲觀態度,認為「悶經濟」並未結束,物價上漲、薪資不漲、失業率高、產業缺工缺才等問題嚴重。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強調社會企業發展牽涉跨部會,主管機關應為國發會,但國發會對議題不熟悉。
  • 指出社會企業是解決資本主義造成貧富懸殊的國際趨勢,應發揚互助精神,用商業模式解決社會問題。
  • 認為社會企業型態不應侷限於公司,應包含合作社、NGO等,並以主婦聯盟消費合作社為例說明其潛力。
  • 質疑政府對社會企業的扶植規模不足,應複製輔導中小企業模式,提供資金、人才培育、行銷通路等一條龍服務。
  • 呼籲政府釋出資源、人力,整合萌芽中的社會企業,將其發展成平台。

陳曼麗 立法委員

  • 肯定社會企業宗旨,認為其能解決貧窮、環境等問題,並應在財務上永續經營。
  • 指出台灣許多社區面臨環境污染、人口外移、氣候變遷等困境,社會企業能提供公部門僵化體系無法處理的彈性解決方案。
  • 參考日本阪神大地震後NPO法推動經驗,強調非營利組織參與對社會進步的重要性。
  • 建議社會企業發展條例應創造公私協力的力道,透過資金匯流(如比照中小企業借貸)促進發展。
  • 呼籲國發會建立分析系統,評估社會企業投資成效,推動國家整體進步。

高志鵬 立法委員

  • 質疑社會企業定義不明,且各部會間存在「燙手山芋」般互推主管機關的問題,批評國發會「抵死不從」。
  • 認為國發會應承擔社會企業主管機關的責任,因其牽涉跨部會事務。
  • 擔憂公司法修正案中企業社會責任的定義不清,可能導致「魚目混珠」或「漂綠」現象,打擊真正推動社會企業者。
  • 指出經濟部招商中心單一窗口效能不彰,缺乏全國工業區可用空地資料庫系統,導致業者仍需透過民間仲介,要求加強資源整合。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質疑工業局對工業區內社區用地蓋住宅及相關文教衛福設施的協助不足,認為應同時申請以增加誘因。
  • 指出水利署在河川區域土地管理上應更積極,特別是花蓮、台東地區的原住民族土地,應依原基法精神主動協助鄉親了解土地使用權利。
  • 批評水利署過去依土地法而非更符合現況的水利法規定,導致原住民族土地權益受損。

相關人員回應

高仙桂 國家發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完全同意委員對社會企業法案的說法,相關重點已納入社會創新行動方案推動中。
  • 國發基金匡列10億元投資社企,但尚未撥出,承認某種程度是失敗的。
  • 對「社會影響力債券」不甚了解,表示為內政部主管的合作社業務。
  • 國發會責無旁貸會協調社會企業政策,但尊重行政院政務委員層級的運作機制。
  • 表示國發會支持社會企業發展,沒有抵死不從,但幕僚單位是經濟部。
  • 地方創新計畫中將建立地方經濟資料庫,預計年底完成。

龔明鑫 經濟部次長

  • 承認社會創新或社會設計的發展活動余委員都很清楚。
  • 表示社會創新行動方案將接續社會企業行動方案,包含價值培育、資金取得、育成創新、法規調適、推動拓展及國際連結等六大策略。
  • 目前傾向先以行動方案推動,若法規微調能處理就微調,不足夠再考慮專章或專法。
  • 對社會企業定義持開放態度,擔心過早定義會阻礙多元發展。
  • 回應勞工平均薪資數據,指出是平均數,且低於3萬元薪水人數比例正縮小,預計今年實質經常性薪資有望突破2000年門檻。
  • 經濟部促進產業轉型措施包括推動「5加2產業創新方案」,解決國內問題並促進內需發展。
  • 表示今年夏天電力供應已做完整規劃,備轉容量率目標維持在6%以上,盡最大努力不缺電、不限電。
  • 承諾會調整招商中心組織架構,改善資訊整合問題。

黃美瑛 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

  • 感謝委員對公平會施政及業務推動的支持。
  • 報告107年度預算凍結6案的辦理情形,已函送書面報告,希望解除凍結。
  • 說明公平會強化與各產業主管機關協調合作平台,串接次級資料庫,深化產業及市場資訊交流應用。
  • 列舉公平會已建立合作關係的部會及取得的產業、總體經濟、價格、貿易等資訊網站連結。

吳明機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處長

  • 關於社會企業融資,目前提高信保額度並提供質保,但實際核貸數字尚待統計。
  • 指出單一銀行申貸26家,核貸成功僅4家,比例非常低,顯示銀行端核貸有困難。
  • 回應儲蓄互助社納入中小企業發展條例,認為其會員較封閉,需再評估。
  • 說明社會企業營運淨利投入社會目的的監督,互助社部分內政部是主管機關,做法以教育訓練為主。
  • 說明經濟部社會創新實驗中心空間可允許20家實體進駐、10家虛擬進駐,以加速器方式運作。
  • 表示希望遍地開花,輔導各縣市建立社會創新基地。

徐景文 經濟部礦務局局長

  • 表示礦業法修正案已納入原住民族基本法中新設礦業用地和展限的諮商條文。
  • 說明礦務局定期實施礦場安全檢查,並要求礦業權者於核定用地內作業。
  • 解釋礦務局與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合作查報取締礦區外違規行為。
  • 說明為加強礦區安全檢查,正建立全生命週期的資料庫,預計今年完成。
  • 表示礦務局預算薄弱,凍結將影響業務推動,特別是已進入議價程序的礦區安全檢查資料庫建置案。
  • 指出礦業法修法已參採委員部分意見,許多法條連動需要預算支持。

呂正華 經濟部工業局局長

  • 針對農地工廠問題,表示將努力解決,透過新訂都市計畫方式處理520以前的未登記工廠,但520以後新設工廠必須拆除,並要求無環境污染、公共安全危險及繳稅資料。
  • 說明工業局推動「5加2產業創新」方案,如智慧機械、人才培育等,需要預算挹注。
  • 解釋工業管理預算凍結與工業局歲出預算凍結有重疊,希望解凍以順暢推動業務。
  • 承諾將要求台塑按照協調結果辦理跨隔離水道大橋興建,並朝斜張橋方向協調設計。
  • 承諾一個月內向委員報告台塑是否興建橋樑及設計費進度。
  • 說明離岸風電示範性計畫未要求國產化,但3GW遴選部分已強調國內產業與國際合作,目前正密集協調落實。

曹華平 經濟部水利署副署長

  • 承諾親自處理花蓮秀林鄉民有部落海堤問題,若屬防災性必要工程將立即處理。
  • 說明南部缺水正盡力節約用水,並期待梅雨到來,同時積極處理北水南調計畫。
  • 表示水利署前瞻預算已積極推動水域安全及環境改善,並結合各部會及地方政府。
  • 承諾會將前瞻預算執行書面資料提供給委員。
  • 說明河川區域線較尋常洪水位寬,中間有治理線,並同意依內政部解釋及原基法處理原住民族河川區域土地使用權利。
  • 承諾第九河川局、第八河川局將更主動積極處理原住民族河川區域土地使用問題。
  • 說明水利建設及保育管理預算主要用於河川排水、海岸環境、防災工程等基礎建設,且多已發包,經費急需動支以因應汛期。

林全能 經濟部能源局局長

  • 說明能源局預算凍結與再生能源發展條例20%入法無直接關聯,本次解凍預算屬公務預算,主要用於離岸風力施工階段的地質、海域生態環境調查。
  • 說明地熱發展分區執行,包括新北市大屯山區、宜蘭清水、仁澤、土場及屏東金崙,推動模式多元,民間、鄉公所、縣政府均可申請。
  • 表示能源規劃與國際交流預算主要用於電力負載預測、APEC國際交流合作及能源統計等,希望有充裕經費推動。

陳秘順 經濟部商業司副司長

  • 就公司法修正案作業疏失向委員會致歉,承諾徹底檢討改進。
  • 說明商業科技發展預算凍結案主要用於產業發展協助,如批發、零售、餐飲、連鎖等,懇請委員支持解凍。
  • 表示商業科技發展預算分配數已執行超過90%,相關委辦及補助計畫已準備好,需後續推動。

王耀庭 台電公司副總經理

  • 說明近期7次跳電中,電纜問題占4次,外力挖損占2次,強調非電力不足,純屬工程管理問題。
  • 表示和平電廠已重新併聯修好,將盡力加強管理。
  • 澄清降壓與跳電無關,且台灣沒有限電過,僅有幾次吃緊。

羅達生 經濟部技術處處長

  • 說明科技專案研發具延續性,按季核撥,若不解凍將影響第四季經費及研發規劃。
  • 指出研發經費多為人事支出,需穩定經費留住人才,面對國際競爭,希望儘快解凍。
  • 表示每年5月、10月會送科專計畫績效考評報告,執行成效有數據可查。
  • 說明科技專案預算核實編列,預計10月底將執行151億元,屆時預算不足近9億元。

張培仁 經濟部副院長

  • 補充說明實驗設備需經費核撥後才能下訂單,從訂單到送達實驗室需4個月,若凍結將影響進度。

魏士綱 經濟部會計處司長

  • 說明「一般行政」預算凍結案因國有宿舍低度利用問題,經濟部已檢討並將要求5年未好好使用的宿舍繳回國有財產署。
  • 懇請委員支持解凍,因一般行政預算維持辦公基本需要,每年多會被刪減。

陳銘樹 台電公司配電處處長

  • 說明政府計劃推動1,000瓩以上工商用電大戶節電5%措施,是為全民買保險,預防電力紅燈變黑燈。
  • 表示此計畫不一定會用到,過去5年僅3次降到紅燈以下,但仍希望作為備用方案。
  • 建議臨時提案第1案改為提出書面報告後即可進行,因專案報告恐因時間來不及。
  • 說明已派專人向3,500戶用戶說明,約40%持反對意見,其餘無意見或贊同,實施細節仍在調整。
  • 澄清若未達節電目標,仍會供電,但會增加電費(20%至40%),而非不供電。
  • 表示希望整個夏天都不會實施此計畫,但若實施,會儘快詳細說明,避免誤會。

相關後續

社會企業發展條例草案,另訂期審查。

討論事項四

審查「專利師法第四條、第三十七條及第四十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專利師法第四條及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 (討論事項第二案)

核心議題

  • 審查專利師法修正草案,重點在於依據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要求,刪除現行條文中對身心障礙者擔任專利師或專利代理人的歧視性規定,以保障其平等工作權。
  • 討論行政院及委員提案版本中關於第四條、第三十七條及第四十條的修正內容,確保修正條文能儘速施行,落實身心障礙者工作權利。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王榮璋 立法委員

  • 提案旨在刪除專利師法第四條第六款及第三十七條第四款中對身心障礙者的歧視性規定,以符合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要求。
  • 指出「精神疾病」項目繁多且非不可治癒,「身心狀況違常」缺乏明確定義和評估標準,不應以此否定專業能力。
  • 強調行政院已核定相關條文違反公約,應予刪除。
  • 提及立法院已陸續通過多部法律的類似修正案,保障身心障礙者工作權,呼籲委員支持本案。

相關人員回應

龔明鑫 經濟部次長

  • 說明行政院提出「專利師法第四條、第三十七條、第四十條修正草案」旨在落實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27條,刪除對罹患精神疾病或身心違常者的消極資格限制。
  • 表示委員王榮璋等18人提案與行政院版本內容相同,經濟部敬表支持。
  • 呼籲委員支持行政院版本第40條,明定修正條文自公布日施行,以儘速健全身心障礙者平等工作權利。

相關後續

  • 專利師法第四條照行政院版本通過。
  • 專利師法第三十七條照王榮璋 立法委員版本通過。
  • 專利師法第四十條照行政院版本通過。
  • 專利師法修正草案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 審查通過之條文相關法制用語,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討論事項五

審查或處理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經濟部及所屬主管預算凍結案計8案 (討論事項第三案)

核心議題

  • 審查經濟部及所屬單位(科技專案、礦務局、工業局、水利署、能源局)共8項預算凍結案,以決定是否同意動支相關預算。
  • 討論各凍結案的執行成效、必要性,以及對產業發展、基礎建設和行政管理造成的影響。

相關爭議

  • 科技專案預算凍結比例:孔文吉委員、陳超明委員認為凍結10%預算過高,要求降低凍結比例至2%或3%,並要求提出專案報告說明執行成效。
  • 礦務局預算凍結:孔文吉委員因礦務局在礦業法修法中對原住民諮商同意權的態度及礦場安全執法不力表示不滿,堅持象徵性凍結5%預算,作為懲罰。
  • 工業局歲出預算凍結:委員質疑8億多元凍結比例過高,影響「5+2」產業創新推動,建議比照科技專案凍結2%。
  • 水利署水利建設及保育管理預算凍結:廖國棟委員、孔文吉委員質疑132億元預算中凍結5億元的原因,並抱怨水利署對原鄉服務不足,要求提出專案報告再解凍。
  • 預算解凍程序:委員陳超明質疑在年度未過半時即處理預算解凍過早,且擔心多數表決不理性,要求提出專案報告後經同意始得動支。

立法委員發言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質疑預算凍結案處理過早,認為7、8月解凍即可,不應在5月急著解凍。
  • 建議科技專案預算凍結比例改為3%,並要求專案報告。
  • 質疑工業局凍結8億多元預算過高,建議比照科技專案凍結2%。
  • 對礦務局報告中不合法砂石場數量表示關切,詢問解決方案。
  • 批評民進黨在野時亂砍人事費與法定支出,呼籲執政黨改進。
  • 不滿水利署處理預算凍結案的透明度與時程,堅持凍結5億元。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質疑科技專案預算執行成效,主張凍結3%或2%,並要求專案報告。
  • 堅持凍結礦務局「礦務行政與管理」預算5%,作為對礦務局在礦業法修法中態度強硬、執法不力及忽視原住民諮商同意權的懲罰。
  • 對水利署九河局處理花蓮秀林鄉民有部落海堤問題不滿,堅持凍結水利署預算。
  • 質疑水利建設預算分配,認為原住民地區受惠不足,堅持凍結5億元並要求書面報告。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建議委員應要求專案報告而非僅凍結少量預算,認為凍結少量預算無實質意義。
  • 呼籲對廖國棟委員和孔文吉委員的地區建設給予更多支持。
  • 認為水利建設預算應給予支持,以利防災和自來水業務推動。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抱怨水利署對原鄉服務不足,要求列出成績。
  • 質疑水利建設及保育管理預算凍結5億元,堅持要求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不滿水利署提供的書面報告未充分說明,且未及時提交供委員研讀,堅持先凍結預算。

相關人員回應

羅達生 經濟部技術處處長

  • 說明科技專案研發具延續性,按季核撥,若不解凍將影響第四季經費及研發規劃。
  • 指出研發經費多為人事支出,需穩定經費留住人才,面對國際競爭,希望儘快解凍。
  • 表示每年5月、10月會送科專計畫績效考評報告,執行成效有數據可查。
  • 說明科技專案預算核實編列,預計10月底將執行151億元,屆時預算不足近9億元。
  • 表示去年科技專案預算也很快就解凍,委員一般都支持研發部分。

徐景文 經濟部礦務局局長

  • 說明礦務局預算不只用於礦業法,還包含礦區安全檢測、砂石碎解洗選場等業務,執行率已達86%以上。
  • 指出有一筆預算因凍結已進入議價程序,若繼續凍結將無法推動。
  • 說明為加強礦區安全檢查,正建立全生命週期的資料庫,將公開透明礦區經營情形。
  • 表示礦務局預算薄弱,凍結將嚴重影響業務推動,特別是已議價的資料庫建置案。
  • 說明不合法砂石場有54場,問題在於用地取得或公司登記,正協調地方政府輔導合法化或退場。
  • 強調礦務局已積極辦理礦業法連動事項,並參採委員意見,懇請委員支持解凍。

魏士綱 經濟部會計處司長

  • 說明「一般行政」預算每年多會被刪減,此次凍結因國有宿舍低度利用問題,經濟部已檢討並將要求5年未好好使用的宿舍繳回國有財產署。
  • 懇請委員支持解凍,因一般行政預算維持辦公基本需要。

呂正華 經濟部工業局局長

  • 說明工業局歲出預算凍結影響「5+2」產業創新推動,如智慧機械、人才培育等,亟需解凍。
  • 解釋「工業管理」預算已包含在工業局歲出預算中,若歲出預算已處理,則此案可解凍。
  • 表示很多計畫是給業者的,若凍結將延宕推案,希望早日解凍以順暢推動業務。

曹華平 經濟部水利署副署長

  • 說明水利建設及保育管理預算主要用於河川排水、海岸環境、防災工程等基礎建設,且多已發包,經費急需動支以因應汛期。
  • 表示水利建設預算中包含偏鄉及原住民地區的河川、海堤工程,特別是花東、宜蘭地區。
  • 強調已提供書面報告,說明預算執行狀況。

林全能 經濟部能源局局長

  • 說明能源規劃與國際交流預算凍結10%(約600多萬元),主要用於電力推估、APEC國際交流合作及能源統計等,這些工作需按規劃執行,希望有充裕經費。
  • 指出能源局在APEC能源工作小組擔任主席,需頻繁參與國際交流。

相關後續

  • 第1案「科技專案」預算繼續凍結2%,提書面報告送立法院後自動解凍,並排專案報告。
  • 第2案「礦務行政與管理」預算繼續凍結3%,提書面報告送立法院後自動解凍。
  • 第3案「一般行政」預算同意動支。
  • 第4案「工業局歲出預算」繼續凍結2%,提書面報告送立法院後自動解凍。
  • 第5案「工業管理」預算同意動支。
  • 第6案「水利署一般行政」預算同意動支。
  • 第7案「水利建設及保育管理」預算凍結5億元,重送書面報告至立法院後自動解凍。
  • 第8案「能源規劃與國際交流」預算同意動支。
  • 以上經濟部及所屬主管預算凍結案均同意動支,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六

審查或處理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公平交易委員會主管預算凍結案計5案 (討論事項第四案)

核心議題

  • 審查公平交易委員會共5項預算凍結案,包括「公平交易業務」、「限制競爭行為調查處理」、「不公平競爭行為調查處理及多層次傳銷管理」、「法務及行政救濟業務」及「政策擬訂及國際交流業務」,以決定是否同意動支相關預算。
  • 討論公平會在強化產業調查、打擊不實廣告、管理多層次傳銷、提升行政救濟品質及參與國際交流等方面的業務成效與挑戰。

相關爭議

  • 不實廣告裁處成效:委員質疑公平會對不實廣告裁處未能達到嚇阻效果,部分業者一再違規,要求提出改善現行裁處機制專案報告。
  • 多層次傳銷管理:委員認為公平會應推動產業健全,強化與合法業者合作並打擊非法,而非僅作為「裁罰機關」,要求提出研析計畫專案報告。
  • 行政救濟敗訴檢討:委員指出公平會民營電廠聯合行為處分遭法院撤銷,要求透過訴訟分析檢討法制或實務操作不足之處。
  • 國際交流預算合理性:委員質疑協助亞太國家能力建置預算中,派員擔任專家講師的費用不應由我方自費,要求提出詳細檢討專案報告。

立法委員發言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質疑公平會預算解凍案處理速度過快,要求放慢審查節奏。
  • 對「政策擬訂及國際交流業務」預算凍結案表示關切,詢問APEC相關預算細節。

相關人員回應

黃美瑛 公平交易委員會主任委員

  • 說明公平會積極查處案件,106年辦結率達91.4%,處分案件維持率94.42%,並列舉重大違法案件。
  • 說明公平會有效管理多層次傳銷,106年處分違法案件38件,罰鍰1,580萬元,並移送28件涉刑事責任案件予檢調機關。
  • 說明公平會完備公平交易法制,訂定、修正多項法規,並研議強化搜索扣押權限。
  • 說明公平會106年辦理81場各式倡議活動,提升各界對公平交易法規的了解,並首辦「中部菁英公平交易法與案例研習營」。
  • 說明公平會積極參與OECD、ICN、APEC等國際組織活動,派員擔任報告或評論人,並與多國進行雙邊會談,提升國際能見度。
  • 說明公平會持續運作「防制人為操縱物價專案小組」,監測重要民生物資市況。
  • 說明公平會成立「數位經濟競爭政策小組」,關注新興商業模式對市場競爭的衝擊,並完成內部研究報告。
  • 說明公平會建置「公平交易APP」,提供便民檢舉流程及法規、宣導、最新消息等服務。
  • 說明公平會持續辦理產業市場結構調查,厚植經濟分析量能,並舉辦「2017年反托拉斯經濟學研討會」。
  • 說明「公平交易季刊」榮獲收錄TSSCI期刊名單,提升學術品質認可。
  • 針對不實廣告,說明公平會持續主動積極查處,針對一再違規業者依法予以重罰,並加強宣導。
  • 針對多層次傳銷管理,說明公平會積極查處違法、與機關協調合作、加強報備審查、實施業務檢查、強化監管機制,並與合法業者強化合作,建立夥伴關係。
  • 針對法務及行政救濟業務,說明公平會完備競爭法規、精進執法品質,強化訴訟攻防與論證,捍衛執法立場,並將持續捍衛9家民營電廠聯合行為案。
  • 針對政策擬訂及國際交流業務,說明協助亞太國家能力建置的必要性與成效,指出我國執法經驗豐富,深受國際肯定,派員參與日韓活動係基於互惠原則,有助提升我國國際能見度。

相關後續

  • 公平交易委員會主管預算凍結案第1案至第5案均同意動支,提報院會。
  • 孔文吉 立法委員聲明對公平交易委員會的預算凍結案全部不同意。

討論事項七

臨時提案第1案:政府推動逾1000瓩商業用電大戶節電措施

核心議題

  • 討論政府針對契約容量1000瓩以上能源用戶訂定節電5%措施的法源依據、合理性及其對用電戶權益的影響。
  • 探討此措施是否逾越法律保留原則,以及台電公司片面變更契約行為的爭議,並要求經濟部提出專案報告。

相關爭議

  • 法源引用爭議:提案人陳超明委員質疑經濟部引用能源管理法第8條為依據有誤,逾越法律保留原則,違反98年修法意旨。
  • 對用電戶權益影響:委員擔憂此措施可能嚴重影響用電戶權益,造成生產線大亂、工時挪移、運輸成本增加等損失。
  • 政策實施時機與溝通:委員質疑在夏季用電高峰前夕才推出此措施,且溝通不足,導致社會誤解為「限電」或「恐嚇」工商企業界。
  • 政策實益與代價:委員鄭運鵬指出該措施僅為應對過去5年極少數(3天)的電力吃緊狀況,質疑其政策實益與所付出的社會代價是否相符。

立法委員發言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質疑經濟部引用能源管理法第8條作為節電措施法源有誤,逾越法律保留原則。
  • 認為此措施是「限電」而非「節電」,恐嚇工商企業界,對企業經營造成嚴重影響。
  • 堅持要求經濟部應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經同意後始得實施,不接受僅書面報告。
  • 批評政府政策缺乏長期規劃,臨時要求企業配合,造成不便。
  • 認為若未能減少5%用電量而加收電費,是對企業的「罰錢」,且會引發社會恐慌。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要求經濟部說明節電措施的影響層面、實益、工廠產線調度困難、加計電費計算方式及對中小企業的影響。
  • 指出網路謠言對此政策的誤解,擔心政府政策溝通不足會導致委員被民眾責罵。
  • 強調政策應說清楚,避免社會大眾誤認為是全面性的限電措施。

鄭運鵬 立法委員

  • 指出過去5年每日備轉容量低於90萬瓩的天數極少,質疑為此少數情況付出如此代價的必要性。
  • 認為台電缺乏長期性節電作為,每次都臨時要求配合,導致企業人人自危。
  • 澄清此措施僅針對3,500多家大型工商用戶,而非全台灣所有用電戶,且未達標僅是增加電費,並非不供電。
  • 建議政府應長期要求企業更新節電設備,並讓勞工從節電措施中受惠。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詢問此節電計畫預計何時實施,以及書面報告何時能送達委員會。

相關人員回應

陳銘樹 台電公司配電處處長

  • 說明計畫旨在當用電變為紅燈(低於90萬瓩)時,啟動1000瓩以上工商用電大戶節電5%計畫,為全民買保險。
  • 指出過去5年僅3次降到紅燈以下,此保險不一定用得到。
  • 建議將臨時提案修正為提出書面報告後即可進行,因專案報告可能因時間來不及而影響實施。
  • 表示已派專人向3,500戶用戶說明,約40%反對,其餘無意見或贊同,實施細節仍在調整。
  • 澄清若未達節電目標,仍會供電,但會增加電費(20%至40%),並非不供給電。
  • 希望整個夏天都不會實施此計畫,但若實施,會儘快詳細說明,避免誤會。

王美花 經濟部次長

  • 認同委員應清楚說明方案影響,強調5%節電僅是增加電價而非不給電,是為那幾天做保險。
  • 承諾若計畫通過實施,一定會配合趕快說清楚,讓大眾了解,避免誤會。
  • 呼籲大家共體時艱,若真的有電力吃緊情況,這是一個保險措施。

相關後續

臨時提案第1案修正通過,內容為「應向本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刪除「施行前」及「經同意後始得實施」等字句。

討論事項八

臨時提案第2案:政府推動逾1000瓩用電大戶節電措施之國家賠償責任

核心議題

  • 討論政府推動逾1000瓩用電大戶節電5%措施可能對企業造成損失,並探討政府是否應成立單一窗口接受申訴並負國家賠償責任。
  • 檢視此措施對企業生產排程、工時挪移、運輸成本及勞基法合規性等方面的潛在影響。

相關爭議

  • 企業損失與國家賠償:提案人陳超明委員認為若政府強硬推動節電措施,可能造成企業生產線大亂、工時挪移、運輸成本大增等損失,政府應負國家賠償之責。
  • 法源引用爭議:提案人陳超明委員再次強調政府錯誤引用法源,影響用電戶權益。

立法委員發言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強調若政府強硬推動節電措施,可能造成企業損失,政府應成立單一窗口接受申訴並負國家賠償之責。
  • 再次指出政府錯誤引用法源,對用電戶權益造成影響。

相關人員回應

林全能 經濟部能源局局長

  • 與提案委員溝通後,同意將提案中「錯誤引用法源」改為「法源引用恐有誤」,並將「並負國家賠償之責」改為「並依國家賠償相關規定辦理」。

相關後續

臨時提案第2案修正通過,將「錯誤引用法源」改為「法源引用恐有誤」,並將「並負國家賠償之責」改為「並依國家賠償相關規定辦理」。

原始資料

公報
1076801
卷/期/冊
107/68/1
發布日期
2018-0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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