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委員會審查離岸風電國產化、缺水休耕與電力供應問題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18-05-31
LawTrace 法律歷程:礦業法、天然氣事業法、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召開會議,主要針對離岸風力發電的國產化技術移轉、遴選法制與融資風險,以及近期台灣面臨的缺水導致休耕和電力供應短缺問題進行報告與質詢。會議聚焦於確保綠能產業發展、穩定供水供電,並就農產品產銷失衡、台電跳電頻繁及離岸風電合約嚴謹性等議題,多方委員與行政部門進行了深入討論,最終通過多項臨時提案要求部會提出具體改進報告。
討論事項一
離岸風力發電國產化之技術移轉方案、優勢與困境及未來解決方案
核心議題
- 經濟部報告「2025非核家園」願景下離岸風電5.5GW發展目標,並說明透過產業關聯方案、技術落地策略及國產化龍頭(台船、中鋼、台電)推動在地化技術移轉與產業鏈建立。
- 委員質疑離岸風電國產化進程,包括技術移轉實質性、本土人才培育與認證、台灣特殊地理條件下的施工與檢驗標準、產業戰略思維,以及政府合約規範的嚴謹性。
相關爭議
- 核心技術移轉與外商合作:委員質疑外商不願輕易移轉核心技術,擔憂台灣產業僅淪為代工。
- 本土能力不足:質疑台船海事工程能力、船舶採購(二手船疑慮),以及本土勞工缺乏國際認證導致無法參與工程。
- 國產化時程與政策矛盾:第一階段(2020年前)未強制國產化,被認為是扶植本土產業的損失;高併網容量規劃恐扼殺本土產業緩步成長的機會。
- 國內廠商惡性競爭:擔憂風場切割過多導致國內廠商惡性競爭,遭外商利用賺取暴利。
- 國產化合約規範:示範獎勵契約書內容過於簡略,缺乏技術規範、履約責任及對廠商違約或中途退出之處理機制,恐導致政府資金浪費。
- 金融融資風險:質疑外商在未完成開發前即釋股,且無追索權融資將風險轉嫁銀行,可能掏空台灣金融體系。
立法委員發言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質疑台船採購二手船,要求說明離岸風電零組件技術轉移的具體內容與對象。
- 要求經濟部提供技術轉移和國產化時程的具體答覆。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關切台灣風能訓練公司培養人才的在地化與勞工本土化,要求國產化應涵蓋風機完整生命週期(製造、組裝、施工、營運維護、環境監測、除役、回收)。
- 建議制定適合台灣多颱風、地震環境的離岸風電施工與檢驗標準,並應成為亞洲風電領導品牌。
- 提出海洋科技產業創新專區應包含海工訓練及研發中心,整合周邊園區都市計畫,避免僅有鋼構廠房。
- 對台船和中鋼的在地化能力及具體進度提出質疑,認為台船不應與民爭利。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強調國產化必須落實核心技術移轉及外商合作投資關鍵基礎建設。
- 批評第一階段(2020年前)離岸風力國產化政策不適用,對扶植本土產業造成損失。
- 建議第二階段(2021-2025年)應明訂國產化優先政策,例如變電、電纜或國輪工作船優先使用。
- 要求經濟部積極協調整個離岸風力產業鏈,避免國內廠商惡性競爭,防止外商予取予求。
- 質疑能源局2021年起高併網容量規劃,恐扼殺本土產業成長空間。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對離岸風電產業在地化技術落地推動的困難度表示擔憂,認為外國技術移轉不易。
- 質疑台船同時承接軍艦製造與海事工程的能力,擔憂兩者都做不好。
- 認為國外代理商引進零件不等於技術合作,要求真正的落地生產。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質疑政府與遴選合格公司簽訂的行政契約內容過於簡略(僅8頁),缺乏技術規範、發電效益保證及違約處理機制。
- 擔憂契約無法有效規範廠商,恐導致廠商發不出電、中途倒閉或落跑,政府難以追究責任或進行國際仲裁。
- 建議合約應比照高鐵興建合約般嚴謹,納入用地、興建、發電規格及技術規範等細節。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質疑台船和中鋼在離岸風電國產化中的具體角色和進度,認為其說法過於吹噓且與實際進展不符。
- 批評台船計畫造船與港務公司搶生意,並質疑其造船後是否具備操作能力。
- 要求中鋼明確說明Wind team的具體成果及2025年自製率目標,指出中鋼僅負責塔架與水下基礎。
- 強調產業在地化政策不應造成「前5年撐死、後25年餓死」的矛盾現象。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質疑離岸風電遴選過程的合法性與透明度,包括另設作業辦法規避採購法、遴選委員名單未保密、廠商私下接觸等問題。
- 質疑2兆元離岸風電投資中,本土銀行貸款25%的風險,以及其資金來源的真實性。
- 指出離岸風電在夏季發電量低,無法作為基載電力,質疑其在夏季用電高峰的效益。
- 要求經濟部揭露所有台電歷史跳電資料進行比較,並確保供電穩定。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立法委員
- 質疑外商在離岸風電開發未完成即釋股,且無追索權融資恐掏空台灣金融秩序,要求金管會、官股銀行及經濟部提出SOP防堵。
- 批評政府各部會(金管會、經濟部)在綠能專案融資輔導及監理上互踢皮球,缺乏統一平台與窗口。
- 要求針對電業法及公司法中,控股公司股權變化與資金流向的漏洞進行檢討,防止投機取巧。
柯志恩 立法委員
- 質疑離岸風電在夏季用電高峰期(西南風)發電效益低,無法發揮應有作用。
- 指出陸域風機維修費高昂且在夏季效益不彰,要求經濟部檢討。
- 質疑遴選委員人數不符規定,且名單公布時間延遲,引發黑箱作業疑慮。
- 質疑遴選評分中財務能力占比高,但業者卻無法負擔保證金,要求公布相關文件。
- 質疑經濟部與法務部對「作業要點」法律性質解釋不一,擔憂離岸風電政策規避立法院監督。
鍾孔炤 立法委員
- 關切離岸風電國產化帶動國內產業發展與技術轉移的實質效益。
- 強調高階銲工等專業人才培訓的重要性,並要求政府跨部會合作解決人才斷層問題。
- 提醒離岸風電海事工程潛水作業可能導致潛水夫病等職業災害,要求經濟部與勞動部建立平台,加強勞工安全保護措施。
相關人員回應
沈榮津 經濟部部長
- 表示離岸風電國產化將分三階段推動,2021年後基礎設施完備將強制要求國產化。
- 同意台灣應制定抗震耐颱的離岸風機標準,並已請標準檢驗局處理。
- 承諾會嚴謹看待潛力場址的行政契約,納入委員提醒的技術規範與履約責任。
- 澄清遴選委員會人數是因利益迴避調整,名單已公布。
- 表示經濟部會努力輔導綠能產業發展,但金融監理非本部職責。
- 承諾將調查大創弊案中經濟部官員是否涉嫌關說及工研院商標遭違法使用問題。
- 澄清離岸風電2兆元投資主要來自開發商攜帶的資金(75%外資),本土銀行貸款25%。
- 說明能源配比為燃氣50%、燃煤30%、再生能源20%,夏季以太陽能為主,秋冬以風力為主,強調是配套措施,而非風能取代核能。
- 承諾與國營會及外部專家共同檢討台電跳電改善計畫,確保資金有效運用。
鄭文隆 台船公司董事長
- 說明台船將成立「台船環海風電工程公司」引進國際海工技術,並自主籌獲風機安裝船及駁船,建立施工技術。
- 表示台船高雄廠將設置水下基礎鋼管樁產線及海上變電站製造能力,並與國際廠商合作落實技術轉移。
- 指出台船將與港務公司、台電、中鋼等合資成立「台灣風能訓練公司」培養本土從業人員,並自行設立「台船學院」培訓專業人才。
- 計畫在2020年第三季完成一艘TIV及一艘Barge的建造。
- 澄清台船與5家公司簽訂MOU,並非上百家,簽約需等到年底。
- 表示台船在鋼構部分,彎板和焊接技術容易學習,設備採購後即可進行。
翁朝棟 中鋼公司董事長
- 報告中鋼已成立興達海洋基礎公司,投資興達港建置年產能約50套的套筒式水下基礎製造產線。
- 說明中鋼成立Wind Team聯盟,推動風機零組件國產化,已有38家廠商加入,其中13家已與系統商簽訂詢價單。
- 表示中鋼主要負責塔架與水下基礎等部分,風機零組件技術移轉由風機系統商決定。
- 澄清興達港水下基礎工程於5月24日已開始打樁,並已完成100支PC樁,與能源局的簽約在昨天完成。
呂正華 經濟部工業局局長
- 說明工業局已要求獲遴選開發商落實在地化承諾,並召開公開說明會與諮詢會議,協助商機媒合與技術合作。
- 表示正在與開發商、系統商逐一洽談國產化項目與時程,並將要求提出承諾書。
- 澄清在臨時提案中,對於「制定」第一階段獎勵機制應改為「研議」,因第一階段不強制國產化。
- 表示協調供應鏈是進行中,但「分配」商業行為有困難,建議刪除「分配」二字。
- 說明透過國產化進程,2025年將達成風力機零組件(齒輪箱、發電機、葉片樹脂等)國產化。
林全能 經濟部能源局局長
- 說明離岸風電遴選委員會設立於法有據,依「再生能源發展條例」、「電業法」及子法授權辦理。
- 強調遴選審查會議秉持嚴謹、公平、公正精神,已公開審查委員名單。
- 澄清媒體拍攝採購文件照片並非經允許,記者是在會議室外拍攝。
- 表示已找開發商談論示範風場釋股問題,並將在核備電業籌設許可時審查股權結構。
- 說明離岸風力遴選要求國內金融機構有20%關聯性參與,確切貸款狀況待籌設公司後才能確定。
- 同意中鋼在簽約前進行探勘打樁工作。
- 同意將臨時提案中「研議成立」綠能專案融資輔導及監理平台,並於1個月內提出報告。
- 針對電業法中發起人股權變化,說明原則上「只能進不能出」,控股公司股權變化則涉及公司法。
鄭貞茂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說明金融機構辦理授信案件依授信5P審核原則,並與經濟部合作提升融資與風險管控能力。
- 表示銀行公會已增訂專案融資原則性規範,並舉辦經驗交流分享及訓練課程,提升專案融資能力。
- 指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成立「再生能源投(融)資第三方檢測驗證中心」,提供金融業者風險管理依據。
- 表示金管會主要負責法規鬆綁及金融機構監督,不宜介入民間商業行為,但行政院有跨部會平台處理綠能相關議題。
- 澄清金管會非官股行庫主管機關,無法代財政部回答官股銀行融資問題。
徐大衛 經濟部國貿局副局長
- 說明大創弊案懲處公文已於5月18日寄出,並於4月26日移送台北地檢署處理。
鍾炳利 台電公司總經理
- 說明台電為因應備轉容量偏低,會使用電廠緊急備用柴油機組進行調度。
- 澄清苗栗跳電事件是因維修人員在隔離breaker時,另一個開關打開導致,並非缺電。
- 表示台中火力電廠1至4號機及5至10號機的空污改善計畫已在進行中,並利用大修時間加速完成。
- 同意將臨時提案中台中火力電廠空污改善完成時程由「2019年」修正為「2020年」。
- 同意將臨時提案中離岸風電併網容量規劃「重新審視」修正為「配合國內國產化實際狀況,滾動檢討」。
龔明鑫 經濟部次長
- 確認未來能源目標為燃氣50%、燃煤30%、綠能20%,並將持續推動離岸風電發展。
- 說明高階銲工(第四、五級)技術將引進外國技術,並由經濟部、教育部、勞動部三方合作培訓人才。
- 澄清所有焊接工程主要在陸域完成,水下裝設會盡量縮短時間,未來維修時若需水下作業會注意安全防護。
陳崇憲 經濟部能源局能技組組長
- 說明示範獎勵辦法分為機組無息貸款及測風塔公共財獎勵,最高2.5億元。
- 表示目前新的行政契約仍在內部簽報中,尚未對外公布。
相關後續
- 臨時提案1、2案(人才培育與完整生命週期國產化)通過,要求經濟部於1個月內提出報告。
- 臨時提案3案(國產化視為獎勵、第一階段獎勵機制、第二階段國產化優先)經修正「制定」為「研議」後通過。
- 臨時提案4案(整合產業鏈、避免惡性競爭)經修正刪除「分配」二字後通過。
- 臨時提案5案(台中火力電廠空污改善)經修正完成時程由「2019年」改為「2020年」後通過。
- 臨時提案6案(離岸風電併網容量規劃)經修正「重新審視」為「配合國內國產化實際狀況,滾動檢討」後通過。
- 臨時提案9案(綠能專案融資輔導及監理平台)經修正將金管會納入「研議」平台,並將報告時間改為1個月內後通過。
- 針對江啟臣委員對示範獎勵契約書的質疑,主席要求經濟部提出檢討報告。
討論事項二
如何解決因缺水致使被迫休耕導致收入減少及台電供電『橘燈』電力短缺衝擊經濟發展
核心議題
- 經濟部與農委會報告106年降雨不足導致水庫蓄水量下降,以及近期高溫造成用電量創新高、機組故障導致電力供應吃緊的現況與應變措施。
- 委員質詢政府在缺水導致農民休耕及農產品產銷失衡問題上的應對成效,以及台電跳電頻繁、供電穩定性不足對經濟的衝擊。
相關爭議
- 農產品產銷失衡:香蕉、紅藜等農產品盛產價跌,農民血本無歸,質疑農委會抗旱與產銷調節措施失能、慢半拍。
- 缺水與休耕補償:苗栗地區水庫多卻仍需休耕,農民權益受損,質疑水資源調度不公,補償金不足。
- 電力供應穩定性:台電跳電頻繁,尤其在夏季用電高峰前,引發外界對缺電危機的擔憂,質疑政府粉飾太平。
- 電價與瓦斯漲價:質疑國際油價重挫,國內油價卻仍上漲,天然氣漲價影響民生與產業。
- 台電工程管理與資訊透明:質疑台電工程管理鬆散導致跳電,且公開資訊混亂、澄清不足,影響民眾信心。
- 能源政策與產業衝擊:質疑政府能源政策(非核、綠能)導致供電脆弱,影響外資投資意願及本土產業發展。
- 核電廠重啟與備轉容量:核二廠2號機重啟後跳機,核三廠大修問題,質疑備轉容量率偏低仍稱不缺電。
立法委員發言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指出香蕉產地價格低至1公斤1元,農民成本高達6元,要求農委會全面啟動無限制收購,且收購價至少5元以保障農民。
- 批評農委會產銷失衡問題年年發生,且收購機制啟動過晚、價格過低,導致農民不願採收。
王惠美 立法委員
- 批評農委會未從過去案例中找到SOP,導致農產品滯銷問題一再發生,質疑農委會失能。
- 質疑油價與天然氣價格上漲未反映國際趨勢,增加民眾負擔。
- 擔憂電力供應脆弱,跳電頻繁,影響外資投資意願與企業生產,批評政府粉飾太平。
- 要求經濟部針對815大跳電對企業造成的損失提出具體賠償方案。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指出苗栗縣水庫多卻仍缺水,農民被迫休耕,質疑水資源調度不公,要求提高休耕補償金。
- 批評農委會對農產品盛產價跌問題年年發生,只會口頭承諾收購、冰凍,最終仍是補償了事,缺乏進步做法。
- 質疑台電跳電頻繁是因備轉容量不足、機組超載使用,而非電纜或開關問題,要求經濟部誠實面對缺電事實。
- 認為經濟部與台電對「電力不足」與「供電吃緊」的解釋是花言巧語,模糊問題焦點。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質疑農委會對香蕉、鳳梨等農產品產銷問題準備不足,啟動措施慢半拍,導致農民感受不到政府用心。
- 要求政府應儘速一次性處理大量滯銷農產品,以穩定市場價格,而非零星收購。
- 強調農產品不能久放,應立即採取魄力措施,並落實總量管控,避免年年重演價崩困境。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質疑經濟部對台灣不缺電的說法,指出備轉容量率低至3%仍稱不缺電,並質疑台電使用輕油發電機組救急。
- 要求經濟部誠實說明台灣電力備援機制,並保證夏季用電高峰期不會缺電。
- 質疑風力發電量極低(0.2%),要求經濟部說明何時能達到1%以上。
- 關心紅藜等原住民特產滯銷問題,要求農委會比照香蕉、鳳梨方式保價收購,並協助建置管銷制度。
鄭運鵬 立法委員
- 強調跳電不等於缺電,但跳電會造成恐慌,破壞綠能與非核信用,要求經濟部與台電減少意外發生。
- 批評台電工程管理鬆散導致跳電,要求部長檢討苗栗跳電事件原因及管理問題。
- 支持部長退回台電跳電改善計畫,要求台電提出更詳細、追根究柢的檢討報告,並引入外部專家以昭公信。
- 建議台電將風力發電占比由百分比改為千分比顯示,避免因數字過低被誤解為零發電,影響政策信用。
- 提醒經濟部注意網路關於電價、缺電的謠言,要求公開資訊完整透明。
周陳秀霞 立法委員
- 關切南部水情嚴重,曾文、白河水庫蓄水率極低,要求經濟部保證6月底前民生與產業用水充分供應。
- 擔憂缺水影響台南芒果產量,要求農委會提出因應措施協助農民。
- 質疑行政院長賴清德解決五缺問題的承諾,認為目前仍缺水、缺電,諷刺政府。
- 要求經濟部解決跳電頻傳問題,並保證電廠鄰近住戶不會被限電或停電,質疑降壓降頻導致設備折損。
- 建議委員會會議室節省空調用電,以身作則。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要求主席維持委員會秩序,尊重發言時間。
- 嚴正抗議主席臨時變更議程及在休息時間陪同特定政黨召開記者會。
- 要求部長確認今年夏季不會缺電,並努力維持4%至6%備轉容量。
- 指出台電跳電頻繁,其中31%為台電因素,61%為自然劣化,要求台電提出具體改善目標,優先更換老舊設備,並縮短改善時程(例如3-6個月內)。
- 要求部長加速大林蒲遷村進度,確保5月底前送出經濟部報院,並在6月底前定案,避免對居民跳票。
相關人員回應
沈榮津 經濟部部長
- 說明106年颱風降雨不足,經濟部自8月啟動抗旱應變,確保去年二期稻作供灌及民生產業用水穩定。
- 表示107年苗栗明德水庫灌區停灌1,175公頃,其餘地區維持供灌,已節省5.5億噸水量。
- 預估5月底前各水庫保留2個月以上安全水量,1期稻作可順利完成供灌,6月底前不進入三階限水為目標。
- 說明近期高溫導致用電量創新高,機組故障造成供電緊澀,但預估6月起降雨、故障機組歸隊將恢復黃燈。
- 強調將擴大需量管理、推動節能,並嚴格控管新機組商轉及既有機組大修進度,確保107年電力供應穩定。
- 承諾會與工商業界會談,說明2025年電力供應問題,讓他們安心。
- 回應跳電是系統與設備問題,與缺電無關,要求台電做好機組維護保養及分層負責。
- 回應油價與瓦斯價格依公式計算,有緩漲機制,桶裝瓦斯本月不漲,天然氣預計漲9至10元。
- 承諾將努力打拼,控制6月底前不執行第三階段限水,確保民生及產業用水供應。
- 表示大林蒲遷村計畫已與高雄市政府、台糖等協調整合,將儘速送院,並與國發會溝通確保順利。
邱俊榮 國家發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表示行政院長賴清德高度關切產業投資面臨的缺水、缺電問題,並由國發會列管追蹤。
- 說明農委會與經濟部已合作啟動抗旱應變,透過延長輪灌、雇用掌水工、抽取地下水等措施節約用水。
- 指出經濟部「開源、節流、調度、備援」四大策略,提升農業用水效率(如圳路改善、省水灌溉)預計107年底節約2.3億噸水量。
- 說明經濟部「多元創能、積極節能、靈活調度」三大措施,確保供電穩定,包括新機組如期商轉、擴大再生能源(太陽光電、離岸風電)目標、推動新節電運動、加速布建智慧電表。
- 強調政府將持續聆聽產業需求,排除投資障礙,建構友善投資環境。
李退之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說明因106年降雨不佳,107年1月公告苗栗明德水庫灌區1期稻作停灌1,175公頃,並與經濟部會商停灌補償原則。
- 表示已督導農田水利會採取延長輪灌、雇用掌水工、動用抽水機等救旱應變措施。
- 指出嘉南地區採取供7停7節水措施,並透過田間用水管理確保農民用水權益,避免休耕。
- 說明未來政策規劃將改善河川取水設施、加速降低圳路輸水損失、推動缺水地區水稻轉作旱作,並鼓勵省水管路灌溉。
- 表示將辦理因乾旱導致災損的農業救助,並推動農作物天然災害保險分散農民經營風險。
- 承諾將不限量以1公斤3元收購香蕉,並配合市場動態調整收購價格,希望能轉為食品加工用。
- 說明4月份已啟動農產品通路聯合行銷,並將要求屏東縣政府積極處理香蕉產銷問題。
- 表示紅藜已透過台北希望廣場展售,並供應義美、台啤使用,農糧署已勘查屏東地區,並補助公所採購及冷藏設備。
楊偉甫 台電公司董事長
- 說明近5年平均每年跳電次數約1萬6,400次,今年1至4月與往年同期相比次數無特別高,但都會區跳電情況較嚴重,將提出5年強韌計畫改善。
- 回應饋線蟑螂問題,表示業者申請饋線後需在1年內完成程序,否則申請無效,以進行管控。
- 說明太陽能饋線容量限制5,000KW是受限於現有設備容量,若超出容量需等待新饋線架設。
- 承諾將在2週內答覆饋線申請「是」或「否」,並在1個月內提出跳電改善報告,優先更換自然劣化設備。
- 說明台電評估電力公司績效的指標為每家戶年平均停電時間,去年為16分鐘多,屬績優。
相關後續
- 農委會承諾將全面啟動行銷、加工、輔導等措施,全力促銷尚未出售之紅藜,並協助當地建置管銷制度,完善原住民紅藜產業發展。
- 臨時提案7案(台農發公司營運檢討)經修正「台農發公司」為「農委會」後通過,要求農委會於2星期內提出書面報告。
- 臨時提案8案(紅藜保證收購與管銷制度)經修正「保證收購」為「啟動行銷、加工、輔導等措施」後通過,要求農委會於1個月內盤點紅藜剩餘情況並提出產銷計畫。
- 台電公司承諾將在1個月內提出跳電改善報告,並在未來5年內針對自然劣化等優先項目進行改善。
- 經濟部工業局承諾將加速大林蒲遷村計畫報院,並與國發會等相關部會溝通,力求6月底前定案。
- 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單位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77101
- 卷/期/冊
- 107/71/1
- 發布日期
- 2018-07-05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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