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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委員會審查多部會預算解凍與內政業務報告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8-05-30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了客家委員會、臺灣省政府、臺灣省諮議會、福建省政府,以及內政部本部與所屬機關(營建署、警政署、消防署、役政署、移民署、空中勤務總隊、建築研究所)的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凍結案,多數預算獲准動支。會議重點討論警消加薪、兩岸交流審查、實價登錄修法、外來人口管理、都更推動及原住民族權益等議題,並通過多項附帶決議,要求相關部會提出具體規劃與報告。

討論事項一

處理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客家委員會及所屬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10案

核心議題

審查客家委員會107年度預算中,包括綜合規劃發展、客家文化產業發展、文化教育推展、傳播行銷推展及客家文化發展中心規劃與營運等凍結項目,並評估是否准予動支。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客家委員會所提10案預算凍結書面報告,均准予動支。

討論事項二

處理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臺灣省政府、臺灣省諮議會、福建省政府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1案

核心議題

審查福建省政府107年度預算中,凍結公共藝術經費70萬元書面報告,並評估是否准予動支。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福建省政府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准予動支。

討論事項三

處理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客家委員會及所屬預算凍結項目報告案計1案

核心議題

審查客家委員會107年度預算第5目「傳播行銷推展」凍結六分之一專案報告,並評估是否准予動支。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李永得 主任委員 客家委員會

  • 就客家委員會的預算凍結案進行報告。

相關後續

客家委員會預算凍結專案報告案,准予動支。

討論事項四

處理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臺灣省政府、臺灣省諮議會、福建省政府預算凍結專案報告案計3案

核心議題

審查臺灣省政府、臺灣省諮議會、福建省政府107年度預算中,凍結業務費30%的專案報告,並評估是否准予動支。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吳澤成 主席 臺灣省政府

  • 就臺灣省政府的預算凍結案進行報告。

陳成家 秘書長 臺灣省諮議會

  • 就臺灣省諮議會的預算凍結案進行報告。

張景森 主席 福建省政府

  • 就福建省政府的預算凍結案進行報告。

相關後續

  • 臺灣省政府及臺灣省諮議會預算凍結專案報告案,各繼續凍結業務費15%,且不得再解凍。
  • 其他各案均准予動支,擬具處理報告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五

處理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內政部主管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33案

核心議題

內政部本部、營建署、警政署、消防署、役政署、移民署、空中勤務總隊等單位107年度預算中,多項業務費及計畫經費(如臨時人員、勞務承攬、社會保險、國家公園經營、警政業務、役政業務、移民資訊系統、飛機維護訓練等)的凍結書面報告。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葉俊榮 部長 內政部

  • 簡要報告內政部及所屬機關47案預算凍結案的辦理情形,其中報告事項計33案。

相關後續

內政部本部所屬報告事項7案、役政署7案、空中勤務總隊3案、建築研究所1案、移民署6案、營建署5案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均准予動支。

討論事項六

審查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1案

核心議題

審查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107年度預算凍結十分之一(465萬1,000元)的專案報告,討論其人力、黨產調查進度及預算需求。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林正 主任委員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

  • 本會預算員額48人,實際全職人員僅26人,人力吃緊。
  • 已認定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為中國國民黨附隨組織,並就檔案銷毀案向台北地檢署告發。
  • 有6個政黨未依規定申報財產,其中1個已罰鍰100萬元。
  • 本會預算僅4,600萬元,凍結465萬1,000元難以承受,懇請委員支持解凍。

相關後續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預算凍結案,准予動支。

討論事項七

審查或處理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內政部主管預算凍結專案報告案計23案

核心議題

內政部本部、營建署、警政署、消防署、移民署、建築研究所等單位107年度預算中,多項業務費及計畫經費的凍結專案報告。主要討論警消加薪、兩岸交流管控、都更推動、原住民族權益、通譯制度、非正規住居者數據、市地重劃資訊公開、平埔族群清查等議題。

相關爭議

  • 警消加薪方案與基層受惠程度:立法委員質疑此次警消加薪方案僅三分之一基層員警受惠,要求內政部應朝全體基層員警受惠方向努力;內政部則表示此次方案是提高年功俸最高俸點,長期而言所有達標者都會受益,並會持續溝通解釋。
  • 警察風紀與走私菸查緝:立法委員關切警察風紀問題,要求警政署提供重點考核對象統計資料,並呼籲加強查緝走私菸品;警政署回應會壯士斷腕處理風紀問題,並已強力取締走私菸。
  • 兩岸交流審查與統戰疑慮:立法委員質疑政府對兩岸民間交流活動過度審查,甚至將其視為統戰,影響觀光產業;移民署回應會依個案判斷,並強調中國大陸對台統戰滲透力道加強,政府需慎重。
  • 都更條例修法進度與公會意見:立法委員關切實價登錄地政三法修法進度,指出不動產相關公會對門牌全面揭露有反對意見,質疑內政部溝通不足;內政部承認存在不同聲音,承諾加強溝通,並強調修法將有助於都更活絡。
  • 外來人口逾期居留與失聯移工問題:立法委員對外來人口逾期居留及失聯移工逐年遞增的趨勢表示擔憂,要求移民署提出因應方案;移民署回應部分增加與開放東南亞觀光有關,正進行清查並將於1個月內提出報告。
  • 原住民姓名羅馬字單獨登記:立法委員Kolas Yotaka強烈反對戶政司不處理原住民族身分證單獨使用羅馬字登記姓名,認為戶政司怠惰、歧視;內政部回應此議題涉及系統性改變及官方語言關聯,承諾3個月內提出明確答案,並同意廢止2006年相關函釋中限制單獨使用羅馬拼音的文字。
  • 警察特考制度與退休權益:立法委員林淑芬指出,民國99年以前三等警察特考及格者因未獲警大受訓機會,影響其警正三階以上職務任用資格,尤其對即將退休者權益衝擊大,要求警政署優先安排受訓;警政署回應已規劃分3年提供受訓機會,並透過提高俸點解決部分問題,但受訓容訓量有限。

立法委員發言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質疑警政署對警察人員人事條例修正案的溝通效率,導致基層警員仍有誤解。
  • 要求警政署在一週內提供過去10年各直轄市縣市警察機關列為重點考核對象的警察人員人數統計,並依風紀類別統計。
  • 要求警政署加強查緝走私香菸,不僅限於港口邊境,應擴及內陸販售點。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指出警消加薪案僅三分之一基層員警受惠,要求內政部持續努力讓全體基層員警受惠。
  • 質疑勤務加給一國多制(六都與外島待遇不同)對基層警消不公平,要求部長正視並積極改善。
  • 批評政府將民間交流活動(如百姓論壇)無限上綱為統戰,影響民間交流及觀光產業。
  • 關切陸配審查會否更嚴格,以及兩岸共同打擊犯罪與罪犯引渡是否倒退。
  • 要求內政部移民署提供蔡政府上任後申請入台案件數的詳細統計資料。

洪宗熠 立法委員

  • 關切實價登錄地政三法修正草案中,部分公會反對門牌全面揭露,質疑內政部與公會溝通不足。
  • 對外來人口逾期居留及失聯移工數字逐年遞增表示擔憂,要求移民署提出因應方案與報告。
  • 批評移民署對中國東莞職業技術學院來台招募老師一事後知後覺,經媒體揭露後才處置,質疑人力不足。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要求內政部各單位對預算解凍案應事先向委員辦公室說明,而非等到委員會才提出。
  • 關切政府對中國官職人士來台加強管控的政策,要求內政部明示此為國家安全考量,並追蹤其在台言詞是否涉及統戰。
  • 詢問都更條例修法進度,並建議政府主導的公辦都更應扮演領頭羊角色,鼓勵國營事業和軍方主導其土地都更。
  • 質疑移民署對兩公約中不遣返原則的處理,特別是針對中國大陸地區受人權壓迫者,要求提供具體說明與規劃。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要求內政部地政司針對土地法第14條海岸一定限度內土地不得私有部分,加速與花蓮、台東兩縣政府協調,將符合條件的土地增劃編為原住民保留地。
  • 指出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對原住民祖先房舍修繕後被罰款為違建不合理,應以輔導協助立場處理。
  • 追問林口世大運社會住宅原住民族入住戶數,要求確保原住民除30%保障外,能額外增加戶數。
  • 質疑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第45條對原住民保留地新建住宅申請人資格限於成年人,認為應放寬以保障未成年原住民。
  • 要求營建署修正「國家公園區域內原住民族地區資源共同管理會設置基準」,並加速原住民族特定區域計畫核定時程。
  • 呼籲內政部及營建署落實原基法第19條及第34條第2項,允許原住民族在國家公園一般管制區內基於傳統文化祭儀及非營利自用狩獵。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要求消防署加速研擬消防人員人事條例專法,確保待遇不低於警察人事條例,並涵納非警察官消防人員。
  • 要求消防署更新消防設施規範的法規命令體系,使其符合現代科技進步水平,盤點各縣市消防安檢落實情況。
  • 指出敬鵬大火事件中,二次施工造成的廠內違建是消防安檢盲點,要求權責銜接,讓消防安檢升級。
  • 批評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設置普及率不彰,要求內政部加強行政指導,年底前達成100%設置目標。

Kolas Yotaka 立法委員

  • 反對戶政司預算解凍,因戶政司遲遲不處理原住民族身分證單獨使用羅馬字登記姓名,認為戶政司怠惰、漠視、歧視。
  • 指出戶政司2006年函釋規定原住民傳統姓名羅馬拼音不宜單獨使用,造成原住民被迫選用漢字,是二度歧視,要求即刻廢止該函釋。
  • 批評戶政司對平埔族群潛在人口清查進度緩慢,質疑其推諉給原民會,且未依承諾提出報告,要求儘速提出計畫與進度。
  • 主張戶政司應象徵性續凍預算,直到提出平埔族群清查計畫或初步進度書面報告,以示對立法院決議的尊重。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要求內政部加速規劃補足消防器材不足現象,特別是老舊裝備汰新和先進裝備更新。
  • 關切警消人員編制不足導致調動緩慢,要求內政部加快補足警消缺額,並鼓勵地方政府增加消防人力。
  • 建議檢討登山搜救資源濫用問題,考慮建立民眾入山SOP或認證制度,並研議對濫用者收費以遏止浪費公帑。

楊鎮浯 立法委員

  • 感謝內政部及各單位對金門業務的協助,特別是上次考察後對海岸線防治、老舊街區改造、國家公園議題的快明回應。
  • 要求內政部從部會高度整合水利署及專家學者,建立海岸線防治機制,定期檢視金門海岸線流失問題。
  • 呼籲內政部與營建署建立機制,定期檢視金門老舊街區的空地空屋管理及老屋整建維護問題。
  • 建議國家公園除了核心保育價值,更應加強與在地利害關係人的溝通,特別在金門應以勸導方式處理非營業性違建。
  • 要求內政部說明「國家公園2.0」的概念,強調國家公園在金門的重要性及其人文歷史面向,應整合內政部所有資源投入。

趙正宇 立法委員

  • 關切國道警察危險加給案因資料不足被退回人事總處,要求內政部加快補件速度。
  • 建議內政部獎勵生育政策應著重鼓勵生第一胎,並提高補助金額,而非僅針對第三胎。
  • 質疑社會住宅政策成效,認為應改為補貼年輕人購屋利息,以符合「有土斯有財」觀念。
  • 批評登山搜救及救護車濫用資源現象,要求內政部加強教育宣導,遏止民眾濫用寶貴的公共資源。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質疑內政部對大法官釋字第760號解釋(警察三等特考職務任用資格差別待遇)的處理措施不適當,未能保障民國99年以前特考及格者的升遷權益。
  • 指出警政署分3年調訓的計畫,可能導致許多屆退員警來不及受訓提升職等,要求優先安排屆退者受訓。
  • 建議警大可利用少子化後高等教育過剩空間,增開警佐班以提升容訓量,並可借用空大教室解決場地問題。

徐榛蔚 立法委員

  • 質疑移民署對大陸人士來台交流的審核過嚴,甚至禁止文化交流團長致詞,與政府宣稱的「維持現狀」和「鼓勵文化交流」政策相悖。
  • 批評政府對兩岸教育論壇派員全程盯場,認為是白色恐怖,阻礙兩岸教育交流與發展。
  • 感謝內政部支持花蓮消防建設及都市計畫變更,但要求協助解決0206震災戶重建重購的設籍限制問題,以利災民重建。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指出內政部對兩公約「非正規住居者及無家者」數據統計不足,未提出建立精確資料庫的具體措施,要求提出調查作法與期程。
  • 關切李男通譯性騷擾印尼移工事件,要求警政署及移民署統整通譯培訓、留用、考核及服務機制,保障移工人權。
  • 提案要求內政部營建署修正「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組織規程」,落實委員名單、議程、紀錄公開及民眾列席旁聽規定。

相關人員回應

葉俊榮 部長 內政部

  • 承諾持續研議並推動警消薪資及加給措施,並感謝委員支持提高年功俸最高俸點。
  • 表示勤務加給需兼顧統一標準與地方財政差異,並考量不同加給重疊性。
  • 強調對消防同仁出國比賽爭光應給予支持與獎勵,並持續努力協調行政院確保警消權益實質到位。
  • 回應兩岸互動在警政部分確實受影響,但仍維持相當程度互動,尤其個案情資交換及協助仍存在。
  • 說明陸配審查依原有聯審機制進行,只要是正向兩岸交流都會促成。
  • 指出實價登錄地政三法修法將逐戶登錄,並承認與部分公會溝通仍有意見,承諾加強溝通。
  • 強調移民人力不斷強化,移民特考每年錄取百餘人,質與量均有信心。
  • 承諾對土地法第14條原住民保留地增劃編問題,將努力與地方政府及公產管理機關明確執行程序。
  • 表示對墾丁國家公園原住民祖先房舍修繕認定為違建,將研議個案合理性,並從法律解釋原則採取嚴謹立場。
  • 說明林口世大運社會住宅除30%弱勢保障外,已預定增加100戶給原住民,並在委員爭取下提高至125戶。
  • 肯定消防2.0法制體系及組織運作升級的必要性,並承諾盤點消防安檢資源。
  • 承認敬鵬事件顯示消防安檢有盲點,需加強與工業、環保、勞動、建管等部門的權責銜接。
  • 承諾會持續努力推動住宅用火災警報器設置,針對落後縣市加強要求與協助。
  • 回應原住民族身分證單獨使用羅馬字登記姓名議題,表示內部已突破許多部分,承諾3個月內給予明確答覆,並同意廢止2006年函釋中限制單獨使用羅馬拼音的文字。
  • 說明會努力克服平埔族群清查的困難,但因涉及人力、預算及跨機關協調,進度較慢,承諾將檢討處理程序與效率。
  • 回應登山搜救資源濫用問題,表示會呼籲國人珍惜公共資源,並研議對濫用者收費。
  • 澄清國道警察危險加給案並非退回,而是要求補件說明。
  • 解釋社會住宅政策旨在讓年輕人及弱勢者順利居住,目前需求大於供給,並將提供林口世大運社會住宅優惠租金方案。
  • 強調內政部對種族歧視議題意識及消除是貫穿各單位,民政業務經費有限,不應因此凍結。
  • 表示會持續努力,爭取委員對預算的支持,而非將凍結視為懲罰。
  • 回應0206震災戶重建重購設籍限制問題,表示此為歷次議題,將研議花蓮是否需特別處理。
  • 同意將兩公約非正規住居者調查作法從「要求」改為「建請」,並將期程改為3個月。

陳家欽 署長 內政部警政署

  • 承認部分基層員警對加薪方案有誤解,承諾會發信並要求各警察局長充分說明,並發布新聞澄清。
  • 強調風紀是警察形象命脈,會壯士斷腕處置,無包庇縱容,並已建立警紀專案列管輔導對象。
  • 表示已查緝到未稅洋菸走私案,並承諾配合縣市政府加強查緝內陸販賣的走私菸。
  • 說明大法官釋字第760號解釋後,已協調警政署與警大提供機會讓受影響者受訓,並安排分3年進行。
  • 表示已邀請相關同仁召開座談會,瞭解其對俸點提升的意見。
  • 承諾會調查屆退員警因受訓安排順序影響權益的情況,並研議加速處理。

吳欣修 署長 內政部營建署

  • 報告金門海岸線防治已針對斷崖保護及養灘柔性工法進行處理,並將有專家學者再確認植生工法可行性。
  • 表示將協助金門縣政府處理老舊城區空地空屋管理及老屋整建維護,包含都市計畫修正及資源需求。
  • 說明國家公園內土地違法占用已逐年減少,原住民族地區資源共同管理會運作有效。
  • 指出墾丁國家公園計畫通盤檢討草案已審議通過,兼顧保育與住民發展權益。
  • 說明都市計畫書圖重製及國家濕地保育計畫的推動與溝通。
  • 強調污水下水道建設是國家重要基礎建設,將督促加速提升普及程度。
  • 表示未來國土管理署成立將解決專業人員同工不同酬、人力調度及管理統合問題。
  • 說明營建業務旨在推動國土區域發展、住宅政策、健全法令及提升公共工程品質。
  • 回應茂林國家公園屬交通部觀光局主管,而非營建署。
  • 說明「國家公園區域內原住民族地區資源共同管理會設置基準」修正進度,待原民會確認文字後即可函頒。
  • 承諾原住民族特定區域計畫將加速會銜原民會,力拚2個月內送院核定。
  • 同意將營建署預算凍結案的附帶決議中「兩個月」修正為「三個月」,並將「要求」開放旁聽修正為「協調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盡可能開放旁聽」。
  • 說明林口世大運社會住宅有不同房型,租金分為弱勢戶64折、一般戶8折,新婚家庭有5%保障戶數,租金極低。
  • 表示社會住宅租金計算原則已壓低,弱勢戶租金已是「骨折價」,將再努力提供2至3成保障給育有幼兒家庭。

楊家駿 署長 內政部移民署

  • 說明外來人口逾期居留增加與開放東南亞觀光有關,正進行清查並將於1個月內提出因應報告。
  • 承認失聯移工查獲率統計方式有誤,但強調查獲人數逐年增加,表示有認真執行。
  • 回應中國東莞職業技術學院來台招募老師一事,表示經媒體披露後已調整行程,並強調對兩岸交流會維持好的秩序。
  • 說明政府對中國官職人士來台管控是國安單位責任,會依變形情況強化措施,並透過安全工作體系搜報其在台言行。
  • 表示若中國人士在台言行違規或違失,會處分或管制,包括提早離境或列入管制名單禁止入境。
  • 確認蔡政府上任後大陸人士申請入台案件數有減少,專業交流影響較大。
  • 承諾會持續邀集通譯服務相關單位整合資源,建立合作默契,加強人才資料庫活化及在職訓練。
  • 說明已草擬跨部會整合通譯培訓、留用、考核及服務機制的草案,將於2個月內提出。
  • 回應兩公約不遣返原則,表示目前雖無難民法,但有作業程序處理尋求政治庇護者,不分種族國家,以不遣返為原則,並將提出更完整的規劃,但需符合現行法律框架。
  • 澄清政府對海峽論壇的立場,中央層級官員不予同意參加,地方首長不鼓勵但同意,此為一貫原則。

張琬宜 司長 內政部戶政司

  • 表示戶政司一直希望朝委員期望的目標努力,但推動需考量整體系統及相關連帶。
  • 說明原住民姓名漢字登記可更改,外國人歸化後也使用中文名字。
  • 回應Kolas委員對平埔族群清查進度緩慢的質疑,表示戶政司人力物力有限,曾爭取預算未果,現正協調地方政府與工讀生進行人工清查。
  • 說明平埔族群清查涉及原民會職權,因縣市政府對認定有疑義,需原民會協助解釋。
  • 強調戶政業務繁忙,今年面臨里鄰調整、九合一大選及公投等業務,清查工作需排程。
  • 表示戶政司4億多元預算中有3億多元用於系統維護,若預算凍結恐影響例行業務及選舉造冊。
  • 承諾在8月底前提出修正姓名條例的評估報告,供委員參考。
  • 說明2006年函釋旨在方便原住民單獨使用中文姓名,若刪除該段文字,未來將強制並列呈現羅馬拼音與中文,同意將該函釋中兩行文字停止適用。
  • 同意臨時提案,將熟蕃清查作業及姓名條例研議報告提交期限從5月底改為8月底。

江濟人 副署長 內政部消防署

  • 說明消防人員人事條例草案已完成委託研究,將加速推動。
  • 表示會持續努力解決消防人力不足問題,目標是5年內增補3,000人,使全國消防人員服務人口數比達1:1,300。

龔昶仁 署長 內政部役政署

  • 說明役政政策已改為83年後出生者服4個月常備役,替代役僅限家庭或宗教因素。
  • 預估替代役人數將從今年15,107人降至108年7,000人,109年3,000人。

王安強 代理所長 內政部建築研究所

  • 承諾提供近年綠建築成效書面資料及高雄厝評估資料。
  • 說明綠能屋頂全民參與計畫由經濟部主導,內政部與營建署協助雜項執照及綠建築評估加分,並已會銜發布修正條文。
  • 表示行政院辦公室綠建築改善計畫符合建研所業務,但與行政院官邸無關,未來會堅守規定。

王成機 副司長 內政部

  • 同意將兩公約附帶決議中「要求」修正為「建請」,並將「兩個月」修正為「三個月」,以研提非正規住居者調查作法及數據統計機制。
  • 同意市地重劃資訊公開附帶決議,承諾函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公開重劃會會議紀錄,並定期檢查辦理情形。

林清淇 司長 內政部民政司

  • 說明民政司已規劃研習班、講習會,針對族群平等觀念設計課程進行宣導及訓練,但經費不多,凍結恐影響業務推動。
  • 強調中華民國早已簽署聯合國消除一切種族歧視公約,內政部各單位均致力於消除種族歧視,而非僅民政司責任。

相關後續

  • 內政部本部所屬報告事項7案預算凍結案,均准予動支。
  • 內政部討論事項第1案、第2案、第5案至第8案預算凍結案,均准予動支。
  • 內政部討論事項第3案「民政業務」及第4案「戶政業務」預算,各繼續凍結500萬元,俟內政部提出書面報告後即可動支。
  • 通過尤美女等委員所提附帶決議第4案,內政部需於3個月內研提對非正規住居者之調查作法,規劃建立精確之長期追蹤調查資料庫,並提出數據統計機制及期程規劃書面報告。
  • 通過尤美女等委員所提附帶決議第5案,內政部需於2個月內函請各直轄市、縣(市)政府公開重劃會會員大會及理監事會議紀錄,並每半年定期檢查公開資料情形,提報委員及內政委員會。
  • 通過Kolas Yotaka等委員所提附帶決議第5-1案,內政部同意將2006年9月15日台內戶字第0950142328號函中「可同意原住民單獨使用以中文表示之傳統姓名,至傳統姓名之羅馬拼音則不宜單獨使用」兩行文字停止適用。
  • 通過Kolas Yotaka等委員所提臨時提案,內政部需於8月底前提出「熟蕃戶籍資料清查作業執行計畫(草案)」及「姓名條例修正研議報告」。
  • 營建署及所屬報告事項5案預算凍結案,均准予動支。
  • 營建署及所屬討論事項7案預算凍結案,均准予動支。
  • 通過尤美女等委員所提營建署附帶決議,營建署需於3個月內修正「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組織規程」,訂定委員名單、議程、紀錄等資訊公開、民眾列席說明等規定,並協調各級都市計畫委員會盡可能開放旁聽,提出書面報告。
  • 移民署報告事項6案預算凍結案,均准予動支。
  • 移民署討論事項2案預算凍結案,均准予動支。
  • 通過尤美女等委員所提移民署附帶決議第1案,移民署需於2個月內透過行政院新住民事務協調會報等機制,提出建立跨部會整合之通譯培訓、留用、考核及服務機制之規劃與期程,並提出書面報告。
  • 通過尤美女等委員所提移民署附帶決議第2案,移民署需於2個月內就庇護審查機制與遣返審查機制提出具體說明與規劃,包括「有事實足認有遭迫害之虞」的審查機制、尋求庇護者申請庇護的處遇或處理方式、取得律師及通譯協助的管道,以及符合不遣返原則的相關措施。
  • 役政署7案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均准予動支。
  • 空中勤務總隊3案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均准予動支。
  • 建築研究所1案預算凍結專案報告案,准予動支。

原始資料

公報
1077101
卷/期/冊
107/71/1
發布日期
2018-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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