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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能會107年度預算解凍案審查:聚焦核安、核廢與組織轉型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18-07-02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107年度5項公務預算解凍案,討論核心圍繞核能電廠安全管制、核廢料處置、原能會組織改造及綠能發展等議題。委員們就核二廠再啟動、核四廠重啟可能性、核廢料去向及蘭嶼核廢問題提出質疑,並關切原能會未來角色與綠能研究。最終,部分預算獲解凍,部分續凍100萬元,並要求原能會提交書面報告與加強溝通。

討論事項一

處理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案5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原能會107年度公務預算解凍案,討論核心議題涵蓋核能電廠安全管制、放射性物料管理、核電廠除役計畫、輻射污染防範與處理、海域輻射監測、核子事故緊急應變法修訂及六氟化鈾處置等。
  • 會議深入探討核能政策方向、核廢料最終處置場選址、核電廠除役時程與經費、原能會組織改造對核安管制的影響,以及綠色能源技術(如地熱、微電網、儲能)的發展與原能會的轉型角色。

相關爭議

  • 「以核養綠」公投與非核家園目標:柯志恩委員質疑2025非核家園時間點過於躁進,謝主委則強調2025是核電廠執照到期自然停機,且「核」與「綠」本質對立。
  • 核能人才流失:柯志恩委員擔憂2025非核家園可能導致核能人才流失至中國大陸,謝主委表示確實擔憂,但核研所人才可轉投入除役與核廢工作。
  • 核廢料處置困境:蘭嶼貯存場遷移、用過核燃料乾式貯存設施未獲新北市府水保證明、集中式貯存場選址延宕,以及高低階核廢料海外處置可行性與主責單位不明等問題。
  • 原能會與台電關係:陳亭妃委員質疑核研所接受台電研究經費影響原能會作為監督機關的獨立性,謝主委回應已設專案小組審查,避免球員兼裁判。
  • 原能會組織改造位階:多位委員質疑原能會降為三級機關將影響其核安管制位階、人力與經費,謝主委表達爭取維持二級獨立機關,但行政院組織法已通過。
  • 核二廠2號機再啟動資訊揭露與究責:洪慈庸委員質疑核二廠燃料棒破損事件原能會延遲對外說明且未究責,謝主委表示依核安法規判斷未超異常值故持續觀察,未來將強化第一時間說明。
  • 核四廠重啟可能性:黃國書、洪慈庸、鍾佳濱委員就核四重啟議題質詢,謝主委明確表示因安全性、核廢料及試運轉時程等問題,重啟「不可能」。
  • 蘭嶼核廢料問題:孔文吉委員指出蘭嶼鄉親健康檢查、檢整作業停止、回饋經費未落實、土地租約逾期等問題未解,且反對訂定補償條例,謝主委坦承問題困難,將持續爭取與溝通。

立法委員發言

柯志恩 立法委員

  • 質疑2025非核家園時間點過於躁進,可能導致核能人才流失。
  • 關切核廢料處置問題,建議評估海外處置可行性,並要求原能會對蘭嶼核廢問題提出具體解決方案。
  • 認為原能會作為監督機關,不應坐等台電處理,應採取更積極的動作。

洪慈庸 立法委員

  • 認為核四重啟是假議題,原能會應更積極表達專業意見。
  • 質疑核二廠燃料棒破損事件原能會延遲對外說明,且未追究責任。
  • 對部分預算解凍案持保留態度,要求續凍部分預算以示對原能會的監督。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質疑核研所接受台電研究經費影響原能會監督台電的獨立性,要求建立審查機制。
  • 擔憂原能會降為三級機關將影響核電廠除役工作的推動、管制效益及人才保留。
  • 建議科發基金應有更多元用途,並要求原能會提高產業界合作比例以獲取研究經費。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質疑原能會組織改造降級的合理性,認為其獨立性與位階對發揮功能至關重要。
  • 批評原能會對高低階核廢料處置場址標準的混淆,以及核二廠再啟動說法配合行政院,影響公信力。
  • 強調原能會應堅持專業立場,不應配合行政院而犧牲獨立性。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詢問核二廠2號機再運轉狀況,要求原能會確保安全無虞。
  • 要求原能會明確澄清核四重啟「不可能」,以正視聽,避免社會炒作。
  • 關切核一廠除役後核廢料貯存問題,指出新北市府不核發水保證明導致燃料棒無法移出,可能需暫時存放於反應爐內8年。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強調2025非核家園是電業法明文規定,核四不可能再運轉。
  • 指出台灣核廢料處置面臨高階無法外運、低階外運無助解決根本問題的困境。
  • 要求原能會承諾在2025年前抑制高低階放射性核廢料的新增量,並加速核四燃料棒外運。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關切綠能發展配套,要求原能會擴大地熱研究、加速微電網在本島建置及強化儲能系統。
  • 批評智慧電網與儲能系統預算過低且縮減,要求原能會積極爭取前瞻計畫經費。
  • 建議原能會轉型應將綠能配套系統(微電網、智慧儲能、大數據演算)納入核心業務,並與中研院AI學校合作。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指出蘭嶼核廢料問題長期未解,包括居民健康檢查停滯、檢整作業停止、回饋金未發放、土地違法租用等。
  • 反對政府為蘭嶼鄉親訂定補償條例,認為此舉多餘且可能導致鄉親更難獲得補償。
  • 要求原能會主委深入了解蘭嶼問題,並提出具體解套辦法。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 質疑高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的修訂進度與內容,以及對非核家園的影響。
  • 關切集中式貯存場選址進度,詢問是否有縣市政府提出自願場址。
  • 關注核一廠一期乾式貯存場因新北市府不核發水保許可而無法使用的問題,要求原能會監督台電盡快啟用。

李麗芬 立法委員

  • 肯定原能會發展本土性放射性廢棄物安全管制技術的方向,並應持續累積成果。
  • 要求原能會持續強化性別平等努力,鼓勵女性投入相關科技領域研究。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質疑核四燃料棒外運作業期程一再延遲,要求原能會查察延遲理由、監督進度並說明究責機制。
  • 關切原能會組織改造降為三級機關對核能安全政策與管制力道的影響,要求提出詳細說明與評估報告。
  • 強調非核家園是國家既定政策與法律依據,落實政策端視行政部門的行動力與執行力。

陳學聖 立法委員

  • 質疑核二廠2號機再啟動的審核不夠嚴謹,並批評民進黨政府在野時反核、執政後卻重啟核二2號機的立場轉變。
  • 呼籲核能安全立場不應隨政黨輪替而改變,要求原能會不可矇混過關。
  • 建議行政院及原能會應務實檢討整體能源配比及綠能執行現況,積極尋找核廢料解決之道。

相關人員回應

謝曉星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主任委員

  • 解釋2025非核家園是核電廠運轉執照屆期自然停機,並認為「核」與「綠」本質上對立。
  • 坦承擔憂核能人才流失,但強調除役與核廢工作仍需相關專業人才。
  • 說明核研所承接台電計畫已建立專案審查機制,避免球員兼裁判。
  • 表示核一廠除役預計在核發許可後25年完成,經費將由核後端營運基金支應,但承認組織降級可能影響工作推動。
  • 明確表示核四因安全性、核廢料及試運轉時程問題,不可能重啟。
  • 針對核二廠燃料棒破損事件,強調未隱匿,依核安法規判斷未超異常值,未來將強化第一時間資訊公開與精進偵測設定。
  • 說明蘭嶼核廢料問題積極處理中,但面臨鄉民強烈反對,核一乾式貯存設施亦因新北市府未發水保證明而無法使用,可能需暫時存放於反應爐心8年。
  • 指出低放射性核廢料可能可送往美國,但高放射性目前不樂觀,主責單位為台電與經濟部,原能會負責監督。
  • 承認台灣在微電網與儲能技術發展較弱,預算編列少,但承諾將積極爭取並推動地熱研究與綠能配套系統建置。

劉文忠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局長

  • 說明高低放射性廢棄物選址條例建議合併處理,以縮短時程,且程序標準將一致。
  • 坦承蘭嶼地區居民健康檢查、檢整作業停止,以及回饋經費未發放,皆因鄉民反對所致。
  • 表示蘭嶼鄉公所已提出回饋金計畫,正由台東縣政府審議中,但鄉民擔憂領取回饋金後需續約核廢料運作。
  • 指出核廢料處置選址困難,需要社會共識,行政院有專案小組邀請NGO討論。

馬殷邦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所長

  • 說明微電網技術正在基礎研發,明年將在雲林、桃園區處進行測試,但本島建置大量儲能系統在經濟上具挑戰。
  • 指出微電網與儲能系統的經費可能納入前瞻計畫,但目前預算規模有縮減情況。

相關後續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解凍案第1案「原子能管理發展業務」十分之一預算,續凍100萬元,待原能會提交書面報告至委員會後始得動支,並請主委親自向黃國昌委員說明。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解凍案第2案「放射性物料管理」100萬元,准予動支。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解凍案第3案「放射性物料管理」五分之一預算,准予解凍,並要求原能會提供具體策略補充資料給柯志恩委員。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解凍案第4案預算凍結案,准予解凍。
  •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解凍案第5案核能研究所「永續能源技術與策略發展應用計畫」機械設備費200萬元,准予動支。
  • 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未及答復部分,請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原始資料

公報
1077701
卷/期/冊
107/77/1
發布日期
2018-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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