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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選會2018年九合一選舉與公投選務報告及預算解凍審查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8-07-05

本次內政委員會議主要處理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原住民族委員會及中央選舉委員會共計30案的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凍結報告案。會議核心聚焦於中央選舉委員會關於2018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與公民投票併同辦理的選務規劃報告,委員們就選務動線、身心障礙及原住民投票權益、選務人員招募與工時、公投綁大選的公平性等多項議題提出質詢,中選會則就各項挑戰提出說明與承諾。此外,會議亦通過一項關於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的臨時提案。

討論事項一

處理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及原住民族委員會預算凍結報告案

核心議題

  • 審查並決定解除行政院7案、大陸委員會1案及原住民族委員會4案共計12案的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凍結項目。
  • 審查並決定解除行政院4案、大陸委員會13案及原住民族委員會7案共計24案的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凍結專案報告案。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及原住民族委員會的報告事項中,共12案預算凍結均准予動支。
  • 大陸委員會的專案報告案中,有3案准予動支但要求1個月內補送相關書面報告,1案准予動支但要求2週內補送相關會議紀錄,其餘均准予動支。
  • 原住民族委員會的專案報告案中,第9目「原住民教育推展」凍結1/10案的經費4,000萬元繼續凍結,俟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其餘均准予動支。

討論事項二

處理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中央選舉委員會預算凍結專案報告案計5案

核心議題

  • 審查中央選舉委員會的預算凍結報告,並就2018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與公民投票併同辦理所衍生的選務挑戰進行全面性討論。
  • 重點議題包括選務流程設計、投票所空間與動線、選務人員招募與工時、原住民及身心障礙者的投票權益保障、公投案審核權責界定,以及公投綁大選的公平性。

相關爭議

  • 選舉與公投併辦的動線與效率:委員質疑公投一案一票可能導致投票動線壅塞、排隊時間過長,影響投票率與選務秩序,中選會則認為分階段領投可避免混淆,但承認可能增加排隊時間。
  • 投票所空間不足與變動:約20%投票所空間可能過小需調整,中選會表示會盡力避免變動,但若真有必要仍可能更換場所,引發委員對影響長輩投票習慣的擔憂。
  • 受刑人投票權的公平性:委員質疑保外就醫者可投票,但監所受刑人無法投票的公平性問題,中選會表示曾討論過但未能達成具體解決方案。
  • 原住民秘密投票保障:都會區原住民選民人數少,秘密投票易受侵害,委員建議集中開票或移箱開票,中選會則以現行選罷法規定及社會信任度不足為由,表示需修法或進一步研究。
  • 中選會公投案審核權責:委員批評中選會擴大解釋公投法第10條,逾越形式審查權限,介入實質或憲法層次議題的審核,增加選務負擔。
  • 公投綁大選的公平性:委員擔憂領銜公投案的政治人物可透過公投辯論增加曝光度,影響地方選舉的公平性。
  • 選務人員招募與勞動條件:選務人員不足、工時長(可能達16小時)且薪資低於最低時薪,導致招募困難,委員要求中選會檢討改善。

立法委員發言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對中選會應對選舉與公投併辦的準備表示擔憂,認為選舉應零缺點,並要求主委保證不會出現2008年紛爭。
  • 質疑多達十幾張公投票會造成領票及投票動線塞車,影響投票率。
  • 關切投票所空間不足問題,特別是搭帳篷的傳聞,並強調中選會需負全責。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認為公投案暴增加上九合一選舉,民眾恐難以投好投滿,甚至可能誤投或錯投。
  • 詢問中選會對公投票匭區分方式的傾向,建議以顏色區分以利辨識。
  • 指出投票所空間調查結果顯示約2成有問題,並關切更換投票所可能影響長輩投票意願。
  • 質疑保外就醫的前總統陳水扁能收到投票通知單,而監所受刑人卻不能投票的公平性,要求中選會與相關部會持續討論不在籍投票問題。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強調原住民秘密投票自由長期受侵害,要求中選會提出實質有效規劃,例如都會區原住民選票集中開票。
  • 批評中選會逾越公民投票法賦予的權責,擴大解釋審核範圍,介入實質議題審查。
  • 要求中選會未來在朝野協商時,協助促成原住民族優先實施境內不在籍投票。

洪宗熠 立法委員

  • 質疑中選會主委對選務實務操作不熟悉,建議多做模擬,並關切查賄工作具體規劃。
  • 指出九合一選舉加上多達19案公投,總票數可能高達22張,是中華民國選舉史上最多,對選務流程順暢性表示擔心。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提醒中選會主委應展現魄力與能力,確保歷史性選舉與公投併辦順利完成。
  • 對原住民秘密投票保障問題提出質疑,認為不在籍投票可能無法完全解決村里長選舉的秘密性問題,並應從選政整體架構回應。
  • 關切公投一案一票的決定,認為可能導致排隊過久、場地布置困難及選務人力不足,並要求中選會精確提出選務時間表。
  • 強調查賄是法務部主責,中選會應配合,並警告勿讓技術問題演變為政治風暴。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關切選舉與公投併行可能遇到的問題,要求中選會保證九合一選舉開票能在午夜前完成,並盡量讓公投開票也在午夜前結束。
  • 質疑公投綁大選的公平性,擔憂領銜公投案的候選人可藉公辦電視發表會增加曝光度,影響地方選舉。
  • 認為選務人員數量(20萬6,000人)不足以應對十幾張公投票的開票工作,可能需成長一倍半或兩倍。

Kolas Yotaka 立法委員

  • 詢問中選會決定公投一案一票的考量過程,並提醒選務瑕疵可能打擊公投正當性。
  • 對保障原民秘密投票的報告感到無力,要求中選會積極與行政院討論只開放原住民境內不在籍投票的可能性,並承諾提出中選會版草案。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質疑中選會對身心障礙者投票權益保障不足,未掌握相關數據,且無障礙設施檢核表不合格率高,要求檢討。
  • 關切地方選務人員招募困難及工時過長問題(可能達16小時),要求中選會提出具體解決方案,而非僅宣稱不讓過勞。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詢問中選會對年底九合一選舉整體作業程序的信心,並關切公投案數量。
  • 支持允許攜帶6歲以下小孩進入投票所投票,以鼓勵投票率。
  • 要求中選會保證年底九合一選舉不能出問題。

相關人員回應

陳英鈐 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

  • 承諾本次選舉不會再出現像2008年那種紛爭。
  • 解釋公投採一案一票是考量選民投票習慣、印刷廠印製困難及開票程序認定問題,認為風險較低。
  • 表示投票所人數會控制,但承認可能造成排隊,並參考韓國經驗說明分開領投。
  • 說明約2成投票所空間不足問題,多數可透過桌椅搬移解決,極小部分可能需更換場所,但盡量不變動。
  • 確認保外就醫者會收到投票通知單,所有保外就醫犯人均會收到,但監所受刑人投票問題因協商未果難以解決。
  • 回應原住民秘密投票問題,表示曾考慮集中投票或開票,但九合一選舉有困難,且需修法,會積極研究。
  • 澄清公投案審核是形式審查,統計通過率比舊法高,並表示將繼續努力推動原住民族境內不在籍投票。
  • 保證九合一選舉開票一定能在午夜12點前完成,公投開票則盡量在午夜前完成。
  • 說明選務人員過勞問題,表示會與縣市長鼓勵教師參與,並確保投開票設計能避免過勞。

賴錦珖 中央選舉委員會法政處處長

  • 解釋監所受刑人投票問題,曾規劃在監獄設投票所,但因重刑犯戒護困難及政策考量(單為監獄設投票所疑慮),最終被否決。

相關後續

  • 中央選舉委員會的5案預算凍結報告案,經審查及詢答後,均准予動支。
  • 委員所提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 將擬具處理報告,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三

臨時提案:修正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6條及第19條

核心議題

  • 提案指出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6條及第19條中,關於原住民因死亡無人繼承、無力自任耕作、遷徙或轉業致不能繼續使用時,由鄉(鎮、市、區)公所收回原住民保留地的規定,與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0條第1項承認原住民族土地及自然資源權利的精神相牴觸。
  • 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應立即停止適用上開條文,並本於職權修正或解釋該辦法,以確保原住民族土地權利。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提案指出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6條及第19條與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0條第1項牴觸,因該法承認原住民族土地權利,不應因無力耕作而遭國家收回。
  • 主張命令牴觸法律者無效,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立即停止適用上開條文,並修正或解釋相關規定。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共同提案支持修正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6條及第19條。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共同提案支持修正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6條及第19條。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臨時提案除第二段末句修改為:「故原住民族委員會應研議停止適用上開條文。」;第三段末句修改為:「爰要求原住民族委員會研議修正或解釋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第16條及第19條由鄉(鎮、市、區)公所收回之規定。」,餘照案通過。

原始資料

公報
1077801
卷/期/冊
107/78/1
發布日期
2018-0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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