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委員會專題報告:居住證影響評估與年底選務公投爭議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8-10-15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針對中國大陸推行居住證對我國的影響評估與因應,以及年底公職選舉與公民投票選務辦理情形進行專題報告與質詢。會議聚焦於居住證對國民權利的影響、公投連署造假、假新聞干預選舉、選務人力不足及投票動線等爭議,行政部門就相關挑戰提出說明與因應措施,並承諾研議修法與加強查緝。
討論事項一
大陸推行居住證,對我國的影響評估與因應作為;並就限制國民憲法權利之合憲性,以及我國與各國對申領、核發他國類似居住證之制度(限制)比較說明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就中國大陸推行居住證對我國的影響評估與因應作為進行專題報告。
- 同時討論限制國民憲法權利(如擔任公職)的合憲性,並比較我國與各國對申領、核發他國類似居住證的制度與限制。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討論事項二
年底各類公職選舉與公民投票選務辦理情形及各類選舉秩序維護計畫
核心議題
- 中央選舉委員會報告年底公職選舉與公民投票的選務辦理進度、相關爭議及挑戰。
- 內政部與法務部就選舉治安維護、查賄制暴、防制虛報遷徙人口、戶役政資訊系統配合選務等進行報告,並接受委員質詢。
相關爭議
- 公投連署造假與中選會行政中立爭議:委員質疑中選會對假連署束手無策且過早對外透露查對狀況,影響行政中立;中選會則強調依法行政,並將對死亡連署部分移送檢調偵辦。
- 選務人力嚴重不足:中選會承認公投選務人員仍有約 45,000 人缺口,面臨招募困難,委員擔憂影響選務品質與開票時程。
- 公投與選舉投票動線及選票顏色:委員質疑公投與選舉分階段領票易造成混亂,且 9 張公投票顏色統一可能導致民眾投錯或作弊疑慮。
- 假新聞、假民調與境外勢力干預選舉:多位委員關切網路假消息、假民調及境外網軍影響選舉公正性,質疑現行法規與執法機制不足以有效遏止。
- 候選人消極資格認定不公:委員質疑選罷法對輕罪(如賭博罰金未繳)與重罪(如毒品犯)候選人資格認定存在不合時宜與不公平對待,侵害人民參政權。
- 投票日公投與選舉宣傳衝突:公投法允許投票日宣傳,選罷法禁止競選活動,若公投領銜人同時為候選人,其宣傳行為界線模糊,可能引發爭議。
- 中選會電子連署系統進度緩慢:委員批評電子連署系統建置進度遲緩,且資安防護不足,導致仍需仰賴勞民傷財的紙本連署。
立法委員發言
蔣絜安 立法委員
- 指出公投連署造假、假民調、假新聞充斥,形成國安問題,傷害憲法賦予人民參政制度。
- 要求中選會儘速研議修法解決假連署問題。
- 關切選務人員缺額嚴重,建議中選會增加津貼並鼓勵大學生返鄉擔任選務人員。
- 建議中選會加強宣導公投意義,提高投票率,並檢討假連署成案方式。
洪宗熠 立法委員
- 質疑中選會選務人力估算不足,特別是警衛人力。
- 關切公投選務人員缺額仍高達 45,000 人,建議中選會與教育部、大專院校合作鼓勵大學生擔任選務人員。
- 建議修法規定年滿 20 歲國民應擔任選務工作人員一天。
- 擔憂公投與選舉分兩階段領投會造成動線混亂。
- 支持中選會將所有死亡連署資料移送檢調偵辦,以維護公平性。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質疑「以核養綠」公投案補提與成案時程,要求中選會明確說明查對所需時間,避免行政不中立。
- 批評中選會主委過早對外透露公投連署查對狀況,損害行政中立形象。
- 質疑中選會告發死亡連署對象,擔憂公投領銜人需負擔相對刑事責任,恐降低民眾參與公投意願。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指控中選會已成「西廠」、「助選會」,質疑其行政不中立。
- 質疑中選會對 2008 年民進黨公投案高不合格率未有積極處理,卻對本次公投案積極告發。
- 質疑「以核養綠」公投案中選會與戶政事務所查對空白連署書數量差異巨大,懷疑有技術性打壓。
- 擔憂 9 張公投票顏色統一易造成作弊,要求中選會重新召開選務會議討論不同顏色選票。
- 要求反方代表產生機制應公開透明,避免行政機關舞弊。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要求中選會重視原住民秘密投票權受侵害問題,建議單獨設置原住民公職人員選舉投票所,並儘速召開協調會。
- 主張「以核養綠」公投案只要在期限內提出都應受理,批評中選會對此案的處理態度。
- 指控中選會主委過早對媒體透露公投連署狀況,坐實「東廠」指控,要求中選會挽回公信力。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關切假新聞、假民調及假廣告充斥網路,會嚴重影響選舉公正性。
- 指出境外 IP、假帳號、模擬賭盤及變造影片等新型態不法行為,現行查緝機制難以有效處理。
- 要求法務部、警政署組成專案小組,加速偵辦網路不實訊息,並適時提出警告,防範境外勢力介入選舉。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強調中選會應維持公正中立,並應在第一時間清楚說明公投案爭議流程。
- 釐清中選會並非連署書實質審查單位,僅負責形式審查,並要求中選會對外大聲澄清,以維公信力。
- 指出反空污、反深澳、反核四等 3 案不合格率與偽造情形高度雷同,合理懷疑係同一份資料連署。
- 支持修正公投法,解決連署造假、民眾不自知被連署等問題。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要求中選會儘速將公投案死亡連署及公務人員登載不實部分移送檢調單位偵查,並在選前給選民交代。
- 建議中選會應積極主動公布抹黑造假事件,配合檢調偵查,給予候選人保障。
- 關切選務人員招募進度,特別是公投選務人員缺額仍高,擔憂影響選務運作。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強調假新聞、假資料、假民調大量干擾選舉,嚴重威脅台灣民主與國安,呼籲政府積極面對。
- 探討選罷法第 104 條對假新聞、假民調的適用性,確認其具嚇阻效果,並要求法務部與警政署成立專案小組積極主動偵辦。
- 關切投票日公投與選舉宣傳重疊問題,要求中選會與內政部訂定明確指導規範,避免秩序混亂。
吳志揚 立法委員
- 質疑中選會成立「大量抄寫判讀小組」的必要性與標準,擔憂基層公務員被迫政治表態。
- 質疑「以核養綠」公投案空白連署書數量差異,要求中選會允許調閱查證,並承諾不技術性阻擋補件。
- 批評紙本連署勞民傷財,關切電子連署系統建置進度緩慢與資安問題,要求中選會加速推動並強化資安防護。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第三次提醒中選會選務人力缺口仍大,特別是公投選務人員,擔憂影響選務品質與開票精準度。
- 質疑中選會預估的開票時間過於樂觀,擔憂選務人員過勞導致失誤,要求提出避免過勞方案。
- 播放新竹縣選委會模擬公投開票影片,質疑其效率與公正性,要求開票過程應亮票並確保信任基礎。
- 質疑中選會對於投錯票匭的有效或無效認定與過往函釋不同,要求明確說明新規定,避免爭議。
李彥秀 立法委員
- 要求中選會明確說明公投與選舉投錯票匭的有效性認定,避免選後爭議。
- 質疑中選會主委對公投連署造假事件的政治語言與動作,擔憂降低公投案公信力。
- 關切 30 萬選務人員的工作地投票權益與休息時間,要求中選會提供更多彈性與保障。
- 呼籲中選會整理相關問題並對外說明,以維護選舉公信力。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要求中選會依一套標準公布 2008 年入聯、討黨產公投案的抄寫與死亡連署數據。
- 質疑公投案擺攤連署,難以認定行為人與行為地,擔憂檢調偵辦困難。
- 質疑高雄市戶政事務所認定反深澳公投案大量抄寫比例過高,懷疑有故意認定之嫌。
- 要求中選會提供全國成立大量抄寫認定小組的縣市數量及認定標準。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質疑中選會主委過早對外宣稱公投連署大量抄寫,且對外發言不清楚,影響行政中立形象。
- 確認公投投票當天開放錄影,但質疑公投宣傳與選舉宣傳的界線模糊,要求中選會與內政部達成明確共識。
- 質疑法務部查察賄選案件選擇性揭露,批評其對台中市林佳龍市長梨山餐會等案件未有相同揭露標準。
林昶佐 立法委員
- 詢問網路新形態下,投票日當天社群媒體按讚、貼圖是否構成助選行為,要求中選會訂定明確裁量標準。
- 指出過去已有民眾因網路行為被裁罰,呼籲中選會應在選前 2 週公布相關規範,避免民眾誤觸法網。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關切「以核養綠」公投案補件時程,詢問何時補足份數可趕上綁大選。
- 詢問 31 萬選務人員投票權保障問題,特別是工作地投票的安排。
- 關切公投選務人員 45,000 人缺口,詢問中選會如何迅速招募與培訓。
- 質疑直轄市原住民議員選區劃分標準不一,特別是桃園市未劃分區域。
- 建議適度提高原住民選票補助金,因其選區範圍廣大,競選成本高昂。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支持中選會勇敢處理死人連署,強調死人無法連署,無效即無效。
- 關切公投領銜人與候選人身分重疊時,投票日宣傳的界線問題,建議中選會研究此類例外狀況。
- 質疑選罷法候選人消極資格認定不合時宜,輕罪(如賭博罰金未繳)卻被取消資格,毒品犯卻可參選。
- 建議修法將販毒紀錄者終身不得參選,並要求所有候選人登記參選時接受驗尿,中選會應主動提案修法。
吳玉琴 立法委員
- 反對選罷法剝奪受監護宣告者的選舉權,認為此規定違反人權且不合時宜。
- 指出身權公約(CRPD)肯定身心障礙者參與政治生活的權利,且國際審查委員已建議台灣修訂相關規定。
- 列舉多個國家已廢除或放寬受監護人選舉權限制的案例,呼籲台灣應直接修法刪除選罷法第 14 條相關文字。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立法委員
- 認同選罷法針對參選人資格、人民參政權等規定有不合時宜、違憲之虞,並舉新竹縣議員貪污案與台東參選人公然侮辱案為例。
- 質疑選罷法第 26 條第 1 項第 5 款與地制法第 79 條第 1 項第 5 款對候選人資格的差別待遇,認為侵害人民參政權。
- 要求中選會作為執行機關,應向司法院提出釋憲申請,解決選罷法與地制法規定不一致的問題。
- 建議在候選人資格有爭議時,應先同意其參與抽籤程序,秉持最小侵害手段性原則。
相關人員回應
陳英鈐 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
- 公投與選舉業務是中選會目前最重要的任務,將全力投入辦好年底的選舉與公投。
- 承諾將盡快提出解決假連署問題的辦法,並已將增加選務人員工作費報請行政院核准。
- 解釋公投與選舉分兩階段領投是為區分投票權年齡,避免開票混亂延宕。
- 表示死亡連署涉及刑事犯罪,將準備資料交由檢調機關偵辦,並強調公務員知有違法行為應依法告發。
- 承認中選會對公投連署書的審查僅限於形式,實質查對權責在戶政機關。
- 表示反空污等 3 案不合格率確實較高,有合理懷疑為同一份資料連署,並支持修正公投法。
- 認為假新聞是全球性問題,現行法令不健全,難以有效處理境外假消息與臉書等社群媒體的假帳號衝流量問題。
- 承諾將研究投票日網路助選的裁量標準,並在選前 2 週公布。
- 強調電子連署系統建置進度依法定程序進行,但資安問題是最大挑戰,需克服駭客入侵風險。
- 對於候選人消極資格認定不合時宜的個案,表示確實不合理,但中選會需依法行政,將提委員會討論是否釋憲。
陳宗彥 內政部政務次長
- 報告 107 年地方公職人員選舉治安維護工作,確保選舉「公平」、「平安」兩大目標,將加強應變整備、任務訓練、候選人安全維護、造勢活動維安、投開票所安全及查賄制暴。
- 指出公投連署造假 3 案在電腦比對後,資料雷同性高,且連署資料有系統性。
- 表示將與中選會達成共識,訂定投票日公投宣傳與競選活動的明確指導規範。
- 回應受監護宣告者選舉權問題,表示部內將召開座談會廣聽意見,不預設立場,但承認選罷法相關規定有檢討空間。
- 承認選罷法第 26 條第 1 項第 5 款與地制法第 79 條第 1 項第 5 款對人民參政權的保障存在比例上需要重新檢討的地方,將在選舉後與中選會討論。
張斗輝 法務部主任秘書
- 報告年底選舉查察概況,指出候選人眾多、選情激烈及科技化工具帶來挑戰,賄選情資件數大幅增加。
- 強調將嚴防金錢、暴力介入公職選舉及公民投票,已訂頒查賄工作綱領並成立專案小組。
- 說明現行法規對散播不實消息行為已有規範,包括刑法、選罷法及其他特別法,並將依比例原則偵辦。
- 回應假新聞、假民調問題,表示非常重視,但境外帳號追查有難度,將列為第一優先要務,並請最高檢察署研擬策進作為。
- 確認偽造公投連署書涉及偽造私文書,為公訴罪,檢察機關可主動偵辦,目前已有民眾向台北地檢署告發。
- 解釋偵查不公開原則下,涉及公共利益的案件可適度公開,但強調個案情形不同,不能一概而論。
- 對於境外的假新聞,承認追查困難,目前選罷法難以處理,將與中選會及立法院討論如何杜絕。
邱豐光 內政部警政署副署長
- 說明警衛人力配置原則為每個投票所 1 人,加上重點維安投票所,共 16,230 人。
- 回應假新聞、假民調處理,表示將組成專案小組全力偵辦,並承諾本週內提出專案小組的進度與負責機關。
- 說明網路賭盤查緝,表示將加強情資布建與掃蕩。
謝美玲 中央選舉委員會選務處處長
- 說明中選會警衛人力配置原則為每個投票所 1 人,另加強維安重點投票所。
- 回應選務人員工作地投票安排,表示依程序進行,目前尚無統計數據,但會保障選務人員投票權益。
- 說明直轄市原住民議員選區劃分會尊重地方民意,但最終決定權在中選會。
賴錦珖 中央選舉委員會法政處處長
- 說明假新聞是否涉及不實由檢警機關認定,選罷法第 104 條處理意圖使人不當選的行為。
- 回應公投案領銜人與候選人身分重疊時,投票日宣傳的違法樣態,表示需個案認定,但會注意候選人名字、政黨標誌等。
- 說明選罷法第 26 條第 1 項第 2 款及第 8 款是撤銷新竹縣議員參選登記的法源依據。
王明德 中央選舉委員會綜規處高級分析師
- 說明電子連署系統建置進度,中華電信預計 12 月 10 日完成招標程序與建置,後續將進行資安測試。
相關後續
- 中選會將盡快提出解決假連署問題的辦法,並將對死亡連署資料移送檢調機關偵辦。
- 中選會已將增加選務人員工作費報請行政院核准,並將持續招募選務人員。
- 法務部與警政署將組成專案小組,加速偵辦網路不實訊息,並承諾本週內提出專案小組的進度與負責機關。
- 中選會與內政部將研究投票日公投宣傳與競選活動重疊問題,訂定明確指導規範。
- 中選會將研究修正公投法,解決連署造假等問題。
- 內政部將針對受監護宣告者選舉權問題召開座談會,廣聽意見,作為修法依據。
- 中選會將提委員會討論,是否向司法院提出釋憲申請,解決選罷法與地制法對候選人資格規定不一致的問題。
- 中選會將研究候選人消極資格規定,並將委員建議列為修法參考。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78801
- 卷/期/冊
- 107/88/1
- 發布日期
- 2018-11-08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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