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部業務報告:聚焦公共媒體、藝文空間與文化資產政策質詢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18-10-11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邀請文化部部長報告業務概況,並進行廣泛質詢。會議核心議題涵蓋公共媒體整合與獨立性、藝文創作空間保存、影視產業發展困境、公共藝術成效、文化資產保存透明度、原住民文化政策預算分配,以及文化路徑歷史詮釋等。部長就各項質詢回應政策方向、執行進度及未來規劃,同時承諾檢討並提供所需資料。
討論事項一
邀請文化部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邀請文化部部長報告業務概況,重點涵蓋文化治理、預算成長、文化平權、歷史記憶連結、社區營造、文化經濟及未來文化科技等施政成果與規劃。
- 隨後委員們就公共媒體整合、藝文創作空間困境、影視產業發展、公共藝術成效、文化資產保存與原住民文化權益等多元議題提出質詢。
相關爭議
- 公共媒體整合與獨立性:立委質疑公廣集團整合困難,擔憂華視定位不明與虧損,以及央社、央廣整合後可能「四不像」。文化部強調立法旨在強化公共性、獨立性,並因應數位匯流。
- 新聞自由與媒體偏頗:立委指控中央社報導有偏頗,例如藻礁新聞僅採納官方說法,托育政策新聞遭撤稿,擔憂公廣集團擴大後箝制新聞自由。文化部強調尊重媒體自主性,不會干預新聞內容。
- 藝文創作空間不足:立委指出多個藝文空間(如空場、央北18房)因租約問題被迫關閉,藝術家面臨流離失所困境,批評文化部「重補助輕空間」。文化部承認過去空間政策不足,承諾盤點國公有文資空間,並協調文創園區保留進駐比例。
- 電影產業發展與金馬獎:立委對金馬獎台灣導演入圍數少感嘆,質疑「下一部電影」補助申請率低、標準過高,以及中國電影配額政策。文化部強調金馬獎獨立性,並說明政策旨在提升產製量、支持新銳,但需時間發酵。
- 文化資產保存與審查透明度:立委質疑台南岸內糖廠影視基地獲得前瞻計畫補助的透明度,包括申請程序短促、文化部提供資料不完整、以及可能存在高層指示。文化部否認有不可告人或配合個案,強調有評審機制,並承諾補齊資料。
- 原住民文化政策與預算分配:立委質疑文化部對原住民文化重視不足,預算占比過低,且計畫多為「元素融入」而非專案。文化部強調有跨部會平台,多項計畫結合原住民文化,並有專案預算成長。
- 文化路徑與歷史詮釋:立委批評文化部推動的文化路徑(如阿里山林鐵、茶文化)缺乏原住民觀點,未呈現殖民時期對原住民族的傷害,要求修正臺博館南門園區的歷史詮釋。文化部承諾將原住民觀點融入,並透過平台與民間共同梳理文化路徑。
立法委員發言
洪慈庸 立法委員
- 關切「部部都是文化部」政策下行政院文化會報的執行成效與召開頻率。
- 詢問公共媒體法草案預計送立法院審議時程,並要求說明大公廣集團的整合與分工構想。
- 建議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修法應強化藝術工作者權益保障,並追蹤華藝網補助款追回進度。
- 主張公共媒體應整合資源以因應數位化與國際化,並設立獨立預算來源及「國際頻道」。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肯定文化部與經濟部推動時尚跨界旗艦計畫,但建議應有更制度性、長期性的鼓勵機制,而非仰賴明星個人善意。
- 建議擴大時尚人才培育範疇,不限於織品服裝設計,應包含髮型、彩妝、行銷等,並加強與教育部合作。
- 建議人才培育應納入在地連結,讓台灣老師傅的技術有傳承機會,並將在地產業聚落納入計畫支持。
- 質疑C-LAB基金會志工工作內容公告不當,擔憂造成誤解及抹煞努力。
柯志恩 立法委員
- 質疑公共媒體法整合公視、華視、央廣、中央社的困難,擔憂華視長期虧損且定位不明,整合後可能「四不像」。
- 指出公共媒體法草案中未完整融入央廣的國際廣播功能,且央社從通訊社轉為公共媒體的界定不清。
- 擔憂政府全面掌控媒體可能與黨政軍條款矛盾,並模糊公共化與壟斷的界線。
- 質疑現行中國電影配額政策過時,導致優秀台灣團隊參與的電影無法在台上映,建議適度鬆綁法規。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點出北投「空場」與「央北18房」兩處藝文空間因租約問題被迫關閉,導致藝術家流離失所,要求文化部即刻救援提供中繼空間。
- 批評文化部政策「重補助輕空間」,建議應盤點全國閒置文化資產空間,並利用前瞻基礎建設計畫補助地方政府優先協助已具規模的藝創園區。
- 指出嘉義、花蓮文創園區存在大量閒置空間,可釋放給藝術家使用。
- 建議空軍總司令部基地轉型的文化實驗場C-LAB可撥出一小部分空間給視覺藝術使用。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 對第55屆金馬獎台灣導演入圍數掛零表示擔憂,詢問文化部對此現象的看法。
- 追問「下一部電影」補助計畫的執行成效,指出上路一年多僅少數申請案通過,質疑申請門檻過高或程序繁複。
- 建議「下一部電影」補助計畫應簡化申請程序,並重新研擬國際影展得獎標準,考慮將東南亞影展納入補助範圍。
- 強調國片輔導金與「下一部電影」補助應雙軌並進,並支持文策院盡速成立以提升台灣電影產製動能。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建議文化部應推動公共設施美感設計化,例如人孔蓋、電箱等,以提升城市美學並振興地方文化經濟。
- 質疑公共藝術設置辦法實施20年來的成效,要求文化部檢討公共藝術是否為「大型障礙物」,並建立評鑑制度。
- 指出許多公共藝術缺乏在地連結與品味,且有許多作品在設置5年後被移除,造成公帑浪費,應更嚴謹全面檢討。
- 建議文化部可與教育部合作,從教育系統扎根美學基礎。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關切台南影視產業發展面臨的土地稅法問題,特別是台灣三部曲歷史文化園區與岸內糖廠地價稅及回饋金減免,要求文化部協助專案處理。
- 對金馬獎台灣導演入圍數少表示遺憾,認為文化部應了解落差原因,並建立平台讓新銳導演有發光發熱機會。
- 建議未來內容產業的地價稅應比照經濟部工業區給予協助計畫,以減輕業者負擔。
- 強調岸內糖廠作為文化部重要指標,應快速協助其地價稅問題,以開創先例。
李麗芬 立法委員
- 肯定文化部今年將兒少節目補助獨立出來,並放寬49%補助比例限制,鼓勵更多民間投入製作,但建議應更重視節目多元性。
- 關切台語頻道未來兒少節目規劃,建議應培訓台語人才,避免「中翻台語」現象,讓孩子學習道地台語。
- 強調兒童有受教權與玩耍權,兒少節目應兼顧教育性與娛樂性,並鼓勵更多樣的節目類型。
- 建議台語頻道應有一定比例的兒少文化內容,並透過公媒法立法建立穩定的人才培育機制。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詢問部長對公共媒體的想像,強調其應基於公共性、公民社會需求,由國家支持但獨立於政府與商業市場。
- 指出數位匯流時代社群媒體平台業者掌握主導權,但缺乏公共性,擔憂假消息及個資洩漏問題。
- 建議公共媒體法不應只是一心擴充公共媒體規模,更應透過法規要求,提升其他非公共媒體的公共性。
- 主張應致力將華視官股純化為民股,使其真正成為公共電視,並透過有廣法第41條等規範,落實新興媒體的公共性。
陳學聖 立法委員
- 質疑中央社新聞報導偏頗,例如藻礁新聞僅採官方說法,托育政策新聞遭撤稿,擔憂公廣集團擴大後箝制新聞自由。
- 指出中央社在戒嚴時代都比現在有骨氣,批評其寒蟬效應已現,要求文化部對公廣集團「放手」。
- 以部長過去擔任立委時支持藻礁保育的立場為例,質疑其現在身為部長,對藻礁議題的態度轉變。
- 強調「失之毫釐,差之千里」,若公共媒體第一步就錯,後續將全盤皆錯。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質疑文化部補助台南岸內糖廠影視基地1.2億元前瞻計畫的透明度,包括前瞻計畫版本未列該項補助、申請時間短促、以及文化部提供資料不完整。
- 懷疑此補助案可能存在賴清德院長指示或配合台南市政府的政治考量,要求文化部提供完整的評估報告和開發計畫。
- 批評文化部不願提供完整資料,導致委員需自行查證,增加質詢準備難度。
- 強調提供資訊給委員是文化部職責,要求部長團隊改善資料提供方式,並對不完整資料道歉。
高金素梅 立法委員
- 批評文化部推動的「旗艦文化路徑」(如阿里山林業鐵道、茶文化)缺乏原住民觀點,未呈現殖民時期對原住民族的掠奪與傷害。
- 以臺博館南門園區樟腦產業常設展為例,指出其未說明樟腦原料來源與原住民族的歷史連結,要求修正其歷史詮釋,並移除「百煉芬芳」等不當註解。
- 建議文化路徑應串聯大豹社忠魂碑、樂信‧瓦旦墓園、樟腦加工廠、三井倉庫、大稻埕、淡水港等地點,呈現完整的台灣在地歷史。
- 要求文化部拋開本位主義思維,重新思考台灣社會所需的文化路徑,並將原住民族在日本殖民時代的歷史納入,確保文化路徑具有靈魂與歷史底蘊。
蔡培慧 立法委員
- 要求國家人權博物館應強化520事件口述歷史調查,進行更深入的訪談與錄影,以建立更完善的在地知識資料庫。
- 關切偏鄉文化發展資源不足,建議文化部應盤點資源,激發偏鄉孩子共同創作兒童劇場,並提高表演藝術巡迴偏鄉的比例。
- 指出竹山竹藝園區因經費不足導致場地閒置,建議文化部應主動協助地方特色工藝與產業發展,並鼓勵其提案申請補助。
- 建議文化部在動漫文創鼓勵方面,應加強與地方連結,將台灣在地文化(如茶文化、農村文化、原住民文化)融入動漫創作題材,並透過國家文化記憶庫提供在地故事。
陳曼麗 立法委員
- 關切台灣民間文化技藝傳承問題,擔憂老師傅年邁、接班人不足,建議文化部應整理重點技藝,並建立學徒培訓及推廣機制。
- 指出布袋戲等傳統藝術面臨困境,建議文化部應加強對無形文化資產的預算支持與傳習制度,並透過「以演代訓」保障藝師收入。
- 關切公有建築物在拆除前才被發現具文資價值,建議應強化文化資產保存觀念,落實地方政府普查與研究,並建立台灣有形文化財標示系統。
- 指出高雄中油五輕工業區八成建築已拆除,呼籲應在建築物達到50年門檻時,提早進行潛在文化資產價值評估,避免事後搶救不及。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質疑文化部對原住民文化重視不足,缺乏具體政績,且預算占比過低,要求文化部提出具體成果並增加原住民文化預算。
- 詢問國家人權博物館是否納入原住民轉型正義議題,並規劃具體的常態性展示館。
- 追問海端鄉天龍吊橋及南投仁愛鄉莫那.魯道最後一哩路古戰場等原住民文資案的執行進度,批評文化部處理緩慢。
- 強調原住民文化是台灣共同的根,文化部應與原民會、地方政府合作,積極推動原住民文化發展。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立法委員
- 質疑文化部影視局將VR作品認定為「不是電影」,批評法規解釋僵化,要求與時俱進,主動納入文化科技施政方針。
- 指出文化部明年度預算突破200億元,但原住民文化預算占比不到0.5%,要求文化部應等比例增加原住民各項方案預算至4億元。
- 強調文化部對原住民的補助案多為「元素融入」而非專案,且平均每案金額過低,要求提供原住民專案計畫報告。
- 建議文化品牌、文化科技、文化經濟等方案應提供原住民專案,例如將原鄉部落茶產業、農村微型工藝納入試辦計畫,並主動匡列補助原鄉部落發展在地知識與數位加值。
相關人員回應
鄭麗君 部長 文化部
- 報告文化部107年上半年施政成果,包括再造文化治理、國家人權博物館成立、文化預算成長、文化平權、多元文化發展、藝文展演空間打造、歷史記憶連結、社區營造、文化經濟提升及文化科技推動等。
- 說明文化會報已召開3次大會,並有5個專案小組進行跨部會協調,已與9個部會合作推動計畫,並指示各部會盤點修復國公有文資。
- 公共媒體法草案預計公告後召開公聽會送行政院審查,目標是明年完成立法,以適用下一屆公視董事會。
- 公共媒體整合旨在因應數位匯流與國際化,提升資源綜效,並強調公共媒體應具獨立預算、超越黨派的董事會選任制,並設立「國際頻道」。
- 文化部正研議文化基本法中設立文化發展基金,以固定撥款方式增加公共媒體預算,維持其獨立來源。
- 文化藝術獎助條例修法重點在強化藝術文化工作者權益保障、稅制鼓勵及訂定藝文採購辦法,保障合理報酬。
- 針對華藝網事件,已組成專案小組建立通報窗口,提供藝術家法律協助與法扶機制,並將追回補助款。
- 時尚跨界旗艦計畫旨在推動時尚文化及產業跨域發展,已公告人才培育補助要點,鼓勵國內設計師作品使用,並將與教育部合作擴大培育範疇,連結在地產業聚落。
- 承認過去政府重創作補助但缺乏空間政策,承諾盤點國公有文資空間活化,並協調文創園區保留一定比例供藝文工作者進駐。
- 金馬獎由電影基金會獨立辦理,文化部每年會關心,政策目標是透過文策院提升電影產製量,支持新銳人才,但需2至3年產製期。
- 「下一部電影」補助計畫已准核28案,但實際提出產製計畫需時間,文化部會持續支持,並檢討國際影展範圍。
- 公共藝術設置條例將在修法過程中檢討,思考如何催生城市所需公共藝術,並透過「設計驅動跨域整合創新計畫」導入設計思維於公共設施與城市設計。
- 承諾會持續推動520事件口述歷史調查,並增加人權館預算,持續發展第二、第三階段訪談。
- 針對偏鄉文化發展,將盤點部內資源,並透過與教育部合作的文化體驗教育專案計畫,逐步擴大推動,納入在地文化元素。
- 支持動漫文創與地方結合,透過國家文化記憶庫導入在地故事,協助創作者在漫畫基地及IP內容實驗室進行在地連結。
- 針對無形文化資產,已翻轉預算結構,明年文資局預算成長3倍,加強人間國寶傳習制度,並透過「以演代訓」保障藝師收入。
- 針對VR作品分級問題,承認回函文字不妥,已請影視局檢討,未來法規解釋應更具彈性,基於支持角度做寬廣解釋。
- 強調原住民文化是台灣共同的根,文化部與原民會組有共同工作平台,多項計畫融入原住民文化發展,並有專案預算增加,如史前館將成立南島文化研究中心。
徐宜君 局長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產業局
- 說明「下一部電影」補助計畫採兩年內提出申請,導演可自行決定何時提出,並準備計畫,因此申請數需時間累積。
- 針對兒少節目補助,表示過去每年約5件申請案,今年因放寬補助限制,已有12件申請,預計11月份公告補助名單。
- 澄清「再見瓦城」入圍威尼斯影展平行單元,依規定最高補助2,000萬元。
王淑芳 司長 文化部影視及流行音樂發展司
- 說明台南市政府申請地價稅減免,文化部認為沒有問題,行政院核定的重大公共建設計畫可逕向財政部申請減免。
- 表示台南岸內糖廠影視基地計畫書約50幾頁,文化部已批核同意,將儘快發文,並會提供摘要版本給委員。
施國隆 局長 文化部文資局
- 說明海端鄉天龍吊橋案已於8月份審查完畢,核定補助1,320萬元,補助比例55%。
- 說明仁愛鄉莫那.魯道最後的古戰場案已完成調查研究與細部設計,但因地方政府尚未給予文化景觀身分,目前仍在進行中,文資局已在催促。
相關後續
- 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 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或至委員辦公室說明。
- 主席要求文化部綜規司、文資局、傳統藝術中心、國立歷史博物館、美術館、工藝研究發展中心、臺灣博物館、史前文化館、臺灣歷史博物館、臺灣文學館及人權博物館等單位盤整所有歷史陳述,修正未及在地文化、歷史的部分,並提供報告給委員會。
- 主席要求新竹、彰化、臺南、臺東生活美學館等單位,加強都會原住民與部落的連結,並提供資料給召委。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78801
- 卷/期/冊
- 107/88/1
- 發布日期
- 2018-11-08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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