稅捐稽徵法修正與財政政策檢討:聚焦稽徵公平、電商課稅及經濟因應
財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8-10-24
LawTrace 法律歷程:稅捐稽徵法
本次財政委員會審查多項「稅捐稽徵法」修正草案,重點涵蓋滯納金加徵、自動補報免罰認定、重大欠稅公告及行政救濟程序。會議亦深入討論跨境電商課稅公平性、海外資金回流、股市波動、稅收超徵運用、長照財源等廣泛財政議題,並質詢財政部對中美貿易戰及加入國際組織關稅衝擊的因應策略。多數修正案將擇期續審,部分議題要求財政部研議並提交報告。
討論事項一
審查「稅捐稽徵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討論事項第一案至第十一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多項稅捐稽徵法修正草案,核心議題包括滯納金加徵方式、自動補報免罰的認定時機、重大欠稅人限制出境與公告、租稅優惠追回機制,以及稅務行政救濟程序的合理性與效率。
- 同時討論了跨境電商課稅公平性、海外資金回流與租稅特赦、股市穩定、稅收超徵運用、長照財源及貨物稅改革等廣泛財政政策議題。
相關爭議
- 滯納金加徵比例:賴士葆委員依大法官釋憲意旨,建議將現行每逾2日加徵1%滯納金,修正為每逾2日加徵0.1%至1%,認為現行比率過高;財政部則認為現行1%適中,並建議對不可抗力原因免徵滯納金的文字酌作修正。
- 自動補報免罰認定時機:吳秉叡委員主張應以稅捐機關「公文通知到達納稅義務人」之日,作為喪失自動補報免罰資格的起始日,避免納稅人不知內部調查而權益受損;財政部則認為內部調查即為開始,並擔心可能破壞誠實申報制度。
- 跨境電商課稅公平性:多位委員質疑境外電商在台交易稅收不足,對本土電商不公,尤其淘寶等貨物交易稅收掌握不足;財政部雖表示針對勞務部分已修法,貨物部分由海關代徵,並將要求境外電商明年起開立雲端發票,但承認淘寶等平台未納管,稅收掌握仍有挑戰。
- 海外資金回流與租稅特赦:委員們關切政府是否規劃租稅特赦,以及海外資金與海外所得的課稅區別。財政部澄清目前無「租稅特赦條例」,強調海外資金與所得不同,所得依法課稅,資金回流需考量租稅公平與洗錢防制,並避免流向房市股市。
- 稅收超徵與還稅於民:多位委員指出財政部連續多年超徵稅收,建議應「還稅於民」;財政部則解釋因總預算仍有赤字,超徵稅款主要用於減少舉債,並表示稅收預估會持續改善。
- 逃漏稅限制出境的法官保留原則:郭正亮委員主張限制出境應採「法官保留」原則,以保障人身自由;財政部則依據司法院釋字解釋及實務即時性考量,認為維持現行行政處分方式較為適當,並說明已設有條件執行規定。
- 訴願繳納半數稅額規定:陳賴素美委員質疑稅捐稽徵法第39條規定,納稅人提起訴願前須繳納半數稅額或提供擔保,恐侵害人民行政救濟權利,尤其對小額案件不公;財政部回應此為租稅保全措施,並表示會檢討是否調整比例。
立法委員發言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稅捐稽徵法第20條,建議將滯納金加徵比例從每2日1%調降至0.1%至1%,以符合大法官釋憲意旨,避免過苛。
- 質疑財政部對中美貿易戰的因應措施不足,並關切股市下跌及外資撤離對台灣經濟的影響。
- 批評財政部稅收年年超徵卻不還稅於民,認為預算編列標準過低。
- 對金管會主委顧立雄在財政政策上撈過界表示不滿,要求財政部長捍衛權責。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主張自動補報免罰的起始日應為稅捐機關「公告或公文書通知到達納稅義務人之日」,以避免納稅人因不知內部調查而喪失免罰權益。
- 質疑跨境電商在台交易的稅收不足,要求財政部提供確切數據,確保台灣電商與境外電商在公平的立足點上競爭。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質詢財政部稅改進度,特別是薪資費用扣除部分,並關切中美貿易戰的長期影響及政府的因應準備。
- 質疑財政部所稱的1.4兆元舉債額度是否足以因應金融風暴或重大災變,並批評政府在租稅特赦政策上立場模糊、權責不清。
徐永明 立法委員
- 追問警用車進口免稅的進度,要求財政部加速召開稅率審議小組會議並報行政院。
- 質疑台灣彩券普獎獎金規則不合理,即使中獎人多導致獎金不足400元,仍應由大獎補足而非削減小獎得主獎金,認為此舉有欺騙民眾之嫌。
- 建議擴大台灣Pay使用範圍,允許悠遊卡購買台彩,並檢討國產署對文化資產維護的被動態度。
余宛如 立法委員
- 關切數位經濟下跨境電商的課稅議題,特別是Uber Eats等平台未開立發票的問題,要求財政部確保租稅公平並掌握金流。
- 質疑淘寶網等大型境外電商在台灣的巨額交易額卻未納入課稅範圍,對台灣電商及零售產業造成不公平競爭,要求財政部提出全面性檢討報告。
盧秀燕 立法委員
- 關切近期股市暴跌,詢問財政部對股市現況的評估及國安基金是否備戰進場。
- 質疑政府爭取加入WTO及CPTPP時,財政部未進行關稅衝擊及利弊評估,恐損害台灣產業利益,要求財政部洽經濟部及農委會提供相關報告。
- 建議將期貨交易稅率固定在10萬分之2,而非維持動態調整,以提供市場穩定預期。
郭正亮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稅捐稽徵法第24條,主張逃漏稅限制出境應採「法官保留」原則,以保障人身自由,而非由行政機關逕自處置。
- 提案修正稅捐稽徵法第34條,建議將重大欠稅案件統一由財政部公告,以方便民眾查詢。
- 關切稅捐稽徵法第39條訴願前繳納半數稅額規定,認為應酌情降低。
- 要求財政部於下會期提出稅捐稽徵法修正版本,以秉持納稅者權利保護法精神,讓權利義務更一致。
王榮璋 立法委員
- 質疑稅捐稽徵法第48條第2項規定,企業因違反環境保護、勞工、食品安全衛生相關法律而追回租稅優惠的合理性,認為應考量是否擴大適用範圍至其他重大違法行為,並檢討相關作業原則的明確性及執行成效。
- 質疑「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中,使用電子支付與稅務違章情節減免處罰之間的關聯性不合理,要求財政部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羅明才 立法委員
- 關切台灣經濟不景氣與稅收超徵現象,再次呼籲「還稅於民」,並建議政府減少不必要支出。
- 詢問財政部對海外資金回流與租稅大赦的規劃,並質疑洗錢防制法對民眾造成困擾。
- 關切股市下跌,呼籲國安基金護盤應兼顧上櫃公司及中小企業,而非僅護盤上市公司權值股。
- 建議財政部對網路電商交易稽核應「抓大放小」,多輔導青年創業而非積極查稅。
江永昌 立法委員
- 要求財政部明確定義自動補報免罰的「調查日起始點」,避免因法人與自然人稅目不同而有模糊不清的認定原則。
- 澄清海外資金與海外所得的課稅差異,反對將兩者混淆以租稅特赦方式包裹處理,主張海外所得應依法課稅,但可考慮給予投資誘因的優惠稅率。
- 質疑央行儲蓄過剩的說法,認為國內缺乏好的投資標的,並主張海外資金回流應避免投資房地產或股市。
- 關切經濟委員會研議將政府持股20%以上公司納入國營事業的修法方向,認為此舉將限制公股銀行經營彈性,並可能導致政府透過其他機構持股規避監督。
陳賴素美 立法委員
- 關切台灣在全球金融保密指數排名上升,恐損害國家形象,並詢問財政部對此的看法與因應。
- 質詢全國欠稅金額持續攀升,欠稅大戶名單多為老面孔,追繳成效不彰,並關切稅捐機關追稅是否轉嫁至一般民眾。
- 要求財政部加速審理超過8年的行政救濟案件,保障納稅義務人權益。
- 質疑稅捐稽徵法第39條訴願前繳納半數稅額規定,認為此舉侵害人民行政救濟權利,且稅捐機關「球員兼裁判」的複查程序恐流於形式。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強烈不滿財政部推翻前任部長對長照特別扣除額的承諾,認為政府言而無信,要求財政部說明稅損評估與政策轉變的心路歷程。
- 批評上次稅改只為解決有錢人的股利所得課稅問題,卻犧牲小老百姓權益。
- 質疑大法官釋憲第75號(薪資費用扣除)對減稅對象的影響,並主張應優先照顧長者。
羅致政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稅捐稽徵法第41條之1,建議對違反禁奢令者處以刑罰,以加強嚇阻效果,並要求財政部與法務部研議更積極的配套措施。
- 質詢法務部對違反禁奢令者的管收成效,並關切其他國家是否採行刑罰手段。
- 建議財政部應檢討對重大逃漏稅案件的裁罰機制,使其更具彈性與區分性,避免法官裁量空間過大,以維護政府公權力與社會形象。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建議修正財政部長蘇建榮的網路個人資料,將其稱為「台灣Pay之父」,並詢問台灣Pay的推廣進度與效益。
- 建議台灣Pay每消費100元應回饋1%給長照或慈善機構,以增加公益性與民眾使用意願。
- 關切贈與稅稅收大幅減少,質疑長照財源的穩定性,並要求財政部提出檢討報告。
- 質疑財政部對稅收超徵的運用方式過於籠統,認為應有更妥善的處理方式,避免人民感受不佳。
施義芳 立法委員
- 質詢財政部能源稅的規劃進度,並關切是否仍依循「四不原則」,要求提供時間表。
- 建議檢討彩色電視機、除濕機等過去被視為奢侈品但現已普及的電器用品貨物稅,考量降低稅率或取消,並詢問委外研究進度。
- 關切進口水產品因海關查價導致成本增加轉嫁消費者的問題,要求關務署檢討押款放行及查價標準,避免民怨。
- 質疑關稅法第29條及35條中「合理懷疑」的模糊空間,要求關務署明確第一線人員的執行SOP,並檢討檢察官不起訴仍開罰的爭議。
- 建議保稅區和課稅區貨物標示應區隔,支持離島免稅商店免標中文的修法方向。
相關人員回應
蘇建榮 財政部部長
- 回應稅捐稽徵法修正草案,對於增訂應納稅額繳納困難延期或分期、行政救濟應補繳稅款加計利息、課稅處分逾8年不得再核課等議題,表示尚值審酌或建議維持現行規定。
- 針對滯納金加徵比例,認為現行每逾2日加徵1%適中,但對不可抗力原因免徵滯納金可酌作文字修正。
- 說明跨境電商課稅已修法針對勞務部分,貨物由海關代徵,並預計2019年1月1日起要求境外電商開立雲端發票,但承認淘寶等貨物交易稅收掌握仍有挑戰。
- 澄清目前無「租稅特赦條例」,強調海外資金與海外所得不同,所得依法課稅,資金回流需考量租稅公平、洗錢防制及避免流向房市股市。
- 表示財政部會密切關注股市動態,國安基金幕僚單位隨時備戰,但進場需經管理委員會共識決且條件嚴格。
- 說明財政部對加入WTO及CPTPP的關稅衝擊評估,會尊重經濟部及農委會等產業主管機關意見,並會洽請其提供相關評估報告。
- 傾向維持期貨交易稅率的動態性,以保有政策工具調節市場。
- 回應逃漏稅限制出境議題,表示依大法官解釋及實務即時性考量,維持現行行政處分方式較適當,並說明財政部網站將設置專區統一公告全國重大欠稅案件。
- 同意將檢討稅捐稽徵法第48條第2項關於追回租稅優惠的適用範圍,並承諾對「稅捐稽徵機關辦理稅捐稽徵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停止並追回租稅優惠待遇作業原則」及「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 說明稅收超徵主要用於減少舉債,並表示會適當說明,避免人民誤解。
- 指出能源稅尚無時間表,貨物稅已委託學者研究檢討,預計明年4月完成報告。
- 回應長照財源議題,表示財政部負責財源籌措,將配合衛福部規劃,並強調目前長照財源預估仍可穩健挹注。
- 表示將與公股行庫及財金公司討論台灣Pay回饋公益的建議,並會加速台灣Pay應用場景的擴大。
李慶華 財政部賦稅署署長
- 說明自動補報免罰的認定,目前內部有作業原則,會檢視並修正與函查或通知不符的規定,尤其是電腦選案調查案件。
- 解釋跨境電商Uber Eats等平台暫免開立發票是基於簡化處理及境外電商系統調整需時,但2019年1月1日起將要求開立雲端發票,並強調金流可掌握,無逃漏稅問題。
- 說明目前已掌握94家境外電商定期申報營業稅,並持續溝通輔導,但明年1月1日實際轉開立發票家數需持續觀察。
- 回應逃漏稅限制出境議題,表示曾三度詢問法院,法院基於即時性及功能最適原則,認為無需事前法官保留,並說明已訂有規範,針對隱匿或處分財產等行為才會限制出境。
- 說明每年可追回的欠稅約200多億元,並督促各地國稅局加強清理欠稅,與行政執行署合作追討重大欠稅。
- 解釋稅捐稽徵法第48條第2項原則制定較晚,是因為釐清租稅優惠範圍,目前僅執行過1件相關案件,將主動要求主管機關檢視嚴重違規案件是否適用。
- 說明貨物稅委外研究期程為今年9月至明年4月,將通盤檢討課徵稅目、稅率及參採國際作法,並會提供期中報告。
謝鈴媛 財政部關務署署長
- 說明警用車進口免稅的稅式支出評估報告已送工業局,待審議完成後將儘速召開關稅審議小組會議,原則上比照消防設備處理。
- 回應水產品進口查價問題,表示關稅是進口成本之一,海關可辦理押款放行不影響生鮮保存,但會檢討查價標準及押放比率,並注意業者無力繳納押款導致貨物損壞的爭議。
- 解釋關稅法第29條至35條的「合理懷疑」規定係依WTO交易價格協定,海關會說明懷疑理由並給予辯明機會,同時會檢討動輒移送地檢署的處理方式。
- 說明機場及離島免稅商店貨物標示中文問題,因離島建設條例未排除其他法律適用,將依立法院審議結果辦理。
- 表示台灣加入CPTPP的談判尚未正式啟動,因此目前沒有關稅衝擊及利弊評估報告,但若啟動諮商談判,關務署會與產業主管機關共同參與。
蕭家旗 財政部國庫署署長
- 證實台灣彩券普獎獎金在特定情況下可能因中獎人數過多而少於400元,但解釋此為遊戲規則規定,因應總獎金6成支出率限制,並表示會與台彩檢討。
- 說明悠遊卡購買台彩的規劃,目前將先開放一般現金卡使用,聯名卡部分將設限,避免過度投注,並預計很快會核定。
- 確認台灣Pay與運彩將採相同規範,未來可望推動悠遊卡支付台彩。
曾國基 財政部國產署署長
- 回應國產署轄下文化資產維護問題,表示已與文化部文化資產局合作清查所有246處文化資產,並將依重要性編列修繕計畫,爭取中長程計畫進行維護與修復,避免被罰或損毀後才處理。
洪培根 法務部參事
- 說明禁奢令目的是為實現公法上金錢給付的執行可能性,違反者會向法院聲請管收,並表示有案例發生。
- 對於是否在行政執行法中增加對違反禁奢令者的刑罰,表示需綜合考量,因公法上金錢給付不僅限於稅捐,且目前尚未蒐集到其他國家採行刑罰的資訊,將回去研究。
相關後續
- 本次會議審查的11個「稅捐稽徵法」修正草案,尚未審查完竣,將另擇期繼續審查。
- 委員盧秀燕等提出的臨時提案,要求財政部洽經濟部及農業委員會試算加入WTO及CPTPP後的關稅損失及產業利弊評估,並提供財政委員會全體委員,經文字修正後照案通過。
- 委員林德福、蔡易餘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財政部以書面答復。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財政部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
- 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相關資料,亦請於期限內送交各相關委員。
- 財政部承諾將對「稅捐稽徵機關辦理稅捐稽徵法第四十八條規定停止並追回租稅優惠待遇作業原則」及「稅務違章案件減免處罰標準」提出書面檢討報告,並併同第四十八條第二項的部分一併檢討,於1個月內送至委員辦公室。
- 財政部表示將行文給主管租稅減免的機關,要求其主動通報類似違反環保、勞工、食品安全衛生等情節重大案件。
- 財政部承諾將在財政部網站上設置專區,統一公告全國各稅捐稽徵機關的重大欠稅案件,預計於明年7月1日之前完成。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79301
- 卷/期/冊
- 107/93/1
- 發布日期
- 2018-11-16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