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察院預算審查與職權爭議:聚焦司法介入、人權及運作效能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18-12-19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監察院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核心議題涵蓋監察權行使分際、國家人權委員會設置、公務人員薪資與派遣制度、以及監察院運作效能與預算編列合理性。多位立法委員質疑監察院在司法案件介入、吹哨者保護、貪瀆案調查及網站資訊透明度等方面的表現,並提案凍結或減列預算。監察院秘書長則就相關質疑進行說明,並承諾將提交多項書面或專案報告,部分預算經協商後予以凍結或減列。
討論事項一
審查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監察院主管(不含審計部及所屬)收支部分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監察院108年度預算編列的合理性與必要性,同時也廣泛討論監察院在憲政體制下的職權行使分際、運作效能、司法案件調查、人權保障及資訊公開透明等核心議題。
- 會議特別關注監察院在處理重大貪瀆弊案、吹哨者保護、公務人員待遇、以及國家人權委員會設置等方面的具體作為與成果。
相關爭議
- 監察權與司法權分際:陳師孟監委主張因監察院與司法院關係緊張,應由總統召集院際會議協調,引發監察院是否過度介入司法審判核心的爭議。
- 監察院調查案件效率與成果:多位委員質疑監察院自動調查案件數量激增,但未提出報告的比例過高,且對重大弊案調查進度緩慢,質疑其辦案標準與成效。
- 吹哨者保護機制:黃國昌委員質疑監察院耗費資源考察吹哨者保護機制,卻在實際揭弊公務員遭免職後毫無作為,且有被彈劾的貪污官員升官,甚至有揭弊者資訊外洩情況。
- 監察委員言行與政治中立:吳志揚委員批評陳師孟監委對選舉結果的政治性評論,認為其言行不符監察委員身分且涉入政治,建議送紀律委員會。
- 預算編列合理性:委員質疑監察院預算較去年增加近6,000萬元,但其運作效能不彰,並特別針對技工、工友、司機員額未補足仍正常運作、首長專用車輛過多、網站資訊系統老舊等問題,提出預算減列或凍結。
- 國家人權委員會設置:總統府已表達共識將人權會設於監察院,但監察院尚未收到正式公文,且內部對人權委員資格與職權分工仍無共識,進度緩慢。
- 監察法及施行細則修正:委員要求檢討監察法施行細則中關於偵查或審判中案件調查的模糊用語「應盡量」,並建議將貪污瀆職案移送檢調處理。
立法委員發言
吳志揚 立法委員
- 質疑陳師孟監委要求總統召集院際會議解決監察權與司法權爭議的適當性,認為事務性問題應由秘書長協調,權限爭議屬大法官職權。
- 批評陳師孟監委的政治性言論,認為其涉入政治且不符監察委員自律公約,建議將其送紀律委員會。
- 提案凍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一般行政預算30萬元,要求提出專案或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婚喪生育、子女教育及低薪配套補助預算十分之一,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檢討軍公教員工居住公有宿舍房租津貼扣繳數額,並於6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質疑監察院立法計畫「一片空白」,年度預算增加近6,000萬元,但懲治貪官、糾舉弊案功能不彰。
- 批評監察院對新竹縣公務員揭發貪污卻遭免職的吹哨者保護案無作為。
- 指出被監察院彈劾的台北監獄收賄者竟獲升官,質疑法務部矯正署藐視監察權。
- 揭露法務部矯正署內部有官員洩漏吹哨者資訊並威脅內部人員,要求監察院調查。
- 質疑金管會主委李瑞倉為慶富案喬貸款,金管會卻未移送監察院彈劾,且監察院遲至質詢後才併案調查。
- 批評監察院處理黑道議員強入股酒店案,竟指示法院為無罪諭知,質疑辦案標準不一。
- 要求監察院調查馬英九、吳敦義競選連任時陳慶男涉嫌非法政治獻金案的進度。
- 提案減列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策略性人力資源跨域整合服務」業務費20萬元及設備及投資159萬5千元。
- 提案凍結監察院「議事業務」預算200萬元,要求針對重大貪腐弊案處理進度提出專案報告。
- 質疑監察院首長專用車輛過多(28台),司機配置不合理,要求檢討。
- 質疑監察院網站資訊老舊且更新緩慢,要求改善資訊管理效率。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詢問監察院糾正案數量趨勢,並質疑行政機關對糾正案逾期未改善時,監察院的質問是否有效。
- 關切監察院對檢方「他字案」濫用的糾正案,詢問監察院是否認為其違法或違憲,以及法務部若回應為偵查必要時,監察院將如何處置。
- 質疑教育部對台大校長遴選案糾正的回應態度,認為僅稱「法律見解不同」並非改善態度。
- 關切陳水扁保外就醫「趴趴走」事件,質疑法務部有無處分違失,並建議監察院檢討受刑人醫療人權保障,或對法務部提出糾正案。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質疑監察院聲請黨產條例釋憲案,大法官不受理的理由是監委職權範圍外,認為監察院挑戰立法院立法權破壞權力分立。
- 質疑監察院在年金改革法案實施前即提出調查報告,不符彈劾、糾舉或審計職權。
- 質疑監察院調查審判中案件,干涉司法獨立,認為「他字案」是否適當非監委職責。
- 批評監察院調查案件數字(特別是自動調查)不斷增加,但未提出報告的比例過高,質疑其調查目的與成效。
- 質疑監察院宣傳「幫國家賺錢」的職責,認為監察院應專注於彈劾、糾舉、審計。
- 提案凍結監察院「調查巡察業務」預算10%,並建議監察院自行檢討地方巡察制度。
許毓仁 立法委員
- 關切台大校長遴選糾正案進度,質疑教育部逾越憲法適法性監督範圍,要求監察院明確辦理,並詢問是否會糾舉教育部長。
- 質疑監察院彈劾案採無記名表決的理由,認為應朝公開透明、記名表決方向修法。
- 批評監察院立法計畫內容空泛,要求提供具體修法方向及立法意旨。
- 質疑監察院資訊管理預算編列1,300多萬元,但網站老舊、資料未更新,且委員巡察行程資訊空缺,要求提出改善計畫。
- 提案凍結監察院「議事業務」預算,要求說明性別平等議題的督促情況。
- 提案凍結監察院「國際監察事務活動」預算,要求說明參與會議內容、考察成果及具體效益。
- 質疑監察委員國外考察流於形式,要求提供考察明細及成效。
- 批評監察院預算因增加監委而膨脹,但監委辦案績效不彰,無法接受此種預算編列方式。
鍾孔炤 立法委員
- 關切監察院推動「陽光四法」電子化作業的效率,特別是財產來源不明案件的查核比例。
- 指出監察院財產申報系統對Apple系統使用者不友善,要求與法務部協調改進。
- 質疑監察院國際交流報告僅說明各國制度,缺乏對台灣人權現況的展望與研議。
- 要求監察院提供國家人權機構專案小組的修法草案進展與展望書面資料。
周春米 立法委員
- 確認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已將人權委員會設置於監察院的兩方案送監察院參考研議,並詢問監察院的研議與修法進度。
- 質疑監察法施行細則第27條第2項關於偵查或審判中案件調查的「應盡量」用語過於模糊,要求檢討修正。
- 指出監察院核派調查案件未提出報告的比例過高,質疑調查成效與標準。
- 提案凍結監察院「調查巡察業務」預算30萬元,要求加強地方機關巡察報告的明確性與透明度,並改善資料系統。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揭露花蓮縣政府去年多個採購案涉嫌以縣政宣導名義,私下包養媒體記者,且部分標案未依法公告。
- 要求監察院調查花蓮縣政府前副秘書長與記者遊說有無違法失職,以及縣政府採購案有無違法。
- 要求監察院調查公廣集團(原民台、客家台)記者涉嫌被花蓮縣政府包養的責任,並呼籲其他媒體公開交代。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要求監察院儘快將國家人權委員會相關草案送立法院審議,並積極研擬符合巴黎原則的機制。
- 建議國家人權委員會應有具人權學養的專家學者加入,區分積極促進與消極調查職能。
- 批評監察院將與人權無關的貪瀆案等列為人權案件,顯示其對人權案件分類有誤。
- 要求監察院檢討公開調查報告時過度揭露個人資料的問題,建議採A、B版區隔,並訂定公告標準。
- 提案凍結監察院「議事業務」預算,要求在公告時兼顧當事人隱私。
林為洲 立法委員
- 指出監察院在政治人物相關案件及司法介入案件上常有高度爭議,建議應轉向處理較無爭議的業務。
- 提案設立「兒童監察使」專責單位,以因應兒虐事件頻傳且兒童無法自我申訴的特性,並監督現有兒童保護機制。
- 質疑監察院對設立兒童監察使的研議進度緩慢,僅停留在「鬼打牆」階段。
- 要求監察院立案調查中選會陳英鈐主委及相關人員,認為其行政措施明顯無能。
相關人員回應
傅孟融 監察院秘書長
- 承認陳師孟監委在談話會中曾提出總統召開院際會議的議案,原因涉及監察權與司法權分際及預算問題。
- 表示監察院最終決議不請總統召開院際協調會,因無慣例可循,將先調查委員調卷實務困難再處理。
- 承認監察院對新竹縣吹哨者遭免職案無作為,承諾回去會告訴監察委員進行調查。
- 承諾會調查台北監獄收賄者升官案,以及法務部矯正署洩漏吹哨者資訊案。
- 表示李瑞倉案已立案調查中,但未說明具體立案時間,承諾會後提供。
- 表示陳慶男非法政治獻金案已開始調查。
- 說明監察院糾正案後,若機關逾期未改善,可進一步質問甚至彈劾。
- 表示「他字案」是否適當屬立法政策問題,監察院僅點出問題供主管機關參考。
- 表示台大校長遴選糾正案已行文教育部,需待教育部答復後再決定後續處置。
- 說明彈劾案採無記名表決是因監察法施行細則規定,且可保障委員行使職權無壓力。
- 表示監察院已努力推動「陽光四法」電子化作業,提升效率。
- 說明監察院有國家人權機構專案小組,並研擬修法草案,但需待總統府正式通知才能定調。
- 同意檢討監察法施行細則第27條第2項「應盡量」的模糊文字,並將配合監察法修正進度。
- 表示監察院有對兒童案件進行調查,並召開研討會,可於人權委員會下設小組加強辦理。
- 表示中選會陳英鈐主委相關案件已立案調查4案。
- 強調監察院預算編列覈實,人事費增加是因調薪及職等調整,業務費增加不多。
- 解釋監察院建築是國定古蹟,維修程序冗長,工程進度受限於審查、招標及試作,並非規劃不當。
- 說明監察院有參加國際監察組織會議,是少數以國家名號參加的組織,旨在履行會員義務、提升能見度。
陳美延 監察院財產申報處處長
- 說明監察院歲入預算編列保守,因政治獻金法及利益衝突迴避法修正後,罰鍰收入可能降低。
- 說明106年度財產申報查核比例為5.71%,並解釋計算方式。
- 承認監察院財產申報系統對Apple系統使用者不支援,因經費有限,將與法務部協調編列預算改善。
黃坤城 監察院處長
- 說明監察院司機招募困難,因需從中央機關移撥,導致員額長期不足。
- 解釋車輛維護費增加是因車齡增長,並強調公務車除接送委員外,主要用於公務輪派。
- 說明監察院古蹟修復工程總價金為6,600多萬元,已支付3,600多萬元,預計明年6、7月完工,並承諾提供詳細資料。
蔡芝玉 監察院資訊室主任
- 說明資訊管理維護費包括41個系統,已整併為17個委外專案,並減列50多萬元支出。
- 解釋網站整變改善費用200萬元用於全球資訊網改版,以符合行動載具響應式網頁及無障礙AA標準。
- 說明資訊維護費增加292萬元是為配合108年資通安全管理法及其子法規定,因監察院為A級資安機關,需支應相關法遵事項費用。
陳月香 監察院會計主任
- 說明108年度預算增加主因是11位委員及助理加入,導致人事費增加約4,500萬元,水電、郵資等事務經費也增加。
- 強調資訊經費主要用於「陽光四法」系統電子化,與各行庫介接資料耗費大量努力,維護費用必要。
- 表示監察院預算編列已非常節制,國內旅費等科目已努力控制,減列將嚴重影響運作。
林明輝 監察院人權委員會執行秘書
- 說明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曾討論監察院提出的國家人權委員會兩方案,但未達成共識。
- 說明監察院人權委員會已設性別平等小組,並將獨立於委員會,由院長親自召集,加強處理。
- 解釋「兒童監察使」在國外與監察院職權不同,監察院人權委員會可設小組對不同弱勢者加強保護。
- 表示監察院曾於104年送國家人權委員會草案給總統府人權諮詢委員會,目前內部仍有不同意見在討論中,可提供104年版本。
鄭旭浩 監察院調查處處長
- 說明李聰祥調查案的調查意見並未直接「做無罪諭知」,而是請司法機關研提再審。
- 表示監察院已於10月31日函覆黃委員關於司法陳情及調查案件的處理速度資訊,並已公開於網站。
- 說明委員出國考察是為通案性調查研究蒐集國外資料並巡察駐外館舍,職員出國考察則為提升專業能力協助委員。
- 列舉監察院曾進行托育服務、食品安全、農地污染、人力高出低進、社會住宅、跨國司法互助等專案調查研究。
- 說明專案調查研究可能僅提供行政院參考建議,不一定涉及彈劾、糾正。
- 說明地方巡察有法源依據,且有主題性,例如澎湖垃圾問題、金門馬祖土地問題等,並有糾正案績效,可透過內部共識修改巡察辦法。
汪林玲 監察院綜合規劃室主任
- 說明監察院參加國際監察組織會議是為履行會員義務,提升國家能見度及人權國際交流,經費拮据但屬必要。
張惠菁 監察院統計室主任
- 解釋調查案件未提出報告的統計數據可能包含累計未結案部分,與當年核派案件數計算方式不同。
相關後續
- 監察院歲入預算中,吳志揚委員關於增列罰款及賠償收入的提案不予處理。
- 監察院歲出預算第1目(一般行政)中,減列1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凍結300萬元,待監察院針對委員提案提出專案或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監察院歲出預算第2目(人事行政之政策規劃執行及發展)中,凍結200萬元,待監察院針對委員提案提出專案或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監察院歲出預算第3目(調查巡察業務)中,減列8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凍結300萬元,待監察院針對委員提案提出專案或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監察院歲出預算第5目(營建工程)中,凍結200萬元,待監察院針對委員提案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監察院需於1週內提交黃國昌委員所要求的古蹟修復工程詳細招標、決標、契約及付款紀錄資料。
- 監察法施行細則第27條第2項將配合監察法修正進度進行檢討修正,並就周春米委員的建議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 段宜康委員關於花蓮縣政府採購案的調查報告,監察院將於6個月內提出(原建議3個月)。
- 本次會議通過之決議,文字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 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監察院主管收支部分審查完竣,提報院會,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80702
- 卷/期/冊
- 108/7/2
- 發布日期
- 2019-01-25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