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委員會審查公司法、工廠管理輔導法及冷凍空調業管理條例修正草案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18-12-20
LawTrace 法律歷程:冷凍空調業管理條例、工廠管理輔導法、公司法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多項法案,其中「公司法第228條修正草案」因將大幅增加中小企業會計師簽證成本及實務執行困難而引發委員強烈反對。而「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草案」則因行政院版遲未提出,且涉及未登記工廠合法化、農地保護等複雜議題,經決議暫緩審查。另「冷凍空調業管理條例修正草案」則保留送院會協商。
討論事項一
工廠管理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討論事項第一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繼續審查多位委員所提之「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草案,主要聚焦於未登記工廠的納管、輔導與合法化問題,特別是針對2008年3月14日前既存工廠的臨時登記期限即將於2020年6月2日屆滿,以及後續修法方向。
- 討論內容涵蓋延長臨時登記受理與輔導期限、放寬適用對象、強制拆除新設未登記工廠,以及如何在農地保護、污染防治與經濟發展間取得平衡的修法策略。
相關爭議
- 行政院修法進度緩慢:多位委員質疑行政院雖經多次跨部會協商,但遲未提出行政院版修法草案,導致法案審查延宕,使未登記工廠業者面臨極大不確定性。
- 就地合法與就地管控之爭:部分委員擔憂修法可能被誤解為「就地合法」,將導致合法工廠與違章工廠間的「工工相爭」不公平現象,經濟部則澄清為「就地管控」並要求合法化需付出代價。
- 臨時登記期限逼近:現有7,000多家已取得臨時登記的工廠,其登記將於2020年6月2日到期,若未能及時修法,恐導致這些投入環保、消防改善的工廠全部變為非法,造成巨大經濟衝擊。
- 缺乏基礎數據與配套:委員質疑經濟部缺乏全面盤點農地工廠的產業類別、污染程度等基礎資料,導致輔導措施僅為延長時效而未能根本解決問題,且現有工業區的區位問題也未妥善規劃。
- 環保與經濟發展的平衡:修法需兼顧農地保護、污染防治與經濟永續發展,行政院承諾將與環保團體溝通並召開公聽會,以凝聚社會共識。
立法委員發言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關切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進度,認為此為歷史共業,應加速解決。
- 支持就地列管的大方向,並要求政府加速腳步兌現對中小企業的承諾。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肯定行政院就地列管的大方向,並要求行政院務必於下個會期提出院版草案。
- 強調修法必須慎重,需召開公聽會並與環團溝通。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立法委員
- 質疑行政院未依決議在本會期提出修法版本,批評溝通與會議成果不彰。
- 指出農地工廠缺乏基礎資料(產業別、污染程度),僅延長輔導期是治標不治本。
- 強調工業區供需存在區位問題,政府缺乏整體規劃與跨部會協調,導致閒置率高。
蔡培慧 立法委員
- 反對未登記工廠「就地合法」及「無限延長」輔導期限。
- 主張應「就地管控」並實質解決污水污染、交通等問題,要求經濟部提出具體數據與解決方案。
- 指出合法工廠業者對違章工廠「雄雄」爭取合法化感到不公,形成「工工相爭」局面。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對行政院遲未提出修法版本表示失望,認為行政院藐視國會決議,恐讓希望落空。
- 強調農地上工廠是堅守台灣的基層中小企業,不該被「誅而後快」,應輔導納管。
- 警告若下會期仍未通過修法,已取得臨時登記的7,000多家工廠將全部打回原點,造成巨大經濟與社會問題。
相關人員回應
沈榮津 經濟部部長
- 說明行政院已召開6次跨部會會議研商修法方向,預計下會期提出院版。
- 指出針對2016年5月20日前既存的未登記工廠,若無環境污染、工安問題且合法繳稅,將採「全面納管、輔導改善、合法經營」方向處理。
- 澄清修法方向為「就地管控」而非「就地合法」,合法化需付出回饋金等代價。
- 承諾會與環保團體及未登記工廠業者溝通,並召開公聽會以凝聚共識。
- 表示將督促地方政府調查全國未登記工廠資訊,並兼顧農地保護、污染防治及經濟永續發展。
相關後續
- 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草案,另定期審查。
- 主席提醒經濟部及行政院應加緊腳步完成修法,否則中小企業將面臨困境。
討論事項二
冷凍空調業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討論事項第二案)
核心議題
本議程繼續審查「冷凍空調業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主要討論冷凍空調設備的設計、安裝、保養專業規範,以及其對公眾安全與業者工作權的影響。
相關爭議
- 業者工作權與專業規範:委員關切將家電業者納入冷凍空調業管理條例可能增加其負擔(如繳交6萬元加入工會),並影響其工作權。
- 公眾安全與專業施作:有意見認為公眾設施的冷凍空調安裝涉及冷媒處理與壓力磅數等專業,應由合格業者及技師施作,以避免專業疏忽導致的意外。
- 雨遮空間與空調設備預留:附帶決議提及雨遮規定可能限縮預留空調設備空間的需求,建議內政部重新檢討。
立法委員發言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表示不反對修法,但強調要修得更好,並關切家電業者可能因修法而需繳交高額費用加入工會,影響其工作權。
- 建議將莊委員與施委員的提案併案處理,並呼籲委員制訂對人民、企業有幫助的法案。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強調冷凍空調業管理條例修法關乎人命與公共安全,應儘早完成,並把重點放在保護民眾生命財產上。
- 主張公眾設施的冷凍空調應由合格業者及技師安裝,以確保專業與安全,杜絕非專業電器安裝業者代為施工的行為。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冷凍空調業管理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之第五條、第九條、第十條、第十四條之一、第十九條、第二十條及附帶決議一案,均保留送院會處理。
- 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並須交由黨團協商。
討論事項三
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 (討論事項第三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審查賴士葆等委員擬具之「公司法第228條條文修正草案」,主要針對公司財務表冊的編造者、會計師查核簽證範圍,以及查核者進行修正,旨在健全公司財務報告制度。
- 討論核心聚焦於修正案對台灣廣大中小企業可能造成的衝擊,特別是會計師簽證義務的擴大、實務執行上的可行性及與現行法規的調和問題。
相關爭議
- 增加中小企業負擔:提案要求不分公司資本額及規模大小,財務報表一律須經會計師查核簽證,經濟部與多位委員認為這將大幅增加台灣137萬家中小型企業的營運成本,恐引發民怨。
- 實務執行困難:修正案將表冊編造義務人擴大至「董事長、常務董事及會計主管」,並要求經「審計委員會或監察人」查核,但許多中小企業(如一人公司)未設常務董事、獨立董事或審計委員會,實務上難以執行。
- 權責混淆與與現行法規扞格:提案將表冊查核者由監察人擴大至審計委員會或監察人,但審計委員會僅適用於公開發行公司,且公司法體例中表冊編造由董事會負責,修正恐與現行公司法第20條及其他條文產生扞格。
- 圖利會計師疑慮:有委員質疑此修正案有刻意為會計師創造業務的嫌疑,而犧牲記帳士及中小企業的利益。
- 中資炒股與人頭問題:有委員延伸討論中資透過人頭規避主管機關審查炒作大同股票等問題,質疑現行法律對出借人頭行為缺乏法律效果,呼籲經濟部應主動研議修補法律漏洞,召集跨部會協商。
立法委員發言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堅決反對公司法第228條修正案,認為將對台灣137萬家中小型企業造成重大衝擊,增加其會計師簽證成本。
- 批評提案從都市觀點出發,忽略中南部及鄉下選區中小企業的困境,並表示將正式提案反對此修正。
- 呼籲政府必須在半年內重新擬定策略,積極爭取加入CPTPP等國際經貿組織,以補足因公投結果造成的衝擊。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強烈反對公司法第228條修正案,認為將加重137萬家中小企業的負擔,恐引起重大民怨。
- 質疑修正案是否有「圖利會計師」之嫌,並要求經濟部審慎考量。
- 肯定經濟部在離岸風電躉購費率上勇於任事,透過競價替全民省下4,000億元,並呼籲積極對外說明。
- 關切非洲豬瘟對台灣整體經濟的影響,要求經濟部評估並加強宣導。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強烈批評賴士葆委員提出的公司法第228條修正案「太離譜」,認為其將增加人民負擔,違背立法的初衷。
- 指出提案要求所有公司設置常務董事、會計師查核簽證等規定,不符合中小企業實際運作,將造成執行困難並扼殺記帳士的生存空間。
- 呼籲委員應制訂對台灣人民、企業有幫助的法案,而非提出窒礙難行的「烏魯木齊」提案。
鄭運鵬 立法委員
- 將台灣中小企業比喻為「透天厝」,批評公司法第228條修正案強迫其更換「帝寶」級會計系統,不僅增加成本,更因缺乏常務董事、審計委員會等架構而「做不到」。
- 強調修法將導致140萬家以上中小企業無法執行,面臨被處分的困境,對台灣經濟發展造成負面影響。
- 指出提案將特別法(證交法)內容納入普通法(公司法),會造成權責不分,且與一人公司等中小企業現狀脫節。
周陳秀霞 立法委員
- 質疑公司法第228條修正案關於常務董事設置及會計師查核簽證的規定,認為不符合實際運作,將造成執行困難,影響中小企業。
- 關切公司法中董事利害關係迴避規定若擴大,家族企業可能面臨全體董事需迴避表決的狀況,導致議案無法處理。
- 呼籲經濟部應研究符合實際運作的修法方式,避免窒礙難行。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揭露國營企業ERP系統服務商遭香港商挖角並帶走資訊,而該香港商背後由中國黨政高官控制,質疑經濟部輕忽國家關鍵基礎設施資訊外洩的國安風險。
- 要求經濟部徹查國安局通報後,經濟部內部回覆「一切合法」的輕忽態度,並提出具體應對措施。
- 指出中資透過人頭規避審查炒作大同股票等案,凸顯我國法律對出借人頭給中資的行為缺乏法律效果,要求經濟部主動召集跨部會研議填補法律漏洞。
相關人員回應
沈榮津 經濟部部長
- 針對公司法第228條修正案,表示若通過將增加中小企業成本並引起民怨,建議維持現行條文。
- 承諾會考量中小企業負擔,並與提案委員溝通,避免修法造成衝擊。
- 回應CPTPP議題,指出我國未能加入將形成關稅障礙,政府正努力對外溝通爭取加入第二輪名單,特別是與日本協調核食公投結果造成的困擾。
- 表示將徹查國營企業ERP系統資訊外洩疑慮,強調關鍵基礎設施的重要性,並將向委員報告處理結果。
- 承諾會請投審會檢討中資透過人頭規避審查的問題,並請龔次長研議召集跨部會會議填補法律漏洞。
李鎂 經濟部商業司司長
- 說明目前全國約70萬家公司,需會計師查核簽證約4萬6,000至5萬家,若加上行號則約160萬家。
- 指出若公司法第228條修正案通過,將有約137萬家中小企業需額外負擔會計師簽證費用(約數萬元)。
- 說明新公司法實施後,公司資料申報進度約36.5%,承諾會加強宣導並個別通知未申報公司,不會立即開罰。
- 解釋公司法中董事利害關係迴避是就個案認定,有關係需說明,對公司有害才需迴避表決。
吳豐盛 經濟部國營會副主任委員
- 表示國營會目前未接到國安局關於國營企業ERP系統資訊外洩的來函,但會進行了解。
相關後續
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八條條文修正草案,詢答完畢,另定期繼續審查。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80902
- 卷/期/冊
- 108/9/2
- 發布日期
- 2019-01-29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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