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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及刑法施行法修正案審查:聚焦時效延長、司法威信與資訊公開

司法及法制委員會會議日期:2019-11-25

LawTrace 法律歷程:中華民國刑法、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

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審查「中華民國刑法」及「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修正草案,核心討論追訴權與行刑權時效停止期間由四分之一延長至三分之一,以遏止罪犯潛逃。會議中亦廣泛討論司法改革、犯罪統計、酒駕防制及兩岸共打成效等議題。法務部與司法院針對修正案、資訊公開、同婚法規配合及科技偵查等提出回應與承諾,最終修正草案經審查通過並送院會公決。

討論事項一

審查「中華民國刑法第八十三條及第八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討論事項第一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中華民國刑法」第83條及第85條修正草案,旨在將刑事追訴權及行刑權時效停止進行的原因消滅期間,從原先的四分之一延長至三分之一,以維護國家刑罰權的實現並避免被告規避司法程序。
  • 會議中亦廣泛討論司法改革的相關議題,包括台灣高於日本的入監率、受刑人高齡化、毒品與酒駕犯罪問題、檢察官不起訴裁量權限,以及政府資訊公開與兩岸共同打擊犯罪的挑戰。

相關爭議

  • 新法溯及既往爭議:鍾孔炤委員質疑新法實施後,對於已發生但尚未完成追訴或行刑的舊案,應如何適用新舊法規,次長陳明堂解釋刑法「從舊從輕」原則,但施行法會再討論。
  • 司法對權勢者處理不公:段宜康委員引用樂陞案質疑檢察機關對有權勢者「高高舉起、輕輕放下」,並指出銀行異常配合李永萍小姐設定二胎貸款,檢方卻未深入追查銀行有無違法。
  • 通緝犯資訊公開爭議:鄭運鵬委員批評法務部以個資保護、資源耗費等理由,拒絕公開已判決定讞且未到案執行之通緝犯名單,認為這傷害司法威信,並質疑法務部的觀念停留在民國23年。
  • 酒駕生命教育強制性:何志偉委員建議將酒駕累犯的生命教育(如殯儀館服務)納入緩起訴作業要點並加強執行,以強化零容忍態度,法務部雖表示接受度高但尚無強制性。
  • 兩岸共打成效下滑:何志偉委員關切兩岸共打協議近年遣返人犯數量大幅下滑,導致約250名重大要犯仍在海外逍遙,質疑法務部能否提出具體帶回人犯的期程,但法務部表示難以預估。
  • 同婚法規配套未到位:尤美女委員質詢法務部,同婚法案施行近半年,各部會涉及夫妻、配偶等相關法規、表格及電腦系統是否已配合修正,法務部坦承尚未全面統籌督導。

立法委員發言

鍾孔炤 立法委員

  • 支持將追訴權與行刑權時效停止期間從四分之一延長至三分之一,以避免被告規避刑罰。
  • 質疑刑法修正案實施後,對於已發生但尚未完成追訴的案件,新舊法適用原則(從舊從輕)的具體執行方式。
  • 關切若時效已過,適用舊法者是否較有利,以及新法適用時點的認定。

周春米 立法委員

  • 指出台灣新入監受刑人數是日本的1.72倍,關切高入監率、毒品與酒駕犯佔比過高以及受刑人高齡化等問題。
  • 要求法務部提供刑期在6個月以下,但因無法易科罰金而入監或易服勞役的數據。
  • 比較台德檢察官職權不起訴及微罪不起訴比例,質疑台灣檢察官在權力運用上較不積極,鼓勵緩起訴與職權不起訴的政策。

鄭運鵬 立法委員

  • 支持延長追訴權與行刑權停止期限,認為此舉具宣示效果,讓逃亡者付出更大代價。
  • 要求法務部提供30年來因時效過期而喪失追訴權與行刑權的統計數,以及法院判決定讞未到案執行通緝的統計數。
  • 強烈批評法務部拒絕公開已判決定讞通緝犯名單,認為其以個資保護、資源耗費及「遺忘權」等理由過於鄉愿且不符時宜,要求法務部應公開判決定讞的通緝名單。

段宜康 立法委員

  • 質疑檢察機關在處理特定案件時,存在「高高舉起、輕輕放下」的現象,並以樂陞案中李永萍小姐的脫產未遂行為為例。
  • 關切銀行配合李永萍小姐設定第二順位貸款的異常行為,質疑檢方未追查銀行是否涉及損害債權罪或違反銀行法。
  • 強調司法改革應讓社會大眾感受到,對於有權勢者應以更嚴格的標準處理,以維護司法公平與社會信任。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關切同婚法案施行近半年後,各政府部門是否已配合修正涉及夫妻、配偶等文字的112項法規、356項條文,以及相關表格及電腦作業流程。
  • 要求司法院發函各級法院及律師公會,儘速更新網站上與同婚相關的書狀範例及資訊。
  • 質詢GPS偵查立法進度,認為應在刑事訴訟法中增訂專章規範,以保障人權並兼顧科技偵查需要,要求司法院與法務部密切合作。

何志偉 立法委員

  • 感謝法務部推動酒駕累犯至殯儀館進行生命教育,認為此舉具有嚇阻效果,並建議進一步調整緩起訴作業要點,強化酒駕零容忍政策。
  • 關切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協議近年遣返人犯成效大幅下滑,導致約250名重大要犯仍在海外,要求法務部提出具體帶回人犯的期程評估。

洪慈庸 立法委員

  • 書面質詢關切中國介入台灣選舉與散布假訊息的問題,要求檢調單位加強防範與查緝。
  • 書面質詢指出花生價格波動事件中,有地方首長結合派系、農會、盤商散布假消息,要求檢調單位積極查緝,以回應民眾對政府防止農產品價格炒作的期待。
  • 書面質詢提及假訊息多由中國特定網站發布,再經國內社群媒體轉傳,要求主管機關與檢調單位更積極作為。

相關人員回應

陳明堂 法務部政務次長

  • 贊同延長追訴權與行刑權停止期間的修正,認為有助於維護國家刑罰權與司法威信。
  • 解釋追訴權時效目的在於平衡國家刑罰權與人民權利,避免刑罰權無限期存在,並指出重罪已無時效問題。
  • 說明台灣入監率高主因是毒品與酒駕犯,並表示法務部推動易科罰金、易服社會勞動等政策以減少入監人數。
  • 承諾會後提供刑期6個月以下但無法易科罰金而入監或易服勞役的數據。
  • 說明法務部鼓勵緩起訴附帶戒癮治療,以在前端阻斷犯罪,並強調酒駕零容忍是法務部政策。
  • 回應關於公開判決定讞通緝犯名單的質疑,表示會檢討,但同仁顧慮資料被誤用或涉及輕罪者不知情被冒名等情況。
  • 說明兩岸共打協議人犯遣返近年有落差,但法務部持續透過機制與大陸方面接觸,強調打擊犯罪是普世價值。
  • 表示同婚法案施行後,法務部已發函各部會自行檢視法規配合修正,法務部自身相關文字與表格已修正,並可代轉外界關切事項。
  • 補充說明GPS科技偵查技術複雜,法務部正研擬科技偵查法草案,將與司法院密切合作。

蘇素娥 司法院刑事廳廳長

  • 說明刑法時效修正後,新舊法適用時點是以法律公布施行時,時效是否完成為準。
  • 承諾將委員所提關於地方法院網站書狀範例未更新的問題,轉達給資訊處和民事廳,並在一週內發函各級法院及律師公會儘速更新。
  • 報告司法院正草擬刑事訴訟法中關於GPS科技偵查的專章草案,將送刑訴研修會討論,並儘快完成。

李濠松 法務部檢察司副司長

  • 說明檢察官在緩起訴條件上裁量空間大,已發函各地檢署妥適運用,並表示目前檢察官對酒駕生命教育的接受度高,無抗爭性反映。
  • 承諾將於一個月內研議,調整緩起訴作業要點,以更明確規範酒駕生命教育的運用方向。

相關後續

  • 刑法第83條及第85條條文修正草案經審查,照提案通過。
  • 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毋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段召集委員宜康說明。
  • 條次、引述條文部分文字及法制用字、用語,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 法務部承諾於一個月內調整緩起訴作業要點,以強化酒駕零容忍政策。
  • 法務部承諾發函給所有政府單位,請他們在一定期限內配合修正同婚法案相關法規、文字用語及表格。
  • 司法院承諾在一週內發函給各級法院及律師公會,請他們儘速更新網站上的書狀範例及相關資訊。
  • 司法院正在草擬刑事訴訟法中關於GPS科技偵查的專章,將儘快完成草案並送刑訴研修會討論,並將與法務部密切合作。
  • 法務部將針對判決確定的通緝案件公開方式進行檢討。

討論事項二

審查「中華民國刑法施行法第八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討論事項第二案)

核心議題

本案主要為配合刑法總則篇時效章的修正,明確規範追訴權及行刑權時效已進行而未完成者,應比較修正前後條文,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規定,以確保法律適用的一致性與公平性。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周春米 立法委員

  • 關切刑法施行法修正後,對於舊案或未完成案件的追訴期計算,是否仍應從舊法規定的有利於行為人的原則,並確認適用時點。

相關人員回應

陳明堂 法務部政務次長

  • 表示法務部意見是舊案應從舊法,但仍需與委員討論施行法部分。
  • 說明現行刑法施行法第8條之1已有規定,追訴權或行刑權時效已進行而未完成者,比較修正前後條文,適用最有利於行為人之規定。

蘇素娥 司法院刑事廳廳長

  • 說明新法適用時點應以法律公布施行時,其時效是否完成作為判斷依據。

相關後續

  • 刑法施行法第8條之1條文修正草案經審查,照修正動議通過。
  • 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公決;毋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段召集委員宜康說明。
  • 條次、引述條文部分文字及法制用字、用語,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整理。

討論事項三

委員鄭運鵬等臨時提案

核心議題

要求法務部提供30年來因超過期限而喪失追訴權與行刑權的統計數,以及目前法院判決定讞但未到案執行通緝犯的統計數,以利立法委員監督與政策制定。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鄭運鵬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法務部提供30年來因時效過期而喪失追訴權與行刑權的統計數。
  • 提案要求法務部提供法院判決定讞但未到案執行通緝犯的統計數。

相關人員回應

陳明堂 法務部政務次長

  • 同意將去撈取相關資料並向委員報告。

相關後續

臨時提案照案通過,法務部同意提供鄭運鵬委員所要求的相關統計資料。

原始資料

公報
10810001
卷/期/冊
108/100/1
發布日期
2019-12-20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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