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署與勞動部預算、醫事法規及中醫藥發展法審查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19-11-27
LawTrace 法律歷程:醫師法、藥師法、營養師法、心理師法、醫事檢驗師法、呼吸治療師法、語言治療師法、牙體技術師法、聽力師法、醫事放射師法、驗光人員法、中醫藥發展法、物理治療師法、職能治療師法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本次會議審查了中華民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中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及勞動部主管的基金預算案,並就多項醫事人員法規修正草案進行討論,包括醫師、藥師、護理人員等執業資格與執照更新議題。會議也聚焦於《中醫藥發展法草案》的立法,討論其基金來源、發展策略及人才培育等,最終多項預算案經審查完竣,部分法案獲通過或送院會協商。
討論事項一
審查中華民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預算(基金預算)案
核心議題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行政院環境保護署109年度各項基金預算,包括空氣污染防制、資源回收管理、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水污染防治、環境教育及溫室氣體管理等,並針對預算編列與執行效益進行檢討。
相關爭議
- 空氣污染防制基金預算凍結:多位委員認為PM2.5減量目標未達、防治效益不佳、預算編列浮濫且減煤政策不具體,要求環保署提出改善報告。
- 空氣品質監測項目不足:委員關切微型塑膠污染擴散,但現行空氣品質監測未納入塑膠微粒,要求環保署提出相關監測成果及規劃報告。
- 移動污染源管制效益不彰:委員質疑機車貨物稅調降不利空污管制,且電動大客車補助計畫申請未達預期目標,要求環保署檢討並提出改善措施。
- 資源回收管理問題:委員指出回收物處理困難、回收率不佳、消防安全管理待加強,且電動車電池回收規範欠缺,要求環保署提出具體措施與報告。
- 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進度緩慢:委員質疑多處污染場址列管多年仍未完成整治,且相關預算浮編,要求環保署提出提升整治效率方案。
- 水污染防治成效不彰:委員指出重要河川懸浮固體及氨氮含量不減反增,且醫療廢水中的新興藥物污染未納管,要求環保署提出改善方案。
- 溫室氣體減量目標未達:委員指出我國氣候變遷績效指標排名退步,溫室氣體減量方案不夠積極,且碳費徵收進度緩慢,要求環保署檢討並提出多元減碳策略。
立法委員發言
楊曜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空氣污染防制基金預算,質疑空污防治預算執行效益待加強,PM2.5濃度排名落後鄰近國家。
- 提案凍結溫室氣體管理基金預算,認為高額國際會議費用宣傳效益不彰,實質減碳效益值得商榷。
- 提案凍結資源回收管理基金預算,指出地方執行機關回收目標達成率低,督導成效不彰。
- 提案凍結清潔人員執行職務死亡濟助基金預算,要求督導各縣市環保局落實職安規定,加強清潔人員安全措施。
- 提案凍結就業安定基金「運用多元培訓模式辦理失業者及特定對象職業訓練」預算,質疑該計畫效益不彰,部分訓練項目就業率低。
- 提案凍結就業安定基金「就業服務據點運作計畫」預算,認為其未能有效解決產業缺工問題。
- 提案凍結資源回收管理基金「補助及獎勵回收清除處理暨再生利用」預算,督促強化資源回收成效。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空氣污染防制基金預算,指出PM2.5濃度未達目標,要求環保署提出空氣污染防制方案。
- 提案凍結資源回收管理基金預算,要求環保署針對資源回收業及處理業增加消防管理輔導工作。
- 提案凍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預算,指出多處污染場址整治進度緩慢,要求環保署提出具體方案。
- 提案凍結水污染防治基金預算,指出河川懸浮固體及氨氮含量上升,防治成效不彰,要求環保署提出具體方案。
- 提案凍結環境教育基金預算,質疑提高雇主設置托兒設施補助額度後企業設置數反而減少,要求環保署提出檢討方案。
- 提案凍結溫室氣體管理基金預算,指出環保署未修正溫室氣體減量方案,不利達成減量目標。
- 質疑衛福部幼兒政策反覆,批評政府選舉前加碼育兒津貼,與先前說法矛盾,缺乏專業考量。
- 關切長照基金財務問題,質疑總統加碼長照預算至600億元,但經費來源不明,恐導致基金提前破產。
- 提案凍結就業安定基金「運用多元培訓模式辦理失業者及特定對象職業訓練」預算,認為本國照顧服務員就業率低,不利長照人力建立。
- 提案凍結就業安定基金「提升勞工自主學習計畫」預算,指出在職訓練課程欠缺多元性與產業發展趨勢。
- 提案凍結就業安定基金「外國人聘僱管理業務」預算,指出勞動部未能源頭管理致衍生非本國籍無依兒少安置問題。
- 提案凍結積欠工資墊償基金預算,指出大量解僱勞工增加,墊償基金追償率低,要求勞動部提出具體檢討方案。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空氣污染防制基金預算,質疑環保署減煤政策不見具體方針,六輕生煤使用量未顯著減量。
- 提案凍結資源回收管理基金預算,指出廢玻璃、薄塑膠等回收物多進焚化爐,回收推廣原地踏步,且宣導方式不夠環保。
- 提案凍結資源回收管理基金預算,指出台灣電動車電池回收規範欠缺,政府應儘速對新興產業量身打造回收規範。
- 提案凍結溫室氣體管理基金預算,指出台灣氣候變遷績效指標排名退步,減碳與能源使用表現不進反退。
- 提案凍結就業安定基金「運用多元培訓模式辦理失業者及特定對象職業訓練」預算,認為產業缺工與高失業率併存,職前訓練應切合產業脈動。
- 提案凍結就業安定基金「促進特定對象暨弱勢者等就業服務」預算,指出台灣中高齡勞參率明顯落後其他國家,要求勞動部提出檢討報告。
- 提案凍結就業安定基金「外國人聘僱管理業務」預算,指出勞動部未能源頭管理致衍生非本國籍無依兒少安置問題。
- 提案凍結就業安定基金「辦理外籍勞工法令及相關業務等推廣事項」預算,指出預算執行率過低,外籍勞工遭受不當對待事件頻傳。
- 質疑中醫藥發展法中醫藥研究基金規模僅2億元,恐不足以推動國家中醫藥發展,且基金來源不應僅靠捐贈及孳息。
- 關切中藥藥用植物種植的發展策略,特別是中藥典籍未記載的台灣特有中草藥如何納入,以及相關檢測經費對小規模種植者的負擔。
- 提及罕病用藥納入健保給付議題,特別是SMA罕病用藥,呼籲國家給予更多資源與協助,並肯定泡泡龍納入長照試辦,但服務時數仍不足。
- 提案凍結溫室氣體管理基金預算,指出台灣為國際製造業供應鏈一環,環保署需與相關部會橫向聯繫,整合減碳作為供國際評比參考。
陳宜民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空氣污染防制基金預算,指出PM2.5濃度未達目標,要求環保署提出空氣污染防制方案。
- 提案凍結空氣污染防制基金預算,質疑固定污染源管制、移動污染源管制、空氣品質管理等項目預算數與決算數落差大,有浮編之虞。
- 提案凍結資源回收管理基金預算,要求環保署針對資源回收業及處理業增加消防管理輔導工作。
- 提案凍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預算,指出污染潛勢調查及管理等子計畫預算增加卻未說明,有浮編之虞。
- 提案凍結環境教育基金預算,質疑多項環境教育推動計畫預算增加卻未說明,有浮編之虞。
- 提案凍結溫室氣體管理基金預算,指出環保署未修正溫室氣體減量方案,不利達成減量目標,且溫室氣體減緩策略規劃預算執行不利或寬列。
- 質疑衛福部對中醫藥人才培育態度消極,不願將「鼓勵大學校院開設中醫藥相關課程」納入法案。
- 關切兒少專責單位設置進度,批評衛福部拖延且缺乏擔當,僅同意在社家署名稱前加「兒童」字樣。
- 質疑政府育兒與長照政策為選舉大撒幣,經費來源不明,批評總統打臉衛福部財政規劃。
- 批評衛福部對安寧照護問題粉飾太平,被監察院糾正後未虛心檢討,且安寧照護專業人員訓練時數不足。
- 提案凍結就業安定基金「提升勞工自主學習計畫」預算,認為在職訓練課程多偏向美容美髮、手工藝、餐飲等,應配合產業發展趨勢多元化。
- 提案凍結就業安定基金「促進特定對象暨弱勢者等就業服務」預算,指出台灣中高齡勞參率明顯落後其他國家,要求勞動部提出檢討報告。
- 提案凍結就業安定基金「就業服務據點運作計畫」預算,認為回流台商屢屢反映缺工問題,應檢討執行成效。
- 提案凍結就業安定基金「外國人聘僱管理業務」預算,指出勞動部未能源頭管理致衍生非本國籍無依兒少安置問題。
- 提案凍結就業安定基金「辦理外籍勞工法令及相關業務等推廣事項」預算,指出預算執行率過低,外籍勞工遭受不當對待事件頻傳。
- 提案凍結勞工保險局作業基金「辦理工作環境暴露石綿之勞工長期追蹤調查計畫」預算,建議應研究國際作法,擴大石綿暴露評估與健康狀況調查範圍。
- 提案凍結新制勞工退休基金預算,認為委外經營操作及國內外配置比例將影響未來收益,應靈活調整爭取獲利。
陳靜敏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空氣污染防制基金預算,要求環保署提出PM2.5中塑化劑污染監測成果及宣傳教育規劃報告。
- 提案凍結空氣污染防制基金預算,指出公有裸露地綠化場域過於狹隘,對空污防制無顯著成效,要求環保署提出城市綠化示範點計畫。
- 提案凍結水污染防治基金預算,指出醫療廢水藥物污染問題,要求環保署擬定新興藥物管理制度。
- 提案凍結環境教育基金預算,認為環保集點APP操作不便且兌換商品仍需列印紙張,違背環保理念,要求環保署提出推動成效及無紙化進程報告。
- 提案凍結溫室氣體管理基金預算,指出台灣氣候變遷績效指標排名退步,減碳與能源使用表現不進反退,要求環保署提出多元減碳策略報告。
- 提案修正護理人員法第8條及第15條,爭取護理人員執業執照換證緩衝期,並放寬護理機構照護對象。
- 關切衛生所人力不足問題,指出基層護理同仁業務量過大且流動率高,要求衛福部明確界定業務功能與定位,檢討員額設置基準,並為新增業務明列人力費用。
- 提案凍結就業安定基金「提升勞工自主學習計畫」預算,指出在職訓練課程欠缺多元性與產業發展趨勢。
- 提案凍結就業安定基金「促進特定對象暨弱勢者等就業服務」預算,指出台灣中高齡勞參率明顯落後其他國家,要求勞動部提出檢討報告。
- 提案凍結就業安定基金「外國人聘僱管理業務」預算,要求勞動部與衛福部定期訪視來源國照顧服務職前訓練,並研商外籍看護工繼續教育課程實施計畫。
- 提案凍結就業安定基金「外國人聘僱管理業務」預算,要求勞動部與衛福部研商鼓勵地方政府辦理外籍看護工補充訓練策略。
- 提案凍結就業安定基金「外國人聘僱管理業務」預算,要求勞動部持續洽衛福部研擬放寬因應外籍看護工參與繼續教育之喘息服務申請條件。
- 提案凍結就業安定基金「辦理外籍勞工法令及相關業務等推廣事項」預算,指出預算執行成效偏低,外籍勞工遭受不當對待及職災事件頻傳。
- 提案凍結就業安定基金「促進友善勞動環境業務」預算,指出地方政府勞動檢查人力不足,預算執行率偏低,應加強勞工身心健康保護成效。
- 提案要求勞動部與衛福部共同研商督促醫療機構落實醫護人員身心保護規範,提供完善合宜工作環境。
- 提案要求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強化醫療機構勞動檢查效能,提高專案檢查比例及檢查人員專業背景。
邱泰源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空氣污染防制基金預算,指出空污防制基金年度目標與環保署政策目標不一致,有因循苟且之嫌,要求修正年度目標。
- 提案凍結溫室氣體管理基金預算,指出溫室氣體第2階段管制目標研訂法制作業進度緩慢,要求環保署加速進程。
- 提案修正醫師法第8條,建議醫師執業執照更新應有6個月緩衝期,以確保醫療業務連續性及民眾就醫權益。
- 提案凍結就業安定基金「促進國民就業計畫」預算,認為貿易戰下台商回流面臨缺工,勞動部應強化職業訓練,協助勞工符合市場需求。
- 提案要求勞動部針對大量解僱情形嚴重,研擬協助勞工權益相關建議,提供相關部會參考。
- 提案要求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建置「製程安全管理風險評估資料庫」及化學品相關資料庫,精進定量製程安全評估工作。
- 肯定中醫藥發展法立法,認為應保護投入中醫藥領域的人,使其智慧能發展得更好,而非被西方醫學淹沒。
- 呼籲衛福部用心爭取更多經費,讓社會安全網更加堅固,並請部長指導全國醫師公會舉辦的兒少安全網全國性會議。
- 肯定政府在分級醫療、雙向轉診上的努力,特別是基隆社區醫療群的紮實成果,認為可節省健保費用。
- 譴責香港醫護人員被綁事件,呼籲政府支持世界醫師會的聲明,並感謝其對台灣參與WHA的支持。
- 提及明年亞洲暨大洋洲醫師會聯盟大會將在台灣舉行,表示將接任會長,希望藉此推動台灣成為亞洲醫療的心臟,落實對東南亞的健康照護。
黃秀芳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空氣污染防制基金預算,要求環保署檢討調整空污費季節性差別費率作法,提出減排成效報告。
- 提案凍結資源回收管理基金預算,質疑「補助地方環境保護局資源回收貯存場優化及細分類場設置」工作必要性及效益,要求環保署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環境教育基金預算,認為宣傳費用應朝大眾化及多元行銷,有撙節空間,要求環保署提出整體策略架構及規劃報告。
- 提案凍結溫室氣體管理基金預算,指出抵換專案審查冗長,降低業者參與意願,要求環保署提出簡化改善方式。
- 提案修正中醫藥發展法,建議中央主管機關應成立財團法人辦理中醫藥發展事項,並鼓勵大學校院開設中醫藥相關課程,將國民中醫藥知識納入課綱。
- 質疑中醫藥研究基金僅2億元規模不足以推動國家中醫藥發展,且不透過公務預算撥補,來源不穩定。
- 關切農委會推廣藥用植物種植與衛福部認定食用標準不一,造成農民損失,要求衛福部與農政單位做好溝通。
- 提案凍結就業安定基金「提升勞工自主學習計畫」預算,指出青年勞工轉換工作頻繁,在職訓練課程應多元化並配合產業發展趨勢。
- 提案凍結就業安定基金「促進特定對象暨弱勢者等就業服務」預算,指出台灣中高齡勞參率明顯落後其他國家,要求勞動部提出檢討報告。
- 提案凍結就業安定基金「就業服務據點運作計畫」預算,認為產業普遍反映缺工問題,據點運作效益有待強化。
- 提案凍結就業安定基金「促進友善勞動環境業務」預算,指出地方政府勞動檢查人力不足,預算執行率偏低,應加強勞工身心健康保護成效。
- 提案要求勞動部檢討並強化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繼續教育制度,以提升服務品質。
- 提案要求勞動部擴大「推動身心障礙者進用暨就業協助計畫」適用對象,涵括早發型失智症患者。
- 提案凍結勞工退休基金(舊制)預算,認為銀行存款及國內債務證券報酬率較低,勞動基金運用局應更積極評估各項投資風險及收益性。
- 提案凍結新制勞工退休基金預算,認為銀行存款及國內債務證券報酬率較低,勞動基金運用局應更積極評估各項投資風險及收益性。
徐志榮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空氣污染防制基金預算,要求環保署儘速檢討精進固定污染源空氣污染物連續自動監測設施管理辦法第2階段修正作業。
- 提案凍結空氣污染防制基金預算,質疑行政院研議調降機車貨物稅,對移動污染源管制造成不利影響,顯係政策性買票。
- 提案凍結空氣污染防制基金預算,指出「低碳永續家園專案貸款信用保證實施要點」申請案件未達預期目標,要求環保署提出書面改善報告。
- 提案凍結資源回收管理基金預算,指出廢紙容器回收分類不精細,導致後端處理困難,要求環保署加強宣導。
- 提案凍結環境教育基金預算,質疑多項環境教育推動計畫預算執行不利或寬列,有浮編之虞。
- 提案凍結溫室氣體管理基金預算,質疑溫室氣體減緩宣導與調適預算執行不利或寬列,有浮編之虞。
- 提案要求環保署主動透過各種媒體,積極宣傳空氣污染改善措施及成果。
- 提案凍結就業安定基金「國外旅費」預算,質疑推動亞太技能建構聯盟及臺印尼交流合作計畫內容未臻明確。
- 提案凍結就業安定基金「僱用獎助及就業獎勵津貼」預算,指出3K產業缺工就業獎勵人數少,國內產業仍有缺工現象。
- 提案凍結就業安定基金「推動尊嚴勞動計畫」預算,要求勞動部提供109年度初步規劃報告,以提升經費效益。
- 關切中醫藥管理規範與西醫藥存在落差,中藥藥證發放程序被質疑過於寬鬆,要求衛福部提出策略與具體時程拉近差距。
- 質疑中藥水藥包裝未標示成分、有效期限及療效,要求衛福部關心並規範病患知的權益。
- 提案凍結新制勞工退休基金預算,指出台灣高薪100指數委外標案撥款效率不彰,要求勞動基金運用局審慎規劃,提升績效。
- 肯定主席將接任亞洲暨大洋洲醫師會聯盟會長,認為是台灣之光。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資源回收管理基金預算,指出地方執行機關資源回收達成率低,且台灣紙類回收率偏低,要求環保署規劃增加源頭分類人力設施,並強化督導。
- 提案凍結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基金預算,指出我國地下水污染監測標準及管制標準近6年未修正,要求環保署於1年內提出修正草案。
- 質疑衛福部對中醫藥發展長期漠視、輕忽與不專業,指出台灣民眾使用中醫藥比例高,但政府至今才推動《中醫藥發展法》。
- 批評衛福部在推動中藥藥事人員考試制度及修訂《藥事法》中藥專章方面進度緩慢,導致中藥商數量急遽減少,且人民健康由中藥商把關而非中藥師。
- 要求衛福部具體說明何時能制定《中藥藥事人員法》及《藥事法》中藥專章,以保障人民健康,而非僅宣示性的《中醫藥發展法》。
- 質疑衛福部大幅放寬藥商執照,並將藥材當成食材,導致中藥管理倒退。
吳玉琴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空氣污染防制基金預算,建議環保署評估直接補貼電動大客車營運電費,而非補助購買車輛,以達實質空污減量效果。
- 提案凍結資源回收管理基金預算,指出廢輪胎膠片作為鍋爐輔助燃料價格偏低,排擠RDF市場,要求環保署提出健全RDF市場的政策檢討報告。
- 提案凍結溫室氣體管理基金預算,指出溫室氣體管理基金收入來源單一,建議環保署提出針對進口煤炭徵收碳費的具體時程表及相關修法計畫。
- 提案凍結就業安定基金「外籍勞工管理計畫」預算,指出移工人數大幅增加,勞動部未建立具公信力之人數管理機制,要求說明外勞警戒指標與人數管理的關聯性。
- 提案要求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擴大「推動身心障礙者進用暨就業協助計畫」適用對象,涵括早發型失智症患者。
- 提案要求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徵詢僑務委員會協助取得南向事業單位職缺資訊,並刊登於相關平台,以利資深移工返國後再受雇於南向事業單位。
- 肯定《中醫藥發展法》立法,認為台灣中醫藥有潛力應被重視,但質疑基金預算過少,恐不足以推動研究發展。
- 質疑《中醫藥發展法》第19條中醫藥研究基金不透過公務預算撥補,且技轉收入無法納入基金,恐導致基金難以運作。
- 期望未來有更多的產學合作與技術研發,透過技轉收入挹注基金,使其能持續運轉。
- 關切中醫藥發展困境,認為中醫學實證研究需長時間與高成本,建議衛福部運用AI、real world data等新技術發展中醫藥實證基礎。
- 建議《中醫藥發展法》應將中醫藥相關研究發展、智慧財產權及技術移轉收入列入基金收入之一。
陳瑩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勞工保險局作業基金「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及宣導」預算,指出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對局限空間危害預防宣導不足,缺乏掌控,要求提出完整檢討報告。
- 提案凍結勞工保險局作業基金「職災預防輔導與安衛設施補助」預算,指出高空作業車勞工墜落意外頻傳,要求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提出完整檢討報告,並研議確保搭載設備強度及將移動式起重機納入定期檢查。
- 提案要求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提出營造業勞工安全監督改善的完整檢討報告,指出營造業職災事故持續發生,缺乏具體成效指標。
- 提案凍結就業安定基金「外籍勞工管理計畫」預算,指出失聯外籍勞工數量龐大,勞動部獎勵措施成效不彰,未能達到遏阻效果,要求研擬具體有效預防外籍勞工逃逸政策。
- 肯定《中醫藥發展法》立法,但關切中醫藥司整體經費是否會隨之增加,並擔憂協調跨部會經費與法規時可能遇到的困難。
- 提醒衛福部應研究原住民保留地種植高經濟價值中藥藥用植物的可行性,並協調農委會及原民會。
- 質疑「菸友爽」、「肺易清」等產品宣稱療效,但衛福部各單位互踢皮球,未明確列管,要求衛福部化驗並調整管理方式。
陳曼麗 立法委員
- 關切中醫藥研究基金的定位與層級,建議將諮議會改為諮詢會,並希望基金規模能讓中醫藥界厚望達標。
- 關切高齡長照及預立遺囑推廣,建議衛福部加強宣導,讓更多人了解病人自主權利法。
- 詢問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中非癌症末期病人的健保給付範圍是否能擴大,並建議加強民眾對輕重症的辨識宣導。
- 建議《中醫藥發展法》第6條將「諮議會」改為「諮詢會」,以避免組織法疑慮並明確會議性質。
- 希望中醫藥研究基金的層級能提高,以顯示國家對中醫藥發展的看重。
吳焜裕 立法委員
- 恭喜部長推動《中醫藥發展法》立法,認為是跨時代法案,但建議中醫定義應具前瞻性,納入基礎醫學教學,以奠定中西醫結合基礎。
- 建議衛福部應預為規劃中西醫結合的具體計畫與解決方案,以應對未來可能遇到的挑戰。
- 強調推動中藥經濟產能需多部會結合,並評估中藥材種植的藥效與藥理,確保產品具市場價值。
- 指出中醫藥尖端研究較少,建議中研院、國衛院應結合投入,並質疑中醫藥司經費不足,恐影響研究發展與人才培育。
林靜儀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福部推動《中醫藥發展法》是為因應世界衛生組織傳統醫學戰略,但中醫藥司在ICD-11診斷相關國際會議中缺席,且未支持學者參與經費。
- 要求衛福部中醫藥司應直接派員參加WHO傳統醫學戰略相關會議,或支持學者參與的經費與資源,展現國家企圖心。
- 關切中醫負責醫師訓練預算2,250萬元的使用規劃,要求衛福部在1個月內與主訓醫院、診所及受訓學生討論需求與補助方式。
相關人員回應
陳時中 衛生福利部部長
- 回應衛福部幼兒政策為國家一起養,2年前已在行政院少子化對策中擬定方向,逐年增加育兒津貼與托育補助,並非臨時加碼。
- 說明衛福部會參考各方意見,爭取預算以落實福國利民政策,並非由總統臨時主導。
- 表示兒少專責單位名稱改變樂於往此方向走,將與人事總處研擬具體方案,但組織調整需時間。
- 解釋長照基金以支定收,若規模擴大,公務預算會逐年補足,並非破產問題,且強調財政紀律為最高原則。
- 回應中醫藥發展法中,不建議成立財團法人,因現有機構可協助,且政府財政量能考量,目前尚無必要。
- 說明中醫藥研究基金規劃2億元為起頭,主要用於產學合作,使其成為活水,並非全部發展經費,中醫藥研究所可另申請科技計畫。
- 指出衛福部有中醫優質發展計畫(5年6.7億元)及中醫藥優質管理和產業躍升計畫,從管理規範、系統國際化及法規調和著手,以促進中醫藥發展與外銷。
- 承認中藥藥用植物種植推廣需跨部會協商,確保植物可食用及有經濟價值,避免農民損失。
- 說明中醫藥發展困境在於傳統中醫藥驗證方式與西醫不同,未來可透過AI、real world data發展實證基礎。
- 表示《中醫藥發展法》通過後,將有法規依據,有助於與相關產業合作,並承諾1年內提出教考訓用的專業中藥師把關方案。
- 同意研議長照服務中納入理/剪髮服務的可能性。
- 說明中醫藥管理規範將朝向與國際接軌,訂定藥品管理規範,並要求中藥水藥應有品名、成分、有效期限等標示,以保障病患權益。
- 回應ICD-11中醫藥診斷議題,承諾衛福部將積極派員或委託學者參加WHO相關會議,展現國家企圖心。
- 承諾1個月內召集相關學生及主訓單位,討論中醫負責醫師訓練2,250萬元預算補助與支持方式。
- 回應罕病用藥,指出SMA新藥昂貴,個人與國家恐難負擔,應從全球性角度思考,但短期內衛福部會盡力支持,並考慮增加泡泡龍服務時間。
- 說明公費醫生期滿留任獎勵計畫,並接受離島偏鄉醫生居住與家庭教育問題的觀察,表示會納入考量。
- 說明優化偏鄉醫療精進計畫總金額為5年28億元,醫發基金將彈性挹注,並強調設備與人力需同時到位。
- 表示衛福部會爭取中醫藥司經費增加,並強調政府對各部門預算採零基預算概念,增減皆有可能。
- 說明產品若非藥品而宣稱療效,即違反相關法規可處分,並呼籲避免使用宣稱療效的非藥品產品,如「菸友爽」等。
黃怡超 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司長
- 說明台灣有60%民眾使用中藥材,30%民眾曾看健保中醫。
- 說明中醫藥研究基金的來源為捐贈、孳息及產學合作權利金,目的在於建立循環活水機制。
- 說明中藥藥用植物若在台灣特殊且具藥用價值,將依一定程序納入藥典,需檢附科學證據。
- 說明中醫藥發展法通過後,將在健保六區建立中醫居家醫療體系,並與中醫師公會合作發展長照模組。
- 說明衛福部會行文教育部,建議在課綱中落實中醫藥保健知識。
- 回應ICD-11中醫藥診斷議題,表示學界有參與相關會議,中醫藥司已報名WHO技術會議,並積極規劃大規模資料庫整合。
- 說明中醫負責醫師訓練2,250萬元預算將用於補助主訓醫院及診所的受訓學員。
- 說明含多種中藥成分的產品是否歸中醫藥司管轄,需視其屬性、是否宣稱療效、藥食兩用界定及含量比例等因素判斷。
張芳榮 衛生福利部中藥所所長
- 說明中醫藥研究基金不涵蓋種植部分,主要用於創新研究、人員培訓、國際發展及專利權維護。
- 說明若要將新植物納入中藥藥典,需經審查委員會審查,並檢附毒性、藥性、動物實驗報告等科學證據,門檻較高。
許嘉琳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 說明依《財政紀律法》規定,新設基金應具備政府既有收入或國庫撥補以外新增適足財源,故中醫藥研究基金無法透過公務預算撥補。
- 說明智慧財產權或成果衍生的權利金、回饋金等收入,若非屬政府既有收入,原則上可回歸基金循環運用。
- 說明中醫藥研究所的權利金或回饋金收入目前屬政府既有收入,納入統收統支,故無法直接撥入基金運用。
- 接受委員建議,在《中醫藥發展法》第19條的立法說明中增列文字,闡明基金以受贈及孳息收入運用產生之相關收入可納入基金循環運用。
高宗賢 衛生福利部高參事
- 說明《中醫藥發展法》第5條第3項中的「前項計畫」是指第1項的五年發展計畫,概念一致。
相關後續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主管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基金預算)案審查完竣,內容如審查結果,包含多項預算減列與凍結,並要求環保署就凍結項目提出書面報告或合理解釋說明後始得動支。
- 清潔人員執行職務死亡濟助基金通過1項決議,要求督導各縣市環保局及鄉鎮公所落實職安規定,加強清潔人員勞工安全教育訓練及安全措施。
討論事項二
審查中華民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勞動部主管預算(基金預算)案
核心議題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勞動部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中,勞工保險局作業基金、就業安定基金、勞工退休基金(舊制、新制)及積欠工資墊償基金等基金預算案,並就其業務執行成效與預算編列進行檢討。
相關爭議
- 勞工職業災害頻傳與預防成效不彰:委員指出局限空間、高空作業車及營造業勞工職災案例時有所聞,質疑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預防宣導、輔導及檢查成效不足。
- 勞工保險局國外投資訴訟案預算執行率低:委員質疑勞工保險局委任律師處理國外投資訴訟事務費預算執行率甚低,要求審酌訴訟進度核實編列。
- 就業安定基金職業訓練效益不彰:委員指出本國照顧服務員就業率低、產業缺工與高失業率併存,且在職訓練課程欠缺多元性,質疑相關職業訓練未能切合產業需求,預算效益不佳。
- 中高齡及特定對象就業服務不足:委員指出台灣中高齡者勞參率明顯落後他國,且庇護工場營運困境及職轉機制成效待加強,要求勞動部提出檢討報告與具體方案。
- 外籍勞工管理問題:委員指出失聯外籍勞工數量龐大、外勞警戒指標未見成效,且外籍看護工職前訓練審查機制不明,缺乏繼續教育,衍生非本國籍無依兒少安置問題,要求勞動部研擬有效預防政策。
- 勞動法令檢查與職場環境改善不足:委員指出地方勞動檢查機構人力不足,醫療機構勞工身心健康保護專案檢查成效不彰,要求勞動部強化督導與檢查效能。
- 勞動基金投資運用效益與風險管理:委員質疑勞工退休基金(舊制、新制)中低報酬率資產配置比例高,且高薪100指數委外標案撥款效率不彰,要求勞動基金運用局積極評估投資風險與收益性。
立法委員發言
陳瑩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勞工保險局作業基金「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及宣導」預算,指出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對局限空間危害預防宣導不足,缺乏掌控,要求提出完整檢討報告。
- 提案凍結勞工保險局作業基金「職災預防輔導與安衛設施補助」預算,指出高空作業車勞工墜落意外頻傳,要求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提出完整檢討報告,並研議確保搭載設備強度及將移動式起重機納入定期檢查。
- 提案要求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提出營造業勞工安全監督改善的完整檢討報告,指出營造業職災事故持續發生,缺乏具體成效指標。
- 提案凍結就業安定基金「外籍勞工管理計畫」預算,指出失聯外籍勞工數量龐大,勞動部獎勵措施成效不彰,未能達到遏阻效果,要求研擬具體有效預防外籍勞工逃逸政策。
楊曜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勞工保險局作業基金「投融資業務成本」預算,指出國外投資訴訟事務費歷年執行率甚低,要求勞動基金運用局審酌訴訟進度,核實編列預算並督促訴訟進行。
- 提案凍結就業安定基金「運用多元培訓模式辦理失業者及特定對象職業訓練」預算,質疑該計畫效益不彰,部分訓練項目就業率低。
- 提案凍結就業安定基金「就業服務據點運作計畫」預算,認為其未能有效解決產業缺工問題。
- 提案凍結就業安定基金「促進特定對象暨弱勢者等就業服務」預算,指出台灣中高齡勞參率明顯落後其他國家,要求勞動部提出檢討報告。
- 提案凍結新制勞工退休基金預算,指出全球貿易戰爭緊張局勢,要求勞動基金運用局審慎檢視資產配置,加強投資布局,以維護勞工權益。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就業安定基金「運用多元培訓模式辦理失業者及特定對象職業訓練」預算,認為本國照顧服務員就業率低,不利長照人力建立。
- 提案凍結就業安定基金「提升勞工自主學習計畫」預算,指出在職訓練課程欠缺多元性與產業發展趨勢。
- 提案凍結就業安定基金「外國人聘僱管理業務」預算,指出勞動部未能源頭管理致衍生非本國籍無依兒少安置問題。
- 提案凍結就業安定基金「提升勞工福祉計畫」預算,質疑提高雇主設置托兒設施補助額度後企業設置數反而減少,要求勞動部提出檢討方案。
- 提案凍結積欠工資墊償基金預算,指出大量解僱勞工增加,墊償基金追償率低,要求勞動部提出具體檢討方案。
陳宜民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勞工保險局作業基金「辦理工作環境暴露石綿之勞工長期追蹤調查計畫」預算,建議應研究國際作法,擴大石綿暴露評估與健康狀況調查範圍。
- 提案凍結就業安定基金「運用多元培訓模式辦理失業者及特定對象職業訓練」預算,指出產業缺工與高失業率併存,職前訓練應切合產業脈動。
- 提案凍結就業安定基金「提升勞工自主學習計畫」預算,認為在職訓練課程多偏向美容美髮、手工藝、餐飲等,應配合產業發展趨勢多元化。
- 提案凍結就業安定基金「促進特定對象暨弱勢者等就業服務」預算,指出台灣中高齡勞參率明顯落後其他國家,要求勞動部提出檢討報告。
- 提案凍結就業安定基金「就業服務據點運作計畫」預算,認為回流台商屢屢反映缺工問題,應檢討執行成效。
- 提案凍結就業安定基金「外國人聘僱管理業務」預算,指出勞動部未能源頭管理致衍生非本國籍無依兒少安置問題。
- 提案凍結就業安定基金「辦理外籍勞工法令及相關業務等推廣事項」預算,指出預算執行率過低,外籍勞工遭受不當對待事件頻傳。
- 提案凍結新制勞工退休基金預算,認為委外經營操作及國內外配置比例將影響未來收益,應靈活調整爭取獲利。
陳靜敏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就業安定基金「提升勞工自主學習計畫」預算,指出在職訓練課程欠缺多元性與產業發展趨勢。
- 提案凍結就業安定基金「促進特定對象暨弱勢者等就業服務」預算,指出台灣中高齡勞參率明顯落後其他國家,要求勞動部提出檢討報告。
- 提案凍結就業安定基金「外國人聘僱管理業務」預算,要求勞動部與衛福部定期訪視來源國照顧服務職前訓練,並研商外籍看護工繼續教育課程實施計畫。
- 提案凍結就業安定基金「外國人聘僱管理業務」預算,要求勞動部與衛福部研商鼓勵地方政府辦理外籍看護工補充訓練策略。
- 提案凍結就業安定基金「外國人聘僱管理業務」預算,要求勞動部持續洽衛福部研擬放寬因應外籍看護工參與繼續教育之喘息服務申請條件。
- 提案凍結就業安定基金「辦理外籍勞工法令及相關業務等推廣事項」預算,指出預算執行成效偏低,外籍勞工遭受不當對待及職災事件頻傳。
- 提案凍結就業安定基金「促進友善勞動環境業務」預算,指出地方政府勞動檢查人力不足,預算執行率偏低,應加強勞工身心健康保護成效。
- 提案要求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強化醫療機構勞動檢查效能,提高專案檢查比例及檢查人員專業背景。
- 提案要求勞動部與衛生福利部共同研商如何督促醫療機構落實醫護人員身心保護相關規範或建立查核表之可行性,並提供醫護人員完善合宜之工作環境。
- 提案凍結就業安定基金「外國人聘僱管理業務」預算,要求勞動部於3個月內擬訂並公告雇主及外國人委任私立就業服務機構仲介工作的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勞工保險局作業基金「投融資業務成本」預算,指出國外投資訴訟事務費歷年執行率甚低,要求勞動基金運用局審酌訴訟進度,核實編列預算並督促訴訟進行。
- 提案凍結就業安定基金「運用多元培訓模式辦理失業者及特定對象職業訓練」預算,認為產業缺工與高失業率併存,職前訓練應切合產業脈動。
- 提案凍結就業安定基金「促進特定對象暨弱勢者等就業服務」預算,指出台灣中高齡勞參率明顯落後其他國家,要求勞動部提出檢討報告。
- 提案凍結就業安定基金「外國人聘僱管理業務」預算,指出勞動部未能源頭管理致衍生非本國籍無依兒少安置問題。
- 提案凍結就業安定基金「辦理外籍勞工法令及相關業務等推廣事項」預算,指出預算執行率過低,外籍勞工遭受不當對待事件頻傳。
- 提案凍結新制勞工退休基金預算,指出全球貿易戰爭緊張局勢,要求勞動基金運用局審慎檢視資產配置,加強投資布局,以維護勞工權益。
黃秀芳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就業安定基金「提升勞工自主學習計畫」預算,指出青年勞工轉換工作頻繁,在職訓練課程應多元化並配合產業發展趨勢。
- 提案凍結就業安定基金「促進特定對象暨弱勢者等就業服務」預算,指出台灣中高齡勞參率明顯落後其他國家,要求勞動部提出檢討報告。
- 提案凍結就業安定基金「就業服務據點運作計畫」預算,認為產業普遍反映缺工問題,據點運作效益有待強化。
- 提案凍結就業安定基金「促進友善勞動環境業務」預算,指出地方政府勞動檢查人力不足,預算執行率偏低,應加強勞工身心健康保護成效。
- 提案要求勞動部檢討並強化身心障礙者職業重建服務專業人員繼續教育制度,以提升服務品質。
- 提案要求勞動部擴大「推動身心障礙者進用暨就業協助計畫」適用對象,涵括早發型失智症患者。
- 提案凍結勞工退休基金(舊制)預算,認為銀行存款及國內債務證券報酬率較低,勞動基金運用局應更積極評估各項投資風險及收益性。
- 提案凍結新制勞工退休基金預算,認為銀行存款及國內債務證券報酬率較低,勞動基金運用局應更積極評估各項投資風險及收益性。
徐志榮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就業安定基金「國外旅費」預算,質疑推動亞太技能建構聯盟及臺印尼交流合作計畫內容未臻明確。
- 提案凍結就業安定基金「僱用獎助及就業獎勵津貼」預算,指出3K產業缺工就業獎勵人數少,國內產業仍有缺工現象。
- 提案凍結就業安定基金「推動尊嚴勞動計畫」預算,要求勞動部提供109年度初步規劃報告,以提升經費效益。
- 提案凍結新制勞工退休基金預算,指出台灣高薪100指數委外標案撥款效率不彰,要求勞動基金運用局審慎規劃,提升績效。
邱泰源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勞動部針對大量解僱情形嚴重,研擬協助勞工權益相關建議,提供相關部會參考。
- 提案要求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建置「製程安全管理風險評估資料庫」及化學品相關資料庫,精進定量製程安全評估工作。
吳玉琴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就業安定基金「外籍勞工管理計畫」預算,指出移工人數大幅增加,勞動部未建立具公信力之人數管理機制,要求說明外勞警戒指標與人數管理的關聯性。
- 提案要求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擴大「推動身心障礙者進用暨就業協助計畫」適用對象,涵括早發型失智症患者。
- 提案要求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徵詢僑務委員會協助取得南向事業單位職缺資訊,並刊登於相關平台,以利資深移工返國後再受雇於南向事業單位。
相關人員回應
陳時中 衛生福利部部長
- 說明勞工保險局作業基金「保險成本」項下「保險給付」減列250萬元,包含「農職保」200萬元及「職災保護─已加保勞工」之「職業災害預防與補助」50萬元。
- 說明就業安定基金「徵收及依法分配收入」減列「就業安定收入」20億元,基金用途減列1,904萬元,包含「促進國民就業計畫」1,080萬元、「外籍勞工管理計畫」550萬元、「提升勞工福祉計畫」224萬元及「一般行政管理計畫」50萬元。
- 回應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職災預防議題,表示將提出完整檢討報告,並研議確保搭載設備強度及將移動式起重機納入定期檢查。
- 回應外籍勞工管理議題,表示將研擬具體有效預防外籍勞工逃逸政策,並說明外勞警戒指標與人數管理的關聯性。
- 回應中高齡者勞參率議題,表示將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 回應就業服務據點運作計畫議題,表示將提出書面改善報告。
- 回應雇主設置托兒設施議題,表示將提出具體檢討方案。
- 回應勞動法令檢查議題,表示將提出書面改善報告。
- 回應積欠工資墊償基金追償率低議題,表示將提出具體檢討方案。
- 回應南向產業人力資源議題,表示將配合委員要求進行研究規劃。
許嘉琳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 說明《財政紀律法》規定新設基金不得以公務預算撥補,此為中醫藥研究基金無法獲得公務預算撥補的主因。
- 說明基金若有技轉收入等,應屬政府既有收入,原則上不應列為基金來源,以避免專款專用。
- 表示主計總處對成立中醫藥研究基金的必要性與妥適性曾有意見,但尊重衛福部為廣籌捐贈財源的立場。
相關後續
- 勞動部主管之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基金預算)案審查完竣,內容如審查結果,包含多項預算減列與凍結,並要求勞動部就凍結項目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勞工保險局作業基金通過5項決議,要求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提出職災預防檢討報告,並督促勞動基金運用局審酌訴訟進度及核實編列預算。
- 就業安定基金通過24項決議,要求勞動部就職業訓練、就業服務、外籍勞工管理、勞工福祉等議題提出書面報告或改善方案。
- 勞工退休基金(舊制)通過1項決議,要求勞動基金運用局積極評估各項投資風險及收益性。
- 勞工退休基金(新制)通過4項決議,要求勞動基金運用局審慎規劃,提升委託經營業務操作績效,並因應市場情勢變化,審慎檢視資產配置。
- 積欠工資墊償基金通過1項決議,要求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加強追討積欠工資,並提出具體檢討方案。
討論事項三
審查「醫師法第四十一條之三條文修正草案」等醫事人員法規修正案 (討論事項第一案至第十一案、第十五案至第十七案)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主要針對《醫師法》、《藥師法》、《營養師法》等15部醫事人員法規中,關於「華僑」應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的規定進行刪除,以配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20條的修正。
- 部分提案涉及《聽力師法》、《語言治療師法》、《驗光人員法》、《社會工作師法》等,其修正重點亦為刪除「華僑」應試規範。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陳時中 衛生福利部部長
- 表示衛福部支持配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法》第20條修正,刪除各醫事人員法及社會工作師法中對於「華僑」應考試之規範。
- 強調此修正旨在配合現行法規,確保華僑國民權益,毋須特別規定即可參加考試。
相關後續
- 討論事項第一案至第十一案及第十五案至第十七案均已審查完竣,將併案或分別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 第一、二、三、十五案分別併案擬具審查報告,第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三、十四、十六、十七案分別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
討論事項四
審查「中醫藥發展法草案」案 (討論事項第十二案)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旨在制定《中醫藥發展法》,以落實國家促進現代及傳統醫藥研究發展之義務,健全傳統醫學制度,提升病人安全,促進中醫藥永續發展及全民健康福祉。
- 核心議題包括中醫藥政策、醫療照護、品質管理、產業發展、研究發展及人才培育等,並討論基金來源、課綱納入及跨部會協調等實務問題。
相關爭議
- 中醫藥研究基金財源穩定性:委員質疑基金規模僅2億元不足,且《財政紀律法》限制公務預算撥補,恐導致基金難以運作,影響研究發展。
- 中醫藥人才培育與教育:委員質疑衛福部對大學開設中醫藥專業課程持保留態度,且中藥藥事人員法規制定進度緩慢,影響專業人才養成。
- 中藥材源頭管理與產業發展:委員關切農委會與衛福部對藥用植物種植及食用認定的溝通不足,造成農民損失,且中藥水藥標示不清,管理規範與西藥存在落差。
- 中醫藥發展的實證基礎與國際參與:委員指出中醫學實證研究困難,且中醫藥司在WHO相關國際會議中缺席,影響台灣中醫藥的國際地位。
- 成立財團法人推動中醫藥發展的必要性:委員提案成立財團法人,但衛福部認為現有機構可協助,且考量政府財政,目前尚無必要。
- 中醫藥知識納入課綱:委員提案將國民中醫藥知識納入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課程綱要,但衛福部認為教育部已有完整流程,且現行課綱已包含相關內容,建議免予增列。
- 中醫藥發展法的定位與作用:委員質疑僅制定宣示性的《發展法》不足,應同時推動具有實質管理與保障作用的《中藥藥事人員法》及《藥事法》中藥專章。
立法委員發言
黃秀芳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中醫藥發展法,建議中央主管機關應成立財團法人辦理中醫藥發展事項,並鼓勵大學校院開設中醫藥相關課程,將國民中醫藥知識納入課綱。
- 質疑中醫藥研究基金僅2億元規模不足以推動國家中醫藥發展,且不透過公務預算撥補,來源不穩定。
- 關切農委會推廣藥用植物種植與衛福部認定食用標準不一,造成農民損失,要求衛福部與農政單位做好溝通。
- 期望《中醫藥發展法》通過後,政府能重視中醫藥發展,使台灣成為亞太國家中中醫藥發展的重鎮。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質疑中醫藥發展法中醫藥研究基金規模僅2億元,恐不足以推動國家中醫藥發展,且基金來源不應僅靠捐贈及孳息。
- 關切中藥藥用植物種植的發展策略,特別是中藥典籍未記載的台灣特有中草藥如何納入,以及相關檢測經費對小規模種植者的負擔。
- 質疑政府在發展中醫藥時,若民間欲申請新中藥納入藥典,專業部分找衛福部,經費部分找經濟部,恐阻礙道地性中藥發展,建議建立一套制度處理。
吳玉琴 立法委員
- 肯定《中醫藥發展法》立法,但質疑基金預算過少,恐不足以推動研究發展,且不透過公務預算撥補,技轉收入無法納入基金,恐導致基金難以運作。
- 期望未來有更多的產學合作與技術研發,透過技轉收入挹注基金,使其能持續運轉。
- 關切中醫藥發展困境,認為中醫學實證研究需長時間與高成本,建議衛福部運用AI、real world data等新技術發展中醫藥實證基礎。
- 建議《中醫藥發展法》應將中醫藥相關研究發展、智慧財產權及技術移轉收入列入基金收入之一。
陳靜敏 立法委員
- 肯定《中醫藥發展法》獲得衛福部支持,樂見其成。
- 建議將《中醫藥發展法》第6條的「諮議會」名稱改為「諮詢會議」,以符合法規體例並明確其諮詢功能。
陳曼麗 立法委員
- 關切中醫藥研究基金的定位與層級,詢問是否會法人化或由衛福部控管,並希望其層級能讓中醫藥界厚望達標。
- 建議將《中醫藥發展法》第7條的「諮議會」改為「諮詢會」,以避免組織法疑慮並明確會議性質。
- 詢問中醫藥研究基金的適當額度及籌措方式,並建議衛福部應積極規劃,以顯示國家對中醫藥的重視。
吳焜裕 立法委員
- 恭喜部長推動《中醫藥發展法》立法,認為是跨時代法案,但建議中醫定義應具前瞻性,納入基礎醫學教學,以奠定中西醫結合基礎。
- 建議衛福部應預為規劃中西醫結合的具體計畫與解決方案,以應對未來可能遇到的挑戰。
- 強調推動中藥經濟產能需多部會結合,並評估中藥材種植的藥效與藥理,確保產品具市場價值。
- 指出中醫藥尖端研究較少,建議中研院、國衛院應結合投入,並質疑中醫藥司經費不足,恐影響研究發展與人才培育。
邱泰源 立法委員
- 肯定《中醫藥發展法》立法,認為應保護投入中醫藥領域的人,使其智慧能發展得更好,而非被西方醫學淹沒。
- 強調中醫藥有多年歷史,是幾千年來的累積,應被尊重與扶植,不應被西方醫學淹沒,期盼能發展得更好。
- 認為最重要的是必須掌握核心精神,不要失去核心精神,其他很多事情可以透過鼓勵或政策實施相關辦法來幫忙。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福部對中醫藥發展長期漠視、輕忽與不專業,指出台灣民眾使用中醫藥比例高,但政府至今才推動《中醫藥發展法》。
- 批評衛福部在推動中藥藥事人員考試制度及修訂《藥事法》中藥專章方面進度緩慢,導致中藥商數量急遽減少,且人民健康由中藥商把關而非中藥師。
- 要求衛福部具體說明何時能制定《中藥藥事人員法》及《藥事法》中藥專章,以保障人民健康,而非僅宣示性的《中醫藥發展法》。
- 質疑衛福部大幅放寬藥商執照,並將藥材當成食材,導致中藥管理倒退,是走回頭路。
- 要求衛福部承諾1年內提出發展教考訓用專業人員把關中藥品質的方案,並質疑衛福部虛與委蛇、不負責任。
徐志榮 立法委員
- 關切中醫藥管理規範與西醫藥存在落差,中藥藥證發放程序被質疑過於寬鬆,要求衛福部提出策略與具體時程拉近差距。
- 質疑中藥水藥包裝未標示成分、有效期限及療效,要求衛福部關心並規範病患知的權益,認為規範清楚且執行確實才能幫助行業發展。
陳瑩 立法委員
- 肯定《中醫藥發展法》立法,但關切中醫藥司整體經費是否會隨之增加,並擔憂協調跨部會經費與法規時可能遇到的困難。
- 提醒衛福部應研究原住民保留地種植高經濟價值中藥藥用植物的可行性,並協調農委會及原民會。
- 詢問產品若含多種中藥成分且宣稱療效,應由哪個單位管理,並質疑「菸友爽」、「肺易清」等產品未被列管,要求衛福部化驗並調整管理方式。
李彥秀 立法委員
- 肯定《中醫藥發展法》有機會完成立法,但認為行政機關對條文疑慮需解釋更清楚完整。
- 提案鼓勵中醫藥特色長期照護,指出中西醫合併治療能延長失智症患者自主進食能力,節省醫療與照護支出,但院版對此重視不足。
- 要求衛福部具體承諾試辦計畫及發展長照模組的時間表,希望能在1個月內與公會開會,蒐集意見具體落實。
- 質疑課綱刪除中醫藥保健知識內容,認為不利向下扎根及國人對中醫藥的完整認知,希望再做調整。
相關人員回應
陳時中 衛生福利部部長
- 說明衛福部支持《中醫藥發展法》立法,但對委員提案成立財團法人、鼓勵大學開設中醫藥專業課程及將中醫藥知識納入課綱持保留意見,認為現有機制或跨部會協調更為妥適。
- 說明中醫藥研究基金規劃2億元為起頭,主要用於產學合作,使其成為活水,並非全部發展經費,中醫藥研究所可另申請科技計畫。
- 指出衛福部有中醫優質發展計畫(5年6.7億元)及中醫藥優質管理和產業躍升計畫,從管理規範、系統國際化及法規調和著手,以促進中醫藥發展與外銷。
- 承認中藥藥用植物種植推廣需跨部會協商,確保植物可食用及有經濟價值,避免農民損失。
- 說明中醫藥發展困境在於傳統中醫藥驗證方式與西醫不同,未來可透過AI、real world data發展實證基礎。
- 承諾1年內提出教考訓用的專業中藥師把關方案,以解決中藥管理問題。
- 說明中醫藥管理規範將朝向與國際接軌,訂定藥品管理規範,並要求中藥水藥應有品名、成分、有效期限等標示,以保障病患權益。
- 回應ICD-11中醫藥診斷議題,承諾衛福部將積極派員或委託學者參加WHO相關會議,展現國家企圖心。
- 承諾1個月內召集相關學生及主訓單位,討論中醫負責醫師訓練2,250萬元預算補助與支持方式。
- 回應中醫藥研究基金財源穩定性問題,表示會爭取科技計畫經費,並說明《財政紀律法》限制公務預算撥補新設基金。
- 回應中醫藥發展法第6條,同意將「諮議會」改為「諮詢會議」,以避免組織法疑慮。
- 回應中醫藥在長照體系中角色,表示居家醫療已納健保,將與中醫師公會合作發展長照模組,並承諾儘快提出試辦計畫。
- 回應中醫藥知識納入課綱議題,表示現行課綱已包含相關知能,可再行文教育部爭取更落實保健知識。
- 回應產品宣稱療效議題,強調非藥品宣稱療效即違反相關法規,可被處分,並呼籲避免使用此類產品。
黃怡超 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司長
- 說明台灣有60%民眾使用中藥材,30%民眾曾看健保中醫。
- 說明中醫藥研究基金的來源為捐贈、孳息及產學合作權利金,目的在於建立循環活水機制。
- 說明中藥藥用植物若在台灣特殊且具藥用價值,將依一定程序納入藥典,需檢附科學證據。
- 說明中醫藥發展法通過後,將在健保六區建立中醫居家醫療體系,並與中醫師公會合作發展長照模組。
- 說明衛福部會行文教育部,建議在課綱中落實中醫藥保健知識。
- 回應ICD-11中醫藥診斷議題,表示學界有參與相關會議,中醫藥司已報名WHO技術會議,並積極規劃大規模資料庫整合。
- 說明中醫負責醫師訓練2,250萬元預算將用於補助主訓醫院及診所的受訓學員。
- 說明含多種中藥成分的產品是否歸中醫藥司管轄,需視其屬性、是否宣稱療效、藥食兩用界定及含量比例等因素判斷。
張芳榮 衛生福利部中藥所所長
- 說明中醫藥研究基金不涵蓋種植部分,主要用於創新研究、人員培訓、國際發展及專利權維護。
- 說明若要將新植物納入中藥藥典,需經審查委員會審查,並檢附毒性、藥性、動物實驗報告等科學證據,門檻較高。
許嘉琳 行政院主計總處公務預算處專門委員
- 說明依《財政紀律法》規定,新設基金應具備政府既有收入或國庫撥補以外新增適足財源,故中醫藥研究基金無法透過公務預算撥補。
- 說明基金若有技轉收入等,應屬政府既有收入,原則上不應列為基金來源,以避免專款專用。
- 表示主計總處對成立中醫藥研究基金的必要性與妥適性曾有意見,但尊重衛福部為廣籌捐贈財源的立場。
- 接受委員建議,在《中醫藥發展法》第19條的立法說明中增列文字,闡明基金以受贈及孳息收入運用產生之相關收入可納入基金循環運用。
相關後續
- 《中醫藥發展法草案》審查完竣,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時由邱召集委員泰源補充說明,不需交由黨團協商。
- 經討論,法案名稱、第一章章名、第二章章名、第三章章名、第四章章名、第五章章名、第六章章名、第七章章名,以及第1條、第2條、第3條、第4條、第5條、第6條、第7條、第8條、第9條、第10條、第11條、第12條、第13條、第14條、第15條、第16條、第17條、第18條、第20條、第21條、第22條、第23條、第24條均照行政院案通過。
- 第19條照行政院案通過,但在立法說明中增列主計總處所提關於基金收入的文字,闡明基金以受贈及孳息收入運用產生之相關收入可納入基金循環運用。
討論事項五
審查「醫師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討論事項第十八案)
核心議題
本次修正重點為確保醫師醫療業務不至中斷,對醫師每6年辦理執業執照更新,明定若有特殊理由,經核准後得有6個月的緩衝期補行申請。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邱泰源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醫師法第8條,建議醫師執業執照更新應有6個月緩衝期,以確保醫療業務連續性及民眾就醫權益。
- 舉例說明醫師因忙碌可能忘記更新執業執照,導致罰款或健保申報中斷,影響醫療業務。
- 認為此修正必要且合理,可顧及民眾健康照護及制度合理性。
相關人員回應
陳時中 衛生福利部部長
- 表示衛福部支持配合《醫師法》第8條之修正,但建議酌作文字修正,將「原發照機關」改為「原發執業執照機關」,俾臻明確。
- 強調此修正旨在確保醫事人員執行業務不致中斷。
相關後續
- 委員邱泰源等20人擬具「醫師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本案時由邱召集委員泰源補充說明,院會討論前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 條文內容修正為「但有特殊理由,未能於執業執照有效期限屆至前申請更新,經檢具書面理由及證明文件,向原發執業執照機關申請延期更新並經核准者,得於有效期限屆至之日起六個月內,補行申請。」
討論事項六
審查「護理人員法第八條及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討論事項第十九案)
核心議題
本次修正旨在保障護理人員工作權益,建議護理人員執業執照更新應有6個月緩衝期,並放寬護理機構照護對象,以強化護理專業發展及人力有效應用。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陳靜敏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護理人員法第8條及第15條,建議護理人員執業執照換證應有6個月緩衝期,比照專科護理師制度,避免因排班輪班等因素影響工作權益。
- 指出護理人員薪資與醫師落差大,若因未如期更新執照受罰或停業,影響更大。
- 建議修正護理人員法第15條,放寬護理機構照顧對象,不限縮於母法,以應對醫療科技進步及未來照護對象可能放寬的需求。
相關人員回應
陳時中 衛生福利部部長
- 表示衛福部支持《護理人員法》第8條及第15條之修正案。
- 針對第8條執照更新緩衝期,說明現行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有統一規範,若各醫事人員相關法規規定一致,本部敬表支持。
- 針對第15條刪除條文,認為有助於強化護理專業發展,提升護理人力之有效應用,本部敬表支持。
相關後續
- 委員陳靜敏等17人擬具「護理人員法第八條及第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本案時由邱召集委員泰源補充說明,院會討論前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 條文內容修正為「但有特殊理由,未能於執業執照有效期限屆至前申請更新,經檢具書面理由及證明文件,向原發執業執照機關申請展延更新並經核准者,得於有效期限屆至之日起六個月內,補行申請。」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810201
- 卷/期/冊
- 108/102/1
- 發布日期
- 2019-12-26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