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委員會審查港務公司與航港基金預算及花東交通建設特別條例草案
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19-12-02
LawTrace 法律歷程:花東快速道路建設特別條例、台九線道路改善建設特別條例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及航港建設基金的2020年度預算案,部分預算因南方澳斷橋事件、行銷成效不彰及計畫執行率問題遭凍結並要求提交報告。會議亦討論花東快速道路及台九線道路改善兩項特別條例草案,委員們就其立法必要性、財源穩定性及行政體例提出異議。最終兩案均全案保留送黨團協商,並決議重啟花東快速公路可行性評估。
討論事項一
繼續審查109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交通部主管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及航港建設基金非營業預算)
核心議題
審查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109年度營業預算及航港建設基金非營業預算,重點關注南方澳大橋斷裂後的橋梁安全維護、港口行銷獎勵措施成效、資訊系統執行率,以及國際商港建設與智慧航安計畫的推動進度與效益。
相關爭議
- 南方澳跨港大橋斷裂事件:多位委員質疑港務公司過去橋梁安全維護嚴重不足,要求提出檢測、改善與重建計畫。
- 高雄港行銷獎勵措施成效不彰:儘管投入巨額預算,高雄港全球排名未見回升,顯示獎勵措施有檢討空間。
- 電腦軟體服務費計畫執行率低落:預算逐年增加但執行率不佳,顯示港務公司對計畫進度控管能力有待改善。
- 「臺灣國際商港營運設施實質建設計畫」修正頻繁:計畫規劃周延性及執行率受質疑,行政院亦曾函復要求改進。
- 「我國智慧航安服務建置暨發展計畫」未獲行政院核定:新計畫說明不足,其必要性及預期效益需審慎評估。
- 花蓮港未納入公共藝術推廣計畫:委員質疑花蓮港作為東部重要國際港區,不應漠視其藝術文化推廣。
- 船員勞動條件爭議:有港埠業以自訂工作規則排除船員適用勞動基準法,委員要求航港局研議改進。
立法委員發言
鄭寶清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臺灣港務公司「修理保養與保固費」260萬元,要求提出南方澳大橋安全檢測與重建計畫。
- 提案凍結臺灣港務公司「行銷獎勵措施」3,000萬元,指出高雄港排名未見回升,顯示獎勵措施有檢討空間。
- 提案凍結航港建設基金「臺灣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5,000萬元,因計畫修正頻繁且部分子計畫執行率落後。
- 提案凍結航港建設基金「我國智慧航安服務建置暨發展計畫」1,000萬元,因計畫尚未經行政院核定且說明不足。
- 提案要求港務公司檢討橋梁檢測維護規範,加強監督管理並揭露資訊。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臺灣港務公司「修理保養與保固費」260萬元,要求提出南方澳大橋安全檢測與重建計畫。
- 提案凍結臺灣港務公司「行銷獎勵措施」3,000萬元,指出高雄港排名未見回升,顯示獎勵措施有檢討空間。
- 提案凍結臺灣港務公司「管理費用」中「服務費用」十分之一,因南方澳斷橋事件顯示橋梁安全維護不足。
- 提案凍結臺灣港務公司「臺灣國際商港營運設施實質建設計畫」5,000萬元,因計畫頻繁修正且周延性有待改進。
- 提案凍結航港建設基金「我國智慧航安服務建置暨發展計畫」1,000萬元,因計畫尚未經行政院核定且說明不足。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臺灣港務公司「修理保養與保固費」260萬元,指出南方澳大橋斷裂凸顯港務公司維護問題。
- 提案凍結臺灣港務公司「行銷獎勵措施」3,000萬元,因高雄港排名未見回升,獎勵措施有調整空間。
- 提案凍結臺灣港務公司「專業服務費」中「電腦軟體服務費」十分之一,因該計畫執行率不佳。
- 提案凍結臺灣港務公司「管理費用」中「服務費用」十分之一,因南方澳斷橋事件顯示橋梁安全維護不足。
- 提案要求港務公司針對高雄港客運專區建設計畫延宕進行檢討。
- 提案要求港務公司儘速提交南方澳大橋事故懲處名單及檢討報告。
- 提案要求航港局研議船員勞動條件回歸法律規定,改進內部工作規則違法情事。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臺灣港務公司「修理保養與保固費」260萬元,指出南方澳大橋斷裂凸顯港務公司維護問題。
- 提案凍結臺灣港務公司「行銷獎勵措施」3,000萬元,因高雄港排名未見回升,獎勵措施有調整空間。
- 提案凍結航港建設基金「臺灣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5,000萬元,因計畫修正頻繁且部分子計畫執行率落後。
- 提案要求港務公司提出吸引郵輪靠泊高雄港的獎勵措施及計畫。
- 提案要求港務公司針對高雄港客運專區建設計畫延宕進行檢討。
- 提案要求港務公司全面檢討橋梁檢測維護規範,加強監督管理並對外揭露資訊。
陳素月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臺灣港務公司「修理保養與保固費」260萬元,因南方澳大橋斷裂凸顯港務公司維護問題。
- 提案凍結臺灣港務公司「行銷獎勵措施」3,000萬元,因高雄港排名未見回升,獎勵措施有調整空間。
- 提案凍結臺灣港務公司「管理費用」中「服務費用」十分之一,因南方澳斷橋事件顯示橋梁安全維護不足。
- 提案凍結臺灣港務公司「臺灣國際商港營運設施實質建設計畫」5,000萬元,因計畫頻繁修正且周延性有待改進。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臺灣港務公司「修理保養與保固費」260萬元,因南方澳大橋斷裂凸顯港務公司維護問題。
- 提案凍結臺灣港務公司「行銷獎勵措施」3,000萬元,因高雄港排名未見回升,獎勵措施有調整空間。
- 提案凍結臺灣港務公司「管理費用」中「服務費用」十分之一,因南方澳斷橋事件顯示橋梁安全維護不足。
- 提案凍結臺灣港務公司「臺灣國際商港營運設施實質建設計畫」5,000萬元,因計畫頻繁修正且周延性有待改進。
顏寬恒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臺灣港務公司「行銷獎勵措施」3,000萬元,指出高雄港排名未見回升,顯示獎勵措施有檢討空間。
- 提案要求港務公司檢討綠色港口推動方案中空氣污染防制及船舶進出港減速措施成效未達預期。
- 提案要求港務公司儘速完成港區橋梁安全檢測並重建新橋,確保民眾通行安全。
- 提案要求港務公司檢討港勤公司購置辦公廳舍規劃一再變更的問題。
- 提案凍結航港建設基金「臺灣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5,000萬元,因計畫修正頻繁且規劃周延性及執行率有待改進。
- 提案凍結航港建設基金「我國智慧航安服務建置暨發展計畫」1,000萬元,強調其提升航安資訊監控、預警及應變能力。
- 提案要求交通部檢討商港服務費收入不敷支應國際商港建設支出的問題。
柯呈枋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臺灣港務公司「修理保養與保固費」260萬元,指出南方澳大橋預算應調整支應其他橋梁加強檢測及養護費用。
- 提案凍結臺灣港務公司「行銷獎勵措施」3,000萬元,指出高雄港排名未見回升,顯示獎勵措施有檢討空間。
- 提案要求港務公司檢討綠色港口推動方案中空氣污染防制及船舶進出港減速措施成效未達預期。
- 提案要求港務公司儘速完成港區橋梁安全檢測並重建新橋,確保民眾通行安全。
- 提案要求港務公司檢討港勤公司購置辦公廳舍規劃一再變更的問題。
- 提案凍結航港建設基金「臺灣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5,000萬元,因計畫修正頻繁且規劃周延性及執行率有待改進。
- 提案凍結航港建設基金「我國智慧航安服務建置暨發展計畫」1,000萬元,強調其提升航安資訊監控、預警及應變能力。
- 提案要求交通部檢討商港服務費收入不敷支應國際商港建設支出的問題。
童惠珍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臺灣港務公司「行銷獎勵措施」3,000萬元,指出高雄港排名未見回升,顯示獎勵措施有檢討空間。
- 提案要求港務公司檢討綠色港口推動方案中空氣污染防制及船舶進出港減速措施成效未達預期。
- 提案要求港務公司儘速完成港區橋梁安全檢測並重建新橋,確保民眾通行安全。
- 提案要求港務公司檢討港勤公司購置辦公廳舍規劃一再變更的問題。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臺灣港務公司「修理保養與保固費」260萬元,因南方澳大橋斷橋事件凸顯港務公司橋梁安全檢測問題。
- 提案凍結臺灣港務公司「行銷獎勵措施」3,000萬元,因高雄港排名未見回升,顯示預算仍有調整空間。
- 提案凍結臺灣港務公司「臺灣國際商港營運設施實質建設計畫」5,000萬元,因計畫並未落實執行控管。
- 提案建議港務公司儘速在主要港口建置無人機防衛系統,提升港口安全性。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臺灣港務公司「修理保養與保固費」260萬元,因南方澳大橋斷橋事件凸顯港務公司橋梁安全檢測問題。
- 提案凍結臺灣港務公司「行銷獎勵措施」3,000萬元,因高雄港排名未見回升,顯示預算仍有調整空間。
- 提案凍結臺灣港務公司「臺灣國際商港營運設施實質建設計畫」5,000萬元,因計畫並未落實執行控管。
- 提案要求港務公司於2個月內針對花蓮海岸線規劃親子垂釣區提出可行性評估報告。
- 提案要求港務公司於2個月內提出環保海葬宣傳效益檢討報告。
- 提案要求港務公司於1個月內提出花蓮港胖卡市集招募宣傳計畫書面改善方案。
- 提案要求港務公司於2個月內提出花蓮港商船、漁船分流航行之書面規劃方案。
- 提案要求航港局於2個月內提出花蓮港公共藝術推廣書面報告。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港務公司在商場規劃時,納入推廣台灣偏鄉在地特色商品專區。
李鴻鈞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臺灣港務公司「修理保養與保固費」260萬元,指出南方澳大橋預算應調整支應其他橋梁加強檢測及養護費用。
- 提案凍結航港建設基金「臺灣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5,000萬元,因計畫修正頻繁且規劃周延性及執行率有待改進。
- 提案凍結航港建設基金「我國智慧航安服務建置暨發展計畫」1,000萬元,強調其提升航安資訊監控、預警及應變能力。
- 提案要求航港局所屬橋梁應比照交通部規範定期檢測,並提供資訊至「臺灣地區橋梁管理資訊系統」。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總收入210億1,327萬6千元照列。
-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總支出減列「服務費用」400萬元,改列為139億6,169萬3千元。
-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稅前淨利增列400萬元,改列為70億5,158萬3千元。
-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之建設事業減列「一般建築及設備計畫」1億4,618萬8千元,改列為68億2,905萬4千元。
- 航港建設基金基金來源增列1,086萬4千元,改列為88億3,693萬1千元。
- 航港建設基金基金用途減列「港灣建設計畫」項下「蘇澳港南方澳跨港大橋設施維護工程」500萬元,改列為82億0,354萬5千元。
- 航港建設基金本期賸餘增列1,586萬4千元,改列為6億3,338萬6千元。
-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預算通過決議19項,多項預算凍結並要求提交書面報告,如「修理保養與保固費」凍結260萬元、「行銷獎勵措施」凍結3,000萬元、「電腦軟體服務費」凍結十分之一、「臺灣國際商港營運設施實質建設計畫」凍結5,000萬元等。
- 航港建設基金預算通過決議6項,多項預算凍結並要求提交書面報告,如「臺灣國際商港未來發展及建設計畫」凍結5,000萬元、「我國智慧航安服務建置暨發展計畫」凍結1,000萬元等。
- 交通部主管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營業預算、航港建設基金非營業預算審查完畢,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
討論事項二
繼續審查委員徐榛蔚等21人擬具「花東快速道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案 (討論事項第一案)
核心議題
本案主要討論在花東地區興建快速道路的必要性、可行性評估結果,以及以「特別條例」立法推動公共建設的適法性與行政體例問題。
相關爭議
- 花東快速道路可行性評估:交通部表示2016年可行性評估因經濟效益低而暫緩推動,但多位委員認為時空背景已變,應重啟評估。
- 以「特別條例」推動公共建設的適法性:葉宜津委員認為此舉與行政體例及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不符,恐開惡例;鄭天財委員則主張為因應特殊事項且籌措穩定財源,可採特別條例方式,並舉其他公共建設特別條例為例。
- 東西部交通建設失衡:多位委員指出花東地區交通建設長期落後西部,嚴重影響經濟、觀光發展及交通安全,認為政府應積極改善。
- 財源穩定性:鄭天財委員主張制定特別條例可籌措穩定財源,避免因執政者或主管不同而影響計畫推動。
- 台9線改善計畫與花東快速道路的優先順序:部分委員認為台9線改善計畫已在進行中,應先加速辦理,而花東快速道路則需重新評估其必要性。
立法委員發言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認同台9線道路改善條例的精神,但因相關工程已在執行中,質疑再立條例的必要性。
- 支持花東快速道路建設,建議考量車流量、安全性及產業發展需求,重啟可行性評估。
- 感謝其他委員支持東部交通建設,認同東西部交通基礎建設長期落差需改善。
- 建議台9線拓寬預算可再討論是否需增加,特別是橋梁改建與強度更新。
- 建議全案出委員會,並針對預算額度等細節進一步討論。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全力支持東部交通建設,認為中央政府投資不應只考量成本,應考慮區域均衡。
- 指出台9線拓寬工程已在進行,但應銘記民眾心聲,思考外環道等其他方向。
- 認為花東快速道路可行性評估應重新啟動,因時空背景已與馬政府時期不同。
- 強調東部交通建設落後是歷史問題,應解決區域失衡,讓各地均衡發展。
- 主張交通部不應被2014年馬政府時代的可行性評估拘泥,應重新啟動。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強調交通委員會不分黨派,全力支持符合區域均衡發展、便捷安全的交通建設。
- 認為花東快速道路及台9線道路改善條例符合目標,但需嚴肅討論是否符合行政體例及法律保留事項。
- 指出新設基金是否符合穩定財源也是需思考的重點。
- 支持重啟花東快速道路評估,並將今日討論內容送出委員會進行朝野協商。
- 強調朝野協商時需討論如何讓公共建設符合行政體例、法律保留事項及財源問題。
鄭天財 Sra Kacaw 立法委員
- 指出花東交通建設與西部差距大,上一屆已積極提案、質詢,但未獲很好處理。
- 說明台9線道路改善特別條例草案於2016年提出時,安全景觀大道尚未核定,確有其背景必要性。
- 主張制定「特別條例」是為籌措穩定財源,避免因執政者或主管不同而影響推動,並可讓計畫更長遠可行。
- 強調花東快速道路無論從醫療或農產品運輸等各方面都是花蓮、臺東所需。
- 舉流域綜合治理、水患治理、石門水庫整治等特別條例為例,說明公共建設並非完全沒有以特別條例處理的案例。
- 贊成全案出委員會送朝野協商,並強調特別預算與東西部均衡發展的重要性。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重申支持全臺灣各地交通建設,交通委員會沒有意識形態,但身為立法委員必須依法處理。
- 反駁鄭天財委員,強調特別預算和特別條例不同,沒有任何交通建設是用特別條例處理的。
- 指出中央法規標準法對法律制定事項的規定,認為以特別條例處理花東交通建設並不符合。
- 擔憂此例一開將導致各地委員紛紛提出地方性特別條例,造成沒完沒了的狀況。
- 指出台9線改善計畫已在進行中,預算與完工期限明確,質疑再制定條例的必要性。
- 贊成全案出委員會送朝野協商,但強調是依法論法,而非不予支持。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關心並支持東部交通建設,但認為交通部有幾項基本功拖延多年,應更積極讓外界了解。
- 要求交通部應積極說明花東快速道路可行性評估進度、花東鐵路全線雙軌化及電氣化規劃。
- 建議交通部應成立專案計畫辦理台9線花蓮到臺東全線拓寬改善,讓外界更了解。
- 連署並支持葉宜津委員所提的兩項提案,理解這是地方民眾殷切期盼對國會議員形成的壓力。
顏寬恒 立法委員
- 指出臺灣東、西部的交通建設長期嚴重失衡,特別是花東地區,影響經濟、觀光發展。
- 主張不論台灣哪個地方有重要交通建設需求,都應全面支持,應讓此案進行廣泛討論並送出委員會。
- 認為不應老是將花東視為後花園或附屬品,這對區域發展不健康、不平衡。
- 強調國際遊客到台灣首選多為花蓮、台東,但交通不便造成卻步,應在朝野共識下處理此問題。
相關人員回應
王國材 次長 交通部
- 說明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個案計畫皆須報行政院核定,無論是一般或特別預算。
- 指出花東快速道路可行性評估於2013年開始,2016年被認為不可行而暫緩推動。
- 說明花蓮段「台9線花東縱谷公路安全景觀大道計畫」總經費94.7億元,預計2024年完成。
- 說明臺東段「台9線花東縱谷公路安全景觀大道計畫」總經費142.08億元,已獲國發會審查通過,預計2027年完工。
- 指出台9線北段蘇花改計畫總經費551億元,將於2020年1月5日通車;蘇花公路安全提升計畫總經費359億元,已原則通過。
- 說明南段南迴公路拓寬計畫總經費約227億元,預計年底通車。
- 表示交通部已積極推動花東平原段改善計畫,總經費236.78億元,因此建議「花東快速道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及「台九線道路改善建設特別條例草案」不推動。
- 同意重啟花東快速公路計畫的可行性評估。
相關後續
- 委員徐榛蔚等21人擬具「花東快速道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
- 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
- 院會討論時由童召集委員惠珍補充說明。
- 交通委員會支持本案建設,全案保留送朝野協商。
討論事項三
繼續審查委員徐榛蔚等22人擬具「台九線道路改善建設特別條例草案」案 (討論事項第二案)
核心議題
本案主要討論台九線道路改善的必要性、現行改善計畫的進度,以及以「特別條例」立法推動公共建設的適法性與行政體例問題。
相關爭議
- 以「特別條例」推動公共建設的適法性:葉宜津委員認為此舉與行政體例及中央法規標準法規定不符,恐開惡例;鄭天財委員則主張為因應特殊事項且籌措穩定財源,可採特別條例方式,並舉其他公共建設特別條例為例。
- 東西部交通建設失衡:多位委員指出花東地區交通建設長期落後西部,嚴重影響經濟、觀光發展及交通安全,認為政府應積極改善。
- 財源穩定性:鄭天財委員主張制定特別條例可籌措穩定財源,避免因執政者或主管不同而影響計畫推動。
- 台9線改善計畫進度:蕭美琴委員指出台9線光復至富里鄉路段拓寬案已在執行中,質疑再立條例的必要性。
- 台9線拓寬路徑爭議:劉櫂豪委員指出台東段拓寬經過住家密集區,多數民眾認為應另闢外環道。
立法委員發言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認同台9線道路改善條例的精神,但因相關工程已在執行中,質疑再立條例的必要性。
- 支持花東快速道路建設,建議考量車流量、安全性及產業發展需求,重啟可行性評估。
- 感謝其他委員支持東部交通建設,認同東西部交通基礎建設長期落差需改善。
- 建議台9線拓寬預算可再討論是否需增加,特別是橋梁改建與強度更新。
- 建議全案出委員會,並針對預算額度等細節進一步討論。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全力支持東部交通建設,認為中央政府投資不應只考量成本,應考慮區域均衡。
- 指出台9線拓寬工程已在進行,但應銘記民眾心聲,思考外環道等其他方向。
- 認為花東快速道路可行性評估應重新啟動,因時空背景已與馬政府時期不同。
- 強調東部交通建設落後是歷史問題,應解決區域失衡,讓各地均衡發展。
- 主張交通部不應被2014年馬政府時代的可行性評估拘泥,應重新啟動。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強調交通委員會不分黨派,全力支持符合區域均衡發展、便捷安全的交通建設。
- 認為花東快速道路及台9線道路改善條例符合目標,但需嚴肅討論是否符合行政體例及法律保留事項。
- 指出新設基金是否符合穩定財源也是需思考的重點。
- 支持重啟花東快速道路評估,並將今日討論內容送出委員會進行朝野協商。
- 強調朝野協商時需討論如何讓公共建設符合行政體例、法律保留事項及財源問題。
鄭天財 Sra Kacaw 立法委員
- 指出花東交通建設與西部差距大,上一屆已積極提案、質詢,但未獲很好處理。
- 說明台9線道路改善特別條例草案於2016年提出時,安全景觀大道尚未核定,確有其背景必要性。
- 主張制定「特別條例」是為籌措穩定財源,避免因執政者或主管不同而影響推動,並可讓計畫更長遠可行。
- 強調花東快速道路無論從醫療或農產品運輸等各方面都是花蓮、臺東所需。
- 舉流域綜合治理、水患治理、石門水庫整治等特別條例為例,說明公共建設並非完全沒有以特別條例處理的案例。
- 贊成全案出委員會送朝野協商,並強調特別預算與東西部均衡發展的重要性。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重申支持全臺灣各地交通建設,交通委員會沒有意識形態,但身為立法委員必須依法處理。
- 反駁鄭天財委員,強調特別預算和特別條例不同,沒有任何交通建設是用特別條例處理的。
- 指出中央法規標準法對法律制定事項的規定,認為以特別條例處理花東交通建設並不符合。
- 擔憂此例一開將導致各地委員紛紛提出地方性特別條例,造成沒完沒了的狀況。
- 指出台9線改善計畫已在進行中,預算與完工期限明確,質疑再制定條例的必要性。
- 贊成全案出委員會送朝野協商,但強調是依法論法,而非不予支持。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關心並支持東部交通建設,但認為交通部有幾項基本功拖延多年,應更積極讓外界了解。
- 要求交通部應積極說明花東快速道路可行性評估進度、花東鐵路全線雙軌化及電氣化規劃。
- 建議交通部應成立專案計畫辦理台9線花蓮到臺東全線拓寬改善,讓外界更了解。
- 連署並支持葉宜津委員所提的兩項提案,理解這是地方民眾殷切期盼對國會議員形成的壓力。
顏寬恒 立法委員
- 指出臺灣東、西部的交通建設長期嚴重失衡,特別是花東地區,影響經濟、觀光發展。
- 主張不論台灣哪個地方有重要交通建設需求,都應全面支持,應讓此案進行廣泛討論並送出委員會。
- 認為不應老是將花東視為後花園或附屬品,這對區域發展不健康、不平衡。
- 強調國際遊客到台灣首選多為花蓮、台東,但交通不便造成卻步,應在朝野共識下處理此問題。
相關人員回應
王國材 次長 交通部
- 說明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個案計畫皆須報行政院核定,無論是一般或特別預算。
- 指出花東快速道路可行性評估於2013年開始,2016年被認為不可行而暫緩推動。
- 說明花蓮段「台9線花東縱谷公路安全景觀大道計畫」總經費94.7億元,預計2024年完成。
- 說明臺東段「台9線花東縱谷公路安全景觀大道計畫」總經費142.08億元,已獲國發會審查通過,預計2027年完工。
- 指出台9線北段蘇花改計畫總經費551億元,將於2020年1月5日通車;蘇花公路安全提升計畫總經費359億元,已原則通過。
- 說明南段南迴公路拓寬計畫總經費約227億元,預計年底通車。
- 表示交通部已積極推動花東平原段改善計畫,總經費236.78億元,因此建議「花東快速道路建設特別條例草案」及「台九線道路改善建設特別條例草案」不推動。
- 同意重啟花東快速公路計畫的可行性評估。
相關後續
- 委員徐榛蔚等22人擬具「台九線道路改善建設特別條例草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
- 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
- 院會討論時由童召集委員惠珍補充說明。
- 交通委員會支持本案建設,全案保留送朝野協商。
- 葉宜津委員等人所提之臨時提案,關於「花東快速公路計畫可行性評估」修正為「應重啟辦理可行性評估」並通過。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810201
- 卷/期/冊
- 108/102/1
- 發布日期
- 2019-12-26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