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委員會聚焦自然人董事制度、遠航貸款案與金融監理
財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9-12-16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本次會議主要討論「自然人董事制度」對公股行庫管理的影響與因應,以及遠東航空貸款案的爭議與債權保全。委員們質疑自然人董事制度對公股控制權的稀釋、酬勞歸屬及選舉實務問題,並嚴厲質詢遠航貸款案的核貸過程、擔保品估價及金流異常。金管會與財政部則分別就法規遵循、風險控管及債權確保進行答復,並要求相關部會持續關注與處理。
討論事項一
自然人董事制度對公股行庫管理之影響與因應 (專題報告)
核心議題
- 金管會推動資產達新臺幣1兆元以上金融機構應設置自然人專業董事,探討此制度對財政部管理公股金融事業的影響及因應策略。
- 討論自然人董事的資格條件、席次計算、酬勞歸屬、與獨立董事的關係,以及對公股股權管理及公司治理的潛在衝擊與實務操作問題。
相關爭議
- 公股代表席次稀釋與彈性影響:財政部擔心自然人專業董事的增加會稀釋公股代表席次並影響調整彈性,而金管會強調此為強化金融市場監理、提高董事專業度及穩定性。
- 自然人董事的控制與撤換難度:立法委員擔憂自然人董事若不服從政府指令,公股將無法像法人代表一樣迅速撤換,恐影響公股對公司的決策控制。
- 酬勞歸屬與稅務問題:立法委員質疑自然人董事所領酬勞能否歸還國庫,以及若歸還國庫所衍生的稅務計算問題。
- 與立法院決議的潛在衝突:有委員質疑,若公股支持非法人代表的自然人董事,是否違反立法院92年中央政府總預算通案決議「公股股權不得支持非公股代表」的原則。
- 實務選任與席次達成困難:針對彰化銀行等個案,有委員質疑在董事席次和獨立董事要求下,如何確保符合自然人專業董事的法定席次,以及若選舉結果不足額的補選機制。
- 專業董事資格與公務員晉升時間差:有委員質疑銀行經理或8職等公務員晉升所需時間,以及以其薪資水平是否願意轉任僅領定額酬勞的自然人董事。
立法委員發言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質疑自然人董事制度下,公股將無法撤換不聽從指令的自然人董事,恐導致政府失去對公股事業的控制權。
- 關切自然人董事的董監酬勞能否歸給政府,以及相關的稅金計算問題。
- 詢問彰化銀行在改選後,自然人董事席次與現行規定仍有差距,應如何補足。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質疑自然人董事制度下,若自然人董事「叛變」,恐將公家財產轉為民間所有,詢問財政部是否擔心此情況。
- 詢問金管會,自然人董事制度是否意味著所有官股代表都必須是自然人董事 (否,有比例限制)。
施義芳 立法委員
- 質疑自然人董事與獨立董事資格的重疊性及席次計算可能產生的問題,特別是資產超過1兆元的金控公司。
- 關切自然人董事的薪資水準是否足以吸引具備資格的專業人士放棄現職。
- 詢問自然人董事與獨立董事在投票計票方式上的差異,以及是否會影響自然人董事的誘因。
- 質疑金管會未來是否會全面推行自然人董事,並提醒其在執行時應詳細評估配套措施。
江永昌 立法委員
- 質疑彰化銀行若在明年改選後未能達到4席自然人專業董事的要求時,誰將補足缺額,以及公股是否能支持非法人代表的自然人董事。
- 擔憂金管會的規則制定可能導致未來個案處理上的不確定性,並質疑其是否能有效解決董事不適任問題而非僅是要求。
- 指出立法院92年決議「公股股權不得支持非公股代表」與自然人董事制度的潛在衝突,要求財金兩部會澄清立場。
相關人員回應
蘇建榮 財政部部長
- 說明財政部依派任管理要點規範公股代表董監事資格、職責與考核,並遵循立法院92年決議,公股股權不得支持非公股代表。
- 指出國營事業排除適用自然人專業董事制度,但公股民營金控或銀行因資產規模逾1兆元而需設置。
- 承認增設自然人專業董事可能稀釋公股代表席次並影響調整彈性,但仍將積極爭取公股最大權益。
- 表示財政部所屬事業的獨立董事領取定額酬勞且不參與盈餘分配,維持酬勞繳庫利益,未來自然人董事可比照辦理。
- 承諾未來在董監事改選時,會依據金管會相關資格及立法院92年度決議原則處理,慎選具專業並認同公股權益的董事人選。
顧立雄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 說明金管會推動自然人專業董事制度旨在維持銀行及金控董事會的專業性及穩定性,要求資產達1兆元以上者需有較高比例的自然人專業董事。
- 指出自然人專業董事可由符合專業資格的獨立董事或一般自然人董事擔任,銀行及金控可自行評估提名選任。
- 強調獨立董事與一般董事的投票計票方式不同,獨立董事分開計票,一般自然人董事則與其他一般董事一併投票計票。
- 回應酬勞歸屬問題,表示可透過約定將酬勞歸給財政部,並可由財政部負擔稅負,或直接增加獨立董事席次涵蓋自然人董事需求。
- 說明若自然人董事不足額,可參照獨立董事規定於最近一次股東會補選。
- 澄清金管會目前沒有要擴張到全面自然人董事,因這涉及公司法層次,需更多論辯,但金融業作為特許行業,在專業董事上已有較高要求。
- 強調所有董事都應本於專業執行業務,考量股東、員工、債權人利益及企業社會責任,而非僅以大股東利益為唯一考量。
- 表示金管會將持續關注自然人專業董事制度的落實及實務執行情形,以強化公司治理效能。
相關後續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財政部、金管會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討論事項二
遠東航空貸款案與公股行庫管理及金融監理 (質詢)
核心議題
- 立法委員對遠東航空向合庫銀行貸款24.5億元案提出質疑,包括貸款條件的合理性、擔保品估價、5P授信原則的符合性,以及是否有外力介入。
- 討論金管會對遠航財務危機的監理作為、財政部對公股行庫的監督責任,以及前合庫董座廖燦昌在慶富案與遠航案中的責任問題。
- 探討遠航向合庫借款後資金流向關係企業的問題,以及遠航財報不實的疑慮。
相關爭議
- 貸款條件與外力介入:曾銘宗委員質疑合庫以3.5%利率承接安泰銀行8%利率的遠航貸款,且增貸3.5億元,認為不符常理,懷疑有外力介入。
- 擔保品估價爭議:委員質疑遠航貸款擔保品(淡水小坪頂餘屋)每坪估價19.7萬元是否高估,及其處分價值。
- 5P授信原則符合性:委員質疑遠航貸款案不符合借款人(剛脫離重整)、借款目的(代償安泰)、還款來源、債權確保及授信展望等5P原則。
- 金管會監理作為:委員質疑金管會對於交通部民航局移送的遠航會計師查核意見(對繼續經營假設有疑慮)處理不力,函轉時加註「不宜逕以此書函影響相關當事人權益」形同替遠航背書。
- 公股管理疏失與責任歸屬:委員質疑財政部作為公股主管機關,在遠航貸款案中是否有管理疏失,以及若有損失誰應負責。
- 廖燦昌董事長責任:多位委員質疑前合庫董座(現任一銀董座)廖燦昌,在慶富案造成百億損失後仍能轉任,並在遠航爆發財務危機時仍核准貸款,是否應負責任。
- 資金貸與關係人問題:黃國昌委員揭露民航局曾函文指出遠航將銀行融資款項貸與樺壹租賃,質疑合庫對此知情卻稱不知,並懷疑遠航財報可能不實。
立法委員發言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提醒金管會應注意中國地方銀行問題可能對台灣投資的連動性,特別是富邦人壽投資哈爾濱銀行一事。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質疑財政部及公股行庫是否接到上級指示,以調降放款利率作為政治獻金的回饋,並要求財政部徹查。
- 質疑行政院長蘇貞昌對公股人事調動的介入,特別是臺銀證券董事長人事案。
- 質疑第一銀行廖燦昌董事長因慶富案下台後仍能轉任,並傳言與桃園市長鄭文燦推薦有關。
- 要求兆豐銀行張董事長說明對楊蕙如主辦WTA活動的贊助金額與背景,質疑是否為兆豐銀行而非基金會贊助。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質疑合庫銀行以3.5%低利率承接遠航24.5億元貸款,並增貸,認為不符5P授信原則,懷疑有外力介入。
- 質疑遠航貸款的擔保品(淡水小坪頂餘屋)估價過高,且佔比過高。
- 批評金管會對交通部民航局關於遠航繼續經營疑慮的函文處理不當,加註文字形同替遠航背書。
- 要求財政部與金管會說明若遠航貸款最終產生損失,誰應負責,以及後續的監理措施與債權保全行動。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質疑遠航停飛爆發財務危機,是公股管理疏失還是金融監理漏洞造成,要求財政部與金管會說明。
- 質疑前合庫董座廖燦昌在慶富案與遠航案中應負的責任,為何慶富案後仍能轉任第一金控董事長。
- 提醒財政部與金管會應加強聯貸案的管理與檢視,避免政策性貸款造成全民負擔,特別是離岸風力發電的風險。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質疑財政部對慶富獵雷艦弊案的介入,指出當年有奉命出席行政院協調會議,反駁財政部未介入的說法。
- 質疑第一銀行廖燦昌董事長對慶富獵雷艦弊案的核貸是否盡到善良管理人注意義務,並揭露慶富大樓拍賣未果、基地無權占有及實際債權受償僅5萬2,000元的狀況。
- 指控合庫銀行對遠航將貸款轉貸給關係企業(樺壹租賃)知情卻稱不知,並出示民航局函文證明此為事實。
- 質疑遠航財報中對「貸與關係人」與「清償重整款項」的論述前後不一致,認為遠航可能涉及財報不實,要求合庫查證。
余宛如 立法委員
- 關切中國債務風暴(如國企違約、民營企業易主)對台灣金融業的衝擊,特別是政治風險,並詢問金管會對大陸曝險比重及國企曝險的統計。
- 質疑金管會對歐洲金融業(如德意志銀行、匯豐銀行)裁員潮的影響評估,是否視為個案或系統性風險開端。
- 揭露陽明山保護區變更住宅區案中,台新銀行放貸60億元,質疑銀行是否進行高風險放款,要求金管會調查其合規性。
- 詢問金管會開放銀行(Open Banking)對TSP業者規管方向是否明確,並關注英國與澳洲模式在責任歸屬上的差異。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質疑廖燦昌董事長在慶富案不適任下台後,為何能轉任第一金控董事長,並傳言與桃園市長鄭文燦、總統府秘書長陳菊等高層有關。
- 再次質疑遠航貸款從安泰銀行(8%利率)轉到合庫(3.5%利率)的合理性,認為其中有高層介入,並指出遠航金流異常。
- 嚴肅詢問8家官股銀行董事長,是否有行政院高層指示,以調降放款利率回饋政治獻金,要求他們保證絕不做此事。
相關人員回應
蘇建榮 財政部部長
- 表示財政部未聽聞行政院指示公股行庫以利率回饋政治獻金,並承諾將防止此類事件發生。
- 說明美中貿易戰第一階段協議後,部分關稅雖有調降,但25%關稅仍在,且中國內部結構改變,臺商外移,對台灣經濟短期有轉單效益,長期有利產業結構改變。
- 回應遠航案,表示財政部尊重合庫公司治理,未來若發生類似情況將責成公股代表強化監督貸款案件。
- 澄清財政部從未介入聯貸案個案,但會責成公股代表遵循金管會金融監理要點,並在慶富案後制定聯貸評估標準。
- 承諾將積極處理遠航案後續事宜,確保債權,並表示目前損失尚未確定。
顧立雄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 表示美中貿易戰緩和對全球經濟有益,金管會將密切關注對資本市場的影響。
- 回應遠航案,表示金管會曾進行檢查,查無不法但有作業面疏失,包括關係人交易與貸後管理,已促請改善,並將持續關注債權確保。
- 澄清金管會函轉民航局意見時加註文字,是為避免超越銀行自主經營範圍,並非替遠航背書。
- 說明對大陸曝險持續關注與分析,曝險佔淨值比已從104年1月的70.1%降至今年10月的48.3%,並鼓勵銀行用盈餘打消逾放,建置防火牆。
- 回應中國企業債務問題,認為目前觀察到的案例(如哈爾濱銀行)尚未構成系統性風險,但會持續關注。
- 說明歐洲銀行裁員是組織重整,目前未收到德意志銀行申請破產的明確訊息,金管會會與在台據點了解情況。
- 針對陽明山保護區變更住宅區案,表示將進一步了解台新銀行放貸是否遵守相關準則,但不就個案評論。
- 說明開放銀行對TSP業者規管方向,將參考香港、新加坡、英國、澳洲經驗,關注資安與個資保護標準及責任歸屬。
呂桔誠 臺灣銀行董事長
- 說明臺銀放款利率調整機制,除整體利率水準外,個案性調整不多,主要在每年年度審查時進行。
張兆順 兆豐銀行董事長
- 說明兆豐銀行放款利率調整通常在到期續約時,因應同業競爭,臨時調整情況極少。
- 澄清兆豐銀行贊助WTA活動是透過「兆豐銀行文教基金會」向中華民國網球協會申請,而非兆豐銀行直接贊助,金額為100萬元,主要贊助體育活動如少棒、射箭、舉重等,並非針對楊蕙如個人。
廖燦昌 第一銀行董事長
- 否認因慶富案下台,也不清楚上台原因,並表示慶富案第一銀行是參貸而非主辦銀行,損失16億元。
- 否認遠航向合庫貸款時有財務危機,說明當時遠航已完成重整、航權恢復,並提供不動產擔保,核貸程序合法合規。
- 否認在核貸遠航案或慶富案時受到高層壓力,並表示與林錫耀、鄭文燦、陳菊等政治人物不熟或僅一般認識。
- 表示慶富大樓拍賣至第三拍仍未拍出,且租賃權已終止,目前一銀從慶富集團實際受償2.5億元(備償款項)。
雷仲達 合庫銀行董事長
- 證實遠航貸款案發生在105年7月5日,合庫貸放24.5億元,利率3.5%,並解釋因遠航已重整完成且營收穩定成長,與安泰銀行當時重整中不同。
- 說明遠航貸款擔保品淡水小坪頂餘屋佔比約六成,合庫自行估價為30億元(平均每坪19.7萬元),並認為符合5P原則。
- 表示遠航貸款後還本付息正常,營業收入和稅前淨利有不錯表現。
- 否認有證據顯示遠航貸款案有外力介入。
- 說明金管會函轉民航局對遠航的查核意見後,合庫曾進行2次檢查,並促請遠航改善關係人交易問題,該問題在107年已解決。
- 表示遠航停飛後,合庫已向地方法院聲請假扣押裁定,以保全債權,並希望遠航能繼續經營,避免走到拍賣抵押品的階段。
相關後續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財政部、金管會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 合庫銀行需針對遠航是否曾溝通變更融資主體、以及遠航財報是否涉嫌不實等問題,於今日下班前以書面回覆黃國昌委員。
- 財政部與金管會需針對離岸風電聯貸案的管理、風險評估及確保全民利益進行管理。
- 金管會將進一步了解陽明山保護區變更住宅區案中台新銀行放貸是否合規。
- 金管會將了解南山人壽業務員薪資、獎金、佣金發放是否受影響,並對新任代理董事長陳棠的人事案進行審慎審查,確保公司治理。
討論事項三
金融業整體獲利與員工福利 (質詢)
核心議題
- 討論今年度台灣金融業(銀行、保險、證券、期貨)的整體獲利狀況,特別是國營事業的獲利表現。
- 探討在利差下滑背景下,金融業獲利創新高的主要原因,以及如何透過揭露制度促進員工薪資福利的提升。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詢問金管會對今年金融業整體獲利狀況是否滿意,特別是國營事業獲利創新高。
- 質疑在利差下滑的情況下,金融業獲利仍創新高的主要原因,並詢問投資收入及手續費收入的變化。
- 關切金融業獲利創新高是否能帶動員工福利創新高,並建議金管會透過揭露平均薪資和薪資中位數等市場壓力,促使企業幫員工加薪。
- 肯定金管會主委在強化金融紀律方面的努力,並期許能帶動金融產業薪資上漲。
相關人員回應
顧立雄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 表示今年銀行業整體獲利預計將超過去年,保險業盈餘將呈倍數增長至1,800億元,證券期貨業持平或略有成長,總體獲利有望創新高達6,000億元以上。
- 說明國營銀行獲利成長原因,指出利息收入比重緩慢下降,但海外OBU利差不錯,且投資收入穩定提升。
- 表示金管會鼓勵有賺錢的公股行庫加薪,並將透過要求上市櫃公司揭露平均薪資及薪資中位數等方式,促請企業為員工加薪,若獲利成長但薪資衰退需說明原因。
- 強調重視金融業的公司治理、消費者權益保障、創新發展及支援實體產業,並提醒金融業應居安思危,維持經營韌性。
相關後續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財政部、金管會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討論事項四
臨時提案:嚴禁財金部會介入2020總統與立委選舉活動
核心議題
立法委員提出臨時提案,重申嚴禁財政部會利用各種方式介入2020總統與立委選舉活動,並要求委員會之公務人員應秉持行政中立原則。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施義芳 立法委員
- 詢問提案中「委員會之公務人員」所指為何,建議刪除此句以避免誤解。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臨時提案經修正後通過,主要表達希望行政中立的原則,並刪除「委員會之公務人員」等字句。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810501
- 卷/期/冊
- 108/105/1
- 發布日期
- 2020-01-09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