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審查與財政紀律法、銀行法、證交法修正案討論
財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8-12-24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審查中華民國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財政部與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部分,多項預算經決議凍結並要求提交報告。會議也審查並通過了「財政紀律法」草案,確立政府財政健全原則。此外,針對「銀行法」及「證券交易法」修正草案進行報告與詢答,討論議題涵蓋金融監理、資安、消費者權益與資本市場發展等,部分條文待續審或送院會處理。
討論事項一
審查中華民國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 (財政部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管部分)
核心議題
- 本次預算審查聚焦於財政部所屬機關(賦稅署、各區國稅局、關務署、國有財產署)及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金管會)及其所屬單位(銀行局、證券期貨局、保險局、檢查局)的歲出預算,並討論融資財源調度。
- 核心議題涵蓋稅務稽徵成效、納稅者權利保護官制度、電子發票推廣、租稅優惠公平性、國有財產管理效能、緝毒犬隊能量、金融監理效能、金融科技發展、微型保險推廣及國銀海外據點風險控管等。
相關爭議
- 國稅局重大欠稅追繳成效不彰,僅公告名單而缺乏實際追繳作為。
- 納稅者權利保護官制度功能未深化,受理案件數偏低,納稅人仍習慣行政救濟。
- 稅務獎勵金及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編列缺乏法源依據,屢遭質疑。
- 電子發票推廣成效不佳,手開式發票仍逐年成長,且紙本證明聯產生環境問題。
- 高所得者利用捐贈扣除額節稅,影響綜合所得稅量能課稅功能。
- 租稅優惠集中於大型企業,對中小企業及服務業獎勵不足,有失租稅公平。
- 國有財產署對國有土地被占用清理成效不彰,閒置土地活化不足。
- 關務署緝毒犬隊數量不足,且鳳岫緝毒犬管理中心整建計畫預算編列欠缺合理性。
- 金管會周邊單位高階職務由軍公教退休人員擔任,薪資優渥卻不受國會監督,恐排擠升遷並影響監理獨立性。
- 本國銀行海外分支機構屢遭當地監理機關降評或罰款,顯示內部控制及法令遵循不確實。
立法委員發言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五區國稅局「稅款徵收及處理」預算十分之一,要求提出重大欠稅追繳改善報告。
- 要求財政部針對納稅者權利保護官制度功能待深化問題,提出改善計畫及協談作業透明化評估報告。
- 關切高所得者利用捐贈扣除額節稅現象,要求通盤檢討扣除額合宜性及增列優先性。
- 要求金管會提出金融科技的國際趨勢與未來前瞻報告,並關注純網銀對金融體系的衝擊及預防措施。
- 關切官股銀行年輕人離職率偏高問題,要求財政部督促改善。
徐永明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賦稅署及各國稅局稅務獎勵金、退休人員年終慰問金及文康活動費,認為缺乏法源依據且財政困窘。
- 關切納稅者權利保護官制度功能待深化、綜所稅補稅案件仍高,以及租稅優惠集中大型企業等問題,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關切國有財產署閒置土地活化不足及機關宿舍空置率高問題,要求提出追蹤機制及改善報告。
- 質疑中央銀行對於中國經濟成長率的評估,認為與實際狀況有距離,要求預做準備並將召開公聽會。
- 質疑金管會對銀行使用華為等中國資通設備的資安監管不足,要求嚴肅看待並處理。
江永昌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五區國稅局「稅款徵收及處理」預算十分之一,要求提出重大欠稅追繳改善報告。
- 關切納稅者權利保護官制度功能待深化、稅務案件反覆訴訟、電子發票推廣不足等問題,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關切國有財產署管理露營區占用國有土地及閒置土地活化問題,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關切行動支付盜刷金額大幅成長,以及手機號碼遭更改導致盜刷的問題,要求金管會提出更嚴格規範及業者責任報告。
- 要求財政部檢討102年關於房屋自住事實的函釋,避免損害民眾權益。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賦稅署「防制菸品稅捐逃漏經費」十分之一,要求提出書面報告,因菸稅調漲導致走私誘因提高。
- 關切長照特別扣除額與學貸特別扣除額暫緩推動,要求評估增列「長照特別扣除額」的可行性。
- 要求金管會評估「海外資金匯回專法」的租稅公平合理性,並對虛擬貨幣課稅、非現金支付普及率、統一發票兌獎服務及APP推廣提出報告。
- 關切保險法修正草案中取消紙本簽名可能導致的道德風險,特別是壽險部分,要求審慎考量。
- 質疑金管會將會計師懲戒條文納入證券交易法,而非會計師專法,認為對會計師有成見,不符比例原則。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質疑中央銀行利率續凍、匯率阻升不阻貶政策,認為犧牲全民資產,並關切台幣改版議題,要求央行維持獨立性。
- 關切APG評鑑後銀行清查客戶身分過度侵犯隱私,要求金管會約束銀行,並建議對生物辨識支付設定金額上限。
- 提案要求財政部於109年底前完成臺灣銀行、土地銀行、中國輸出入銀行等三家國營事業員工薪水衡平性調整作業。
- 關切金管會對銀行信用卡債徵收違約金的違規情況,要求檢查局全面清查並提出報告。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高雄國稅局「機械設備費」十分之一,認為預算增加欠合理性。
- 關切金管會主管周邊單位高階職務由軍公教退休人員擔任過多,要求通盤檢討遴選機制。
- 關切純網路銀行面臨洗錢、偽冒開戶及流動性風險,要求金管會研議管理規範。
- 關切本國銀行國外分支機構屢遭當地監理機關裁罰,要求金管會督促改善並檢討國內裁罰機制。
- 要求金管會全面清查各銀行對信用卡、現金卡客戶收取違約金、滯納金及利息等情形,是否符合相關法規。
施義芳 立法委員
- 質疑華映公司未將積欠及逾期帳務等重大事項揭露於重大公告,損及投資人利益,要求金管會檢討修正資訊揭露項目。
- 關切機車強制險肇事率高,建議考量從人核定保費,並要求金管會加強宣導第三人責任險與超額責任險,承諾3個月內上電視廣告。
- 關切財政部國有財產署抵繳稅款實物處理成效不佳,特別是有價證券處理短差鉅額,要求研擬改進對策。
- 質疑關務署緝毒犬隊數量不足,影響緝毒成效,要求提出改善報告。
王榮璋 立法委員
- 關切金管會自主退休金實驗計畫的對象、最低扣款金額設定,以及勞工代表未納入投資審查小組的問題。
- 質疑實驗計畫的設計未能充分模擬勞工實際工作狀況,且實驗結果能否套用於長期投資有疑慮。
- 要求金管會重新檢視產學合作人才培育措施,確保能有效培養金融科技人才。
- 關切微型保險推廣成效不佳,投保率與弱勢民眾人數有顯著差距,要求與相關部會合作加強宣導。
余宛如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銀行法第51條及第57條,將銀行營業時間及分支機構設置改採備查制,而非審核申請許可,認為金管會管太多。
- 認為金管會應將監理重心放在銀行資本適足率、道德風險、財務體質及內稽內控,而非營業場所形式。
- 關切超跑撞擊事故頻傳,要求金管會加強宣導第三人責任險與超額保險,並研議降低未肇事駕駛人的保費以提高投保率。
郭正亮 立法委員
- 質疑金管會對大同公司經營權之爭中,市場派股權被排除、重大財務訊息未揭露等公司治理失當行為的監管不力。
- 認為金管會提出的公司治理2.0藍圖對此類濫權行為無法有效阻止或指正。
- 關切本國銀行於海外設點法遵風險高,屢遭裁罰,要求金管會加強監理並檢討國內裁罰機制。
- 質疑國有財產署清理被占用國有土地成效不彰,特別是宗教團體占用最難處理,要求加速清理。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關切今年IPO家數雖達標但平均募資額仍低,要求金管會研議如何鼓勵大型企業來台IPO並提升募資金額。
- 關切近期股市成交筆數下滑,研判可能與中美貿易戰不確定因素、投資人轉趨保守有關,要求金管會密切關注。
- 要求金管會研議便利民眾結清銀行閒置帳戶的方式,以解決跨區辦理不便的問題。
- 質疑財金公司Taiwan Pay無法繳交電費,效率不彰,要求加快系統修改速度。
陳賴素美 立法委員
- 肯定金管會主委任內強化金融體系健全的施政亮點,但認為吹哨者保護機制在實務上仍顯薄弱,有待加強。
- 關切公司法「大同條款」修法後,如何避免中資加速介入台灣公司經營及竊取關鍵技術。
- 質疑台美利率政策脫鉤導致金融帳淨流出鉅額,壽險業海外投資比重攀升,要求金管會鼓勵壽險業增加國內公共建設投資以分散風險。
- 要求金管會針對「多元上市方案」推出7個多月仍無企業掛牌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 關切金融科技政策決策過程未納入科技業者意見,要求金管會確實聆聽各方建議。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質詢央行對於中國經濟成長率的估算與實際狀況有落差,要求預做準備並將召開公聽會。
- 質疑財金公司Taiwan Pay無法繳電費,效率不彰,要求加快系統修改速度。
- 質疑財金公司董事長人選的專業性與酬庸疑慮,要求央行承諾專業考慮。
- 質疑金管會對永豐金吹哨者非法解僱案的保護不力,要求提出說明,並認為金管會發布的吹哨者保護新聞稿與實際情況不符。
- 質疑銀行信用卡違約金收取規範不明確,要求金管會明確界定並要求退還超收部分。
相關人員回應
蘇建榮 部長 財政部
- 就預算案提出報告並答復委員質詢。
- 表示罰鍰處罰後會繳回國庫,並統收統支。
顧立雄 主任委員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就預算案提出報告並答復委員質詢。
- 表示華映與綠能已變更交易方式,對整體金融市場影響不大,但會密切關注大同集團並要求資訊揭露。
- 回應銀行應依風險高低控管客戶身分背景,並將請銀行公會研議對低風險客戶的控管措施。
- 表示已發函要求銀行遵守信用卡違約金收取規定,後續金檢會檢查此部分,並同意檢查局在明年6月底前完成全面清查。
- 表示清查結果顯示核心主機未發現使用華為等中國資通設備,但應用軟硬體會要求透過反間諜軟體監測。
- 回應LINE Pay盜刷案的管理機制妥適性將納入純網銀評比考量。
- 表示自主退休金實驗計畫將利用基富通平台進行,不涉法規障礙,對象不限勞工且最低扣款3,000元。
- 回應公司治理2.0藍圖旨在提升正常營運公司治理程度,而非處理特意違法行為,並強調金管會從監視角度關注股東權益。
- 表示銀行營業時間彈性已放寬,分支機構設置與裁撤需考量員工安置、客戶服務及城鄉發展,但增設會加快審批。
- 回應保險法修正草案中取消紙本簽名,對道德風險低的險種可開放,但對壽險等高道德風險險種會審慎。
- 回應信用卡盜刷率上升,銀行局已要求發卡銀行端、磁卡端及商店端加強防範,並針對手機號碼更改發函要求通知原號碼持有人。
- 回應台美利率脫鉤及金融帳淨流出,主要因國內缺乏長期固定收益工具,而非利差擴大,並強調保險業海外投資會產生匯兌損失,需加強避險。
- 表示將努力增加保險業投資公共建設的比例,並透過法規鬆綁及證券化方式提高國內投資。
嚴宗大 副總裁 中央銀行
- 表示央行匯率政策為管理式浮動匯率,由市場決定,僅於脫離市場機制時適度干預。
- 表示目前沒有台幣改版計畫,108年度也未編列相關預算,並已多次對外宣示。
- 回應財金公司董事長人選會報行政院決定,推薦人選一向從專業考量。
- 回應華映與綠能已變更交易方式,對整體金融市場影響不大,但會密切關注大同集團並要求資訊揭露。
王詠心 局長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 回應華映母子公司間的帳務可在合併報表附註中查詢,重大公告揭露有其特定要求。
- 回應基富通平台基金投資最低扣款門檻為每月3,000元,是依照平台既有規定。
- 回應證交法關於會計師懲戒條文的存在是歷史因素,並非金管會單獨新增。
邱淑貞 局長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 回應銀行信用卡違約金超收個案金額不大,已要求銀行全面清查,並將進行專案查核。
- 回應生物辨識支付,目前根據風險高低設定限額,低風險金額可使用,高金額需研商。
- 回應手機號碼更改導致盜刷,已發函要求銀行注意徵信方式及通知原手機號碼持有人。
- 回應麥寮地區沒有銀行分行問題,初步了解當地居民習慣使用農漁會信用部,但會重新評估時空環境差異。
吳桂茂 局長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 回應機車第三人責任險投保率為19.5%,超額責任險需先投保第三人責任險,投保率低與經濟能力及風險意識有關。
- 表示會加強宣導第三人責任險與超額責任險,並已請公會執行。
- 回應保費核算會考量保額及過去事故情形。
王儷娟 局長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
- 回應信用卡違約金超收個案金額不到1,000萬元,已要求所有銀行自行清查,並將於明年度進行專案查核。
林國良 代理董事長 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 回應Taiwan Pay目前無法繳交台電電費,因台電QR code標準與市場共通標準不同,正積極與台電連繫,希望明年第2季前解決。
阮清華 次長 財政部
- 回應官股銀行中,台銀、土銀、輸銀等100%持股的準公務員工作環境較穩定,離職率較低。
- 回應105年1月1日以前適用特銷稅條例的自住事實認定問題,將通盤檢討102年函釋。
相關後續
- 財政部五區國稅局「國稅稽徵業務」項下「稅款徵收及處理」預算凍結十分之一,要求3個月內提出重大欠稅追繳改善作為專案報告。
- 財政部針對納稅者權利保護官制度功能待深化問題,要求3個月內提出改善計畫及協談作業透明化評估書面報告。
- 財政部賦稅署「革新稅制改善稅政經費」及「稅務行政管理經費」預算凍結十分之一,要求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財政部賦稅署「防制菸品稅捐逃漏經費」及「統一發票給獎及推行」預算凍結十分之一,要求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財政部賦稅署需針對高所得者無須繳稅、租稅優惠集中大型企業、稅務案件反覆訴訟、稅式支出評估未落實、抵繳稅款實物處理損失等問題,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或研擬對策。
- 財政部關務署及所屬「房屋建築養護費」、「稽徵業務」、「查緝業務」、「關稅資料處理」、「關務服務資源整合」等預算凍結十分之一,要求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並就非洲豬瘟防疫、中美貿易摩擦關務措施提出專案報告。
- 財政部關務署需針對緝毒犬隊數量不足、鳳岫緝毒犬管理中心空間配置、機關宿舍空置、進口貨物查驗流程等問題,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或改善對策。
- 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及所屬多項預算凍結十分之一,要求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議題包括國有財產接收保管成效、露營區占用國有地、閒置土地活化、檳榔超限利用排除、都市更新分回房地作為社會住宅、公有房舍閒置清查、占用國有土地清理等。
- 中華民國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融資財源調度部分,債務償還835億元及歲入歲出差短450億5,047萬2千元,合共尚須融資調度數1,285億5,047萬2千元,全數以舉借債務彌平,暫照列,俟總預算案歲入歲出審議結果再調整。
-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及其所屬單位多項預算凍結十分之一,並要求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議題涵蓋金控誠信經營、金融監理效能、金融科技發展、洗錢防制、微型保險推廣、保險業海外投資風險、非現金支付普及率、安養信託、以房養老等。
討論事項二
審查「財政紀律法草案」案 (含委員提案)
核心議題
- 審查及通過「財政紀律法」草案,旨在健全中央及地方政府財政,貫徹零基預算精神,控制預算歲入歲出差短及公共債務餘額,落實財政責任。
- 法案內容涵蓋財政收支規範、歲入歲出差短及公共債務控制、稅式支出評估、非營業特種基金設立與裁撤、預算審議原則及財政紀律異常地方政府控管機制等。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提案參與財政紀律法草案審查,部分條文獲採納。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提案參與財政紀律法草案審查,部分條文獲採納。
王榮璋 立法委員
- 提案參與財政紀律法草案審查,多數條文獲採納,包括法律名稱、總則章名、立法宗旨、用詞定義、財政收支章名、稅式支出法規評估、固定經費保障禁止、非營業特種基金設立及裁撤、重要公共工程成本效益分析公布、地方政府財政紀律控管、中長期平衡預算目標公布、公共債務舉債額度及報表公布、特種基金調度周轉公布等。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提案參與財政紀律法草案審查,部分修正動議獲採納,包括總資源供需估測外部評估及差異說明、罰則章名、附則章名等。
相關人員回應
蘇建榮 部長 財政部
- 回應委員提案,並參與財政紀律法草案的審查。
相關後續
- 「財政紀律法」草案經審查完竣,法律名稱、章名及多數條文(共25條)經綜合委員提案及修正動議後通過。
- 本案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不須交由黨團協商,由賴召集委員士葆補充說明。
- 通過臨時提案1案,要求財政部於109年底前分兩年,針對臺灣銀行、土地銀行、中國輸出入銀行等三家國營事業之員工薪水衡平性,完成薪資調整作業。
討論事項三
審查「銀行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含委員提案) 及「證券交易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核心議題
- 審查行政院及多位立法委員所提之「銀行法」及「證券交易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旨在強化防制洗錢、提升金融監理效能、促進金融市場競爭力、協助企業留才及公司治理。
- 銀行法修正重點包括落實負責人競業禁止、強化防制洗錢國際合作、增訂行政處分措施、全面檢視罰鍰上限、強化信用卡業務管理等。委員提案則涵蓋靜止戶規範、銀行營業時間及分支機構設置彈性、銀行投資創投限制、違法吸金罰則、衍生性金融商品風險揭露等。
- 證券交易法修正重點包括延長庫藏股轉讓期限、促進公司治理(獨立董事、薪資報酬委員會)、強化監理落實法令遵循(監理措施、罰鍰上限提高)等。
相關爭議
- 銀行營業時間及分支機構設置是否應由核准制改為備查制,金管會認為裁撤涉及員工安置及客戶服務,需審慎審視。
- 金管會退休或離職人員轉任營利事業或公營事業機構的限制,金管會認為應由銓敘部全盤研議,並已透過內部機制避免利益衝突。
- 銀行法第125條違法吸金加重處罰要件,委員提案與現行條文的「犯罪獲取之財物或財產上利益」概念一致,金管會建議維持現行條文。
- 銀行辦理衍生性金融商品風險警告標語及服務電話的標示,金管會認為現行管理辦法已涵蓋提案精神,建議維持現行條文。
- 銀行靜止戶納入規範,金管會表示已要求金融機構全面取消靜止戶措施,建議維持現行作法。
- 商業銀行投資創業投資事業的限制,金管會已認定創投為金融相關事業並訂定風險控管配套,建議維持現行條文。
- 證券交易法中會計師懲戒條文的存續與適用範圍,委員質疑其不應列於證交法,且應僅懲戒個人而非事務所,金管會表示會維持重大性、公益性考量。
- 證交法第28條之2關於大股東持股不得賣出的認定門檻,委員主張應從10%下修至5%以從嚴認定,金管會認為10%是普遍門檻,下修影響大。
立法委員發言
余宛如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銀行法第51條及第57條,將銀行營業時間及分支機構設置改採備查制,而非審核申請許可,認為金管會監理放錯重點,應集中於資本適足率、道德風險、財務體質及內稽內控。
- 質疑金管會對銀行裁撤分行管太多,應保障員工權益而非阻礙銀行調整營運策略,並要求金管會加強宣導第三人責任險與超額保險。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質詢金融機構戶頭關閉程序不便民,要求金管會研議簡便方式,包括郵局。
- 關切中華映管無預警停擺對證券、金融市場的衝擊及連鎖反應,要求金管會密切關注大同集團並掌握擔保品處分狀況。
- 質疑大同公司在股權爭議期間子公司爆發問題,形象不佳,要求金管會充分掌握各種因素。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質疑中央銀行利率續凍、匯率阻升不阻貶政策,認為犧牲全民資產,並關切台幣改版議題,要求央行維持獨立性。
- 關切APG評鑑後銀行清查客戶身分過度侵犯隱私,要求金管會約束銀行,並建議對生物辨識支付設定金額上限。
- 提案要求財政部於109年底前完成臺灣銀行、土地銀行、中國輸出入銀行等三家國營事業員工薪水衡平性調整作業。
- 關切金管會對銀行信用卡債徵收違約金的違規情況,要求檢查局全面清查並提出報告。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關切金管會對銀行信用卡債徵收違約金的違規情況,要求檢查局在半年內全面清查所有銀行,並將結果函復財委會。
- 要求中央銀行必須遵守促進轉型條例第5條規定,且在啟動台幣改版可行性評估時,應先向財委會提出報告。
徐永明 立法委員
- 質疑中央銀行關於拾圓硬幣改版(去蔣化)的行為已在進行中,並非因促轉條例,要求央行不應將其政治化。
- 質疑金管會對銀行使用華為、杭州海康威視等中國資通設備的資安監管不足,認為防火牆等設備也應視為核心部分,要求嚴肅看待。
- 質疑LINE Pay盜刷案中,該公司以日本總公司管理為由拒絕提供資料,認為金管會應將此納入網銀評比管理機制妥適性考量。
- 關切銀行信用卡違約金收取規範不明確,要求金管會明確界定並要求退還超收部分,以及對不遵守規定的銀行進行處罰。
施義芳 立法委員
- 質疑華映公司未將積欠及逾期帳務等重大事項揭露於重大公告,損及投資人利益,要求金管會檢討修正資訊揭露項目並於2個月內提出修正計畫。
- 關切機車強制險肇事率高,建議考量從人核定保費,並要求金管會加強宣導第三人責任險與超額責任險,承諾3個月內上電視廣告。
王榮璋 立法委員
- 關切金管會自主退休金實驗計畫的對象、最低扣款金額設定,以及勞工代表未納入投資審查小組的問題,認為實驗設計未能充分模擬勞工實際工作狀況,且實驗結果能否套用於長期投資有疑慮,要求金管會三思並與勞動部密切討論。
郭正亮 立法委員
- 質疑金管會對大同公司經營權之爭中,市場派股權被排除、重大財務訊息未揭露、華映突然關廠等公司治理失當行為的監管不力,認為金管會提出的公司治理2.0藍圖對此類濫權行為無法有效阻止或指正。
羅明才 立法委員
- 質疑中央銀行對於促轉會要求台幣改版的意圖,要求央行堅守不改版的立場,避免浪費人民血汗錢。
- 關切全球經濟局勢嚴峻,台灣股市可能跟隨國際走熊市,建議投資人保守,並質疑金管會大幅調高銀行法罰鍰上限的必要性。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關切今年IPO家數雖達標但平均募資額仍低,要求金管會研議如何鼓勵大型企業來台IPO並提升募資金額。
- 關切近期股市成交筆數下滑,研判可能與中美貿易戰不確定因素、投資人轉趨保守有關,要求金管會密切關注。
- 要求金管會研議便利民眾結清銀行閒置帳戶的方式,以解決跨區辦理不便的問題。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質疑銀行法修正條文提高罰鍰上限的倍數(5倍或4倍)不一致,特別是針對個人罰則未提高,要求金管會說明理由並符合公平比例原則。
- 主張證交法第28條之2關於大股東持股不得賣出的認定門檻應從10%下修至5%,以從嚴認定大股東,要求金管會提供評估資料。
- 要求金管會評估對中低收入戶提供超額保險協助的可行性,並報告在偏遠鄉鎮設置銀行分行的了解情況及保險法第107條的檢討進展。
陳賴素美 立法委員
- 肯定金管會主委任內強化金融體系健全的施政亮點,但認為吹哨者保護機制在實務上仍顯薄弱。
- 關切公司法「大同條款」修法後,如何避免中資加速介入台灣公司經營及竊取關鍵技術。
- 質疑台美利率政策脫鉤導致金融帳淨流出鉅額,壽險業海外投資比重攀升,要求金管會鼓勵壽險業增加國內公共建設投資以分散風險。
相關人員回應
顧立雄 主任委員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
- 報告行政院所提銀行法及證券交易法修正草案的背景、目的、修正重點及預期效益。
- 回應委員提案關於金管會退休或離職人員轉任營利事業限制,認為應由銓敘部全盤研議。
- 回應銀行法第125條違法吸金罰則,建議維持現行條文,因已配合刑法沒收新制修正。
- 回應衍生性金融商品風險警告標語,認為現行管理辦法已涵蓋提案精神,建議維持現行條文。
- 回應銀行營業時間及分支機構設置,認為共同營業時間有其必要,其他時間可網路申報,分支機構遷移裁撤需考量員工安置及客戶服務,但增設會加快審批。
- 回應靜止戶問題,表示已要求金融機構全面取消靜止戶措施,建議維持現行作法。
- 回應商業銀行投資創投限制,已認定創投為金融相關事業並訂定風險控管配套,建議維持現行條文。
- 回應證券交易法修正草案,包括延長庫藏股轉讓期限、促進公司治理、強化監理等。
- 回應銀行法罰鍰上限提高,表示是針對機構裁罰,個人罰則維持,以因應銀行資產規模差異。
- 回應證交法第28條之2大股東認定門檻,表示其他法令多以10%為門檻,下修影響層面大。
- 回應台幣改版議題,表示央行已對外宣示目前沒有改版計畫。
- 回應信用卡盜刷及手機號碼更改問題,表示已發函要求銀行注意徵信方式及通知原手機號碼持有人,並承諾通盤檢視。
- 回應IPO情況,表示今年家數達標,但籌資金額反映中小企業為主,將持續改善環境鼓勵大型無獲利企業IPO。
- 回應股市成交量,表示今年整體仍有成長,但10月後受中美貿易戰影響,將密切關注。
- 回應結清閒置帳戶問題,表示會研議便利民眾的結清方式。
- 回應超額保險協助中低收入戶及偏遠鄉鎮設分行問題,表示會努力了解並提供書面資料,保險法第107條檢討將在1月15日前提供建議方向。
- 回應會計師懲戒條文,表示證交法原有此規範,並非新增,對於事務所懲戒會維持重大性、公益性考量。
嚴宗大 副總裁 中央銀行
- 回應央行匯率政策是管理式浮動匯率,由市場決定,僅於脫離市場機制時適度干預,否認阻升不阻貶。
- 回應目前沒有台幣改版計畫,108年度沒有編列預算,也沒有規劃。
- 回應財金公司董事長人選會報行政院決定,推薦人選一向從專業考量。
- 回應中國經濟成長率估算,表示央行參考國際間看法,未單獨估計,並承諾針對委員質疑預做準備。
王詠心 局長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
- 回應華映母子公司間帳務可在合併報表附註中查詢,重大公告揭露有特定要求。
- 回應基富通平台基金投資定期定額最低扣款門檻為每月3,000元,是依平台既有規定。
邱淑貞 局長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
- 回應信用卡違約金超收個案金額不大,已要求銀行全面清查,並將進行專案查核。
- 回應手機號碼更改導致盜刷,已發函要求銀行注意徵信方式及通知原手機號碼持有人。
吳桂茂 局長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
- 回應機車第三人責任險投保率為19.5%,超額責任險投保率低與經濟能力及風險意識有關,會加強宣導。
- 回應保費核算會考量保額及過去事故情形。
林國良 代理董事長 財金資訊股份有限公司
- 回應Taiwan Pay目前無法繳交台電電費,因台電QR code標準與市場共通標準不同,正積極與台電連繫,希望明年第2季前解決。
相關後續
- 銀行法、證券交易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尚未審查完竣,將於12月26日(星期三)上午9時繼續審查,預計9點半開始進行協商。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請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在一週內以書面答復。
- 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的相關資料,也請在期限內送交各個委員。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81201
- 卷/期/冊
- 108/12/1
- 發布日期
- 2019-01-30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