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修正審查與觀宏專案檢討
交通委員會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8-12-27
LawTrace 法律歷程: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
立法院交通及內政委員會聯席審查「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以符合歐盟租稅公平要求,避免被列入不合作名單。會議中也針對近期越南觀光客脫逃的「觀宏專案」、非洲豬瘟防疫、暖冬旅遊請款效率、桃園機場營運及嘉義鐵路高架化等多項交通民生議題進行廣泛討論與質詢,並要求相關部會提出檢討報告與改進措施。
討論事項一
審查「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核心議題
- 本次修法核心為配合歐盟要求,調整國際機場園區內營利事業所得稅優惠,以維護租稅公平並避免台灣被列入貿易不合作名單。修正內容涉及適用對象、免稅行為(刪除簡易加工,新增採購、輸入、儲存或運送)及免稅範圍(內銷可享 100% 免稅)。
- 討論亦觸及修法對自由貿易港區發展、產業鏈結效益、中美貿易戰下的利基,以及對現有簡易加工業者的影響評估。
相關爭議
- 修法時程延宕:歐盟於 2017 年 10 月即通知修正要求,但交通部遲至 2018 年 12 月底才提案溝通,遭委員質疑延宕且未充分說明。
- 稅損與效益評估:交通部評估修法後稅損有限,但可產生數百萬元的稅式增加效益,並有利於因應中美貿易戰,委員對此低稅損及高效益的說法表示懷疑。
- 簡易加工免稅刪除的影響:修法刪除簡易加工免稅優惠,委員關切對現有產業的影響;交通部表示目前僅一家自行車業者受影響,且已溝通無礙。
- 內銷免稅 100% 的疑慮:委員擔憂內銷免稅從 10% 放寬至 100% 可能導致所有業務轉移至自由貿易港區以規避稅負,財政部澄清僅限特定功能所得免稅,貨物進入課稅區仍需課稅。
- 自由港區競爭力與政策方向:委員認為自由港區的競爭力應著重於行政效率優化而非僅租稅優惠,並關切台灣在配合歐盟要求後,是否能換取對等貿易優惠。
- 中美貿易戰轉運貨品原產地問題:委員擔憂修法可能讓中國貨品透過台灣自由港區「過水」以規避關稅,影響台灣與其他國家的貿易關係;交通部表示有機制嚴格把關,確保台灣不被利用。
- 花蓮港自由港區招商困境:花蓮港申請自由貿易港區多年,但至今無廠商進駐,委員質疑其發展潛力與招商策略。
立法委員發言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質疑修法時程延宕,要求交通部於兩週內公開影響評估報告、製作簡易圖文說明,並向歐盟傳達台灣國會意見。
- 對交通部評估修法稅損僅 26.82 萬元表示不相信,認為若效益真好應早提出。
- 關切內銷免稅 100% 是否會導致所有營利事業都轉移至自由港區規避稅負。
鄭寶清 立法委員
- 質疑交通部對修法稅損及效益的評估,並確認修法有助於台灣在未來中美貿易戰中取得利基。
- 指出歐盟列入黑名單不僅限於此法案,還包括未與歐盟會員國進行資訊交換,要求財政部加速簽訂相關協定。
- 批評行政單位立法速度過慢,未能及早因應歐盟要求。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要求交通部航港局儘速於 1 月底前完成自由港區相關稅務手冊的英文版,以利國際貿易。
- 強調新南向觀光政策不應因噎廢食,但需迅速處理越南觀光客脫逃事件,追查脫逃者並提高人蛇集團罰則。
陳素月 立法委員
- 詢問自由貿易港區設立 15 年來對稅收的挹注及本次修法對稅賦的衝擊,並關切中美貿易戰下修法對台灣的利基。
- 關切桃園機場第三航廈及跑道工程延宕,要求桃機公司提高效率,確保工程如期完工。
李鴻鈞 立法委員
- 質疑台灣配合歐盟修法所能換取的回報,認為台灣應爭取對等貿易優惠而非單方面配合。
- 批評台灣自由貿易港區缺乏特色與競爭力,建議應接納因中美貿易戰回流的台商,並制定政策銜接。
- 批評「觀宏專案」為美化觀光數字而犧牲品質,導致大量旅客脫逃,強調觀光本質的重要性而非數字。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詢問簡易加工免稅刪除對現有產業的影響,以及新增採購、輸入、儲存或運送免稅項目是否會吸引貨品「過水」以規避關稅。
- 擔憂中美貿易戰下,中國貨品可能透過台灣自由港區「過水」蒙混進入第三國市場,要求嚴格把關。
- 質疑花蓮港自由貿易港區招商至今無廠商進駐的問題,並詢問其作為國際港的發展潛力及產業誘因。
相關人員回應
祁文中 交通部次長
- 說明修法是為配合歐盟要求,確保租稅公平,避免台灣被列入不合作名單,並強調修法對台灣長遠發展有利。
- 承諾會請觀光局檢討「觀宏專案」並與外交部、移民署共同研議管理機制及責任分配。
- 表示桃園機場已進行總體檢,並將於 2019 年 1 月 2 日召開臨時董事會討論新任董事長交接。
- 說明桃園機場公司網頁將朝多元化、豐富化方向努力,並將借鏡新加坡樟宜機場的簡易觀光活動規劃。
- 承諾與財政部海關針對空運包裹非洲豬瘟防疫問題召開專案會議,加強來自疫區包裹的分流、集中、隔離管理。
- 說明自由貿易港區的效益不僅在於稅賦增加,更在於促進轉口貨物、產業鏈結及因應中美貿易戰的利基。
- 指出桃園機場第二航廈擴建將於 2019 年 1 月開放,第三航廈主體工程預計 3 月開標,目標 9 月開工,會努力提前完工。
- 回應「暖冬旅遊」補助請款慢的問題,表示第二階段已擴大由 13 個風景區管理處處理,並增加人力,將檢討部分經費授權地方政府或協會。
- 針對嘉義鐵路高架化案,說明縣府可行性評估報告因部分意見未回應或不符規定(如機場坡度、財務負擔),需再修正,交通部會提供協助,並希望縣府儘速送件。
陳進生 交通部航政司司長
- 報告「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第三十五條修正草案的修正重點,包括適用對象、免稅行為及為保障權益的過渡期措施。
- 說明修法已完成稅式支出評估及法案衝擊評估,對機場園區發展影響有限,並符合歐盟要求。
- 說明自由貿易港區事業僱用原住民勞工比例已超額達成,僅一家不足額,將提供詳細統計數據。
- 解釋花蓮港自由貿易港區招商困難,主要因其以大宗貨物為主,缺乏貨櫃航線,且目前無業者有意願進駐。
- 澄清國內生產貨品進入自由貿易港區視同外銷,可退營業稅、貨物稅,吸引貨物中轉加值,但進入課稅區仍需課稅。
吳自心 財政部次長
- 說明自由貿易港區在海關定義上是「境內、關外」的特別經濟區域。
- 澄清修法後免稅範圍僅限於採購、輸入、儲存及運送部分,簡易加工已取消,且貨品進入課稅區仍需課徵關稅、貨物稅及營業稅。
- 說明修法前自由貿易港區免稅額約一千多萬元,修法後預估稅損約 26.82 萬元,但可帶來稅式增加效益。
- 表示財政部國際財政司正努力與歐盟各國簽訂資訊交換協定(CAA)。
- 說明機場通關時旅客行李會經 X 光檢查,並有防檢局犬隊及關員機動攔檢,針對空運包裹則有 X 光儀檢。
- 針對離島建設條例修正以在金馬澎設立經貿區的建議,表示財政部將配合處理稅務部分,但需地方政府提供具體資料。
林坤源 交通部觀光局主任秘書
- 說明觀宏專案的跨部會合作機制,行蹤不明旅客由移民署處理。
- 承認觀宏專案審核機制有失效問題,並表示將針對越南旅客脫逃事件,於一個月內提出管理辦法檢討報告,涵蓋前端審查、中端管理及後端追緝。
- 說明觀宏專案指定旅行社有篩選機制,且旅行社需簽署切結承擔連帶責任。
- 指出觀宏專案自 2015 年推動以來,累計來台觀光客 22 萬 5,700 多人,不含本次脫逃事件,已脫逃 414 人,其中 99% 為越南籍。
- 澄清脫逃旅客多數持有雙程機票,移民署已將名單交給緝查小組進行追緝。
陳組長慧君 交通部鐵道局規劃組
- 說明目前中央對嘉義縣鐵路高架化非自償部分的補助比例為 90%,縣府配合款為 10%。
饒智平 交通部航港局港務組組長
- 表示自由港區稅務手冊中文版已完成,英文版預計 1 月底前完成。
- 說明目前僅一家自行車公司從事簡易加工,已與其溝通,對修法無意見。
- 解釋自由貿易港區設立目的在吸引貨物轉運,對國家具經濟效益,免稅對象為貨主而非港區事業,以避免雙重課稅。
王玉明 交通部航政司國際運籌科科長
- 說明自由貿易港區每年績效評估顯示稅收有正向增加,符合當初期待。
- 指出自由貿易港區可吸引運輸、裝卸、倉儲、物流等關聯產業受惠。
- 強調在自由貿易港區做儲存和簡易加工拿不到台灣原產地證明,並有機制嚴格把關中國大陸貨品透過台灣轉運的問題。
王全成 法務部法制司副司長
- 表示對越南觀光客脫逃事件相關資訊不了解,因出席會議主要討論航港區法制作業。
徐允功 外交部歐洲司專門委員
- 表示對越南觀光客脫逃事件相關資訊不了解。
李建國 桃園機場公司副總經理
- 說明桃園機場正在規劃於 2019 年 5、6 月提供旅客定位推播服務,方便獲取商店資訊及活動。
- 承諾將規劃借鏡新加坡機場的免費轉機觀光活動,並於一個月內提出初步規劃。
陳善助 財政部關務署副署長
- 說明機場目前已在下飛機處及行李轉盤處進行非洲豬瘟防疫廣播兩次,並承諾在等候過關時再增加一次廣播,達到三次宣導。
謝謂君 交通部航港局局長
- 說明金門、馬祖、澎湖因非國際商港,無法比照自由貿易港區條例,曾建議從離島建設條例第十八條之二著手修正,但需地方政府提供更具體資料。
相關後續
- 「國際機場園區發展條例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已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不需交由黨團協商。
- 臨時提案要求交通部於兩週內將修法影響評估報告、相關研究數據全數公開,製作簡易圖文說明,並向歐盟傳達台灣國會審查意見,同時向交通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說明修法時程延宕原因,此提案修正通過。
- 管碧玲委員等提案要求儘速重新議定小貨車定義,並在「苦民所苦」前加上「與時俱進」,於一個月內完成政策,此臨時提案修正通過。
討論事項二
委員質詢:越南觀光客脫逃事件 (觀宏專案)
核心議題
- 多位委員質詢近期越南觀光團 152 人集體脫逃事件,質疑「觀宏專案」的審核機制、管理漏洞及旅行社責任歸屬,並關切其對國家安全、觀光形象及勞工就業市場的影響。
- 討論內容涉及脫逃原因、人蛇集團操控、政府跨部會協調不足,以及後續追緝與管理辦法檢討。
相關爭議
- 審核機制失效:委員質疑觀光局對觀宏專案的審核機制已失效,導致大量旅客脫逃。
- 責任歸屬爭議:委員認為政府行政疏失大於旅行社責任,質疑將全部責任推給旅行社不公平。
- 跨部會協調不足:委員批評交通部、外交部、法務部等相關部會對脫逃事件掌握不足,缺乏警覺心及跨部會專案會議。
- 觀宏專案存廢與管理:委員對觀宏專案是否應繼續推動有不同看法,並要求觀光局立即檢討並提出改進方案。
- 觀光品質與數字迷思:委員批評政府為追求觀光數字而推出補助政策,導致引進低品質旅客及脫逃問題,呼籲應重視觀光本質而非僅數字表現。
- 機票審核漏洞:委員指出觀光局未審核旅客機票(單程或來回),可能成為脫逃漏洞。
- 人蛇集團操控:委員普遍認為脫逃事件背後存在系統性人蛇集團操控,要求政府追查並提高罰則。
立法委員發言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批評觀光局對越南旅客脫逃事件後知後覺,認為觀光局難辭其咎。
- 質疑觀宏專案審核不嚴(未查記錄、財產、回程機票),導致門戶大開。
- 認為政府行政疏失大於旅行社責任,要求政府公平分配責任,並於一週內提出檢討報告。
趙正宇 立法委員
- 質疑觀宏專案跨部會審核機制已失效,未能有效防範假觀光真脫逃。
- 批評觀光局未審核機票,導致旅客買單程機票脫逃的問題。
- 指出觀宏專案導致國家形象受損,影響台灣好不容易爭取到的免簽證待遇。
鄭寶清 立法委員
- 指出觀宏專案導致管理失控,形成漏洞供人蛇集團利用。
- 要求觀光局針對管理辦法進行檢討,並補足漏洞。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關切新南向旅客中,有許多非純粹觀光目的者,要求觀光局具體掌握狀況,提高真正旅遊人次與目的。
- 要求交通部召集相關單位研商,儘速處理觀宏專案問題。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批評觀宏專案導致大量脫逃,影響國人就業,質疑政府管制敏感度不足,在事件發生後仍持續讓旅客入境。
- 要求交通部針對觀宏專案進行全面檢討,並指出類似問題也出現在學生專班。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強調新南向觀光政策不應因噎廢食,但必須儘速處理脫逃旅客追查、提高人蛇集團罰則等問題。
- 批評法務部、外交部對此事件掌握不足,要求交通部召集跨部會專案會議,強化防衛機制。
- 要求政府掌握脫逃旅客名單,追查人蛇集團,並處理假領隊問題。
李鴻鈞 立法委員
- 批評觀光局為美化數字而推出觀宏專案及補助政策,導致大量旅客脫逃。
- 認為政府不應為維持觀光數字而胡搞瞎搞,應重視觀光本質與品質。
- 指出過去陸客來台有存款等條件限制,脫逃率低,反觀觀宏專案管理不善。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說明觀宏專案背景,指出 99% 的脫逃者為越南籍,認為是系統性犯罪。
- 要求交通部、警政署、移民署等相關單位全面追查脫逃者,並壓制人蛇集團在台網絡。
- 認為觀宏專案雖然脫逃率相對外勞低,但仍應深切檢討,確保未來不再發生類似事件。
相關人員回應
祁文中 交通部次長
- 承諾將請觀光局檢討「觀宏專案」,並與外交部、移民署共同研議管理機制及責任分配。
- 表示已將脫逃旅客名單交給移民署緝查小組進行追緝。
- 強調觀宏專案的目的是鼓勵南向國家人民來台旅遊,但會針對出現的問題提出解決方案。
- 表示將於下週召集相關政府部門與旅行業者開會,檢討觀宏專案。
林坤源 交通部觀光局主任秘書
- 說明行蹤不明旅客由移民署專勤大隊處理。
- 承認觀宏專案審核機制有失效問題,並表示將於一個月內提出管理辦法檢討報告,涵蓋前端審查、中端管理及後端追緝。
- 說明觀宏專案指定旅行社有篩選機制,且旅行社需簽署切結承擔連帶責任。
- 澄清脫逃旅客多數持有雙程機票,移民署已將名單交給緝查小組進行追緝。
王全成 法務部法制司副司長
- 表示對越南觀光客脫逃事件相關資訊不了解,因出席會議主要討論航港區法制作業。
徐允功 外交部歐洲司專門委員
- 表示對越南觀光客脫逃事件相關資訊不了解。
相關後續
- 交通部觀光局承諾將於一個月內針對觀宏專案提出管理辦法檢討報告,並與外交部、移民署共同研議改進措施。
- 交通部承諾將於下週召集相關政府部門與旅行業者開會,檢討觀宏專案問題。
討論事項三
委員質詢:非洲豬瘟防疫措施
核心議題
- 委員關切非洲豬瘟疫情嚴峻,質疑機場對入境旅客及空運包裹的防疫宣導與檢查措施是否足夠嚴格,特別是針對外籍航空公司及包裹郵寄漏洞。
- 討論焦點在於如何確保防疫「滴水不漏」,避免疫情入侵台灣。
相關爭議
- 宣導廣播不足:外籍新娘投訴未聽聞宣導,委員質疑外國航空公司未廣播,要求機場在通關大廳及行李提領處加強廣播宣導。
- 包裹檢查漏洞:委員質疑空運包裹數量龐大,僅靠 X 光機掃描是否能滴水不漏,並指出包裹可能來自非疫區但內含疫區肉品,形成防疫漏洞。
- 跨部會協調不足:委員批評交通部與財政部海關未針對空運包裹防疫問題召開專案會議,缺乏具體協調作為。
立法委員發言
趙正宇 立法委員
- 關切非洲豬瘟防疫,質疑外籍新娘未聽到宣導,要求交通部確保外國航空公司及機場內宣導到位,並在檢疫局前、提領行李處加強宣導。
- 要求交通部嚴格把關防疫措施。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強調防疫人人有責,要求關稅署加強海空運管理,並要求機場在飛機上、過關大廳、提領行李處廣播三次,確保旅客知悉禁令。
- 指出旅客在領到行李前丟棄肉品仍不會受罰,應加強宣導讓旅客沒話說。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質疑機場對空運包裹的防疫措施,詢問交通部與財政部海關是否有針對此問題召開專案會議及具體作為。
- 質疑 X 光機掃描十幾萬件包裹的有效性,並指出包裹可能經由非疫區國家寄送內含疫區肉品,形成防疫漏洞。
- 要求交通部與財政部召開專案會議,補足包裹防疫漏洞。
相關人員回應
祁文中 交通部次長
- 說明防疫是國際共同責任,機場有三道防線,包括廣播及標示牌宣導。
- 表示包裹若來自管制地區會分流、集中、隔離管理,由關務單位檢視並請防檢局防疫犬嗅聞,有問題包裹將銷毀或退回。
- 承諾與財政部海關針對空運包裹防疫問題召開專案會議,加強來自疫區包裹的分流、集中、隔離管理,並持續宣導。
吳自心 財政部次長
- 說明機場通關時旅客行李會經 X 光檢查,並有防檢局犬隊及關員機動攔檢。
- 說明郵包、快遞貨物進來時每一件都經過 X 光儀檢,量非常大,一天可能十幾萬件。
陳善助 財政部關務署副署長
- 說明機場目前已在下飛機處及行李轉盤處進行非洲豬瘟防疫廣播兩次,並承諾在等候過關時再增加一次廣播,達到三次宣導。
相關後續
- 財政部關務署承諾在機場等候過關時再增加一次非洲豬瘟防疫廣播,達到三次宣導。
- 交通部承諾與財政部海關針對空運包裹防疫問題召開專案會議,補足防疫漏洞。
討論事項四
委員質詢:暖冬旅遊方案請款效率與桃園機場營運
核心議題
- 委員關切交通部觀光局「暖冬旅遊」方案業者請款速度緩慢,影響業者資金周轉,並提出改進建議。
- 討論內容亦涵蓋桃園機場近年負面新聞頻傳、硬體設施不足、建設工程延宕等營運問題,要求交通部進行總體檢並提出改善規劃。
相關爭議
- 暖冬旅遊請款緩慢:業者反映「暖冬旅遊」方案請款速度慢,需代墊高額款項,影響資金周轉。
- 桃園機場管理問題:桃園機場負面新聞頻傳(漏水、斷電、火警、車禍),委員要求交通部及機場公司進行總體檢。
- 桃園機場第三航廈工程延宕:委員關切第三航廈及第三跑道建設工程延宕,要求提高效率並力求提前完工。
- 桃園機場官網資訊不足:委員批評桃園機場官網單調、資訊不夠多元,建議借鏡新加坡樟宜機場提供免費轉機觀光活動。
立法委員發言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批評「暖冬旅遊」方案請款緩慢,導致業者需墊款,要求交通部提升行政效率。
- 建議交通部將「暖冬旅遊」請款業務進一步分工給地方政府及協會,並可預撥經費以加速流程。
- 指出桃園機場負面新聞頻傳,要求交通部及機場公司對整體問題進行總體檢。
- 建議桃園機場官網應更多元、豐富,並借鏡新加坡樟宜機場提供免費轉機觀光活動,以帶動觀光發展。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肯定「暖冬旅遊」方案成效,但反映業者請款速度慢,造成資金壓力。
- 建議交通部應滾動檢討,將地方政府或協會納為工作夥伴,並適當授權與預撥經費,以加速請款效率。
- 強調與地方政府和協會合作處理請款業務並不困難,且過去有溫泉季等成功案例。
陳素月 立法委員
- 關切桃園機場硬體設施不足,第三航廈及第三跑道建設工程延宕,要求桃機公司在預算及人力到位後,應展現具體效率,力求提前完工。
相關人員回應
祁文中 交通部次長
- 說明「暖冬旅遊」第一階段請款效率問題已改善,第二階段擴大由 13 個風景區管理處處理,並增加人力協助,目標是簡化程序、縮短時間。
- 承諾將檢討是否將地方政府或協會納為工作夥伴,並適當授權及預撥經費,以提高請款效率。
- 表示桃園機場已在進行總體檢,將要求機場公司依結果列出清單逐一改善,並於 2019 年 1 月 2 日召開臨時董事會討論新任董事長交接。
- 同意桃園機場公司網頁應更多元、豐富,並將借鏡新加坡樟宜機場的簡易觀光活動規劃,一個月內提出初步規劃。
李建國 桃園機場公司副總經理
- 說明桃園機場正在規劃於 2019 年 5、6 月提供旅客定位推播服務。
- 承諾將規劃借鏡新加坡機場的免費轉機觀光活動,並於一個月內提出初步規劃。
相關後續
- 交通部承諾將於一個月內提出桃園機場借鏡新加坡樟宜機場提供免費轉機觀光活動的初步規劃。
- 交通部表示將滾動檢討暖冬旅遊請款流程,研究是否將地方政府或協會納入工作夥伴,並適當授權與預撥經費,以加速請款效率。
- 交通部表示桃園機場已進行總體檢,並要求機場公司依結果列出清單逐一改善。
討論事項五
委員質詢:嘉義縣鐵路高架化計畫進度
核心議題
- 委員關切嘉義縣鐵路高架化計畫的可行性評估報告審查進度嚴重延宕,從原訂 2018 年 8 月延至 12 月仍未通過,並質疑交通部審查效率及對地方財政困難縣市的態度。
- 討論焦點在於計畫必要性、效益、縣府財務風險、審查委員意見回應及中央補助比例等問題。
相關爭議
- 審查進度嚴重延宕:計畫可行性評估報告原訂 2018 年 8 月送行政院核定,但至 12 月底仍在交通部審查,且要求縣府重新檢討,遭委員批評拖延 6 年之久。
- 審查意見與地方需求:委員質疑審查委員會提出計畫必要性、效益等「老生常談」問題,且對縣府財務風險的考量過於嚴苛,未能體諒地方財政困難。
- 中央補助比例爭議:縣府希望爭取全額補助,但交通部表示現行規定並無全額補助,且縣府所提財務負擔需符合 10% 配合款規定,雙方對補助比例有不同意見。
- 溝通協調不足:委員批評交通部鐵道局未充分輔導縣府,導致會前會及審查會效率不彰,未能預先解決問題。
立法委員發言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批評嘉義縣鐵路高架化計畫可行性評估報告審查進度嚴重延宕,從 2018 年 8 月拖到 12 月仍未通過,要求交通部加速審查。
- 質疑審查委員會委員提出「天龍國」意見,對嘉義縣這種財政困難縣市過於嚴苛,未能考量地方發展需求。
- 主張嘉義縣政府希望爭取中央提高補助比例,減少地方配合款負擔。
- 要求鐵道局與縣政府確實溝通,協助縣府儘速修正報告,並希望交通部能在農曆年前審查通過並送行政院核定。
相關人員回應
祁文中 交通部次長
- 說明嘉義縣鐵路高架化可行性評估報告因縣府報告內容未能充分回應審查委員意見(如機場坡度、財務負擔說明),需重新修正。
- 表示審查委員意見符合行政院審查作業要點,縣府提出全額補助不符合現行規定。
- 承諾交通部會協助縣府修正報告,並在收到修正報告後會立刻排審查會,希望能縮短時程,力求在農曆年前審查完成並送行政院。
陳組長慧君 交通部鐵道局規劃組
- 說明目前中央對嘉義縣鐵路高架化非自償部分的補助比例為 90%,縣府配合款為 10%。
相關後續
交通部承諾將協助嘉義縣政府修正鐵路高架化可行性評估報告,並在收到後立即排審查會,力求在農曆年前審查完成並送行政院核定。
討論事項六
委員質詢:北土城交流道新設進度
核心議題
- 委員關切新北市北土城交流道新設工程進度停滯,可行性評估雖已通過,但後續進度緩慢,引發民眾疑慮。
- 討論焦點在於解決土城中和交流道長期塞車問題,並打通地方交通網絡。
相關爭議
工程進度停滯:北土城交流道可行性評估已通過,但後續新北市送交高公局的資料被要求修改,導致進度停擺,速度緩慢。
立法委員發言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關切北土城交流道新設工程進度停擺,質疑新北市與高公局間不斷修改資料,導致速度過慢。
- 強調土城中和交流道塞車嚴重,要求交通部儘速打通地方交通網絡。
相關人員回應
祁文中 交通部次長
- 承諾將瞭解北土城交流道工程進度停擺原因,並與高公局討論,將討論情形作成書面報告提供委員。
- 表示會主動與相關單位坐下來談,擬定解決方案。
相關後續
交通部承諾將瞭解北土城交流道工程進度停擺原因,並與高公局討論,將討論情形作成書面報告提供委員。
討論事項七
委員質詢:離島經貿區發展與小貨車載重限制
核心議題
- 委員關切金門、馬祖等離島地區經貿區發展停滯,未能比照自由貿易港區享有優惠,並質疑交通部在推動離島經貿發展上的作為與阻力。
- 討論內容亦涵蓋小貨車載重限制法規過時,導致中小企業頻繁超載受罰的問題,要求儘速重新議定小貨車定義。
相關爭議
- 離島經貿區發展停滯:金門、馬祖等離島因非國際港,無法比照自由貿易港區享有租稅優惠,委員批評交通部未積極推動離島建設條例修法,導致離島經貿發展受阻。
- 小貨車載重限制過時:現行小貨車 3.5 噸載重限制與實際車輛出廠重量及中小企業使用需求脫節,導致大量超載罰款,委員批評政府未「苦民所苦」,要求儘速修正定義。
- 政府行政效率與民生關懷:委員批評政府在民生相關議題(如郵局臨時工薪資、小貨車定義)上未能體恤基層,行政效率慢,且有剝削勞工之嫌。
立法委員發言
陳雪生 立法委員
- 質疑交通部在推動金門、馬祖等離島經貿區發展上的作為及阻力,指出離島建設條例第十八條之二應準用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以促進與對岸的經貿發展。
- 強調對岸琅岐島已完備自貿區工作,馬祖卻無動靜,要求交通部及財政部協助修正離島建設條例,簡化稅務規定,讓離島貨物能順利進出。
- 要求財政部海關不要阻礙離島產業發展,並協助縣長與對岸對接。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批評台灣海關申報單缺乏多國語言版本,不便外國旅客,要求改進。
- 質疑郵局勞務採購案將時薪制轉為論件計酬,導致臨時工時薪低於基本工資,要求交通部查明並停止剝削基層勞工。
- 指出小貨車載重限制 3.5 噸的法規已過時,與實際車輛出廠重量不符,導致中小企業頻繁超載受罰,要求交通部一個月內重新議定小貨車定義,並在修法前停止開單。
相關人員回應
陳進生 交通部航政司司長
- 說明交通部支持離島經濟發展,曾提出離島建設條例第十八條之一和之二準用自由貿易港區設置管理條例的建議條文,但因離島非國際港,需從離島建設條例著手修正。
- 解釋花蓮港自由貿易港區招商困難,主要因其以大宗貨物為主,缺乏貨櫃航線。
吳自心 財政部次長
- 承諾財政部會配合處理離島經貿區稅務部分,但需地方政府提供具體資料。
- 承諾將努力改善海關申報單多國語言問題。
祁文中 交通部次長
- 承諾將詳細瞭解郵局臨時工薪資問題,並回應委員。
- 表示將會研究小貨車定義問題,並向委員報告。
- 承諾會將管委員提出的「在小貨車定義重新議定前不要再開單」意見轉達。
謝謂君 交通部航港局局長
- 說明離島因無國際商港,不能比照自由貿易港區條例,曾建議從離島建設條例第十八條之二著手進行補充修正,並已提報至行政院。
相關後續
- 財政部承諾將努力改善海關申報單多國語言問題。
- 交通部承諾將詳細瞭解郵局臨時工薪資問題,並回應委員。
- 管碧玲委員等提案要求儘速重新議定小貨車定義,並在「苦民所苦」前加上「與時俱進」,於一個月內完成政策,此臨時提案修正通過。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81401
- 卷/期/冊
- 108/14/1
- 發布日期
- 2019-01-31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