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委員會審查108年度總預算:陸委會與黨產會爭議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8-12-27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主要聚焦於大陸委員會與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部分。會議中,委員們就陸配身分證年限「六轉四」修法進度、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的獎勵金發放、公告機制、訴訟成效及人力運用等議題提出書面質詢與討論。最終,陸委會預算依協商結論處理,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預算則連同委員提案全案保留送院會處理,並須經黨團協商。
討論事項一
繼續審查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大陸委員會部分
核心議題
- 審查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關於大陸委員會的收支預算。
- 討論政府推動陸配身分證年限「六轉四」法案的進度與溝通狀況。
相關爭議
陸配身分證年限「六轉四」法案遲遲無法協商通過,造成陸配與外配取得身分證年限不一致,被質疑形成變相「一國兩制」。
立法委員發言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陸委會於第七會期開議前,積極溝通推動陸配「六轉四」法案,並向內政委員會專案報告。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大陸委員會收支部分,依據12月17日及12月19日協商結論處理。
- 主決議第61案(關於陸配「六轉四」法案)修正通過。
討論事項二
審查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部分
核心議題
- 審查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關於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的收支預算。
- 探討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在獎勵金發放、公告機制、案件追徵效率、行政訴訟進度、資訊公開及社會溝通方面的挑戰與成效。
相關爭議
- 獎勵金發放條件過於嚴苛:黨產會雖編列預算,但因訴訟結果未定,獎勵金執行率為0,導致舉發成效不彰。
- 公告機制不明確:對於已取回或追徵的不當黨產,黨產會未訂定明確的「定期公告清單」時程基準,影響原權利人申請回復權利的時效。
- 行政爭訟案件進度緩慢:婦聯會案及其他22件行政爭訟案件進展遲滯,導致民眾對黨產會施政成效觀感不佳,並質疑其效率。
- 人力運用與追討成效:黨產會預算員額平均年薪高,但成立至今僅有兩筆案件成功追回財產,引發外界對其人力運用效率及追討進度的質疑。
- 缺乏對重要資料的保護與扣押機制:委員質疑黨產會在辦理過程中,未積極提出修法意見以防止銷毀檔案,恐錯過掌握資料的黃金時間。
- 社會溝通不足:黨產會成立至今,許多民眾對其任務、目標及執行存在疑慮,委員認為黨產會應主動以更親民方式溝通,避免誤解。
- 中立性與違憲疑慮:委員質疑黨產會可能在選前成為特定政黨的打手,並關切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大法官解釋「黨產條例」違憲對其查核作業的影響。
立法委員發言
趙正宇 立法委員
- 質疑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獎勵金發放條件過於嚴苛,導致執行率為0。
- 要求黨產會三個月內針對《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24條第1項之「定期公告清單」提出修正,訂定明確時程基準,並建立權利人告知機制。
管碧玲 立法委員
- 指出黨產會舉發獎勵金預算執行數為0,且有效資訊案件數偏少。
- 要求黨產會衡酌舉發資訊有效程度及案件處理進度,滾動修正獎勵機制。
蔣絜安 立法委員
- 質疑黨產會處理婦聯會案歷經近1年半仍未見成果,且法院裁定曾有違法之虞,影響民眾信任度。
- 要求黨產會提出婦聯會案後續調查、返還及追徵期程進度,以及刻正行政爭訟案件精進調查成效的書面報告。
洪宗熠 立法委員
- 要求黨產會一個月內說明民眾服務社案的後續調查進度,因已逾半年報告期限。
- 質疑黨產會預算編列與實際追討成效不符,平均每人年薪高,但僅兩筆案件成功追回財產,要求研提促進工作管考方案並釐清外界質疑。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指出黨產會未有明確的「定期公告清單」時程基準,也未主動通知原權利人,影響原權利人申請回復權利。
- 要求黨產會應定期公告清單,包含財產名稱、內容、取得方式、現狀及其價額。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質疑黨產會未能有效與社會溝通,導致民眾對其任務與轉型正義目標產生誤解或反對。
- 關切黨產追討案件多卡在行政訴訟,追討成果低落,要求黨產會說明原因。
- 批評黨產會未積極提出修法意見以解決法律訴訟資源不足或證據掌握困難等執行障礙,恐錯失資料掌握黃金時間。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建議黨產會與相關單位研議婦聯會不當黨產移轉國有後的後續用途,以確保國家資源有效合理運用,並要求一個月內提出書面說明。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質疑黨產會預算中查無訴訟相關歲出項目,要求一個月內說明訴訟費用來源、編列科目及是否存在隱匿費用嫌疑。
- 要求黨產會一個月內就獎勵金零執行率提出書面回覆。
- 質疑黨產會108年度預算中派員考察歐洲國家黨產處理模式計畫的必要性、具體內容、預期成果及對台灣的實際效益,要求一個月內提出書面回覆。
- 詢問黨產會主委林峯正關於消滅黨產會的期程,並質疑其無法給出明確時間表的原因。
- 關切黨產會如何確保中立性,避免在選前被視為特定政黨打手。
- 詢問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聲請大法官解釋「黨產條例」違憲對黨產會查核作業的影響及實質衝擊。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關於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收支部分,連同委員提案,全案保留,一併送院會處理。
- 委員趙正宇、管碧玲、蔣絜安、洪宗熠、林淑芬、張宏陸、劉世芳、吳琪銘、陳怡潔等9人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另以書面答復。
- 其他委員若有書面質詢,請於當日10時30分以前送交內政委員會,請相關機關以書面答復。
- 委員提案部分,均保留送協商。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81401
- 卷/期/冊
- 108/14/1
- 發布日期
- 2019-01-31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