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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職教育政策與新南向專班亂象專題報告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18-12-27

LawTrace 法律歷程:強迫入學條例、特殊教育法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針對技職教育政策進行專題報告與質詢,討論聚焦於強化技職發展、產學連結、學生權益維護,並特別關注新南向國際產學合作專班的學生剝削問題。會議中委員們就技職法修正、師資培育、校園輔導、地方創生等提出多項質疑與建議,教育部代理部長則承諾將檢討現行政策並提出具體改善方案,多項提案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一

邀請教育部部長針對「技職教育政策」推動現況與展望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教育部針對技職教育政策的推動現況與未來展望進行報告,內容涵蓋強化技職發展、增進產學連結及維護學生受教權益三大面向。
  • 質詢環節主要圍繞新南向國際產學合作專班衍生的學生權益剝削、技職教育法中教師業界經驗與進修規定的執行困境、以及技職教育在少子化與地方創生背景下的挑戰與轉型。

相關爭議

  • 亞太創意技術學院停辦責任與教育部失職爭議:洪慈庸委員質疑教育部未善盡職責,導致師生權益受損,並引述地院裁決書批評教育部「輕忽怠惰」;教育部姚代理部長則認為裁決書內容「不公平」。
  • 新南向專班淪為「學工」爭議:柯志恩、陳亭妃、蔣乃辛委員揭露多所學校與仲介聯手,迫使外籍生非法打工、超時工作,質疑教育部監督不力,要求暫停新核定專班並嚴懲違規。
  • 技職法第 25 條與 26 條執行困難:黃國書、張廖萬堅委員指出技職教師 1 年業界經驗及 6 年半年進修規定在實務上難以達成,導致教師恐慌且流於形式,建議修法並從寬認定。
  • 技職教師教學節數不公:林奕華委員質疑技職分組學習未比照其他領域調降教學節數至 16 節,要求教育部全國一體適用,落實「科科等值」。
  • 私校經營困難與招生問題:蘇巧慧、鍾佳濱委員指出私立技職學校學費收入佔比高,面臨少子化衝擊,難以開設叫好不叫座但產業需求的科系,建議公立大學應承擔此類科系。
  • 國中技職試探與實作課程不足:蔡培慧委員強調偏鄉及不愛讀書的孩子缺乏實質技職試探機會,批評現行課程虛化且缺乏移動經費支持。
  • 校園輔導人力不足:黃國書委員指出學生自殺自傷件數攀升,現行學生輔導法規定 55 班以上學校才「得」置專業輔導人員,導致多數國中小缺乏專業人力。

立法委員發言

洪慈庸 立法委員

  • 質疑教育部在亞太創意技術學院停辦案中避重就輕,未善盡監督職責,導致師生權益受損。
  • 引述苗栗地院裁決書內容,批評教育部提供董事名單輕忽怠惰,名單不符專業考量。
  • 關切新南向專班學生失聯問題,要求教育部檢討專案並謹慎防範未來可能發生的脫團現象。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批評教育部技職教育報告形式僵化、內容難懂,未能有效展現政策成效與解決問題。
  • 提出私立技職學校經營困難,因教職員成本與補助不足,且缺乏計畫解決此問題。
  • 建議提高業師待遇並放寬條件,以利其進入技職體系傳承技術。
  • 主張技職學校應能發展育成中心,解決研發產品無法銷售及學生缺乏企業實務練習機會。
  • 要求加速檢討技職課綱群科歸屬問題,解決學科與專業不符的現象。

柯志恩 立法委員

  • 強烈質疑新南向專班淪為「利益溫床、仲介主導、共犯結構」,學生被當作廉價勞工剝削。
  • 揭露多間學校透過仲介業者招生,承諾高薪福利卻讓學生超時工作,所學與實習內容不符。
  • 要求教育部立即介入調查醒吾科技大學等 6 間涉嫌剝削學生的學校,並保障學生權益。
  • 強調此非個案,而是現在進行式,對台灣高教聲譽造成嚴重損害。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強調教育部在地方創生元年應扮演關鍵角色,要求盤點更多與地方創生相關的計畫。
  • 倡議 USR 計畫應擴大至 USR International,並將社區大學、實驗教育、偏鄉教育等納入地方創生範疇。
  • 要求教育部成立地方創生專責辦公室,整合部內資源,並於 2 個月內提出完整報告。
  • 憂心體育署的城鄉建設經費未導入地方創生思維,淪為老路,要求把握機會因地制宜。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質疑教育部對康寧大學及其他涉入新南向專班非法打工的學校處置無效,導致問題持續發生。
  • 關切康寧大學專任教師因不配合資遣方案而遭不續聘,批評教育部對教師權益保障不力。
  • 指出康寧大學台南校區經營困難,教育部未及早管控,學校恐擺爛退場。
  • 批評教育部對學校轉型與招收境外生混淆,學校選擇捷徑非法招收外籍生,要求教育部重新思考轉型策略。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關切新南向國際產學專班學生失聯問題,要求教育部加強防範措施並了解失聯原因。
  • 指出技職教育法第 25 條教師業界實務經驗認定標準不合理,造成教師困擾,要求檢討修改。
  • 批評技職教育法第 26 條教師業界研習規定不符實務,導致教師難以找到短期工作或實習,建議修法。
  • 憂心校園輔導人力不足,學生自殺自傷件數攀升,建議下修學生輔導法中專業輔導人員的班級數門檻。

李麗芬 立法委員

  • 質疑技職教育法第 6 條要求地方政府提出的技職教育報告內容空泛,缺乏實質檢討與展望。
  • 指出部分縣市職業體驗試探中心尚未設置,要求教育部了解原因並協助達成目標。
  • 肯定國教署對僑生技職專班學生的關懷與協助,特別是提供申訴專線悠遊卡。
  • 建議教育部參考國教署做法,為國際產學專班學生提供直接申訴管道,保障其拒絕非法打工的權利。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表達對代理部長頻繁更迭的憂心,肯定姚代理部長的承擔,並呼籲未來部長人選應從教育專業考量。
  • 嚴厲批評新南向專班淪為非法打工管道,仲介公司影響力過大,要求教育部暫停新核定專班。
  • 建議教育部應召開跨部會會議,研討出真正妥善的防範機制,確保新南向專班回歸培育人才目的。

蔡培慧 立法委員

  • 強調技職教育應普及化,讓偏鄉及不愛讀書的孩子有機會接觸技職訓練,並提供移動經費支持。
  • 要求教育部針對技優保送生進入科技大學後技術訓練中斷的問題,提出具體計畫確保其技術持續精進。
  • 主張技職教育應提供孩子多樣化的職場實作體驗,發掘其長處,而非僅限於校內培訓。
  • 呼籲教育部務實推動技職教育,避免空談報告,實際協助孩子找到立足之地。

林奕華 立法委員

  • 肯定教育部針對技優保送生技術精進的專案計畫,並要求務必落實。
  • 質疑 108 學年度新課綱中,技職分組學習的教學節數未比照其他領域調降至 16 節,要求明年 2 月起全國一體適用,實踐「科科等值」。
  • 建議教育部與國營事業跨部會協調,規劃技職技能專班,從高職階段培養人才,解決國營事業用人困境。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指出技職教育應以產業需求為顧客,而非僅以學生喜好為導向,解決學用落差。
  • 建議國立大學應承擔開設叫好不叫座但產業需求的科系,私立大學則可開設叫座科系,並同步瘦身招生名額。
  • 要求教育部提供近 5 年技專校院增設科系與招生名額評審委員的背景資料,檢視審查機制是否客觀。
  • 建議教育部與勞動部勞發署職訓中心合作,共同建置高階設備並提高使用率。
  • 要求教育部整合勞動部技能檢定與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職能基準,為技職教學提供統一依歸。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 指出技職教育法第 25 條教師 1 年業界經驗規定流於形式,難以實質認定且效益有限,建議修法從寬認定。
  • 批評技職教育法第 26 條教師 6 年半年進修規定不合理,尤其高職教師難以達成,建議參考醫事人員「點數制」調整。
  • 強調業界技術瞬息萬變,教師需強化定期在職進修,而非僅靠單一工作經驗。

相關人員回應

姚立德 代理部長 教育部

  • 說明技職教育政策推動現況與未來精進作為,涵蓋選才機制、跨域學習、高教深耕、產學連結、實作環境優化及教師多元升等。
  • 承認教育部對高等教育興衰有責任,但否認圖利財團,強調已努力照顧亞太學院師生權益。
  • 坦承新南向專班確實存在不法仲介問題,已對違規學校扣減補助款、禁止辦理專班,並將列入專案輔導學校。
  • 同意檢討技職教育法第 25 條及 26 條的執行困難,承諾明年將針對條文進行修改。
  • 同意將技職分組學習教學節數朝 16 節方向努力,並協調各縣市準用。
  • 同意委員關於地方創生的指導,將整合部內資源並成立專責辦公室。
  • 承諾召開跨部會會議檢討新南向專班,改善現有亂象,並成立專責辦公室提供外籍生諮詢與申訴專線。
  • 表示技優保送生技術中斷問題將提出配套計畫,確保其技術持續精進,並在業界找到好的師傅輔導。
  • 同意公立大學應承擔開設產業需求的科系,並承諾提供技專校院增設科系與招生名額評審資料。

楊玉惠 司長 技職司

  • 說明大一學生打工符合規定,但不能實習,將調查委員提供的超時工作薪資單。
  • 表示技優領航計畫已研擬,將通知各科大深化技優保送生原有技藝,並鼓勵其畢業後回母校擔任師傅或與中小企業互動。

彭富源 署長 國教署

  • 回應國中技職試探將擴大至所有願意做的孩子,並編列移動經費支持,確保全國各縣市都有職業試探中心。
  • 表示將檢討學生輔導法中專業輔導人員的班級數門檻,並考量財政與區域聯合輔導機制。

朱俊彰 司長 高教司

  • 說明已發公文要求康寧大學不得以不公平方式資遣教師,若學校仍違規將啟動專輔學校處置措施。
  • 澄清若學校不續聘專任教師,需經教育部同意,且在核定前學校須持續支付薪資。

相關後續

  • 教育部需於 1 個月內提出新南向專班防範措施與機制。
  • 教育部需於 2 個月內提出技職教育法第 25 條及 26 條的檢討報告,包含配套與修正方向。
  • 教育部需於 2 個月內提出學生輔導法中專業輔導人員班級數門檻的檢討方案。
  • 教育部需於 2 個月內盤點更多可納入地方創生的計畫,並研議成立地方創生專責辦公室。
  • 教育部需於 3 個月內提供技專校院增設科系和招生的審查委員背景與分布資料。
  • 教育部需於 3 個月內提供與勞動部勞發署合作職訓中心設備使用率及合作學校情況。
  • 教育部需於 3 個月內與相關部會接洽,規劃國營事業技職技能專班,並希望明年試辦。
  • 臨時提案 2 案照案通過,要求教育部立即指派專人赴醒吾科大調查,嚴禁校方恐嚇學生,協助學生轉學,並全面檢討新南向產學專班亂象,查證屬實者移送檢調法辦。

原始資料

公報
1081401
卷/期/冊
108/14/1
發布日期
2019-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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