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委員會審查酒駕防制與修法計畫:聚焦重罰、累犯與多元策略
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19-02-25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針對「我國酒後駕車現況、防制作為暨修法計畫」進行專案報告與質詢。會議聚焦於加重酒駕罰則、處理累犯問題、研議酒精鎖與同車乘客連坐責任,以及檢討司法輕判與酒癮戒治成效。多位立法委員提出具體修法建議與質疑,行政部門則回應現行措施、修法進度及面臨的挑戰,並承諾將積極研議多項防制策略。
討論事項一
「我國酒後駕車現況、防制作為暨修法計畫」報告及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討論台灣酒後駕車的現況、政府已採取的防制措施與修法計畫,並探討如何透過加重罰則、強化執法、推動酒癮戒治與代駕制度等多元策略,有效遏止酒駕行為並降低肇事率。
- 核心議題涵蓋現行法令成效、累犯問題、酒精鎖可行性、同車乘客連坐責任、司法量刑標準,以及各部會間的協調與修法進度。
相關爭議
- 罰則加重與成效爭議:儘管現行法令已加重罰則,但酒駕累犯比例居高不下,委員質疑現行重罰對遏止酒駕的實際效果。
- 酒駕專章與法制體例:交通部與法務部對是否訂定「酒駕專章」意見不一,法務部認為關鍵在於提高刑法刑責而非專章形式,涉及行政罰與刑罰競合問題。
- 司法輕判問題:多位委員指出法官對酒駕案件量刑普遍偏輕(98%判6個月以下),導致嚇阻效果不足,與社會期待有嚴重落差。
- 酒精鎖推行挑戰:酒精鎖雖被認為有效,但仍存在國際標準、成本過高、安裝對象限制(如機車)、防止代吹等技術與實務困難。
- 同車乘客連坐責任:委員支持連坐,但交通部與法務部對其實施條件、舉證困難及刑責程度(行政罰或刑罰)存在不同考量,擔心無限上綱。
- 酒癮戒治與禁戒處分:法務部坦承酒駕累犯的「禁戒處分」聲請與執行數量極低,機制與實務脫節,未能有效治療酒癮者。
- 酒駕事故統計差異:警政署與交通部(運研所)的酒駕死亡人數統計基準不同(24小時 vs. 30日內),導致數據差異高達5倍,影響社會對酒駕嚴重性的認知。
立法委員發言
鄭寶清 立法委員
- 擔憂汽車酒駕件數不減反增,建議汽機車裁罰應區分並加重汽車罰則。
- 質疑酒駕專章研議進度遲緩,要求交通部與法務部整合行政罰與刑罰,避免輕重失衡。
- 強調累犯無法加重其刑的問題,要求行政部門重視並解決。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認為道安講習無效,主張對酒駕者沒入其車輛,不論車種。
- 建議酒駕應採零容忍標準,並將行政罰與刑罰整合,全部用刑法處理。
- 指出偏遠地區公共運輸不足導致民眾酒駕後叫不到計程車的問題。
- 要求交通部於3個月內提出行政院完整版本,重新審視酒駕防制問題。
顏寬恒 立法委員
- 質疑政府在選舉敏感時機提出計程車補助政策,是否涉嫌政策買票。
- 批評交通部長林佳龍處理華航機師罷工事件不力,導致四輸局面。
- 建議酒駕毒駕致死或重傷者,應比照殺人罪量處,並參考國際重罰案例。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對酒駕事故數據下降的說法深感愧疚,指出每年仍有超過10萬件酒駕違規與5.7萬件移送法辦,形同「盲目飛彈」。
- 要求警政署嚴厲執行酒測臨檢,並保障執勤員警安全。
- 支持將同乘者納入責任與處罰範圍,但需嚴格限制條件,以「明知」為基礎。
- 呼籲交通部推動代駕制度,確保代駕者具職業駕照、收費明確、有保險及責任問題。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強調酒駕致死應等同不確定故意殺人罪,並推動相關修法。
- 指出酒駕累犯率高達20.5%(5年內再犯),違規件數再犯率近4成,顯示現行嚇阻不足。
- 支持沒入酒駕車輛,並建議修法賦予法院沒入權力,不論車輛是否為肇事人所有。
- 要求交通部加速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處理無照酒駕、同車乘客連帶責任及代駕服務制度化等問題。
童惠珍 立法委員
- 質疑監獄酒駕受刑人比例高、再犯率高,重罰未能有效遏止。
- 建議參考加拿大、德國等國對酒駕累犯的重罰與紀錄制度,並推動汽車發動酒測系統(酒精鎖)。
- 提議將強制責任險加費與易科罰金用於成立「酒駕被害人基金」,進行心理輔導與生活重建。
- 呼籲衛福部考慮將酒癮戒治費用納入健保給付,預防勝於治療。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認為法官輕判是酒駕問題的關鍵因素,要求交通部與法務部呼籲法院重視民意,並訂定更嚴謹的量刑參考基準。
- 要求交通部與法務部儘速針對酒精鎖與酒駕專章(或刑法修正)定出處理期限,避免拖延。
- 支持沒入酒駕車輛,認為在處理民怨方面,寧願「過一點」也沒關係。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主張積極推動酒精鎖,引用美國數據指出其對減少累犯有效,並提及人臉辨識等技術可克服代吹問題。
- 建議交通部鼓勵公共運輸業者加裝酒精鎖,並研擬強制性措施。
- 質疑警政署「警察人員對酒後駕車當事人實施強制作為應注意事項」中對民意代表的條文,認為不應有特權,應強制執法。
- 關切拒絕酒測流程可能因時間延宕影響酒測標準,建議檢討。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批評2017年通過的酒駕修法草案,因行政部門反對同乘共責條款而遲遲未三讀。
- 指出酒駕累犯比例從2009年的25%攀升至2018年的46%,質疑現行懲罰無效。
- 抨擊法務部對酒癮累犯的「禁戒處分」機制形同虛設,檢察官聲請件數極低,要求一個月內提出改革報告。
- 要求交通部主動公布依WHO標準(30日內死亡)統計的酒駕致死人數,以反映真實嚴重性,而非僅警政署的24小時統計。
- 呼籲衛福部儘速制定「酒害防制法」,解決酒癮造成的社會危害。
許毓仁 立法委員
- 質疑行政院酒駕修法版本遲遲未出,要求交通部釐清酒精鎖政策的執行方式與成本,避免造成民怨。
- 詢問交通部長是否支持對酒駕者實施鞭刑(部長回應尊重法務部)。
- 批評交通部對Uber的管制政策不了解使用者習慣,導致多元計程車方案失敗。
- 建議交通部作為平台召開協調會,促成Uber與計程車業者合作,避免對立。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主張全面性防制酒駕,包括提高刑責、仿效日本連坐規定(對販賣酒精場所也負義務),但需小心避免牽連無辜。
- 支持酒精鎖,建議從公共運輸開始推廣,並透過獎勵方式鼓勵業者加裝。
- 強調對酒駕累犯應多管齊下,加重刑責、罰金、沒入車輛、強化教育與戒治,使其付出代價。
- 建議政府主動出擊,透過宣導與獎勵,鼓勵公共場所業者協助防制酒駕。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認為現行酒駕政策未能杜絕問題,要求加速修法加重刑責。
- 質疑0.15 mg/L的酒測門檻,認為車輛在此狀態下已成殺人武器。
- 批評拒絕酒測者不算累犯,導致心存僥倖,要求將拒測視同酒駕累犯或妨害公務。
- 主張酒駕肇事致死應比照刑法殺人罪處理,並要求法務部儘速提出修法版本。
陳曼麗 立法委員
- 支持強制加裝酒精鎖,參考歐盟將在新車上裝設的經驗。
- 建議同車乘客共責,作為防線提醒駕駛勿酒駕。
- 提議若酒駕肇事,應不給予健保給付,以加強警惕,但衛福部表示涉及修法與健保精神。
周春米 立法委員
- 強調「車禍零容忍」的重要性,指出非酒駕肇因(未注意車前、未讓車、闖紅燈)佔事故死亡比例更高。
- 詢問交通部對交通專法或專章的態度,以處理酒駕以外的嚴重交通違規。
- 關切大鵬灣蚵殼清除與淤泥清理進度緩慢,要求交通部將大鵬灣列為重點建設。
陳雪生 立法委員
- 以庶民語言表達對酒駕肇事導致家庭悲劇的憤怒,建議亂世用重典,如鞭刑、公開槍決等,以達嚇阻效果。
- 分享個人經驗,支持代駕制度,並建議警政署研究鞭刑效果。
- 呼籲政府多方著墨酒駕防制,包括教育宣導、取締與醫療投入。
吳志揚 立法委員
- 肯定高公局設立「運將便當」的提議,並要求交通部正式回文確認。
- 質疑酒駕死亡人數仍高,要求交通部設定具體年度下降目標。
- 強調大法官解釋不影響酒駕累犯加重刑責,要求交通部與法務部堅定立場。
- 提案提高酒駕與拒測罰鍰,並將未依指示停車逃逸者罰鍰提高至9萬至18萬元,要求交通部支持。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支持對無照酒駕者沒入其車輛,並建議修訂《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5條以明確規定。
- 質疑國道客運業者以人事、油價成本增加為由調漲票價的合理性,要求交通部嚴格審查。
- 叮嚀交通部重視嘉義鐵路高架化進度,避免時程跳票,並要求下次業務報告準備詳細資料。
許淑華 立法委員
- 引用研究報告指出酒駕累犯與酒癮問題高度相關,要求法務部補強酒癮禁戒處分的漏洞。
- 建議衛福部改善酒癮治療評估標準,將犯罪行為納入,並加速推動酒癮防治計畫。
- 呼籲衛福部研究酒駕與家暴人口的重疊性,從源頭做好防制工作。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要求法務部以淺顯易懂的方式澄清大法官釋憲案對酒駕累犯加重刑責的影響,強調不衝突。
- 批評法官對酒駕致死案件量刑過輕,導致民眾對司法心寒,要求提高最低刑度。
- 指出監獄中酒駕犯罪人數僅次於毒品,呼籲加重刑責,甚至可判處無期徒刑或死刑,以達嚇阻作用。
何志偉 立法委員
- 倡議對酒駕累犯進行「生命教育」,建議將其帶至殯儀館體驗生命重量,並要求部長承諾將此納入道安委員會研議。
- 指出台北市推動生命教育後,酒駕死亡人數顯著下降,證明其奏效。
呂孫綾 立法委員
- 關切酒精鎖研擬進度,要求交通部部長在與法務部討論後提供會議資料。
- 肯定警政署在酒駕防制上的努力,但認為成效不足,要求警政署在指定駕駛與代駕宣導上持續精進。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支持同車乘客連坐處罰與車輛沒收,認為應多管齊下,讓酒駕者感受到「痛」。
- 建議對酒駕者一律先管收3天,不論刑責判決結果,作為立即嚇阻措施。
- 提議將酒駕紀錄納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十年內不得參選,以展現政府杜絕酒駕決心。
- 主張拒絕酒測應視同妨害公務或自動超標,避免浪費警力與心存僥倖。
江永昌 立法委員
- 質疑運研所代客駕車研究報告已出爐卻無具體說明,批評交通部對此不夠積極。
- 建議代客駕車應訂定行業別、提升駕駛資格、建立保險機制,並參考日韓經驗。
- 主張對酒駕累犯且肇事傷亡者,應強制安裝具生物辨識功能的酒精測試器,以防代吹。
相關人員回應
林佳龍 交通部部長
- 表示對現階段酒駕狀況不滿意,支持加重刑罰、沒入車輛、對累犯加重處罰、課以懲罰性賠償金及酒癮治療等方向。
- 支持酒精鎖大方向,但需研議國際標準、成本、安裝對象、防止代吹及機車安裝等技術問題,並將與法務部開會討論。
- 同意同乘者責任,但需考量是否「明知」及是否有阻止能力。
- 解釋計程車汰舊換新補助是為服務升級,並非政策買票,承諾召開協調會處理Uber與計程車爭議。
- 承認處理華航罷工事件艱辛,但已採取關鍵措施並與勞資雙方密切溝通。
- 支持對酒駕者進行生命教育,但需檢視實施細節、專業要求及民俗考量。
- 強調酒駕防制需交通部、法務部、警政署、衛福部緊密協調,整合刑罰與行政罰,全面解決問題。
蔡碧仲 法務部次長
- 強調加重刑罰是遏止酒駕共識,刻正積極研議提高刑法第185條之3的法定刑度。
- 澄清大法官釋字第775號解釋並非全面禁止累犯加重其刑,而是「不分情節一律加重」才違憲,酒駕累犯仍可加重。
- 承認酒駕累犯的「禁戒處分」聲請量偏低且執行有問題,承諾會積極改善檢察官聲請禁戒處分的情況,並於一個月內提出改革報告。
- 表示將積極與交通部研討酒精鎖可行性,本週召開跨部會會議聚焦實務問題。
- 對同車乘客連坐責任持保留態度,認為應先從行政罰著手,避免貿然課予刑事責任導致社會難以接受。
- 認為酒駕致人於死如同殺人,支持朝不確定故意殺人罪方向處罰,並將參考各國立法例。
- 同意「酒駕一律先管收3天」的建議值得研議,認為可具警惕效果。
王鳳輝 內政部警政署交通組組長
- 報告近3年酒駕肇事死亡人數約100人,受傷人數逐年遞減,每年取締酒駕案件超過10萬件,移送法辦約6萬件,強調執法強度未減。
- 說明全國性酒駕臨檢每月2次,各縣市警察局另自行規劃,每月約6至8次。
- 解釋基於《警察職權行使法》,員警不得在停等紅燈時,不分差別對車陣中民眾執行酒精感知器檢測,需設路檢點並預告。
- 指出酒駕同車乘客連坐罰在舉證上會有困難,例如難以證明乘客是否已盡勸導責任或是否為未成年/高齡者。
- 承諾會持續強化宣導「酒後不開車、指定駕駛」等觀念,並配合地方道安會報機制與各局處合作防制酒駕。
陳文瑞 交通部路政司司長
- 說明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對酒駕的行政罰規定,包括罰鍰、吊扣駕照、累犯加重處罰及酒精濃度限制標準。
- 報告酒駕事故死傷人數呈下降趨勢,但累犯比例仍高(約占2成,件數近4成)。
- 說明酒駕防制措施包括延長道安講習時數、辦理再犯班實地教育、加速裁罰、與衛福部推動酒精成癮治療、鼓勵企業自律及深耕教育宣導。
- 表示代駕制度將依《消保法》授權,透過定型化契約規範代駕者資格、收費及安全事項,運研所報告預計3月完成,並希望3個月內完成定型化契約訂定。
薛瑞元 衛生福利部次長
- 報告國人飲酒狀況調查顯示,18歲以上成人飲酒率、醉酒率及暴飲率在近年呈現下降趨勢。
- 說明衛福部酒癮防治作為包括補助酒癮治療服務方案(每人每年4萬元)、地方衛生局辦理宣導活動、訂定飲酒問題轉介單,並擴大試辦醫療與社會復健服務模式。
- 解釋酒害防制作為包括推動社區健康營造、菸酒檳榔防制整合計畫、加強飲酒行為調查,以及輔導地方政府防制兒少飲酒。
- 表示將持續透過多元管道宣導飲酒危害,鼓勵企業將「酒品危害」納入員工健康促進議題。
- 回應成立「酒駕被害人基金」可行,但強制責任險保費部分可能難以單獨切分。
- 表示將研議將酒癮戒治費用納入健保給付,但涉及健保法修法及基本精神,內部討論尚未開始。
- 承認酒癮戒治成功率有一定困難度,但會持續布建資源,並研議改善評估標準。
- 表示正著手研擬「酒害防制法」,但因現有法令已有相關規定,目前仍在整合意見,尚未有明確期程表。
陳彥伯 交通部公路總局局長
- 解釋國道客運票價調漲分三面向:運價調整(審議中)、臨時調整機制(未同意),以及業者縮減優惠票價(在核定票價上下限內)。
- 表示業者在過年前提出的調價報備已予備查,符合合理票價範圍。
謝銘鴻 交通部道安會參事
- 表示交通部將整合相關部門對酒駕事故的定義,並於下個月公布一致的統計標準,以釐清警政署與交通部數據差異。
陳天賜 交通部運研所副所長
- 說明運研所已完成代客駕駛研究報告,曾實地查訪日本與韓國的代駕制度。
- 指出日本代駕規範嚴謹,業者出動2名駕駛並全程錄影,費用較高;韓國管理較鬆散。
- 表示國內代客駕駛尚處起步階段,建議現階段以《消保法》定型化契約先行規範,未來再評估是否修正《公路法》訂定行業別。
相關後續
- 交通部應協調其他部會研議對酒駕者沒入其車輛,並檢討偏遠地區公共交通工具問題,於3個月內提出改善解決方案及書面報告。
- 交通部應於1個月內具體研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或相關行政措施,提高行政罰則,如提高酒駕罰鍰、同車乘客連坐罰、酒駕累犯懸掛特殊車牌及車輛加裝酒精鎖等,並送立法院審議。
- 交通部應邀集衛福部及相關單位,於2個月內研議酒駕行政罰鍰、易科罰金及強制責任險增加之保費,做為成立「酒駕被害人基金」的可行性。
- 法務部應於1個月內提出關於酒駕累犯「禁戒處分」機制改革的完整報告。
- 交通部與法務部將於本週召開跨部會會議,研議酒精鎖的實施可行性,並將會議資料提供給委員。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81901
- 卷/期/冊
- 108/19/1
- 發布日期
- 2019-03-27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