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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工程委員會業務報告:砂石短缺、工程流標與採購改革

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19-03-04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聽取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吳澤成主任委員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會議聚焦南部砂石短缺、公共工程多次流廢標、預算編列與設計脫節、政府採購評選制度改革、閒置公共設施活化及工程會組織改造等核心議題。多位立法委員就砂石供需、工程延宕、廠商權益及評選公正性提出質疑,工程會主委則就相關問題提出解釋並承諾積極檢討改進。

討論事項一

邀請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主任委員吳澤成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針對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的業務概況進行報告與質詢,核心議題涵蓋公共工程採購制度改革、品質管理、進度督導、安全維護、再生粒料運用、閒置設施活化,以及近期南部砂石供需失衡與公共工程流廢標等問題。
  • 委員們特別關注工程預算編列與實際執行脫節、採購評選公正性、廠商權益保障,以及工程會在組織改造背景下如何持續發揮職能等關鍵面向。

相關爭議

  • 砂石供需失衡與價格上漲:多位委員質疑南部砂石短缺導致價格上漲10%至20%,影響公共工程進度,並懷疑有囤積哄抬行為;工程會主委承認疏濬延遲是主因,已協調增量並請公平會調查,但價格尚未完全回穩。
  • 公共工程流廢標問題:委員指出桃園機場第三航廈、淡江大橋等多項重大工程多次流標,質疑預算編列過低、設計不周或工法考量不足;主委坦承預算與設計脫節是主因,並承諾加強輔導與檢討。
  • 工程會組織改造與職能發揮:委員擔憂工程會併入國發會後職能被弱化,質疑其在核四、大巨蛋、台中BRT等重大爭議案中角色被動、無權干預;主委解釋權責歸屬,並強調政策決定非工程會管轄,但承諾在職期間將積極作為。
  • 政府採購延遲付款與廠商權益:委員肯定工程會建立的「不當延遲付款廠商通報機制」,但質疑廠商因懼怕得罪業主而不敢主動投訴,導致通報平台效益不彰,多數案件仍需工程會主動篩選。主委承諾加強主動追查。
  • 再生粒料使用安全性:委員肯定推動循環經濟使用再生粒料,但擔憂其安全性、環境污染、魚目混珠及後續追蹤管理問題;主委強調會嚴格把關,確保工程品質與環境無虞。
  • 採購評選制度公正性:委員建議更新評選委員名單資料庫,提升專業度,並改革評選會組成,避免非專業評選專業、機關人員比例過高或退休人員充數等問題。主委完全同意檢討並承諾在2個月內提出改善方案。
  • 閒置公共設施活化成效:委員質疑工程會列管的閒置公共設施多由外部單位披露,且活化後仍有再度閒置案例,顯示工程會角色被動且成效不佳;主委承認過去被動,承諾未來將化被動為主動,並研議對活化成效不佳者調整計畫經費核准。

立法委員發言

鄭寶清 立法委員

  • 南部砂石供應失衡與價格不穩,影響公共工程進度,要求工程會儘速介入解決。
  • 公共工程流標嚴重,特別是桃園綠色捷運潛盾工程流標5次,認為是設計考量不周或預算編列與設計不符。
  • 要求工程會對一再流標案件儘速介入,確保合理價格與加快工程速度。
  • 關切桃園機場T3工程延宕3年,要求工程會盡責掌控流標狀況並了解廠商不願投標的深層原因。
  • 質疑獵雷艦案評選委員不專業及懲罰性罰款不足問題,要求工程會確實改善監察院建議。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質疑工程會報告與主委口頭說明南部砂石短缺原因不一致,要求嚴謹說明。
  • 肯定工程會「不當延遲付款廠商通報」系統,但認為廠商不敢主動投訴,要求工程會更積極主動篩選與協助。
  • 要求工程會加強保障下游廠商權益,防止大包倒閉影響小包生計。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反映地方工程標不出去問題嚴重,要求工程會盤整原因並提出書面報告。
  • 質疑全台砂石短缺,北部亦受影響,並有囤積哄抬價錢現象,要求工程會跨部會協調解決。
  • 肯定工程會推動公共建設全生命週期採購策略,但擔憂替代方案能否確保工程品質,要求提供詳細執行辦法。
  • 關切淡江大橋設計者已故導致工程停滯,要求工程會提出完整解決方案並確保品質。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指出南部砂石價格上漲10%至20%,影響投標意願與工程進度,要求工程會與公平會、經濟部全力處理哄抬囤積問題。
  • 要求工程會針對砂石價格上漲引發的契約衝擊,積極協助機關與廠商調整工程款與展延工期。
  • 建議工程會建立跨部會資訊平台,並優化重大工程排程,避免資源排擠。
  • 質疑閒置公共設施活化成效,要求強化活化標準,朝多功能、複合式空間規劃,並結合長照、公托等需求。

顏寬恒 立法委員

  • 質疑砂石短缺是政府疏濬工程跟不上所致,影響物價與房價,要求政府做好評估。
  • 擔憂前瞻基礎建設中不符民眾需求的計畫將來恐成「蚊子工程」,要求工程會積極檢討,不應在組織改造過渡期視而不見。
  • 指出宜蘭縣政府與頭城鎮公所在瀝青刨除料處理上不符工程會規範,要求主委積極介入改善。
  • 建議電弧爐石氧化碴應另立專章管理,並聘請立場中立的專業學者擔任審查委員,確保政策正確性與公正性。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擔憂工程會併入國發會後,功能恐被弱化,建議主委在合併過程中務必重視業務功能的持續性。
  • 肯定推動再生粒料應用,但擔憂其安全性、環境污染、魚目混珠及管考機制,要求工程會確實掌握產品特性與使用規範。
  • 提醒災害搶救工程應防止機關不實提報浮報,要求工程會加強因應與防護措施。
  • 質疑政府標案不公或綁標問題,以及廠商惡性檢舉,建議工程會建立機制,公布不良廠商以防劣幣驅逐良幣。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關切花蓮0206地震災後公共設施修復進度,特別是七星潭大橋等大型建設,要求工程會持續追蹤。
  • 建議公共工程應優先使用花蓮在地石材,以協助地方產業復甦,並減少運輸碳排放。
  • 詢問東砂北運進度,特別是台北港碼頭調整以應西部砂石需求,希望加速流程。
  • 建議工程會應盤點並協助活化地方微型閒置設施,特別是偏鄉地區因財源不足而無法活化的空間。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指出一般公共建設與前瞻基礎建設計畫進度嚴重落後,多項重大工程流標多次,要求主委說明原因。
  • 質疑工程會缺乏流標比例統計資料,認為應建立原物料平台並實地訪價,提供各單位參考,避免預算與市價落差過大。
  • 關切嘉義縣馬稠後二期工業區招標爭議,質疑夆典公司違反採購法第101條規定卻能再次得標,要求工程會釐清法規適用與處理方式。
  • 擔憂全面開放焚化爐再生粒料的釋毒問題,建議儘量排除水相關建設使用,並定期追蹤檢測。

陳素月 立法委員

  • 指出去年公共工程流廢標金額創近5年新高,官方造價研議調升3%至23%,質疑其合理性及能否改善流廢標狀況。
  • 關切桃園機捷延伸線機電部分十度流標,預算調高至31.59億元,質疑其原因與對扶植國內產業的影響。
  • 詢問丸紅公司承攬機捷機電號誌後轉包給英商西門子是否合法或違約,要求工程會檢討類似轉包情況下的合約規範與安全性問題。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質疑工程會流廢標管理機制是否僅為資訊揭露,要求發揮專業協助採購機關解決流標問題,並舉富岡漁港為例。
  • 要求工程會加速處理採購爭議案件,並提供申訴與調解案件的平均處理時間,確保效率。
  • 關切全民督工專線的安全問題,質疑危險工地是否可供民眾督工,避免民眾受傷。
  • 認為工程會應轉型,除了法規解釋與爭議介入,更應建立符合市價、因地制宜的工程成本標準,為國家經費把關。

許淑華 立法委員

  • 質疑工程會閒置公共設施活化成效不彰,多數案件由外部披露,角色被動,要求工程會化被動為主動稽查。
  • 指出國際競圖方式導致國內設計師代工化、工程延宕與預算追加,監察院已提出糾正,要求工程會提出改善方案。
  • 建議工程會應轉換角色,從仲裁者轉為主動指示地方政府,並在組織改造後持續扮演中央與地方間的重要角色。

李鴻鈞 立法委員

  • 指出淡江大橋與桃園機場第三航廈多次流標的主因是國際競標設計施工難度高,但預算編列未能符合,要求行政院長應了解此概念。
  • 強調機場與橋梁不僅是交通工具,更代表國家進步與國力展現,建設成本不應一味壓低。
  • 擔憂工程會組織改造後併入國發會,其功能是否能更好,強調工程會需具備強烈專業背景才能發揮力量。
  • 指出台灣砂石短缺問題與土石採取法立法背景,強調疏濬應有完整規劃,不能任意開放,需兼顧水土保持。

沈智慧 立法委員

  • 質疑工程會在核四、台北大巨蛋、台中BRT等重大工程案中無能為力,角色被動,認為工程會功能不彰。
  • 指出核四停工、大巨蛋BOT案、台中BRT因政策改變而停止計畫,工程會都無法管轄,質疑其存在必要性。
  • 批評工程會主委不敢擔當,認為其為政治服務,並揚言若當選立委將裁撤工程會預算。
  • 要求工程會對台中BRT案未決算卻停止計畫的問題進行追究,並釐清責任歸屬。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肯定工程會努力推動採購改革,但要求進一步革新採購評選制度,包括更新評委名單資料庫與組成更專業的評審會。
  • 肯定工程會調升工程技術服務費用與公共性費用編列基準的政策,要求全力向主計總處爭取編入預算。
  • 要求工程會全面檢視評選委員名單,主動邀請專業人士,並落實退場與除名機制。
  • 指出多個地方政府採購案的評選委員會缺乏建築景觀設計類專家,且機關人員或退休人員比例過高,要求工程會強化評選會專業性並限制組成比例。

陳雪生 立法委員

  • 詢問工程流廢標原因,主委指出預算編列與實際執行不符、設計調查不足是主要問題。
  • 關切砂石缺乏、勞力欠缺等不可抗力因素對工期的影響,詢問是否可調整。
  • 指出公家工程標案廠商從高興到愁眉苦臉,擔心賠錢,甚至有倒閉現象,是國家警訊。
  • 建議工程會應找基層單位,務實計算工程預算,避免因首長要求而低估,導致流廢標或減項追加預算。
  • 關心馬祖南北竿跨海大橋案,要求工程會派員會同公路總局檢視綜合規劃,確保工程順利推動,避免重蹈金門大橋等延宕覆轍。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要求工程會協調退輔會處理臺北榮民總醫院玉里分院與原住民族照顧合作社的契約變更爭議,指出玉里分院主動要求變更卻反悔。
  • 指出退輔會錯誤扣減合作社勞健保費及營業稅,導致合作社運作困難,要求工程會協助溝通返還款項。

施義芳 立法委員

  • 感謝工程會迅速協調解決南部砂石供需失衡問題,並要求工程會未來在全國砂石供應方面做完整規劃。
  • 指出近5年公共工程流標率攀升至72%,主因是標價不足,要求工程會提出有效務實的解決方案。
  • 建議工程會應將營建物價指數納入考量,修正建築物單價,並賦予機關自行提出符合地區需求的單價權限。
  • 質疑技師法未規定建築物壽命導致簽證者無限責任,建議考量修正簽證者承擔責任的年限。

相關人員回應

吳澤成 主任委員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 南部砂石短缺主因是高屏溪疏濬延遲,北部則因進口限縮,已協調水利署增量疏濬並請公平會調查囤積哄抬,目前供需已趨於平衡,但價格尚未完全回穩。
  • 公共工程流標主因在於預算編列與實際設計執行脫節,以及設計時對市場行情、工法考量不周,已在研議建立原物料平台與調整預算編列基準。
  • 承諾在職期間會做好工作,並解釋核四、大巨蛋等政策決定或BOT案非工程會督導範圍,台中BRT則屬政策改變,工程會無糾正權限,但會協助解決問題。
  • 將加強主動篩選、詢問與協助廠商解決政府延遲付款問題,並加強追查大包欠小包情況。
  • 強調再生粒料使用會嚴格把關,確保工程使用可行且無後遺症,並經過驗證和規範要求,不容許妨害公共工程品質。
  • 完全同意全面更新採購評選委員名單,提升專業度,並檢討評選會組成,明定機關人員與退休人員比例限制,承諾2個月內提出改善方案。
  • 針對花蓮災後重建,七星潭大橋等工程預計於11月完工,並要求各機關優先使用花蓮在地石材。
  • 已協調交通部同意台北港讓東砂北運船隻靠岸,以彌補北部砂石缺口。
  • 承諾協助地方政府活化微型閒置設施,並將其納入經費補助考量。
  • 針對嘉義馬稠後二期工業區招標爭議,將持續協助釐清法規適用問題。
  • 已通函各機關,砂石價格上漲可依物價調整原則辦理工程款,工期也可展延。
  • 同意將營建物價指數納入考量,修正建築物單價,並賦予機關自行提出需求單價的權限。
  • 關於技師法中建築物壽命與簽證者責任年限問題,認為應核實審酌建築物倒塌原因,再追究責任,並將進一步研究。

相關後續

  • 委員鄭寶清、葉宜津、李昆澤、陳明文、吳思瑤、陳雪生、鄭天財Sra Kacaw、施義芳等提出之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公共工程委員會儘速以書面答復。
  • 委員吳思瑤所提關於評選委員資料庫更新及評選會組成專業性強化之作業,工程會主委承諾於2個月內提出檢討結果。
  • 工程會將持續追蹤花蓮災後重建重大工程進度,確保七星潭大橋等工程如期完工。
  • 工程會承諾配合馬祖南北竿跨海大橋綜合規劃,派員會同公路總局檢視,避免工程延宕或流標。
  • 工程會將持續與主計總處溝通,爭取將調升後的公共性費用編列基準編入未來年度預算。

原始資料

公報
1082001
卷/期/冊
108/20/1
發布日期
2019-0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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