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福衛環委員會審查兒少權益法案與大醫院門診減量專題報告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19-03-11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召開會議,首先審查並通過多項「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條文。隨後,會議聚焦於衛生福利部「區域級以上大醫院門診減量措施」專題報告,委員們就政策成效、對病患權益影響、偏鄉醫療、笑氣濫用、醫美亂象及健保財務等議題提出質詢,衛福部則針對各項質疑進行回應與說明,並承諾將持續檢討改進。
討論事項一
審查「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相關條文修正草案 (討論事項第一案至第四十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並修正「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的多個條文,涵蓋兒童死亡原因回顧、主管機關權責、通報義務人範圍、保護安置處置及身分保密等面向,旨在強化兒少福利與權益保障。
- 會議增列趙正宇、李麗芬、王育敏等委員所提之「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修正草案共3案,一併進行審議。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第13條:新增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應定期公布6歲以下兒童死亡原因回顧分析結果,並制定回顧方式及參與機關辦法。
- 增訂第21條之1:將「中央主管機關」修正為「主管機關」,其餘照委員王育敏等18人提案通過。
- 第43條:照委員張宏陸等17人提案通過。
- 第53條:維持現行條文。
- 第54條:修正通報義務人範圍,新增中央主管機關得洽請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提供必要資料,並確保通報人身分保密,同時修正相關辦法之訂定權責。
- 第54條之2:不予增訂。
- 第56條:修正保護、安置或處置情形的序文及第2、3款內容,新增主管機關評估生命、身體或自由有立即危險或危險之虞者應移送司法警察機關處理,並修正安置方式。
- 第90條:照委員李麗芬等25人提案通過。
- 第102條:維持現行條文。
- 第102條之2:不予增訂。
- 全案另擇期繼續審查。
討論事項二
衛生福利部「區域級(含)以上大醫院門診推動減量措施」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衛生福利部報告推動區域級以上大醫院門診減量措施的執行情形與未來規劃,目標為5年內降低10%門診量,以落實分級醫療、優化急重症照護及因應人口老化問題。
- 會議討論門診減量政策的成效、對病患就醫權益的影響、偏鄉醫療資源分配、以及相關配套措施如轉診誘因、醫療資訊雲端系統及家庭醫師整合照護計畫的推動狀況。
相關爭議
- 門診減量成效與目標設定:委員質疑衛福部因達不到目標而降低標準,導致醫學中心輕症照護比例不降反升,認為政策策略不佳。
- 對病患權益的影響:強制門診減量可能導致慢性病患就醫困難,或因掛不到門診而轉往急診,增加急診負擔及等待時間。
- 偏鄉地區的適用性:齊頭式的2%減量對城鄉差距大、醫療資源不足的偏鄉區域醫院造成經營困境,可能導致醫院降級,影響民眾就醫可近性。
- 笑氣濫用管制:衛福部對工業用笑氣流向管制不足,導致其被濫用於非醫療用途,造成年輕人健康危害,司法單位難以裁罰。
- 醫美亂象與諮詢師氾濫:醫美諮詢師資格不明,部分業者進行不當醫療行為,醫美標章認證推動緩慢,民眾求醫風險高。
- 分級醫療信任度與用藥問題:民眾對基層醫療信心不足,部分基層診所服務項目不全,且擔憂下轉後用藥與大醫院不同,影響轉診意願。
- 健保財務赤字與改革:健保總額持續虧損,預估未來將達需調整費率條件,委員關切衛福部健保改革方案及家戶總所得制推動進度。
立法委員發言
陳宜民 立法委員
- 質疑台大醫院「新月計畫」轉診名額過少,要求衛福部與教育部溝通,促台大積極推動轉診。
- 關切笑氣濫用導致青少年神經受損,質疑衛福部對工業用笑氣管制不力,要求會同經濟部工業局追蹤流向。
- 揭露醫美諮詢師氾濫及非專業人員執行醫療行為,要求衛福部加強查核,並加速醫學美容標章認證推動。
吳玉琴 立法委員
- 肯定門診減量政策決心,但關切其是否導致急診量增加,要求衛福部觀察並應對。
- 質疑「以病人為中心門診整合計畫」成效下降,要求應鼓勵更多醫院加入而非限制照護人數。
- 強調分級醫療需社會支持,並確保基層醫療用藥能與醫學中心銜接,消除民眾疑慮。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關切門診減量對慢性病患權益影響,質疑大醫院轉診配套不完善,要求衛福部加強督導建立合作網絡。
- 質疑麻疹防疫系統漏洞,特別是美方未通報具雙重國籍的台灣旅客,要求衛福部釐清並確保防疫無死角。
李彥秀 立法委員
- 批評衛福部在分級醫療政策上因達不到目標而降低標準,導致醫學中心輕症照護比例不降反升,策略不佳。
- 關切蔡總統提出婦產科重症給付調整,認為衛福部應全面檢討五大科別醫師留任問題,而非僅針對單一科別。
- 建議健保系統應整合役政署資料,解決研發替代役男就醫補助核銷爭議,避免診所困擾。
蔣萬安 立法委員
- 詢問公費流感疫苗全面改用四價疫苗的規劃與預算,並關切台灣未能參加WHO流感疫苗選株會議造成的疫情訊息空窗。
- 關切台灣參與WHO大會的機會,呼籲衛福部及相關部會積極準備,爭取收到邀請函。
- 質疑健保財務持續虧損,預估準備金將用罄,要求衛福部提出健保改革方案,並關切家戶總所得制進度。
徐志榮 立法委員
- 肯定門診減量措施,但認為應著重教育民眾改變就醫習慣,並落實家庭醫師制度。
- 以自身及鄰居案例說明醫療不確定性,認為應加強基層醫療能力,避免小病變重症後民眾仍湧向大醫院。
- 關切苗栗地區急重症責任醫院升級後收費提高,恐增加民眾負擔,影響就醫意願,建議衛福部研究個案處理。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質疑門診減量政策未考量城鄉差距,齊頭式減量導致偏鄉區域醫院(如雲林若瑟醫院)面臨降級困境,影響民眾就醫權利與可近性。
- 批評健保署推動轉診制度、提高掛號費為治標,建議參考他國強制家庭醫師轉診制度。
- 要求衛福部檢討區域醫院支付標準表,並重新評估2%減量政策對幅員遼闊、醫療資源不足縣市的影響。
邱泰源 立法委員
- 肯定劉建國委員對偏鄉醫療的關懷,強調雲林醫療問題是國家大事,應發揮智慧解決區域醫院支付標準等問題。
- 指出醫學中心醫師看診過多輕症影響急重症照護,呼籲衛福部打破現狀,醫界全力支持分級醫療。
- 強調基層醫療的價值在於可近性、周全性、協調性、負責性及持續性,應鞏固社區醫療水準,配合長照,才能成功改革醫療體系。
黃秀芳 立法委員
- 關切藥物浪費問題,詢問衛福部雲端醫療資訊分享後藥品浪費情況是否減少,並建議延長雲端藥歷查詢期限。
- 質疑醫療影像資訊分享平台是否強制上傳,並關切醫師不願調閱他院影像或診所設備不足的問題。
- 指出大醫院下轉量不高,且醫學中心與基層診所藥品種類差異影響病患轉診意願,建議衛福部加強宣導學名藥與原廠藥藥效一致性。
陳靜敏 立法委員
- 支持大醫院門診減量計畫,認為有助於高齡長者就近就醫,但強調需建立基層醫療群的信任及大醫院下轉意願。
- 質疑醫學中心門診減量成效不彰的原因,要求衛福部借鑑成功案例,並關切政策可能導致的醫院美化數字及懲罰病人現象。
- 建議衛福部評估由成大附醫承接或委託經營部南與新化分院,以實際推動分級醫療轉診制度。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福部高層未參與家醫群,批評其對基層醫療服務量體、品質及配套不足的情況不關心。
- 指出近一半基層診所連基本健檢服務都無法提供,且上轉率遠高於下轉率,質疑如何壯大基層醫療。
- 揭露雁行計畫聯盟存在地理可近性問題及多重聯盟現象,批評衛福部App操作困難且資訊混亂。
吳焜裕 立法委員
- 批評政府長期以來對食品安全受害者(如米糠油、三聚氰胺、塑化劑事件)缺乏照護制度,甚至無受害者印象。
- 要求衛福部規劃並儘快執行追蹤因食品安全事件(特別是塑化劑)受害的兒童健康狀況,以提供預防措施。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為貢寮及雙溪鄉親請命,指出當地為實質醫療資源不足地區,要求衛福部維持當地夜間及假日救護站服務,不因醫院評鑑指標而撤除。
陳瑩 立法委員
- 建議衛福部鼓勵診所設置高齡優先看診服務,並統計全國診所提供此服務的情況,3個月後檢視成效。
- 關切醫護人員遭受醫療暴力後,醫院處置不當(如禁止收取家屬慰問金,僅給予低額慰問金),要求衛福部了解各大醫院關懷機制並改善漏洞。
楊曜 立法委員
- 肯定門診減量政策,但擔憂醫學中心為達標而減少門診數,而非透過醫病溝通引導病患轉診,這對民眾並非好事。
- 強調落實分級醫療需先建構各級醫療單位應有的能力與設備,以提升民眾對基層醫療的信心。
- 建議衛福部研究離島地區醫療聯盟診所開立轉診單後,病患直接轉診至區域醫院或醫學中心時,交通補助的適用性,避免民眾重複就醫。
相關人員回應
陳時中 衛生福利部部長
- 回應台大醫院轉診名額確實偏少,但需逐步漸進改變就醫概念,將與教育部溝通促台大更積極。
- 同意笑氣濫用問題嚴重,將與經濟部工業局討論追蹤工業用笑氣流向,避免流入市面。
- 醫美諮詢師非醫療人才,將請衛生局加強查核,並請醫學中心在分級醫療方面起帶頭作用。
- 表示門診減量政策有決心與態度,透過經濟誘因及強制減量,醫院已感受到壓力。
- 說明健保署已針對地區醫院假日門診等提出加乘方法,醫學中心急診量其實是減少的,但台大可能例外。
- 承認病人下轉困難,需靠病歷與影像溝通,讓病人安心回到基層醫療院所就診。
- 解釋開藥根據醫療專業需要,基層門診可開立與醫學中心相同藥品,費用已納入總額。
- 說明護病比加乘及ICU護理費已併入總額,隨成長率成長。
- 強調穩定的慢性病患屬門診減量目標群,透過轉診費用與合作關係,引導至社區醫療院所。
- 承諾提供雁行計畫等合作體系資料,並指出網絡形成成功,資料互換與教育訓練連結正在建立。
- 回應麻疹疫情,國內境內感染與境外移入案例,強調台灣MMR接種率高,建議1981年後出生且前往高風險地區者補打疫苗。
- 承認未能參加WHO流感疫苗選株會議在訊息獲得上不夠直接,但會透過專家互動及網站彌補。
- 表示健保財務持續虧損,去年達268億元,今年預估近500億元,國衛院正研究健保支付與收入改革方案。
- 說明家戶總所得制理念上朝此方向,但執行有困難,本任期內無此計畫。
- 回應苗栗急重症責任醫院收費提高問題,將請醫事司研究個案處理,並強調醫師水準都很好。
李伯璋 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署長
- 感謝醫學中心院長支持分級醫療,強調醫學中心應以急重症、教學、服務研究為主。
- 澄清「以病人為中心門診整合計畫」人數並未下降,107年四季人數為56萬人次,相對創新高。
- 說明主責醫學中心會與合作基層院所溝通常用藥品,確保病人下轉用藥方便性與安心。
- 強調落實分級醫療是整體醫療體系改變,醫界需共同努力,勿浪費時間玩把戲。
- 說明雲端藥歷已實施5年,今年1月1日起強制醫師不可重複開藥,若病人藥量超過14天而尚剩10天藥量,系統會提示醫師。
- 表示雲端藥歷可查詢過去3個月用藥,健康存摺可查詢過去3年個人就醫資料,將研議改善醫師查詢便利性。
- 說明醫療影像上傳有獎勵,90%以上醫療院所會上傳,若醫師未調閱雲端影像即開單,健保會核刪。
- 承認大醫院下轉量比原來好,但醫院經營者和醫師需有信心下轉病人,並加強與基層院所連結。
- 強調學名藥與原廠藥藥效若經食藥署認證,政府需給予支持,不應老是認為原廠藥才好。
- 回應雲林區域醫院降級問題,表示沒有限制病人到區域醫院就醫,醫院可自行決定下轉穩定病人,將定期檢討偏鄉區域醫院營運衝擊。
- 說明健保總額固定,點值下降是醫事單位或醫師自己製造,需尋求溝通,將持續調整資源分配。
- 強調整體健保體系目標是讓人民獲最佳健康照顧,醫療供應者獲合理給付,要將錢用在刀口上,控制不必要浪費、虛報浮報,讓資源回到醫界。
- 說明醫療聯盟診所可開轉診單至區域醫院及醫學中心,但離島交通補助適用性需部裡瞭解。
薛瑞元 衛生福利部次長
- 承認對食品安全受害者(如米糠油、三聚氰胺、塑化劑事件)的照顧可能未達委員要求,將檢討並規劃追蹤塑化劑受害兒童健康狀況。
- 承諾貢寮與雙溪地區為實質醫療資源不足,將維持當地假日及夜間救護站服務,原先架構不會撤除。
- 回應醫學中心門診減量成效,表示數據仍在分析,民眾就醫場所在3家之內占55%,逛醫院現象不如想像嚴重。
- 說明整合性照護門診也是目標,未來除2%減量指標外,也會監測人數變化。
- 表示將評估由成大附醫承接或委託經營部南與新化分院的建議。
- 回應基層醫療檢查數據問題,說明基層診所可能透過特約檢驗所做檢查,由檢驗所申報,不一定會顯示在診所數據上。
- 承認基層診所設備限制,無法投資購買直腸鏡、乳癌篩檢等設備,但強調這不應影響基層醫療的壯大。
- 說明雁行計畫是由醫院自行命名,與社區醫療群不同,將調查新竹眼科診所參與彰基聯盟等不合理現象。
- 回應離島交通補助問題,強調澎湖在地醫院能量已趨近區域醫院,若診所可直接轉診並獲交通補助,政策上恐有衝突,需謹慎評估限定個案處理。
石崇良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司長
- 回應高齡優先看診問題,表示因高齡化社會長者居多,需研議如何切割優先順序,或針對行動不便者提供便利。
- 說明醫療法修訂後,醫院暴力事件移送檢調比例提升,但預防仍重要,將納入衛生局醫療網計畫輔導醫院,加強教育訓練及應變計畫。
- 回應醫護人員遭受暴力後關懷問題,承認醫院對家屬慰問金與賄賂的界定及院方關懷需再強化,將了解各大醫院處置情況並回報。
相關後續
- 衛福部將請醫學中心在醫療分級方面起帶頭作用,並加強查核醫美諮詢師問題。
- 衛福部將會同經濟部工業局討論工業用笑氣流向管制。
- 衛福部將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
- 衛福部將針對區域醫院所需要的支付標準表進行研議,以平衡其經營困境與分級轉診美意。
- 衛福部將檢討雙重國籍邊境檢疫與其他國家的合作機制,確保防疫無漏洞。
- 衛福部將持續強化家庭醫師整合性照護計畫效率與品質,導引大醫院下轉穩定慢性病患,並加強民眾宣導。
- 衛福部將研究苗栗地區急重症責任醫院收費對民眾負擔的影響,並考慮個案處理。
- 衛福部將評估由成大附醫承接或委託經營部南與新化分院的建議。
- 衛福部將持續觀察門診減量政策成效,蒐集各界意見並作滾動式檢討,並將檢視減量次數外的人數變化。
- 衛福部將規劃並儘快執行追蹤因塑化劑事件受害的兒童健康狀況。
- 衛福部將維持貢寮及雙溪地區夜間及假日救護站服務,不會撤除。
- 衛福部醫事司將研議鼓勵診所設置高齡優先看診服務,並統計全國診所提供此服務的情況,3個月後檢視成效。
- 衛福部醫事司將了解各大醫院在醫療暴力事件後的關懷處置情況,並檢視漏洞。
- 衛福部將研究離島地區醫療聯盟診所開立轉診單後,病患直接轉診至區域醫院或醫學中心時,交通補助的適用性。
- 委員廖國棟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82201
- 卷/期/冊
- 108/22/1
- 發布日期
- 2019-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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