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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委員會審查108年度國營事業預算:聚焦臺銀金控、輸出入銀行、臺菸酒

財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9-03-06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主要針對財政部主管之臺灣金融控股、臺灣銀行、臺銀人壽、臺銀綜合證券、中國輸出入銀行及臺灣菸酒等國營事業進行。會議中,委員們就各事業的營業收支、成本、轉投資及建設事業等預算項目提出質詢與修正提案,行政部門則說明營運狀況與預算編列理由。經過協商,多項預算提案獲得調整、刪減、凍結或要求提出書面報告,以強化國營事業營運績效與財務透明度。

討論事項一

審查中華民國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營業部分關於財政部主管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核心議題

  • 審查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108年度的各項預算項目,包括營業總收入、總支出、稅前淨利、金融保險成本、轉投資計畫、重大建設事業及資金運用等,並討論其預算編列的合理性及執行效率。
  • 討論專業服務費、公共關係費用及員工訓練費等支出項目,並審視其與年度決算數的差異與增減幅度。

相關爭議

  • 稅前淨利目標設定與營運績效:立法委員認為臺灣金控的稅前淨利目標設定過低,未能充分反映其龐大資產與市場地位,要求提高獲利目標。
  • 專業服務費用的合理性:立法委員質疑專業服務費(律師、會計師、精算師、資安檢測)的編列金額,認為應有刪減空間,而金控方則強調其執行率高且有實際需求。
  • 公共關係費用的效益與編列:立法委員對於公共關係費用的效益提出質疑,認為其流於形式,並建議應有更創新的行銷方式,且認為預算編列仍有刪減空間。
  • 員工訓練費的凍結與必要性:立法委員提出凍結員工訓練費,但金控方強調此為員工專業知識提升及新業務訓練所需,希望能減少凍結比例。

立法委員發言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針對未及答復或需補充資訊的質詢,要求財政部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針對未及答復或需補充資訊的質詢,要求財政部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針對未及答復或需補充資訊的質詢,要求財政部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
  • 對於臺灣金控的公共關係費,建議凍結10%。
  • 堅持對洗錢防制措施的缺失應維持原案,要求財政部好好回答相關問題。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針對未及答復或需補充資訊的質詢,要求財政部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
  • 提出凍結公共關係費10%的建議,並要求提交書面報告。
  • 建議凍結員工訓練費10%。
  • 對於銀行洗錢防制措施對民眾存提款造成的困擾表示關切。

王榮璋 立法委員

  • 針對未及答復或需補充資訊的質詢,要求財政部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

余宛如 立法委員

  • 針對未及答復或需補充資訊的質詢,要求財政部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

施義芳 立法委員

  • 針對未及答復或需補充資訊的質詢,要求財政部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

郭正亮 立法委員

  • 針對未及答復或需補充資訊的質詢,要求財政部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

羅明才 立法委員

  • 針對未及答復或需補充資訊的質詢,要求財政部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
  • 質疑臺灣金控公共關係費的效益,認為應有創新的行銷方式,並建議董事長親自出面拓展業務。
  • 對於洗錢防制措施對民眾生活造成的困擾提出質疑,認為有矯枉過正之嫌,並要求說明改善方式。

江永昌 立法委員

  • 針對未及答復或需補充資訊的質詢,要求財政部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

陳賴素美 立法委員

  • 針對未及答復或需補充資訊的質詢,要求財政部於一週內以書面答復。

徐永明 立法委員

  • 提案減列現金運送費,後因新增業務而撤案。
  • 提案減列什項營業成本及服務費,後同意凍結5%並要求提交報告。
  • 提案減列水電費,後同意減列100萬元。
  • 提案減列郵電費,後同意減列500萬元。
  • 提案減列旅運費,後同意減列500萬元並要求提交書面報告。
  • 提案減列印刷、裝訂及廣告費用,後同意合併刪減500萬元。
  • 提案減列機器租金,後因新增資安平台等需求而撤案。
  • 提案減列修理保養與保固費,後同意減列200萬元。
  • 提案減列辦公場所設備租金及辦公用品費,後同意合併減列200萬元。
  • 提案減列公共關係費,後同意合併減列200萬元。
  • 提案減列雜項費用,後同意合併減列200萬元。
  • 提案減列研究發展費,後同意減列100萬元。
  • 提案減列員工訓練費,後因洗錢防制需求超支而撤案。
  • 提案減列信保基金等基金費用,後因屬固定支出而撤案。
  • 提案減列其他營業費用,後同意減列100萬元。
  • 提案凍結專業服務費,後同意合併減列5%。
  • 提案凍結公共關係費,後同意合併凍結10%並提書面報告。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請財政部以書面答復。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提出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請財政部以書面答復。

相關人員回應

蘇建榮 部長 財政部

  • 就業務報告內容進行說明。

呂桔誠 董事長 臺灣金融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回應提高扣除額上限將導致顯著稅損,需審慎評估。
  • 表示稽徵程序簡化方案已在研議,預計下季度提出草案。
  • 指出離島稅賦優惠現行已有措施,可再行檢討。
  • 說明提高稅前淨利目標的努力,從71.59億元增加至77億元,但強調臺銀承擔政策性任務導致實際獲利不易顯現。
  • 說明臺銀人壽虧損主要來自十多年前高利率保單的歷史共業,每年吞噬30億元,預計明年4月達高峰後逐步下降。
  • 解釋專業服務費(律師、會計師、精算師、資安檢測)執行率高且有實際需求,希望不要刪減。
  • 說明公共關係費用主要用於同業與客戶間的業務聯繫及婚喪喜慶,每年執行率超過八成。
  • 回應洗錢防制措施,強調臺銀會理性合理看待,依SOP處理高風險交易,低風險則不用擔心。

邱月琴 總經理 臺灣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說明現金運送費因擔任外幣現鈔中盤商而為新增業務,去年已超支,無凍結空間。
  • 解釋什項營業成本及服務費增加是因文化資產維護費用及相關稅捐費用增加,特別是陽明山宿舍群的維護需求。
  • 說明水電費增加是因增設海外辦事處及電費成長,去年執行率近八成,建議減列100萬元。
  • 說明郵電費主要用於資安及數據通訊提升,去年執行率超過八成,建議減列200萬元。
  • 說明旅運費增加是因配合新南向政策增設海外辦事處及海外稽查需求,建議刪減500萬元。
  • 說明印刷、裝訂及廣告費用執行率達九成,建議合併刪減500萬元。
  • 說明修理保養與保固費執行率達九成,建議刪減200萬元。
  • 說明辦公場所設備租金及辦公用品費執行率超過九成,建議合併刪減200萬元。
  • 說明公共關係費執行率高,建議合併刪減200萬元。
  • 說明雜項費用建議合併刪減200萬元。
  • 說明研究發展費包含申請專利及研究費用,建議刪減100萬元。
  • 說明員工訓練費因洗錢防制需求已超支,建議撤案。
  • 說明信保基金等基金費用為固定支出,去年已支出2.4億元,建議撤案。
  • 說明其他營業費用建議刪減100萬元。

劉玉枝 董事長 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

  • 回應臺銀人壽的虧損問題,說明主要來自高利率保單的歷史共業,保費收入需提存準備金,改善需一段時間。
  • 表示會努力朝集團客戶關係推展及運用通路力量,但經營改善無法在108年度顯現。
  • 解釋營業額較低是因為商品結構調整,從躉繳轉向分期繳及保障型商品,導致保費收入減少,但有助於長期經營利潤。
  • 說明其他營業成本為投資性不動產產生之費用,包含維修、稅費、調查及折舊,執行率達99%,無刪減空間。
  • 說明服務費用包含印刷裝訂、廣告及業務宣導費,建議刪減100萬元。
  • 說明機器設備租金及辦公用品費建議合併刪減30萬元。
  • 說明郵電費執行率超過100%,主要為委外080服務電話費用,不能減列。
  • 說明專業服務費(會計師、精算師、資安)執行率超過預算,因IFRS 17及資安需求,不宜刪減。
  • 說明公共關係費已逐年往下編列,用於維繫與保經/保代關係,建議刪減10萬元。
  • 說明辦公場所費用及服裝費用建議合併刪減10萬元。
  • 說明雜項費用建議合併刪減10萬元。
  • 說明員工訓練費用是因應專業需求增加,建議合併刪減50萬元。

魏江霖 董事長 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說明郵電費增加主因證交所逐筆撮合交易實施,需改善交易線路頻寬及資訊源,費用增加1千多萬元,核實編列。
  • 說明為集團帳目一致,會計科目已改為業務費用,與過去編列方式不同。
  • 說明專業服務費包含洗錢防制、顧問、律師、會計師費用,特別是CRS顧問費用,已精確編列且較去年少編500萬元,不宜刪減。

江士田 總經理 臺銀綜合證券股份有限公司

  • 說明服務費用建議合併刪減100萬元。
  • 說明材料及用品費建議合併刪減50萬元。
  • 說明員工訓練費因逐筆交易教育訓練較特殊,建議合併刪減10萬元。

林水永 理事主席 中國輸出入銀行

  • 回應增列稅前淨利目標,同意增加3,000萬元,並自行調整收支科目。
  • 說明業務及管理費用中,外包費用佔比高,因銀行人數較少。
  • 說明出國費用增加是因客戶多在國外,且國外風險提高,需進行授信後追蹤,為必要支出,希望撤案。
  • 說明印刷裝訂與廣告費增加是因今年適逢成立40週年,編印專刊,同意主動刪減50萬元。
  • 說明修理保養與保護費增加是因仰德大樓房舍老舊,需局部翻修。
  • 說明公共關係費因銀行規模小,希望減少刪減金額。
  • 說明研究發展費用不宜凍結,但可提出書面報告。

劉佩真 總經理 中國輸出入銀行

  • 回應有關用人費用、業務及管理費用、郵電費等提案,多數建議撤案或少量刪減。
  • 說明服務費用中的包裝、代理及加工費多為委外支出,考量基層員工生計,建議撤案。
  • 針對公共關係費,因銀行規模小,希望減少刪減比例。
  • 針對研究發展費用,建議改為主決議並提交書面報告。
  • 針對主決議33案、34案、35案,建議增加「提出書面報告」或修正文字。

曾國基 代理董事長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

  • 說明去年國家基本運費標準調整6%,運輸基礎費用配合交通部頒布編列,希望減少刪減額度,建議刪減100萬元。
  • 回應管理費相關提案,建議合併刪減200萬元。
  • 說明固定資產建設改良及擴充預算,因實際執行困難,建議刪減10%並自行調整科目。
  • 說明越南設廠計畫因越南要求登記為「中國台灣」而作罷,已不設廠,希望撤案。
  • 回應委員關切其代理董事長職務,表示蘇部長賦予責任處理公司問題,將提出完整書面建議案。

莊翠雲 次長 財政部

  • 確認臺灣菸酒公司對國家而言是重要的。

相關後續

  • 臺灣金控與臺灣銀行合併稅前淨利目標增列至77億元,收支科目由臺灣金控母子公司自行調整。
  • 臺灣金控專業服務費合併減列5%。
  • 臺灣金控公共關係費合併凍結10%,並要求提交書面報告。
  • 臺灣金控員工訓練費凍結10%,並要求提交書面報告。
  • 臺灣金控第3案刪減3萬元。
  • 臺灣金控第5、6、7案合併減列50萬元。
  • 臺灣金控第11、12、13、17、18、19、20案合併刪減5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臺灣銀行什項營業成本及服務費合併刪減100萬元。
  • 臺灣銀行水電費合併刪減100萬元。
  • 臺灣銀行郵電費合併刪減500萬元。
  • 臺灣銀行旅運費刪減500萬元,並要求提交書面報告。
  • 臺灣銀行修理保養與保固費減列200萬元。
  • 臺灣銀行辦公場所設備租金及辦公用品費合併減列200萬元。
  • 臺灣銀行公共關係費合併減列200萬元。
  • 臺灣銀行雜項費用合併減列200萬元。
  • 臺灣銀行研究發展費減列100萬元。
  • 臺灣銀行其他營業費用減列100萬元。
  • 臺銀人壽保險股份有限公司需於1個月內研擬營業改善計畫,目標達損益持平,擺脫連年虧損。
  • 臺銀人壽服務費用刪減161萬7,000元。
  • 臺銀人壽印刷裝訂與廣告費刪減100萬元。
  • 臺銀人壽機器設備租金及辦公用品費合併刪減30萬元。
  • 臺銀人壽公共關係費刪減10萬元。
  • 臺銀人壽辦公場所費用及服裝費用合併刪減30萬元。
  • 臺銀人壽雜項費用合併刪減10萬元。
  • 臺銀人壽員工訓練費合併刪減50萬元。
  • 臺銀綜合證券郵電費合併減列91萬7,000元。
  • 臺銀綜合證券服務費用合併刪減100萬元。
  • 臺銀綜合證券材料及用品費合併刪減50萬元。
  • 臺銀綜合證券員工訓練費合併減列10萬元。
  • 中國輸出入銀行增列稅前淨利3,000萬元,收支自行調整。
  • 中國輸出入銀行印刷裝訂與廣告費合併刪減50萬元。
  • 中國輸出入銀行服務費用合併刪減100萬元。
  • 中國輸出入銀行公共關係費合併刪減60萬元。
  • 中國輸出入銀行研究發展費用改為主決議,要求提交書面報告。
  • 中國輸出入銀行主決議第33案、34案通過,並要求提交書面報告。
  • 中國輸出入銀行主決議第35案修正通過,要求於3個月內向財委會提交書面報告。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營業費用改為主決議,要求提交書面報告。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旅運費合併刪減10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管理費合併刪減200萬元。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資產建設改良及擴充預算合併減列10%,科目自行調整。
  • 臺灣菸酒股份有限公司主決議第11、12、14、15案改為書面報告。

原始資料

公報
1082301
卷/期/冊
108/23/1
發布日期
2019-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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