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YZER
← 回到摘要列表

教育部業務概況報告與質詢:聚焦幼教、師法、新南向及原民教育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19-03-11

LawTrace 法律歷程:特殊教育法、強迫入學條例

本次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議邀請教育部潘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內容涵蓋13項教育重點,並備質詢。立法委員就準公共化幼兒園政策調整、教師法修正案爭議、新南向產學專班亂象、大學產學合作課稅、矯正學校改制、地方創生推動、圖書館資源分配及原住民族教育等核心議題進行深度質詢。會議最終針對多項議題作成決議,要求教育部研議並提交報告,部分提案則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一

邀請教育部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教育部部長報告學前教育、12年國教、技職與高等教育、國際人才培育、校園安全、師資及數位科技教育、弱勢學生扶助、多元族群文化教育、終身學習、體育運動與青年發展等13項重點施政。
  • 立法委員就準公共化幼兒園政策、教師法修正、新南向產學專班、大學產學合作課稅、矯正學校改制、地方創生、圖書館資源分配及原住民族教育等議題進行質詢。

相關爭議

  • 準公共化幼兒園政策:委員質疑補助級距設計未考慮土地成本,導致私幼加入意願低,且教保員薪資樓地板引發資深與新進人員不公。部長承諾將調整級距與收費上限,並強調主軸仍是增設公共化幼兒園。
  • 教師法修正案:教師團體對修法草案中關於教師未限期升等、寒暑假到校日數及教師兼任行政職務等議題表達強烈不滿,認為教育部溝通不足且修法將踐踏教師專業。部長澄清修法重點在加速處理不適任教師,其他為既有行政規則位階提升,非改變現況。
  • 新南向產學專班:多位委員質疑部分學校利用專班作為引進廉價勞工的管道,重創臺灣國際形象,並指出招生宣傳資料有明確違規內容。教育部強調政策以學習為主,嚴禁仲介招生,並將重懲違規學校。
  • 大學產學合作課稅:財政部對大學產學合作收入課徵5%營業稅,引發大學反彈。委員認為此舉扼殺大學研究與產學發展,教育部應積極與財政部協調。
  • 公投第11案與課綱:委員質疑教育部未確實執行公投第11案結果,未要求書商調整教科書中「同志教育」相關內容,且性平課綱仍有爭議。部長表示尊重公投結果,並會持續檢視課綱與教科書內容,但澄清課綱未使用「同志教育」一詞。
  • 校園遊戲場安全標準:衛福部要求所有兒童遊戲場統一適用CNS標準,導致學校遊具因不符標準被拆除,且檢驗機構不足、費用高昂。委員認為此標準不合理,要求教育部訂定學校專屬標準。
  • 國立臺灣師範大學行政中立爭議:委員質疑臺師大動員教職員生參與政治造勢活動,違反行政中立法及教育基本法,且校方第一時間說謊。教育部承諾一週內提出究責方案。

立法委員發言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建議準公共化幼兒園政策應簡化補助標準,一視同仁,並將土地成本納入考量,以提高私幼加入意願。
  • 認為政府改革應接地氣,避免理想與現實脫節過大,導致人民無法接受。

柯志恩 立法委員

  • 質疑教師法修正案公布後引發教師團體強烈反彈,行政院卻稱只處理不適任教師,批評行政草率。
  • 指出新南向專班存在合法但不合理的問題,學校利用專班引進廉價勞工,且教育部查無不法,要求通盤檢討禁止轉學規定。
  • 關切部分被列管學校仍可開辦新南向專班,以及私校教職員年終獎金被扣減、代理教師未獲全年薪資等權益問題。

蔡培慧 立法委員

  • 批評新南向國際生淪為廉價勞工,建議教育部應鼓勵學校赴海外設校,而非招募國際生來台受訓卻變成勞工。
  • 呼籲教育部應加速查核新南向專班弊案,並加強偏鄉體育設施與基層運動選手的陪伴照顧支持計畫,確保資源公平分配。
  • 建議教育部開展技職專車至偏鄉,讓國中生探索技職興趣與智能。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質疑教師法修正案雖立意良善,但溝通不足導致反彈,建議舉行公聽會,並釐清入法必要性。
  • 要求教育部明確幼托公共化政策主軸,優先增設非營利幼兒園,其次為準公共化,第三為育兒津貼,並提出修正方案。
  • 關切育兒津貼各縣市補助不一,要求教育部與地方政府溝通落日條款,確保全國孩子公平領取津貼。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反對教師法將「行政工作」修為「行政職務」,認為此舉將賦予校長過大權力,打破學校行政、教師、家長間的平衡,且影響教師調校權益。
  • 質疑財政部對大學產學合作收入課徵5%營業稅不合理,與大學法宗旨相悖,要求教育部積極與財政部協調,避免扼殺大學研究與產學發展。
  • 提臨時提案,要求教育部速請行政院召開跨部會協調,免予課徵大學產學合作相關收入。

李麗芬 立法委員

  • 肯定少輔院改制為矯正學校的方向,但提醒教育部應針對特殊學生需求配置師資與專業輔導人力,釐清校長人選由矯正或教育系統擔任,並規劃銜接正規教育、學習歷程登錄等問題。
  • 強調新南向產學專班應以培育人才為目的,而非仲介勞工,要求教育部加強學校觀念導正,並對違法學校重罰。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質疑教育部對2019地方創生元年重視不足,盤點相關業務僅占內閣37分之2,要求教育部成立地方創生專責辦公室,並提升大學社會責任(USR)計畫預算規模。
  • 建議體育署在城鄉建設中融入軟體思維,結合地方特色發展主題式體育活動,而非僅著重硬體建設。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關切少子化趨勢下國中小併校問題,建議閒置校舍可考慮轉型為日照、長照或幼托機構。
  • 質疑準公共化托育政策導致教保人員薪資亂象,實際未達規定標準,要求教育部落實勾稽勞保投保薪資。
  • 以蘇貞昌院長對治安的邏輯類比,詢問校園霸凌事件是否應撤換校長。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建議教育部借鑒澳洲經驗,建立國際學生招生風險管理機制,對來源國和學校進行分級管理,並規範留學代辦業者,而非僅被動救火。
  • 批評教育部對國際專班的管理方式導致學校為彌補招生不足而尋求仲介,建議改為兩階段審核制:先核定計畫,再依實際招生盤點資源。
  • 指出地方公共圖書館資源嚴重不足,尤其偏鄉地區,建議教育部應依縣市政府財力狀況訂定不同補助策略,多挹注資源給偏鄉圖書館。

高金素梅 立法委員

  • 要求行政院加速審議《原住民族教育法》修正案,並促成教育部、原民會、衛福部整合學齡前原住民幼兒教育資源。
  • 關切大學原住民招生制度,建議應將族群認同與文化理解納入評選標準,避免原住民學生學問越好離部落越遠,並強調原住民外加名額不影響一般生權益。
  • 要求教育部於1個月內提出原住民教育各面向的報告,涵蓋學前、12年國教、技職、高等教育、國際人才、師資培育、數位科技教育、多元教育及體育等。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要求教育部檢討《原住民族教育法》中關於社區或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幼兒學費補助獨缺4歲以下的問題,並立即修正。
  • 要求加速修正族語教師請假規則,確保專職族語教師享有與一般教師相同的權益。
  • 關切原住民學生大專校院粗在學率落差大,要求教育部落實專案調高外加比率,並加強宣導原住民名額不占一般生名額。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關切北科大木創中心因教育部未補助經費而面臨停擺,要求教育部主動介入,提供資源支持,並結合業界需求,推動技職合作平台。
  • 質疑5歲幼兒家長面臨無在家育兒津貼的困境,要求教育部評估將5歲幼兒納入津貼補助範圍,以提供家長更多選擇。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質疑準公共化幼教政策執行上劣幣驅逐良幣,擔心影響幼兒教育品質,要求教育部在政策微調時充分考量各界批評意見。
  • 要求教育部支持花蓮縣立圖書館重建計畫,並協助三民國中爭取設備充實經費。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質疑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動員教職員生參與政治造勢活動,違反行政中立法及教育基本法,且校方說謊,要求教育部1週內提出究責方案。
  • 批評新南向產學專班淪為仲介勞工的管道,學校角色混淆,要求教育部嚴正處置,並建立學生權益保障申訴管道。
  • 要求教育部究責國立二林工商校長貪污案,並對臺大教授林中天貪污案的包庇行為表達立場。

沈智慧 立法委員

  • 質疑教育部未確實執行公投第11案結果,要求嚴審教科書中同志教育內容,增聘教材審議人員並納入家長代表。
  • 呼籲教育部將「四維八德」及「禮義廉恥」等品格教育重新納入學程與校園中。

陳宜民 立法委員

  • 建議修訂《國立大學合併推動辦法》,納入公私立大學合併機制,並修正校長選任條文,以應對未來大學轉型需求。
  • 關切大學合併過程中可能損害小校或教師權益的問題,要求教育部評估合併效益,並制定糾正辦法。

林奕華 立法委員

  • 質疑行政院主管人員名錄中將臺大校長管中閔職稱誤植為「教授」,要求教育部發文更正。
  • 反對強制幼托機構裝設監視器,認為信任是教育基石,應回歸家長與園方共識,而非中央強制。
  • 批評衛福部要求學校遊具統一適用CNS標準不合理,導致學校拆除遊具,要求教育部訂定學校專屬的遊具安全標準。

蔣絜安 立法委員

  • 關切客語傳承問題,要求教育部加速制定客語師資培育聘任辦法,並參考其提出的現職教師轉任、新法源依據、設立客家語文教育學系及公費生制度、籌建客家語言發展中心等建議。
  • 建議教育部應在12年國教彈性課程中,強制要求客家重點發展區學校實施客語課程,並訂定獎勵制度鼓勵地方政府與學校推動。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質疑國立臺灣師範大學動員教職員生參與政治造勢活動,違反行政中立法,且校方說謊,要求教育部1週內提出究責方案。
  • 要求教育部究責國立二林工商校長貪污案,並對臺大教授林中天貪污研究費案的包庇行為表達立場,強調反貪腐標準不應有兩套。
  • 批評新南向產學專班淪為仲介勞工的管道,學校角色混淆,要求教育部嚴正處置,並建立學生權益保障申訴管道。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 關切教師法修法爭議,支持加速處理不適任教師,但質疑其他條款如大專教師未限期升等入法、行政兼任職務入法等必要性,認為溝通不足。
  • 批評新南向產學專班淪為以勞力為主而非求學,學校利用政策漏洞,導致國際生淪為「學工」,要求教育部清查並建立管理機制。

吳焜裕 立法委員

  • 質疑教師法修正案中大學教師未限期升等即不續聘的規定過於嚴格,臺灣無終身職制度,且對私校教授壓力大,強調不能只重程序。
  • 針對「國際專班」問題,建議教育部在計畫申請時,應要求學校明確列出合作廠商、實習地點及學生回國後的台商服務規劃,以便追蹤監督。

陳學聖 立法委員

  • 批評教師法修法溝通不足,引發教師團體強烈反彈,認為修法污衊教師專業,是年改翻版。
  • 強調教師工作辛苦,不應被誤解為「很涼」,要求部長向行政院長說明教師實際工作狀況,還給教師尊嚴與榮耀。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關切原住民族語言發展法實施後,族語教師專職化進度緩慢,遠未達目標,且師資薪資與編制缺額問題嚴重,要求教育部積極補足。
  • 質疑公立高級中等學校教師甄選中,原住民族語老師錄取分數與一般教師差異過大,要求教育部研究追蹤對孩子受教權的影響。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立法委員

  • 肯定教育部在原住民族教育的努力,但要求盤點高教機會平等問題,除了經濟因素外,應思考如何解決學生志趣不合導致的休退學問題。
  • 質疑實驗教育協作中心推動方向與預期落差,要求充分尊重耆老與族語老師,並建立原住民專班評鑑與退場機制。
  • 提醒教育部原資中心經費應確實用於學生身上,並讓原住民學生有主導權與發言權。
  • 呼籲建構原住民族教育體系應謹慎使用資源,避免大興土木,並規劃都會地區原住民專屬育兒園、拔尖計畫及技職教育中心。

相關人員回應

潘文忠 教育部部長

  • 承諾將調整準公共化幼兒園的級距收費標準,並於3月底確立方案,主軸仍是增設公共化幼兒園,準公共化是次軸,育兒津貼為第三軌。
  • 澄清教師法修法重點在加速處理不適任教師,其他是既有行政規則提升位階,而非改變現況,並會持續與教師團體溝通。
  • 強調新南向人才培育政策以學習為主,嚴禁學校透過仲介招生,對違法學校將重懲,並要求學校維護學生受教權益。
  • 表示將積極與財政部協調大學產學合作課稅問題,認為不應課稅以鼓勵大學研發與產業發展。
  • 同意少輔院改制矯正學校的教育成分應大於矯正,並將深入討論人力配置、校長人選、銜接正規教育及學習歷程登錄等關鍵問題。
  • 承諾會積極盤點地方創生相關業務,並於2個月內研議成立地方創生專責辦公室,提升大學社會責任(USR)計畫預算規模。
  • 說明國中小併校準則旨在維護學生受教權,需充分與地方溝通,並表示將檢討教保人員薪資配置與勾稽勞保投保薪資。
  • 承諾將檢視公投第11案與108年課綱及教科書內容,但澄清課綱未使用「同志教育」一詞,並表示可邀請家長代表參與教材審議。
  • 同意將與衛福部會商學校遊具安全標準,認為不應一體適用,並將研議訂定學校專屬標準。
  • 表示《原住民族教育法》修正案已報行政院,將加速審議;同意整合學齡前原住民幼兒教育資源,並提醒大學招生應考量族群認同與文化理解。
  • 承諾將檢討社區或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4歲以下幼兒學費補助問題,並加速修正族語教師請假規則。
  • 表示將積極與北科大聯繫,了解木創中心困境並提供協助,因產學合作是技職推動重點。

朱俊彰 教育部高教司司長

  • 說明教育部有推動赴境外設專班及國際合作辦學,並修改遠距教學辦法。
  • 針對大學產學合作,高教司補助46案RSC計畫,每年金額600萬元。
  • 說明對大學原住民專案外加名額已行文調查,去年增加了1000多位,今年將加強宣導。
  • 說明臺師大校長知情造勢活動,但以為是校友總會服務,不曉得學生被叫上台,事後將追究責任。
  • 說明大學合併後新設學校的校長選任由教育部組織遴選委員會負責。

彭富源 教育部國教署署長

  • 說明原住民族科學發展中心最新進度為簽訂1500萬元協約,很快會完成簽約。
  • 說明社區或部落互助教保服務中心5歲幼兒學費有補助1萬5000元,但4歲以下需研議。
  • 說明全國原住民學生總數約13萬6000人。
  • 說明因陳瑩委員要求,曾發文了解幼兒園監視器數量,但已延長填報時間。

高俊雄 教育部體育署署長

  • 說明體育署已匡列6億多元經費投入地方創生,並將以偏鄉優先,但目前主要指定項目仍為硬體建設。
  • 說明將運用運彩基金,加速完善基層運動選手的培訓與照顧方案。

楊玉惠 教育部技職司司長

  • 說明技職司有推動赴境外設專班,並與政次討論將國際專班申請改為兩階段制。

鄭淵全 教育部師資藝教司司長

  • 說明客語師資培育資格聘任辦法已整理好,進入本部法規會審議程序,將很快定案。
  • 說明客家語言教育學系與語言發展中心正在與高教司研究處理方式。

相關後續

  • 上次會議議事錄確定。
  • 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並刊登公報。
  • 對於委員質詢要求提供相關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 通過臨時提案1項:為加強科技部「GRB政府公開資訊系統」與「貴重儀器服務平台」成效,請科技部會同國發會、經濟部、中研院等研議強化作法,並於3個月後(2019年6月7日)提出改進進度報告。
  • 針對大學產學合作課稅問題,蔣乃辛委員提出臨時提案,要求教育部速請行政院召開跨部會協調,免予課徵大學產學合作相關收入,教育部表示配合辦理,提案照案通過。
  • 蔡培慧委員提出臨時提案,要求教育部擬訂方案協助大專院校規劃開發更多樣開放式課程內容,並於6週內送至本委員會,教育部表示配合辦理,提案修正通過。
  • 蔡培慧委員提出臨時提案,要求教育部主導媒合校際連結,透過網路共享選修課程,並於1個月內送交可行性評估報告,教育部表示配合辦理,提案照案通過。
  • 蔡培慧委員提出臨時提案,要求教育部於108課綱實行前全面盤點各類型高中教師人力與設備經費需求,並於2週內送交行動方案,教育部表示配合辦理,提案照案通過。
  • 鍾佳濱委員提出臨時提案,要求教育部依各縣市政府財力狀況,訂定公共圖書館經營及補助不同策略,並於2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教育部表示配合辦理,提案照案通過。
  • 主席裁示將安排會議會同相關部會討論教育問題,並要求教育部於1個月內針對原住民教育各面向(學前、12年國教、技職、高等、國際人才、師資培育、數位科技教育、多元教育及體育)提供報告。

原始資料

公報
1082501
卷/期/冊
108/25/1
發布日期
2019-04-12
原始連結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