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業務報告與工廠管理輔導法草案審查:聚焦農地工廠、國營事業與資安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19-03-20
經濟委員會聯席審查經濟部業務概況報告及「工廠管理輔導法」草案,核心討論包括農地違章工廠的清查、納管與輔導,以及其拆除與遷廠措施。會議亦觸及國營事業人事與採購弊案、油價公式、境外OTT平台管理、再生能源資安、大林蒲遷村、家電補助亂象及農委會「網軍」爭議。多項臨時提案獲通過,要求相關部會提交專案報告或研擬解決方案。
討論事項一
經濟部業務概況報告暨「工廠管理輔導法」草案中農地違章工廠輔導措施說明 (合併詢答)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聚焦於經濟部當前施政方向與經濟環境報告,並深入討論「工廠管理輔導法」草案中關於農地新建違章工廠的拆除、中高污染農地工廠的搬遷輔導,以及既有未登記工廠的清查、納管與合法化策略。
- 同時,會議也廣泛探討了國營事業營運(如中油採購、台糖獎金)、雙子星案中資疑慮、境外OTT平台管理、再生能源發展(離岸風電、太陽光電資安)、大林蒲遷村進度、家電節能補助執行問題、第三天然氣接收站建設,以及農委會「網軍」爭議等多元經濟與農業議題。
相關爭議
- 農委會主委請假理由不實:陳宜民委員質疑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請假理由從「出國拼經濟」變為「屏東鳳梨記者會」,主席孔文吉委員對農委會表達強烈譴責,認為其逃避立院監督。
- 農地工廠清查數據混亂:對於全國未登記工廠數量,經濟部推估6.4萬家,農委會調查13.5萬家,經濟部沈部長又稱約8萬間,各方數據不一。
- 520後農地工廠代拆與輔導不足:林岱樺委員對中央政府代拆520後新增違章工廠的措施持保留態度,認為應由地方政府承擔,並質疑政府對想繼續經營但找不到土地的業者缺乏輔導措施。
- 雙子星開發案中資介入疑慮:徐永明委員指出南海控股公司(雙子星開發案潛在投資者)有大陸國企中央匯金的抵押權,質疑投審會審查不周,投審會坦承為新事證,需釐清。
- 國營事業高階主管獎金過高:徐永明委員質疑台糖公司在虧損情況下,董事長仍領取高達125萬元年終獎金,遠高於績效較佳的中油董事長,認為不合理且經濟部與台糖互踢皮球。
- 中油採購弊案疑雲:徐永明委員揭露中油某標案中,聲稱合格但未得標的投標公司WINMAX(香港)實為空殼公司,質疑中油採購程序有圍標嫌疑,並在中國被作為績效。
- 農委會「網軍」爭議與報告提供:陳宜民委員指控農委會以公帑聘僱「網軍」進行宣傳,並質疑其1,350萬元標案的結案報告僅3頁且有錯字,農委會主委陳吉仲否認養網軍,但拒絕提供完整報告,引發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陳宜民 立法委員
- 質疑農委會主委陳吉仲請假理由不實,逃避立法院監督,要求主委回會備詢。
- 指控農委會以公務預算聘僱「網軍」進行政策宣傳,並質疑其1,350萬元標案的結案報告僅3頁且有錯字,要求提供完整報告。
- 質疑農委會黑客松活動花費700多萬元過高,且相關網站設置後撤除,有消耗預算之嫌。
林岱樺 立法委員
- 要求經濟部承諾「工廠管理輔導法」政院版草案務必於3月底前送立法院審議。
- 質疑農地工廠清查進度緩慢且各方數據不一,要求經濟部加速清查作業並於10月底完成。
- 對中央代拆520後新增違章工廠的措施表示保留,認為應由地方政府承擔,並要求政府對尋求合法經營但找不到土地的業者提供輔導措施。
- 指出臨登工廠合法化比例極低,政策達標率不足千分之一,主因在於用地變更程序冗長、法令嚴苛及回饋金過高。
- 關切林園工業區工安事故頻傳,要求經濟部加強督導與檢討,並建立國家級歲修標準作業程序。
- 認為「網軍」一詞定義不清,網路行銷是時代趨勢,不應輕易扣上「網軍」帽子。
徐永明 立法委員
- 質疑雙子星開發案中資介入及國安問題,指出南海控股公司有大陸國企中央匯金的抵押權,要求投審會重新檢討陽信案。
- 質疑台糖董事長年終獎金過高(125萬元),與公司虧損及其他國營事業績效不符,要求經濟部檢討。
- 揭露中油某標案中,聲稱合格但已關閉的空殼公司參與投標,質疑中油採購程序有弊案,要求澈查。
- 反對取消油價「亞鄰最低價」條款,認為台灣民眾薪資較低,油價不應再調漲。
- 要求中油油價公式應符合實際原油採購比例(杜拜與布蘭特各半),而非沿用7比3的舊比例。
- 質疑中油透過約聘方式進行政治酬庸,讓董事長下台後相關人員仍留任高薪職位,要求經濟部澈查。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關切騰訊循愛奇藝模式透過代理商進入台灣市場的資安與國安疑慮,要求經濟部堵塞法規漏洞。
- 質疑過去農地工廠合法化進度緩慢,主因在於回饋金過高、程序冗長,要求經濟部提出更務實的解決方案。
周陳秀霞 立法委員
- 關切農地工廠清查數據不一,要求經濟部加速盤點並提出明確的分類與輔導管理方式。
- 質疑已辦理臨登的7,000多家工廠合法化比例極低,要求政府確保輔導後工廠周遭農地不受污染。
- 關切520後即報即拆政策的落實成效,指出新建工廠仍在增加,要求經濟部加強規劃,避免政策破功。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要求經濟部督促地方政府,在原住民族土地或傳統領域推動太陽能光電等再生能源計畫時,務必落實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的部落諮商同意權。
- 要求經濟部持續推動「原住民族參與再生能源設置補助作業要點」,並修正申請日期,擴大原民地區參與。
- 呼籲經濟部積極協調地方政府,善用閒置工業區土地,解決廠商缺地問題,特別是針對花蓮、臺中等地的產業發展需求。
- 關切再生能源設備若採用中資產品可能造成的資安風險,要求經濟部盤點並提出報告。
蘇治芬 立法委員
- 質疑農委會對農地占用比例的估算,並建議將非灌溉區與不利耕作區納入考量,重新盤點台灣實際可耕作農地面積與需求。
- 提醒經濟部農地違規樣態多元(不限工廠),要求盤查所有違規樣態,並明確輔導對象。
- 呼籲經濟部在「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中,務必將過高的回饋金納入考量並調降,以利廠商配合輔導。
- 質疑現行政策不允許已取得臨登工廠在現有面積內擴建生產線的合理性,認為應給予中小企業彈性。
- 要求經濟部親自協調中油與欣雲天然氣,解決元長工業區工業鍋爐改用天然氣的管線鋪設障礙,並於10日內提出具體方案。
- 質疑農委會「網軍」爭議,要求農委會澄清並提供相關報告。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質疑今年電價凍漲是否為選舉考量,要求經濟部說明。
- 質疑農地工廠「就地合法」政策的合理性,特別是520作為分界點的依據,以及環團是否支持此政策。
- 要求經濟部明確定義「無污染」與「低污染」工廠的標準,並強調社會溝通與配套措施的重要性。
- 要求經濟部在農地工廠輔導上,應有統一標準,並合理調整回饋金,避免地方政府作法不一。
- 關切農委會「網軍」爭議,要求農委會提供相關報告。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要求經濟部於2星期內將大林蒲遷村續辦計畫報行政院審議,並每月提交進度報告。
- 要求經濟部積極處理八大關鍵基礎設施(如中油、台電、台水)禁用中資產品的資安問題,並於4月底前移除具中資疑慮的IP Camera。
- 關切離岸風電設備(電控設備、葉片、水下基礎)可能涉及中資介入造成的資安與國安風險,要求經濟部確保排除疑慮。
- 要求經濟部針對高雄亞洲新灣區智慧物聯網、智慧新城區與新南向政策,提出更具體的計畫與預算配置,並每月提交書面報告。
- 關切再生水廠設置,要求經濟部會同內政部積極規劃在北高雄設置再生水廠,以確保供水無虞。
- 要求經濟部盤點能源相關產業及技術的資安風險,並於2個月內提出「能源及電力業資安風險進度報告」。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要求經濟部國貿局加強監督駐外經濟組同仁對台商的服務,並要求經濟部長或次長盡最大可能參加世界及各大洲台商會,掌握台商需求。
- 要求經濟部於1個月內提出「如何讓政府成為全球台商的後盾?」報告。
- 要求經濟部於1個月內邀集高雄市政府研商,儘速完成闢建永安工業區第二出入口的具體方案。
- 要求經濟部水利署積極規劃在北高雄設置再生水廠,以確保供水無虞,並於2個月內提出完整規劃報告。
- 要求公平會針對高通承諾協助國內5G發展的承諾事項,提出說明與檢驗報告,並邀請產業界代表參與。
- 關切農委會「網軍」爭議,建議暫緩處理相關提案,待主委到會說明後再議。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肯定農委會澄清假新聞,但要求其「開大門、走大路」,光明正大行事。
- 質疑農委會編列1,450萬元行銷計畫聘請小編、養網軍,要求小編在網路澄清時必須註記農委會,並質疑其綁標嫌疑。
- 質疑農委會小編薪資過高(507萬元),且委外卻仍需農委會核准,不符委外精神。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質疑中油透過約聘方式進行政治酬庸,讓董事長下台後相關人員仍留任高薪職位,要求經濟部國營會於2星期內澈查並公布所有約聘人員資料。
- 要求經濟部於1星期內針對高捷大寮水上樂園弊案,給社會大眾一個交代,並處理相關失職人員。
- 關切再生能源發展條例中原住民族基本法第21條的落實,要求經濟部督促地方政府在原住民族傳統領域推動再生能源計畫時,務必取得部落諮商同意。
陳曼麗 立法委員
- 要求經濟部加速盤點農地違規使用資料,並於今年10月完成建檔,以利未來納管與逐年改善成效追蹤。
- 關切產業專區的誘因與廠商進駐意願,要求經濟部針對中高污染工廠遷廠轉型及低污染零星工廠就地輔導,提出明確時程規劃。
- 呼籲政府鼓勵中小企業轉型,符合國際大廠企業社會責任要求,並將環境保護與食安納入考量。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肯定農委會主委陳吉仲為鳳梨產銷穩定所做的努力,並澄清媒體不實報導,強調多元宣傳方式的重要性。
- 肯定農委會舉辦黑客松競賽,鼓勵年輕人以創新思維解決農業問題,認為其物超所值,不應被誤解為消耗預算。
- 要求經濟部說明田園聚落與零星式農地工廠就地輔導模式的差異與可否同時進行,並確認回饋金機制已納入修法草案並更改。
- 要求經濟部加速盤點與預登錄制度的推動,讓農民有感。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肯定經濟部推動離岸風電國家隊的努力,但質疑國內工作船找不到工作,國外船隻卻違規作業,要求經濟部督促航港局取締。
- 建議經濟部組建核能除役國家隊,將核能除役產業化,並借重國外經驗。
- 質疑農地工廠問題多年未解,政府政策朝向「就地輔導」與「降低回饋金」是否能真正解決問題,而非「就地合法」的硬拗。
- 質疑農委會對農地工廠「就地輔導」與農地民宿「強制拆除」的雙重標準,要求農委會將原住民地區民宿合法化納入考量。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質疑經濟部家電節能補助政策執行混亂,各縣市公告時間、補助範圍、項目與數量不一,且申請程序繁瑣,導致買氣不佳,要求經濟部簡化程序並統一全國標準。
- 要求經濟部長於禮拜五前,在世貿一館全國性電器大展中宣布最簡便的補助程序與辦法。
鍾孔炤 立法委員
- 關切第三天然氣接收站的興建進度,肯定迴避藻礁棲息地的努力,並要求如期如質於112年完工,以降低燃煤比率。
- 肯定經濟部推動離岸風電國家隊(風機與海事工程),帶動國內產業鏈發展,並確保國產化政策落實,避免圖利國外廠商。
- 對中鋼在離岸風電水下基礎、抵抗潮流、腐蝕能力方面扮演的角色表示肯定,對風機穩固運轉充滿信心。
相關人員回應
沈榮津 經濟部部長
- 說明今年全球經濟成長減緩至2.8%,台灣經濟成長預測為2.27%,內需將成為主要驅動力。
- 提出經濟施政五大方向:衝投資(吸引台商回台、解決五缺、推動產業創新條例修法)、衝建設(擴大太陽光電、加速離岸風電、前瞻基礎建設、國營事業重大投資)、衝消費(節電補助、電動機車補助、內需服務業發展)、衝出口(強化拓銷、全球多元布局)、促新興(布局AI、5G、吸引國際大廠投資)。
- 承諾「工廠管理輔導法」政院版草案將於3月底前送立法院審議,並提出「不新設、不污染、不危及公安」三原則與「已辦臨登、無污染無公安疑慮工廠就地輔導」兩免煩惱。
- 表示農地工廠清查作業將於10月底完成全面盤點。
- 承諾將堵塞境外OTT平台(如愛奇藝、騰訊)透過代理商進入台灣的法規漏洞,並將送行政院跨部會討論。
- 回應電價不調漲是因燃料成本下滑,並非凍漲,台電虧損已透過新電價公式合理彌補。
- 表示520作為農地工廠政策分界點是新政府的政策性宣示,符合社會與環團期待。
- 承諾將親自召集會議,加強輔導與查核林園工業區工安問題,並要求工業局訂定石化產業外包廠商與國家級歲修SOP。
- 支持大林蒲遷村案,承諾將於2星期內將續辦計畫報行政院審議。
- 強調八大關鍵基礎設施(中油、台電、台水)絕對禁用有資安疑慮的中資產品,並要求4月底前移除IP Camera。
- 承諾將請能源局處理離岸風電設備中資介入的資安疑慮,避免影響發電與國家安全。
- 承諾將請國營會澈查中油約聘人員酬庸問題,並督促中鋼處理高捷大寮水上樂園弊案。
- 表示家電節能補助政策因各縣市執行不一導致問題,將請能源局長親自協調,簡化程序並統一全國標準。
- 說明第三天然氣接收站進度on schedule,將迴避藻礁並落實環保,目標112年完工。
- 表示已組建風機與海事工程國家隊,透過與外商策略聯盟,帶動國內產業鏈發展,並強調將嚴格把關陸制、陸籍、陸資問題。
張銘斌 經濟部投審會執行秘書
- 說明雙子星開發案因海外公司持股隨時異動,需重新查核,並發現南海控股公司有大陸國企中央匯金的抵押權,此為需釐清的新事證。
- 承諾將會同金管會、陸委會、國安局等單位審慎處理雙子星案,並配合向經濟委員會做專案報告。
- 說明愛奇藝目前經營方式是網站架設境外,將會同通傳會、文化部處理,廣告部分則請陸委會協調相關單位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處分。
黃育徵 台糖公司董事長
- 表示台糖獎金發放由經營團隊配合國營會制度,非個人決定,並已與國營會開會檢討,將全力配合。
- 對於個人年終獎金是否過高,表示將依上級指示決定。
李順欽 中油公司總經理
- 否認中油採購弊案,強調巨額採購均依政府採購法程序辦理,並已請政風單位澈底了解。
- 承認有6家公司具投標資格,4家投標,但對空殼公司投標一事,表示會澈底查證。
- 表示中油小編代表農委會,會在第一時間澄清不實消息,但未承諾所有網路回應都會註明農委會。
- 強調今年1,450萬元招標案公開透明,否認養網軍或綁標,並表示將提供過去國民黨執政時期相關預算資料。
歐嘉瑞 中油公司董事長
- 承諾將澈底查證中油採購弊案中空殼公司投標問題。
林全能 經濟部能源局局長
- 說明太陽光電設置若落於部落土地,需經部落會議同意才能進行後續審核。
- 承諾「原住民族參與再生能源設置補助作業要點」將持續開放並修正日期,歡迎原民鄉親申請。
- 說明家電節能補助項目(冷氣、冰箱)與最高補助上限(3,000元)全國一致,但各縣市執行進度不一,正積極催促公告。
- 表示已溝通將家電補助申請文件中的保證書及相片拿掉,並將協調租屋者申請問題。
- 說明離岸風電針對陸制、陸籍、陸資有管控機制,並支持取締違法作業的國外船隻。
呂正華 經濟部工業局局長
- 說明已爭取前瞻計畫7,500萬元經費補助地方政府清查未登記工廠,預計10月底完成盤查。
- 說明將依清查結果,對低污染產業輔導合法,高污染廠商則輔導遷廠或關廠,如彰化電鍍專區。
- 表示520後新增工廠即報即拆將涉及水電,會積極執行,並強調舊案將努力輔導,兼顧產業競爭力與環境永續。
- 說明工業區土地供給方面,至111年可提供1,699公頃,並強調地點、價格與產業聚落是廠商選擇關鍵。
- 承諾將於1個月內與高雄市政府研商永安工業區第二出入口闢建事宜。
蔡昇甫 農委會企劃處處長
- 說明農委會將配合經濟部,對農地違章工廠問題,從停止供電供水手段著手,遏止新增違規工廠,並限期關廠或遷廠中高污染工廠。
- 承諾農委會將配合經濟部,對農地違章工廠問題,從停止供電供水手段著手,遏止新增違規工廠,並限期關廠或遷廠中高污染工廠。
- 表示農委會已參與9次跨部會協調會,內部整合完成,支持行政院版「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草案。
郭坤明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主任
- 說明已登記的工廠,以現況管控,不能再增加、擴建廠房建物,但未來可透過用地變更取得合法建照後再擴建。
- 表示會請中辦召集各縣市政府,盤點農地上所有違規樣態,不只針對與經濟部相關的部分。
賴建信 經濟部水利署署長
- 說明高雄用水至120年無虞,但支持發展再生水為國家重要方向,並已規劃每年有一座再生水廠發展,南高雄已有發展,北高雄亦將積極規劃。
- 表示經濟部負責再生水政策,實質規劃單位為內政部,承諾經濟部將會同相關單位積極規劃北高雄再生水廠。
陳吉仲 農委會主任委員
- 說明其請假是為農民外銷鳳梨,且今年外銷量顯著增加,價格穩定,澄清媒體不實報導,強調捍衛農民權益。
- 否認農委會聘僱「網軍」,並表示已提告不實指控媒體,強調農委會依法行政,所有招標案均依規定辦理。
- 解釋農委會需澄清假消息,因其對農民收入影響甚鉅,並提供學校午餐四章一Q、非洲豬瘟等澄清實例。
- 表示若無作者著作權保護,願意提供完整報告,但目前提供的是依法規定的重點摘要。
- 承諾將提供農業創新黑客松的成本效益分析與參與團體資料,以說明效益。
- 承諾未來農委會所有網路澄清都會具名相關機關名稱及姓名,百分之百公開透明。
- 說明農地工廠問題,農委會配合經濟部,強調「不新設」以保護農地,高污染工廠將遷出,低污染工廠輔導改善,對農業部門是利多。
- 表示農地民宿與工廠是兩回事,民宿問題應從休閒農業與水土保持角度處理,而非農地工廠模式。
吳豐盛 國營會副主任委員
- 承諾將澈查中油約聘人員酬庸問題,並於2星期內提供相關資料。
- 表示高捷大寮水上樂園弊案,中鋼已準備解約,高捷董事長郝建生即將卸任,將督促中鋼處理。
黃秀美 農委會秘書室主任
- 建議將農委會「網軍」爭議提案修正為「一週內提供書面報告到經濟委員會」。
- 否認農委會做「網軍」系統,強調農委會沒有「網軍」爭議,且預算公開招標。
相關後續
- 經濟部工業局需於108年4月19日前提出清查未登記工廠進度及輔導轉型計畫專案報告。
- 經濟部投審會於雙子星開發案審核完竣前,應與陸委會、國安局、外交部等部會,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進行專案報告。
- 經濟部需於1個月內提出「如何讓政府成為全球台商的後盾?」完整報告於經濟委員會。
- 經濟部需於1個月內邀集高雄市政府研商,就經費編列、執行期程及預期效益,提出儘速完成闢建永安工業區第二出入口的完整報告於經濟委員會。
- 經濟部需協調台灣中油公司協助規劃元長工業區天然氣管線,並於30日內提出具體方案,其中元長工業區優先於10日內提出。
- 農委會需於7日內提出促進台灣鯛產業地方創生之政策盤點專案報告予經濟委員會。
- 農委會需於1週內將「106新農業多元傳播案」及「106新農業多元傳播案擴充案」之完整結案報告與相關驗收書面資料,提交至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農委會需針對「106新農業多元傳播案」、「106新農業多元傳播案擴充案」、「108新農業多元傳播案」,於1週內向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並於報告未經同意前暨審計部審查完竣以前,暫緩本年度預算之執行(第7案與第8案均保留待主委說明後處理)。
- 經濟部應會同相關單位積極規劃在北高雄橋頭區、岡山區或路竹區設置再生水廠,並洽內政部於2個月內提出完整規劃報告送立法院經濟委員會。
- 經濟部需盤點能源相關產業及技術的資安風險,並於2個月內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能源及電力業資安風險進度報告」。
- 經濟部應每月定期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高雄亞洲新灣區國公有土地開發進度之書面報告,以利追蹤監督。
- 經濟部應於2星期內將大林蒲遷村續辦計畫報行政院審議,並每月將大林蒲遷村案相關進度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直至完成遷村案。
- 台電公司高階人員得派任台汽電公司或其轉投資公司擔任董監事或總經理職務,回歸「經濟部及所屬機關事業機構遴派公民營事業與財團法人董監事及其他重要職務管理要點」相關規定,以利人才運用。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82801
- 卷/期/冊
- 108/28/1
- 發布日期
- 2019-04-19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