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教育法與學校午餐專法修正案詢答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19-03-21
LawTrace 法律歷程:家庭教育法、學校午餐及營養促進條例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多項「家庭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及「學校午餐促進條例草案」、「學校營養午餐法草案」,會議主要進行提案說明與詢答。委員們聚焦於家庭教育中心的效能、專業人力與經費不足、以及學校營養午餐的城鄉差距、食安、人力配置等問題。教育部潘部長對此提出現行作為與未來修法方向,承諾將加強專業人力、經費投入,並加速研擬院版學校午餐專法。兩部法案將另定期繼續審查。
討論事項一
審查「家庭教育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含行政院及多位委員提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討論如何強化家庭教育的預防功能,以應對日益增多的家庭暴力與兒虐事件,並提升家庭教育中心的人力專業、經費運用效率及服務範圍。
- 核心議題包括將情緒教育、家庭倫理、婚姻關係及家庭社會連結等納入家庭教育範疇,並探討家庭教育在少子化趨勢下重塑生育價值觀的角色。
相關爭議
- 家庭教育中心功能不彰與經費不足:多位委員質疑現行家庭教育中心僅流於辦理活動,專業人力不足,且經費佔教育部總預算比例過低 (0.1%),平均每人每年僅分配到 9 元,服務成效不彰。
- 專業人力配置與服務廣度:監察院曾糾正家庭教育中心專業人力不足,近 7 成不具專業資格。委員指出諮詢專線服務時間受限 (多數縣市僅白天),難以觸及最需協助的家庭,特別是同居關係中的親職教育黑數。
- 家庭教育與輔導服務的整合:李麗芬委員提案將法案更名為「家庭教育與輔導法」,以強化輔導協助功能,但教育部傾向將家庭教育定位為預防性教育,與事後矯治區隔。
- 家庭教育的價值觀引導:鍾佳濱委員強調家庭教育應涵蓋「人口教育」,重塑年輕世代的生養價值觀,而非僅著重於消極的犯罪預防。
立法委員發言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法旨在重懲家暴虐童,並強化社會安全網與預防,從根本的家庭教育著手。
- 建議將情緒教育、家庭倫理、結婚與離婚等相關教育入法,並加強失親教育。
- 建議主管機關鼓勵空中大學及大專校院開設家庭教育課程,並明確家庭教育機構的法定地位與專款預算支持。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 指出台灣社會變遷快速導致家庭型態與功能改變,凸顯家庭教育專業推廣的重要性。
- 點出家庭教育中心面臨人力缺乏、專業不足及推展管道不符時代需求三大困境。
- 提案修法重點包括規範中心人員應具家庭教育專業資格、志工與人員每年接受進修訓練、增加結合新媒體的推廣管道,並獎勵各機關推動家庭教育。
林靜儀 立法委員
- 強調修法精神為回歸家庭健全,促進家庭成員間尊重與良善溝通,並提供養育困難家庭支持。
- 提案修正第 6 條,要求家庭教育諮詢委員會任一性別委員人數不得少於委員總數之 1/3,以達性別平衡。
- 增列第 15 條之 1,允許醫事、社工、教育、警司等相關人員,於知悉疑似身心虐待或不當管教情事時,通知推展家庭教育機構提供協助。
李麗芬 立法委員
- 認為現行家庭教育推動與中心功能不彰,流於活動舉辦,未真正發揮教育與協助作用。
- 提案將法案名稱更名為「家庭教育與輔導法」及「家庭教育與輔導中心」,強化協助與輔導服務。
- 主張應配備專業輔導人員,並要求專業輔導人員人力應達工作人員總數的 1/2,由教育部補助地方政府財政負擔。
- 指出兒虐主因 8 成來自家長缺乏親職教育知識或情緒不穩定,家庭教育中心應在家庭落入高風險前提供協助。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關切家庭教育專業人員比例,要求部長規劃達成 5 成以上專業人員的時程。
- 提醒部長檢討家庭教育中心辦理未婚聯誼活動的恰當性。
- 強調家庭教育、學校教育與社會教育密不可分,呼籲教育部作為教育龍頭,應宣導身教重於言教,並思考如何應對社會上充斥的批評指責與假新聞對家庭教育的負面影響。
柯志恩 立法委員
- 質疑家庭教育中心推廣成效不彰,經費僅佔教育部總經費 0.1%,平均每人 9 元,且服務專線夜間服務不足,無法觸及最需要協助的家庭。
- 指出 0 至 6 歲受虐兒比例高達 3 成,施虐者 7 成 6 來自父母,且同居人施虐比例被低估,親職教育難以觸及同居人為黑數。
- 要求教育部應跨部會處理家庭教育問題,並盡力補足專業人力與改善諮詢電話服務。
- 質詢永達技術學院退場過程中,教育部修法產生漏洞,導致學校停辦後仍損失 3.5 億元,教師權益未獲保障,要求教育部檢討監督機制。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提出家庭教育法應積極奠定教育基石,傳揚家庭與文化價值,不應僅限於消極預防犯罪。
- 分析台灣社會變遷導致家庭結構改變、生育率下降,提出「人口教育」應納入家庭教育範疇,重塑生養價值,鼓勵多胎。
- 認為政府現行少子化對策多以「價格」手段解決「價值」問題,呼籲家庭教育應著重於改變生育價值觀。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指出衛福部報告顯示國小學生血糖異常近 30%,膽固醇異常達 15%,國中生體重過重及肥胖占 3 成,顯示學生飲食健康問題嚴重。
- 質疑教育部行政命令將營養師功能限縮於「有設置廚房者」,矮化營養師在食育健康教育上的角色。
- 提案修正學校衛生法第 23 條之 1,要求增加營養師人數與功能,並將營養師納入學校員額編制,強調教育投資勝於醫療支出。
陳曼麗 立法委員
- 關切台灣青少年憂鬱狀況嚴重,自殺為年輕人第 2、3 大死因,每 7 個孩子就有 1 個有憂鬱情緒,要求教育部加強校園輔導與運動推廣。
- 指出家庭教育經費平均每位市民每年僅 7 元,預算過少,要求教育部增加家庭教育經費編列。
- 批評各縣市家庭教育網路平台影片內容單調、觀看次數與訂閱人數少,功能未發揮,要求中央協助提升影片品質與推廣策略。
相關人員回應
潘文忠 部長 教育部
- 認同家庭教育應廣泛深入推動,提供親子專業知能,促進美滿家庭。
- 承諾修法後 5 年內,家庭教育中心人力將力求超過 1/2 具備專業知能,並將在 109 年度預算籌編上增列經費支持地方政府。
- 表示將引導家庭教育中心從宣導轉向對有需要家庭提供個案陪伴與協助,以預防兒虐事件。
- 對於委員所提家庭教育法各版本,多數修法方向與教育部立場一致,可併同行政院版草案審查。
- 承認目前家庭教育中心功能與預期有差距,但同仁已努力,並承諾將在結構上做改變,加強對焦協助。
- 回應家庭教育諮詢專線已調整至週一至週五至晚上 9 點,未來可再進行有效調整。
- 針對永達技術學院案,教育部已依違反私立學校法聲請解散董事會,並將確保後續退場學校校產處分須經主管機關同意,保障師生權益。
- 認同家庭教育中心應發揮預防作用,透過與大學或熱心團體合作建構人力網,彌補機關人力不足。
相關後續
- 家庭教育法相關修正草案將另定期繼續審查。
- 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討論事項二
審查「學校午餐促進條例草案」案、「學校營養午餐法草案」案 (含多位委員提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旨在討論學校營養午餐制度化與法制化,解決現行午餐問題,包括城鄉差距、食安把關、營養師與午餐秘書人力不足、廚工薪資過低、在地食材推廣及飲食教育的落實。
- 核心議題聚焦於訂定專法以提升午餐品質、確保學生健康、建立合理收費機制、強化專業人力配置及改善軟硬體設施。
相關爭議
- 午餐專法立法進度:委員普遍認為營養午餐專法立法已慢,要求教育部儘速提出院版,並承諾加速審查。
- 營養師人力配置與職能:現行規範 40 班以上才配 1 位營養師,實際聘用人數不足,且其職能被限縮於廚房管理。委員要求增置營養師,擴大其在飲食健康教育的角色,並將其納入學校正式員額編制。
- 午餐秘書工作負荷與誘因:午餐秘書多由教師兼任且無給職,工作量大導致流動率高,影響午餐品質。委員建議設置專職午餐秘書或提供足夠誘因。
- 午餐經費結構與城鄉差距:各縣市午餐費用價差近 2 倍 (雲林 32 元 vs. 台北 51.4 元),且食材費用佔比存疑,導致品質不一。委員建議建立分級定價機制,並由政府補貼人事與設備費用,讓家長繳費專用於食材。
- 食安問題與食材供應:進口低價冷凍雞肉保存期限長達 1-2 年,引發「殭屍食品」疑慮。委員要求建立食材供應平台、物流中心,並強制使用在地認證食材,解決小農開立發票困難等問題。
- 身心障礙者定額進用爭議:學校因將兼任型助理納入勞保計算基準,導致身心障礙者定額進用比例難以達成,面臨罰款。教育部與衛福部、勞動部協調修法進度緩慢,造成學校困擾。
立法委員發言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指出台灣營養午餐問題層出不窮,缺乏專法,現行法源位階低,導致品質不一、城鄉差異及弱勢問題。
- 強調營養午餐是國家責任,應制度化、法制化,借鏡日韓經驗,並要求教育部儘速提出院版。
- 指出台灣政府補助佔比僅 13.6%,遠低於日韓,且營養師配比低 (40 班 1 人 vs. 日韓 500 人 1 人),提案規範 20 班設置 1 位營養師。
- 關切進口低價冷凍雞肉保存期限長達 1-2 年,恐淪為「殭屍食品」流入學校午餐,要求國家應有防範機制。
- 建議成立類似日本「學校給食會」的午餐食材供應平台,由國家支持,並協助在地小農解決發票問題。
蔡培慧 立法委員
- 主張制定學校午餐專法,讓營養午餐吃得好、健康、均衡,解決城鄉資源不均與食安把關問題。
- 指出台北市大安區與南投仁愛鄉午餐蛋白質有明顯差距,凸顯城鄉差距。
- 認為學校午餐應制度化,協助學校分級訂價,中央補足資源,建立完善簽約制度,並推動地產地銷。
- 強調營養師是食安把關第一線,但人力遠遠不足 (40 班 1 人),多數學校無營養師,需補足人力並合理分配職務。
- 要求教育部提出解決偏鄉地區本國籍與外籍英語教師不足的方案。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 指出營養午餐專法立法已晚,現行國中以下幾乎全面供餐,但弊案與食物中毒事件層出不窮。
- 質疑營養師人力不足,現行編制 406 人不足以應付 538 所 40 班以上學校,且平均 1 位營養師需負責 3,000 多名學生。
- 指出午餐秘書為無給職兼任,工作繁重,流動率高,導致風險暴露。
- 關切廚工薪資過低 (時薪制),扣除勞健保後低於最低工資,導致招募困難與流動率高。
- 質疑食材費用佔比數據不實,民間團膳廠商食材佔比不到 60%,恐在食材上動手腳,建議參考日本模式成立行政區營養午餐供給中心,統一供應食材。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強調營養午餐面向廣泛,從城市餐飲禮儀到偏鄉溫飽,情況複雜,應借鏡日韓專法精神。
- 指出台灣國小學生過胖比率達 26%,國高中生蔬果攝取量低,顯示飲食觀念與實際狀況差距大,專法應涵蓋營養、安全、公平及飲食教育。
- 要求專法訂定學校午餐經費適度分級標準,並建立查核機制,以避免如雲林縣每餐菜錢僅 18 元的極端情況。
- 建議營養午餐可考慮由家長負擔食材費,政府補貼人事、設施設備修繕與維護等公共費用,並分區分級收費。
- 呼籲專法明確規範營養師配置與午餐秘書工作內容、人力與職責,解決人力不足與工作負荷過重問題。
- 建議鼓勵學校開放「家長日」,讓家長陪孩子吃午餐,增加學校與家長互動,作為另一種查核機制。
林奕華 立法委員
- 認為營養午餐不僅是午餐,應融合食育教育,目標是讓孩子吃到營養均衡、色香味俱全的熱騰騰午餐。
- 肯定教育部推動自立廚房改善午餐品質,但強調需有更上位、全面的政策,而非各縣市各吹各調。
- 指出營養午餐相關規定分散於不同法規,多頭馬車,特別是 4 章 1Q 執行面臨農委會與食安辦的不了解,導致第一線學校執行困難。
- 批評法定營養師編制已低 (40 班 1 人),實際聘用人數 (430 位) 仍未補足規定人數 (538 校),且與日韓差距甚大 (台灣 4,000 學生 1 人 vs. 日韓 500 學生 1 人)。
- 建議先做行政減量,讓營養師與午餐秘書專心於營養午餐與食育教育,而非繁重的行政事務。
- 強調推展有機蔬菜不僅建立孩子正確觀念,也能翻轉農業,希望教育部加速完成專法與策略,縮小城鄉差距。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主張營養午餐應全面翻轉、革新,不只追求最低標的食安,更應提升至食譜設計、食文化、食育及地方創生層次。
- 引用日劇「三星級營養午餐」及日本「和食給食應援團」、「全國學校給食甲子園競賽」經驗,強調導入大廚、在地料理、產學合作的重要性。
- 指出台灣餐飲相關科系多,應與大學社會責任 (USR) 結合,鼓勵大廚出任務進入校園推廣食育,並盤點現有大廚出任務情況。
- 提及民間「午食對味計畫」診斷出台灣營養午餐四大問題:專業人力短缺、廚房設備簡陋、成本與時間壓力、產地到餐桌運輸成本高,要求教育部立法時回應。
- 建議教育部支持成立「營養午餐研究中心」,並與農委會擴大合作,推出在地料理,成立食材供應平台及物流中心。
- 呼籲教育部成立地方創生專責辦公室,將營養午餐納入地方創生戰略。
相關人員回應
潘文忠 部長 教育部
- 肯定制定學校午餐專法,現正加速立法進度,已擬具草案條文,預計 5 月提送行政院。
- 表示專法將解決午餐收費基準、人力問題、行政負擔、偏鄉照顧、設施設備、食材採購與運輸、飲食文化與教育等問題。
- 支持「吃在地、食當季」理念,將午餐費調整機制、行政費用協助、偏鄉在地食材供應納入專法規範。
- 承諾透過專法設計,增置營養師人力,朝各行政區均能設置方向研議,並明文規定廚工權益受勞動基準法保障。
- 強調食安為營養午餐最優先處理事項,與農委會合作推動 4 章 1Q,並定期與不定期稽查團膳。
- 認同將人力、設備設施費用由政府承擔,家長繳費儘量用於食材,並對弱勢學童提供照顧。
- 承認學校營養師人力配置與午餐秘書工作負荷問題,院版草案將對此有明確處理,並努力增置營養師人力。
- 表示教育部已與衛福部、勞動部協調身心障礙者定額進用爭議,希望將部分時間兼職不納入計算,但涉及修法需跨部會協調。
- 承諾將委員所提大廚出任務、營養午餐研究中心等建議納入院版草案研議,並與農委會擴大合作,由劉政務次長擔任地方創生總召集人,納入營養午餐配套。
彭富源 署長 國教署
- 說明午餐秘書現行減課 2 至 4 節,但無加給。
- 表示為解決員額問題,針對二林工商前校長回任教師,有外加員額以備後續教評程序。
- 澄清將啟動教評會處理二林工商前校長案,並承諾 7 天內處理相關程序。
- 說明教育部對非山非市學校補助包括軟硬體、教學設備,分 3 年編列 200 萬元彈性運用,另有 21 億元午餐專款補助偏遠及弱勢地區廚工。
- 承諾會後提供 4 章 1Q 實務分工及協調過程的書面資料給委員參考。
朱俊彰 司長 高教司
- 回應關於身心障礙者定額進用條文修正,目前正與衛福部、勞動部協調,尚未送出提案。
相關後續
- 學校午餐促進條例草案及學校營養午餐法草案將另定期繼續審查。
- 教育部擬於 5 月提出行政院版學校午餐專法草案。
- 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 教育部承諾將持續與權責機關討論學校午餐專職人員及午餐秘書的員額編制問題。
- 教育部將請國教署到蔡委員培慧辦公室研商偏鄉外語教師不足的解決方案。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83001
- 卷/期/冊
- 108/30/1
- 發布日期
- 2019-04-24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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