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環委員會審查衛福部預算及空污防制報告:聚焦長照、國保與空污治理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19-03-25
LawTrace 法律歷程:環境基本法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本日會議,首先聽取勞動部業務報告及立法計畫,隨後審查多項勞工退休金條例修正草案並擇期續審。會議核心為衛生福利部108年度總預算案的審查,針對醫療、健保、國保、長照等基金預算進行逐案討論,多項提案經協商後刪減或凍結。下午則邀請環保署等部會專題報告空氣污染防制行動方案執行績效,委員們就CEMS監測造假、電動車推動、醫療廢棄物、環評法修正及空污對健康影響等議題提出質詢,行政部門承諾積極檢討與改進。
討論事項一
邀請勞動部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及立法計畫,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勞動部就其業務概況及未來立法計畫向委員會進行專題報告。
- 多位立法委員對勞動部各項業務及政策規劃提出質詢。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許銘春 勞動部部長
- 就委員質詢事項即席答復。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討論事項二
審查「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討論事項一至十五)
核心議題
審查行政院及多位立法委員所擬具的「勞工退休金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共計15案。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說明及詢答完畢。
- 另擇期繼續審查。
討論事項三
繼續審查中華民國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關於衛生福利部主管預算(基金)案 (討論事項第一案)
核心議題
- 審查衛生福利部主管的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包括醫療藥品基金、管制藥品製藥工廠作業基金、全民健康保險基金、國民年金保險基金及衛生福利特別收入基金等。
- 討論並處理委員針對衛福部各項基金預算提出的99項提案,涉及預算刪減、凍結、撤案或改列主決議。
相關爭議
- 國民年金基金永續性與政府撥補:王育敏委員質疑國民年金納保人數急遽下降及政府撥補延遲,擔憂基金永續經營問題;衛福部社會保險司司長解釋納保人數穩定,並承諾將加強宣導未繳費者補繳。
- 長照服務外籍看護雇主責任:蔣萬安委員指出失能者因無法履行雇主責任或找不到代理人而面臨長照空窗,建議研議由社福團體或長照機構擔任雇主;衛福部長照司副司長表示實務執行有難度,需半年時間評估修法可行性。
- 原住民長照與自殺防治:邱泰源委員關切原住民長照服務普及性與自殺率偏高問題,要求衛福部提出具體扶助措施並推動自殺防治法制化;衛福部心口司司長擔憂「法制化」可能產生標籤效應,建議改為「研議法制化」。
- C級長照據點無障礙設施改善:鍾孔炤委員批評衛福部未履行改善C級長照據點無障礙設施的承諾,質疑其執行力不足,要求凍結更多預算;衛福部長照司副司長表示會努力推動簡易修繕,並將明年計畫納入更明確的補助規定。
- 社家署服務據點預算合理性:陳靜敏委員質疑社家署新增服務據點預算增加1.2億元,但據點數量未明確增加,要求提供合理性說明;社家署簡署長承諾提供數據,提案最終凍結500萬元。
- CEMS監測數據造假與管理漏洞:林淑芬委員揭露固定污染源CEMS監測數據造假問題,批評環保署對管理辦法修正進度緩慢且不痛不癢,要求加速改革;環保署長表示會檢討並加速第一階段公告,但第二階段涉及設備投資需時間。
- 環評法修正與政策承諾:蔣萬安委員質疑環保署推翻前任政府承諾,不打算提出環評法修法版本;環保署長表示將優先處理子法訂定及行政調整,非必要不修法,因人力負荷問題。
- 台中火力發電廠減煤與空污:沈智慧委員質疑在不缺電情況下,台中火力發電廠為何不能減少機組發電,並指出台中肺癌罹患率高,要求經濟部重視台中市民健康;經濟部次長表示已努力減載並改善空污設備,但用電量增加需考量,承諾夏天尖峰季節會停一部機組。
- 日月潭孔雀園BOT案環評撤銷:陳瑩委員要求環保署明確宣示,孔雀園BOT案環評撤銷是因未考量地方居民(邵族)意見,堅持此見解;環保署長表示訴願決定理由基於地方民意影響,將維持此見解,未來重新開發送審仍需講清楚。
立法委員發言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國民年金投保人數10年減少2成,質疑基金永續性,要求主管機關探討原因。
- 政府應負擔的國民年金撥補金額延遲,要求政府檢討。
- 要求衛福部社會保險司定期提交國民年金檢討報告,並改善政府短撥情況。
蔣萬安 立法委員
- 許多被照顧者因失能或獨居無法擔任雇主,也找不到親友代理,導致聘請外籍看護困難,形成長照空窗。
- 建議衛福部研究由社福團體或長照機構擔任外籍看護雇主的可行性,並在6個月內提出修法評估報告。
- 質疑環保署對CEMS監測數據無效註記容許率達15%的問題,導致超標排放數據被標註為無效,要求檢討並落實比對機制。
- 質疑環保署推翻前任政府承諾,不打算提出環評法修法版本,認為環評制度缺漏和瑕疵仍需透過修法解決。
邱泰源 立法委員
- 關心原住民長照議題,對衛福部推動文化健康站表示肯定,但要求提出更具體的書面計畫。
- 指出原住民自殺率偏高,建議衛福部推動全國自殺防治工作並研議法制化,特別注重原住民身心照顧。
- 質疑環保署對境外污染源監測數據的分析不足,要求提出更學術、科學化的研究報告。
- 肯定環保署推動「模組化主動抽氣式清淨綠牆」的室內空污改善方向,但提醒需注意植物可能產生的生物過敏源問題。
鍾孔炤 立法委員
- 批評衛福部長照司未履行4個月前改善C據點無障礙設施的承諾,認為行政單位執行力不足,誠信受損。
- 指出C級長照據點多在舊廟口或集會所,應加強防滑、防護措施以保障長者安全,不應僅限於簡易修繕。
- 質疑衛福部以經費不足為由推遲改善,建議凍結更多預算以促使行政單位積極作為。
- 要求環保署解決廢棄物非法堆置造成的二次污染問題,批評行政機關因追償困難而猶豫不決,應建立機制讓公務員敢於執行代履行清理。
陳靜敏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福部社會及家庭署在據點數量未增加情況下,預算卻增列1.2億元,要求提出預算合理性說明。
- 指出醫療廢棄物(如手套、尿袋)及過期藥物未被納入空污防制報告,擔憂其對空污及水污染的影響。
- 強調廢棄藥物處理不足,抗生素等藥物已在污水中檢測出,要求環保署與衛福部合作,從源頭減量並研擬回收機制。
- 建議環保署比照廢電池模式廣設廢棄藥物回收點,鼓勵醫療廢棄物再利用,並檢測醫療廢棄物焚燒戴奧辛排放。
楊曜 立法委員
- 針對長照據點的無障礙設施計畫,要求衛福部長照司儘速提出說明並凍結2,000萬元預算。
- 提案修正環境基本法第37條,增列「從事海洋污染清除」項目,使其可獲得優惠、獎勵或補償,以重視海洋保護。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批評環保署對固定污染源CEMS監測系統的造假問題,管理辦法修正遲緩,對廠商過於寬容。
- 指出環保署第一階段修正案對廠商不痛不癢,真正關鍵的第二階段改革遙遙無期。
- 強調CEMS監測數據擷取系統程式應封存以利比對造假,監測設施異動應嚴謹提報,並擴大納管範圍與提高有效監測時數百分率。
- 要求環保署重視空氣污染致癌風險,不應因業者反彈而拖延修法,並在下次業務報告時提出具體進度。
沈智慧 立法委員
- 引用聯合國報告及中原大學動物實驗,強調空污(特別是PM2.5)對人體健康的嚴重危害,包括致癌及胎兒腦部發育阻礙。
- 質疑台中火力發電廠在不缺電情況下仍維持高機組運轉,要求經濟部同意今年廢除部分機組,以降低台中空污。
- 批評經濟部對台中火力發電廠減煤承諾不足,僅在秋冬用電低峰期降載,未能實質解決台中市民「用命發電」的問題。
- 強調公投已通過降低空污,政府應有具體作為,而非僅口頭承諾或美化數據。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質疑台中市7個行政區PM2.5一級致癌物濃度偏高,要求環保署與台中市政府合作釐清污染來源並進行源頭管制。
- 指出環保署過去數據顯示燃煤電廠排放致癌物佔比高,要求環保署正視此問題。
- 批評環保署PM2.5監測儀器更新進度嚴重落後,要求在9月底前全面更新上線,確保監測數據的真實性。
吳玉琴 立法委員
- 追蹤柴油車定期檢驗進度,要求交通部與環保署合作,儘速訂定檢驗頻率及委託民間代檢站的遊戲規則。
- 質疑環保署對空品區劃設的政策轉變,認為應鼓勵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劃設空品區,而非改變保護標的思考。
- 關切嚴重空污的因應措施,建議借鏡首爾經驗,研議促進下雨、免費搭乘大眾運輸、關閉停車場等具體做法。
徐志榮 立法委員
- 詢問環保署組織再造為環資部的進度,並關切環保署是否會在今年完成。
- 質疑交通部林部長透露空污法要修正的說法,要求環保署澄清,並強調政府政策不應朝令夕改。
- 批評政府政策在2035年禁售燃油機車、2040年禁售燃油汽車的目標,認為應考量產業生存與勞工就業問題。
- 指出海岸線垃圾權責不明,導致地方政府與管理單位互踢皮球,要求環保署聯合各部會處理海漂垃圾問題。
黃秀芳 立法委員
- 反映彰化工地揚塵及噪音污染未獲地方環保局及時處理,質疑稽查人力不足,要求環保署研議採用科技方式辦案。
- 關切太陽能板回收機制,指出廠商倒閉造成廢棄設備堆置問題,要求政府建立完善回收機制,避免二次公害。
- 建議經濟部對太陽能板製造商提供輔導,包括合併或建立退場機制,並將回收納入循環產業鏈考量。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肯定政府汰換老車及電動車補助政策,但指出偏遠地區因充電設施不足而無法使用電動車,對民眾不公平。
- 建議政府應考量偏鄉地區需求,對汰換為符合六期環保標準的燃油機車也提供補助,以鼓勵民眾淘汰舊車。
- 反映花蓮舊垃圾掩埋場海漂垃圾問題,要求環保署支持地方政府進行長遠整體規劃,逐步移除堆置垃圾並規劃後續處置。
陳瑩 立法委員
- 質疑環保署長在專訪中提及鼓勵工廠停工可補助員工自強活動經費或加班費,是否符合空污基金專款專用規定。
- 關切日月潭孔雀園BOT案環評撤銷問題,強調該案未取得邵族同意,環保署應堅持因忽略地方居民(邵族)意見而撤銷環評的見解。
- 要求環保署長公開宣示,孔雀園BOT案因未考量作業準則第36條中對當地居民(邵族)的影響而撤銷環評處分,並堅持此見解於行政訴訟。
吳焜裕 立法委員
- 質疑空氣中致癌物普遍存在,民眾無法避免吸入,要求環保署說明如何處理及面對此問題。
- 指出環境中缺乏有害空氣污染物或致癌物的管制標準,要求環保署儘快檢討並訂定相關標準,以消除民眾疑慮。
- 肯定環保署邀請美國專家演講,建議儘快建構實測排放資料,規劃改善策略並與民眾充分溝通,同時進行成本效益分析。
- 建議環保署研究空氣盒子數值與健康的關係,讓民眾了解每日暴露在PM2.5下的健康風險。
陳曼麗 立法委員
- 肯定環保署「環境即時通」APP提供即時空品資訊,但關切監測數據的準確度與完整度,要求澄清缺值或異常數據的質疑。
- 詢問PM2.5監測儀器汰換進度慢的原因,並要求確保9月全面更新上線後數據的可靠性。
- 關切合成臘是否應比照塑膠微粒納入管制,要求環保署建立時間表並儘快完成管制。
- 質疑塑膠吸管禁用政策可能存在漏洞(外帶轉內用),要求環保署在7月上路前提出具體規範與對策。
相關人員回應
吳秀梅 衛福部食藥署署長
- 同意刪減第9、12、13、28、29、30案共計200萬元。
- 同意第10案刪減150萬元。
李伯璋 衛福部中央健保署署長
- 同意第14案刪減5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同意第15案照案通過。
- 同意第16案改為主決議。
石崇良 衛福部醫事司司長
- 第20案同意改為2個主決議。
- 第21案同意改為凍結50萬元,並提出完整規劃報告。
- 第22案同意改為主決議。
- 第23案同意刪減500萬元,第24案同意凍結500萬元。
- 第25案同意改為主決議。
諶立中 衛福部心口司司長
- 同意第26案刪減15萬元。
- 同意第27、70、71、74案改為主決議。
- 回應原住民自殺防治法制化議題,擔憂標籤效應,建議改為「研議法制化」。
王英偉 衛福部國健署署長
- 同意第31案與第40案併案刪減20萬元,以第31案科目調整。
- 同意第32案與第44案併案刪減3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同意第34案刪減10萬元,科目自行調整。
- 同意第35案與第37案併案刪減50萬元。
- 同意第36案與第45案併案刪減50萬元,以第45案科目調整。
- 同意第38、42、43、48、49、50、51、52、53案改為主決議。
- 同意第39案刪減200萬元。
- 第54案遵照辦理。
周志浩 衛福部疾管署署長
- 同意第55、57案改為主決議。
- 同意第56、58、59、60、92、93案撤案。
- 同意第61案減列30萬元。
簡慧娟 衛福部社家署署長
- 同意第67、70、71案改為主決議。
- 同意第68案刪減300萬元。
- 同意第69案刪減200萬元。
- 同意第91案改為凍結50萬元,並提出書面報告。
- 回應社家署服務據點預算爭議,承諾提供106、107年預算及據點數據以說明預算合理性,並最終同意凍結500萬元。
林維言 衛福部保護服務司司長
- 同意第72案撤案。
- 同意第73案改為主決議。
周道君 衛福部長期照顧司副司長
- 同意第75、77、81、83案凍結500萬元。
- 同意第76、82、86、88、89案改為主決議。
- 同意第78案凍結1,000萬元。
- 同意第79案凍結3,000萬元。
- 同意第80案刪減2,000萬元。
- 回應長照外籍看護雇主問題,表示由民間團體擔任雇主實務執行有難度,需半年時間評估修法可行性。
- 回應C級長照據點無障礙設施問題,表示今年計畫可做簡易修繕,明年計畫將更具體規範補助,最終同意將第87案凍結金額改為4,000萬元。
- 回應原住民長照議題,表示107年文健站已增加至320個點,並規劃2年計畫進行大規模調查,最終同意第94案凍結50萬元,提出計畫說明後解凍。
- 同意第99案照案通過,將針對居服員、服務提供單位及使用案家進行長照服務滿意度調查。
商東福 衛福部社會保險司司長
- 回應國民年金納保人數問題,表示排除有工作者後,人數穩定在335萬人左右,未來可能因少子化而改變。
- 說明國民年金欠繳保費者約100萬2,000人,其中真正受影響無法領A式給付者約20多萬人,將加強宣導補繳。
- 說明政府國民年金撥補來源及時程,表示前一年款項均已撥清。
- 強調國民年金對中低收入戶保障更多,並透過所得未達一定標準補助邊緣戶,承諾努力協助更困難的族群。
王必勝 衛福部附屬醫療及社會福利機構管理會執行長
- 同意第1、2、3、4、5、6、7、8案撤案。
賈淑麗 衛福部國健署副署長
- 同意第41案免凍結,改主決議。
- 同意第46案改凍結200萬元。
- 同意第47、54案照案通過。
- 同意第60案撤案。
- 同意第33案不予處理。
相關後續
- 衛生福利部主管基金預算案已審查完竣,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交由黨團協商。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討論事項四
邀請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交通部、經濟部及財政部就「空氣污染防制行動方案之執行績效與改進措施」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報告事項)
核心議題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交通部、經濟部及財政部就「空氣污染防制行動方案之執行績效與改進措施」進行專題報告。
- 委員質詢內容涵蓋固定污染源(CEMS監測、電廠減煤)、移動污染源(柴油車檢驗、電動車推動、老車汰換)、醫療廢棄物、塑膠微粒管制、環評法修正及空污對人體健康影響等議題。
相關爭議
- CEMS監測數據造假與管理漏洞:林淑芬委員揭露固定污染源CEMS監測數據造假問題,批評環保署對管理辦法修正進度緩慢且不痛不癢;環保署長表示會檢討並加速第一階段公告,但第二階段涉及設備投資需時間。
- 環評法修正與政策承諾:蔣萬安委員質疑環保署推翻前任政府承諾,不打算提出環評法修法版本;環保署長表示將優先處理子法訂定及行政調整,非必要不修法,因人力負荷問題。
- 台中火力發電廠減煤與空污:沈智慧委員質疑在不缺電情況下,台中火力發電廠為何不能減少機組發電,並指出台中肺癌罹患率高,要求經濟部重視台中市民健康;經濟部次長表示已努力減載並改善空污設備,但用電量增加需考量,承諾夏天尖峰季節會停一部機組。
- 柴油車定期檢驗進度:吳玉琴委員追蹤柴油車定期檢驗進度,批評交通部與環保署合作不力,進度緩慢;環保署長表示將評估檢驗頻率及方式,交通部次長承諾配合。
- 電動車推動與偏鄉公平性:蕭美琴委員指出偏遠地區因充電設施不足而無法使用電動車,對民眾不公平,建議對汰換為符合六期環保標準的燃油機車也提供補助;環保署長表示會思考創造可執行的方案。
- 醫療廢棄物與空污關聯:陳靜敏委員指出醫療廢棄物及過期藥物未被納入空污防制報告,擔憂其對空污及水污染的影響,要求環保署與衛福部合作處理;環保署長承認此為業務缺失,承諾與衛福部協商源頭減量及回收機制。
- 2035/2040年禁售燃油車目標:蔣萬安及徐志榮委員質疑環保署對前行政院長宣示的2035年禁售燃油機車、2040年禁售燃油汽車目標的態度,認為環保署推翻政策;環保署長表示該目標不在環保署4年方案內,環保署重點在淘汰髒車而非禁售燃油車。
- 空污基金使用範圍:陳瑩委員質疑環保署長在專訪中提及鼓勵工廠停工可補助員工自強活動經費或加班費,是否符合空污基金專款專用規定;環保署長澄清為舉例說明,實際補償方式可能為空污費減收。
立法委員發言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質疑環保署對CEMS監測數據造假問題的改革進度緩慢,第一階段修正案對廠商不痛不癢。
- 指出第二階段改革(如監測數據擷取系統程式封存、擴大納管範圍、提高有效監測時數)才是關鍵,但遙遙無期。
- 強調應從最嚴重的污染源著手,確保監測數據真實性,並將環境成本內部化。
邱泰源 立法委員
- 要求環保署提出境外污染源對台灣空污影響的學術科學化研究報告。
- 肯定環保署推動「模組化主動抽氣式清淨綠牆」改善室內空污,但提醒需注意植物可能產生的生物過敏源。
- 強調室內空氣品質的重要性,因都會區民眾90%時間待在室內。
陳靜敏 立法委員
- 質疑醫療廢棄物未被納入空污防制報告,及其對空污的潛在影響。
- 指出民眾過期藥物丟棄導致水污染及抗生素抗藥性問題,要求環保署與衛福部合作,從源頭減量並研擬回收機制。
- 建議環保署比照廢電池廣設回收點,鼓勵醫療廢棄物再利用,並檢測醫療廢棄物焚燒戴奧辛排放。
蔣萬安 立法委員
- 質疑環保署對2035年禁售燃油機車、2040年禁售燃油汽車政策目標的態度,認為環保署推翻前任政府承諾。
- 關切二行程機車汰換目標達成率低,且補助逐年遞減,要求環保署檢討並提出更好計畫。
- 指出CEMS監測數據存在大量無效註記,導致超標排放數據被隱藏,要求環保署檢討15%無效容許率,並落實比對機制。
- 質疑環保署不提出環評法修法版本,認為環評制度缺漏和瑕疵仍需透過修法解決。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質疑台中市7個行政區一級致癌物濃度偏高,與火力發電廠位置高度相關,要求環保署釐清污染來源並源頭管制。
- 指出環保署數據顯示燃煤電廠排放致癌物比例高,要求環保署正視此問題。
- 批評環保署PM2.5監測儀器更新進度嚴重落後,要求在9月底前全面更新上線,確保監測數據真實性。
吳玉琴 立法委員
- 追蹤柴油車定期檢驗進度,要求交通部與環保署合作,儘速訂定檢驗頻率及委託民間代檢站的遊戲規則。
- 質疑環保署對空品區劃設的政策轉變,認為應鼓勵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劃設空品區。
- 關切嚴重空污的因應措施,建議借鏡首爾經驗,研議更多元的防制做法。
徐志榮 立法委員
- 關切環保署組織再造為環資部的進度,並詢問環保署長是否會擔任第一任部長。
- 質疑交通部林部長透露空污法要修正的說法,要求環保署澄清,並強調政府政策不應朝令夕改。
- 指出政府訂定2035、2040年禁售燃油汽機車目標,後又否定,影響產業發展與勞工就業。
- 反映東北角海岸垃圾權責不明,導致地方政府與管理單位互踢皮球,要求環保署聯合各部會處理海漂垃圾問題。
黃秀芳 立法委員
- 反映彰化工地揚塵及噪音污染未獲地方環保局及時處理,質疑稽查人力不足,要求環保署研議採用科技方式辦案。
- 關切太陽能板回收機制,指出廠商倒閉造成廢棄設備堆置問題,要求政府建立完善回收機制,避免二次公害。
沈智慧 立法委員
- 引用聯合國報告及中原大學動物實驗,強調空污對人體健康的嚴重危害,包括致癌及胎兒腦部發育阻礙。
- 質疑台中火力發電廠在不缺電情況下仍維持高機組運轉,要求經濟部同意今年廢除部分機組,以降低台中空污。
- 批評經濟部對台中火力發電廠減煤承諾不足,未能實質解決台中市民「用命發電」的問題。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環境基本法第22條,將環境與健康風險評估制度的建置與預算編列責任由各級政府改為中央主管機關,以統籌規劃。
- 提醒環保署應將空氣污染防制列為上位政策,必要時對現有計畫進行大幅調整。
- 質疑大型柴油車加裝濾煙器補助辦法中,從三期擴大到一至三期,但補助金額不變,以及調修燃料控制系統補助金額上限的合理性。
- 強調對固定污染源應有更積極、有效的作為,讓人民感受到政府處理空污的決心。
鍾孔炤 立法委員
- 肯定空污法修正後第九十六條提高裁罰額度,但關切預告準則的落實執行。
- 指出屏東廢棄物再利用公司非法填埋廢棄物,造成土壤及排水溝污染,批評環保署因追償困難而未立即處理,要求建立機制讓行政單位敢於執行緊急防治作為。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肯定政府汰換老車及電動車補助政策,但指出偏遠地區因充電設施不足而無法使用電動車,對民眾不公平。
- 建議政府應考量偏鄉地區需求,對汰換為符合六期環保標準的燃油機車也提供補助,以鼓勵民眾淘汰舊車。
- 反映花蓮舊垃圾掩埋場海漂垃圾問題,要求環保署支持地方政府進行長遠整體規劃,逐步移除堆置垃圾並規劃後續處置。
陳瑩 立法委員
- 質疑環保署長在專訪中提及鼓勵工廠停工可補助員工自強活動經費或加班費,是否符合空污基金專款專用規定。
- 關切日月潭孔雀園BOT案環評撤銷問題,強調該案未取得邵族同意,環保署應堅持因忽略地方居民(邵族)意見而撤銷環評的見解。
- 要求環保署長公開宣示,孔雀園BOT案因未考量作業準則第36條中對當地居民(邵族)的影響而撤銷環評處分,並堅持此見解於行政訴訟。
吳焜裕 立法委員
- 質疑空氣中致癌物普遍存在,民眾無法避免吸入,要求環保署說明如何處理及面對此問題。
- 指出環境中缺乏有害空氣污染物或致癌物的管制標準,要求環保署儘快檢討並訂定相關標準,以消除民眾疑慮。
- 建議環保署儘快建構實測排放資料,規劃改善策略並與民眾充分溝通,同時進行成本效益分析。
- 建議環保署研究空氣盒子數值與健康的關係,讓民眾了解每日暴露在PM2.5下的健康風險。
陳曼麗 立法委員
- 肯定環保署「環境即時通」APP提供即時空品資訊,但關切監測數據的準確度與完整度,要求澄清缺值或異常數據的質疑。
- 關切合成臘是否應比照塑膠微粒納入管制,要求環保署建立時間表並儘快完成管制。
- 質疑塑膠吸管禁用政策可能存在漏洞(外帶轉內用),要求環保署在7月上路前提出具體規範與對策。
楊曜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環境基本法第37條,增列「從事海洋污染清除」項目,使其可獲得適當優惠、獎勵、輔導或補償,以重視海洋保護。
- 質疑改善工廠鍋爐補助申請與完成比率過低,要求檢討原因並加快改善速度。
- 指出大型柴油車污染排放改善方案缺乏社會溝通,且補助金額與比例過低,建議持續溝通與宣導以提高車主參與意願。
李彥秀 立法委員
- 關切空氣污染對兒童過敏症狀的影響,要求改善空污問題刻不容緩。
- 質疑政府2035年禁售燃油機車、2040年禁售燃油汽車的政策目標缺乏配套及規劃,要求提供方案規劃與時程表。
- 指出舊型燃油機車是主要移動污染源,若禁售新型燃油車卻不加速淘汰舊型車,恐難改善空污問題。
洪慈庸 立法委員
- 建議工業鍋爐汰換補助應依各縣市受空污影響程度為主要考量,以提升政策效益。
- 要求環保署及經濟部提供各縣市工廠汰換鍋爐的實際狀況及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的輔導成果。
- 指出經濟部所屬國營事業空污減量計畫多為中長程規劃,缺乏短期防制措施,要求提出具體規劃。
相關人員回應
張子敬 環保署署長
- 回應環境基本法第22條修正案,認為現行法規已規定各級政府應寬列經費,修法可能產生違法疑慮,建議不予修正。
- 澄清環保署並未宣稱環境保護僅限陸地,但海洋保育已劃歸海保署主責,環保署與海委會仍充分合作。
- 回應2035/2040年禁售燃油車目標,表示該目標不在環保署4年行動方案內,環保署重點在淘汰髒車而非禁售燃油車。
- 回應CEMS監測數據無效註記問題,表示將全面檢討,包括註記後如何落實比對,並規範後續作業。
- 回應環評法修法問題,表示將優先檢討不需修法即可解決的問題,因同仁人力負荷重,暫無法提出修法版本。
- 回應台中市致癌物濃度偏高問題,表示會從源頭減量,但致癌物不代表吸入即致癌,需考量濃度與風險程度。
- 承諾PM2.5監測儀器將於今年9月全部更新上線,以確保數據準確性。
- 回應空污基金使用問題,澄清專訪言論為舉例說明,實際補償方式可能為空污費減收,而非直接補助工廠活動或加班費。
- 回應孔雀園BOT案環評撤銷問題,表示環保署訴願決定理由基於地方民意影響,將維持此見解,未來重新開發送審仍需講清楚。
- 回應空氣中致癌物問題,表示將努力從源頭減量,並檢討環境中有害物質的管制標準。
- 承諾將儘快建構排放資料,規劃改善策略,並與民眾充分溝通,同時進行成本效益分析。
- 回應環境即時通數據準確度質疑,表示監測數據完整率達95%以上,新儀器汰換較慢是因調校時間,9月後將解決此問題。
- 回應CEMS數據造假問題,表示已修正相關規範,將修補漏洞,減少造假空間。
- 回應合成臘管制問題,表示已進行檢驗與專家討論,從嚴認定,但因涉國際流通,需經WTO程序。
- 回應塑膠吸管禁用政策漏洞問題,表示執行上確實有困難,正在檢討解決方案。
- 承諾將與地方環保局商量處理海岸垃圾問題。
- 承諾將檢討稽查人力配置問題,並建議地方利用空污費增加稽查人力。
- 回應太陽能板回收機制,表示正與經濟部能源局協商自主回收方式,並透過躉購費用提撥回收處理費用,建立基金。
吳盛忠 環保署空保處處長
- 說明CEMS管理辦法第一階段修法將於4月公告,包括監測設施紀錄保存期限提高至6年、汰換與位置變更提報時間、訊號誤差查核程序等。
- 說明第二階段改革(如監測數據擷取處理系統程式封存、粒狀物重量管制)涉及設備投資,需要更多時間。
- 回應台中致癌物濃度問題,說明排放標準與受體暴露風險不同,並引用廖勇柏教授報告,指出台灣測出數值與他國差異不大。
- 說明PM2.5監測儀器更新進度,表示去年底決標,今年9月可全部更新完畢上線。
- 說明柴油車定期檢驗進度,表示環保單位今年將先檢測1萬台,整合技術、管理與經費後,再與交通部討論合作。
- 說明空污法子法制定進度,已公告17個,預告中三、四十個,速度會加快。
張順欽 環保署環境監測及資訊處處長
- 說明境外污染判斷過程,包括北方污染排放比對、氣象條件變化及測站空間分布,網頁會描述境外污染影響因素。
- 說明邊界測站(金門、馬祖、東引)可實測境外污染高值,模式模擬用於預告空品不良。
- 說明PM2.5監測儀器汰換進度慢是因儀器可靠度與穩定度測試,以及與標準方法比較,承諾今年9月完成更新。
黃玉霖 交通部次長
- 報告交通部配合空氣污染防制行動方案的執行績效,包括港區運輸管制、交通管制新作為、交通運具電動化等策略。
- 承諾交通部會配合環保署推動柴油車定期檢驗,若需交通部協助將義不容辭。
- 說明港區運輸管制措施,包括船舶進出港減速、岸電設施使用及船舶使用低硫燃油,並爭取空污防制費專款專用。
- 報告提高公共運輸使用、提供電動機車停車位及費率優惠、機車安全智慧化發展及推動2030年市區公車電動化等辦理情形。
曾文生 經濟部次長
- 報告經濟部對空氣污染防制作為,包括國營事業空污減量、工業鍋爐改用清潔燃料、河川揚塵防制及空品不良緊急應變。
- 說明國營事業(台電、中油、中鋼、中龍)將投入678.78億元進行空污改善,並配合地方政府減煤政策。
- 說明工業鍋爐改善補助政策,已累計改善880座,推估減少多種空氣污染物。
- 說明河川揚塵防制工作,擴大防制面積及經費,PM10濃度已有減緩趨勢。
- 回應台中火力發電廠減煤問題,表示已努力在秋冬季減載,並改善空污設備及推動燃煤機組換燃氣機組,承諾夏天尖峰季節會停一部機組。
- 回應太陽能板回收機制,表示已成立專案與工研院合作研究回收,並透過躉購費率提撥回收處理費用,確保形成循環產業鏈。
吳蓮英 財政部賦稅署副署長
- 報告現行租稅優惠措施,包括鼓勵購買電動車(免徵貨物稅、牌照稅)、油電混合動力車(貨物稅減半),以及鼓勵汽車、機車、大貨車汰舊換新(減徵貨物稅)。
- 說明未來研議措施,將擴增大型柴油車汰舊換新補助車種及提高減徵稅額至40萬元,並研擬輸入零組件免徵關稅。
相關後續
- 報告說明及詢答完畢。
- 委員詢答未及答復或補充說明資料者,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答復;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 委員劉建國等18人擬具「環境基本法第二十二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擇期進行討論。
- 委員林為洲等19人擬具「環境基本法第二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擇期進行討論。
- 委員楊曜等18人擬具「環境基本法第三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擇期進行討論。
- 委員楊曜、陳宜民、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洪慈庸、李彥秀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書面答復。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83101
- 卷/期/冊
- 108/31/1
- 發布日期
- 2019-04-25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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