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工人力、勞動條件與人才培育專案報告與質詢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19-04-08
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針對提升社會工作人力、勞動條件與人才培育及改善措施進行專案報告與質詢。會議聚焦於社工低薪、高工時、職場暴力、回捐薪資等長期困境,並討論政府預算挹注不足、社工執業安全、人才流失及法規制度面問題。衛福部、勞動部及教育部報告現行作為,委員們則提出多項具體建議與質疑,要求政府提出更積極有效的改善方案。
討論事項一
邀請衛生福利部、勞動部及教育部就「提升社會工作人力、勞動條件與人才培育及改善措施」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專案報告與質詢主要探討社會工作人員普遍面臨的低薪、超時工作、職場暴力、薪資回捐等勞動條件問題,以及社工人才培育、執業安全保障和如何強化社會安全網的相關改善措施。
- 會議也觸及政府對社福機構補助經費不足導致的營運困境,以及社工師執業登記制度的權利義務爭議,旨在尋求系統性解決方案以提升社工專業地位與留任率。
相關爭議
- 社工薪資與回捐陋習:多位委員指出社工普遍低薪,且存在機構強迫社工回捐薪資的現象,衛福部雖強調不允許,但委員質疑其宣導與查核不力,並認為政府對機構的補助經費不足是根本原因。
- 政府經費挹注不足:委員質疑政府將法定社會福利業務委外辦理,卻未能編列足夠經費,導致機構營運困難並轉嫁至社工勞動條件上,衛福部則表示會逐步改善並爭取更多經費。
- 社工執業安全與保險:社工面臨高職場暴力風險,委員建議政府應全額補助社工意外險費用,而非由社工自付,並要求將社工職業安全入法,衛福部對入法方向表示同意。
- 社工師執業登記制度:有委員提出社工師執登制度權利義務不對等,缺乏誘因且可能導致受罰,質疑現行法規設計的合理性,衛福部表示需通盤討論。
- 勞動法令宣導與查察:委員認為勞動部對社福機構勞動法令的宣導與檢查不夠積極,且社工申訴平台效果不佳,建議勞動部應加強主動查察及勞動教育。
- 社工人才培育與流失:社工系畢業生投入職場與留任率低,中階督導人才缺乏,委員建議研議久任獎金制度,並加強學校勞動權益教育。
- 公部門與民間社工待遇差異:公部門社工薪資較高但約聘僱人員待遇仍偏低,民間機構社工薪資普遍偏低,造成人才流失,委員要求衛福部檢討並改善薪資結構。
立法委員發言
陳宜民 立法委員
- 指出社工普遍低薪、超時、無加班費、強迫回捐及職場暴力等問題。
- 建議衛福部應系統性檢討並補助社福機構行政管理費,避免社工回捐薪資。
- 要求教育部將社工職場暴力防身術及心理建設納入課程。
- 關切社工風險工作補助費的界定標準與發放時程,並建議政府全額負擔社工意外保險。
- 提及偏鄉醫療人力過勞問題,要求衛福部系統性解決並加強後援。
陳靜敏 立法委員
- 呼籲衛福部重視護理人員勞動權益,特別是配合長照2.0政策推動的需求。
- 建議衛福部應在政策面支持護理專業在長照領域的發展,鼓勵社區護理照護服務。
- 建議衛福部、勞動部及教育部共同規劃「教考訓用」機制,鼓勵護理人員回流長照體系。
- 要求衛福部重新考慮將慢性病照護納入長照給付項目,並檢討相關提案未被採納的原因。
吳玉琴 立法委員
- 要求衛福部明確宣示不能強制或自願回捐薪資,並加強宣導與查核以遏止此陋習。
- 質疑社福機構可能透過員工印章請領工資、加班費卻未實際給付員工,涉及偽造浮報。
- 要求衛福部檢討委外經費的合理成本計算,應明確區分工資、加班費及勞健保等項目。
- 關切社工師執業登記(執登)制度,認為現行制度對社工師只有義務而無權利,缺乏誘因。
蔣萬安 立法委員
- 關切中華民國新女性聯合會勞資爭議,要求政府加速調查違法解僱事件。
- 指出社工回捐薪資分為「高報浮報」與「實際給付落差」兩類,要求衛福部加強查核與宣導。
- 認為社工回捐陋習的根本原因是社福團體經費不足,呼籲政府增加經費挹注。
- 強調社工人員勞動條件惡劣導致人力短缺,影響服務品質,要求政府提出具體改善辦法。
徐志榮 立法委員
- 感謝兒少法修法完成,並關切相關子法與配套措施的研擬進度,要求衛福部加速完成。
- 質疑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所增社工人力,3年後薪資由中央或地方支付,要求明確保障其留任權益。
- 建議衛福部研修社會工作師法,以確保社工師地位及健全證照制度。
- 提出將多種福利服務中心整合為類似「家醫科」概念的服務模式,以提高效率並減輕社工業務繁雜性。
邱泰源 立法委員
- 肯定社工在醫院與社區服務的辛勞與重要性,指出其面臨職場暴力、低薪、高工時等困境。
- 建議檢討社工師考試及格率過低的問題,以符合實際需求並提升社工專業認同。
- 強調社工在居家安寧、ACP等領域的重要性,但其專業未獲足夠肯定與給付。
- 呼籲政府應以「人為中心」考量,提供社工安全的工作環境、適當薪資與專業尊嚴。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關切準公共化托育服務費用超收、調漲及超額收托等違規亂象,要求衛福部加強監督與處分。
- 指出社工是職場暴力受害率最高的職業,呼籲政府應制定「社工人員職業安全條例」保障其權益。
- 要求將社工風險津貼制度化並納入薪資結構,並由政府全額負擔社工意外保險費。
- 強調社工人力不足與勞動條件惡劣是系統性問題,應透過立法保障社工執業安全。
黃秀芳 立法委員
- 要求衛福部釐清長照C據點與關懷據點的整合與設立原則,確保地方政府不會強制要求整合。
- 建議衛福部補助外訪、外展等高危險性社工的意外險費用,比照交通警察的作法。
- 關切中華民國新女性聯合會勞資糾紛及監察院對社工回捐的糾正,要求衛福部強力介入並根除陋習。
- 強調衛福部應編列足夠預算,改善社福團體經費不足問題,以確保社工薪資與工作環境。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福部在委託研究案與社工補助案上存在雙重標準,前者雇主應負擔的社會保險費用編列充足,後者卻僅補助1,000元,缺乏誠意。
- 指出政府將法定社會福利業務委外,卻未編足社工應有的保險、退休金等經費,是將國家責任轉嫁給機構雇主。
- 批評衛福部社會福利績效考核範圍未涵蓋委辦及受補助的民間團體社工,質疑考核的有效性。
- 強調若政府不編足經費,民間社福團體恐集體罷工,導致社會福利系統崩潰,要求政府正視並編足費用。
李麗芬 立法委員
- 指出社工人員留任率極低,每年大量人才流失,且資深社工薪資偏低,缺乏中階督導。
- 建議政府比照偏遠地區學校教師,設立社工人員「久任獎金」制度,鼓勵公務體系與民間社工留任。
- 關切社工師執業登記(執登)制度對社工師造成不便與罰則,缺乏實質誘因,建議衛福部啟動社工師法修法。
- 建議衛福部應參考他國經驗,建立所有社會工作者的管理系統,而非僅規範社工師。
鍾孔炤 立法委員
- 強調社工面臨「四高一低」困境,導致約聘僱社工離職率高,平均年資僅3年。
- 肯定兒少法修法賦予社工在警力協助下訪視高風險家庭的權責,提升社工安全。
- 指出勞動契約中明訂薪資回捐條款屬違法,但口頭約定難以查察,要求勞動部提出保障社工實質薪資的行政救濟方式。
- 建議教育部將勞動權益保護知識納入社工相關課程,讓社工學生學會保護自己。
吳焜裕 立法委員
- 質疑社工師薪資給付標準,認為應以「專業表現績效」取代單純年資,並明確定義社工專業。
- 指出社工師平均薪資偏低(3萬至4萬元),對專業人才缺乏吸引力,建議衛福部調整補助作業,提升專業社工師待遇。
- 探討社福慈善團體回捐薪資的根本原因在於經費不足,建議衛福部檢討委辦補助案件的必要性並編足經費。
- 關切醫務社工在醫院的角色定位模糊、加班費未獲保障以及部分社工服務態度不佳等問題。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強調政府應轉變思維,從預算面統籌修正,解決社工長期面臨的低薪、不安全等問題。
- 提出「社會安全」概念,涵蓋社工自身安全、合理待遇及與政府、團體互動的安全感。
- 批評政府縱容回捐惡習,並質疑1,000元補助的實質效益,要求部長提出大幅改變的具體作為。
- 要求衛福部說明其五大面向(加薪、風險費、保險、大數據預警、執業安全輔導檢測)的具體實施計畫與時程,並在短時間內讓社工及機構感受到正向改變。
陳瑩 立法委員
- 提醒部長本委員會全名為「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強調社福重要性。
- 指出社工師取得證照後起薪偏低(衛福部編列3萬4,000元,民間2萬4,000-2萬5,000元),是衛福部所屬專業人員中最低,質疑政府是否希望社工「做功德」。
- 要求衛福部提出提升社工師待遇的具體措施,並釐清公部門社工師與約聘僱社工的薪資差異。
- 關切勞動部FAP計畫社工人員資格問題,建議衛福部應從專業角度協助勞動部確保弱勢受社工師專業服務。
- 指出目前5項專科社會工作師分類可能不足以應對社會多元化需求,且各專科薪資待遇不一。
- 特別關切原住民籍社工師難尋、偏鄉部落社工缺乏、公部門社福計畫未編列社工加班費等問題,要求衛福部檢討並提出書面報告。
楊曜 立法委員
- 強調社工加班費必須編列,指出社工平均工時高達9小時40分鐘,普遍存在工時黑數與無加班費問題。
- 要求衛福部克服困境,提出具體方案,確保委辦計畫經費編足,並彈性調整補助款。
- 強調社工人員「專職久任」的重要性,以實現經驗傳承、提升服務效率,打破惡性循環。
- 建議衛福部建立預警系統、推動聯訪及引入警力,提升社工職場安全。
- 呼籲衛福部應投入更多精神、財力與人力,提升社工的社會地位、專業形象與榮譽感,讓社工能主動積極解決問題。
- 要求衛福部提供書面報告,說明離島偏鄉社工人力的特別政策措施。
相關人員回應
陳時中 衛生福利部部長
- 承認社工低薪、回捐等問題是因工作量大、總經費不足,並表示委辦計畫有編列行政管理費,補助案則編列不足。
- 承諾將系統性檢討並努力爭取行政費用補助,並研議將社工風險工作補助費納入薪資結構制度化。
- 說明社工意外團體保險正在招標,原則上採使用者付費,特殊情況會補助。
- 對於偏鄉醫療人力,表示感佩並研擬增編人力及後備支援醫院經費,呼籲居民尊重專業。
- 回應社工回捐問題,強調不允許強制或直接扣薪,已設申訴平台,並將要求契約明訂薪資項目。
- 表示將努力爭取更多經費,並檢討委辦補助案必要性,希望編足委辦費用,縮減補助案,以提升效率。
- 同意社工安全入法,希望修正社工師法並將安全相關內容納入其中。
- 坦承社工薪資起步誠意不足,但強調是逐步改善,公部門社工薪資達4萬至6萬元,民間社工薪資目標為3萬4,000元。
- 表示將積極籌備社會安全網,建構安心、安全、有效率的工作環境,提升社工成就感,並逐步調整薪資結構。
- 承諾將研議社工久任獎金制度,但需考量預算編列狀況,並將於半年內研議完成。
謝倩蒨 勞動部條平司司長
- 說明勞動基準法保障社工勞動權益,勞動部與衛福部合作加強法令宣導、提升行政人員知能。
- 表示已規劃108年度「社會工作服務業勞動條件專案檢查」,並將與衛福部合作查處申訴案件。
- 指出近3年社會工作服務業勞動檢查違法率9.03%,主要違法項目為未核計加班費、超時工作及未核實記載出勤。
- 明確表示勞動契約中明訂薪資回捐條款屬違法,工資必須全額給付,勞工同意捐款須在領取工資後自願為之。
- 承認勞動檢查若無申訴則較被動,但強調會與衛福部合作,透過公文宣導等方式遏止回捐情事。
梁學政 教育部高教司副司長
- 表示社工課程由各校自主開設,教育部會後將提醒學校關注職場暴力防護課程。
- 說明教育部透過系所增設調整、高教深耕計畫、學位授予法修正及加強課程實習機制等措施培育社工人才。
- 指出已增置大專校院專任輔導教師及專任輔導人員,並辦理在職培訓研習。
- 承諾將配合勞動部,將勞動教育落實於學校課程中,並於1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說明研議結果及解決方案。
簡慧娟 衛福部社家署署長
- 說明兒少法相關修正子法正在草擬中,並將加速完成。
- 回應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所增社工人力,若計畫成功將會延續,並依財力分級分擔經費。
- 說明衛福部在合理成本計算方面,因應不同機構類型,已在研議委外經費的合理計算標準。
- 澄清衛福部的社會福利績效考核涵蓋委辦團體的辦理績效,並回歸社政單位績效,而非僅限公務機關社工。
李美珍 衛福部社工司司長
- 說明衛福部將從薪資、勞動條件、職業安全等面向提升社工待遇,並透過教育訓練提升專業品質。
- 表示將啟動社工師法修法,研議執業範圍的律定及排他性問題,並與社工團體對話。
- 說明社工專業定義包含養成教育、取得專業證照及服務績效。
- 表示已與醫事司討論,將社工人力列為醫院評鑑的「必要人力」,人床比正在研商中。
相關後續
- 衛福部承諾將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者,委員另要求期限者,從其所定。
- 通過臨時提案1項,要求環保署偕同衛福部研擬以新加坡模式為模板的登革熱防疫模式,並於1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衛福部承諾將系統性檢討並努力爭取行政費用補助,並研議將社工風險工作補助費納入薪資結構制度化。
- 衛福部同意社工安全入法,將朝修正社工師法並將安全相關內容納入其中方向努力。
- 衛福部承諾將研議社工久任獎金制度,並於半年內研議完成。
- 勞動部、教育部承諾於1個月內提供書面報告,說明勞動教育及社工勞動權益保護的研議結果及解決方案。
- 衛福部承諾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如何提升社工師薪資與社會尊重,以及解決偏鄉部落原住民地區社工缺乏的問題。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83601
- 卷/期/冊
- 108/36/1
- 發布日期
- 2019-05-02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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