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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文化委員會審查專科學校法修正案與原住民體育及專科教育報告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19-04-10

LawTrace 法律歷程:專科學校法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聯席審查「專科學校法」修正草案,並聽取教育部就「原住民學校體育人才三級培訓制度建構」及「專科教育定位發展暨人才培育」專題報告。會議聚焦體育界禁藥風波、選手職涯規劃、技職教育發展方向、高中生外流、學校午餐法公聽會程序及遊具安全規範等議題。最終,專科學校法修正案獲通過,並決議教育部需就屏東設國立工科大學專科部進行可行性評估。

討論事項一

教育部部長列席就「原住民學校體育人才三級培訓制度建構」暨「專科教育定位發展暨人才培育」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教育部就原住民學校體育人才三級培訓制度建構現況與精進策略進行報告,旨在發掘、培育具潛力的原住民族運動員並強化育才留才機制。
  • 同時,報告亦涵蓋專科教育的定位發展與人才培育,檢視其現況、招生趨勢及提升就業率與教學品質的精進作為,以因應產業轉型需求。

相關爭議

  • 體育署及中華奧會未依WADA規定及時公布禁賽選手名單,導致許淑淨在禁賽期間仍擔任教練,引發外界對體育署行政疏失及選手權益的質疑。
  • 跆拳道協會未及時告知選手行蹤登錄要求,導致莊佳佳因未回報行蹤遭禁賽,引發協會與選手間責任歸屬爭議,以及體育署協助申訴的立場。
  • 委員質疑體育班過早分項、師資與經費不足、以及對非頂尖選手的職涯規劃不足,建議檢討體育班制度並加強社團培育。
  • 委員質疑現有原住民體育人才培訓計畫對選手生活扶助不足、經費配置不均,且退役選手的職涯輔導缺乏完善制度。
  • 委員擔憂科大設五專會與高職搶學生,造成教育資源分散與惡性競爭,並質疑教育部對大學改制專科的審查標準。
  • 委員質疑國內大學缺乏競爭力、與產業對接不足,導致優秀高中生大量外流,要求教育部提升高教經費與國內學校環境。
  • 委員批評教育部學校午餐法公聽會通知時間過短且場次不足,未能廣納各界意見,要求補辦並納入多元聲音。
  • 委員質疑衛福部遊具安全規範不合理且執行期程過短,導致學校拆除遊具或面臨龐大改善費用,要求教育部爭取緩衝期並研擬教育系統專屬標準。
  • 委員要求教育部公開宣示釣魚台為中華民國固有領土,以回應日本文部省的聲明,部長起初迴避,後表示教科書已載明此立場。
  • 委員質疑2020東京奧運棒球總教練人選遲遲未定,恐影響備戰。
  • 委員質疑原民會原住民棒球專才輔導就業計畫經費不足、申請資格僵化(如原住民學生比例限制),且將教練聘用計畫置於就業基金的邏輯不符。
  • 委員控訴成大校方在性侵命案後續對受害家屬及學生心理創傷的協助不足,且國家賠償問題未積極處理。

立法委員發言

柯志恩 立法委員

  • 關切許淑淨禁藥案,質疑體育署和中華奧會未依WADA規定及時公布禁賽名單,並在禁賽期間聘任許淑淨為教練,要求體育署承擔責任並加速成立國家反禁藥組織(NADO)。
  • 關切莊佳佳案,質疑體育署未掌握國手藥檢名單及行蹤回報狀況,要求建立常態溝通平台。
  • 針對專科學校法修正案,表示與院版差異不大,希望順利通過。
  • 質疑科大設五專與高職搶學生,以及大學改制專科的政策方向,建議若政策錯誤應勇於修正。
  • 提醒技職教育法第25條關於教師業界實務經驗認定的規範模糊,要求教育部明確說明,避免造成教師無所適從。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關切體育班設置目的與成效,質疑其師資與經費不足、過早分項窄化學生發展、以及生涯規劃不足,建議嚴肅檢討體育班制度,考慮以社團方式培育人才。
  • 強調應給予體育選手更多資源,並切實稽核專任教練及課程設計。
  • 建議體育署應先說明政府會有更充足資源及彈性方法培育學生選手,再討論體育班存廢,避免基層惶恐。

蔡培慧 立法委員

  • 譴責教育部學校午餐促進法公聽會通知時程不當,要求加開南部、東部場次並廣納各界意見。
  • 關切偏鄉及原住民體育選手的生活扶助方案,建議運用運動彩券盈餘挹注住宿、移地訓練、國際賽事經費及專業教練聘任。
  • 建議體育署加速推動退役選手就業機制,如增加國防/體專運動專長項目、發展長照體系樂齡體適能指導員等。
  • 質疑技職教育對偏鄉職涯探索不足、區域產業連結不夠、以及金手獎學生升學後實作能力停滯,建議強化高職與技術學院連結,並設立高級技術學院。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質疑屏東地區技職教育無法滿足在地需求,導致國中畢業生外流,因屏東學校多服務類科,缺乏農工類科。
  • 建議國立工科大學在屏東設立專科部,以提供更多農工類科選擇,留住在地學生,並配合當地產業需求。
  • 強調五專學制在技術人才培育上的優勢,認為其能提供更純熟的技術訓練,而非僅為升學準備。
  • 指出私立技職學校因成本考量不願投資工科設備,導致科系偏向低技術門檻,建議公立大學應在非六都地區投入資源,配合當地產業需求設立科系。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提醒2020東京奧運已進入倒數,除了運動表現,更應將其視為國家軟實力與品牌形象展現的契機。
  • 建議教育部應在奧運品牌設計方面積極作為,成立奧運品牌設計小組,推動優質採購(最有利標)吸引好設計與創意,並擴大全民參與。
  • 要求教育部針對奧運品牌設計小組的規範事項與精進作為,於1個月後提交報告。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引用教育部數據指出,台灣高中應屆畢業生赴境外升學人數及比例逐年上升,特別是公立傳統名校學生外流情況嚴重。
  • 質疑國內大學缺乏競爭力,與產業對接不足,且國際大型產業不在台灣,導致優秀學生選擇出國就讀。
  • 批評陸委會「臺生赴陸停看聽」廣告無效且作法消極,要求教育部提升國內學校環境及增加高教經費,以留住人才。
  • 提案修正「教育經費編審辦法」,將教育經費從23%提升至23.5%,並希望增加在高教部分。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關切2020東京奧運備戰情況,並要求體育署重視國際規章,避免重蹈WADA禁藥事件覆轍。
  • 質疑中華奧會及體育署未及時公布禁賽選手名單,且在禁賽期間仍聘用許淑淨為教練,要求體育署提出檢討報告與究責機制。
  • 關切莊佳佳禁賽案,要求體育署協助申復並建立協會、奧會與體育署間的通報機制及禁賽名單公布平台。
  • 建議體育署應將足球列為重點栽培項目,提出十年計畫向下紮根,並增加國家隊友誼賽場次以提升國際排名。

陳學聖 立法委員

  • 接續質疑禁藥風波,要求體育署明確說明莊佳佳與許淑淨案的處理差異,並審慎處理政府為選手背書的風險。
  • 要求教育部潘部長公開宣示釣魚台為中華民國固有領土,以回應日本文部省的聲明,並批評政府對主權議題態度軟弱。
  • 關切原住民體育人才培訓後續退場機制及職涯照顧,特別是無法持續運動發展的選手。
  • 強調教育部應加強內部橫向聯繫,並與衛福部等外部單位合作,為原住民學生提供更完善的教育及職涯規劃。

李麗芬 立法委員

  • 肯定原住民選手在國際賽事中的優異表現,要求教育部應增加對原住民體育人才的政策引導與經費投注。
  • 質疑現有原住民體育選手經費配置不足,僅占總經費10%,要求體育署在中長程計畫中增加資源。
  • 關切中小學游泳課程普及問題,肯定體育署推動試辦計畫,但質疑試辦縣市選擇缺乏東部偏鄉,要求擴大補助範圍並提供簡易親水體驗設施。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關切莊佳佳禁賽原因,要求體育署檢討協會行政疏失,並建立選手自行登錄行蹤的機制,以及協會、體育署、中華奧會之間的通報SOP,避免羅生門。
  • 建議體育署應與WADA溝通,建立藥檢通知的SOP及通關密語,以避免選手誤以為是詐騙集團而錯過藥檢。
  • 強調足球應列為體育署重點栽培項目,建議提出十年計畫向下紮根迷你足球,並增加國際友誼賽場次以提升國家隊排名。

高金素梅 立法委員

  • 肯定體育署對原住民體育人才的專門規劃報告,但質疑報告中未見續留原鄉的具體措施,並要求體育署提供專職教練人數等詳細數據。
  • 譴責教育部對原住民教育的橫向聯繫不足,未能善用內部及外部資源,要求高教司、國教署等各司、署到辦公室說明原住民教育政策。
  • 嚴厲批評全國原住民族運動會主辦單位教育部,在開幕式流程、貴賓安排、祭儀文化尊重等方面嚴重失職,要求教育部檢討並承諾未來辦理一場真正尊重原住民文化的運動會。
  • 強調原住民學生人數僅約13萬,若連這部分教育都辦不好,部長將失職。
  • 關切原住民退役選手職涯輔導,並建議針對原住民國中小生出國競賽或表演才藝編列單獨補助預算。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強調原住民選手在國際賽事中獎牌貢獻率高,應特別重視並加強培訓及資源投入。
  • 關切退役運動員照顧及生涯規劃進展,肯定體育署研擬原住民籍運動教練聘用計畫,並要求8月起實施。
  • 建議體育署加速建置原住民族體育人才資料庫,並對花蓮地區新成立的棒球隊給予更多協助。
  • 要求體育署解決偏鄉原住民地區學校申請運動設施補助時,縣市政府無法編列配合款導致無法獲得中央補助的問題,建議全額補助。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 強調禁藥問題對運動選手生涯的嚴重影響,質疑國訓中心對選手禁藥知識的宣導及查證機制不足,導致許淑淨等選手誤食禁藥。
  • 質疑體育署用於禁藥教育宣導的經費不足,要求提出更積極的防護措施,並建議成立國家級禁藥管理中心。
  • 關切2020東京奧運棒球總教練人選遲遲未定,恐影響備戰,要求體育署儘速公布名單並加快腳步。

陳瑩 立法委員

  • 質疑原民會「原住民棒球專才輔導就業計畫」預算不足,無法支應所有符合資格的棒球學校申請補助,要求明年補足預算。
  • 批評該計畫中球員須有50%原住民學生的規定過於僵化,且將教練聘用計畫置於就業基金的邏輯錯誤,要求修正為雙軌制或以教練為主要對象。
  • 要求原民會於1週內就相關預算修改赴辦公室報告。
  • 要求體育署重新思考球衣等個人物品的補助,並盤點全國運動代表隊學校,改善無運動防護員的學校問題,於2週內提交報告。
  • 批評體育署網站防護員資訊安排混亂,難以查詢聯繫方式,要求修正。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質疑政府長期漠視對原住民退役運動員的照顧,缺乏完善的退休年金制度及生涯輔導政策,要求教育部建立專屬輔導措施。
  • 建議單獨為原住民國中小生編列出國競賽或表演才藝的補助預算。
  • 關切偏鄉原住民地區學校運動設施補助時,縣市政府無法編列配合款導致無法獲得中央補助的問題,建議體育署全額補助。
  • 提醒原民會五峰鄉因缺乏場地,全國泰雅族運動會比賽場地全在鄉外,要求原民會仔細思考場地問題。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肯定體育署與國教署在非都會區及偏鄉教育資源投入的積極協助。
  • 質疑教育部對政府「5加2產業創新計畫」的了解不足,要求專科教育應盤點課程並配合核心產業需求,培育中階技職人才。
  • 指出目前專科人才培育集中在服務業,工業、製造業與農林漁牧業占比過低,建議輔導學校開設相關科別並培育師資,以落實產業發展。
  • 關切青年教育與就業儲蓄方案誘因及宣導不足,要求技職司提供書面資料說明如何提高誘因與強化政策落實。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控訴成功大學在研究生性侵命案後,校方對受害家屬及學生心理創傷的協助不足,且對國家賠償問題態度消極,要求教育部介入關注。
  • 指出國立大學未編列國家賠償預算,要求教育部動用資源協助成大,避免被害家屬再次經歷司法折磨。
  • 要求潘部長承諾會追蹤此案,確保家屬與學生得到應有的處遇與協助,並會持續追蹤案件進展。

林奕華 立法委員

  • 建議將板樹體育館打造成無障礙環境,推廣至其他縣市,並考量成為帕奧選手集訓場地,以因應高齡化社會及身心障礙人士運動需求。
  • 質疑衛福部遊具安全規範不合理且執行期程過短,導致學校面臨拆除或龐大改善費用,要求教育部爭取緩衝期,並召開會議研擬教育系統專屬的遊具安全標準。

相關人員回應

潘文忠 教育部部長

  • 感謝委員對原住民體育及專科教育的關心,並就兩案專案報告與專科學校法草案提出說明。
  • 承認學校午餐法公聽會通知時程安排與通知不適當,承諾將增加場次並廣納各界意見,特別是營養師、校長及午餐執秘的意見,並在5月將專法送立法院審查。
  • 回應國立工科大學在屏東設專科部議題,表示將全力配合辦理,並於2個月內與委員充分討論後提出評估方案。
  • 對於高中生赴境外升學,表示學生應有選擇機會,教育部將增加國內大學國際競爭資源,並協助大學積極向高中生介紹辦學特色。
  • 對於釣魚台主權問題,明確表示教科書已載明釣魚台為中華民國固有領土,這是國家一貫立場,並非因其他國家宣稱而做對應。
  • 承諾會確實要求教育部各單位加強對原住民教育的橫向聯繫,特別是針對原住民學生人數的教育規劃。
  • 針對成大性侵命案後續處理,承諾會親自轉達成大校長,要求學校關心學生和家屬內心感受,並儘量給予協助,同時支持家屬和學校進行相關協助。
  • 針對遊具規範,表示衛福部公布後執行期程過短造成壓力,希望爭取緩衝時間,並研擬教育系統遊具是否另立標準。
  • 回應專科教育定位與五加二產業人才培育,表示將盤點專科或科技大學課程,使其更對接到國家產業發展重點。

高俊雄 教育部體育署署長

  • 坦承許淑淨禁藥案處理不妥,體育署在2017年6月接獲中華奧會通知,但未依WADA規定及時公布名單,承諾將符合WADA規範並負最終責任。
  • 表示將加速成立國家反禁藥組織(NADO),預計今年度委託中華奧會研議可行性方案,並確保與中華奧會藥檢工作的緊密銜接。
  • 說明莊佳佳禁賽案是因跆拳道協會未及時告知選手行蹤變動,導致錯過飛行藥檢,承諾將全力協助莊佳佳申復,並要求選手自行維護行蹤登錄。
  • 承諾將建立協會、奧會與體育署間的禁賽名單通報機制,並設立公布平台,要求協會一收到最新名單即同步告知體育署、選手和中華奧會。
  • 承認體育班師資與經費不足問題,可能導致弱項學生受教權受忽視,表示將要求學校若未聘用專任教練或運動防護員,須於2020年底前撤銷體育班。
  • 認同應加強體育班學生的生涯規劃,並表示在小學與國中階段會推動跨域選才機制,協助學生轉項。
  • 回應偏鄉及原住民體育選手生活扶助,表示已運用運動發展基金補助學校社團,並可在營養方面提供補助,對國內外賽事也有具體方案,承諾2週內提出具體方案。
  • 表示已找25家大學核定50個方案,在大學附近社區提供銀髮族運動指導。
  • 說明原住民學校體育人才三級培訓制度包含基層選手訓練站及培育優秀原住民族運動人才計畫專案,每年投入經費約1.9億元,其中原住民籍學生約占10%。
  • 承諾將針對原住民選手的基層訓練到國家代表隊推出專案培訓計畫,並將擴及協助項目納入中長程計畫。
  • 說明中小學游泳課問題,已啟動試辦計畫,並將考慮購買簡易親水體驗游泳池以彌補偏鄉交通不便,已核訂近50所學校。
  • 說明足球發展已提出六年計畫及十年計畫,從幼稚園迷你足球向下紮根,並增加國內外友誼賽場次以提升國家隊實力。
  • 承諾將加速2020東京奧運棒球總教練人選的公布,並與中華職棒秘書長確認開會時間地點。
  • 回應原民會棒球專才輔導就業計畫,說明體育署將從2019學年度8月起補助原住民地區學校聘用運動教練,並優先聘用具原住民身分者。
  • 承諾將針對禁藥零容忍原則,全面檢視藥檢管理作業體系,並研議成立國家禁藥管理中心,預計今年年中提出可行方案。
  • 承諾將解決偏鄉學校自籌比例問題,與主計單位討論公共建設補助款調整,以協助原住民地區學校獲得中央補助。
  • 針對成大性侵命案後續國賠問題,表示將與國訓中心訓輔委員共同討論相關教練留任問題。

林政儀 原民會教文處代理處長

  • 報告原住民族體育人才培育現況,包括「原住民族學生發展多元智能計畫」、「推展原住民族教育文化補助」、「原住民族專門人才獎勵要點」及「原住民族棒球專才輔導就業計畫」,每年投注預算約4,000萬元。
  • 說明「原住民族棒球專才輔導就業計畫」今年度編列2,019萬餘元,輔導25所學校,但承認預算不足以支應所有符合資格的申請學校。
  • 承諾明年度預算編列將儘量增加,並於1週內赴委員辦公室報告相關預算部分。
  • 說明將配合教育部提供全國原住民體育人才資料,並將持續改善軟硬體環境,結合部會資源協助原住民族體育人才培育。

相關後續

  • 教育部需就屏東設國立工科大學專科部之議題進行可行性分析,並於2個月內提交評估報告。
  • 教育部需研議提高扣除額上限及加強離島稅賦優惠的建議,並於1週内提交書面報告。
  • 簡化稽徵程序的相關提案,送院會協商。
  • 教育部承諾將增加學校午餐促進法公聽會場次,並廣納各界意見,於5月將專法送立法院審查。
  • 教育部體育署承諾將於2週內提出偏鄉、原鄉體育選手生活扶助具體方案。
  • 教育部體育署承諾將於1週內針對WADA禁藥事件疏失提出檢討報告。
  • 教育部體育署承諾將於1個月後就奧運品牌設計小組的規範事項與精進作為向委員報告。
  • 教育部體育署承諾將於2週內就無運動防護員學校的改善方案提交報告。
  • 教育部承諾將針對學校體系遊具安全規範爭取緩衝時間,並召開會議研擬教育單位自訂標準。

討論事項二

審查「專科學校法第十一條、第十二條及第三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行政院提案、柯志恩委員等提案、許智傑委員等提案)

核心議題

  • 本次修正草案旨在配合補習及進修教育法刪除進修學校相關規定,將夜間部修正為進修部,並保障相關教職員工生權益。
  • 同時,修正專科學校評鑑制度及評鑑結果之運用,並增訂具專科學校畢業程度者之自學進修學力鑑定考試法源依據。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支持專科學校法第12條評鑑制度脫鉤,與行政院版本推動方向一致。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建議專科學校法第12條將「得組成評鑑」改為「應組成評鑑」,以確保評鑑制度的強制性。

相關人員回應

潘文忠 教育部部長

  • 表示專科學校法第12條評鑑制度脫鉤沒有問題。
  • 對於委員柯志恩及許智傑所提修正草案,表示與本部政策推動立場一致,建議併同院版審查。

相關後續

  • 「專科學校法第十一條、第十二條及第三十二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已全部審查完畢,不須交由黨團協商,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請院會討論。
  • 院會討論時,由高金素梅召集委員補充說明。
  • 在不影響條文文意前提下,文字調整、標點符號及相關體例,授權議事人員修改,列入紀錄;未採納的條文,授權議事人員確定。

原始資料

公報
1083701
卷/期/冊
108/37/1
發布日期
2019-0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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