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委員會審查預算凍結、防制假消息及農漁業法案修正
LawTrace 法律歷程:漁會法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本次會議主要審查多項中央政府總預算案的預算凍結案,涵蓋農委會、經濟部及國發會所屬預算,多數同意動支。會議亦邀請相關部會報告並質詢如何防制假消息與假新聞。此外,委員會審查「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糧食管理法」及「離島建設條例」修正草案,其中「漁會法」修正案因涉及外籍配偶漁保資格與勞動部權責,經討論後送院會協商。
討論事項一
處理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主管預算凍結案等2案 (報告事項二)
核心議題
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報之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關於「一般行政」及「社會保險業務」預算凍結5%及500萬元的書面報告,以決定是否同意動支。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兩案均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二
邀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法務部就「如何防制假消息、假新聞」進行報告並備質詢 (報告事項三)
核心議題
邀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及法務部就當前社會關注的假消息與假新聞防制議題進行專案報告,並接受立法委員質詢。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陳吉仲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蔡碧仲 法務部政務次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蕭祈宏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秘書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討論事項三
審查或處理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及所屬主管預算凍結案等11案 (討論事項一)
核心議題
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函報之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11項預算凍結案的專案報告,涵蓋農業科技、管理、發展、林務局、水土保持局、漁業署及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等業務。
相關爭議
林務局「林業發展」預算凍結案中,孔文吉委員等人提出繼續凍結4,651萬元之修正動議,但經表決後不通過。
立法委員發言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提出修正動議,主張林務局「林業發展」預算應繼續凍結4,651萬元。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農業管理」預算案決議繼續凍結300萬元,其餘同意動支,提報院會。
- 其餘10項預算凍結案均同意動支,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四
審查「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六條及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討論事項二)
核心議題
審查行政院及多位立法委員所提之「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六條及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詢答完畢,均另定期繼續審查。
討論事項五
審查「糧食管理法增訂第十五條之一及第十八條之三條文草案」案 (討論事項三)
核心議題
審查行政院及多位立法委員所提之「糧食管理法」增訂第十五條之一及第十八條之三條文草案。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詢答完畢,均另定期繼續審查。
討論事項六
審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106年新農業政策多元傳播案」暨後續擴充案之結案報告與相關資料 (秘密會議報告事項)
核心議題
於秘密會議中審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關於「106年新農業政策多元傳播案」及其後續擴充案的結案報告與相關資料。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曾銘宗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陳宜民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郭國文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黃秀美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秘書室主任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無相關後續
討論事項七
處理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經濟部及所屬主管預算凍結案等9案 (108年4月11日報告事項一)
核心議題
審查經濟部函報之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關於投資業務處、投資審議委員會、商業司、中部辦公室、標準檢驗局及智慧財產局等9項預算凍結案的書面報告,以決定是否同意動支。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所有9案均同意動支,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八
邀請經濟部部長、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就經濟成績、國營事業營運績效及高雄市大林蒲遷村案進行報告並備質詢 (108年4月11日報告事項二)
核心議題
邀請經濟部部長及國發會主委就近3年經濟成績、台灣中油、台電等國營事業強化研發與提升營運績效,以及高雄市大林蒲遷村案的進度、期程與預算編列情形進行報告並備質詢。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沈榮津 經濟部部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陳美伶 國家發展委員會主任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委員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討論事項九
審查或處理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經濟部及所屬主管預算凍結案等15案 (108年4月11日討論事項一)
核心議題
審查經濟部函報之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15項預算凍結案的專案報告,涵蓋商業司、技術處、礦務局、國營事業委員會、工業局、國際貿易局、智慧財產局、水利署、中小企業處及能源局等業務。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礦務局「礦務行政與管理」預算案決議繼續凍結100萬元,並要求向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其餘同意動支,提報院會。
- 其餘14項預算凍結案均同意動支,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十
審查或處理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有關國家發展委員會及所屬主管預算凍結案等8案 (108年4月11日討論事項二)
核心議題
審查國家發展委員會函報之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關於「一般行政」、「規劃及推動國家發展計畫綜合業務」、「研擬經濟政策、協調推動財經措施」、「促進產業發展」、「促進人力資源發展、完善老年經濟安全制度」、「健全國土規劃及經營管理」、「管制考核」及檔案管理局「文書檔案數位變革計畫」等8項預算凍結案的專案報告。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所有8案均同意動支,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11
審查「離島建設條例第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案 (108年4月11日討論事項三)
核心議題
審查施義芳委員等21人擬具之「離島建設條例」第十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第五項增列除外規定「除藥品及醫療器材外,」等文字,其餘均照案通過。
- 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不須交由黨團協商,並推請賴瑞隆委員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討論事項12
審查「離島建設條例增訂第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108年4月11日討論事項四)
核心議題
審查楊曜委員等16人擬具之「離島建設條例」增訂第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照案通過。
- 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須交由黨團協商,並推請賴瑞隆委員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討論事項13
臨時提案 (108年4月11日)
核心議題
討論並通過4項臨時提案,內容涉及高雄市大林蒲遷村案進度與資訊公開、漢翔公司在地用人政策與人才培育、台灣自來水公司岡山水塔歷史建築修復活化,以及中油高雄煉油廠勞宅土地租金調整爭議。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要求行政院於4月11日審查會議後即刻公布大林蒲遷村會議結論及內容。
- 要求經濟部每月定期與高雄市政府舉行大林蒲遷村專案會議。
- 要求經濟部工業局於1週內在官網設置「大林蒲遷村訊息專區」,每2週公布進度。
- 建議經濟部邀請行政院院長南下與大林蒲居民座談,宣示支持遷村決心。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聯署要求大林蒲遷村案資訊公開、定期會議及中央宣示決心。
- 聯署要求經濟部研議漢翔公司在地化用人政策及產學合作方案。
- 聯署要求經濟部研議台灣自來水公司岡山水塔修復、維護、活化及結合毗鄰空間營造文化創業方案。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聯署要求大林蒲遷村案資訊公開、定期會議及中央宣示決心。
- 要求經濟部研議漢翔公司應秉持在地化原則,推動在地人才培育與產學合作方案,3個月內提交書面評估報告。
- 要求經濟部研議台灣自來水公司應編列經費修復、常態性維護岡山水塔,並結合毗鄰空間營造市民文化創業等方向,3個月內提交書面報告。
郭國文 立法委員
- 聯署要求經濟部研議漢翔公司在地化用人政策及產學合作方案。
- 聯署要求經濟部研議台灣自來水公司岡山水塔修復、維護、活化及結合毗鄰空間營造文化創業方案。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提議體恤中油員工長年辛勞,針對高雄煉油廠勞宅土地租金調整方式應再協商。
廖國棟Sufin.Siluko 立法委員
- 聯署提議體恤中油員工長年辛勞,針對高雄煉油廠勞宅土地租金調整方式應再協商。
周陳秀霞 立法委員
- 聯署提議體恤中油員工長年辛勞,針對高雄煉油廠勞宅土地租金調整方式應再協商。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4項臨時提案均獲通過。
討論事項14
繼續審查「漁會法第十五條、第十五條之一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逐條討論)
核心議題
- 逐條討論並審查林麗蟬委員等人所提之「漁會法」修正草案,重點在於放寬未具中華民國國籍但設籍漁會組織區域內之外籍配偶,使其能取得漁會甲類或乙類會員資格。
- 討論外籍配偶加入漁會會員後,其勞保自付額比例(2成或6成)與現行勞保條例及職業工會加保規定間的公平性及跨部會協調問題。
相關爭議
- 外籍配偶漁保資格與勞保公平性:漁業署及部分委員擔憂,若未具國籍者透過漁會加入勞保僅需負擔2成自付額(甲類會員),相較於具國籍者透過職業工會加保需負擔6成,將產生不公平。
- 立法技術問題:蘇治芬委員建議,針對未具中華民國國籍者納入漁會會員的條文,應另立專條處理,而非掛在原第十五條國民資格條文之下,以使法律條文更周延清晰。法規會則認為兩種立法技術皆可行。
- 勞動部參與必要性:郭國文委員和蘇治芬委員認為,因涉及勞保條例及職業工會加保單位普及性等議題,應邀請勞動部共同討論,以釐清跨部會權責及解決實際問題。
立法委員發言
林麗蟬 立法委員
- 提案旨在保障與中華民國國民結婚並從事漁業勞動之外籍配偶的漁民權益,使其能加入漁會並獲得保障。
- 質疑外籍配偶非勞工身分卻被要求透過職業工會加勞保,且全國僅8個相關工會,普及性不足。
- 強調修法是為保障漁業家庭,比照健保法規定居留滿6個月即可加保的模式。
- 主張漁會與農會脫鉤處理,本次僅討論漁會法,認為漁業署先前已表示漁會部分無問題。
蘇治芬 立法委員
- 建議若要將未具中華民國國籍者納入漁會會員,應另立專條處理,不宜掛在第十五條(規定中華民國國民資格)之下,以確保法律條文的周延性與清晰度。
- 考量農保加嚴的現況,建議在法律修訂上更為周延。
- 建議將相關部會(勞動部、勞保局)找至委員會繼續審查,共同討論以完善修法。
郭國文 立法委員
- 指出爭議點在於外籍配偶未取得國籍前,若透過漁會加入勞保僅負擔2成,可能造成與具國籍者(透過職業工會負擔6成)之間的不公平。
- 建議下次會議應邀請勞動部出席,釐清2成與6成自付額差異的負擔意義。
- 針對職業工會普及性問題,建議勞動部協助輔導漁民籌組工會,因有近2,000人需求,應能成立多元化工會解決加保困擾。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認為就立法技術而言,針對不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另立一項或使用但書處理,並無問題。
- 強調台灣少子女化問題嚴重,應尊重職業不分國籍的國際潮流,農委會漁業署應積極思考如何解決新住民漁保問題,因其人口將持續增長。
相關人員回應
林國平 漁業署副署長
- 對漁村外籍配偶的貢獻表示尊重,支持其參與漁會活動及產銷班。
- 說明外籍配偶在未取得國民身分證前,可透過職業工會參加勞保,但其自付額為6成,與漁會甲類會員的2成不同。
- 建議行政部門先釐清跨部會(特別是勞保條例相關)問題後再談修法。
- 表示外籍配偶取得身分證約需5至6年,期間可透過職業工會加保獲得勞保保障,目前有8個相關職業工會可跨縣市加保。
- 指出若開放外籍配偶以漁會甲類會員身分加保,可能導致勞保給付與一般職業保險給付不同,產生問題。
陳添壽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說明漁會甲類會員依漁會法第15條規定需具中華民國國民身分,且甲類會員的勞保自付額為2成(政府負擔8成),乙類會員則為4成。
- 指出新住民目前可透過漁業相關職業工會參加勞工保險,全國有8個地區設有此類工會。
- 擔憂若開放新住民以甲類會員身分加入漁會,其勞保給付方式可能與透過職業工會加保者不同,導致給付體系複雜化。
張學文 法規委員會執行秘書
- 從立法技術層面來看,將具中華民國國籍與未具中華民國國籍者的會員資格規定放在同一條文或另立條文,兩種方式皆可行且意思相同。
尹育華 副組長
- 建議漁會法第15條及第15條之一第二項中關於「未具中華民國國籍者」的用語,可參照「全民健康保險法」的用語,修正為「在臺灣地區領有居留證明文件,年滿20歲」,並刪除「在臺居留滿6個月」中的「在臺」二字。
相關後續
- 漁會法第十五條、第十五條之一及第十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均保留,送院會協商。
- 修正動議一併保留。
- 下次協商時,將邀請勞動部與勞保局一同出席討論。
- 本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須交由黨團協商,院會討論時由主席說明。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83801
- 卷/期/冊
- 108/38/1
- 發布日期
- 2019-05-06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