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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委員會審查選罷法修正案及預算解凍案,聚焦假消息、酒駕查緝、新住民權益與殯葬文化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9-04-10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多項「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與「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部分條文獲通過或保留,並送院會協商。會議亦處理多項內政部主管預算凍結報告,並針對酒駕查緝、選舉保證金、新住民權益、假消息防制、役男兵役公平性、地方行政中心重建、媽祖繞境衝突及原住民殯葬文化等議題進行廣泛質詢與討論,部分預算獲解凍,部分要求承諾改進。

討論事項一

審查「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 (討論事項第一案)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聚焦於「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4、18、24、32、57條條文的修正,旨在完善選舉相關法規,包括規範選舉人資格、競選活動、投票程序等細節。
  • 核心修訂內容涉及選舉人資格中家屬與監護人的定義,以及選舉票的開拆限制。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說明提案要旨。

吳玉琴 立法委員

  • 說明提案要旨。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說明提案要旨。

相關人員回應

徐國勇 內政部部長

  • 就委員質詢即席答復說明。

陳朝建 中央選舉委員會代理主任委員

  • 就委員質詢即席答復說明。

相關後續

  • 第24條,保留。
  • 第14條,照委員吳玉琴等17人提案通過。
  • 第18條,照委員蔣乃辛等18人提案,第3項中「家屬」後增訂「、監護人」等文字,第4項毋庸增列,餘照案通過。
  • 第32條,保留。
  • 第57條,照委員蔣乃辛等18人提案,第4項中「家屬」後增訂「、監護人」等文字,及第7項修正為「前項選舉票除檢察官或法院依法行使職權外,不得開拆。」,餘照案通過。
  • 第1案及第5案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經黨團協商。
  • 第2案至第4案及第6案至第8案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經黨團協商。

討論事項二

審查「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修正草案 (討論事項第二案)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旨在修正「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11、14、53條條文,以規範總統副總統選舉的相關權利與程序。
  • 核心修訂內容涉及選舉人資格中家屬與監護人的定義,以及選舉票的開拆限制。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說明提案要旨。

吳玉琴 立法委員

  • 說明提案要旨。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說明提案要旨。

相關人員回應

徐國勇 內政部部長

  • 就委員質詢即席答復說明。

陳朝建 中央選舉委員會代理主任委員

  • 就委員質詢即席答復說明。

相關後續

  • 第11條,照委員吳玉琴等17人提案通過。
  • 第14條,照委員蔣乃辛等18人提案,第4項中「家屬」後增訂「、監護人」等文字,第5項毋庸增列,餘照案通過。
  • 第53條,照委員蔣乃辛等18人提案,第3項中「家屬」後增訂「、監護人」等文字,及第6項修正為「前項選舉票除檢察官或法院依法行使職權外,不得開拆。」,餘照案通過。
  • 第1案至第3案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經黨團協商。

討論事項三

處理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內政部主管預算凍結書面報告案計16案 (報告事項第二案)

核心議題

  • 審查內政部及其所屬機關(營建署、警政署、消防署、役政署、移民署、建築研究所、空中勤務總隊)共16項預算凍結書面報告,以評估各凍結項目之辦理情形,決定是否同意動支。
  • 凍結項目涵蓋綜合規劃、地政、土地測量、土地開發、內政資訊、社會行政、公園規劃、一般行政、國家重要濕地復育、保安警察、消防救災、役政、入出國及移民管理、建築研究、空中勤務等業務經費。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徐國勇 內政部部長

  • 報告內政部及所屬機關共23案預算凍結案的辦理情形。
  • 說明書面報告的16案已函送立法院,並請求委員會同意動支,以利各項業務推動。

相關後續

內政部6案、營建署3案、警政署1案、消防署1案、役政署1案、移民署1案、建築研究所1案及空中勤務總隊2案之凍結項目,均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四

處理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內政部主管預算凍結專案報告案計7案 (討論事項第一案)

核心議題

  • 審查內政部及其所屬機關(營建署、警政署、移民署)共7項預算凍結專案報告,針對民政業務、國家公園經營管理、營建業務、道路建設及養護、下水道管理業務、警政業務、入出國及移民管理業務等,聽取報告並進行質詢,以決定是否同意動支。
  • 討論內容涵蓋公民投票與選舉合併問題、原住民及花東離島地區殯葬設施改善、宗教財團法人財務管理、國家公園違法占用、危老建築重建、社會住宅、生活圈道路建設、污水下水道建設、詐欺犯罪偵查、警察風紀、新住民人身安全、警用手槍採購、警察退撫權益、外僑居留證線上申辦、新住民子女培力計畫、國境安全管理及觀宏專案等議題。

相關爭議

  • 酒駕執法程序與警政署行政規則限制:黃昭順委員質疑警政署「取締酒後駕車作業程序」可能自我限縮警察職權,導致員警執法困難,要求修正以提供更堅強的法律後盾。
  • 選舉保證金數額過高:李俊俋委員指出我國直轄市長選舉保證金(200萬元)相較日本、英國偏高,建議選舉委員會徵詢專家意見並召開公聽會以訂定合宜數額,保障參政權。
  • 假消息防制與言論自由箝制:黃昭順委員質疑民進黨政府透過修改多項法律防制假消息,企圖影響2020年大選,擔憂此舉箝制人民言論自由,並質疑警政署假消息專責小組的偵辦成效。
  • 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與國籍認定爭議:洪宗熠及劉世芳委員質詢針對邵子平、凌友詩等案例,台灣人民在中國大陸設籍或任職後,其台灣戶籍或國籍被撤銷或處罰的標準與程序,質疑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在恢復國籍方面是否過於寬鬆,可能形成法律漏洞。
  • 原住民殯葬文化與政策推動: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質疑內政部在推動原住民及花東離島地區殯葬設施改善計畫時,未充分尊重原住民多元殯葬文化,且預算執行偏重山地原住民鄉,導致平地原住民鄉申請案通過率低,要求應先了解文化並試辦多元殯葬園區。
  • 地方行政中心與市場重建經費僵化:林為洲委員指出新竹芎林鄉公所及市場建物老舊且周邊交通不便,雖有新用地,但政府補助經費科目僵化,只能用於拉皮或耐震補強,無法用於新建,導致錢花費卻未能根本解決問題,要求內政部研究解決方案。
  • 媽祖繞境搶轎衝突與警力部署:陳怡潔委員質疑媽祖繞境活動中搶轎暴力事件頻傳,要求內政部與警政署說明警力部署模式與如何有效避免衝突,對警政署無法提供具體警力動員數字表示不滿,認為其推託責任。

立法委員發言

趙正宇 立法委員

  • 肯定預算解凍,要求內政部防範選舉假消息,並與國外社群平台業者合作,確保不實訊息能迅速下架。
  • 質詢警政署關於警消協辦業務過多導致8小時工作制難以落實的問題,建議保警支援地方勤務。
  • 關切觀宏專案脫團旅客追緝進度及「擴大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自行到案」專案成效,建議延長專案時間。
  • 關切新型警用手槍安全性問題,要求加強教育訓練。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肯定108年「安居緝毒計畫」成效,但關切毒品問題擴及外籍移工及犯罪年齡層降低現象,要求警政署與移民署加強合作溯源查緝,並重視警察同仁緝毒時的裝備與安全。
  • 關切工業區立體化政策,建議新北市在市地重劃時應重於規劃工業用地,以解決中下游工廠用地不足及外移問題。

呂孫綾 立法委員

  • 肯定內政部建置全國登山單一入口網,但要求改善外語介面品質,增加其他語種版本,並避免使用不精準的翻譯連結。
  • 關切外籍旅客申請入山、入園及山屋營地時間限制,肯定已放寬外國人提前4個月申請的彈性,要求確保本國人與外國人共同申請時不會出現申請不成功的情況。

林麗蟬 立法委員

  • 要求新住民發展基金委員會中新住民代表比例應達到三分之一,並承諾從下一屆開始落實。
  • 質疑新住民發展基金補助申請的陪伴機制草案內容不明確且匆促,要求內政部應尊重專業、簡化手續,並於今年下半年啟動。
  • 要求恢復新住民二代海外培力寒假文化交流活動,強調寒暑假交流活動學習項目不同,不應合併辦理。
  • 關切警政署涉外案件及外籍移工通譯費請領程序繁瑣及拖延問題,要求警政署立即檢討改善,確保通譯人員能即時獲得報酬。
  • 要求警政署提出通譯制度改進方案後再解凍相關預算,並承諾若未改善將持續凍結。

洪宗熠 立法委員

  • 質詢旅美法學專家邵子平因領取中國身分證被取消台灣人民身分一事,要求內政部查明其是否早在2004年已申請中國護照,並強調維護國家主權與尊嚴。
  • 關切近年因在中國設籍而被廢止台灣戶籍人數大幅增加的原因,以及國人擔任中國社區主任被開罰的後續處置,建議從嚴處理以維護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的規定。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關切流浪警察問題,要求內政部與地方政府協調增加員額及經費補助,確保警察都能如期領到薪水。
  • 質疑台灣女性擔任全國政協委員被罰款50萬元,但仍持中華民國護照,與邵子平先生被取消戶籍的處置標準不同,要求內政部解釋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與國籍法在恢復國籍上的雙重標準,建議從嚴審查回復戶籍程序。
  • 建議對在中國大陸設籍或領用護照者,應從嚴審查和從嚴處罰,以維護單一戶籍制度。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質疑民進黨政府透過中選會主委提名及假消息防制等手段,企圖影響2020年大選,認為是奧步。
  • 質詢警政署在九合一選舉期間處理假消息案件的成效,要求提供具體起訴案件結果,並強調不應箝制人民言論自由。
  • 批評行政院處理假消息的時間點巧合,質疑其政治動機,並對NCC主委請辭及中選會主委提名具黨籍人士的事件表示不滿。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肯定警政署「安居緝毒專案」的豐碩成果,要求持續掃蕩藥頭、阻絕境外毒品並加強國際合作,以打造無毒家園。
  • 關切警方在毒品查緝取證程序上的合法性,舉例檢察官因取樣方式違法而不起訴的案例,要求警政署嚴格要求警察同仁依程序取證,並嚴禁警察自身吸毒,吸毒者應一律撤職。

蔣絜安 立法委員

  • 支持內政部依法註銷邵子平台灣戶籍的處置,認為不應以「時代悲劇」為由規避法律規定。
  • 支持外交部放寬役男護照期限至10年,但關切役男兵役管制清查作業問題,包括役齡前男子返國期限不明及緩徵登錄效率不彰,導致變相逃避兵役,要求內政部檢討改善。
  • 支持移民署在外籍勞工與外國學生線上申辦外僑居留證系統的優化及宣導,但提醒需留意外國與外僑學生系統成長偏低的問題,並支持預算解凍。

許毓仁 立法委員

  • 要求內政部重視假新聞、假消息防制,並參考區塊鏈等科技驗證來源,批評內政部資訊中心未積極研究,並重申平台應對假新聞散播負責任。
  • 質疑台灣是全球受外在新聞資訊及媒體力量影響最大的國家,要求內政部正視資訊戰的嚴重性。
  • 關切eID(數位身分證)規劃案進度,批評其做法落後國際潮流十幾年,且規劃不符國家網路骨幹需求,要求內政部敞開心胸聽取外界意見,將於公聽會提出具體建議。

林為洲 立法委員

  • 指出新竹芎林鄉公所及市場建物老舊,且位於狹小單行道,洽公不便,雖有新機關用地,但政府補助經費科目僵化,只能用於拉皮或耐震補強,無法用於新建,導致錢花費卻未能根本解決問題,要求內政部研究解決方案以利民。
  • 強調政府應思考如何便民,將經費花在最恰當的地方,真正幫助人民解決問題,而非受限於科目導致無效支出。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關切媽祖繞境搶轎文化變質為暴力衝突,要求內政部與警政署說明警力部署模式與如何有效避免衝突,對警政署無法提供具體警力動員數字表示不滿,認為其推託責任。
  • 質詢警界高階人事異動,要求內政部澄清警政署副署長懸缺半年是否因內部心結或人事喬不攏,並強調警察應中立,人事布局不應涉政治酬庸。
  • 關切桃園國際機場遭旅客闖越查驗通道入境事件,要求內政部與移民署檢討改進SOP,加強軟硬體防護措施,防止國安漏洞。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立法委員

  • 質疑內政部在推動原住民及花東離島地區殯葬設施改善計畫時,未充分了解並尊重原住民多元殯葬文化(如蹲葬、疊葬、崖葬、甕葬),擔憂政策淪為文化霸權。
  • 指出內政部殯葬政策仍有山地與平地原住民鄉的區分,且平地原住民鄉申請案通過率極低,要求內政部應摒棄單一漢人思考模式,試辦多元文化殯葬園區,並扮演監督角色,確保取得原住民諮商同意。
  • 對內政部民政業務經費凍結專案報告有異議,要求內政部先了解原住民殯葬文化並提出改善方案後,再考慮解凍相關預算。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關切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台灣人民放棄中國身分後回復台灣戶籍的辦法,要求內政部應大聲向民眾說明相關辦法與審查機制,以防範國安風險。
  • 質詢消防署關於台塑六輕氣爆原因及化學工廠建置上雲端進度,對消防署同仁無法回答建置登錄狀況表示不滿,擔憂第一線消防員無法即時取得資料,要求內政部立即檢討改進。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質疑警政署將曾公然違抗署長命令的萬華分局長調任督察室靖紀組長,認為其紀律狀況不適任督導他人紀律,並揭露該警官在警政署辦公室喬私人債務,要求警政署嚴肅面對並從嚴處分。
  • 關切重大經濟通緝犯(如趙嘉寶、葉海清)的追緝進度,質疑警方是否因其有權有勢而未認真追緝,要求內政部與警政署用最嚴肅態度面對,並建立完整的逃犯通緝系統,重獎緝獲人員。

余天 立法委員

  • 建議里長若服務滿5任以上(超過20年),應比照公務員給予退休金,認為里長是最基層且辛苦的民代,應獲得應有的補償。
  • 關切老舊房屋改建計畫推動緩慢,特別是三重地區,要求營建署加強宣傳政府補助款,讓民眾了解並積極申請都更或危老重建。

相關人員回應

徐國勇 內政部部長

  • 承諾加強與國外社群平台聯繫,確保假消息能迅速下架,並將研議修法以防範假消息對選舉的影響。
  • 說明警政署已設專責單位偵辦網路犯罪,但坦承境外假消息查緝有困難。
  • 表示將與地方政府協調,確保警察員額增加後能獲得中央經費補助,不會有流浪警察問題。
  • 說明針對台灣人民在中國大陸設籍或任職,內政部依法撤銷戶籍或處罰,但恢復國籍程序需與陸委會協商檢討。
  • 表示將責成資訊中心研究區塊鏈等科技防制假新聞,並承諾eID規劃案會聽取外界意見。
  • 承諾將請民政司研究解決地方行政中心及市場重建經費科目僵化問題,以利新建而非僅拉皮補強。
  • 表示將指示警政署依法辦理媽祖繞境活動中的暴力事件,並要求警政署統計警力部署數據。
  • 澄清警政署高階人事異動為內部規劃,無心結或喬不攏問題,並強調警察應中立。
  • 說明已要求移民署加強桃園機場國境安全管理,改善硬體設施與人員訓練,防止闖關事件。
  • 表示會尊重原住民族殯葬文化,將與地方政府協商,並指示民政司檢討殯葬設施改善計畫的申請與補助情況。
  • 承諾將立即檢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回復台灣戶籍的程序,並與陸委會協商。
  • 已指示警政署立即處分涉嫌在辦公室喬私人債務的警官,並將重獎緝獲重大通緝犯的員警。
  • 表示會請民政司研究里長退休金問題,但涉及經費與定位問題,需審慎評估。
  • 承諾將親自錄製影片加強宣導老舊房屋改建補助,並邀請委員一同宣傳。

陳家欽 內政部警政署署長

  • 說明保一、保四、保五總隊可支援各縣市警局處理大型活動或勤務較重單位。
  • 說明「安居緝毒專案」分三面向:國內掃蕩藥頭、阻絕境外走私、國際合作,並持續溯源偵查。
  • 表示警方在毒品查緝中會強制取尿,但承認部分取證程序可能不合法,承諾嚴格要求程序正義,並對警察吸毒者一律移送法辦並追究行政責任。
  • 說明警方對媽祖繞境活動有部署警力,但因每年狀況不同,警力動員數字無法即時提供,承諾會後統計提供。
  • 說明警用手槍安全性問題為使用習慣造成,會加強教育訓練。
  • 承諾會調查陳文智警官在警政署辦公室喬私人債務一事,若屬實將依法處理,並將處理結果送交委員辦公室。
  • 表示重大通緝犯若無出境紀錄應仍在台灣,警方會盡全力追緝,並將特別獎勵緝獲人員。

邱豐光 內政部移民署署長

  • 說明觀宏專案脫團越南旅客已追回104人,仍有44人待查緝,並表示「擴大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自行到案」專案已自首四千多人,會繼續宣導。
  • 說明移民署網頁已有多種語言版本,並協助營建署建置國家公園網頁外語介面。

吳欣修 內政部營建署署長

  • 說明工業區立體化政策已在執行,並研議擴大於非都市土地實施,將透過工廠輔導法及國土計畫規劃,預留開發空間,並協助地方政府解決土地問題。
  • 表示新北市仍有閒置都市計畫工業區,將要求地方政府主動開發。
  • 說明老舊房屋改建(都更)申請件數少,主要是因印章蓋不出來及配合款問題,將加強文宣宣導。

林清淇 內政部民政司司長

  • 說明原住民殯葬設施改善計畫旨在更新公墓,使其符合當地需求,並表示已無山地、平地原住民鄉的區分,補助標準一致。
  • 說明計畫由地方提出需求,並要求召開部落會議取得同意,但承認平地原住民鄉申請案通過率低,將再提供資料供委員參考。

陳文龍 內政部消防署署長

  • 初步說明台塑六輕氣爆原因為LPG管線洩漏,在處理過程中發生爆炸。
  • 說明危險性場所化學配置圖已全部完成,放置於值班室,雲端部分將搭配環保署計畫進行。

陳子和 內政部戶政司專門委員

  • 說明內政部已訂定「回復台灣地區人民身分許可辦法」。

張文秀 內政部移民署組長

  • 說明「擴大逾期停(居)留外來人口自行到案」專案為一次性方案,提供誘因免於處罰,並規劃專案結束後修法加重處罰,以避免逾期外來人口產生無限期延期的錯誤期待。

黃明昭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局長

  • 表示警政署偵辦假消息案件的起訴結果需向檢察署調查後才能提供。

相關後續

  • 內政部主管民政業務經費項下「原住民及花東離島地區殯葬設施改善計畫」原編列1億7,129萬5,000元,原決議凍結1/20,現改為凍結2%,凍結金額約300多萬元。
  • 營建署部分「營建業務」項下經費凍結2,000萬元,准予動支。
  • 警政署部分預算凍結項目,准予動支。
  • 移民署部分預算凍結項目,准予動支。
  • 今日審查之預算解凍案已全部審查完竣,均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 內政部承諾就警政署通譯費問題,在6個月內提出改進方案,並列入紀錄,若未改善則明年將繼續凍結相關預算。
  • 內政部承諾就呂孫綾委員提出的泰山地區污水下水道接管率及八里污水處理廠問題,會後將提出工程進度報告並積極監督。

討論事項五

臨時提案第1案:修正警政署「取締酒後駕車作業程序」

核心議題

  • 提案指出酒駕「無差別臨檢」違憲判決,導致警方在未見駕駛人有「疑似酒後駕車」情形下,無權攔停,限縮了警察職權行使法所授權的查證身分權力。
  • 要求內政部警政署檢討修正「取締酒後駕車作業程序」,使其符合實務需求,並提供執勤員警更堅強的法律後盾,以有效查緝酒駕。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提出臨時提案,要求修正警政署「取締酒後駕車作業程序」,以解決酒駕查緝面臨的法律困境。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臨時提案通過,但將第3段「特要求內政部警政署於一個月內」修正為「建請內政部警政署於二個月內」外,餘照案通過。

討論事項六

臨時提案第2案:選舉保證金數額合理性檢討

核心議題

  • 提案指出目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中,由選舉委員會公告的選舉保證金數額偏高,以直轄市長為例,200萬元的保證金顯著高於日本東京都知事(約84萬元)及英國倫敦市長(約40萬元)。
  • 強調選舉保證金旨在避免非真心參與選舉者干擾選務,但應兼顧憲法保障人民參政權的本旨,並參考大法官第468號解釋文,適時檢討改進。
  • 建請選舉委員會在公告選舉保證金數額前,應先徵詢學者專家意見並召開公聽會,廣納各界意見後,妥適制訂合宜數額,以確保人民參政權利與選舉業務執行兼顧。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提出臨時提案,建議選舉委員會檢討選舉保證金數額,確保人民參政權。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連署支持檢討選舉保證金數額。

洪宗熠 立法委員

  • 連署支持檢討選舉保證金數額。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臨時提案照案通過。

原始資料

公報
1083901
卷/期/冊
108/39/1
發布日期
2019-0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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