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委員會審查農委會預算解凍案與防制農業假消息策略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19-04-10
LawTrace 法律歷程:災害防救法、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糧食管理法、離島建設條例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審查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多項預算凍結案,並邀請農委會、經濟部、原民會等就農漁業展銷、紐西蘭合作協定及新農業政策傳播案進行報告備詢。會議核心聚焦於如何防制影響農產品交易的假消息與假新聞,多位立委質疑農委會的應對措施、預算運用及修法罰則。最終,部分預算案解凍,農產品市場交易法及糧食管理法修正草案則另定期繼續審查,並轉入秘密會議討論特定傳播案。
討論事項一
邀請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經濟部次長、原住民族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等,就農漁業產品海外展銷、臺澎金馬與紐西蘭經濟合作協定執行概況及農委會「新農業政策多元傳播案」執行情形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針對國內中南部及原住民族地區農漁業產品的海外展銷與通路建置情況、臺澎金馬與紐西蘭經濟合作協定在經貿、農產及原住民事務合作的執行成效,以及農委會「新農業政策多元傳播案」的歷年執行情形進行報告與質詢。
- 會議中,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就「如何防制假消息、假新聞」進行專案報告,並與法務部及通傳會代表共同備詢,討論假消息對農業的傷害、法規修正、政府應對策略及相關預算運用。
相關爭議
- 農委會假新聞報告專業性與一致性:農委會主委陳吉仲就其報告中將部分爭議事件誤列為假消息向委員致歉,引發委員對農委會認定假新聞專業能力及報告嚴謹度的質疑。
- 農委會「養網軍」爭議:多位委員質疑農委會編列預算聘請小編澄清訊息,實為「養網軍」,尤其針對「新農業政策多元傳播案」及農科院委託案,要求提供結案報告及釐清資金流向。
- 假消息罰則的嚇阻力:立法委員普遍認為現行及擬議的農產品市場交易法與糧食管理法中,對散播不實消息的罰款(6萬至30萬元)過低,不足以產生嚇阻作用,建議提高罰則或引入民事求償機制。
- 政府應對假消息的效率與責任:委員批評通傳會(NCC)在防制假新聞方面不夠積極,且法務部在查緝囤積哄抬物價及散播不實消息的案件中,起訴及判刑率極低,質疑政府各部門未能有效分擔責任。
- 農業外銷策略與單一市場依賴:委員質疑農委會在外銷推廣上成效不彰,對日本、香港市場出口下降,且對中國大陸市場依賴度仍高,未能有效拓展多元市場。
- 農業結構性問題與政策效益:委員指出農產品產銷失衡、冷鏈不足、缺工等問題長期存在,認為農委會應優先解決這些結構性問題,而非僅關注假新聞,並質疑部分補貼政策的效益。
- 原住民族農業資源與權益:部分委員關切原住民族地區農業發展資源不足、農田水利建設投入比例偏低、林業發展基金共同管理機制落實緩慢,以及荖葉產業未獲政府輔導等問題。
立法委員發言
徐永明 立法委員
- 質詢法務部關於壢新醫院逃稅關說案的調查進度與處理態度,要求公布陳情書及陳情人資訊。
- 批評農委會假新聞報告的專業性不足與前後不一,質疑其將學者言論列為假新聞,並擔憂其打假新聞政策因缺乏專業而失敗。
- 要求農委會應檢討其認定假新聞的標準和專業能力,避免進退失據。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質疑農委會主委報告情緒化,過於為政府辯護,且花費過多時間解釋細節而非政策方向。
- 詢問農委會對假消息、假新聞的定義,並質疑由農委會自行判斷的公正性。
- 批評農委會對高雄市長韓國瑜外銷訂單的態度,認為其選擇性地責怪地方首長,並質疑農委會「養網軍」。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支持農委會主委對假消息傷害農民的情緒性反應,認為這是職責所在。
- 透過播放農民影片,強調媒體報導次級品價格對農民的傷害,支持農委會加強澄清資訊與保護農民的措施。
- 建議農委會的小編不僅要澄清假消息,更要積極傳遞正確的農業政策訊息,如職災保險、外展人力及產品價格穩定資訊。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指出假消息利用農產品分級特性,散播低價資訊混淆市場,對農民造成嚴重傷害。
- 強調假消息傳播速度快且具政治意涵,支持透過農產品市場交易法及糧食管理法修法,對散播不實消息者處以重罰。
- 肯定農委會近期在澄清假消息和穩定價格上的快速行動,但擔憂2020年選舉將帶來更多政治操作的假消息。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批評通傳會(NCC)在防制假新聞方面不夠積極,認為其應分擔農委會應對假消息的壓力。
- 指出台灣是全球遭受境外假資訊攻擊最嚴重的國家,且農民因弱勢容易成為目標,支持修法打擊假新聞。
- 要求法務部對選舉期間惡意散播假消息的案件加速偵辦,並參照新加坡、德國等國加重罰則。
陳宜民 立法委員
- 質疑農委會「新農業政策多元傳播案」(1,350萬元)及農科院「數位平台建置及數位行銷案」(550萬元)存在「護航廠商」及「養網軍」嫌疑。
- 指出兩家得標公司(樂齊創意、春露有限公司)曾位於同一地址,且主要負責人有重疊,要求農委會提供結案報告並停止相關計畫。
- 建議預算解凍應待秘密會議釐清爭議後再行處理。
周陳秀霞 立法委員
- 質疑農委會的外銷成績,指出對日本、香港等市場的出口額下降,與農委會宣稱的整體成長不符。
- 強調台灣農產品在採收後處理、冷藏保鮮、包裝及運輸方面不如日本,建議政府應加速興建區域冷鏈中心及基礎設施。
- 要求農委會加強對台南芒果等外銷重點產品的冷鏈處理與輔導。
郭國文 立法委員
- 質疑農產品市場交易法修正草案中6萬至30萬元的罰款嚇阻效果有限,並詢問其與通傳會(NCC)法規的法律競合問題。
- 指出通傳會(NCC)依衛星廣播電視法處罰假新聞的案例極少,質疑其執法效力。
- 建議農委會研擬對農民損失的求償機制,以彌補假消息造成的實際損害。
蘇治芬 立法委員
- 認為台灣的農業問題已演變為負面的政治問題,變成鬥爭工具,導致專業被犧牲。
- 關切台塑六輕爆炸事件對雲林、彰化地區農漁業的影響,要求農委會加速檢驗報告出爐,並代表農漁民向台塑六輕求償。
- 呼籲農委會應堅定應對假消息,為農民提供正面能量與正確情報,以維護農民對政府的信心。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批評農委會對「新農業政策多元傳播案」預算說明不清,並質疑其「作戰小組」與「小編」是否為「網軍」。
- 反對農委會選擇性地批評地方首長的外銷努力,並要求農委會多關心原住民地區農產品產銷失衡等小問題。
- 對林務局林業發展基金在原住民族共同管理機制上的進度不滿意,建議繼續凍結相關預算。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同意假訊息會傷害農業,呼籲法務部及通傳會(NCC)應更積極查辦與處罰。
- 質疑不同法規對假消息的罰則差異(6萬至100萬元),認為農產品相關罰則過低,建議提高罰金或考慮民事求償。
- 強調農委會澄清假消息的速度和廣度不足,無法有效平衡報導,應更積極遏止惡意干擾市場價格的行為。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對農委會遭受大量假新聞攻擊表示感慨,認為背後有蓄意操作,尤其來自境外(中國大陸)。
- 支持農委會對散播不實消息者處以重罰,並建議農委會應主動對造成農民損失的案例進行民事求償。
- 建議通傳會(NCC)應找出有效對策,包括強制社群網站顯示訊息發布者國籍,以應對境外假消息攻擊。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支持農委會主委應大力辯護,反擊不實指控與情緒性攻擊,捍衛農委會專業與農民權益。
- 指出農業假訊息存在有系統、有SOP的「放、堆、報、炒」分工,造成全面性負面影響,且造謠成本低廉。
- 批評農委會對假消息的提告案件數過少(72件中僅3件),要求訂定明確的提告標準,並主張提高罰則以產生嚇阻作用。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質疑農委會對假訊息的定義與統計不一,並指出其報告中將「買不到雞蛋」等爭議事件誤列為假消息。
- 再次質疑農委會編列1,450萬元預算招聘小編,並要求在PTT或Dcard上回應,是否等同「養網軍」。
- 要求農委會未來所有澄清訊息必須公開具名,並透過官方公信力提供正確資訊,而非委外聘請小編。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指出假消息常利用農產品分級特性,散播不完整或虛假資訊,導致農民低價拋售,盤商從中獲利。
- 建議農業應朝升級方向發展,透過加工、品牌行銷將農產品轉化為食品或嗜好品,以穩定價格並增加附加價值。
- 主張推動「小青農大代工」模式,由國立大學或農改場成立加工打樣中心,協助青農進行農產品加工與品牌建立。
洪宗熠 立法委員
- 要求農委會應隨時更新所有農產品的正確資訊,特別是40多項敏感性作物和常產銷失衡的品項,避免假消息流傳。
- 指出農委會蔬果產銷資訊整合平台上的品項更新不足,且生產目標與實際產量常有落差,導致價格問題。
- 強調農委會應在最適當、最快的時機公布生產目標與實際產量,以穩定市場價格並避免責任歸咎。
鄭天財 Sra Kacaw 立法委員
- 關切山坡地保育法修正後,原住民土地所有權登記進度緩慢,要求農委會透過解釋方式加速辦理。
- 呼籲農委會加強對原住民農業發展的資源投入,包括百大青農輔導、農民職業災害保險推廣,以及農田水利建設與農村再生計畫在原鄉地區的比例。
- 建議農委會水保局應加強輔導花東地區部落提報計畫,並給予更多資源。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肯定農委會主委就報告錯誤公開致歉的擔當,並提醒其注意是否有幕僚在背後「捅刀」。
- 質疑法務部過去查緝囤積民生物資、哄抬物價的成效為零,擔憂刑法251條修法後仍將形同具文。
- 建議法務部在刑法251條修法時,應審慎考量「意圖犯」的構成要件,確保法條能有效打擊以假消息打擊政府威信的犯罪行為。
李彥秀 立法委員
- 引用農委會主委臉書貼文,質疑農委會雖投入大量資源進行農產拓銷國際,但三年來對中國大陸市場的依賴度仍高,外銷比例未顯著調整。
- 批評農委會未能有效主導農產品走向世界,本業工作做得不夠好,導致農民對價格崩跌、產銷失衡等結構性問題不滿。
- 主張農委會應優先解決產銷失衡、冷鏈不足等本業問題,若工作做好,農民自然會站出來支持,不必擔心假新聞。
鍾孔炤 立法委員
- 關切媒體選擇權是否被壟斷或蠶食鯨吞,尤其針對小吃部特定媒體播放集中現象,要求通傳會(NCC)調查並研擬對策。
- 呼籲加強全民媒體識讀能力,讓公民重視媒體選擇權,並建議政府透過NGO團體推動此工作。
- 建議通傳會(NCC)研議修法揭露媒體渠道交易情形,並考慮將媒體選擇權訂入通訊傳播基本法,以規範新興媒體壟斷。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支持農委會對散播假新聞傷害農業的行為採取強烈反擊,但質疑現行法律(如社會秩序維護法)罰則過輕,缺乏嚇阻作用。
- 建議農委會應考慮透過民法向造成農民實質損害的假新聞製造者求償,認為這比行政罰更具威嚇效果。
- 要求通傳會(NCC)應將假新聞的「更正」方式與時間明確規範,避免「大街罵人,小巷道歉」的現象,以有效救濟受害者。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要求農委會積極面對並防制影響農產品價格的假消息、假新聞,並為農民著想。
- 關切台北農產運銷公司拍賣制度問題,建議農委會應確保高品質農產品優先拍賣且價格提高,並輔導農民發展多元通路,避免次級品壓低整體價格。
- 詢問農業缺工問題的解決方案,肯定農委會推動農業實務團及開放酪農、外展外勞等措施,並建議加強智慧農業自動化輔導。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指出政府對荖葉產業採取不輔導、不關心、不支持的「三不政策」,但該產業在台東影響2萬人,是當地重要經濟命脈。
- 要求農委會正視荖葉產業因加入WTO後開放進口而受到的衝擊,並擔憂病蟲害隨進口帶入。
- 建議農委會與衛福部協商,對荖葉及檳榔產業制定完整配套政策,包括管制進口、輔導國內產業轉型,並承諾一個月內提出初步方案。
相關人員回應
陳吉仲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
- 就報告中對黃國昌委員造成傷害的幕僚疏忽致歉,並表示已更新報告內容,移除爭議事件。
- 定義假訊息需符合「惡意」、「虛假」、「造成傷害」三要件,並舉例說明農業假消息的傳播模式及對農民收入、食安的影響。
- 指出農業因其特性(多樣化、操縱成本低、消費者情感投射)易受假新聞攻擊,且有境外因素介入。
- 提出四項因應策略:修法、成立作戰小組(一小時內定調,兩小時內發送資訊)、公布農產品資訊、與農民並肩作戰反擊不實報導。
- 支持委員提高農產品市場交易法及糧食管理法罰款的提案,並同意研議民事求償機制以增加嚇阻效果。
- 回應農業缺工問題,說明已提供32萬人次解決五成缺工,並將開放酪農與外展外勞,同時推動智慧農業自動化。
- 承諾與衛福部討論荖葉及檳榔產業的完整政策,包括管制進口及輔導國內轉型,並於一個月內提出初步方案。
- 強調農委會沒有「養網軍」,聘僱小編是為蒐集分析假訊息及澄清政策,所有對外資訊都將具名發布。
- 說明已在屏東長治鄉設立加工打樣中心,協助小農進行農產品加工與品牌建立,並將推動農產品加工法案由農委會主責。
蔡碧仲 法務部次長
- 說明高檢署關於壢新醫院逃稅關說案的調查報告將送檢察官審議委員會審議,後續可能涉及檢察官調動及監察院調查。
- 表示法務部對散布假訊息的態度是積極偵辦,並將加重對妨害農工商交易假訊息的刑期二分之一。
- 同意立法委員提高假消息罰則的建議,並指出民事求償更能達到懲戒目的,承諾法務部會促請檢察官對具體案件具體求刑。
- 回應刑法251條「意圖犯」證明困難的問題,表示理解委員擔憂,並承諾在行政院審議階段會與農委會通力合作,檢視法條設計以確保實效性。
蕭祈宏 通傳會主任秘書
- 承認台灣是全球遭受境外假消息攻擊最嚴重的國家,且農民因弱勢易受攻擊,並表示通傳會贊成修法。
- 說明通傳會主管廣電媒體,依衛星廣播電視法對「製播新聞違反事實查證原則」可處20萬至200萬元罰款,並曾有3次裁罰(1次罰款,2次警告)。
- 表示通傳會正討論文旦假新聞事件的裁處,並將補漏廣電法中對事實查證的規範。
- 回應網路假消息規範問題,表示網路是虛擬世界,各部會需就該管部分處理,通傳會曾提出數位通訊傳播法,但未通過。
- 承諾一個月內向委員報告公播權壟斷問題的研議進度,並將檢討「更正」規範,避免「大街罵人,小巷道歉」情況。
胡忠一 農糧署署長
- 說明農產品市場交易法及糧食管理法中6萬至30萬元的罰款額度是行政院跨部會共同訂定。
- 回應蔬果產銷資訊整合平台目前有約20種當季品項,並承諾會要求同仁立即更新所有品項的相關價格及產量資訊。
- 說明農糧署曾對高雄市長韓國瑜表達協助促銷芭樂的期待,而非責怪。
范美玲 農委會輔導處處長
- 說明已去函各級農會,原住民朋友可以直接申請成為農會會員,以解決5年準所有權直接變為所有權的問題。
- 承諾將提供相關公文給委員。
謝勝信 農委會農田水利處處長
- 表示近年在原住民地區投資了許多農田水利建設經費,並承諾將相關數據整理後提供給委員。
- 同意將修正資料中客家地區的建設歸類,以確保原住民族部落的統計數據清晰。
李鎮洋 農委會水保局局長
- 表示會請分局加強輔導花東地區社區提報農村再生計畫,以提高該地區的執行比例。
- 承諾將給予花蓮、台東更多資源,協助偏遠地區的發展。
王仕賢 農委會科技處處長
- 說明科技計畫凍結案主要用於智慧農業與環境永續,包括無人機、省力機械研發、水質監測等,並強調其為農業進步基礎。
- 承諾提供每個計畫的執行單位資料,並說明農委會科技計畫主要由農委會提供項目,經科技部審查。
- 表示已在花東地區推動智慧農業,並將提供相關資料給委員。
楊宏志 林務局副局長
- 說明野生動物危害農林作物補助計畫中,電圍網補助已由中央政府加碼至3萬元/公頃,以補償農民損失。
- 回應林業發展基金凍結案,表示行政院已於3月11日確定提高森林護管員待遇,每人每月可增加7,000元,呼籲解凍以維護其權益。
- 表示林務局將針對原住民傳統領域知識及共管機制,先用研究計畫執行,並已擬定林業發展基金辦法草案,將與財政部協調。
張弘毅 林務局組長
- 說明林業發展基金辦法檢討草案已初步擬定,將邀集相關單位處理,並於一個月內向委員提交書面報告,以落實原基法21條的分享回饋機制。
繆自昌 漁業署主任秘書
- 回應新住民漁民權益問題,表示已取得身分證者可獲協助,未取得身分證者可透過職業工會參加勞保及職災補助。
- 說明漁業發展經費主要用於漁市場、養殖排水建設及公務船汰建計畫。
相關後續
- 登記發言委員除不在場者外均已發言完畢,詢答結束。
- 委員邱議瑩、童惠珍及高潞‧以用‧巴魕剌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 農委會預算解凍案中,第3案(農業發展)、第4案(野生動物危害農林作物補助計畫)、第6案(水土保持發展)、第8案(漁業用油補貼)及第10案(屠宰衛生檢查業務)審查完竣,擬具報告提報院會。
- 第1案(農業科技研究發展)及第5案(林業發展)解凍案經表決通過。
- 第2案(農業管理)預算凍結300萬元,其餘解凍。
- 第7案(養殖漁業管理)及第9案(漁業發展)解凍案經表決通過。
- 議程所列討論事項第2案「農產品市場交易法第六條及第三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所有提案均另訂期繼續審查。
- 議程所列討論事項第3案「糧食管理法增訂第十五條之一及第十八條之三條文草案」所有提案均另訂期繼續審查。
- 公開會議部分處理完竣後,會議轉入秘密會議。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84001
- 卷/期/冊
- 108/40/1
- 發布日期
- 2019-05-08
- 原始連結
- 立法院頁面官方 PDF文字檔Parsed JS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