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貿易經濟特區特別條例草案聯席審查:聚焦必要性、爭議與影響
經濟委員會財政委員會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9-04-15
LawTrace 法律歷程:自由貿易經濟特區特別條例
立法院經濟、財政、內政三委員會聯席審查「自由貿易經濟特區特別條例草案」,會議重點圍繞特區設立的必要性、對產業與農業的潛在衝擊、洗產地疑慮及租稅公平性等議題。朝野委員與行政部門就法案內容、全國適用性及對經濟發展的實際效益展開激烈辯論。會議因國發會主委未出席引發程序爭議,最終決議擇期繼續審查。
討論事項一
審查「自由貿易經濟特區特別條例草案」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由立法委員曾銘宗等人提出的「自由貿易經濟特區特別條例草案」,旨在透過自由化、國際化及前瞻性措施,解決台灣經濟邊緣化、產業升級瓶頸、人才外流及長期低薪等問題。
- 討論核心聚焦於特區設立的必要性、對國內產業與農業的潛在衝擊、境外資金與貨品流動的風險、租稅公平性以及與現行全國性經濟政策的協調性。
相關爭議
- 國發會主委缺席爭議:曾銘宗及費鴻泰委員強烈質疑國發會主委陳美伶未請假缺席會議,認為國發會為重要主政單位,副主委鄭貞茂則稱經濟部才是主管機關。
- 特區設立必要性與全國適用性:國民黨委員主張特區能帶動經濟發展,而國發會主委陳美伶及經濟部沈部長則認為應推動全國性政策,特區成效有限且不符數位經濟趨勢。
- 「洗產地」疑慮:多位民進黨委員及行政部門擔憂特區恐淪為中國大陸產品「洗產地」管道,影響台灣國際聲譽並捲入中美貿易戰。
- 對國內農業衝擊:農委會與民進黨委員莊瑞雄、劉世芳等擔憂特區若開放830項禁止進口的中國農產品,將嚴重衝擊台灣小農生計及農業經濟。
- 租稅公平與國際制裁:有委員及行政部門指出特區的租稅優惠恐造成區內外不公平競爭,並可能被歐盟等國際組織認定為有害租稅競爭而列入黑名單。
- 對勞工權益與薪資影響:部分委員擔憂特區大量聘用外籍人士可能影響國內勞工薪資水平,且勞陣新聞稿指出特區恐將台灣變為代工島。
- 政策成效與歷史經驗:國民黨委員引用前行政院長賴清德及前高雄市長陳菊曾支持自經區的立場,反駁現任政府的反對意見,行政部門則強調過去示範區成效有限,法案曾因爭議過大未能通過。
立法委員發言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提案「自由貿易經濟特區特別條例草案」,旨在解決台灣經濟邊緣化、產業升級瓶頸、人才外流及低薪問題。
- 強調特區理念為自由化、國際化、前瞻性,並主張放寬人才、貨品流動及關務創新。
- 質疑國發會主委陳美伶缺席會議,認為其報告內容與過去行政部門評估可行性相悖。
- 反駁特區會造成區內外不公、洗產地、洗錢、有害租稅競爭、海關控管不易及傷害農業等疑慮。
- 邀請國發會主委與農委會主委公開辯論法案可行性。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強烈批評國發會主委陳美伶缺席會議,認為國發會是行政院財經小內閣,主委不來是「草包」且「不懂」。
- 質疑國發會副主委鄭貞茂稱經濟部為主導單位的說法為「謊言」和「推託之詞」。
徐永明 立法委員
- 質詢行動支付補貼問題,指出行政院長臉書澄清行動支付不含罰單是錯誤資訊,因監理所新聞稿顯示可繳罰單。
- 質疑台糖年終獎金發放過高,總經理、董事長領取7個月獎金,超出規定4.4個月,且盈餘來自土地設定地上權而非本業。
- 質疑中火降載數據灌水,將歲修計入降載成效,實際降載僅6%。
- 關切網路平台蝦皮購物仍可買到中國豬肉製品,要求關務署加強查緝。
- 追蹤大寮水上樂園違法轉租案,要求經濟部與內政部營建署合作處理高雄市政府縱放違建問題。
- 追問大寮水上樂園董事長郝建生包庇詐貸案,質疑經濟部及國發會未積極解任其董事長職務,將使其安全下莊。
- 質詢南海控股是否為中資案,不滿投審會及金管會的回覆模糊不清,要求金管會提供書面說明。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關切南韓限制日本福島水產進口案,認為WTO裁決將影響台灣核食政策,強調公投反核食民意。
- 批評民進黨政府經濟政策不佳,導致「悶經濟」,並引用高雄市長韓國瑜言論,主張政治人物應以民為本。
- 呼籲政府放開心胸看待自經區,認為特區設立是台灣加入CPTPP等區域經濟整合的必要手段。
- 反駁特區內外關稅不公平及大陸製造過水成台灣製造的疑慮,認為防範造假是政府責任。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對經濟部業務報告內容不滿意,認為未清楚說明反對自經區的立場。
- 質疑國發會雖推動全國性法規鬆綁,但老百姓對經濟改善無感,尤其花東地區。
- 認為政府對自經區的態度是「為反對而反對」,應以務實態度修正法案內容。
- 指出台灣對中國大陸貿易順差達400億元,顯示兩岸經濟關係緊密,不應忽視大陸市場。
- 強調事務官應以國家人民福祉為優先,勇敢向長官表達對經濟發展有利的意見。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質疑國民黨六年前執政時未推動自由經濟示範區,現今卻又重提,認為有政治性驅動,配合高雄市長韓國瑜競選總統。
- 擔憂自經區恐成為走巧門,允許中國大陸近1300項工業產品及830項農產品進入台灣,衝擊國內產業與農民生計。
- 提醒若MIT變成MIC,恐涉嫌幫中國大陸產品洗產地證明,危害台灣工業產品輸出。
- 要求農委會嚴格把關,保護台灣小農經濟,避免中國農產品大量進口造成的負面影響。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澄清當年陳菊及賴清德市長贊成自經區是基於不同版本和期待,而非國民黨現行提案。
- 強烈反對國民黨提案中堅持輸入830項禁止進口的農產品,認為將「全面血洗台灣農業」,影響屏東等農業縣市。
- 擔憂「前店後廠」模式允許非台灣生產農產品加工後成為MIT,與台灣農產品競爭國外市場。
- 主張應從CPTPP著手拚經濟,而非推動自經區,認為自經區無法解決關稅問題,且許多國家已認為特區不可行。
- 要求國發會、經濟部及農委會堅決反對此案,捍衛台灣弱勢產業。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還原2014年審查自由經濟示範區時,民進黨採取強力杯葛導致法案無法實質審查的狀況。
- 引用陳菊及賴清德市長當年曾支持自經區的言論,質疑現任政府的立場轉變。
- 批評政府執政3年未在國際貿易上交出實質成績,並將自經區與中美貿易劃上等號是莫名其妙。
- 呼籲有良心的民進黨委員共同為台灣經濟努力,不應因政黨立場而反對有利台灣的法案。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提醒行政部門應針對自經區條例,補齊上一屆政府未完成的完整評估,特別是其對台灣產業、勞工、農民、健保及醫療體系的衝擊,並以數字說服社會。
- 認為行政部門提出的說帖過於單薄,應重新做一次完整的評估,展現負責任的態度。
- 強調討論公共政策應就事論事,拿出具體數字,而非空洞詞彙。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抗議國發會主委陳美伶未請假缺席上午會議,認為是對國會的藐視,要求主委應親自說明政策立場。
- 批評經濟部沈部長的報告過於簡短且立場保守,認為其推卸責任,未展現部長應有的擔當。
- 指出台灣因政治因素導致區域經濟整合成果不彰,因此應思考成立自由經濟貿易特區作為出路。
- 質疑國發會主委自稱台灣經濟自由度全球第10名,但民眾無感,且其他評比數據顯示台灣在金融、貿易、投資自由度排名不高。
- 主張應拋開政治因素,透過討論讓自經區的真理越辯越明,探討對台灣經濟最有利的方式。
蘇治芬 立法委員
- 認同經濟部沈部長對自經區的保留看法,認為台灣經濟自由度已高,應推動全國適用政策而非區域限制。
- 擔憂大陸農產品進入台灣將衝擊國內農業,認為自經區概念如同「法規的大違建」。
- 質疑國民黨委員急於此時推出自經區的原因,並引用勞陣新聞稿,指出自經區有「圖利財團、全國自盡、淪為中國產品洗白加工島」三大害。
- 強調台灣應發展五加二產業,並利用中美貿易戰契機吸引台商回流,創造新的經濟時代。
相關人員回應
鄭貞茂 國發會副主任委員
- 澄清本次草案主管機關為經濟部而非國發會,因此主委特地交代由其出席。
- 表示國發會的報告代表國發會的意見。
沈榮津 經濟部部長
- 說明經濟部在自經區條例中主要負責後段審核特區資格條件,前端條例訂定則尊重國會。
- 回應日本核災區食品問題應以國人健康為第一考量,並配合行政院食安辦與衛福部處理。
- 指出台商回台投資方案已核定30案,帶動1200億元投資及1萬0500個就業機會,改善低薪問題。
- 認為世界銀行研究及日韓經驗顯示經濟特區成效有限,不一定能提升國家長期競爭力。
- 強調產地證明有其標準,但中美貿易戰後美國對認定標準有新想法,需嚴肅面對「洗產地」疑慮。
- 同意委員擔憂大陸農產品進來會對國內農產品造成衝擊。
- 同意自經區概念如同「法規的大違建」,並指出推動自經區恐被美國盯上補貼問題,不利台灣。
- 表示目前衝投資、衝建設即可解決眼前問題,台商回流已展現成效,年底前預計有80家廠商回台投資。
陳美伶 國發會主任委員
- 說明現階段台灣已無推動經濟特區的需要,因好的政策應全國適用,且經濟特區成效有限不符數位經濟趨勢。
- 指出台灣已推動463項法規鬆綁,經濟自由度在世界排名第10,比日韓更自由。
- 回應行動支付可繳罰單,但政府政策目標為協助手續費部分,不含罰單,將釐清政策並向院長報告。
- 表示科學園區仍需增加是因土地需求及製造業群聚效應,不與全國適用原則衝突。
- 同意自由化、國際化、前瞻性等概念,但認為應以全國性措施推動,而非侷限特區。
- 說明安平港已納入自由貿易港區,過去爭取自經區是因當時港區未被列入。
- 表示自經區條例內容多為空白授權,且對農業、勞工等衝擊評估不足,難以通過。
- 強調國發會努力成果,如法規鬆綁及五加二產業創新計畫,已獲得國際肯定。
管道一 台糖公司總經理
- 解釋台糖的土地出售或設定地上權利益計入業外,不計入績效獎金,年終獎金發放是依照行政院、經濟部制度運作。
- 說明4.4個月是公司總額,並非齊頭式發放,公司有與工會協商發放程序。
彭英偉 財政部關務署副署長
- 表示已注意到網路平台蝦皮購物販售中國豬肉製品問題,並已要求業者下架。
- 承諾將回去再查證並處理網路販售中國豬肉製品問題。
蔡昇甫 農委會企劃處處長
- 說明管制830項農產品是為保護國內小農經濟。
- 指出自由貿易經濟特區條例草案第九條第二項提到製造或加工之農產品輸往國內課稅區時,應經中央農業主管機關核准或課稅。
- 擔憂特區開放進口原料免稅恐造成疑慮,且若包含中國農產品,恐對台灣小農經濟產生負面影響。
- 強調農委會立場是希望農產品能外銷,對國外進口農產品應有一定程度限制,以保護國內小農。
陳清茂 內政部營建署建管組科長
- 說明違建處理依照都市計畫法及建築法規定,違反者有相關罰則處理。
張銘斌 經濟部投審會執行秘書
- 說明南海控股案目前文化部及外交部尚未回覆意見,金管會已回覆。
- 表示金管會回覆內容僅提及金流部分要依洗錢防制法規定辦理,未明確認定是否為中資。
黃文谷 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處長
- 表示就其認知,在環境不同情況下會有不同意見,因條文未進入實質討論,無法表達意見。
相關後續
- 登記發言委員尚未發言者,另定期繼續詢答。
- 委員趙正宇、蘇震清、李彥秀、吳志揚、洪宗熠、高潞‧以用‧巴魕剌、賴瑞隆、李俊俋、沈智慧、林為洲、邱議瑩、林岱樺、柯呈枋及陳亭妃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書面質詢和未及答復部分,請相關單位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並副知本會。
- 經濟委員會所列之主管機關及相關部會,針對草案條文內容如有不同意見或建議修正條文,於1週內提出相關資料,送經濟、財政、內政三個委員會委員及立法院各黨團,供聯席會進行逐條討論前的參考。
- 本日議程所列討論事項另定期繼續審查。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84101
- 卷/期/冊
- 108/41/1
- 發布日期
- 2019-05-09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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