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委員會審查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聚焦慢車管理與交通安全
交通委員會會議日期:2019-04-17
LawTrace 法律歷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
立法院交通委員會審查多項「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主要聚焦於電動自行車改裝、安全帽配戴、納管與罰則,以及自行車附載幼童規範。會議中委員們也廣泛質詢交通部關於馬自達汽車召回、蘇花公路大貨車通行、交通違規電子支付手續費、台鐵月台安全及偏鄉交通改善等議題。交通部對多數修正方向表示認同,並承諾將就相關問題進行研議與改善,部分提案將擇期繼續審查或送院會協商。
討論事項一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併案審查) (討論事項第一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併案審查多項「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核心議題涵蓋電動自行車及電動輔助自行車的擅自改裝、超速問題與罰鍰額度,強制配戴安全帽的規範,以及腳踏自行車附載幼童的年齡、體重限制與安全座椅使用規定。
- 此外,質詢內容亦廣泛觸及交通行政管理與基礎建設,包括馬自達車輛召回瑕疵處理、交通違規罰單電子支付手續費歸屬、公路總局監理服務滿意度、阿里山觀光大道納編省道、嘉義山區道路大中巴禁行、大埔鄉驗車服務、大貨車駕駛年齡與過磅、蘇花公路大貨車通行限制、機車駕訓班強制性、Uber與租賃車管理、牌照稅繳納便利性、智慧運輸系統發展及台鐵月台安全等議題。
相關爭議
- 電動自行車改裝與罰則衡平性:委員指出電動自行車改裝容易且超速普遍,現行罰則嚇阻力不足,提案提高罰鍰。交通部雖認同,但警政署反映取締困難且現行罰鍰過低導致行政執行成本高於罰款。
- 電動自行車納管與便利性衝突:委員建議電動自行車應掛牌、納保並考筆試,以加強管理與事故追查。交通部表示正在研究中,但需考量民眾便利性與額外負擔的平衡。
- 馬自達召回事件處理與消費者權益:委員質疑交通部對馬自達汽車召回事件的處理立場偏向車商,且第二次召回改正方案仍以軟體解決硬體瑕疵,恐影響動力,要求交通部硬起來承諾若二次召回無效則要求更換引擎。
- 蘇花公路大貨車通行限制與產業衝擊:委員反映蘇花公路長期禁止12.2米以上大貨車通行,對花蓮貨運及農產品運輸造成巨大成本與產業發展困境,質疑政府未積極改善路廊或提供替代方案。
- 台鐵月台與車廂落差問題:委員指出台鐵月台與車廂間距及高低落差導致多起受傷事件,批評台鐵設計不良且長期未解決,並質疑台中火車站班次調整影響市民交通權益。
- 機車考照強制駕訓班:交通部研議未來強制機車考照前須上駕訓班,委員雖支持鼓勵性措施,但擔憂強制性規定將造成機車族額外負擔。
- Uber與租賃車管理:交通部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針對Uber與租賃車合作模式進行規範,引發租賃車業者反彈,認為新規定過於嚴苛且影響生計。
立法委員發言
林俊憲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法遏止電動自行車擅自改裝,建議處以 900 元至 1,800 元罰鍰。
- 提案強制電動自行車駕駛配戴安全帽,建議處以 300 元罰鍰。
- 指出電動自行車數量快速增加,事故案件也大量增加,交通部腳步明顯太慢。
- 質疑交通違規罰單電子支付手續費應由繳款人自付的政策。
- 強調電動自行車改裝普遍且罰則過低,無法嚇阻違規行為。
余宛如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76 條,建議明訂自行車附載幼童規範,限制幼童 7 歲以下或 20 公斤以下,騎乘者須 18 歲以上。
- 建議兒童單車座椅應符合國家標準檢驗規格,以確保安全及權益。
鄭寶清 立法委員
- 指出電動自行車改裝後時速可達 40 公里以上,事故案件逐年快速增加,要求交通部加快研議納管措施,例如強制掛牌。
- 建議電動自行車駕駛應考筆試,瞭解交通號誌。
- 關切 MAZDA 汽車召回後仍有降速問題,要求車安中心負起責任。
- 質疑公路總局監理所滿意度大幅下跌,要求改善窗口服務效率和廁所清潔。
李昆澤 立法委員
- 要求交通部明確說明交通違規罰單電子支付手續費由民眾自付的政策。
- 指出電動自行車事故率持續升高,要求交通部加強安全宣導,並研議掛牌納保政策。
- 建議電動自行車超速應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12 條重罰。
- 要求交通部加速訂定親子自行車整車安全標準。
顏寬恒 立法委員
- 質疑 MAZDA 汽車第二次召回後,若問題仍無法改善,交通部是否會為車主向日本原廠提出索賠或車輛回收賠償。
- 要求交通部保證納管慢車不增加人民額外負擔,並明確電動自行車應配戴自行車船型安全帽。
- 強調違法改裝電動自行車應嚴加取締,並建議檢討開車滑手機罰則,思考更科學的取締方式。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建議將阿里山觀光大道(台 18 線替代道路)列入省道,由交通部主導建設,解決嘉義縣政府配合款不足問題。
- 要求檢討嘉義山區 166、162 甲、169 線道路禁止大中巴通行的不合理規定,建議改為補強改善危險路段。
- 反映大埔鄉山路速限從 50 公里降至 30 公里不合理,要求檢討。
- 建議大埔鄉應提供定期驗車服務或與民營修護廠合作,解決居民驗車不便問題。
陳素月 立法委員
- 關切電動自行車肇事率提高,指出改裝超速是主要原因,建議從源頭遏止改裝。
- 建議加強電動自行車審驗合格標章的辨識度,以利執法。
- 建議檢討大貨車駕駛人年齡限制(65 歲),考慮延長至 68 歲並加強健檢,以符合高齡化社會現實。
- 反映大貨車回程空車載棧板仍被要求過磅問題,建議彈性處理。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質疑蘇花公路長期禁止 12.2 米以上大貨車通行的必要性,指出對花蓮貨運進出造成困擾與高成本。
- 要求交通部重新評估蘇花公路路廊安全性,並提出除禁止通行外的替代方案,例如藍色公路或鐵路運輸,以協助地方產業發展。
- 要求交通部盤點蘇花公路對大型貨車仍有安全疑慮的彎道數量及改善進度。
柯呈枋 立法委員
- 指出機車、老人、酒駕是道路上三大肇事族群。
- 強調電動自行車與電動機車在外觀上易混淆,執法單位應研議從車輛管理方面思考,並加強宣導。
- 關切外籍移工騎乘電動自行車改裝超速問題,要求交通部提出完善管理辦法或機制,並評估對觀光產業的衝擊。
許淑華 立法委員
- 肯定交通部支持人力為主、電力為輔的慢車發展。
- 指出電動自行車事故率攀升,但交通部尚未提出明確修法版本,且未嚴格執行法規。
- 建議從改裝廠等源頭管控電動自行車改裝問題,而非僅針對使用者攔檢。
- 質疑電動滑板車等動力運動休閒器材的法規模糊地帶,要求政府明確規範是否可上路或嚴格執法。
- 指出警政署與公路總局提供的慢車取締數據兜不攏,顯示政府對慢車取締不夠重視。
陳歐珀 立法委員
- 支持機車考照前上駕訓班的鼓勵性補助政策,但反對未來強制性規定,避免增加機車族負擔。
- 關切交通部預告修正「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要求明確規範 Uber 與租賃車合作模式,避免影響原有租賃業者生計。
- 質疑牌照稅繳納通路不便,要求交通部瞭解郵局不代收及便利商店代收金額限制的原因。
- 要求交通部提供智慧運輸系統在宜蘭廊道、花東偏鄉及都市生活圈等育成基地的具體進度與成效評估資料。
- 建議交通部持續編列預算,支持偏鄉地區觀光巴士及公共運輸路線的補貼與新車購置。
沈智慧 立法委員
- 質疑台鐵月台與車廂間距及高低落差導致多起受傷事件,批評台鐵設計不良且長期未解決。
- 抨擊台鐵對台中市山線減班、海線站站停的班次調整方案,認為無法滿足台中市民交通需求,要求明確解決時程。
- 批評交通部對普悠瑪事件前局長的懲處過輕,僅記過對已退休者無實質影響,要求部長重新考慮其職務。
陳雪生 立法委員
- 要求交通部追蹤馬祖 4,500 噸船案的預算編列與執行進度。
- 關切電動自行車超速取締困難及無車牌問題,要求交通部研議更具可行性的執法與管理方式,並處理外籍移工罰款收取問題。
- 強調 Uber 與租賃車及計程車之間的爭議,要求交通部召開公聽會,在維持良性競爭前提下,確保各方權益與消費者安全。
- 關切南北竿跨海大橋綜合計畫案的核定與後續規劃進度,要求加快實踐。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質疑普悠瑪事件懲處報告中,三位前局長僅記過處分過輕,要求交通部說明對范植谷、周永暉職務調整的具體處理。
- 抨擊交通部對馬自達召回事件處理不公,記者會淪為車商背書,未替車主發聲。
- 指出馬自達引擎硬體瑕疵卻以軟體解決將影響動力,要求交通部承諾若二次召回仍無效,應要求車商更換新引擎。
- 反駁馬自達將問題歸責於臺灣道路使用環境的說法,要求交通部硬起來維護消費者權益。
相關人員回應
王國材 交通部政務次長
- 表示交通部對電動自行車改裝超速、配戴安全帽等修正案樂觀其成,將增訂罰鍰並加強宣導。
- 說明電動自行車掛牌與保險正在研究中,預計半年內提出方向。
- 確認交通違規罰單電子支付手續費將由民眾自付,規費由政府編列預算。
- 承諾將協調公路總局從寬解釋,研究阿里山觀光大道納編省道的可行性,並於 2 週內給予明確答覆。
- 表示將請運輸研究所研究大貨車駕駛年齡限制放寬至 68 歲並加強健檢的可行性。
- 承諾會與警政署研究大貨車回程空車過磅問題的執法彈性。
- 表示蘇花公路大貨車通行問題將請公路總局檢視危險路段,並研議在交通管制下有條件開放或提供替代方案(如藍色公路、鐵路),一個月內提出分析報告。
- 說明智慧運輸系統計畫進度良好,成果涵蓋運輸走廊、偏鄉及公共運輸效能提升,並提供各地交控中心補助。
- 承諾持續支持偏鄉觀光巴士的路線補貼及新車購置。
- 承認台鐵月台與車廂落差問題,表示新車廂已朝無階化方向改善,並將研究台中山海線班次調度問題。
- 確認馬祖 4,500 噸船案已獲國發會審查通過,航港局已編列明年預算。
- 表示普悠瑪事件懲處報告已送行政院核定,三位前局長處罰已加重,但對退休者無實質影響,周永暉局長目前無調整計畫。
- 說明交通部正研擬對改裝業者處以三年內不得申請安全檢測及型式安全審驗業務的預告法令,以加強源頭管理。
- 表示電動滑板車等動力運動休閒器材目前法規限制不能上路,運研所正研究局部性放寬可能性。
陳文瑞 交通部路政司司長
- 認同修正慢車定義,樂見地方政府發展觀光及管理需要。
- 認同電動自行車未經核准改裝應提高罰鍰並限期改正,但建議考量罰鍰額度衡平性。
- 認同增訂電動輔助自行車及電動自行車擅自變更電子控制裝置致超速的處罰規定,但建議考量罰鍰額度衡平性。
- 認同增訂駕駛電動自行車未戴安全帽的處罰規定,但建議考量罰鍰額度衡平性。
- 認同開放腳踏自行車附載幼童,並建議將電動輔助自行車納入,明訂駕駛人年齡、幼童年齡體重限制及兒童座椅使用規定,並授權子法訂定檢驗方式。
- 說明馬自達召回事件後,交通部將於下週確認第二次召回改正計畫,並提前與車主、車商開會,確保計畫有效性,不排除更換引擎。
周維果 財團法人車安中心執行長
- 說明 MAZDA 汽車召回事件,第一次召回因檢測方法有遺漏,車廠將於 5 月 8 日進行第二次召回。
- 承認 MAZDA 車輛動力速度確實會降低,並表示改善對策包含軟體更新與硬體更換,必要時會更換引擎。
- 強調車輛設計必須預先考慮各種使用環境,不接受車商將問題歸責於臺灣道路環境的說法。
- 說明電動自行車鐵牌尺寸與機車號牌相近,辨識上沒有問題;電動輔助自行車標章較小,但其交通危害相對較低。
陳彥伯 交通部公路總局局長
- 表示公路總局會檢討監理所滿意度下跌問題,尤其針對新推措施的民眾理解與接受度。
- 承諾縮短窗口服務等待時間,嚴格要求 SOP 執行。
- 說明阿里山觀光大道納編省道不符公路法規定,但會與交通部討論從寬解釋。
- 說明嘉義山區道路禁行大中巴是依交通部準則,縣市政府篩選後禁行,承諾與縣政府討論開放部分路段。
- 承諾瞭解大埔鄉山路速限改為 30 公里問題,並研究大埔鄉定期驗車服務或與民營修護廠合作方案,2 週內提出結果。
- 說明蘇花路廊 12.2 米以上大貨車禁止通行是考量道路線形限制,公路總局正研究有條件開放可行性,並盤點彎道改善狀況。
- 表示機車考照前上駕訓班目前為鼓勵性質,非強制性,正在研究中。
- 說明公路總局已與計程車及租賃業者召開多次會議,將秉持分業管理原則,確保各方權益與消費者安全,並將準備周延資料以供公聽會討論。
- 說明南北竿跨海大橋綜合計畫案已獲行政院核覆,將依生活圈補助要點辦理,並加快後續規劃與公告進度。
張鳳輝 內政部警政署組長
- 說明電動自行車改裝超速在取締上有困難,因其罰鍰較低且行政執行成本高,建議檢討慢車章節罰鍰結構。
- 提供 107 年電動自行車肇事案件數據為 2,330 件,死亡 10 人,受傷 3,292 人。
相關後續
- 本日討論事項第一案「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草案等 7 案,另擇期繼續審查。
- 委員所提修正動議 3 件,於逐條審查時進行處理。
- 交通部應就委員質詢中要求提供之書面資料或未及答復部分,儘速以書面答復。
- 交通部承諾半年內提出電動自行車納牌與保險研究結果。
- 交通部承諾 2 週內針對阿里山觀光大道納編省道議題與公路總局進行討論。
- 交通部承諾 2 週內針對大埔鄉驗車服務問題提供結果。
- 交通部承諾一個月內提出蘇花公路 12.2 米以上大型車輛通行替代方案及路段檢視分析報告。
- 交通部承諾將與警政署研究開車滑手機的科學取締方式。
討論事項二
審查人民請願案 1 案 (討論事項第二案)
核心議題
中華民國汽車運輸業駕駛員全國總工會請願,建議修正「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60 條第 1 項,將不聽制止或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者的處罰金額,比照「拒絕酒測」罰鍰 9 萬元。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王國材 交通部政務次長
- 建議人民請願案不納入議案,因上次酒駕相關條文已三讀通過。
相關後續
人民請願案不成為議案,依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 67 條規定,送由程序委員會報請院會存查,並通知請願人。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84201
- 卷/期/冊
- 108/42/1
- 發布日期
- 2019-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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