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福部業務報告與多項法案預算審查:聚焦勞基法、職安法、醫療爭議、托育虐童與健保議題
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日期:2019-04-24
本次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會議,主要審查勞動基準法與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聽取衛生福利部業務報告及進行總預算解凍專案報告。會議中,委員們就護理人員職責與權益、托嬰中心虐童事件、健保財務永續性、偏鄉醫療資源、預立醫療諮商費用、食品與傳染病假訊息散播等議題提出質詢。多項勞動相關法案修正案及預算解凍案獲通過,部分法案送黨團協商,並要求衛福部針對多項議題進行檢討與書面報告。
討論事項一
審查「勞動基準法第二條、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及「勞動基準法增訂第二十二條之一條文草案」案 (討論事項一)
核心議題
本次審查主要針對勞動基準法中勞工、雇主、工資、勞動契約等定義的明確化,以及派遣勞工工資積欠時要派單位的給付責任進行修正。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吳玉琴 立法委員
- 說明勞動基準法修正提案旨趣。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說明勞動基準法修正提案旨趣。
相關人員回應
許銘春 勞動部部長
- 列席說明勞動基準法修正草案。
王佳玉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組編人力處專門委員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
相關後續
- 勞動基準法第二條修正動議、第九條修正動議及增訂第二十二條之一修正動議均獲通過。
- 審查完竣,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時,由劉召集委員建國補充說明,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討論事項二
審查「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條條文修正草案」及「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十八條之一及第四十五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討論事項二)
核心議題
本次審查主要針對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三條及第六條條文進行修正,以強化職業安全衛生規範。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吳玉琴 立法委員
- 說明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提案旨趣。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說明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提案旨趣。
相關人員回應
許銘春 勞動部部長
- 列席說明職業安全衛生法修正草案。
王佳玉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組編人力處專門委員
- 即席答復委員質詢。
相關後續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一案至第三案審查完竣,第三條照案通過,第六條照委員劉建國等17人提案通過。
- 併案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時,由劉召集委員建國補充說明,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 職業安全衛生法第四案另擇期繼續審查。
討論事項三
邀請衛生福利部部長列席報告業務概況,並備質詢;處理中華民國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衛生福利部主管預算(公務預算)解凍書面報告案62案及專案報告案13案;處理中華民國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衛生福利部主管預算(基金預算)解凍專案報告案2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增訂第四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案;審查行政院函請審議「傳染病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核心議題
- 衛福部就107年下半年重要工作推動情形及未來工作重點進行報告,涵蓋婦幼健康、食藥防疫、高齡長照、醫療環境改善、社安網絡、衛科研與國際參與等面向。
- 委員們就多項衛福部主管預算解凍案及法案修正草案進行質詢,議題聚焦於醫療事故責任歸屬、托育服務品質、健保財務永續、偏鄉醫療、預立醫療諮商推廣、新住民健保權益及食安/傳染病假訊息防治等。
相關爭議
- 護理人員兼任防火管理人責任爭議:多位委員質疑護理人員在臺北醫院大火事件中被起訴,認為其身兼防火管理人不合理且超出專業範圍,要求衛福部檢討並給予法律協助。部長陳時中表示支持護理人員清白,並承諾檢討護理人員擔任防火管理人的適任性及賦予醫院對違規行為的強制力。
- 托嬰中心虐童事件與準公共化政策:王育敏委員及黃國昌委員針對多起甲等托嬰中心虐童事件,質疑評鑑機制失靈及準公共化政策的監督強度不足,要求衛福部澈查連鎖托嬰中心並調整政策。部長承諾會加強監管,從嚴審查資格,並對連鎖托嬰中心進行全面澈查。
- 健保財務永續性與藥價政策:徐志榮委員關切健保可能破產、費率調漲及藥價差問題,建議公部門集中採購藥品。部長陳時中強調健保不會破產,但未來有調費率可能性,並表示將研議學名藥政策以有效運用資源。
- 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費用與推廣:劉建國委員及黃秀芳委員質疑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費用過高,希望健保能支付或比照四癌篩檢免費,並關切推廣成效。部長回應健保給付需考量法規,但會研究推動效益,並檢討收費透明化。
- 新住民懷孕婦女健保納保問題:林麗蟬委員呼籲衛福部應評估修法,讓懷孕新住民能立即納保,而非僅仰賴新住民發展基金補助,並批評衛福部推卸責任。部長陳時中表示願意提案並協助健康照護,但強調經費來源應由新住民基金負責,並同意評估修法。
- 偏鄉醫療人力不足:陳瑩委員及陳曼麗委員指出偏鄉衛生所醫師荒問題,要求衛福部提出長期解決方案。部長陳時中表示將協調醫院支援,並規劃長期培育在地醫師及增加留任誘因。
- HPV疫苗救濟上訴與基金制度:林淑芬委員呼籲衛福部不應上訴HPV疫苗救濟訴訟案,並質疑疫苗救濟基金規模過小、審查門檻過高。部長陳時中表示個人傾向不上訴,並同意檢討基金徵收及審查流程。
立法委員發言
邱泰源 立法委員
- 關切護理人員在醫療過程中的責任壓力,強調應體諒醫病關係,不應將所有責任歸咎於難以控制的結果。
- 質疑特管辦法對於特定醫療技術的管理目的,特別是異體細胞治療的未納入,擔憂延誤重症病人治療時程。
- 要求衛福部檢討特管辦法,一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說明是否周全覆蓋所有需救治病人,並釐清費用收取方式。
- 批評長照醫師意見書被診斷書替代的做法,認為診斷書資訊不足,不利長照服務提供,要求衛福部一個月內調整施行細則。
李彥秀 立法委員
- 無法接受臺北醫院大火事件中,護理長及護理人員被起訴的結果,要求衛福部給予訴訟協助,並釐清護理人員是否應負責病房用電安全檢查。
- 質疑醫院評鑑將護理人員指定為防火管理人不合理,要求衛福部一個月內盤點部立醫院內規,調整護理人員業務範圍。
- 要求衛福部針對公立醫院鬆綁員額後,醫事人員比例調整應提出時間表,避免人員過勞。
吳玉琴 立法委員
- 關切醫院共聘照顧制度的推動模式與健保納入後的財務影響,質疑健保署估算金額,並要求健保署重新評估納入健保給付的可能性。
- 呼籲衛福部應加強部立醫院試辦共聘制度,以起示範作用。
- 追蹤居家醫療服務推動成效與困難,肯定新計畫納入藥師、中醫及夜間/假日加成,並要求衛福部提供核定計畫資料。
陳靜敏 立法委員
- 強烈聲援臺北醫院大火事件中被起訴的護理人員,質疑檢察官起訴理由及護理人員兼任防火管理人的專業性與合理性。
- 指出護理人員僅受12小時訓練卻需負責消防安全檢查,與消防專業人員訓練時數懸殊,要求衛福部將防火管理人職責回歸專業人員。
- 要求部長承諾未來防火管理人無須由護理人員兼任,並支持護理人員清白,不以事後結果論斷其已盡責的職務。
王育敏 立法委員
- 質疑評鑑甲等托嬰中心頻傳虐童事件,要求衛福部檢討評鑑機制及準公共化政策的監督管理機制,並針對涉事托嬰中心提出檢討報告。
- 指出公共托育服務量能不足,呼籲衛福部應雙軌並進,鼓勵地方政府同時設立收托人數較多的公共托育中心,而非僅推動小型化家園。
- 要求衛福部一個月內提出檢討報告,說明如何調整獎勵措施,鼓勵地方政府設立公共托育中心以滿足托育需求。
徐志榮 立法委員
- 關切健保財務狀況,指出健保支出逐年成長且入不敷出,詢問健保破產時程及費率調整可能性。
- 建議公部門可考慮成立聯合採購部門,以降低中小型醫院藥品採購成本,減少健保支出。
- 要求衛福部考量苗栗地區醫院升級為區域醫院後,門診減量計算基準應更公平,建議以升格2至3年後的平均數計算。
蔣萬安 立法委員
- 認為臺北醫院大火事件中,兩名基層護理人員不應負起15條人命的刑事責任,要求衛福部全力協助辯護。
- 質疑護理人員兼任防火管理人的不適合性,認為此為「便宜行事」,要求衛福部一個月內檢討此現象,並賦予醫院對違規攜帶物品的強制力。
- 關切醫院人力不足問題,呼籲衛福部應朝三班護病比入法的方向規劃,以全面提升醫療安全。
陳瑩 立法委員
- 要求衛福部與交通部溝通,為花東地區北上化療的重症病患及其家屬保留交通座位,並於2週內報告進度。
- 指出偏鄉衛生所醫師荒問題,特別是臺東長濱鄉衛生所無醫師看診,要求衛福部提出短期支援與長期解決方案,並於3個月內提出完整方案。
- 針對內湖托嬰中心虐童致死案,質疑行政處罰過輕,要求檢討現行法規是否應讓惡性機構從此消失,並建立衛福部與教育部間的連動機制,對不適任負責人連帶處分。
林淑芬 立法委員
- 呼籲衛福部不應再上訴HPV疫苗救濟訴訟案,強調疫苗救濟應從寬認定,不應過度要求因果關係證明。
- 質疑醫策會鑑定報告在無就醫紀錄下斷定個案與幼年型關節炎有關,要求檢討鑑定嚴苛性。
- 批評疫苗不良反應救濟基金規模過小、徵收標準不合理,導致審查門檻嚴苛,要求衛福部檢討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
- 指出疫苗不良反應通報介面不友善,民眾自行通報比例低,要求衛福部改善通報系統介面,提高可近性。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建議衛福部應借鏡美日韓經驗,積極推動學名藥政策,包括修改藥價保護規定、將學名藥使用率納入醫院評鑑、鼓勵公立醫院使用國產學名藥,並加強宣導醫師與民眾對學名藥的信心。
- 質疑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費用過高,建議比照四癌篩檢免費,以降低民眾參與門檻。
- 質詢疾管署IGRA試劑採購數量與價格,擔憂採購價高於民間,要求盡快提供詳細數據。
黃秀芳 立法委員
- 建議將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費用納入健保支付,每人一生一次,以減少不必要的醫療浪費並提升民眾接受度。
- 關切中醫納入長照系統的進度與角色,建議中醫應在居家、社區、機構等各層面發揮更大作用,並與西醫相互配合。
洪慈庸 立法委員
- 持續追蹤后里地區戴奧辛重金屬污染對居民健康的影響,批評國健署拖延資料勾稽與研究進度,要求衛福部承諾加速處理,並提出明確的研究規劃。
- 要求國健署針對既有環保署、中科及市府的相關資料進行勾稽與初探性分析,並明確說明後續研究規劃。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憤怒譴責內湖托嬰中心虐童致死案,指出該機構慣常以身體壓制方式逼迫幼童,並質疑其連鎖事業體在事發後竄改網頁資訊意圖掩蓋事實。
- 要求衛福部立即全面澈查該連鎖托嬰中心在全國各地的分店,確認是否有系統性問題,並檢討其準公共化托育資格。
- 追溯2013年汐止分店關閉事件,要求衛福部澈查當年有無縱放業者、未揭露資訊或未全面清查情事,避免悲劇重演。
陳曼麗 立法委員
- 關切衛福部大樓在地震後天花板塌陷問題,質疑結構安全與裝潢品質,建議擴大災防演練並再次檢驗安全結構。
- 持續關切偏鄉醫療人力不足問題,建議衛福部增加留任誘因,並加速培育在地醫師,以解決長濱鄉等地區的醫師荒。
- 指出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收費標準混亂,要求衛福部透明化收費資訊,並研議統一收費標準,同時協助試辦計畫參與者重新登錄。
鍾孔炤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福部轄下5家公立醫院取消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服務,特別是金門、澎湖地區,要求衛福會了解原因並提出對策。
- 關切衛福部在推廣預立醫療決定政策上,從獎勵計畫轉向長照分流機制的政策改變,並詢問診所申請成為諮商機構的「特殊專長」具體定義與訓練課程。
- 指出離島、山地及偏遠地區ACP醫療機構窗口不足,要求衛福部提供詳細的落實時間點與訓練課程資訊,以提升普及性。
林麗蟬 立法委員
- 持續要求衛福部評估修法,讓懷孕新住民能立即納保,指出現行外籍移工可立即納保而新住民需等待半年的不公平性。
- 批評衛福部在處理新住民健保議題上推卸責任,將經費來源歸咎於新住民基金,強調健康是衛福部的責任,基金補助非永續方案。
- 要求衛福部改善新住民社工學分班的資訊透明度與易讀性,提供簡單的單一窗口或流程圖,方便新住民申請課程。
吳焜裕 立法委員
- 關切食品安全事件受害者(如油症、塑化劑、三聚氰胺)的長期照護與醫療救助不足問題,要求衛福部建立制度與措施,並針對「顧可飛」事件受害者啟動研究計畫。
- 質詢「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增訂第四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中,第四十五條是否能涵蓋假新聞,以及第四十六條之一對「意圖散播」與「故意散播」的罰責區分,建議加重故意散播的罰責。
林靜儀 立法委員
- 肯定健保取消鎖卡是友善弱勢政策,但關切長期旅居國外者利用停復保制度規避健保費問題,要求衛福部修改健保法施行細則第三十七條及第三十九條,以杜絕不公平現象。
- 針對「官員做假牙感染C肝」新聞,要求衛福部澄清,不應將C肝感染直接歸咎於牙科治療,打擊合法牙醫師,並應查明是否為密醫行為。
楊曜 立法委員
- 質疑分級醫療中區域級以上醫院門診減量2%的達成方式,要求健保署研究有多少比例是因關閉門診造成。
- 指出雙向轉診中,下轉轉診單實際就醫率偏低,建議健保署研究民眾未就醫的「黑數」原因,並強調建立家庭醫師制度對落實雙向轉診的重要性。
- 關切澎湖醫事人員養成計畫長期限制五大科,導致離島缺乏其他必要科別醫師,要求衛福部滾動式檢討,以滿足地方多元需求。
相關人員回應
陳時中 衛生福利部部長
- 回應衛福部已提供臺北醫院大火事件中護理人員法律協助與關懷,並支持其清白,承諾檢討護理人員擔任防火管理人的適任性,並研究賦予醫院對違規行為的強制力。
- 針對托嬰中心虐童事件,承諾會加強監管,從嚴審查準公共化資格,並對連鎖托嬰中心進行全面澈查,加速處理,給社會大眾交代。
- 說明健保設有收支連動機制,不會破產,但未來可能有調費率需求;承諾將學名藥推動建議交由專家討論,以確保藥效與有效運用資源。
- 回應預立醫療諮商費用問題,指出有免費名額與低收入戶減免,但健保給付需考量法規,承諾研究推動效益及收費透明化。
- 同意與交通部溝通,為花東重症病患北上就醫交通提供協助,並於2週內報告。
- 承諾衛福部會處理偏鄉衛生所醫師荒問題,協調醫院支援,並於3個月內提出長期規劃。
- 同意修法評估新住民懷孕婦女健保納保議題,並願意由衛福部提案,但強調經費來源仍需由新住民基金負責。
- 同意針對食品安全受害者,尤其是「顧可飛」事件,啟動研究計畫以長期追蹤健康影響。
- 說明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與傳染病防治法修正案旨在遏止假訊息散播,強調故意散播者將受罰,並同意檢討條文涵蓋範圍與罰責區分。
- 表示健保施行細則的停復保制度應限縮,但修改可能涉及母法,承諾將再研究。
- 提醒新聞報導C肝感染應謹慎,不應直接連結牙科治療,強調牙科消毒已進步,並承諾查明不法行為。
石崇良 衛生福利部醫事司司長
- 解釋特管辦法是針對新興醫療技術在安全性、風險性及療效性確認前的階段性控管,不包含醫材結合部分,目前開放自體細胞治療。
- 說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費用因客製化而需分段收費,由部內委員會審查核定。
- 回應偏鄉醫療人力問題,表示中期計畫已增加公費生名額,並以獎金留任現職人員;短期則透過醫院支援。
- 說明診所申請預立醫療照護諮商機構需具備「特殊專長」,意指受過相關訓練,目前正在對各區進行說明與徵求。
簡慧娟 衛生福利部社家署署長
- 回應托嬰中心虐童事件,表示已發公文要求地方政府加強輔導查核,但尚未收到訪查報告,承諾將整理報告送交委員會。
- 說明準公共化托育目前可提供6.8萬多個收托名額,覆蓋率已達12.33%,目標在110年達18%至20%。
蔡淑鈴 衛生福利部健保署副署長
- 估算共聘照顧制度若納入健保,所有急性病房需200多億元經費,並說明健保不給付照顧服務輔助人力是因其不屬醫事人員。
- 報告居家醫療服務現況,有2,420家院所參與,照顧4.5萬人,並說明新計畫將強化整合照護、用藥整合,並提供夜間與例假日緊急加成。
- 說明健保署自107年6月起針對長期旅居國外欠費保險對象給予鎖卡,暫停健保就醫,但補繳欠費後即可恢復使用。
周志浩 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署長
- 回應HPV疫苗救濟基金規模,表示每劑疫苗徵收1.5元,基金規模約2億元,並同意檢討基金徵收及審議辦法。
- 說明IGRA試劑每年採購數十萬劑,每劑價格約上千元,承諾將提供正確數據。
- 說明傳染病防治法修正案旨在調高散播傳染病謠言或不實訊息的罰金,以收警惕效用,並將學術機構併罰規定調整為彈性處分。
黃怡超 衛生福利部中醫藥司司長
- 說明中醫藥司自104年起推動中醫參與長期照顧服務模式研究計畫,目前成果良好,正評估作為政策參考。
王英偉 衛生福利部國健署署長
- 回應后里地區戴奧辛污染問題,表示已召開兩次會議,專家會議進行中,但資料勾稽涉及民眾隱私權有困難,承諾會持續努力溝通並做前瞻性研究規劃。
游麗惠 衛生福利部國健署副署長
- 補充說明未來戴奧辛相關資料勾稽將透過民眾同意書處理,解決隱私權問題。
蔡壽 衛生福利部秘書處處長
- 說明衛福部大樓在地震後已請廠商及結構技師巡檢,結構安全無虞,天花板塌陷比例約占2.7%。
相關後續
- 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衛生福利部主管公務預算解凍專案報告案計13案,除第12案保留外,其餘均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
- 107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衛生福利部主管基金預算解凍專案報告案計2案,均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
- 行政院函請審議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增訂第四十六條之一條文草案審查完畢,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本案須交由黨團協商。
- 行政院函請審議傳染病防治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本案須交由黨團協商。
- 針對邱泰源委員所提關於醫師意見書的附帶決議,衛福部醫事司表示遵照辦理,要求衛福部一個月內提出如何調整相關施行細則的實際作為,並向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84401
- 卷/期/冊
- 108/44/1
- 發布日期
- 2019-05-15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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