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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假訊息心戰因應對策與國安議題質詢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日期:2019-05-02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本次會議主要聚焦於中國對臺假訊息心戰的因應對策,國安局、陸委會等單位報告中共認知作戰模式與威脅,並備受委員質詢。討論涵蓋假訊息傳播樣態、現行法規漏洞、跨部會協調困境及經濟間諜行為防堵,同時處理僑務委員會多項預算凍結案及一項關於企業社會責任的臨時提案。會議最終要求相關部會加強因應並提出報告。

討論事項一

邀請相關部會報告「推動『加速投資台灣』之具體措施」並備質詢 (報告事項第二案)

核心議題

邀請僑務委員會、國家發展委員會、經濟部、財政部、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等部會,就其「推動『加速投資台灣』之具體措施」進行報告並接受委員質詢。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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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吳新興 僑務委員會委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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鄭貞茂 國家發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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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美花 經濟部政務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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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清華 財政部常務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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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傳章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 委員所提口頭及書面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本會各委員並副知本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 委員趙天麟、馬文君及江啟臣等3人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討論事項二

處理僑務委員會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決議凍結案 (報告事項第三案)

核心議題

審查僑務委員會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關於「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預算凍結100萬元案,以及「海外青年技訓研習」預算凍結300萬元案。

相關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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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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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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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以上2案報告完竣,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三

處理僑務委員會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決議凍結案 (討論事項)

核心議題

審查僑務委員會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中,共10項業務費及特定項目預算凍結案,涵蓋一般事務費、國內慶典活動接待服務、僑務專案企劃、僑民及僑團聯繫服務與接待、僑務新聞資訊及傳媒服務、僑商經濟業務、海外青年技訓研習、回國升學僑生服務、僑校發展與輔助等項目。

相關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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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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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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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以上10案處理完竣,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四

臨時提案:要求國家發展委員會檢討「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納入企業社會責任

核心議題

  • 要求國家發展委員會協調整合各部會,檢討「歡迎台商回台投資行動方案」,將企業在勞動、環境方面的法遵情形納入審查評核項目,並盤點行政院各部會給予企業行政優惠時對勞動、環境法遵的要求。
  • 研議公私部門發展夥伴關係與策略聯盟方案,以促進企業履踐社會責任,參酌聯合國「商業與人權」及「永續發展目標」框架。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林靜儀 立法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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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欣純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蔡適應 立法委員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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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後續

修正通過。

討論事項五

邀請相關部會報告「中國假訊息心戰之因應對策」並備質詢 (報告事項第二案)

核心議題

  • 國家安全局、大陸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行政院資通安全處、內政部警政署、國防部政治作戰局等單位,就中國對臺灣散播假訊息的心戰策略與因應對策進行報告與質詢。
  • 討論內容涵蓋中共認知作戰的模式、手段、對臺影響、臺灣的防制措施、法制因應、行政作為,以及跨部會協調機制不足等問題。

相關爭議

  • 假訊息定義與政府因應:國安局副局長將與事實不符的訊息定義為假訊息,並承認假訊息已構成國安議題,且現在已是戰爭狀態。然而,對於如何有效防制及跨部會協調的機制,各部會仍存在模糊地帶和推諉現象。
  • 永久機密核定權責爭議:立法委員王定宇質疑國安局將陳文成案等20案列為永久機密的核定權責與依據,認為《國家機密保護法》第七條並未明確規範永久保密的核定層級,且國安局答詢時未能明確指出核定人員。
  • 「同路媒體」點名與資訊公開:國安局副局長提出「同路媒體」概念,指稱部分在臺媒體報導內容、調性與口徑與中國對臺威脅言論相符,但拒絕公開點名具體媒體名稱,引發委員呂玉玲強烈不滿,認為此舉不負責任並帶風向。
  • 中資滲透媒體與網紅:多位委員關切中資透過補助企業、收買網紅及粉絲專頁等方式滲透臺灣媒體與輿論,NCC承認現行法律在追查金流方面存在漏洞,國安局也證實情況嚴重。
  • 跨部會協調機制失能:多位委員批評政府各部會之間在防制假訊息方面缺乏有效協調機制,警政署與國防部之間甚至未互通資訊,導致整體防禦能力不足,國安局承認現有國家安全會議下的協調機制有待加強。
  • 經濟間諜與營業秘密保護:立法委員趙天麟指出中國對臺灣高科技產業進行大規模經濟間諜行為,現行《營業秘密法》定罪率低,提案修法將替境外機構竊取營業秘密定性為經濟間諜行為,並加重刑責,國安局對此表示支持。
  • 紅色媒體滲透法規罰則過輕:立法委員黃國昌質疑陸委會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對媒體收受中共資金販售新聞的行為僅處10萬元至50萬元罰鍰,認為罰則過輕,陸委會則表示將研議檢討,並正向看待防堵紅色媒體滲透的修法。

立法委員發言

王定宇 立法委員

  • 質疑國安局對2020年總統大選維安候選人組數的規劃前後不一,並關切特勤車輛採購。
  • 質疑《國家機密保護法》第十二條永久保密規定的核定權責與依據,特別是陳文成案等20案被列為永久機密的過程,認為第七條並未規範永久保密。
  • 要求國安局明確說明永久機密文件的核定人員,並表示將持續追問。

羅致政 立法委員

  • 對國安局長未出席表達遺憾,強調假訊息是國安議題,且現在已是戰爭狀態,中國已對臺灣發動輿論戰、心理戰、訊息作戰。
  • 質疑NCC在假訊息問題上的報告態度輕描淡寫,認為其因應作為不足。
  • 指出外國人不能買臺灣媒體,但外國資金卻可透過臺灣人購買,造成法律漏洞,應加以彌補。
  • 揭露中國透過收買網紅及粉絲專頁進行滲透,並要求國安局公布掌握的「同路媒體」名單及相關鐵證。
  • 質疑部分媒體社論刊登前需送北京過目,國安局證實有此情資。

陳曼麗 立法委員

  • 指出中國假訊息已無孔不入,不僅影響政治,也影響政策,甚至出現在徵才廣告中要求支持和平統一。
  • 批評NCC管理範圍不及社群軟體及OTT平台,質疑現行管理機制不足以應對假訊息。
  • 強調臺灣是受假訊息危害程度世界第一,建議政府應借鑒德國、法國、英國等國的立法經驗,對網路危害予以懲罰。
  • 呼籲政府加強宣導,以口語化方式公告因應對策與罰則,並建議成立專屬網站,讓民眾能輕易查詢真假訊息。

林昶佐 立法委員

  • 關切國安局資訊組人力不足,要求書面回覆預計補滿人數及時程。
  • 擔憂各部會互踢皮球,缺乏統一整合協調單位來應對中國資訊戰與心理戰。
  • 建議國安局思考如何協調友臺抗中力量,在華文輿論中扮演對抗中共專制的民主觀點角色。
  • 質疑中國旺旺集團領取中國政府高額補助,認為現行法制無法有效管理,應研議修法強制揭露媒體集團金流來源。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強烈要求國安局副局長公開點名其報告中提及的「同路媒體」,認為不公開點名是帶風向、不負責任,並質疑國安局本務工作。
  • 質疑國安局對索羅門群島可能與臺灣斷交的訊息掌握不清,認為國安局的報告是「文字遊戲」,無法安定國家社會。
  • 批評國安局在假消息議題上,對民進黨有利的就澄清,不利的就置之不理,淪為「打手」。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肯定國安局副局長在報告中點出臺灣假消息、假新聞製造對立、挑動民心的現象,認為其負責任。
  • 要求國安局對不實指控或委員說法,若有必要應儘速澄清,不應背黑鍋。
  • 強調臺灣是新聞自由國家,歡迎合法陸媒,但應嚴正以對利用假消息製造社會對立的組織與人員,該立法、依法、制止、提告、澄清。
  • 質疑警政署報告中提及中資購物網站及手機App可能蒐集個資影響投票行為,但國防部政戰局卻未掌握此情資,顯示跨部會協調機制功能不彰。
  • 呼籲各部會應扮演好各自角色,並互通有無,共同抵制假消息、假新聞。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指出中國以國家力量結合企業大規模進行經濟間諜行為,鎖定臺灣高科技產業,造成慘重損失。
  • 揭露《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情報法》要求所有中國企業、公民配合國家情報工作,加劇滲透竊取行為。
  • 批評現行《營業秘密法》對經濟間諜行為定罪率過低,提案修法將替境外機構蒐集營業秘密定性為經濟間諜行為,並加重刑責至無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 主張增列《國家情報工作法》第七條第一項第四款,將關鍵技術產業營業秘密洩漏等情資納入國安局工作項目。
  • 關切IP設在海外的網路恐嚇案件偵辦進度不理想,要求國安局將其列為大選前重點,並向民眾說明防範措施。

吳焜裕 立法委員

  • 強調防堵假訊息是為了維護臺灣自由民主,而非黨派問題。
  • 指出假訊息傳播速度比真消息快6倍,且臺灣民眾缺乏分辨能力,特別是年輕族群。
  • 建議國安單位參考歐盟經驗,進行情境演練,建構SOP,提早偵測挑釁訊息,並要求平台業者3小時內下架。
  • 呼籲國防部政戰局應將網路戰視為戰略一環,不能置身事外,應規劃因應網路戰的防禦攻擊作法,而不僅是傳統輔導或心理戰。

蔡適應 立法委員

  • 批評國安局報告內容不如《天下雜誌》報導,並要求國安局提供臺灣受中國假新聞攻擊的具體統計數字。
  • 同意羅致政政委觀點,認為第一時間攔截假訊息才有效,且解方在平台業者手上,應透過抑制及移除行為,強化媒體平台協力。
  • 質疑政府各部會雖都同意行政院提出的「識假、破假、制假、懲假」四面向防制策略,但在實際執行「制假」時,對於誰負責通知網路平台移除假訊息,權責不清。
  • 要求釐清針對國家安全危害的假訊息,由權責單位通知網路平台移除;針對個人危害的假訊息,由警政署負責,並應第一時間通知平台移除爭議訊息。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指出中國「大外宣」及「銳實力」不僅是商業宣傳,更是主權敵意行為,旨在顛覆他國或削弱他國主權,且臺灣是中國假新聞主要操作目標。
  • 認同中國網軍有民間側翼「水軍」,用於散播假訊息、攻擊臺灣。
  • 質疑臺灣在國安應對假訊息的「偵知、評估、決策、執行」四步驟中,缺乏專責機關統籌指揮,且資通處偏重硬體設施,對假訊息內容偵知不足。
  • 建議參考美國《外國代理人登記法》(FARA)及金流揭露制度,要求外國代理人公開身分、活動和金流資訊,以監管散播假訊息的機構。
  • 呼籲國安局向行政院提議,擴大國土安全會報的偵知範圍至假訊息內容;陸委會及NCC籌措借鑒FARA研擬法規,公開外國代理人在我國的資訊與金流。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要求國安局副局長作為事務官應依法行政,不要有政治立場,並明確說明國內「同路媒體」的數量,而非推托。
  • 高度懷疑國安局介入民進黨初選的網路攻擊,要求國安局副局長明確否認。
  • 質疑國安局對陳文成案及林宅血案等政治檔案堅持不解密,要求明確解密時程,批評國安局答詢推托不及格。
  • 批評國安局帶出「同路媒體」風向卻不點名,是不負責任的行為,並表示將向監察院告發。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質詢國安局對臺海情勢的掌握,包括美國軍艦通過臺海次數、是否有其他國家軍艦通過,以及共機越過中線的目的與影響。
  • 關切索羅門群島與臺灣邦交狀況,質疑國安局掌握情報與外交部是否一致,並詢問美澳是否介入協助穩固邦交。
  • 詢問國安局對中美貿易戰發展的判斷,以及郭台銘關於貿易戰將劃下句點的說法。
  • 批評國安局對臺海情勢的回答過於抽象,並質疑其情報管道是否僅依賴國防部。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質疑警政署報告中,中資購物網站蒐集個資會影響投票行為的推論過於薄弱,認為所有網站都在蒐集個資,不應限制購物自由,要求警政署提出具體作法而非僅示警。
  • 質疑國安局對索羅門群島可能與臺灣斷交的訊息掌握不清,批評國安局作為最高情報指導單位,應提供研析結果供國家領導人判斷,而非推諉給外交部。
  • 再次要求國安局公開點名「同路媒體」,質疑其有證據卻不公開,反而暗示,認為國安局不應淪為「打手」,若有危害國家安全應立即處置。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要求陸委會明確表態不接受「兩岸一中、臺灣是中國一部分、習近平兩制臺灣方案」等主張,並認為持此立場者不適合擔任總統府資政或代表臺灣參與國際會議。
  • 追問國安局關於總統指示了解旺旺中時集團收受中國政府大額補貼的調查結果,批評國安局答詢推托,並指出此問題早已存在。
  • 質疑陸委會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對媒體收受中共資金販售新聞僅處10萬元至50萬元罰鍰過輕,要求陸委會展現修法態度與具體行動。
  • 詢問陸委會與國安局是否贊成修法防堵紅色媒體滲透臺灣,特別是廣電媒體,並要求加速推動。
  • 追問陸委會關於臺灣大學教授兼期交所董事赴中共政府控制企業任職獨董案,質疑陸委會現行公告將中共地方政府與國務院持股分開計算不合理,要求加速檢討修正公告,並承諾1個月內完成修正並決定是否裁罰。

相關人員回應

陳文凡 國家安全局副局長

  • 確認國安局規劃2020年總統大選維安為5組候選人加1組預備。
  • 確認陳文成案等20案於2013年左右被核定為永久機密,但未明確指出核定人員。
  • 確認「誤射熱焰彈」與「蔡英文下令開火」等影片均為與事實不符的假訊息,並同意假訊息只要有人相信就能達到目的。
  • 強調假訊息心戰已是國安議題,且現在已是戰爭狀態,屬於非對稱作戰一環。
  • 證實中國透過收買臺灣網紅及粉絲專頁進行滲透,且情況嚴重。
  • 解釋「同路媒體」是指報導內容、方式、途徑及口吻與中國對臺威脅言論相同的在臺媒體,證實電子、平面、網路媒體均有,但拒絕公開點名。
  • 證實有聽過媒體社論刊登前需送北京過目之傳聞,並掌握相關情資。
  • 說明國安局依法行政,統合情蒐能量,掌握影響國家安全、社會安定資訊,但堅決捍衛言論自由,不會踩紅線。
  • 指出政府需採「全政府」、「全社會」對策,厚實網路防禦能量,強化媒體識讀能力,並尋求國際友邦合作,結合大數據分析技術反制爭議訊息。
  • 否認國安局介入民進黨初選,強調國安局負責中共與境外敵對勢力,不介入國內政黨政治。
  • 說明國安局將優先審查陳文成案及林宅血案等政治檔案,但涉及機密來源或管道者依法不能提供第三方參用。
  • 確認美國軍艦今年以來已4次通過臺海,且有逐漸形成常態巡航模式,並掌握有其他國家軍艦(如法國、越南、泰國、菲律賓、印尼)曾為參加中國海軍建軍活動通過臺海。
  • 認為共機越過中線是公開首次,目的可能包括政治反應、未來常態化準備等。
  • 支持修法將侵害商業秘密視為侵害國家法益,並贊成加速推動防堵紅色媒體滲透臺灣的修法。
  • 承認境外惡意中繼站查處是挑戰,但強調有跨部會協調機制,並持續偵辦。
  • 同意國家安全會議存在跨部會協調機制,但承認實際運作有待加強。
  • 說明國安局每天蒐獲的爭議訊息、不實訊息平均超過2,000則。

邱垂正 大陸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指出中共長期利用臺灣民主自由,發動輿論戰與心理戰,對臺統戰分化,製造社會紛擾,不排除加大干預2020年大選。
  • 提及西方國家已警覺中共「銳實力」及假訊息入侵,陸續提出因應法案,如美國的《反外國宣傳與假訊息法案》及要求中共官媒登記為「外國代理人」。
  • 說明中共運作假訊息樣態多元,包括透過內容農場、假帳號、假群組,利用Ptt、Facebook、Line、Youtube等平台,不排除AI技術介入。
  • 強調政府將落實總統「三道防護網」,加速完成民主防護網法制工作,加強政策說明,快速澄清假訊息。
  • 認同中國統戰部是臺灣受假訊息攻擊是全世界第一的原因。
  • 確認「堅持兩岸一中、臺灣是中國一部分、接受習近平兩制臺灣方案」等立場,是習五條目標,旨在消滅中華民國,臺灣人民與政府絕對不會接受,持此言論者不適合代表臺灣參與國際會議或擔任總統府資政。
  • 說明依《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八十九條規定,違反第三十四條(如收受中共資金販售新聞)處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鍰,並表示將研議檢討罰則,正向看待防堵紅色媒體滲透的修法。
  • 承諾1個月內完成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中中共政府持股認定行政命令的檢討修正,將中央與地方政府持股一併計算,以利裁罰。

蕭祈宏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主任秘書

  • 承認中資透過臺灣人購買媒體可能造成法律漏洞,因國人可以擁有外國錢,難以追查。
  • 說明依現行法規,除非能證實中資補助直接用於媒體,否則無法管理。
  • 確認NCC已要求新聞平台及新聞頻道的最大股東揭露轉投資事業及前一年廣告收入來源,以實現公開透明。
  • 同意行政院的假訊息防制策略,並認為若訊息涉及國防部或國安,應由主管機關通知平台移除。

簡宏偉 行政院資通安全處處長

  • 認為網路社群媒體應先從自律著手,內容本身除非符合惡、假、害原則,才回歸相關法規處理。
  • 說明行政院針對假訊息有識假、抑假、破假、懲假四個防制面向,以保護言論自由為最高指導原則,已盤點13個刑罰及6個行政罰法律來懲罰假訊息,並已送立法院修正。
  • 強調民眾識假能力重要,希望結合第三方查核機制,從民眾端做起,政府再從法治面調整。
  • 說明行政院國土安全會報中的資通安全應變組主要負責關鍵資訊基礎設施的資安問題,而非假訊息內容偵知。

黃明昭 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局長

  • 推論中資購物網站及手機App可能透過蒐集消費者個資及購物偏好,進而影響網路言論,製造成假訊息,操縱投票行為。
  • 說明若有假訊息涉及犯罪,警方會透過Facebook要求提供相關IP帳號申登人資料,並建議移除訊息。
  • 承認IP設在海外的恐嚇案件偵辦進度不理想,但會持續努力。

黃開森 國防部政治作戰局局長

  • 說明政戰局主管的心戰大隊是軍事行動一環,隨戰略調整執行任務。
  • 指出政戰局不斷教育官兵如何識讀資訊、辨識假訊息及惡意攻擊,但未掌握警政署關於中資購物網站滲透的資訊。
  • 表示若有假訊息涉及國防部,政戰局新聞處會通知相關單位,並依標準作業程序通知網路平台業者移除爭議訊息。

王處長 國家安全局第三處

  • 確認國安局在2011年、2014年陸續核定陳文成案等政治檔案為國家機密,其中包含極機密與機密等級,並表示核定權責依第七條規定由局長或機關首長核定,不會到總統層級。
  • 說明國安單位對媒體營運正常部分表示尊重,若有違常會協調檢調單位了解,但對旺旺中時集團收受中國政府補貼案尚在了解中,未查完畢。

魯仲尼 陸委會法政處副處長

  • 說明現行陸委會公告中,對於中共政府控制企業的持股認定,地方政府與國務院資金是分開計算,導致難以裁罰。
  • 表示陸委會正在檢討修正此公告,並將朝中央與地方政府持股一併計算的方向修訂。

相關後續

  • 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 委員所提口頭及書面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本會各委員並副知本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 委員鍾佳濱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單位以書面於2週內回覆。

原始資料

公報
1085001
卷/期/冊
108/50/1
發布日期
2019-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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