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委員會審查都市計畫法修正案及各部會預算凍結報告
內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9-05-06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主要審查多項「都市計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針對內政部主管的營建建設基金、國土永續發展基金等多個基金及財團法人108年度預算案進行審查,提出多項預算凍結決議。會議後段則聽取行政院、陸委會、原民會及中選會就108年度預算凍結案的專案報告,並進行綜合詢答,討論議題涵蓋公教年資補償、假訊息防制、資安產品限制、原住民族權益及公投選務等,最終多項預算獲得解凍,部分法案送院會協商或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討論事項一
審查「都市計畫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 (討論事項第一案、第二案、第三案、第四案)
核心議題
- 本次審查聚焦於「都市計畫法」多項條文的修正,包括第八十三條之一的保留,以及其他條文如第三條、第十五條、第十八條至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六條、第八十七條等修正動議的討論與部分通過。
- 核心議題涵蓋都市計畫的制定、變更、土地使用分區、開發許可、公共設施保留地、以及行政救濟等面向,旨在提升都市發展的彈性與效率,並強化對民眾權益的保障。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都市計畫法第三條、第十五條、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二條等條文。
陳其邁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都市計畫法第四條、第六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七條之一、第四十一條、第五十二條至第五十五條、第五十七條至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七條、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三條、第七十八條、第七十九條、第八十二條及第八十六條等條文。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都市計畫法第四條、第六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七條之一、第四十一條、第五十二條至第五十五條、第五十七條至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七條、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三條、第七十八條、第七十九條、第八十二條及第八十六條等條文。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都市計畫法第三十條第一項中「直轄市、縣(市)(局)政府」均修正為「直轄市、縣(市)政府」,並提案修正第三十九條。
江永昌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都市計畫法第三十九條。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都市計畫法第八十三條之一條文修正草案」等2案(討論事項第三案)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經黨團協商。
- 「都市計畫法」其餘各條文修正草案等7案(討論事項第一案、第二案、第四案)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院會討論前須經黨團協商。
- 第三條、第十五條、第十八條至第二十二條、第二十六條、第八十七條及委員尤美女等4人所提修正動議,均保留。
- 第四條、第六條、第十一條、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五條、第二十七條、第二十七條之一、第四十一條、第五十二條至第五十五條、第五十七條至第六十四條、第六十七條、第七十一條、第七十三條、第七十八條、第七十九條、第八十二條及第八十六條,均照委員陳其邁、鍾佳濱等17人提案通過。
- 第十條,照委員尤美女等21人提案通過。
- 第三十條,照委員賴士葆等19人提案修正第一項,餘照案通過。
- 第三十九條,照委員江永昌等18人及委員賴士葆等19人提案通過。
- 第七十四條,不予修正,維持現行法條文。
討論事項二
審查內政部主管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營建建設基金、國土永續發展基金、黃瑞景先生獎學基金、胡原洲女士獎(助)學基金、內政部空勤三勇士子女生活照顧基金 (討論事項第五案)
核心議題
- 審查內政部主管的營建建設基金(作業基金)、國土永續發展基金(特別收入基金)及多個信託基金(黃瑞景先生獎學基金、胡原洲女士獎助學基金、內政部空勤三勇士子女生活照顧基金)的108年度預算案。
- 主要討論各基金的業務計畫、收支、短絀情況,並針對住宅基金、新市鎮開發基金、中央都市更新基金及國土永續發展基金提出多項預算凍結決議,要求內政部就政策效益、財務健全、執行率偏低及法規完備性等議題提出書面報告或改善計畫。
相關爭議
- 都市原住民族居住權益與社會住宅分配: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委員指出都市原住民族自有住宅率及社會住宅分配比率偏低,建議凍結住宅基金預算,要求內政部提出專案報告。
- 住宅補貼政策宣導效益與執行率:呂孫綾委員指出住宅基金多項補助項目執行率未達8成,政策宣導不足,要求內政部提出政策宣導效益及精進方案報告。
-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執行成效不彰:林為洲、黃昭順、張宏陸等委員指出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試辦計畫媒合率低於15%,執行成效不理想,要求內政部檢討改善並提出書面報告。
- 住宅基金財務健全與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補助:林麗蟬委員關切住宅基金連年短絀,質疑高額補助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加速財務困窘,要求內政部研謀開源節流並提出報告。
- 新市鎮開發成效與人口引進不足:林麗蟬、呂孫綾、張宏陸等委員指出淡海、高雄、林口新市鎮開發計畫人口引進率遠低於預期,且存在工程延宕、開發成本增加等問題,要求內政部提出改善計畫及配套措施報告。
- 國土永續發展基金預算執行率偏低與子法未完備:林麗蟬、林為洲等委員指出國土永續發展基金預算執行率低,國土計畫法相關子法訂定進度落後,要求內政部提出改善計畫及書面報告。
- 中央都市更新基金效益不明確與執行率不佳:呂孫綾、林為洲等委員質疑中央都市更新基金推動效益與補助地方政府計畫成效不明確,且委外規劃費用執行率不佳,要求內政部提出書面報告。
立法委員發言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住宅基金預算,要求內政部提出「提升都市原住民族居住權及社會住宅分配比率」與「興辦專供原住民承租社會住宅可行性」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國土永續發展基金預算,要求內政部提出「如何落實農地工廠清理及輔導計畫及國土使用合理化」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新市鎮開發基金預算,要求內政部就淡海、高雄、林口新市鎮人口進駐及開發問題提出改善計畫。
呂孫綾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住宅基金預算,要求內政部就政策宣導效益及住宅基金財務健全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新市鎮開發基金預算,要求內政部就淡海新市鎮後續開發進度、都市計畫檢討、淡海輕軌建設計畫及時程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中央都市更新基金預算,要求內政部就都市更新推動情形、補助地方政府計畫效益、公辦都更執行進度及時程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內政部及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針對林口社會住宅申請入住規範修正,於1個月內提出具體方案。
- 要求內政部與衛生福利部就淡海新市鎮設置大型醫院一案,於3個月內提出具體方案報告。
- 提案凍結新市鎮開發基金預算,要求內政部就淡海新市鎮人口進駐提出改善計畫及相關配套措施。
林為洲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住宅基金預算,要求內政部就補貼項目執行率未及8成、包租代管計畫執行不理想及住宅基金財務健全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新市鎮開發基金預算,要求內政部就高雄新市鎮土地銷售及人口引進問題、林口新市鎮機場捷運A7站開發案規劃缺失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國土永續發展基金預算,要求內政部就基金運作規章、委託調查研究進度落後及預算執行率偏低問題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中央都市更新基金預算,要求內政部就補助政府機關辦理都市更新委外規劃及關聯性公共工程執行率不理想提出書面報告。
林麗蟬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住宅基金預算,要求內政部針對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資金自籌、擘劃財源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新市鎮開發基金預算,要求內政部就淡海、高雄、林口新市鎮人口進駐、產業進駐及開發案缺失提出改善計畫及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國土永續發展基金預算,要求內政部就國土計畫法相關子法訂定、委託調查研究執行率偏低問題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預算,要求詳實說明「服務業務計畫」及「委辦業務計畫」業務費遽增之由。
- 提案凍結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預算,要求針對未足額進用身障人士制度進行檢討並提出改善作為。
- 提案凍結財團法人國土規劃及不動產資訊中心預算,要求詳實說明「資訊服務相關計畫」業務費遽增之由,並檢討獎金編列偏高問題。
- 提案要求內政部督促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改善董監事選任規範,並於3個月內提出相關改善計畫。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住宅基金預算,要求內政部就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試辦情形之實際反饋意見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預算,要求就「山坡地社區安全自主關懷與推廣教育計畫」提出具體改善方案之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財團法人國土規劃及不動產資訊中心預算,要求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如何加強對外募款,提升自籌能力。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住宅基金預算,要求內政部擬定改善計畫,針對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計畫執行率與預期目標落差過大問題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新市鎮開發基金預算,要求內政部就淡海新市鎮第1期發展區人口引進率低問題提出檢討改善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中央都市更新基金預算,要求營建署積極督導新北市板橋浮洲榮民公司及周邊地區合宜住宅投資興建計畫相關工程進度並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營建署提出國土永續發展基金預算執行率偏低之具體改善計畫及評估報告。
趙正宇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住宅基金預算,要求內政部就政策宣導效益及住宅基金財務健全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中央都市更新基金預算,要求內政部就公辦都市更新執行進度、時程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就如何確實交接都市更新案件提出書面報告。
- 要求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就如何改善林口社會住宅品質提出書面報告。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新市鎮開發基金預算,要求內政部就淡海新市鎮發展區人口進駐情形未如預期提出改善書面報告。
相關人員回應
徐國勇 內政部部長
- 就委員質詢進行綜合報告與即席答復說明。
呂良正 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院長
- 就委員質詢進行即席答復說明。
洪信彰 經濟部水利署副組長
- 就委員質詢進行即席答復說明。
蔡書彬 交通部路政司專門委員
- 就委員質詢進行即席答復說明。
相關後續
- 內政部主管作業基金─「營建建設基金」之業務計畫、業務收支、固定資產之建設改良擴充均照列,本期短絀97億8,493萬3千元照列。
- 住宅基金之「業務成本與費用」400萬元凍結,俟內政部提出「提升都市原住民族居住權及社會住宅分配比率」與「興辦或獎勵民間興辦專供原住民承租之社會住宅可行性」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住宅基金」108年度之「行銷及業務費用」及「其他業務費用」合併凍結100萬元,俟內政部就相關政策宣導效益及精進方案、地方政府辦理效益及住宅基金財務健全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住宅基金」108年度「其他業務費用」之「會費、捐助、補助、分攤、救助(濟)與交流活動費」凍結500萬元,俟內政部就住宅補貼執行率、包租代管計畫成效、社會住宅包租代管試辦情形、林口社會住宅辦理情形及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資金自籌等5案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其他長期投資─政策性開發不動產」100萬元凍結,俟內政部就林口社會住宅相關辦理情形及缺失之精進方案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內政部主管特別收入基金─「國土永續發展基金」來源及用途經減列後,改列為9,739萬3千元。
- 「國土永續發展基金」108年度「國土永續發展相關計畫」凍結1,000萬元,俟內政部就農地工廠清理、國土計畫法子法訂定、基金運作規章、委託調查研究進度與執行率及國土計畫公告後相關工作推動等6案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要求營建署提出國土永續發展基金預算執行率偏低之具體改善計畫,並評估未來兩年基金預算執行率後,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內政部營建署應每季(3個月)將國土功能分區圖劃設工作之最新狀況、各直轄市、縣(市)辦理期程進度與後續推動規劃,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內政部主管信託基金─黃瑞景先生獎學基金、胡原洲女士獎(助)學基金、內政部空勤三勇士子女生活照顧基金之收支與餘絀均照列。
- 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附屬單位預算非營業部分關於內政部主管─營建建設基金等基金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函復財政委員會處理,須交由黨團協商。
討論事項三
審查內政部函送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財團法人國土規劃及不動產資訊中心、財團法人中央營建技術顧問研究社等108年度預算書案 (討論事項第六案)
核心議題
- 審查內政部主管的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台灣建築中心、臺灣營建研究院、國土規劃及不動產資訊中心、中央營建技術顧問研究社等5個財團法人108年度預算書案。
- 討論重點包括各財團法人的收支、人事費用編列、政策任務執行成效、對政府經費依存度、身障人士進用情況及董監事會組成等,並提出多項預算凍結決議,要求提出書面報告或改善計畫。
相關爭議
- 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人事費用寬列及人員未足額任用:林為洲委員指出基金會近年用人費用寬列且人員未足額任用,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賠償金領取作業延宕與法規未完備:林為洲委員指出賠償金因通知程序未完備或繼承人失聯導致領取困難,要求基金會提出具體改善設計計畫。
- 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財務運用效益不佳:林為洲委員質疑基金會利息收入偏低,且營運出現短絀,建議彈性運用餘裕資金,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台灣建築中心業務費遽增與編列不明確:劉世芳、林麗蟬委員質疑台灣建築中心「服務業務計畫」及「委辦業務計畫」業務費大幅增列卻說明不足,要求詳實說明增列必要性。
- 台灣建築中心山坡地社區防災計畫執行區域失衡:林為洲、黃昭順委員指出台灣建築中心辦理「山坡地社區安全自主關懷與推廣教育計畫」執行零星且主要集中北部,要求檢討改善並兼顧區域均衡。
- 臺灣營建研究院未足額進用身障人士:林麗蟬、林為洲委員指出臺灣營建研究院未足額進用身障人士並須繳交差額補助費,要求檢討改善並提出書面報告。
- 臺灣營建研究院董監事會缺乏政府監督:李俊俋、林麗蟬等委員指出臺灣營建研究院作為政府100%捐助法人,董監事會卻無政府代表,不符規範且缺乏監督,要求內政部督促改正捐助章程。
- 國土規劃及不動產資訊中心資訊服務業務費預決算差距大與獎金編列偏高:劉世芳、林為洲、林麗蟬委員質疑國土規劃中心「資訊服務相關計畫」業務費預決算差距過大,且獎金編列偏高,要求詳加說明並檢討。
- 國土規劃及不動產資訊中心對政府經費依存度偏高:黃昭順、林為洲委員指出國土規劃中心主要收入來自政府委辦案件,自籌能力待提升,要求加強對外募款並提出書面報告。
- 國土規劃及不動產資訊中心資訊相關服務業務收入達成率偏低:林為洲委員指出國土規劃中心資訊服務相關計畫收入達成率逐年萎縮,要求提出具體改善方針。
立法委員發言
林為洲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預算,要求說明用人費用寬列與人員未足額任用問題。
- 提案凍結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預算,要求提出賠償金領取作業延宕之改善設計計畫。
- 提案凍結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預算,要求說明基金運用效益並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預算,要求針對未足額進用身障人士提出改善作為。
- 提案凍結財團法人國土規劃及不動產資訊中心預算,要求檢討獎金編列並衡酌營運績效,且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如何拓展業務財源收入。
林麗蟬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預算,要求詳實說明「服務業務計畫」及「委辦業務計畫」業務費遽增之由。
- 提案凍結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預算,要求針對進用身障人士制度進行檢討並提出改善作為。
- 提案要求內政部督促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改正其捐助章程,並於3個月內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財團法人國土規劃及不動產資訊中心預算,要求詳實說明「資訊服務相關計畫」業務費遽增之由。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預算,要求詳加說明「服務業務計畫」及「委辦業務計畫」業務費增列之必要性。
- 提案凍結財團法人國土規劃及不動產資訊中心預算,要求詳加說明「資訊服務相關計畫」業務費增列之必要性及預算使用狀況。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預算,要求詳實說明「服務業務計畫」及「委辦業務計畫」業務費遽增之由。
- 提案要求內政部督促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改善董監事選任規範,並於3個月內提出相關改善計畫。
- 提案凍結財團法人國土規劃及不動產資訊中心預算,要求詳實說明「資訊服務相關計畫」業務費遽增之由。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預算,要求就「山坡地社區安全自主關懷與推廣教育計畫」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凍結財團法人國土規劃及不動產資訊中心預算,要求提出書面報告,說明如何加強對外募款,提升自籌能力。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內政部督促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改正其捐助章程,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之收入、支出及本期賸餘均照列。
- 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應就人事費用寬列、賠償金領取作業延宕及基金運用效益等事項,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之收入、支出及本期賸餘均照列。
- 財團法人台灣建築中心「業務支出」之「勞務成本」凍結100萬元,俟就業務費增列、山坡地社區防災計畫執行區域失衡等5案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之收入、支出及本期賸餘均照列。
- 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業務支出」之「勞務成本」凍結100萬元,俟就未足額進用身障人士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要求內政部督促財團法人臺灣營建研究院改正其捐助章程,並於3個月內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財團法人國土規劃及不動產資訊中心之收入、支出及本期賸餘均照列。
- 財團法人國土規劃及不動產資訊中心「勞務成本」凍結200萬元,俟就業務費增列、獎金編列偏高、對政府經費依存度及資訊服務業務收入達成率偏低等6案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
- 財團法人中央營建技術顧問研究社之收入、支出及本期賸餘均照列。
- 108年度「財團法人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等預算書案均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討論事項四
審查內政部函送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107及108年度預算書案 (討論事項第七案)
核心議題
- 審查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住都中心)107年度(8月至12月)及108年度預算書案,包括營運計畫、收支、短絀情況及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
- 主要討論住都中心相關規章法制作業完備性、預算編列合理性、社會住宅及都市更新政策推動效益,並針對業務成本與費用、公私都市更新案件推動計畫及不動產活化利用計畫提出多項預算凍結決議,要求提出專案報告或書面報告。
相關爭議
- 住都中心相關規章法制作業未完備:林為洲委員指出住都中心甫成立,多項規章仍未完備,要求提出具體改善設計計畫之專案報告。
- 住都中心預算編列說明不明確:林麗蟬、呂孫綾、劉世芳委員質疑住都中心印刷裝訂與廣告費、專業服務費、公私都市更新案件加速推動計畫地價稅、材料及用品費等預算編列說明不足或成長率過高,要求詳實說明必要性及效益。
- 住都中心辦公廳舍裝修工程規劃缺失:林為洲委員指出住都中心辦公廳舍第一階段裝修工程因變更設計致增加經費,顯示規劃作業有改進空間,要求提出具體改善設計計畫專案報告。
- 住都中心承接都市更新案件交接不佳:趙正宇委員指出住都中心承接中央都市更新基金辦理之案件,存在契約暫停實施等交接辦理情形不佳問題,要求提出書面報告。
- 林口社會住宅品質不佳與代管成效:趙正宇、黃昭順委員指出林口社會住宅選屋期間媒體報導屋況不佳,損及社會住宅形象,要求住都中心就如何改善品質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 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目標達成率低:李俊俋委員指出行政院核定8年8萬戶包租代管目標僅達成近3,000戶,與目標相距甚遠,要求內政部與住都中心研擬相關替代方案。
立法委員發言
林為洲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預算,要求就相關規章法制作業完備性提出專案報告。
- 提案凍結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預算,要求就辦公廳舍裝修工程規劃缺失提出具體改善設計計畫專案報告。
林麗蟬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預算,要求就印刷裝訂與廣告費、材料及用品費等預算編列必要性提出專案報告。
呂孫綾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預算,要求就印刷裝訂及廣告費、委託外部專家服務費、公私都市更新案件加速推動計畫地價稅等經費使用內容及效益提出專案報告。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提案凍結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預算,要求就專業服務費增列事由、預算分配及業務重疊性提出專案報告。
趙正宇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就如何確實交接都市更新案件提出書面報告。
- 提案要求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就如何改善林口社會住宅品質提出書面報告。
黃昭順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就林口社會住宅屋況不佳問題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內政部與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於1個月內研擬社會住宅包租代管替代方案,以符預定目標。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107年度及108年度預算之營運計畫、收支、短絀及固定資產建設改良擴充均照列。
-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108年度「業務成本與費用」凍結1,000萬元,俟就相關規章法制作業、預算編列說明、專業服務費增列、辦公廳舍裝修規劃缺失、公私都市更新案件地價稅及材料費增列等8案提出專案報告後始得動支。
-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應就如何確實交接都市更新案件,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應就如何改善林口社會住宅品質及包租代管成效,向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提出書面檢討報告。
- 要求內政部與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1個月內研擬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相關替代方案,以符預定目標。
- 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107及108年度預算書案均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討論事項五
處理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有關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中央選舉委員會及原住民族委員會預算凍結書面報告及專案報告案 (報告事項二、三、四及討論事項一、二、三、四)
核心議題
- 審查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中央選舉委員會及原住民族委員會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中被凍結的預算項目,並聽取各機關提出的專案報告,尋求預算解凍。
- 綜合詢答涵蓋公教人員年資補償金制度、公務人員人力不足與加班費問題、假訊息防制、選舉冷靜期與投開票所設置、原住民族住宅補貼與土地權益、新住民發展基金、陸配專技考試、居住證申報、中國對臺統戰、南安小熊野放爭議及公職人員選票補助金等多元議題。
相關爭議
- 公教人員年資補償金制度:趙正宇委員質疑年改法案導致公教人員為領取補償金而搶退,影響公務體系人力與新陳代謝。
- 行政院假新聞管制與查核措施:許毓仁委員批評行政院提出的假新聞處理方式傳統且落後,要求運用科技方式並加強與平台業者合作。
- 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限制使用原則執行不力:劉世芳委員質疑行政院頒布原則後3週仍未公布廠商清單及懲處方案,且對不配合的藍營縣市缺乏具體處理措施。
- 陸委會對假消息法源與同路媒體掌握不足:劉世芳委員質疑陸委會缺乏處理兩岸假消息的完備法源,且對國安局指稱的「同路媒體」掌握情況不明。
- 中選會公投與大選合併辦理爭議:林為洲委員質疑行政院版公投法修正案將公投與大選拆開辦理,是阻礙人民參政權、浪費國家資源,並違背民進黨過去主張。
- 原住民族土地權益與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適用:鄭天財Sra Kacaw、高金素梅、孔文吉、陳瑩委員質疑原民會對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修正案的解釋導致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登記停擺,且對部落諮商同意權的實踐有違法疑慮,未能有效保障原住民族土地權益。
- 新住民發展基金撥補與陸配專技考試權:林麗蟬委員關切新住民發展基金未能維持每年10億元規模,並要求陸委會加速完成陸配參與專技考試的修法。
- 居住證申報與任公職權利限制:林麗蟬委員質疑陸委會對申辦居住證國人返臺申報機制與任公職權利限制的具體規範不明確。
- 中國對原住民族統戰與教育交流:張宏陸委員關切中國中央民族大學開放免試名額招募臺灣原住民族學生,質疑其統戰目的,要求原民會與陸委會加強因應。
- 行政院發言人拒絕殖民史觀與祭拜鄭成功:洪宗熠委員就Kolas Yotaka發言人主張取消中樞祭拜鄭成功一事,討論多元史觀與歷史人物評價,並要求原民會主委表態。
- 公職人員選票補助金制度:邱委員志偉質疑公職人員選票補助金制度在當選者任期未滿即轉換跑道時的公平性,建議中選會思考調整空間。
立法委員發言
趙正宇 立法委員
- 質詢公教人員年資補償金制度,指出年改法案導致公教人員搶退,影響公務體系人力新陳代謝。
- 關切公務人員人力不足及加班費上限問題,建議補滿編制人力並注意勞逸不均。
- 要求行政院1個月內處理公教人員年資補償金問題。
蔣絜安 立法委員
- 關切臺灣遭受假資訊攻擊世界第一,特別是中國透過社群媒體影響選舉,要求中選會做好因應配套。
- 建議中選會參考歐洲國家做法,設定選舉冷靜期,在投票日前1至3天禁止拉票及選舉廣告,讓選民冷靜思考。
- 建議中選會突破傳統,將投開票所設於車站、購物中心等便利人潮聚集處,以提高投票率。
簡東明 立法委員
- 關切原住民經濟弱勢建購及修繕住宅補助預算不足與執行率問題,建議提高預算並納入住宅外圍地裂修繕。
- 關切原住民禁伐補償及造林回饋條例修正案進度緩慢,要求行政院及原民會加速報院審議。
洪宗熠 立法委員
- 建議行政院研究社會住宅與結婚率、出生率提高的關聯,鼓勵多興建社會住宅以提升出生率。
- 支持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拒絕殖民史觀,取消中樞祭拜鄭成功的主張,認為應尊重原住民族史觀。
李俊俋 立法委員
- 質詢富士康集團在中國設立共產黨支部、臺幹加入共產黨及領取中國政府補貼等問題,要求陸委會釐清是否違反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 關切申辦居住證的臺人未登錄問題,指出法規漏洞,要求陸委會思考如何完善相關法規。
- 建議陸委會針對臺資企業在中國成立黨支部、長期領取中國補貼等問題,以及居住證問題,盡速研擬嚴格規範以維護臺灣民主。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批評蔡政府對原住民族的承諾絕大多數未完成,特別是原住民族基本法推動會變成「倒退會」,土海法確定跳票。
- 質疑內政部與原民會對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修正案的荒謬解釋,導致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登記停擺。
- 要求行政院1個月內提供其他法律因主管機關調整而導致子法停止適用的案例。
- 關切行政院對原住民勞工保險補助事項的主決議遲未執行。
- 要求原民會積極辦理原住民55歲以上假牙補助不排富方案,並加速推動保留地所有權登記,增加地方政府人力與作業費。
許毓仁 立法委員
- 質疑陸委會對臺北上海雙城論壇的掌握度不足,要求主委積極掌握對談內容與進程。
- 批評行政院假新聞管制及查核措施傳統且不及格,要求唐鳳政委運用科技方式,參考新加坡與美國經驗,與平台業者合作建立即時查核系統與資料庫。
- 要求行政院1個月內就科技防制假新聞方案提出說明。
劉世芳 立法委員
- 質疑行政院頒布「各機關對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限制使用原則」後3週仍未公布廠商清單,且對不配合的藍營縣市缺乏懲處措施,要求1週內告知不願配合縣市。
- 質疑陸委會缺乏處理兩岸假消息的完備法源,且對國安局指稱的「同路媒體」掌握情況不明,建議將相關規範納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吳琪銘 立法委員
- 肯定行政院核定雪山隧道消防安全經費。
- 關切都會區原住民文化健康站推動狀況及三鶯部落大樓興建進度,要求原民會妥善照顧都會區原住民。
- 建議陸委會適度開放並吸引港澳科技及金融專業人才來臺就業,以彌補臺灣人才缺乏問題。
林為洲 立法委員
- 質疑中選會公投與大選合併辦理修正案將公投拆開辦理,是阻礙人民參政權、浪費國家資源,並違背民進黨過去主張,批評此為「鋸箭法」且是政治操作。
- 以印尼大選為例,質疑臺灣中選會選務能力不足,無法合辦公投綁大選。
張宏陸 立法委員
- 質疑中國大學在臺設點招生、業者提供留學仲介服務的合法性,要求陸委會與教育部依法懲處。
- 關切中國對臺灣原住民族統戰力道加強,特別是中央民族大學招募原住民學生,要求原民會與陸委會積極因應,揭露統戰目的,並防範設立交流基地。
林麗蟬 立法委員
- 要求行政院承諾新住民發展基金維持每年10億元規模。
- 要求陸委會加速完成陸配參與7項專技考試的修法,批評進度遲緩。
- 質詢陸委會對申辦居住證臺人返臺申報機制與任公職權利限制的具體規範,要求1週內提供具體資料。
高金素梅 立法委員
- 質疑原民會對知本建康段光電案的法規適用問題,指出政府開發案卻由私人申請諮商同意、營運計畫未完整提供部落、以及原民會函文對部落會議投票方式的錯誤解釋,要求原民會檢討並1週內解決,強調原民會應保障部落權益。
- 指出原民會函文凌駕部落章程,是無法無據且錯誤解釋,導致部落分化,要求原民會作為保障原住民權利的最後一道把關。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關切平權會抗議,要求原民會說明如何兼顧原住民權益與平地人民承租權,並堅守原住民政治參與權利。
- 關切原住民族自治法進度,指出本屆僅通過語言發展法,自治法應加速推動。
- 質詢基地臺設置在私人土地是否需經部落諮商同意,並支持原民會預算先行解凍。
- 關切萬榮鄉萬里水力發電工程,強調應遵循原基法諮商同意程序,並要求原民會協助認定關係部落。
陳瑩 立法委員
- 批評平權會對原保地爭議的訴求是「惡人先告狀」、「乞丐趕廟公」,要求原民會主委堅持捍衛原住民土地權益。
- 建議修正原基法第21條諮商同意權,加入罰則並連續開罰,以解決開發廠商規避諮商同意的問題,使原基法成為「有牙齒的老虎」。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質疑公職人員選票補助金制度在當選者任期未滿即轉換跑道時的公平性,建議中選會思考調整空間。
- 關切全球政治環境極端化,外交決策可能受領導人個人利益影響,要求陸委會說明如何從制度上防範,確保國家利益優先。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要求行政院追究南安小熊野放過程媒體跟拍事件的真相與行政責任,不能僅以內政部長道歉了事,並質疑是否涉及利益交換。
- 質詢陸委會是否認同國安局指稱的「中共同路媒體」存在,並要求陸委會提出具體名單與資訊,避免政府以影射方式抹紅媒體。
- 質詢陸委會對臺生赴陸就學的政策態度,批評陸委會對業者提供留學諮詢服務採管制甚至涉及刑責,要求陸委會開放資訊,提出更優政策留住人才,而非封鎖資訊。
呂孫綾 立法委員
- 關切公民投票電子連署系統遲遲無法上線,要求中選會確保資安無虞並如期在6月1日上線。
- 質疑自然人憑證作為公投連署工具會排斥未申請者的權益,建議中選會與內政部討論如何提高國人申辦意願。
- 關切新北市原住民族長照文化健康站資源分配不足,要求原民會與新北市政府溝通協調,在淡水、林口等原住民人口多的地區增設文建站。
相關人員回應
李孟諺 行政院秘書長
- 表示了解公教年資補償金問題,已轉達考試院、銓敘部評估,承諾1個月內處理。
- 回應公務人員人力不足,方向上以編制人力為優先,加班費上限可容許專案加班,地方政府可衡酌財務。
- 表示行政院已成立假新聞澄清專區,並透過羅政務委員推動法制化,尊重言論自由。
- 說明行政院「各機關對危害國家資通安全產品限制使用原則」已發布,廠商清單研擬中,預計3個月內出爐,將輔導勸誡不配合縣市,並要求1週內告知不配合縣市。
- 說明雪山隧道消防安全經費已核定交通部編列。
- 回應少子化問題,表示社會住宅計畫正全力推動,目標8年20萬戶,將研究社會住宅對結婚率、出生率的影響。
- 承諾新住民發展基金明年會編列完成,回復到10億元規模。
- 表示會請內政部徐部長查明南安小熊野放媒體跟拍事件,儘速對外說明與交代。
- 同意配合辦理劉世芳委員所提資安法第19條及使用原則的附帶決議,於7月底提供廠商清單或未配合機關書面報告。
陳明通 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
- 表示富士康是中國登記的臺資企業,過去大陸為吸引臺資企業有提供優惠措施和補助。
- 說明兩岸人民關係條例規定中華民國國民不能擔任大陸黨政軍職務或為其成員,但坦承對臺幹加入中國共產黨的掌握有困難。
- 說明對申辦居住證的國人採寬容看待,回來登記即可,但任公職權利需放棄一段時間(5或10年,仍在協調中),未申報者開罰1萬至5萬元。
- 表示陸委會對假消息的法令尚不夠完備,主要透過澄清及要求來源端下架,強調政府一體,密切注意假訊息,並需加速完備法律,建議將相關規範納入兩岸人民關係條例。
- 說明對臺北上海雙城論壇的掌握,表示臺北市政府會來陸委會說明,依慣例應由上海市長出席。
- 說明中共對臺灣原住民族統戰力道加強,提供優惠讓原住民族學生到中國民族學校就讀,陸委會密切注意並揭露其統戰目的。
- 表示陸委會政策沒有管制臺生赴陸就學,但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不允許大陸教育機構在臺駐點招生,違法仍需追究。
- 說明陸配專技考試修法已公告完成,準備送行政院審議,預計本月儘量完成。
- 表示人才流通有市場法則,臺灣高科技產業吸引國際人士,將研議適度開放並吸引港澳人士來臺就業。
- 表示對於領導人個人利益可能凌駕國家利益的風險,民主國家最重要的是資訊透明化及接受社會詰問,選民要睜大眼睛。
夷將‧拔路兒 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
- 說明購屋補助及修繕補助經費不夠用,核定率僅75%,將評估提高預算並將住屋外圍修繕納入補助項目。
- 說明禁伐補償條例修正案已與相關部會協商完畢,將盡快報院審議。
- 說明原住民族基本法沒有主管機關,各部會都要落實,原民會是保障原住民權利的機關。
- 說明原住民族史觀應多元共存,原民會持續建立原住民族史觀,出版歷史事件叢書。
- 說明原住民族自治法已完成16個族群諮詢會議及部會協商,近期將報送行政院審議。
- 說明基地臺設在私人土地不需部落諮商同意,且涉及公共利益大部分不需諮商同意,對原民有幫助應支持。
- 承諾會全力落實保障部落權益,堅持山坡地保育利用條例第37條規定,原民保留地所有權移轉以原住民為限,同時保障非原住民合法承租權。
- 說明針對知本建康段光電案,開發單位應盡可能揭露所有資訊,並承諾會再專程與卡大地布部落確認委託書樣張,以不記名方式落實諮商同意權,強調原民會會謹慎處理以保障部落權益。
- 說明原基法更重要的是落實子法推動,若有修法必要,願意朝加入罰則方向努力。
- 說明都會地區原住民文化健康站有38站,新北市有4站,將轉達委員關切,請新北市政府主動協助各區提報文建站設置。
陳朝建 中央選舉委員會代理主任委員
- 說明中選會作為獨立機關,宗旨是貫徹憲法保障民主法治及人民參政權,辦理選務及公投法主管機關。
- 說明公投電子連署系統已完成採購建置,後續需進行資安測試與查對作業辦法訂定,預計6月1日能否上線取決於資安測試結果。
- 說明公投電子連署使用自然人憑證不會排斥未申請者權益,因將與紙本連署併行,且未來有eID數位身份證系統可銜接。
- 說明對於假訊息,中選會會依法辦理,公投法修正草案已擬訂政治廣告實名化、顯名化規範,期待相關法制健全及社群媒體業者肩負責任。
- 回應選舉冷靜期建議,說明現行冷靜期為投票日當天,提前則涉及修法。
- 回應投開票所地點選擇,說明地方選舉因最小單元為村里,擇定難度較高,但了解委員建議可設於人潮多處以提高投票意願。
- 說明公職人員選票補助金1票30元是依現有法令依法辦理,追繳需法定依據,對制度調整空間不予評價。
Kolas Yotaka 行政院發言人
- 澄清行政院不會管制查核新聞,尊重言論自由,已成立澄清專區加速各部會澄清,並透過法制化推動修法。
- 認同民間NGO查核假訊息是相對好的做法,並表示會要求唐鳳政委就科技防制假新聞有具體作為,加強與平台業者溝通,1個月內提出說明。
- 強調臺灣是多民族、多文化國家,各民族對歷史人物有不同觀點,應彼此尊重,尊重鄭氏家族祭拜鄭成功情懷,也希望對方包容不同視角。
阿浪.滿拉旺 原民會公共建設處處長
- 說明原住民經濟弱勢建購及修繕住宅補助經費不夠用,核定率僅75%。
杜張梅莊 原民會土地管理處處長
- 說明萬榮鄉萬里水力發電案因部落認定爭議,將由爭議小組討論並統一解釋,一旦關係部落確定,將協助部落進行諮商同意。
蔡孟君 海基會副秘書長
- 說明去年針對居住證議題,與台商舉辦近10場座談,與台生舉辦4、5場座談(其中1場大型),但台商座談比例較高。
相關後續
- 行政院、大陸委員會、中央選舉委員會及所屬原住民族委員會等預算凍結項目均審查完畢,准予動支,提報院會。
- 委員劉世芳對中選會預算凍結部分第1、2、3案保留態度,但不反對,列入紀錄。
- 行政院針對資安法第19條及頒佈之使用原則,同意於7月底按照機密保護原則提供廠商清單或未配合之中央、地方或相關政府機關向本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部分或要求提供之說明資料,請相關機關儘速以書面答復。
- 委員廖國棟、黃昭順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機關另以書面答復。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85101
- 卷/期/冊
- 108/51/1
- 發布日期
- 2019-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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