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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東京奧運備戰與預算解凍審查:聚焦選手權益、性平與教育改革

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議日期:2019-05-08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教育部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解凍案及「備戰2020東京奧運」專題報告。會議聚焦於奧運選手培訓、後勤支援、性騷擾防治、基層體育發展、私校退場、美感教育與偏鄉教育等多元議題。多位委員針對選手權益、資源分配不均及行政效率提出質疑,教育部與體育署承諾將研議改善方案、加強溝通並提出專案報告,多數預算案獲同意解凍。

討論事項一

教育部部長列席就「備戰2020東京奧運」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本次報告主要針對2020東京奧運的備戰策略、選手培訓計畫、後勤支援措施及預期目標進行說明。
  • 質詢內容涵蓋選手權益保障、性別平等議題、基層體育發展、預算運用透明度及特定項目(如棒球、足球、帕運)的準備進度。

相關爭議

  • 奧運住宿安排公平性:柯志恩委員質疑體育署僅為羽球和射擊隊預訂外宿旅館,忽略車程更遠項目,質疑是否以「已取得參賽權」作為標準。
  • 性騷擾防治機制不足:柯志恩委員、尤美女委員指出體育界性騷擾事件頻傳,但體育署缺乏專責防治機構,單項協會處理不力,選手求助無門。
  • 選手請假權益未保障:柯志恩委員提及國立體育大學拒給金牌選手公假,導致其放棄參賽,質疑體育署未能建立友善環境。
  • 棒球國家隊總教練遲未產生:蘇巧慧委員、張廖萬堅委員質疑棒球國家隊總教練人選及選訓委員名單遲遲未定,擔憂影響12強賽及奧運資格爭取。
  • 帕運選手待遇與資源落差:王榮璋委員質疑帕運選手相較奧運選手缺乏集中訓練場地、參賽人數銳減、獎金差距懸殊,顯示國家對身心障礙運動發展重視不足。
  • 基層教練支持與選手生活輔助不足:蔡培慧委員指出基層訓練站外聘教練薪資偏低,且選手生活輔助(如住宿、交通)未能全面涵蓋,特別是偏鄉選手。
  • 旅行社弊案與選用問題:黃國書委員提及旅行社浮報詐領補助及過去安排選手出賽不當,質疑體育署在旅行社選用上的審慎度及利益迴避問題。
  • 選手短期失能保險缺漏:黃國書委員指出奧運培訓選手僅有永久失能險,缺乏世大運及亞運曾有的短期失能險,未能給予選手完整保障。
  • 積欠國光獎金問題:何志偉委員指出國家積欠7,328名選手國光獎金近3億元,要求體育署儘速處理並給予交代。
  • 舉重選手禁藥問題:林奕華委員關切舉重項目禁藥事件,要求體育署確保符合WADA標準並加強宣導,避免選手誤觸禁藥影響參賽資格。

立法委員發言

蔡培慧 立法委員

  • 肯定體育署在偏鄉體育設施及風雨操場的改善計畫。
  • 質疑基層訓練站外聘教練薪資偏低(月薪3萬元)問題,要求體育署具體加強支持。
  • 關切基層選手生活輔助(營養費、膳食費、住宿、交通)不足,特別是偏遠地區選手,要求體育署提出書面回應。

柯志恩 立法委員

  • 質疑體育署奧運選手外宿安排不公,僅針對羽球與射擊隊預訂旅館,而忽略車程更遠的其他項目,要求公平對待所有潛力隊伍。
  • 強烈要求體育署主動成立性平會或性騷擾防治委員會,解決體育界性騷擾事件層出不窮的問題,並要求限期內提交報告。
  • 關切國立體育大學拒給金牌選手陳葦綾公假導致其放棄參賽,要求體育署建立友善的請假環境,並與勞動部協商修訂勞工請假規則。

蘇巧慧 立法委員

  • 關切棒球國家隊總教練人選遲遲未定,要求體育署確保5月13日選訓會議能決定總教練人選。
  • 質疑奧運黃金計畫三級選手待遇差別,要求確保資源客製化且充足,並提交書面報告。
  • 關切物理治療師等後勤支援團隊的待遇問題,要求體育署提交書面報告說明。

黃國書 立法委員

  • 預估台灣在2020東京奧運有機會拿下4面金牌(戴資穎、李智凱、郭婞淳、鄭兆村),並與部長潘文忠打賭將請吃雞排與珍珠奶茶。
  • 質疑旅行社在體育賽事承辦中出現浮報詐領補助及安排不當(如世錦賽撐竿跳竿子未送達)問題,要求體育署慎選旅行社並查察弊案。
  • 關切奧運培訓選手缺乏短期失能保險,要求體育署為選手提供更全面的保障,若保險業者無法配合可請金管會協助。

張廖萬堅 立法委員

  • 質疑棒球國家隊總教練人選及選訓委員名單遲遲未定,擔憂影響12強賽及奧運資格爭取。
  • 要求體育署加強奧運選手的媒體行銷,提高國人關注度。
  • 關切東京奧運轉播權問題,要求體育署儘速確定轉播細節並對外公布,避免重蹈過往政府補貼電視台轉播的模式。

王榮璋 立法委員

  • 質疑帕運選手相較奧運選手受到差別待遇,包括缺乏集中訓練場地、參賽人數銳減、獎金差距懸殊(奧運金牌2,000萬元,帕運金牌240萬元)。
  • 指出帕運選手青黃不接,後繼無人,要求體育署重視身心障礙運動發展。
  • 要求體育署一個月內提出帕運相關準備工作、選手支持及未來身心障礙運動發展的專案報告。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強調基層運動人口培養對頂尖競技選手的重要性,關切屏東全中運場館整修後,學校電費增加及日常使用率低的問題。
  • 建議體育署在提供資源時應考量非六都地區基層運動設施的經常性需求,避免一次性補助後設施閒置。
  • 呼籲體育署推動風雨球場擴增計畫,擴大運動基礎人口,並檢討未來設施營運輔導。

蔣乃辛 立法委員

  • 質疑教育部私校退場基金預算25億元僅動支2千多萬元,認為退場條例未通過導致基金無法有效運用。
  • 批評執政黨不將私校退場條例列為優先法案,導致少子化衝擊下大學無法有效退場,影響教學品質。
  • 指出新南向學生違法打工問題與學校為維持註冊率有關,要求教育部應加速通過退場條例以賦予基金法源。

簡東明 立法委員

  • 檢討全國原住民運動大會的規劃與執行,認為其規模與重視程度不足,要求重新調整作法,使其成為具嘉年華氣氛的亮點活動。
  • 指出體育署組織編制中缺乏原住民成員,要求重視原住民體育發展。
  • 關切原住民菁英選手(如拳擊選手陳念琴、林郁婷)的培訓與分級,要求體育署重視拳擊運動並提供更多經費支持。

吳思瑤 立法委員

  • 要求教育部、體育署加入文化部統籌的2020跨部會奧運品牌設計小組,並善用採購法最有利標,提升代表隊服裝、伴手禮等國家品牌形象。
  • 肯定美感教育計畫成果,要求將好的展覽巡迴到台北,並在第二期計畫中寬列預算。
  • 建議體育署與公廣集團合作製播美感教育帶狀節目,分享給親子與公民。
  • 關切教科書品質提升但單價銳減問題,要求教育部合理反映成本,計價標準與分攤年限應統合檢討。

林奕華 立法委員

  • 提醒體育署應提早因應亞運、奧運新增的運動項目(如滑板、競技攀岩、衝浪、霹靂舞),並加強中央與地方合作,提升奪牌實力。
  • 關切舉重選手禁藥問題,要求體育署確保符合WADA標準,加強宣導並避免選手誤觸禁藥。
  • 要求體育署設定明確的奧運奪牌目標,並以超越2016里約奧運的1金2銅為目標。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期勉教育部體育署、國訓中心、各協會及中華奧會共同做好分工與支援,多了解選手需求。
  • 要求教育部提高原住民學生升學保障外加名額至5%,並確保108學年度已落實於大學考試入學分發。
  • 關切族語教師聘用辦法修正進度,要求法規會加快審議程序。

高金素梅 立法委員

  • 要求教育部、體育署定期舉辦與選手、教練的座談會,成為常態性機制,讓基層聲音直接上達。
  • 要求體育署預算公開透明,讓教練、選手、地方政府清楚爭取預算的方式,打破資源控制在少數人手上的情況。
  • 為花蓮體育中學請命,建議將其升格為國立並附屬於東華大學美崙校區,專門培育原住民族體育人才,以改善環境並深耕人才。

李麗芬 立法委員

  • 肯定高教司研議透過準用僑外生辦法,協助新住民就讀大學,並建議考量成年人重返校園的需求。
  • 要求大學提升行政效率,讓在職或有家庭的學生能更便捷地獲得服務,並評估學校獲得補助後的行政改善成效。
  • 肯定體育署在東京奧運備戰計畫中提供硬體及場地協助,但關切實施計畫中運動心理諮商師的規劃不足,建議與大學心理諮商系所合作培育人才。

吳志揚 立法委員

  • 肯定教育部體育署頒布各級政府及公營事業投資職業運動辦法,並要求體育署主動推廣與媒合,鼓勵公營事業投資。
  • 建議教育部與財政部協商,透過修正《運動產業發展條例》提高民間企業捐贈職業運動的所得稅抵減優惠,從100%提升至250%。

許智傑 立法委員

  • 為國家足球隊請命,要求體育署安排固定集訓場地,解決足球隊長期「逐水草而居」的問題。
  • 建議體育署加強推動迷你足球,並將足球列為重點運動發展項目。
  • 建議教育部體育署研議放寬優秀運動選手赴海外助學貸款的申請資格,讓高中或大學階段的潛力選手也能提早出國培訓。

鍾孔炤 立法委員

  • 追問教育部私立學校教職員勞動權益問題,特別是編制內職員缺乏勞動法規保障,要求教育部協助解決工時、工資、加班費及就業保險等問題。
  • 指出私校教職員不續聘後可能面臨生育給付無法申請的問題,要求教育部處理此類差別待遇。

何志偉 立法委員

  • 指出國家積欠7,328名選手國光獎金近3億元,要求體育署儘速啟動法規修正,解決積點未滿選手的權益問題,並給予已逝選手家屬應得榮耀。
  • 批評體育環境惡劣,選手為國爭光後卻未獲保障,質疑體育署行政效率不彰。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質疑教育部發行的教科書品質低劣,出現錯字、內容重複、圖文不符等問題,要求教育部澈查原因、追究責任並更換瑕疵品。
  • 追問國立臺灣大學包庇貪污教師林教授一事,質疑教育部對學校重啟教評會審議程序後的結果無法容忍,要求教育部明確立場並處理後續問題。

尤美女 立法委員

  • 指出韓國奧會設立性侵害防治中心並對性騷擾事件做出終身禁賽處分,反觀台灣體育界性騷擾事件頻傳卻缺乏處理機制。
  • 要求體育署在2個月內規劃性騷擾防治機制,並找性平與體育專家參與,同時提出過去5年性騷擾事件統計與概況。
  • 關切高雄市國中小教師性平教育研習無預警取消,以及地方議會試圖制定性平教育管理自治條例干預教材內容,要求教育部點醒各教育局勿違背母法。

洪慈庸 立法委員

  • 關切霸凌防制準則修正進度緩慢,批評學特司草案未能解決霸凌調查小組外部成員比例、調查配合度、師對生霸凌處理及申復管道等核心問題。
  • 要求教育部部長督促學特司積極處理霸凌防制準則,並考慮將其提升至法的位階。
  • 追問公東高工藍前校長性平案裁罰進度,要求國教署對其不執行道歉及性平課程的行為,持續進行裁罰。

相關人員回應

潘文忠 教育部部長

  • 承諾與黃國書委員打賭,若台灣在東京奧運拿下4面金牌,將請喝1,000杯珍珠奶茶。
  • 回應私校退場條例一直是教育部推動重點,已送立法院審查,並正處理永達技術學院等個案。
  • 承諾將與文化部共同參與跨部會奧運品牌設計小組,提升國家形象。
  • 同意將好的美感教育展覽巡迴到台北,並在第二期計畫中寬列預算。
  • 同意與公廣集團合作製播美感教育帶狀節目。
  • 承諾檢討教科書計價公式,朝更合理方式反映成本,同時持續照顧弱勢學生。
  • 回應有關亞、奧運新增運動項目,將掌握趨勢並積極準備。
  • 回應原住民學生升學保障名額已函送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委員會,資訊將於5月公布。
  • 同意將與選手、教練定期座談,並將政策、資源資訊公開透明。
  • 承諾與花蓮縣政府及東華大學協調,努力將花蓮體育中學升格為國立並附屬於東華大學美崙校區。
  • 回應有關新住民及成年人就讀大學,將請高教司與技職司強化行政服務便捷性。
  • 回應私校教職員勞動權益,將組成專案小組處理資遣、編制內職員法規適用及生育給付等問題。
  • 回應國光獎金積欠問題,將研議協助積點未滿選手的方案。
  • 回應霸凌防制準則,表示已整理初步草案送法規會審議,並將納入外部成員比例、師對生霸凌等議題。

高俊雄 教育部體育署署長

  • 報告2020東京奧運目標為超越2016里約奧運成績,預估個人項目有50至70名選手獲參賽資格。
  • 說明奧運選手外宿安排原則是依比賽地點距離選手村遠近,但自行車等項目大會將另設選手村或安排住宿。
  • 承諾2個月內規劃體育署的性騷擾防治機制,並將成立公聽會。
  • 說明棒球國家隊總教練人選預計於5月13日選訓會議決定。
  • 說明黃金計畫三級選手資源分配是客製化,依照個人需求挹注經費,而非依級別多寡。
  • 承諾會後將更系統化地處理基層教練支持與選手生活輔助問題,並提交書面報告。
  • 說明帕運選手目前分散訓練,國訓中心新建宿舍年底啟用後將預留無障礙床位供帕運選手集訓。
  • 回應旅行社弊案,表示將與政風單位了解,並研議約束違反採購法的旅行社;強調財務公版系統預計下半年實施。
  • 說明奧運培訓選手有永久失能險,短期失能險將再研議。
  • 說明中華電信正積極與轉播業者協商東京奧運轉播權,目標讓國人透過無線及有線電視台收看。
  • 說明國家足球隊初步決定在國立體育大學進行集訓,並將協調場地使用。
  • 承諾3個月內研議調整優秀運動選手赴海外助學貸款辦法,讓高中或大學階段選手也能申請。
  • 說明國光獎金積欠問題,已請單項協會釐清,5月13日將收集資料,已達積點者可立即發放,未達者將再研議協助方案。

朱俊彰 教育部高教司司長

  • 說明108學年度大學考試入學分發已將原住民外加名額提高至5%,並特別針對國立大學的10類科系實施。
  • 說明已邀集相關單位討論協助新住民就讀大學,將朝向準用僑外生辦法做階段性放寬。
  • 說明交大與國防大學合作招生案已修訂總量標準並公布簡章,招生順遂。
  • 說明原住民專班補助將加強課程端對族群文化的支持,並要求學校檢視招生狀況,不符者將逐步退場。
  • 說明高教深耕計畫預算核撥原則,將支持在國際表現優異的學校,區隔科技部研究重點。
  • 說明玉山計畫已舉辦學者座談,獲益良多,將朝宣傳、資源整合及國際合作改進。
  • 說明新南向政策學生工作與實習打工問題,已發通函明確規範,並要求學校自我檢視,違者將重懲。

彭富源 教育部國教署署長

  • 說明為推動準公幼政策,親自拜訪六都局長及幼教團體,進行11次會議溝通,並於總統公布政策後再與業者說明,獲得較好反饋。
  • 報告公東高工藍前校長性平案處理進度,已要求其道歉及研習,若未完成將送性平委員會裁罰,並保證6月會有結果。
  • 了解原住民地區0至5歲幼托與文健站整合需求,承諾將遵照委員指示方向推動老幼共學。

楊玉惠 教育部技職司司長

  • 說明技專校院用技術報告升等比例逐年增加,並已提高私校獎補助中技術報告升等的權重至8倍。
  • 說明實習專法草案已送行政院審議,將依政委指示,進一步明確工作型與一般型實習定義,並邀請各團體討論後送立法院審議。

鄭淵全 教育部師資藝教司司長

  • 說明美感教育第二期計畫已全面展開。
  • 說明全英語師培計畫已發布實施,補助6所學校設置教學研究中心,10所學校提出師培課程,預計108學年度全面展開。
  • 說明原住民師資培育專班計畫已發布,將調查學校意願,預計5月底、6月初決定培育學校,集中資源培育公費、族語及語言文化課程師資。

羅清水 青年發展署署長

  • 說明職場體驗計畫今年度將保障經濟弱勢青年,並強化VR宣導。
  • 說明青年政策參與將多在中南部偏鄉、原住民地區辦理座談,意見將送相關部會參考並公布。
  • 說明體驗學習及領航計畫將配合技職司儲蓄帳戶宣導,並邀請學生分享經驗,強化宣導。

李文彬 國訓中心執行長

  • 說明國訓中心針對射擊、射箭等高強度競技運動,已派運動心理老師進行輔導,並外聘心理諮商師協助,對其他項目也提供必要輔導。
  • 承諾將把運動心理諮商師的協助納入相關計畫中,並加強呈現已做部分。

張永富 教育部體育署秘書室主任

  • 說明人民團體採購若超過100萬元且占總金額一半以上,適用政府採購法,違反者受101條限制不能投標。
  • 解釋若中華奧會將運輸計畫分包給旅行社,該旅行社不受政府採購法規範,但評議時會要求中華奧會報備分包廠商,體育署將審查。

陳焜元 教育部人事處處長

  • 說明公開教育部高階主管轉任私校資訊涉及個資法及比例原則,已函詢國發會,需有法律依據才能公告。
  • 表示已提供相關名冊給委員參考,並將持續徵詢相關單位確認揭露是否牴觸法規。

相關後續

  • 體育署需於2個月內檢討納入性騷擾防治的處理機制,並建立定期統計機制,送交教育及文化委員會與提案委員。
  • 體育署需於2個月內邀集專家學者及民間團體舉辦公聽會,檢討性騷擾防治缺失,強化選手權益保障,並委託專家學者進行研究,將會議結果與計畫書於2個月內提交委員會。
  • 體育署需於2個月內提出性平事宜專案報告,包含性平機構成立、申訴管道及流程等。
  • 體育署需於2個月內處理積欠國光獎金問題,已達積點者立即發放,未達積點者研議修法或特殊處理方式。
  • 體育署需於3個月內調整優秀運動選手赴海外助學貸款辦法,讓高中或大學階段選手也能申請。
  • 教育部需於半年內與東華大學協調,努力將花蓮體育中學升格為國立並附屬於東華大學美崙校區。
  • 教育部將加速族語教師聘用辦法修正案的法規審議程序。
  • 教育部技職司需儘快追蹤實習專法草案在行政院的審議進度,使其儘速送立法院審議。
  • 教育部將要求技職司澈查低品質教科書問題,並於1週內提出查明結果,若內容有瑕疵應更換。
  • 國教署將加速對公東高工藍前校長性平案的裁罰進度,確保6月會有結果。
  • 青年發展署將針對中南部地區青年政策參與、職場體驗計畫及領航計畫的推廣與效益,持續改進並加強宣導。
  • 國教院將持續努力,提升教育研究品質。
  • 第1案「人事行政管理與財務輔導」凍結50萬元,同意解凍,但教育部需提供相關名冊給委員參考。
  • 第2案「學術審議著作審查與設置國家講座及學術獎」凍結500萬元,同意解凍。
  • 第3案「推動及改進大學招生制度」凍結200萬元,同意解凍。
  • 第4案「強化人才培育及產學合作機制」凍結200萬元,同意解凍。
  • 第5案「引導學校發展多元特色及教學創新」凍結5,000萬元,同意解凍。
  • 第6案「推動產學合作人才培育與技術研發」凍結2,000萬元,同意解凍。
  • 第7案「引導學校多元發展及提升教學品質」凍結5,000萬元,同意解凍。
  • 第8案「師資培育與藝術教育行政及督導」凍結2,500萬元,同意解凍。
  • 第9案「學務與輔導」凍結300萬元,同意解凍。
  • 第10案「各項教育推展」凍結1,000萬元,同意解凍。
  • 第14案「國民及學前教育」凍結5億3,000萬元,同意解凍。
  • 第15案體育署「學校體育教育」凍結1,000萬元,同意解凍。
  • 第16案體育署「體育行政業務」凍結200萬元,同意解凍。
  • 第17案體育署「國家體育建設」凍結300萬元,同意解凍。
  • 第18案青年發展署「青年發展工作」凍結500萬元,同意解凍。
  • 第19案國家教育研究院「院務業務活動」凍結100萬元,同意解凍。
  • 第11、12、13案「大專校院轉型及退場基金」凍結8億元,因退場機制未三讀通過,本次會議不予處理。

原始資料

公報
1085201
卷/期/冊
108/52/1
發布日期
2019-0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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