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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濟委員會審查工廠管理輔導法,並質詢農委會農田水利、天然災害與林業政策

經濟委員會會議日期:2019-05-15

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召開會議,審查「工廠管理輔導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通過多項條文及附帶決議。隨後,農委會進行專案報告,說明農田水利會改制、天然災害救助與森林資源共管等政策。立法委員質詢焦點涵蓋農委會官員酒駕、比特犬管制、非洲豬瘟防疫、自經區對農業衝擊、農損補助、農田水利經費、林務局土地爭議及農業保險等,要求農委會積極處理並提出具體方案。

討論事項一

繼續併案審查「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案等

核心議題

本次會議繼續審查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草案,聚焦於未登記工廠的合法化、管理與輔導機制,並討論相關土地使用變更、回饋金及環境改善等條文。

相關爭議

  • 特定工廠增建與產業變更限制:委員提案要求取得特定工廠登記者,在未完成地目變更前,不得增加廠地、廠房或變更為非低污染產業。
  • 土地合法使用與回饋金:討論特定工廠土地合法化的具體方式,包括群聚地區的都市計畫或產業園區規劃,以及非群聚地區申請用地合法計畫需繳交回饋金。
  • 民眾或公益團體訴訟權:增列民眾或公益團體得對主管機關怠於執行本法提起訴訟的條文。
  • 隔離綠帶彈性化:針對2公頃以下特定地區工廠合法化,建議經濟部會同農委會研議隔離綠帶的彈性作法,以避免拆除廠房。
  • 特定農業區變更認定爭議:質疑內政部修正「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將優良農地列為第一級環境敏感地區,恐阻礙特定農業區土地變更為特定目的事業用地,要求經濟部會同內政部、農委會釐清並提出解套措施。
  • 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建蔽率:建議放寬特定目的事業用地建蔽率至不超過70%,以符合中小型工廠實際需求,增加業者合法化誘因。
  • 營運管理金期限與國土計畫銜接:提案要求主管機關規劃特定工廠登記的落日規範,定期檢視納管及登記證取得情形,並銜接國土計畫通盤檢討。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沈榮津 經濟部部長

  • 報告行政院提案要旨。

相關後續

  • 第四章之一章名、第二十八條之一至之六條文、第二十八條之八、之十一、之三十九條文照案通過。
  • 第二十八條之三條文增列第三項,原三、四項遞移。
  • 第二十八條之七條文第二項修正文字,並刪除第三項句中部分文字。
  • 第二十八條之九、之十、之十二、之十三條文及委員徐永明等3人所提第二十八條之十三修正動議,均保留送院會處理。
  • 第三十三條及第三十四條條文維持現行法條文。
  • 委員許淑華等16人及委員王惠美等16人所提第三十四條之一條文,均不予增訂。
  • 通過附帶決議5項,保留送院會處理附帶決議2項。
  • 併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討論,須交由黨團協商,並推請賴委員瑞隆於院會討論時作補充說明。

討論事項二

農田水利會擴大事業區域、天然災害救助及森林資源共管專案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農委會就農田水利會改制公務機關、擴大灌溉服務範圍(含原住民地區)、天然災害救助辦理情形,以及林務局與原住民族地區落實森林資源共管及決策機制進行專案報告。
  • 質詢內容涵蓋農委會官員酒駕懲處、比特犬管制、非洲豬瘟防疫、自經區對農業的影響、農損補助、農田水利建設、林務局土地爭議、肥料政策、農路改善、冷鏈物流、農業保險、稻穀收購及原住民族傳統知識與林業方案等議題。

相關爭議

  • 農委會官員酒駕懲處爭議:徐永明委員質疑農委會高階主管酒駕僅記大過且考績仍為甲等,批評農委會懲處不嚴,並要求檢討考績重評。陳主委承諾嚴處未來酒駕行為,並將林務局「酒駕考績列丙等」要點提升為農委會適用。
  • 比特犬管制與繁殖:徐永明委員與葉宜津委員質疑比特犬咬傷人事件頻傳,要求農委會評估禁止繁殖及提高裁罰基準,並檢討農委會繁殖比特犬的理由。陳主委承諾一個月內提出方案。
  • 非洲豬瘟防疫加嚴:邱議瑩委員指出中國豬肉製品驗出病毒比例持續上升,要求農委會加強查緝並提高罰則。陳主委強調邊境百分之百檢查,並將增加防疫犬組數。
  • 自經區對農業影響:邱議瑩、曾銘宗、賴士葆、江啟臣、蔡易餘委員與陳吉仲主委就自經區條例草案中,關於管制農產品進口、零關稅、免營利事業所得稅及「洗產地」等條文對臺灣農業的潛在衝擊進行激烈辯論。陳主委認為自經區將對農業造成傷害,應刪除相關條文;部分委員則認為農委會誇大影響並混淆視聽。
  • 農損補助面積認定:陳亭妃、周陳秀霞委員反映地方政府在核定暖冬農損補助時,扣除農路、工寮等面積,導致農民實際領取金額低於公告標準。陳主委承諾將發函釋予地方政府,要求按實際耕作面積計算,並研擬加速勘災的科技方式(如無人機)。
  • 農田水利建設經費:鄭天財委員指出農田水利建設經費逐年減少,要求農委會編足明年度預算,並提供包含前瞻計畫的完整數據。謝處長解釋需考量水源,並承諾優先加強原住民族地區的農田水利建設。
  • 林務局土地爭議與原住民族權利:廖國棟、鄭天財、陳明文、高潞‧以用‧巴魕剌委員質疑林務局在原住民族地區土地共管、增劃編保留地及林班地解編方面的進展緩慢,並批評林務局態度強硬,要求改變「王爺心態」,將原住民族視為主體,並檢討國有林班地申租年限。林局長表示會持續努力並協調相關辦法。
  • 農田水利會改制與水資源分配:蘇治芬委員質疑農田水利會改制後,其賣水給工業的收入是否仍應歸屬分署基金,認為此為「不義之財」,並指出水利會應回歸農業灌溉本質,將水資源分配權回歸水利署。陳主委認同水權優先順序,並表示農田水利法將保障資產專用於農業。
  • 小型屠宰場設置:蘇治芬委員建議農委會修改法規,允許原有畜牧場轉型或升級為中小型屠宰場,特別是在特定農牧用區,以符合在地生產屠宰政策。陳主委同意檢討相關農地容許規定,並與畜牧處討論。
  • 肥料價格與補助方式:陳超明、蘇震清、陳明文委員質疑台肥降價20元影響私人肥料廠競爭,建議改為直接補助農民,讓農民自由選擇肥料。陳主委表示未來補助政策可考慮直接對接農民。
  • 農路改善經費不足:陳超明委員反映鄉村農路、產業道路破損嚴重,農委會每年預算不足,要求增加爭取中央預算。陳主委承諾會額外爭取經費,並優先處理苗栗農路問題。

立法委員發言

徐永明 立法委員

  • 質疑農委會防檢局彭組長酒駕僅記大過、考績仍甲等,批評農委會懲處不嚴,並要求檢討考績重評。
  • 要求農委會宣示公務不含飲酒,並將酒駕考績直接列丙等。
  • 質疑比特犬數量增加,咬傷人事件頻傳,要求農委會評估禁止繁殖及提高裁罰基準。
  • 將提出臨時提案,要求禁止比特犬繁殖並檢討其管制約束。

邱議瑩 立法委員

  • 指出非洲豬瘟疫情未下降,中國旅客攜帶豬肉製品病毒檢出率持續上升,要求農委會加強查緝並提高罰則。
  • 質疑自經區特別條例草案第42條恐導致管制豬肉製品等農產品透過加工後「洗產地」進入台灣,嚴重威脅畜牧業與農業。
  • 要求農委會對秋行軍蟲疫情加強因應防範與防治病蟲害配套措施。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肯定農委會對暖冬荔枝、龍眼不開花事件快速公告現金救助,但反映地方政府在勘災時扣除農路、機具放置區面積,導致農民實際補助金額不足。
  • 要求農委會發函釋給地方政府,明確規定按實際耕作面積計算補助,並研擬運用無人機等科技方式加速勘災。
  • 建議農委會未雨綢繆,提前做好芒果等農產品的行銷通路、冷鏈系統等計畫,讓農民安心。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質疑台東知本地區退輔會所有地原住民耕作區缺乏灌溉水,要求農委會提出具體動工計畫與時程。
  • 反映台東農產運銷面臨高運輸費用挑戰,要求農委會提出具體解決方案(如郵政與農委會合作收件)。
  • 指出林務局在原住民族轉型正義與土地使用上態度強硬,要求林務局協助查證並開放部落周邊土地供原住民使用。
  • 要求林務局提供與原住民族共管的數據及計畫書。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接續廖委員意見,要求林務局在平地原住民地區增劃編保留地方面落實部落耆老佐證,並加強對被忽視村里的農田水利建設。
  • 質疑農田水利建設經費逐年減少,要求農委會提供包含前瞻計畫的完整數據,並編足明年度預算。
  • 要求農委會加速辦理農田水利法草案,並儘速發布農業天然災害救助作業要點修正案。

莊瑞雄 立法委員

  • 澄清媒體報導農委會養網軍攻擊高雄市長韓國瑜為不實指控,要求農委會迅速強烈回應。
  • 要求農委會優先將屏東枋山芒果、滿州紅龍果及車城洋蔥等高經濟作物產區納入擴大灌溉服務範圍。
  • 建議擴大農業保險的保障範圍並放寬理賠條件,以提高農民投保意願。
  • 要求農委會查明進口紅豆「洗產地」問題,並加強原產地標示與抽驗。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要求農委會加強苗栗地區擴大灌區建設,特別是低丘緩坡山坡地。
  • 批評陳主委對中國農產品的言論,並質疑台灣自我宣布為已開發國家及自經區對農業的影響。
  • 質疑餘糧收購標準不一,要求將苗栗苑裡、通霄等地區的收購量調整與台中大甲區一致。
  • 批評台肥片面降價肥料20元為不公平競爭,建議改為直接補助農民,讓農民自由選擇肥料。
  • 要求農委會增加鄉村農路、產業道路的預算,並解決保安林地承租與農路刨除的爭議。

郭國文 立法委員

  • 肯定農委會即時處理蜂農受災補助,並建議冷鏈物流中心增闢加工處理功能,要求主委協調降限問題。
  • 質疑高雄有旱作管路灌溉計畫但台南沒有,要求農委會將台南列為優先試驗對象。
  • 反映水利會技工、工友強制60歲退休與勞基法不符,要求農委會先行協調,以符合中高齡就業政策。
  • 建議將台南列為無人機勘災示範地區,加速農作物災情評估。

蘇治芬 立法委員

  • 質疑農田水利會改制公務機關後,其販售水源給工業(如台塑六輕)的收入是否仍應歸屬分署基金,認為此為「不義之財」,應回歸水利署權管。
  • 指出水利會在雲林地區灌溉效率不彰,許多水流失,要求農委會檢討水資源運用。
  • 建議農委會修改法規,允許原有畜牧場轉型或升級為中小型屠宰場,以符合在地生產屠宰政策,並在「廢棄物處理場」前增列「屠宰」。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建議肥料補助應直接針對農民,讓農民自由選擇肥料,以降低成本。
  • 反映農民承租養雞場生產初級農產品,卻因量大被國稅局課稅,要求農委會協助認定實際從事農業耕作者,使其符合免徵營利事業所得稅規定。
  • 呼籲農民不要搶割、青割稻作,並控制濕度在30度以下,以穩定稻穀價格,確保農民收益。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關心前鎮漁港發展,建議以日本築地市場為目標,改善漁市場老舊、髒亂問題,並提升漁產品加值服務。
  • 要求農委會支持前鎮漁港周邊環境改善、漁市場改造及清淤計畫,並納入前瞻水環境計畫。
  • 建議農委會軟硬體同步升級,爭取公共建設經費,加速前鎮漁港的翻身再造,提升遠洋漁業產值及觀光價值。

周陳秀霞 立法委員

  • 反映暖冬農損補助中,地方政府扣除農路、工寮面積導致補助金額不足,要求農委會檢討要點。
  • 指出荔枝椿象問題嚴重,肯定防檢局提高防治補助,但要求加強宣導,避免影響明年產量。
  • 關切美豬進口政策,要求主委堅定立場,避免開放含瘦肉精美豬對養豬業造成衝擊。
  • 詢問農田水利會擴大服務範圍的10年計畫進度,特別關心台南南化、玉井等地區的優先納入時程。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質疑陳主委對自經區條例的解釋不實,指出扁政府時期自貿港區已開放簡易加工且未造成農業損害,批評陳主委抹黑。
  • 針對自經區條例第33條的免營利事業所得稅規定,質疑陳主委業務不熟,要求財政部解釋並公開道歉。
  • 批評陳主委對中國農產品進口的雙重標準,指出在其副主委任內仍有專案進口大陸農產品,卻對外宣稱會傷害農業。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提供海關資料,指出在陳吉仲副主委任內,已有大陸管制農產品(如沙丁魚、芋頭、番薯、綠藻、紅棗等)進入保稅倉庫及自由貿易港區,部分甚至進入市面,並有32項專案進口,質疑陳主委對外言論與實際情況不符。
  • 質疑農委會繁殖比特犬的理由,並要求檢討是否應持續繁殖與進口,及盤點其他類似動物的必要性。

葉宜津 立法委員

  • 關心灌區外適作農地納入農田水利會系統的進度與申請條件,特別指出其選區白河蓮潭地區的農民需求。
  • 質疑農委會繁殖比特犬的理由與效益,認為既非台灣特有種,對農漁畜牧業也無幫助,且具危險性,要求農委會一個月內提出完整說明與因應措施,並盤點其他類似動物繁殖或進口必要性。

陳明文 立法委員

  • 肯定農委會推動25公斤肥料包裝,但建議可再推出20公斤包裝以方便老農搬運。
  • 要求農委會從政策面通盤檢討林班地劃設的必要性,清查並解編不需要的林班地,並加速續辦國有林班地濫墾地清理計畫。
  • 建議林務局檢討國有林班地申租以58年為準的規定,改與國產署一致以82年為準,以化解政府與人民對立。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感謝農委會及農田水利處將原住民地區(特別是南投仁愛鄉)納入灌區,肯定其為任內最大政績。
  • 要求農委會加速審核梨山地區原住民農民的災損補助,並增加農路經費以解決農產品運輸困境。
  • 要求林務局修改森林遊樂區回饋金辦法,將回饋金直接給予部落分享,並訂定明確比例。
  • 質疑關山圳水力發電廠工程未經部落會議同意及與鄉公所溝通,要求停工並補齊程序,遵循原住民族基本法原則。

陳賴素美 立法委員

  • 批評民進黨黨內初選候選人公開反對農田水利會改制為不實抹黑,要求農委會站出來向農民說明政策美意。
  • 要求農委會嚴格把關,一個月內清查桃園水利會財務,監督其資產合理使用,避免被特定人士用於選舉輔選。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要求陳主委兌現會勘承諾,並批評其解釋自經區而非處理農業問題。
  • 質疑陳主委對「洗產地」的定義與國際貿易規則不符,並指出農委會對農產品開不開放有決定權,不應將自經區議題與抹紅混淆。
  • 強調自經區的開放項目政府可單方面決定,不須與他國談判,要求陳主委直接說明如何修改條文以保護農業,而非扣帽子。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支持陳主委對自經區條例第42條、第38條及第41條的疑慮,認為這些條文將創造零關稅特區,讓管制物品進入並「洗產地」,對農業造成傷害。
  • 關心今年稻穀收購價格,要求農委會穩定濕穀價格,並增加公糧收購量及處理量,以減少市場供應並提升價格。
  • 反映公糧收購者倉庫及烘乾設備不足,導致農民直接賣權利給糧商,建議增加公糧業者能量,確保農民收益。

高潞‧以用‧巴魕剌Kawlo.Iyun.Pacidal 立法委員

  • 強調聯合國原住民常設論壇主題「傳統知識:起源、傳承及保護」的重要性,並指出傳統知識即領域,要求林務局落實原住民族土地及自然資源權利的主體性。
  • 批評林務局共管機制僅有量的改變,要求提升為質的改變,回歸原住民族為主體,並在未來行動計畫中建立原住民族傳統知識。
  • 質疑林業永續多元輔導方案中原住民族身影不明,要求農委會提出包含原住民族短中長期行動方案的報告,並檢討過去的「原住民族林業發展方案」是否延續。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提出7個臨時提案,提醒林務局應對林業主管業務進行完整全盤性規劃,具備前瞻性思考,以促進國家永續發展與國土利用。
  • 指出台灣蔬果農業保險涵蓋率低(僅15項),建議將「四章一Q」營養午餐政策入法,以降低農業生產風險並提高學童蔬果攝取量。
  • 建議農委會責成漁業署關心興達港等地區傳統漁業轉型休閒娛樂(如舢筏協會生態導覽)的需求,並加速推動南台灣最大遊艇港碼頭的闢建進度。

相關人員回應

陳吉仲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

  • 承諾將酒駕組長調職,並將林務局「酒駕考績列丙等」要點提升為農委會適用,宣示農委會公務不含飲酒。
  • 承諾一個月內提出比特犬管制方案,包括限制進口和加重飼主責任,並檢討農委會繁殖比特犬的理由。
  • 說明非洲豬瘟防疫已對中港澳手提行李百分之百檢查,並將增加防疫犬組數,強調X光機檢查的重要性。
  • 重申自經區特別條例草案第42條、第38條及第41條將對農業造成嚴重傷害,因其允許管制農產品零關稅進入加工,可能導致「洗產地」並取代本土農產品,要求刪除或修改這些條文。
  • 承諾發函釋給地方政府,要求農損補助按實際耕作面積計算,並研擬運用無人機等科技方式加速勘災。
  • 說明農田水利會改制為公務機關是為擴大照顧農民,資產將成立基金專用於農田水利事業,並加速農田水利法立法。
  • 同意檢討農地容許相關規定,允許原有畜牧場轉型或升級為中小型屠宰場,並在「廢棄物處理場」前增列「屠宰」。
  • 表示肥料補助政策可考慮直接對接農民,讓農民自由選擇肥料,並承諾處理苗栗地區餘糧收購不公問題。
  • 承諾會額外爭取經費改善農路,並處理苗栗地區保安林地承租與農路刨除的爭議。
  • 承諾協調經濟部解決冷鏈物流中心增闢加工處理功能所面臨的水源保護設限問題。
  • 承諾將台南列為無人機勘災示範地區,並加速處理芒果加工價格問題。
  • 說明農業保險已開辦蓮霧等項目,但承認部分保單條件不合理,承諾將與保險公司協商調整費率與理賠條件。
  • 說明已委託學者研究紅豆「洗產地」問題,將加強抽驗進口商貨品並執行原產地標示,也將與衛福部協調食品標示主要原料來源國。
  • 承諾加速前鎮漁港的軟硬體升級,支持漁市場改造、清淤及冷鏈加工等計畫,並爭取公共建設經費。
  • 說明農委會推動「四章一Q」營養午餐政策,覆蓋率已達五成四,目標儘快達到100%,並將擴及國軍及公務人員。
  • 承諾將請漁業署一個禮拜內了解茄萣舢筏協會生態導覽等轉型需求,並關心興達港遊艇港碼頭闢建進度。
  • 說明林務局已在推動與原住民族的共管機制(已有12個平台),將持續努力讓原住民族回歸主體,並盤點、保留賽夏族傳統知識。
  • 承諾將提供林業永續多元輔導方案中原住民族相關的短中長期行動方案報告。
  • 承諾將評估調整國有林班地申租年限,並加速辦理國有林班地濫墾地續辦清理計畫。
  • 呼籲農民不要搶割、青割稻作,並控制濕度,強調公糧收購量增加及市場調節措施將穩定稻穀價格。

謝勝信 農委會農田水利處處長

  • 說明擴大灌區需先找到水源,並將評估台東利家圳蓄水空間及卑南上圳取水設施改善。
  • 說明農田水利會改制後,技工、工友退休年齡將全部改為65歲,並承諾協調楊會長處理過渡期退休人員權益。
  • 說明農田水利會每年都會對各水利會的8項業務進行例行性檢查,並會要求桃園水利會提供財務資料進行審核。
  • 說明關山圳水力發電廠工程已停工,將盡快與鄉公所溝通並召開部落會議,遵循原住民族基本法原則。

林華慶 農委會林務局局長

  • 說明林務局各林管處正在努力推動共管機制及傳統知識保護,並從林產物、狩獵利用進階到傳統領域巡護。
  • 承諾將提供原住民族傳統知識建立及林業永續多元輔導方案中原住民族相關的短中長期行動方案報告。
  • 說明林務局已與相關部會協調森林遊樂區收入回饋原住民的辦法,但涉及基金性質及財政紀律法,需進一步協調。
  • 說明國有林班地增劃編保留地,林務局僅做要件審查,事實認定在鄉公所,只要鄉公所送件都會同意。
  • 說明林產物採取新辦法預計7月出爐,未來原住民族採集野菜將更便利。
  • 說明既成農路會現況列管,不會要求拆除,但涉及維護與租約問題需進一步釐清。

蘇茂祥 農委會農糧署副署長

  • 說明目前蔬果農業保險品項僅有15項,涵蓋率低。
  • 說明農糧署推動「四章一Q」供應學童營養午餐,逐步增加安全食材供應比例,並與地方政府合作推廣有機蔬果。
  • 說明公糧收購量增加,農糧署已規劃調運計畫,並協助公糧業者處理烘乾與倉儲問題,以穩定稻穀價格。

蔡妙凌 原民會經發處副處長

  • 建議修正臨時提案文字,刪除「行政院」並增列「會同本條例的中央執行機關」於相關報告要求中。

相關後續

  • 農委會將於一個月內提供徐永明委員關於比特犬管制及繁殖的完整方案。
  • 農委會將發函釋給地方政府,要求農損補助按實際耕作面積計算,並研擬運用無人機等科技方式加速勘災。
  • 農委會承諾編足明年度農田水利建設預算,並提供包含前瞻計畫的完整數據,同時加速辦理農田水利法草案及農業天然災害救助作業要點修正案。
  • 農委會將於一個月內提供陳明文委員關於調整國有林班地申租年限的評估報告。
  • 農委會將於一個月內清查桃園水利會財務,並送書面報告給陳賴素美委員。
  • 林務局將於2個禮拜內提供高潞‧以用‧巴魕剌委員關於林業永續多元輔導方案中原住民族相關的短中長期行動方案報告。
  • 農委會將請漁業署一個禮拜內了解茄萣舢筏協會生態導覽等轉型需求,並關心興達港遊艇港碼頭闢建進度。
  • 委員邱志偉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單位於一個月內以書面答復。
  • 本次會議共處理臨時提案19案,其中第3、4、5、6、11、12、16、17案經文字修正後通過,其餘遵照辦理通過。

原始資料

公報
1085501
卷/期/冊
108/55/1
發布日期
2019-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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