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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造業法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協商

黨團協商會議日期:2019-05-07

本次黨團協商針對「營造業法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進行討論。主要聚焦於營造業公會對於專任工程人員兼職規定可能導致技師搶用及租牌費暴漲等疑慮。經內政部營建署與提案委員施義芳說明,該草案已透過但書排除第六十六條規定,不影響現行機制,最終獲各黨團達成共識,修正通過第三十四條。

討論事項一

營造業法第三十四條條文修正草案

核心議題

  • 營造業公會擔憂修正草案將導致甲、乙、丙級營造業搶用主任技師、租牌費暴漲及技師不足等亂象。
  • 釐清修法是否會對營造業專任工程人員之執行面及兼職規範造成衝擊。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施義芳 立法委員

  • 說明修法並未改變甲、乙、丙級受聘技師的整體機制與第七條規定。
  • 指出針對第六十六條丙簽可能產生的影響,已在修正版本中加入但書排除,不會對業界造成衝擊或影響正常業務。

相關人員回應

李守仁 內政部營建署中部辦公室副主任

  • 說明施委員提案版本在第六十六條第四項之但書中,已針對丙等逐案簽章之專任工程人員做出排除規定,因此執行丙等逐案簽核並不會受到影響。

陳宗彥 內政部政務次長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營造業法第三十四條照委員施義芳等19人提案之修正動議修正通過。

原始資料

公報
1085602
卷/期/冊
108/56/2
發布日期
2019-06-17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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