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交國防委員會:審查動員法、地雷管制條例,並討論退輔會業務與預算解凍程序
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日期:2019-05-20
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本次會議審查並通過多項國防部與退輔會預算凍結案,並針對《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國軍軍事勤務致人民傷亡損害補償條例》及《殺傷性地雷管制條例》修正草案進行審查並獲通過。會議重點亦包含退輔會就轉投資事業高階經理人推薦制度與中低階士官兵安置率的報告及委員質詢,以及一項關於預算解凍程序之臨時提案,該提案雖引發爭議但最終通過。
討論事項一
處理院會交付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決議,國防部主管預算凍結案提出書面報告後始得動支等21案
核心議題
審查國防部主管的21項已凍結預算案,這些預算需在提出書面報告後才能動支。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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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21案報告完竣,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二
併案審查「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案、「國軍軍事勤務致人民傷亡損害補償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案、「殺傷性地雷管制條例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案
核心議題
- 審查行政院及多位立法委員所提之《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國軍軍事勤務致人民傷亡損害補償條例》及《殺傷性地雷管制條例》等三項法案的修正草案。
- 國防部部長嚴德發就三項法案提出報告,多位立法委員進行質詢。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蔡適應 立法委員
- 說明「殺傷性地雷管制條例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的提案要旨。
相關人員回應
嚴德發 國防部部長
- 就「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國軍軍事勤務致人民傷亡損害補償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及「殺傷性地雷管制條例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等3案提出報告並即席答復質詢。
相關後續
- 全民防衛動員準備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均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 國軍軍事勤務致人民傷亡損害補償條例第七條條文修正草案: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 殺傷性地雷管制條例第九條條文修正草案:照行政院提案通過。
- 以上3案審查完竣,擬具審查報告,提報院會。院會審議前不須交由黨團協商。
- 法制用字、用語,授權主席及議事人員處理。
討論事項三
處理院會交付106至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決議,國防部主管預算凍結案等9案
核心議題
審查國防部主管的9項跨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凍結案,包含潛艦國造合約設計、國防政策規劃、政戰綜合作業、教育訓練業務、後勤及通資業務等預算,皆需專案報告後方得動支。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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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以上9案處理完竣,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四
邀請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邱國正報告「輔導會轉投資事業高階經理人員推薦制度以及提升中低階士官兵安置率之檢討與精進作為」,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 退輔會主任委員邱國正就轉投資事業高階經理人員推薦制度、中低階士官兵安置率的檢討與精進作為進行報告,並接受立法委員質詢。
- 討論退輔會轉投資事業的營運狀況、退除役官兵安置情形及社會公益推動,並檢討高階經理人遴選與考核制度。
- 探討提升中低階士官兵安置率的具體措施,包含職訓課程、就業媒合、考核機制調整及與民股協調等。
相關爭議
- 安置率與持股率的落差:多位委員質疑退輔會轉投資公司安置率未達持股率,且計算方式有美化數據之嫌,要求提供各公司詳細安置率。
- 榮眷安置比例過高:委員質疑安置對象中榮眷佔比過高(55.49%),稀釋了對退除役官兵(特別是中低階士官兵)的安置成效,要求將榮民與榮眷安置數據分開計算。
- 高階經理人專業性與遴選制度:委員質疑退輔會轉投資事業高階主管(特別是將領)的專業能力,以及考核小組的公信力,要求改革遴選標準,並加速實現將領、校級軍官、民間人士各三分之一的目標。
- 勞工權益保障:委員指出部分轉投資事業存在勞動法令違規紀錄,建議將勞動法令課程納入高階經理人訓練,並推動勞工代表進入董事會以強化公司治理民主化。
- 募兵制下退輔會任務轉變:委員認為退輔會應調整組織與服務重心,從照顧老榮民轉向強化短役期士官兵的職訓、就業服務與創業輔導,並在投身軍旅前即進行生涯規劃。
- 農場農業設施興建限制:委員質疑退輔會所屬農場對農業設施(如資材室)興建的限制,與國有農地規範不一,阻礙科技農業發展,要求比照國有農地有條件開放。
- 軍警消醫療優惠對基層醫療的衝擊:委員關切軍警消等人員赴榮系醫院免健保部分負擔及掛號費,可能對基層醫療造成衝擊,並增加醫學中心負擔,建議加強分級轉診與基層醫療合作。
立法委員發言
羅致政 立法委員
- 關切板橋榮民之家大觀社區拆遷後續,要求協助弱勢個案,並將該地規劃為長照大樓及停車空間供全民使用。
- 詢問退輔會副主委職位懸缺問題,要求儘快補實。
- 質疑退輔會轉投資公司安置率數據,要求提供各公司詳細安置率,並強調會薦主管的公司應達持股比率。
- 建議退輔會將安置率與持股比率差距設為KPI,並將榮民、榮眷安置數據分開計算。
陳曼麗 立法委員
- 指出部分轉投資事業(如欣欣、大南、泛亞)常違反勞動法令,建議高階經理人訓練應增加勞動法令課程與罰則。
- 質疑退除役官兵安置率中榮眷佔比過高,要求退輔會應優先照顧退除役官兵。
- 建議退輔會網站應優化職訓與就業資訊連結,參考勞動部做法,與市場需求和公司徵才資訊結合。
- 詢問退輔會是否規劃辦理退伍軍人的同性集團結婚,並提醒榮家應考量同性伴侶入住需求。
林昶佐 立法委員
- 要求退輔會儘快提供各轉投資公司的安置率數據,並分析不同事業體適合強化安置或挹注基金的分類。
- 建議退輔會推動公司治理民主化,讓工會或勞工代表進入董事會,以直接反映勞工聲音,並可從一、兩家公司試辦。
- 強調勞工代表進入董事會比輔導會從上而下要求更能有效保障勞工權益。
王定宇 立法委員
- 主張退輔會轉投資事業的安置率應至少達到持股比率,並將此作為KPI工作指標。
- 批評退輔會安置率數據灌水,例如將將裁撤公司100%安置率納入平均,並將榮眷計入校級以下人員,導致數據失真。
- 要求退輔會將安置人員依軍階、榮民/榮眷分開計算,以精準反映安置問題。
- 關切惠字頭福利基金會資訊揭露不足問題,要求補強其獨立網站公開資訊,符合政府預算法規。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質疑退輔會安置率數據的計算方式,認為是玩數字遊戲,要求一個禮拜內提供更細緻的安置率分類數據。
- 追問退輔會高階經理人遴選改革進度,要求推估何時能達成將軍、校級軍官、民間人士各三分之一的目標。
- 質疑考核小組成員組成,認為退輔會內部成員過多影響公信力,要求提供考核小組成員背景資料。
蔡適應 立法委員
- 關切天然氣管線裝置費用收費不一問題,並強調天然氣公司具公共性,應配合政府政策進行工業區管路鋪設等公共性投資。
- 要求退輔會提供轉投資天然氣公司過去兩年公共投資管路鋪設路線計畫,並檢視是否配合經濟部要求。
- 建議調整會薦高階經理人績效考評中安置率的權重和計分方式,以增加對轉投資公司提升安置率的壓力。
- 建議退輔會轉投資公司應優先到軍中徵才,若未配合則應扣減政策執行分數,以確保退輔會要求落實。
吳焜裕 立法委員
- 建議退輔會將投資事業董監事遴選程序改為「先受訓、再遴選」,以確保人選具備經營事業的意願和專業。
- 提醒退輔會應預先規劃因應產業自動化、智慧化趨勢,未來安置退役士官兵職位可能減少的問題,思考轉投資新興產業。
- 質疑目前已開辦的AI課程在產業適用性,強調訓練需與實際職位需求連結。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建議退輔會研議天然氣管線鋪設費用比照自來水管方式,與經濟部共同討論或修法處理。
- 指出榮家播放不適當影片、照護敷衍等問題,要求加強關懷榮民生活品質,並定期檢測井水水質。
- 再次質疑退輔會安置率數據美化,要求將榮民與榮眷安置數據分開列計,並檢討轉投資公司安置人數過少的問題。
- 關切欣欣天然氣轉投資子公司永發實業的安置情況,質疑其徵才卻未安置榮民的問題。
鍾佳濱 立法委員
- 指出退輔會對高階將官推薦與中低階士官兵安置有厚此薄彼之嫌,要求普遍性照顧。
- 強調募兵制下退輔會任務應轉變,聚焦短役期士官兵的就業、職訓與創業輔導,並在投身軍旅前即進行生涯規劃。
- 建議退輔會調整組織,將就學就業處拆分為職業訓練、就業服務及創業輔導三個處,並強化對短役期退役士官兵的需求調查。
蕭美琴 立法委員
- 再次關切退輔會農場農地管理問題,要求河川地優先歸還國產署,並比照國有農地開放有條件興建農業資材室,以因應科技農業需求。
- 指出退輔會農場不允許興建農業設施導致農民無法存放機具、肥料,造成一國多制問題。
趙天麟 立法委員
- 肯定北榮在AI門診、醫病共享衛教(AR/VR/MR整合)的科技創新成就,並要求積極推廣至中榮、高榮等分院。
- 提醒北榮護理關懷平台「N angle恩天使」的資訊有限性及可能引發護理師抱怨的疑慮,應注意細節與信任建立。
- 關切中榮疥瘡群聚感染事件,肯定控制得宜,但要求建立SOP並推展至榮家,避免院內感染擴大,並釐清通報數據落差。
林靜儀 立法委員
- 肯定軍警消、海巡及空勤人員赴榮系醫院免健保部分負擔及掛號費的政策,但指出此舉引發基層醫療院所抱怨,並可能增加醫學中心負擔。
- 建議退輔會積極與基層醫療院所溝通,並規劃制定上、下轉診流程,鼓勵輕症病患回歸基層就診,以落實分級醫療制度,減輕醫學中心急診壓力。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建議退輔會比照行政院放寬農漁民子女獎助學金標準,對榮民、榮眷子女獎助學金放寬資格,並提高金額。
- 質疑榮民榮眷基金會以章程規定及經費龐大為由,否決退役上校子女獎助學金的申請,認為章程可修改且數據有誤,要求重新研議。
- 強調基金會應照顧所有退伍袍澤,不應受階級限制,並呼籲政府照顧農民和榮民的心應一致。
相關人員回應
邱國正 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
- 報告退輔會轉投資事業的經營狀況與安置情形,並說明高階經理人推薦制度的檢討與精進作為。
- 承諾改善安置率數據呈現方式,將各公司安置率及榮民、榮眷分開列計,並將安置率與持股比率差距設為KPI。
- 表示將持續拜會轉投資公司,施壓提升安置率,並考慮將軍中徵才納入考評。
- 同意將勞動法令課程納入會薦主管訓練,並研議推動勞工代表進入董事會。
- 承諾會全盤檢討退輔會網站資訊,參考各部會優點,簡化內容。
- 表示將朝向同性伴侶入住榮家方向進行規劃與準備,但目前無辦理同性集團結婚規劃。
- 承諾將研究組織調整,強化對短役期士官兵的職訓、就業服務與創業輔導,並進行需求調查。
- 同意將惠字頭福利基金會的資訊公布,補強資訊揭露。
- 承諾會關懷榮家生活品質,要求改進影片播放內容,並定期抽檢自來水水質,加強對榮民的照顧。
- 同意研議天然氣管線鋪設費用比照自來水管方式處理。
- 承諾退輔會將積極推廣北榮AI醫療技術至中榮、高榮等分院,並注意「恩天使」平台細節。
- 表示將觀察軍警消醫療優惠政策的影響,並適時提出建議,確保基層醫療權益,並與榮系醫院周邊診所定期溝通,制定轉診流程。
- 同意比照行政院放寬農漁民子女獎助學金標準,對榮民、榮眷子女獎助學金放寬資格,並提高金額,並表示將在董事會上再次討論退役上校子女獎助學金事宜。
林夏富 就養處處長
- 說明板橋榮家拆遷後將興建長照大樓已送國發會並獲支持。
- 回應榮家用水問題,表示食用水為自來水,井水主要用於沖廁,承諾會查清楚洗澡水問題。
張筱貞 事業處處長
- 說明退輔會轉投資事業近3年營運概況與平均安置率。
- 說明目前有8家轉投資公司安置率低於持股率,其中欣南安置率最低(14.77%),榮僑安置率最高(85%)。
- 表示已與安置率較低的公司經理團隊溝通,並與職訓中心合作訓練專長人員薦送。
- 說明榮僑投資公司人數不多,故安置率較高,且其轉投資子公司不交叉計算安置率。
- 承諾將在一個禮拜內提供各公司安置率細節數據。
- 說明退輔會已簽准調整高階經理人績效考評中安置率計分方式,將要求超目標進用人數才能加分。
- 說明欣欣天然氣公司對永發實業為完全持股,目前以兼職為主,並無額外徵才安置。
- 回應農場農業設施問題,表示臨時性設施(如溫室)允許,資材室因曾有轉作農舍困擾,會後將與農場研究,考慮在限縮條件下通盤處理。
楊駕人 主任秘書
- 說明天然氣公司埋管成本攤提,故收費應一體化,並回應委員關於公共性投資問題。
- 說明退輔會已與公會合作開辦高階AI課程,尋求外部就業機會,並提升內部轉投資公司人員專業訓練。
- 回應委員對AI課程適用性及產業轉型下職位減少的擔憂,表示會持續規劃。
秦文臺 就學就業處處長
- 報告目前退除役官兵就業輔導狀況,勞動人口就業率約55%,二類官兵約73%。
葛光中 就醫處處長
- 說明中榮疥瘡案件的發病與接觸者人數,並表示在發現後已擴大接觸範圍。
- 說明榮總系統與地區診所合作,希望將病人初步診斷後轉往合作診所就診,以減輕醫學中心負擔並落實分級醫療。
李文忠 副主任委員
- 說明榮民榮眷基金會章程規定補助對象為未領月退俸的清寒榮民(綜合所得114萬元以下)。
- 表示站在退輔會立場支持退役榮民領取,但若改變章程將違反基金會設立宗旨,承諾將在董事會上再次提出討論。
相關後續
- 登記質詢在場委員均已發言完畢,報告及詢答結束。
- 委員所提口頭及書面質詢未及答復或要求提供之資訊,請相關機關於2週內以書面答復本會各委員並副知本會,委員另指定期限者,從其所定。
- 委員何欣純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
- 退輔會將就擴大選員範圍、提升專業職能及建立法治觀念,加強對高階經理人之推薦及考核,並藉由加強職訓、與民股協調、穩定就業方案、媒合民間企業等精進作為,提升中低階士官兵安置率。
- 退輔會將針對轉投資事業安置問題,以公司為項目,逐一提出檢討與精進目標、期程之書面報告,於108年6月30日前送交委員會。
- 退輔會應針對第二類退除役官兵之就職需求進行調查,與評估是否須因應強化退除役官兵就業、就學進行組織調整,並於一個月內向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提出書面報告。
- 退輔會應參酌國有財產署「國有出租農業用地同意興建農業設施審查作業要點」,為其管有並辦理委託經營之農業用地訂立類同法規,以提升農民經營效益。
- 退輔會應將考核小組相關的背景資料送委員會。
討論事項五
處理院會交付108年度中央政府總預算案決議,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預算凍結案等4案
核心議題
審查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管的4項已凍結預算案,包含醫學臨床教學研究、榮民及榮眷健康保險、榮民醫療照護補助、一般建築及設備等項目。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以上4案處理完竣,同意動支,並提報院會。
討論事項六
臨時提案:關於委員會輪值召集委員排審預算解凍案之「不成文內規」
核心議題
- 討論外交及國防委員會長期以來,排審預算解凍案須經提案委員簽名同意的「不成文內規」,是否與《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規定召委排案權責有所牴觸。
- 探討此內規是否影響委員會監督預算職能及是否符合民主程序。
相關爭議
- 內規與法律牴觸:提案委員認為此「不成文內規」違反《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第四條之一「各委員會之議程,應由輪值召集委員決定之」的規定,且其他委員會無此內規。
- 監督權限與程序:反對委員(馬文君、呂玉玲)認為此內規是尊重提案委員提案的共識決,確保預算審查的嚴謹性,避免強勢多數決解凍預算,並保障委員監督權利。
- 預算解凍的標準:反對委員認為若無提案委員同意,將導致各部會不重視委員會決議要求,預算可能自動解凍,質疑其公平性。
立法委員發言
王定宇 立法委員
- 提案廢除「不成文內規」,主張委員會解凍預算應依據委員會決議,而非個別提案委員簽名同意。
- 指出此內規違反《立法院各委員會組織法》及其他7個委員會的運作模式,將解凍權綁在個人身上會產生無限疑慮。
- 強調凍結預算的權利及專案報告等附加條件仍維持不變,僅是回歸委員會多數決的民主程序。
馬文君 立法委員
- 反對提案,認為預算審核應慎重,提案委員的同意是確保溝通與把關的機制,避免強勢多數解凍預算。
- 質疑若無此內規,立委審查預算意義將不存在,並引用獵雷艦案為例,強調審慎監督的重要性。
- 認為提案讓當初同意凍結的委員有受騙感覺,因為當時是基於可再討論才凍結而非刪除。
呂玉玲 立法委員
- 反對提案,認為此內規是委員會共識決的制度,尊重提案委員的提案是確保各部會落實委員會要求。
- 質疑若取消內規,將抹殺委員職責與沒收權利,讓執政黨護航,淪為一言堂,並影響未來預算審查的監督力道。
- 要求澄清此案通過後,是否適用於下半年審查預算,而非追溯適用已凍結預算,以維公平性。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支持提案,指出過去在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的經驗,並無此「潛規則」,強調應回歸《立法院議事規則》及各委員會程序一致化。
- 認為凍結與解凍預算是委員不分黨派的職責,與本日討論的程序問題是兩碼子事。
陳曼麗 立法委員
- 支持提案,表示過去在衛環委員會的經驗,委員會開會時多數同意表決,溝通不順利才會再討論。
- 認為外交及國防委員會在溝通順利的情況下,排案討論後同意動支的程序是清楚且適宜的。
相關人員回應
無相關發言紀錄
相關後續
- 臨時提案照案通過,確認輪值召集委員依其法定權責排定預算解凍議程,不受該不成文規之拘束。
- 反對委員的發言翔實臚列下來,做成紀錄。
- 日後凍結案仍需報告、書面資料及委員會同意才能解凍,但解凍權回歸委員會決議,而非個別委員簽字。
原始資料
- 公報
- 1085701
- 卷/期/冊
- 108/57/1
- 發布日期
- 2019-06-18
-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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