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僑外投資條例修正草案審查:聚焦簡化程序、國安疑慮與投資環境改善

經濟委員會外交及國防委員會會議日期:2019-05-20

LawTrace 法律歷程:外國人投資條例、華僑回國投資條例

立法院經濟及外交國防委員會聯席審查「外國人投資條例」及「華僑回國投資條例」修正草案,主要目標為簡化僑外投資審核程序,從事前核准改為原則事後申報、例外事前核准,以提升投資便利性。會議中委員們高度關注修法可能衍生的國家安全漏洞、中資假藉外資名義來臺及事後監管機制不足等問題。經濟部對此提出解釋與配套措施,並承諾強化監管。此外,多位委員亦就臺商回流五缺問題、綠能發展、產業用地供應等經濟議題進行質詢與討論。

討論事項一

審查「外國人投資條例修正草案」案及「華僑回國投資條例修正草案」案 (合併詢答)

核心議題

  • 本次修法旨在簡化僑外投資審核程序,將現行逐案事前核准制改為原則事後申報、例外事前核准,以降低投資障礙,吸引外資來臺,並強化事後管理機制。
  • 核心議題包括因應國際跨境投資模式增訂協議控制與併購為投資行為、明確事前核准條件(如投資金額、限制業別、外國政府或特定地區投資人)、提升審核透明度與可預測性,並增訂違法罰則。

相關爭議

  • 中資介入疑慮:多位委員(如徐永明、郭國文、孔文吉、周陳秀霞、賴瑞隆、童惠珍)擔憂修法後,中資可能透過事後申報或假外資名義規避審查,對國家安全造成漏洞。
  • 事後監管機制不明確:郭國文委員質疑修正草案中事後監管機制語焉不詳,擔憂缺乏具體執行細節。
  • 「禁止」改「得限制或駁回」:鄭天財Sra Kacaw委員指出,修法將現行條文對國家安全等有不利影響之事業「禁止」投資,改為「得限制或駁回」,恐削弱國安把關強度。
  • 100萬美元門檻:徐永明及邱志偉委員質疑以100萬美元作為事後申報門檻的考量,以及其對中資流入的影響。
  • 過往修法立場不一:孔文吉委員質疑執政黨此次推動「原則事後申報」與過去國民黨執政時的反對立場相悖。
  • 併購案對經濟無感:鄭天財Sra Kacaw委員認為,許多外資投資實為併購,並未實質增加就業機會,人民對此無感。
  • 僑務委員拒唱國歌:孔文吉、鄭天財Sra Kacaw、童惠珍委員質疑兩位僑務委員在僑務會議中拒唱國歌並發布臉書的行為,是否適任僑務委員及應否追回補助款項。

立法委員發言

徐永明 立法委員

  • 關切100萬美元事後申報門檻是否會讓中資有更多機會進入臺灣。
  • 質疑經濟部對5,000億元臺商回流資金的落實時間與實際效益。
  • 要求經濟部檢討酒駕者考績問題,並建議規定酒駕該年度考績為丙等。
  • 質詢愛奇藝在臺租用網路伺服器是否違法,並要求釐清辦事處業務範圍。

陳亭妃 立法委員

  • 提醒經濟部漁電共生政策應與地方充分溝通,兼顧生態保育與地方發展,創造雙贏。
  • 肯定臺商回流與外資加碼對臺灣經濟成長的貢獻,並對5,000億元投資目標有信心。
  • 指出臺灣對美國出口連31個月正成長,顯示貿易戰下臺灣經濟結構翻轉。

廖國棟 立法委員

  • 質疑國際機構預測臺灣經濟成長率躍居亞洲四小龍之冠的說法,認為政府不應過於樂觀、沾沾自喜。
  • 關切自由經濟示範區的推動,指出土地供給需符合廠商區位及成本需求,而非僅有土地。
  • 要求經濟部應謹慎面對美中貿易戰的負面衝擊,而非僅報導好消息。

陳曼麗 立法委員

  • 肯定經濟部在綠能推展上的成就,特別是離岸風電的進展,並建議加強宣傳。
  • 關切臺商回流可能導致的缺工問題,建議與勞動部合作,優先協助本國勞工就業。
  • 提醒經濟部需確保回臺投資廠商遵守臺灣環保規範,並把關博弈等影響善良風俗的業別投資。

郭國文 立法委員

  • 擔憂僑外投資條例修法將審查重點放在事後監管,但草案中缺乏明確的事後監管機制,恐造成國安漏洞。
  • 指出陸資駁回率逐年下降,且陸資對臺灣資通訊產業存在策略性投資標的,應更謹慎防範。
  • 要求經濟部提供完整的書面資料說明事後追蹤機制,並借鑑雙子星案經驗,嚴防假外資真陸資。
  • 關切「外國人代理登記法」的草擬進度,認為其與金融透明化有關。

孔文吉 立法委員

  • 質疑工商大老對蔡政府經濟政策評價僅60分,認為政府在能源政策、區域經濟整合上缺乏大刀闊斧的改革企圖心。
  • 指出僑外投資條例修法從事前核准改為原則事後申報,與2007年國民黨執政時的提案相似,質疑執政黨立場前後不一,並關切中資介入問題如何防範。
  • 強烈質疑兩位僑務委員拒唱中華民國國歌並發布臉書的行為,認為其不適任僑務委員,要求僑委會查明並追究。

鄭天財Sra Kacaw 立法委員

  • 嚴正指出外國人投資條例修正草案第10條將「禁止」投資改為「得限制或駁回」,可能削弱對國家安全、公共秩序、善良風俗或國民健康有不利影響之事業的把關。
  • 質疑政府宣稱的外國人投資金額多為併購案,對臺灣就業並無實質幫助,人民對此無感。
  • 對僑委會副委員長回應僑務委員拒唱國歌事件表達不滿,要求僑委會查明並建議不認同中華民國國歌者不應擔任僑務委員。

陳超明 立法委員

  • 肯定經濟部推動離岸風電,但強調自身在地方協調溝通上的貢獻,並要求政府對地方有實質回饋。
  • 質疑政府對美中貿易戰影響的評估過於樂觀,指出臺灣企業對此仍感緊張。
  • 重申臺灣面臨土地成本高、缺水、缺電、缺工等五缺問題,建議政府應提供只租不售土地、加強技職教育以提升勞工薪資。

蘇震清 立法委員

  • 肯定小英政府推動綠能的成就,指出再生能源發電量已超過核能發電,並呼籲加速落實非核家園政策。
  • 要求經濟部解決不利耕作區推動漁電共生時,非公告範圍地層下陷區的太陽光電設施申請問題,應制定全國一致的明確標準。
  • 強調核能發電成本高昂且核廢料問題未解,應持續推動綠能發展。

何欣純 立法委員

  • 擔憂臺商回流與在地中小企業面臨的土地短缺及炒作問題,質疑台糖土地釋出速度與工業區開發效益。
  • 關切用電大戶推動綠能發電時,廠房違規與太陽能面板架設的法規衝突問題,要求中央跨部會解決。
  • 提醒農地未登記工廠就地輔導後,其屋頂架設太陽能板仍將面臨技術與法規問題,要求加速解決。

賴瑞隆 立法委員

  • 肯定部長親自聯繫電子五哥推動臺商回流,並樂觀看待5,000億元投資目標可望超標達成。
  • 指出臺灣投資自由度排名仍有待加強,修法鬆綁有助於提升國際競爭力。
  • 強調在投資自由與國家安全之間取得平衡的重要性,要求經濟部在逐條審查時更詳細說明防範假外資真陸資的機制,並重新思考第10條國安考量點。

邱志偉 立法委員

  • 要求經濟部加速盤點台糖土地,以只租不售方式提供工業用地,解決傳統產業及本土廠商的土地需求,並於3個月內訂定租地辦法。
  • 關切能源政策總目標中燃煤比率調整後的3%缺口如何補足,並擔憂離岸風電本土產業投資因需求不確定而浪費。
  • 詢問僑外資投資鬆綁中,100萬美元事前核准門檻的國際比較,以及未申報的罰則規定。

周陳秀霞 立法委員

  • 質疑部長臨時請假未告知,影響質詢權益。
  • 關切僑外投資條例修法後,85%案件採事後申報,如何有效掌握中資透過外資身分進入臺灣,並要求強化查核技術與SOP。
  • 認為外國人投資條例對純外資違規的罰則偏低,可能缺乏嚇阻作用,建議提高罰鍰額度。
  • 對工業局開發台糖土地的效益存疑,建議考慮由台糖直接開發並輔導,以確保租金收入及避免炒作。

童惠珍 立法委員

  • 強烈譴責兩位僑務委員拒唱國歌並在臉書公然發布的行為,認為其不適任,要求僑委會研究解聘可能性及追回補助款。
  • 詢問陸資認定標準中,除30%持股比例外,如何判斷中資對公司實質控制力,並確保被判定為陸資者有申覆機會。
  • 支持政府開放僑外資,但也提醒不應對大陸地區陸資施加過於嚴格的限制。

蔡適應 立法委員

  • 要求經濟部與國發會評估美中貿易戰對臺灣經濟的利弊,並指出其對全球經濟成長的負面影響。
  • 詢問臺灣廠商因貿易戰轉單至東南亞設廠的情況,以及這對臺灣母公司獲利的影響。
  • 關切僑外資投資在臺灣的全球排名變化,並詢問目前僑外資申請最多的投資類型。
  • 要求經濟部說明100萬美元以下投資案改為事後申報的細節,以及此措施預計何時能顯現效益。

江啟臣 立法委員

  • 嚴厲質疑經濟部宣稱臺商回流沒有五缺問題的說法,認為其避重就輕,未能正視本土中小企業面臨的嚴重缺地、缺工、水電不穩等問題。
  • 指出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法正是為解決土地問題,但政府執行力不足,且工業區土地成本高昂,中小企業難以生存。
  • 批評政府對回流臺商與國內中小企業存在差別待遇,要求設置專案辦公室,逐案輔導解決國內廠商的五缺困境。

沈智慧 立法委員

  • 關切夏季供電吃緊及中火降載計畫對臺中空污的影響。
  • 介紹臺灣發明家利用鹽水及溫差發電的新綠能技術,詢問經濟部對此的看法及協助機制。
  • 提出專利鑑價後計入股本可能面臨國稅局立即課稅的問題,導致產業未發展先垮,要求經濟部與財政部等跨部會協調解決此產業政策困境。

相關人員回應

沈榮津 經濟部部長

  • 說明修法緣由為吸引僑外商來臺投資,提升便利性、透明性及可預測性,並強化事後管理機制。
  • 指出修法重點包括增訂協議控制與併購為投資行為、簡化為原則事後申報例外事前核准制(門檻約100萬美元)、縮短審核時程、強化事後監管及增訂罰則。
  • 強調陸資仍回歸兩岸關係人民條例把關,並透過律師會計師代理、申報股東資料及罰則等配套防範中資介入。
  • 回應臺商回流5,000億元目標,表示今年至少可落實1,000億元,預計3年內達成。
  • 承諾會檢討酒駕考績問題,並將酒駕者考績列為丙等以符社會期待。
  • 說明美中貿易戰對臺灣是轉機,臺商將高階製程移回臺灣生產,並強調政府將努力解決五缺問題。
  • 表示將盤點台糖土地,由工業局開發只租不售工業區,以解決廠商土地需求。

高建智 僑務委員會副委員長

  • 表示僑委會樂觀其成「華僑回國投資條例修正草案」,認為有助於提升華僑投資便利性,並將積極配合辦理。
  • 說明僑委會配合經濟部在海外協助宣導回國投資法令及優惠措施,並利用僑臺商網絡促進投資交流。
  • 針對僑務委員拒唱國歌事件,表示不了解情況,將查明後向委員報告,並認為此屬言論思想自由層次,但僑委會對此感到遺憾。

張銘斌 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執行秘書

  • 解釋修法後,涉及國家安全等明確禁止的行業將以負面表列公告,其餘個案仍會依國家安全等疑慮進行審查。
  • 澄清事後監管機制將在子法中訂定,並依據第13條針對核准或申報後的投資情形進行追蹤,考量因素與事前審查相同。
  • 說明100萬美元門檻是與央行初步協商的目標,考量實際管理面及匯率問題。
  • 確認未申報將有罰則規定。

王美花 經濟部次長

  • 確認100萬美元以上投資需事前核准的門檻,並將滾動式檢討。
  • 表示將同步檢視負面表列限制投資項目清單。
  • 說明假外資真中資若被查獲,將適用兩岸人民關係條例第93條之1,罰鍰最高可達2,500萬元,純外資違反行政措施則有其他罰則。
  • 回應土地問題,表示目前核准的回流臺商對土地需求不高,未來將由工業局統一開發台糖只租不售土地,預計2年半完成。
  • 說明美中貿易戰對全球經濟有負面影響,但臺灣廠商已開始將生產基地分散至東南亞,對臺灣母公司獲利影響相對較小。
  • 表示僑外資投資全球排名應是上升趨勢,目前申請最多的是金融業,其次為批發零售業。
  • 確認100萬美元以下且非特定類型的投資案將改為事後申報,預計可減少85%的事前審查案件,並在法案生效後迅速彰顯效益。

鄭貞茂 國家發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認同美中貿易戰對全球經濟整體而言負面效果較大。
  • 表示僑外資投資全球排名將再查明,但投審會統計顯示2010年為僑外投資最低點,近年已是近10年來最高。

鍾炳利 台電公司總經理

  • 說明夏季中火原則運轉9部機組,空品不好時運轉8部,並強調中火空污防制已符合標準。

呂正華 經濟部工業局局長

  • 回應工業區屋頂設置太陽能板問題,表示正在逐步解決,但不同地區及產業樣態有其特殊性。

相關後續

  • 臨時提案1案(員工酒駕考績比照林務局規定辦理)照案通過。
  • 臨時提案2案(經濟部會同勞動部、環保署於兩週內安排至永安工業區舉辦座談會)照案通過。
  • 委員蘇治芬、王定宇、邱議瑩所提書面質詢,列入紀錄刊登公報,並請相關單位於一週內書面答復,副知本會。
  • 本次議程所列討論事項已詢答完畢,將另定期繼續審查。

原始資料

公報
1085701
卷/期/冊
108/57/1
發布日期
2019-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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