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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委員會審查海關稅則及所得稅法修正案:聚焦長照扣除額、關稅調整與稅制公平

財政委員會會議日期:2019-05-27

LawTrace 法律歷程:海關進口稅則、所得稅法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多項「海關進口稅則」與「所得稅法」修正草案。會議主要討論包括提高荖葉進口關稅以保護農民、調整多項農漁產品及加工食品關稅以利國際經貿談判、增訂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以及薪資所得費用核實減除等議題。委員們對減稅政策、印花稅廢除、公股行庫強制推廣行動支付、加熱菸課稅等提出質疑。最終,海關進口稅則部分議案保留送院會協商,其餘法案擇期再審,並要求財政部針對爭議點提出研究報告與溝通。

討論事項一

審查「財政收支劃分法」 (含委員羅明才等6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針對多位立法委員所提出的《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進行初步審查與討論。
  • 核心議題涉及中央與地方財政收支的劃分,以及相關條文的調整方向。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羅明才 立法委員

  • 說明其與其他委員擬具的《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提案要旨。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說明其與其他委員擬具的《財政收支劃分法第八條條文修正草案》及《財政收支劃分法增訂第十六條之二、第三十七條之二及第三十八條之三條文草案》提案要旨。

林德福 立法委員

  • 說明其與其他委員擬具的《財政收支劃分法第三十條條文修正草案》提案要旨。

相關人員回應

蘇建榮 財政部部長

  • 回應委員提案。

朱澤民 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長

  • 回應委員提案。

相關後續

  • 說明及詢答完畢。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財政部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 本院委員羅明才等19人擬具「財政收支劃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等6案,另擇期再審。

討論事項二

邀請財政部蘇部長建榮就「參考日本、韓國、新加坡及杜拜等國之經驗,推動自由貿易經濟特區對稅收之影響」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

核心議題

本次會議邀請財政部針對借鑒國際經驗,推動自由貿易經濟特區對台灣稅收的影響進行專題報告與質詢。

相關爭議

無相關爭議

立法委員發言

江永昌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財政部於1個月內提出「小規模營業人月營業額使用統一發票門檻由20萬元提高至40萬元」研究報告,並針對韓國Zero pay對消費者提供之稅賦優惠情事提出書面報告。

施義芳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財政部於1個月內提出「小規模營業人月營業額使用統一發票門檻由20萬元提高至40萬元」研究報告,並針對韓國Zero pay對消費者提供之稅賦優惠情事提出書面報告。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提案要求財政部於1個月內提出「小規模營業人月營業額使用統一發票門檻由20萬元提高至40萬元」研究報告,並針對韓國Zero pay對消費者提供之稅賦優惠情事提出書面報告。

相關人員回應

蘇建榮 財政部部長

  • 提出專題報告,並答復委員質詢。

林全能 經濟部常務次長

  • 答復委員質詢。

鄭貞茂 國家發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答復委員質詢。

陳駿季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 答復委員質詢。

相關後續

  • 報告及詢答完畢。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訊,請財政部於1週內以書面答復。
  • 通過臨時提案1案,要求財政部於1個月內提出「小規模營業人月營業額使用統一發票門檻由20萬元提高至40萬元」研究報告,並針對韓國Zero pay稅賦優惠情事提出書面報告。

討論事項三

審查「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案 (含行政院及委員劉櫂豪等提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主要審查《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涵蓋多項貨品關稅調整,旨在擴大與巴拉圭的經濟合作、因應環保政策(大型柴油車汰舊換新)、以及推動貿易自由化以期參與CPTPP。
  • 討論焦點包括荖葉關稅調升、多項農漁產品與加工食品關稅調降、以及大型柴油車零組件免關稅等議題。

相關爭議

  • 荖葉關稅調升爭議:劉櫂豪委員提案將荖葉關稅從20%提高至200%,以保護國內2萬名荖葉農生計;財政部則以台灣加入WTO承諾稅率為20%為由,建議不予調升。
  • 進口關稅調降與CPTPP效益:多位委員質疑財政部主動調降多項農漁產品及加工食品關稅,特別是主要進口來自日本的品項(如山藥、溫州蜜柑、味噌、蛋黃醬、咖哩醬、穀類酒),認為此舉是單方面讓利,對加入CPTPP效益不明,且可能衝擊國內產業(如菸酒公司的清酒)。財政部及經貿辦公室解釋這是為展現自由化決心,降低未來加入CPTPP的產業衝擊,並回應日本在檢疫上的讓步。
  • 大型柴油車零組件關稅優惠範圍:黃國昌委員質疑為何進口零件裝在新車上可降關稅,而裝在舊車上改善空污卻無關稅優惠,認為是差別待遇。環保署及財政部解釋新車與舊車維修有不同的補助機制,關稅優惠旨在降低新車價格以鼓勵汰舊換新,舊車維修則由空污基金補助,且舊車零件的認定程序複雜。
  • 關稅調降決策透明度與影響評估:費鴻泰、曾銘宗、黃國昌委員質疑關稅調降的決策過程缺乏透明度,要求相關部會提供詳細研究報告、會議紀錄並與相關工會充分溝通,擔心調降關稅將對國內產業造成衝擊。

立法委員發言

劉櫂豪 立法委員

  • 提案將荖葉進口關稅從20%提高至200%,以保護國內2萬名荖葉農生計。
  • 主張政府應訂定10年轉型計畫,輔導荖葉農轉業。
  • 認為關稅調高對檳榔成本影響微乎其微,不會造成價格爆漲。

費鴻泰 立法委員

  • 質疑財政部大幅調降多項農漁產品及加工食品關稅,特別是主要進口來自日本的品項,認為是單方面讓利,且決策過程不透明。
  • 強烈反對調降穀類酒關稅,認為將衝擊台灣菸酒公司生產的清酒,並質疑國庫署說法不實,要求追究責任。
  • 要求財政部針對所有關稅調降項目提出研究報告,並與各工會充分溝通,否則將逐項表決杯葛。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質疑財政部減稅政策(如稅制優化、名模條款、納保法、長照扣除額及廢除印花稅)導致稅收減少,與其宣稱的「擴大稅基」背道而馳。
  • 認為廢除印花稅是政治討好,且未說明替代財源,將影響地方財政,並表示將杯葛相關修法。
  • 建議財政部針對海關稅則修正案與工會密集聯絡,並將討論延至週四會議,以避免破壞委員會氣氛。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質疑廢除印花稅後,中央如何彌補地方每年120億元的財政收入損失,並要求財政部提出具體財源。
  • 強烈反對農委會提出的農產品關稅調降項目,認為與其保護農民的立場矛盾,要求逐項表決。
  • 支持逐步降稅以適應未來加入CPTPP的大方向,但批評行政院對自由化程度的評估過於樂觀。
  • 質疑財政部稅改方案高度向富人傾斜,並要求提供學貸特別扣除額以協助年輕學子。

黃國昌 立法委員

  • 揭露兆豐銀行與第一金控強制基層行員使用信用卡綁定台灣Pay繳稅並列入考核,質疑財政部對外宣稱「純鼓勵」不實,要求財政部1週內查明並追究責任。
  • 追問菸捐弊案中開立不實發票廠商的逃漏稅問題,要求財政部澈查並公布結果。
  • 質疑大型柴油車零組件關稅優惠僅限於組裝新車,而非用於舊車更換,認為是差別待遇,並要求財政部解釋理由。
  • 要求農委會提供決定農產品關稅調降項目的相關會議紀錄,質疑決策過程的透明度。
  • 指出國庫署報告中穀類酒進口量數據與其「高價稀少」的說法不符,實際有大量低價進口酒,可能衝擊國內產業。

施義芳 立法委員

  • 關切中美貿易戰對台灣進出口貿易的影響,以及新南向政策下台灣出口衰退的問題。
  • 指出台灣過去扶植的科技產業衰退,而電動腳踏車、隱形眼鏡、藥妝等新興產業成長快速,要求財政部、經濟部、經貿辦公室共同提出協助計畫。
  • 建議財政部將中區國稅局雲林分局審核員開發的「報稅優化程式」納入官方系統,以提升報稅效率。

王榮璋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福部對長照特別扣除額適用對象的規劃可能過於浮濫,認為應嚴格限縮於經評估為失能者。
  • 指出特別扣除額中有多項與免稅額功能重疊,且台灣扣除總額佔總所得比重過高,擔心財政惡化。
  • 建議財政部在規劃長照扣除額時,一併思考其與基本生活費用比較基礎的連動與影響。
  • 解釋大型柴油車零組件關稅優惠機制,強調是透過不同方式(關稅優惠、空污基金補助)達到汰舊換新和改善空污的目的。

余宛如 立法委員

  • 肯定財政部網路報稅服務的進步,並認同減稅是為擴大稅基、刺激經濟成長。
  • 支持延長《產業創新條例》以促進產業升級,並預期境外資金回流將帶來長期稅收效益。
  • 支持關稅調降是為爭取日本在CPTPP談判中的支持,認為這是加入區域經濟整合的戰略考量。
  • 呼籲國會議員理性討論經貿議題,避免混淆自經區與關稅調降的差異,共同爭取台灣經貿機會。
  • 建議財政部通盤檢討所得稅扣除額,並考慮在明年提出檢討結果。

郭正亮 立法委員

  • 指出中國大陸財政部可緊急降稅以因應中美貿易戰,質疑台灣財政部缺乏此權力,且對華為供應鏈衝擊的減稅措施反應遲緩。
  • 認為印花稅行政成本低,不應為討好企業而廢除,並質疑其急迫性高於華為供應鏈衝擊。
  • 指出台灣農產品平均稅率偏高,為了加入CPTPP需進行減稅,並提及日本在檢疫上對台灣農產品(如火龍果、蜜棗)的讓步,支持關稅調降是談判策略。
  • 指出國庫署報告顯示穀類酒進口有大量低價品項,可能衝擊台灣菸酒公司生產的清酒,與官方說法有出入。

陳賴素美 立法委員

  • 質疑財政部對撫養孫子女教育學費及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的函釋過於苛刻、狹隘,未能完整照顧到隔代教養家庭,要求重新檢討。
  • 指出社家署研究顯示近7成隔代教養家庭因父母離婚、再婚或特殊因素無法照顧子女,但祖父母無監護權而無法適用扣除額,此函釋與社會脫節,與量能課稅及平等原則相違背。
  • 提案修正擴大教育扣除額與幼兒學前扣除額適用範圍至具撫養事實之直系卑親屬,並授權財政部訂定判定方法。
  • 強調協助隔代教養家庭減輕負擔與長照扣除額同等重要,且祖父母輩經濟能力較弱,更需政府協助。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質疑營利事業所得稅調漲可能轉嫁給消費者,甚至業者藉機超額漲價,導致消費者成為「冤大頭」。
  • 舉例手機遊戲課金費用全面漲價10%為證,要求財政部了解並請公平會調查是否涉及聯合壟斷。
  • 指出菸稅調漲導致走私菸大幅增加(106年飆高5倍),質疑菸稅配套措施不足,要求財政部加強查緝並呼籲菸酒公司推出平價菸。
  • 質疑衛福部對加熱菸與電子菸的認定遲緩,導致這些含菸草成分的產品無法課稅,造成稅收流失,要求財政部與衛福部加速溝通並確定課稅規範。
  • 建議財政部研究提高列舉扣除額中保險費的2.4萬元門檻,以鼓勵人民投保,減輕國家長照負擔。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質疑加熱菸含有菸草成分,應比照傳統香菸課稅,但因衛福部未認定為「菸品」,導致財政部無法課稅,批評衛福部不作為。
  • 指出立法院附帶決議要求財政部針對遺贈稅和菸酒稅挹注長照財源提出檢討報告,但財政部卻因衛福部政策未變而未提出,批評財政部不依決議辦理。
  • 認為長照特別扣除額12萬元的額度,與幼兒學前扣除額相比有落差,因長照時間可能長達數十年,建議增加額度。

林昶佐 立法委員

  • 要求財政部釐清所得稅法中免稅額、標準扣除額、列舉扣除額及特別扣除額的定義與區別。
  • 認為標準扣除額應涵蓋受扶養親屬,以反映其社會參與的基本尊嚴需求。
  • 建議將薪資所得的計算方式調整為「收入減成本費用為所得額」,使其體例與其他所得類別一致。

相關人員回應

蘇建榮 財政部部長

  • 說明網路報稅狀況順暢,已完成78%申報戶,多數使用健保卡方式。
  • 回應股利扣除額夫妻合併申報問題,表示已考量衡平性,但會再了解是否有懲罰結婚之虞。
  • 回應減稅質疑,表示稅制優化是考量投資台灣,名模條款、納保法、長照扣除額是與基本生活相關,並非單純減稅;表示租稅負擔率已達13.5%,並將持續檢討扣除額。
  • 回應廢除印花稅是配合行政院指示,將依《財政收支劃分法》籌措替代財源彌補地方稅損。
  • 說明所得稅法修正草案(含長照扣除額及釋字745號解釋相關)預計稅損約60億元。
  • 回應學貸特別扣除額,認為現有薪資特別扣除額及標準扣除額已涵蓋,且低薪者在現行制度下多不需繳稅。
  • 回應公股行庫強制推廣台灣Pay問題,表示財政部未下指示,將調查第一金控高層假傳聖旨、搞考核的情事。
  • 說明菸捐弊案中開立不實發票廠商已遭行政裁罰並移送檢調。
  • 說明中美貿易戰短期可能影響台灣出口,長期則為產業升級轉型契機,將適時推出政策誘因,培養未來稅源。
  • 回應加熱菸課稅問題,表示需待衛福部認定其為「菸品」後,財政部才能依《菸酒管理法》納管課稅。
  • 說明長照扣除額12萬元額度是綜合考量財政、租稅公平及稅政簡化,且失能者可同時適用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及醫藥費列舉扣除。
  • 解釋《所得稅法》免稅額與扣除額的定義與功能,並表示薪資所得計算方式已修正為減除成本費用後為所得額。
  • 回應關稅調降是經貿談判辦公室基於自由化優先考量,為未來加入CPTPP做準備,避免屆時產業衝擊過大。
  • 否認菸酒公司清酒是委託日本釀製,僅有一款產品如此,並強調產品定位不同,對國內產業影響不大。

蕭振榮 行政院經貿談判辦公室資深談判代表兼執行秘書

  • 說明海關進口稅則修正案有助於宣示台灣積極參與區域經濟整合(如CPTPP)的決心。
  • 指出中美貿易戰對台灣是危機也是機會,台灣應爭取取代華為供應鏈的機會。
  • 解釋新南向政策下台灣出口長期趨勢是增加的,短期波動會密切觀察。
  • 指出香港和新加坡的出口多為轉口貿易,與台灣實體製造業的出口性質不同。
  • 說明台灣農產品平均稅率偏高,關稅調降是為展現自由開放,有利於CPTPP談判,並提及日本在檢疫上對台灣農產品(如火龍果、蜜棗)的讓步。
  • 說明調製奶皮關稅調降是因國內少產,且經業者公會同意,對產業有益。
  • 指出CPTPP為共識決,日本在其中具絕對影響力,爭取日本支持至關重要,但仍需兼顧其他10個成員國。
  • 說明蛋黃醬、沙拉醬、咖哩醬等調製食品降稅是因台灣廠商具競爭力且有獨特口味,對國內產業衝擊較小。

謝鈴媛 財政部關務署署長

  • 說明冷凍豬筋關稅調降是執行與巴拉圭的經濟合作協定,分5年逐步降至免稅。
  • 說明多項農漁水產品(如柳葉魚、海扇貝、墨魚、章魚)關稅調降是應台灣區冷凍水產品公會建議,經評估後同意。
  • 說明山藥關稅調降是農委會提出,因國內產量不足且與進口日本山藥市場區隔明顯。
  • 說明溫州蜜柑關稅調降是農委會提出,因國內產量少且為展現貿易自由化。
  • 說明馬黛茶與芝麻關稅調降是執行與巴拉圭的協定承諾。
  • 說明調製奶皮關稅調降是工業局提出,因國內無生產,為食品加工業所需原料。
  • 說明味噌、蛋黃醬、咖哩醬、湯製品關稅調降是因現行稅率高,為漸進自由化目的,且主要進口國為日本。
  • 說明穀類酒關稅調降是因應加入CPTPP,與其他釀造酒稅率調和,主要進口國為日本,對國內市場影響不大。
  • 說明大型柴油車零組件免關稅是配合環保署汰舊換新政策,針對組裝新車,旨在降低新車價格,與舊車維修補助不同。
  • 回應舊車更換零件不降關稅是考量行政作業程序複雜及立法目的為汰舊換新,而非僅更換零件。

洪忠修 農委會國際處處長

  • 說明荖葉進口關稅調升問題,指出政府不鼓勵吃檳榔,但開放進口影響農民生計,建議政府應輔導農民轉型。
  • 說明山藥關稅調降是農委會主動提出,因國內山藥以熟食為主,與進口日本生鮮山藥市場區隔,且國內產量不足。
  • 說明溫州蜜柑關稅調降是為因應TPP/CPTPP,經篩選對國內農產品衝擊小的品項。
  • 說明調製乳皮是高度加工品,國內生乳幾乎全作液態乳,工業產品原料需進口,與農委會主管生乳不同。

徐淑芷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專門委員

  • 說明大型柴油車汰舊換新政策,因柴油大貨車是空污主因,透過補助、貨物稅及關稅調降降低車價,鼓勵車主換新車。
  • 澄清關稅、貨物稅減免是直接退給車主,不會讓車商獲利。
  • 說明空污基金對老舊車輛汰舊換新(含新車及中古車)及調修都有補助,關稅優惠則鎖定組裝新車,兩者機制不同。

蕭家旗 財政部國庫署署長

  • 說明穀類酒稅率高達40%,為配合CPTPP談判,將稅率調降至20%,與其他釀造酒稅率一致。
  • 說明國內穀類酒(如紹興、黃酒、花雕)與進口清酒風味有區隔,且國內生產者已做好因應準備,衝擊不大。
  • 回應費委員鴻泰質疑,澄清紹興酒、花雕酒並非定位為料理酒,但現在多用於料理。

彭美琪 衛福部長期照顧司專門委員

  • 初步規劃長照特別扣除額適用對象為長照2.0服務個案(2到8級失能)、住宿式機構住民、特定身心障礙者(重度、極重度)及聘僱家庭看護工者。
  • 說明住宿式機構住民適用扣除額是為簡政便民,但需經評估為失能者。

陳泉錫 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主任

  • 回應委員施義芳建議,表示將評估把中區國稅局雲林分局審核員開發的「報稅優化程式」納入官方報稅程式中,以提升便利性。

李佳峯 經濟部工業局副組長

  • 說明蛋黃醬、沙拉醬、咖哩醬等調製食品降稅,是因國內廠商非專一生產,且產品具口味與地域性,對國內產業影響較少。

相關後續

  • 本次會議議程已進行完畢。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請財政部於1週內提出書面答復。
  • 行政院函請審議「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草案」二案,財政部需與相關業界提出研究報告,並與委員充分溝通,於本週四會議增訂議程,列為第一案再行處理。
  • 委員劉櫂豪提案另擇期繼續審查。
  • 所得稅修正草案27案另擇期審查。

討論事項四

審查「所得稅法第十四條及第十七條條文修正草案」等27案 (含行政院及多位委員提案)

核心議題

  • 本次會議繼續審查多項《所得稅法》修正草案,重點圍繞薪資所得費用減除方式、增訂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學貸特別扣除額,以及其他各類所得稅負調整。
  • 討論內容涵蓋薪資所得核實減除項目、長照扣除額的額度與適用範圍、學貸族群的租稅負擔,以及整體稅改對不同所得階層的影響。

相關爭議

  • 薪資所得費用減除項目:行政院版提案僅列3項特定費用(職業專用服裝費、進修訓練費、職業上工具支出),且有3%限額;委員提案則涵蓋更多項目(如差旅費、油費、助理費、職業責任保險費、職業團體會費、通勤費等),且有不同減除方式(定額或核實)。財政部認為行政院版已兼顧租稅公平與簡政便民,並考量避免浮濫或雇主轉嫁費用。
  • 長期照顧特別扣除額額度與適用範圍:行政院版提案每人每年扣除12萬元,並設有排富條款;多位委員提案則建議提高額度至24萬元、30萬元甚至36萬元,並對排富條款有不同意見。衛福部對適用對象的初步規劃(長照2.0個案2-8級、住宿機構住民等)也引起委員質疑其浮濫性。
  • 學貸特別扣除額:曾銘宗委員強烈要求增設學貸特別扣除額(畢業後5年內每年2.5萬元),以協助年輕學子減輕學貸負擔。財政部則認為現有薪資特別扣除額及標準扣除額已涵蓋,且低薪者在現行制度下多不需繳稅,學貸扣除額效益有限。
  • 稅改對貧富差距的影響:賴士葆、曾銘宗、羅明才委員批評去年稅改方案高度向富人傾斜,導致高所得者減稅金額龐大,而政府卻對長照、學貸等弱勢族群的減稅錙銖必較,加劇貧富差距。
  • 隔代教養家庭扣除額:陳賴素美委員質疑財政部函釋對撫養孫子女教育學費及幼兒學前扣除額的適用範圍過於狹隘,未能照顧到絕大多數具撫養事實的隔代教養家庭,要求檢討修正。
  • 股利扣除額夫妻合併申報:吳秉叡委員質疑股利扣除額夫妻合併申報後,優惠額度減少,有懲罰結婚之嫌,可能違反大法官解釋精神。
  • 營利事業所得稅轉嫁與手機遊戲漲價:蔡易餘委員質疑營利事業所得稅調漲可能被業者轉嫁給消費者,甚至藉機超額漲價,導致消費者負擔增加,並舉手機遊戲課金費用全面漲價10%為例,要求財政部了解並請公平會調查。

立法委員發言

邱泰源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所得稅法》第14條及第126條,增訂職業責任保險費及職業團體會費等5項特定費用可核實自薪資收入中減除,以符合司法院釋字第745號解釋意旨,並兼顧租稅公平及簡政便民。
  • 認為此舉有助於專技人員更投入工作、更安全,並保障雙方權益,對整體專業尊重有很大幫助。

曾銘宗 立法委員

  • 提案修正《所得稅法》第14條,建議55歲以上薪資所得者定額減除23萬元,未滿55歲者20萬元,以提高中高齡勞動參與率。
  • 提案擴大薪資所得核實扣除項目,包括差旅費、油費、置裝費、進修訓練費及公費等。
  • 提案修正列舉扣除額,為因應人口老化增加長期照顧保險費扣除額,每年每人6萬元。
  • 提案增設長照特別扣除額12萬元(已獲行政院認同),並建議增設學貸特別扣除額,畢業後5年內每年2.5萬元,以協助80萬學貸族群。
  • 批評去年稅改方案高度向富人傾斜,數據顯示高所得者減稅金額龐大,而學貸扣除額稅損有限卻不願給予,表示將強力杯葛法案。

陳怡潔 立法委員

  • 代表親民黨團提案修正《所得稅法》第17條,增列長照特別扣除額,肯定行政院提出12萬元版本,但認為「來得太晚,給得太少」。
  • 主張長照特別扣除額應提高至每人每年30萬元,以減輕青壯年人口照顧身心失能者的沉重負擔,減少長照悲劇。
  • 指出台灣高齡化社會面臨的長照費用高昂,政院版12萬元僅是「先求有」,希望財政部考量多位立委版本,提供更多照顧,鼓勵民眾扶養失能親屬。

吳秉叡 立法委員

  • 肯定網路報稅系統的進步,但質疑股利扣除額夫妻合併申報後,總扣除額減少,有「懲罰結婚」之嫌,認為此問題曾導致大法官解釋違憲,要求財政部再考慮。
  • 指出即便股利金額高,但邏輯上不應因結婚而減少租稅優惠,尤其當股利是婚前各自擁有時。

賴士葆 立法委員

  • 質疑財政部長蘇建榮上任時聲稱要「擴大稅基」,但實際政策(稅制優化、名模條款、納保法、長照扣除額、廢除印花稅)卻導致稅收減少,諷刺部長是「蘇建榮減稅部長」。
  • 批評政府廢除印花稅是「用鈔票換選票」,為討好企業主而犧牲地方財政。
  • 指出去年稅改方案導致少數富人獲得巨額減稅,而長照扣除額僅12萬元,認為政府「只替有錢人設想」。

王榮璋 立法委員

  • 質疑衛福部對長照特別扣除額適用對象的規劃可能過於浮濫,認為應嚴格限縮於經評估為失能者,而非僅因居住機構或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 指出所得稅法中多項特別扣除額(如教育學費、身心障礙、幼兒學前、長照)與免稅額功能重疊,皆屬政府減輕家庭負擔的政策目的,而非獲取所得的必要成本。
  • 關切台灣扣除總額佔總所得比重高達六成,高於日美,擔心財政將持續惡化,並要求觀察本月報稅結果。
  • 詢問長照特別扣除額未來是否會比照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列入基本生活費用的比較基礎,提醒財政部應一併思考政策影響。

余宛如 立法委員

  • 肯定財政部網路報稅的順暢與稅制優化對一般家庭的減稅效益,並認同減稅是為擴大稅基、刺激經濟競爭力。
  • 指出境外資金回台方案、產業創新條例延長等政策,旨在促進產業升級,長期將增加稅收,形成「先蹲後跳」的成長。
  • 關切短期稅收減少可能導致預算編列困難,要求財政部說明如何避免,並建議通盤檢討扣除額項目,預計明年提出結果。

郭正亮 立法委員

  • 指出中國大陸財政部可迅速因應中美貿易戰提出減稅措施,質疑台灣財政部缺乏此權力,且對華為供應鏈企業可能遭受的衝擊,目前無減稅想法。
  • 批評財政部對印花稅廢除的態度與對華為供應鏈減稅的態度矛盾,認為印花稅行政成本低,不應輕易取消,並質疑其急迫性何在。
  • 建議財政部在說明稅改方案時,應提供更全面的資料,例如高所得者在其他稅目(如營所稅、未分配盈餘稅)是否也被課徵更多稅,以增加說服力。

陳賴素美 立法委員

  • 質疑財政部對撫養孫子女教育學費及幼兒學前扣除額的函釋過於苛刻、狹隘,未能完整照顧到隔代教養家庭,要求重新檢討。
  • 指出衛福部研究顯示,絕大多數具撫養事實的隔代教養家庭因父母無監護權等因素被排除在外,此函釋與社會脫節,違反量能課稅及平等原則。
  • 強調協助隔代教養家庭減輕負擔與長照扣除額同等重要,且祖父母輩經濟能力較弱,更需政府協助,要求財政部於2週內提出評估報告。
  • 批評財政部長「不能太接地氣」的說法,認為制定政策應兼顧財政健全與社會現況。

蔡易餘 立法委員

  • 質疑營利事業所得稅調漲可能被寡占廠商(如蘋果、安卓系統)轉嫁給消費者,甚至藉機超額漲價(如手機遊戲課金費用全面漲10%),造成消費者不合理負擔,要求財政部了解並請公平會調查。
  • 指出菸稅調漲導致走私菸大幅增加(106年飆高5倍),質疑菸稅配套措施不足,要求財政部加強查緝,並呼籲菸酒公司再適度告知社會有平價菸選項。
  • 質疑加熱菸與電子菸的課稅問題,認為其菸草成分應課稅,但因衛福部未認定為「菸品」導致稅收流失,且財政部與衛福部溝通缺乏時限,要求加速確定課稅規範。
  • 肯定財政部接受在家自行照顧者依巴氏量表適用長照扣除額,但建議研究提高列舉扣除額中保險費的2.4萬元門檻,以鼓勵人民投保長照險,減輕國家負擔。

劉建國 立法委員

  • 質疑加熱菸含有菸草成分,與傳統香菸相似度高達99.9%,應比照課稅,但財政部卻因衛福部未認定為「菸品」而遲遲不課稅,批評財政部失去立場。
  • 指出立法院附帶決議要求財政部針對遺贈稅和菸酒稅挹注長照財源提出檢討報告,但財政部卻因衛福部政策未變而未提出,批評財政部不依決議辦理。
  • 認為長照特別扣除額12萬元的額度,與幼兒學前扣除額相比有落差,因長照時間可能長達數十年,建議財政部再思考增加額度,並將提供書面參考。

羅明才 立法委員

  • 關切台灣人口老化嚴重,中產階級消失,貧富差距擴大,認為政府應體恤民意,照顧中產階級及弱勢族群。
  • 認為長照特別扣除額12萬元不足,稅損僅20億元,相較於風力發電、前瞻計畫等巨額支出,政府不應對照顧年輕人及老人「斤斤計較」,建議提高至至少24萬元。
  • 批評政府對藝人治裝費等扣除額造成40億元稅損,卻對老人長照扣除額錙銖必較,且對學貸族群照顧不足,要求財政部「多做功德」。
  • 指出政府超徵稅收6000億元,不差這些錢,並建議財政部應從遺贈稅等大戶徵收,而非針對小戶課稅。

相關人員回應

蘇建榮 財政部部長

  • 說明薪資所得計算規定修正背景,是為符合司法院釋字第745號解釋意旨,提供定額減除或特定費用減除二者擇一。
  • 說明薪資所得特定費用項目(職業專用服裝費、進修訓練費、職業上工具支出)的選定原則及限額,預估稅收影響介於20億元至42億元。
  • 說明長照特別扣除額的修法背景,旨在減輕中低所得家庭照顧身心失能者負擔,每人每年扣除12萬元,並設有排富條款。
  • 預估長照扣除額實施後受益人數約29萬人,增加可支配所得約20億元,並強調政府已投注558億元挹注長照服務。
  • 回應委員質疑,表示長照扣除額12萬元已綜合考量財政、租稅公平及稅政簡化,且失能者可同時適用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20萬元)及醫藥費列舉扣除,合計可扣除32萬元。
  • 回應學貸特別扣除額,認為現有薪資特別扣除額及標準扣除額已涵蓋,且低薪者在現行制度下多不需繳稅,效益有限。
  • 回應稅改對貧富差距影響,表示去年稅改方案在所得20%以下申報戶減稅利益近20%,高於20%以上申報戶的15%。
  • 回應隔代教養家庭函釋,表示條件較嚴格,需符合特定條件且有撫養事實才能適用,但會審慎評估擴大適用範圍。
  • 回應營利事業所得稅轉嫁問題,承認寡占廠商有轉嫁優勢,將請國稅局了解並建議公平會調查聯合壟斷情況。
  • 回應加熱菸課稅問題,表示需待衛福部認定其為「菸品」後,財政部才能依《菸酒管理法》納管課稅,並指出電子菸不含菸草不屬菸品。
  • 回應長照財源檢討報告,表示衛福部政策未改變(仍採稅收制),財政部會配合其需求,目前無改變財源籌措方式的計畫。
  • 回應保險費扣除額,表示長照扣除額為定額扣除,不考慮保險給付,但會通盤檢討保險費列舉扣除額的門檻。
  • 回應薪資所得費用減除方式,表示院版已將薪資所得定義為減除成本費用後的「淨」所得,並已將特別扣除額修至第14條。
  • 強調租稅必須顧及財政健全,有時候不能「太過接地氣」,但會審慎評估委員提案。

彭美琪 衛福部長期照顧司專門委員

  • 說明長照特別扣除額初步規劃適用對象為長照2.0服務個案(2到8級失能)、住宿式機構住民、特定身心障礙者(重度、極重度)及聘僱家庭看護工者。
  • 澄清住宿式機構住民適用扣除額需經評估為失能者,並非全部適用,旨在簡政便民。

相關後續

  • 本次會議議程已進行完畢。
  • 委員質詢未及答復或請補充資料,請財政部於1週內提出書面答復。
  • 所得稅修正草案27案另擇期審查。

原始資料

公報
1086101
卷/期/冊
108/61/1
發布日期
2019-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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